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载]香港一男子虐杀怀孕黄麂 被重判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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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冈
时间:
2008-4-23 10:36
标题:
[转载]香港一男子虐杀怀孕黄麂 被重判监禁6个月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电器技工袭击一只怀孕黄麂,令它与胎儿致死,在荃湾裁判法院被重判监禁6个月,成为防止残酷对待动物(修订)条例自2006年12月生效以来,判刑最高的案例。
报称电器技工的被告姚志容(46岁),之前并无案底,育有3名子女,并需照顾家庭及住内地的双亲。
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项虐畜罪名成立,控罪指他于去年12月31日在大屿山贝澳沙滩39号屋外,串同另一男子虐待一头黄麂。
辩方在庭上求情时称,被告承认自己当时是受酒精影响,所以才将黄麂杀死,被告又承诺会戒酒,对自己的行为已经感到十分后悔。辩方更呈上区议员、被告同事和子女及自己亲自撰写的求情信,恳求法官轻判。
裁判官判刑时表示,本案案情非常严重,立法会早前将残酷对待动物的最高刑罚由监禁6个月增至3年,可见对这类案件的重视。
裁判官说,在审讯过程中感到被告并无悔意,一直声称黄麂被狗咬死,至最后一刻才感后悔。而黄麂属于稀有动物,对被告及家人没有构成任何威胁。被告的行动残忍,令黄麂受到非常大的痛苦而死去。
裁判官指出,被告干犯罪行非常严重,必须对初犯的被告判处有阻吓性的惩罚。裁判官说,本案量刑起点是8个月,但考虑到被告无案底,亦有区议员、同事和自己的子女替他撰写求情信,在工余时有做义工帮助长者,所以才把刑期减至6个月。
目睹案发经过、家住大屿山贝澳的大学兼职女讲师张美灵早前庭上作供称,案发日早上,她在住所露台与丈夫吃早餐时,突听到阵阵动物叫声和人的嘈吵声,遂探身察看即见贝澳沙滩上有疑似狗只,遭被告与另一男子手执铁铲及木棍不断殴打,并听到凄厉叫声。
张美灵立即奔下沙滩阻止,但赶到时已见被告拖着一头身上血流如注及没有气息的黄麂。张质问被告“为什么杀黄麂”,被告没有回答,她于是报警,并即场向警员指出坐在小艇的被告,以及起回一柄染血的圆头铲“凶器”。
香港渔护署兽医陈诗宁作供时说,死去的黄麂怀有身孕,约19公斤重,全身无牙齿印,但有两处可见的撕裂伤口和胸腔肌肉出血,估计牠是脑和肺部出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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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在香港干这种事儿?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4-24 08:31
被告的行动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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