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霍桑的短篇小说《青年古德曼•布朗》
教霍桑的短篇小说《青年古德曼•布朗》
廖康
我教过两次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短篇小说《青年古德曼•布朗》(Young Goodman Brown)。每班有二十来个学生,都是美国人。在我引导他们讨论这篇小说之前,大家都说读不懂,不知故事寓意何在。通过讨论,学生们觉得收获很大,对文学的兴趣更浓了。当年我在中国读本科时也学过这篇,我们的美国老师也就是讲了讲文字,好象没什么太难的,可是谁也没明白这故事要讲什么。不知是我们不好问,不求甚解,还是那老师以为我们都明白了?也许是老师的方法妙,故意让我们自己去摸索?我一直存疑,直到我要教这小说之前才读懂了。至少,我以为是读懂了。在此,我与读者交流一下我教这篇小说的方法。希望我没有误人子弟,更希望读者诸君能够提出见解,更好地领略故事的寓意。
我先让同学们简述故事情节。这不难,大家七嘴八舌,很快就把小说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了:古德曼•布朗新婚不久,不知怎么鬼使神差,一天晚上,他非要去一趟森林。于是,他告别了妻子斐丝(Faith),毅然前往。在树林里,他见到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从他们的对话来看,显然是约好了要见面的。奇怪的是,见了面以后,还没说什么呢,布朗就要回去。那个男人跟他边走边谈,说如果不能说服布朗,他再回去不迟。布朗觉得自己走得太远了,因为他的父亲和爷爷都没有这么深入地走进过这树林。那人提起他曾经帮助过布朗的爷爷和父亲,还和许多教堂的执事甚至州长都有交情。但布朗不大相信,而且害怕继续跟此人走下去,就无颜面对牧师了。那人大笑起来,并让布朗看那著名虔诚的,教过他基督教义问答的老太太,还有牧师和教堂执事都往林子里走呢!于是,布朗又走下去。过了一会儿,他坐下来,因为他怕那老太太是要去找魔鬼,不是去天堂,他不肯把斐丝扔在家里。那人倒也不强迫他,自己先走了。布朗坐在那里休息,听见马蹄嗒嗒,人生嘈杂,教堂执事说有外州名人来参加聚会,有个青年女子也要来加入。而后,他竟听到斐丝凄婉的哀求声。布朗悲哀绝望,他疯狂地笑起来,飞也似地走入森林。
林间空地上有一堆篝火,许多名媛,据说还有州长夫人都来了。可奇怪的是,村里德高望重者和小偷妓女们都混在一起,毫无顾忌。“把皈依者带过来!”一个声音喊道。布朗走过去,朦胧中,他仿佛看见母亲警告他不要过去。但牧师和教堂执事挟着他过去了。同时,一位蒙着面纱的青年女子也被带过去。一黑衣人开始宣讲,大意是:今晚我要向你们揭秘,让你们看看,那些你们一向尊重的圣人义士在背地里的行为。那些教堂里的长者跟家中的侍女说过什么疯话;多少女人毒死了亲夫;多少青年急不可待地继承了父亲的财产;多少漂亮姑娘在后院里掩埋了私生子。人心乃万恶之源,你们就相互看看吧。那黑衣人又说:“邪恶乃人之本性。你唯一的快乐只能是邪恶。”那些魔鬼的崇拜者们异口同声地高喊:“欢迎!” 布朗夫妇相互看着,似乎还在地狱的边沿犹豫。布朗大叫:“斐丝啊!斐丝!仰望天庭,抗拒邪恶啊!”但他不知道斐丝是否接受了邪恶的洗礼。他甚至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一场噩梦。他回到村子后,看到往日受尊敬的老人讲经问教,就不再相信他们了,对妻子也冷淡了。布朗虽然有了儿孙,但他死得凄凉。
我说,不错,大家都认真读了小说,能够把故事复述出来。如果我们经历了或听到了类似的事情,也许就是这样跟朋友讲一讲。但我们多数人都没有本事象霍桑那样把森林里令人毛骨悚然的景象和气氛描写出来,把布朗的犹豫、担忧和恐惧表现出来,把那黑衣人的雄辩写出来。这就是文学和通常的叙述的差别。
有些同学开始叽咕了,原来正是因为那吓人的情景,她们才不喜欢这故事。要不是因为上课,还预先出了三个思考题,她们才不会那么认真地阅读呢!我同意,这篇小说读起来的确不令人愉悦。但你要是能够写出一段文字,激起读者强烈的情感,不管是什么情感,那也是本事,对不对?对!有个男生大声回答,尤其是情欲,他坏笑着。我说:“你这么年轻,还需要色情文学来刺激吗?”大家笑他了。“但是这次,”我接着说:“我们要集中讨论小说的寓意,而不是写法。首先,故事的主人公和他妻子的名字有什么意义吗?”
这是思考题中容易回答的。同学们都知道Goodman意思是“好人”。认真的同学还查了字典,指出他这名字还有“一家之主”和“中农”或“自耕农”的意思。文中提到过他的社会地位。这又有什么意义?主人公是普通人呗,有代表性。好!我这一表扬,立刻有那来得快的说,嗯,那他的姓Brown,不黑不白,也有代表性。我赶紧转题。他妻子呢?Faith就是信念啊。那他一开始告别斐丝,就是离开信念啦。后来还有好几次,都一语双关。布朗因为“信念”才来晚了,那他来到森林就是丧失信念了?同学们都叫起来,不对!我说:“当然不能这么简单地得出结论。孤证不能立论,咱们再看看。这故事情节是完全写实的,还是有不可能之处?有幻想的成分吗?是不是寓言性的小说?”
这第二个思考题稍微难些。只有个别同学注意到,与布朗在森林相会那人,从波士顿(Boston)到赛勒姆(Salem)只用了15分钟,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两地相隔25英里以上,坐飞机也到不了啊!还有那林间聚会,读上去更象是幻想,连布朗本人都不能够确定那是不是梦境。很好!下功夫了。其他同学也点头称是。有个同学问道,哪又怎么样?“那么,与布朗相会那人如果不是常人,是什么呢?”是魔鬼!好几个人答道。“为什么?”因为他试图让布朗接受邪恶。“魔鬼得逞了吗?”我问。
这是第三个思考题。大家都有准备。多数人认为魔鬼没有得逞。两三个学生还在犹豫,因为布朗的余生很凄凉。一个成功地抵制了魔鬼诱惑的好人应该得到上帝的奖励,不应落得那种下场。有个同学讥笑道:“大学生,你们怎么会相信善有善报那种浅薄的小孩玩意儿!”我马上温和地制止道:“尊重,我们要尊重每个人的观点。没有任何观点在我的课堂里是浅薄的小孩玩意儿,除了我自己的,因为我还年轻呢!”大家笑了,接着讨论。有人说,布朗的余生是独善者的孤单。哇!深刻!有人感叹道,也不知是认真的,还是讽刺。我问:“那么你们认为那些村民都邪恶,唯独布朗白璧无瑕吗?”是呀,他们都去森林聚会,都鼓励布朗弃善从恶嘛。“怎见得那是真实的?”我又问:“刚才你们还说那林间聚会更象是幻想,还可能是布朗的梦境呢。”同学们开始怀疑自己的想当然了。
课间休息后,我又问:“布朗为什么要去森林?”同学们的讨论结果是,这故事象个寓言,那布朗的森林之行就象走入人的心灵深处,魔鬼也可以说就是他心中的邪念。他所见之情景堪称向心灵深处的黑暗一瞥。他受到一次极大的诱惑。这就是象我们在人生道路上都会受到诱惑一样。“解释得不错!”我评论道:“一说到森林,熟悉西方文学的人都会想到但丁的《神曲》,那首长诗一开始就说‘在人生的中途,我迷失于黑森林中。’布朗也被诱入迷途,在他经受林间诱惑时,魔鬼要他从恶,其理由是否可以总结为一个三段论?”同学们很快就总结出来了:大前提,世人,至少那些村民,都是邪恶的,都有罪;小前提,你也是世人之一,村民一个;结论,你也是邪恶有罪的,索性享受邪恶吧!我再问:“你们说因为布朗拒绝从恶,魔鬼没有得逞。是说布朗没有从小前提走向结论,对吗?”对呀!大多数同学回答道。
“我们暂时先不论善恶,”我说:“单从逻辑上看,如果你接受了魔鬼的大前提,那小前提和结论是不是顺理成章?”讨论了一会儿,同学们都认为逻辑上好象没有问题。“可是,我相信你们都知道那结论是错误的,”我问道:“结症在哪里?”当然是大前提了。魔鬼说世人都是邪恶的,那不对,布朗不该相信他那鬼话。
“可是布朗相信了他那鬼话,”我接茬问:“结果呢?”结果他不相信任何人,对妻子也怀疑,觉着别人都是邪恶的,只有他自己善良。同学们七嘴八舌道,布朗上当了,魔鬼得逞了。要抵制魔鬼,就不能接受那大前提,不能认为别人都坏,自以为是。对上帝的爱和信念不是空的,而要通过对世人的爱和信任来体现。也许反过来说才对,不信教的同学们说,爱世人,信任世人,就是你们说的信仰上帝……
思考的球滚动起来了,我暗自得意。突然,一位同学说:“可是,老师,你可能不了解,我们基督徒的确认为人人都是有罪的。而且魔鬼原本是天使,他说的并不错啊。”其他同学似乎又迷茫了,都盯着我。
“对,基督教里的魔鬼曾是天使,后来堕落了,所以他狡猾狡猾的。”我笑笑说:“但魔鬼的狡辩还是有错,不然我们人类就没希望了。首先,sin 和crime(中文都译作罪)的概念不同。基督教认为人有罪,指的是sin,也就是说,我们生而具有道德缺陷。骄傲、贪婪、好色、懒惰、贪吃、嫉妒、愤怒是这类缺陷,或曰罪中最严重的。而魔鬼举的例子:杀夫、杀父、杀婴都是crimes,犯了人间律法。魔鬼首先举的例子是好色——教士对家中的侍女说下流话,此后偷换概念变sin 为crime。可是我们知道,虽然说人人都有道德缺陷,并不是说我们都犯了法。”
“要是在今天,那也是犯法,”那位来得快的同学又发话了:“性骚扰!”当时,大家对大法官Clarence Thomas的丑闻记忆犹新,我们都笑了。“是啊,”我说:“霍桑肯定没料到一个半世纪后,性骚扰会是违法行为。不然,他会让魔鬼从更小的罪说起。一个人有罪而争取救赎,是向善;有罪而自甘堕落,是从恶。罪与恶又有更大差别。布朗虽有向善之心,没有沦为恶徒,但他受到魔鬼迷惑,以为众人皆恶,唯己仍善,其实他并无向善之法,到底还是着了魔鬼的道。与之相反,霍桑《红字》里的女主人公普林(Hester Prynne)从摔倒的地方爬起来,用爱心和善行洗刷耻辱,赢得众人的爱戴。她的所谓罪反而使她成熟了,最终,她的那个红字A成为她从通奸犯变为天使(from Adulteress to Angel)的标志。布朗呢?他对罪只有模糊的认识,他不会分辨人人都有的道德缺陷和个别人犯的实际罪行,以为自己心中的罪恶念头别人已经实行了。他瞥见了心灵深处的黑暗,却不知如何面对罪恶,从一个好人变成了丧失信念的迷途者。生活中有没有布朗这样的人?这个寓言是无的放矢吗?”
太多了!同学们说,那些自以为是的人都有点象布朗。他们清高,觉得别人低浊。唯独自己出污泥而不染,脱世超俗。他们特别喜欢听信谣言,就爱把别人往坏处想。他们口口声声说爱上帝,却不爱任何人;说信上帝,却不信任何人;他们形单影只,没有几个朋友,还自以为与上帝同在。就象这篇小说里魔鬼要人们互相审视一样,他们总是看见别人眼里有刺,却不知自己眼里还有大梁呢。他们经常评判他人,很少反省自身。他们早就中了魔鬼的计,还以为自己是圣人……
“他们、他们,”我模仿着那口气说:“他们不包括我,是吗?”
同学们安静了。但我看得出来,大家脑海里正波澜涌动。
20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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