Originally posted by pbxie at 2009-2-9 12:53 AM:
记得前年我就在这里请教过大家。我说,有些状语,明明应该用“地”字,但是大家好像都喜欢用“的”字,用“地”字的时候总感到有些别扭。我举的例子是:
“我真de不知道。”“他真de说过这句话。”等等。这里,“真”修饰“不知道”,“说过”,显然应该用“地”,就是“我真地不知道。”“他真地说过这句话。”但是,这样的用法看起来不舒服,而“我真的不知道。”“他真的说过这句话。”看上去就舒服多了。
宝兄恐怕有误解,在这个例子里,我以为“的”才是约定俗成的所谓正确用法。也就是说,在所谓副词用“地”的规则之上还另有这一条用法,所以才普遍出现在出版物中,也才使您觉得“看上去就舒服多了”。也正是这些潜规则,让廖康这位大教授在教洋人学中文时伤透脑筋,所以一个劲儿地鼓吹改革,可是他自己又不敢以身试法,你说惨不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