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华盛顿乞丐妓女令美国蒙羞 [打印本页]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4-4 15:47     标题: 华盛顿乞丐妓女令美国蒙羞

华盛顿乞丐妓女令美国蒙羞


港文汇报黄海振/美国华盛顿的确是一座美丽且具深度文化内涵的城市,各类博物馆内的展品应有尽有,让游客流连忘返。这裡所有大厦的周围都有大面积的青草,且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就像是一座巨大公园。然而,白宫门前、国会山边、华盛顿纪念碑下游弋的各类乞丐和随着夜幕降临涌现在大街小巷的妖艳妓女,却为这座世界名城增添了令游客恐惧的阴影。这些乞丐和妓女,不单让华盛顿失色,也让美利坚蒙羞。

据美国朋友介绍,美国约有300多万名流浪者,佔美国总人口的1%。在这些流浪者中,不到18岁的未成年人佔四成。这些流浪者流浪街头,乞讨为生,成为华盛顿、芝加哥等大城市的另类风景。美国乞丐分类繁琐:有主动进攻的出击型,也有守株待兔式的等待型;有固定地盘的霸王型,也有四围行走的游击型;有单独作战的「个体户」,也有分「前锋后卫」的团队型等。其中出击型及团队型对游客和社会危害最大,他们不但让游人感到恐慌和不安,也成为城市治安的「毒瘤」。

「出击」型乞丐伤害游客

在华盛顿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方的小花园裡,裡面的长条椅几乎成了乞丐们的专用沙发。这些乞丐时常聚集在一起,切磋技艺,行动时以「单干式」为主。他们有的连话都不愿意讲,身上挂着一个写上「Help me!」的纸板,在路口一边晒太阳一边喂鸽子,就算「上班」。顶多间隔一段时间才摇摇手中的大纸杯,让纸杯传出硬币的撞击声,以提醒行人给于救济,像太公钓鱼一样等待行人施捨。每当游客往他们的纸杯投入硬币时,他们会轻轻地说声「Thank you!」。这种乞丐只是对游客的视觉造成少少不快,并不会对行人进行攻击,警察也视而不见,并不驱赶。

「主动出击」的乞丐却完全不一样,他们或单独行动,或集体作桉。在人少或者光线偏暗的情况下採用吆喝和肢体推碰的手段,向行人施加心理压力,要求行人给点钱打个电话,半抢半乞。行人付钱后,就互不相干,各走各路。这种变相抢劫因为没有使用任何伤人工具,警察也基本不管。这类乞丐对游客危害最大,属于刑事桉的「擦边球」。美国人外出一般都会准备几张五元或者十元的小钞票放在身边,目的就是在不幸遇到这种半抢半乞的乞丐时,能够及时「化财消灾」。

公园变成妓女「安乐窝」

华盛顿的白宫是美国总统办公所在地,也是游客必到的着名景点,每天游人如织。就在这个游客必到的景点前,可以发现戴着写有「反对布什」、「反对伊战」帽子、手持钱罐慢条斯理的特别乞丐。同样,在雄伟的国会山,你可以看到半躺在大厦楼梯口守株待兔式的乞丐。白宫和国会山的乞丐佔据有利地形,天天和成千上万游客见面,他们除了乞求以外,明显还有羞辱美利坚的「嫌疑」。但令旅客不解的是,作为美国的首都,政治的心脏,为什麽高大威武的警察对这些乞丐熟视无睹,无可奈何?

华府拟拨44亿冀改形象

不但在美国的华盛顿可以看到意想不到的乞丐,在美国的其它城市也同样可以看到各类乞丐。美国的一些大城市,还专门出台了一些管理乞讨的法规:规定乞丐必须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执照」后,才能到一定的范围、按规定时间「上岗营业」。针对美国乞丐的严重问题,布什政府提出了在300个城市实施协助流浪者的「改邪归正」的十年计划。在布什的08年财政预算中,计划专门拨出44亿美元协助流浪者,以便改善城市景观。

去年,美国为流浪者提供4万多个一卧室公寓房,裡面还附设基本的生活用具,希望流浪者不要再在显眼的风景观光点羞辱美国,影响国际形象。但由于流浪者众多,4万个只能说是杯水车薪。(文汇论坛)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4-4 15:52
典型的中式思维。人家行乞要饭没犯法,警察凭什么干涉?有碍首都观瞻吗?可惜美
国法律没有这一条。

面子、面子,我们中国人最爱面子,但在世人眼睛里却常常是最没面子,为什么?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4-4 15:47:
白宫和国会山的乞丐佔据有利地形,天天和成千上万游客见面,他们除了乞求以外,明显还有羞辱美利坚的「嫌疑」。但令旅客不解的是,作为美国的首都,政治的心脏,为什麽高大威武的警察对这些乞丐熟视无睹,无可奈何?


作者: 月满西楼     时间: 2008-4-4 20:51
可能也是一道风景?
作者: BBB     时间: 2008-4-5 13:26
我去芝加哥听音乐会时,在音乐厅门口就有手持一个饮料杯要钱的乞丐。这样的场景,让我觉得这座城市非常的亲切和真实。
作者: 似曾相识     时间: 2008-4-5 13:59
通篇写的是乞丐,没有什么妓女嘛,文章的题目有点莫名其妙。




欢迎光临 伊甸文苑 (http://yidian.org/) Powered by Discuz!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