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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贺绍强请求专家帮助全家留美国 [打印本页]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2-9 14:09     标题: [转载]贺绍强请求专家帮助全家留美国

贺梅一家将于9 日乘飞机返回中国。贝克夫妇的儿童监护专家黛比。葛拉巴
基维兹8 日对当地电视台表示,贺绍强请求她帮助他全家留在美国,因为现已九
岁的贺梅在贝克夫妇家里生活多年,不会说中国话,现在返回中国难以适应新的
家庭和社会环境,对贺梅的成长不利。葛拉巴基维兹还声称,中国的学校只收独
生子女,贺梅回国后不能进学校读书。

附英文新闻稿全文

Child advocacy specialist calling for delay of the Hes' departure

Updated : Feb 8, 2008 06:31 PM EST

WMCTV.com

A child advocacy specialist is calling for the delay of the Hes' departure.

She has stood behind the Baker family for years and said something
must be done before Anna Mae gets on that plane tomorrow.

Never before seen photos of Anna Mae He were released Friday. They
were taken after the courts ruled Jerry and Louise Baker return the child
to her biological parents. You'd never know how bitter the eight-year
custody battle became looking at the photos of both families smiling together
during a joint visit.

Child advocacy specialist , Debbie Grabarkiewicz , shared the photos
with Action News 5.

She fears Anna Mae is not adjusting well to her new home life.

"I saw a confused , quiet, shy eyes downcast little girl who appeared
to be cautious of everything she said or did," Grabarkiewicz said.

Grabarkiewicz , whose been a long time advocate for the Bakers ,
claims 9-year-old's father, Jack He, asked her to help.

"Requesting assistance or connections with people who could help his
family stay in the United States since their deportation order," Grabarkiewicz
said.

She said she soon became worried for Anna Mae's well-being.

"His request was made specifically related to Anna Mae and her lack
of adjustment to their family and her need to continue her contact with
the Baker family," Grabarkiewcz said.

Grabarkiewcz said she is speaking out because she's worried Anna Mae
will not get an education in China.

"Education in China is limited to one child per family and Anna does
not speak Chinese and therefore will not be going to a Chinese school ,
" Grabarkiewcz said.

Action News 5 left messages for both Jack He and his attorney but
have not yet received a response.
作者: 胡拉     时间: 2008-2-9 14:36
这个中国男人真能胡搞 !!! 丢人 !!!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2-9 15:20
another kind of "图穷匕首现"。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2-10 09:28
曼斐斯WREG電視台報導,曾引起撫養權之爭的賀梅,9日隨同生父母搭機返回中國,結束了她生命中重要的一章。

賀梅出生才幾個月,就由美國的貝克夫婦收養。他們想盡辦法爭取她的撫養權,可是田納西州最高法院最後把她的監護權判給她的生父母。

現年九歲的賀梅去年夏天返回生父母身邊。9日她隨著父母與弟弟和妹妹,從曼斐斯機場搭機展開22小時旅程返回中國。

多年來一直與美國養父母一起生活的賀梅,對她的新家顯然懷著許多疑問。母親羅秦表示他們是要去度假時,她說:「度假只是一、兩個星期,這是要去很長的時間。這不是度假。」

她的父親賀紹強表示,賀梅情緒很複雜,一方面她很高興與家人團聚,她與父母相處也很自在,可是另一方面她對回中國有點緊張。賀梅不懂中文,以前也很少接觸中國文化。她有點害怕進新的學校,而且她將會見從來沒有見過的祖父母。一些到過中國的賀家朋友,特地到機場送行,試圖減輕她的恐懼。

賀紹強說:「家父家母已經80多歲,他們一直巴望見到孫子女,因此他們等這一天已經等了很久。」

移民法官下令賀家最慢必須在5月底前離開美國,否則將被驅逐出境,到時候要再返回美國就很困難。因此,賀家選擇自動出境,希望有一天與賀梅重返美國。賀紹強說,他非常感激曼斐斯民眾,尤其是New Sardis浸信會,對他們的一切協助。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2-10 09:58
如果回中国,贺梅的命运很可能会不幸,她将难以适应那边的环境。因为是美国公民,
她可能长大了还要回美国,将再度面临文化、社会的适应问题。
作者: 纯属个人视角     时间: 2008-2-10 19:14
这个小赵到底是咱们一家子啊。关于贺绍强俺倒是写了不少。贴上了看看。完全原创。
作者: 纯属个人视角     时间: 2008-2-10 19:34
狂炒贺梅案:商业敏感还是新闻敏感?

在几乎没有一家华文媒体炒作“贺梅案”的情势下,多维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并留出了超出常规的版面和赤裸裸的倾向性编辑强权。有个多维力捧的岳东晓特别投桃报李,撰文盛赞多维的新闻敏感性和公正性。笔者不以为然,特写此文:

曾几何时,曹长青是多维的座上宾。每个周二,多维都会将曹君一篇洋洋洒洒的“雄文”,隆重地放在多维网的头版。毋庸质疑,曹能得到如此“礼遇”和“厚爱”,和多维、特别是多维网某些有一定权力的编辑是有所瓜葛的。当时本人曾经投书多维,指这种做法可以得益于一时,赢得短暂的喧闹和高点击率,但终究是“失分”的举动。因为曹在意识形态上,极端到歇斯底里的程度了,多维如此“力挺”,结果就是令读者对多维的“公正性”、“专业性”感到疑惑。而最根本的,也和多维争取公众权威性的努力背道而驰。

笔者曾经戏言:多维今后会为曾经和曹的这段“蜜月期”感到尴尬和羞愧,因为结果只能是多维遇人不淑、因“不注意卫生”而闹个“尿路感染”的结局,如果它真想努力成为一家有公信力的专业媒体的话。曹长青这么偏激的文字,是立不起多维“公正”的牌坊的。记得当时还有个捧曹长青曹先生的主儿,在网上贴了个帖子,称曹先生写新闻的水平和专业水准在美国的中文报刊上好得“屈指可数”,笔者也曾经开过句玩笑,说:“您老就是属蜈蚣的,手指脚趾一起数,也数不到曹长青那儿”。

今天,不知道多维的数据库里,还能找到当时曹长青那些极端的文字否?估计该删的,都被删了,而老曹,也不再享受那些年风光无限的“头版头条”之特殊待遇了。这说明什么问题呢?或许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起码离不开几个重要因素:一是曹的文字的确对多维有很大负作用令读者反感,负面影响超过炒作效果,或者说已经没有被利用的商业价值了,无情抛弃是预料中的结局。二是新的北美华文媒体布局逐渐显现其轮廓,各种势力和实力的消长以及中美关系的格局之变化、移民人口数量和构成的变化,导致多维即使有意愿还想和曹藕断丝连,也只能“忍痛割爱”了,因为道理很简单:多维要成为更大舞台上的“座上宾”,就不可能让曹当多维的“座上宾”。三是多维的确更加理性和清醒,商业运作和网络炒作的技巧更加成熟,觉得只有和曹划清界限,才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更大的空间。但无论从哪一点说,都可以看出多维的进步。但这种进步,更多是体现在多维团队的商业化成就,而非所谓的新闻敏感性和公正性。换句话说就是:肯定多维的新闻敏感,其实还不如肯定它的商业敏感来得妥帖。

因此,笔者以为,岳东晓3月16日投稿《多维的新闻敏感度与公正性》称,“看到多维登出的关于对贺梅案报导的公正性的特稿,.. ….我很看好多维的敏锐和专业水准”。岳因此而总结出“多维日后的发展潜力非常大”这个结论。单纯从商业前景看,此结论似乎是有可能成立的,但支持这个结论的理由“新闻敏感度与公正性”并不一定恰当。多维未来的潜力更在于它的商业化和商业敏感商业技巧的成熟,而非单纯新闻敏感性,更不可能是所谓公正性(寻求或希望人类现阶段媒体的所谓公正,实在是对媒体实质和国家与媒体之间关系认知上的天真浪漫,这是另一个话题了)。

多维今后发展潜力的大小,恰恰在于它的商业敏感性,而非所谓的新闻敏感性。新闻敏感是为其商业敏感服务的而不是相反。从曹长青的冷遇和贺梅案的热炒,可以看到多维明显的成熟和进步轨迹。起码在选题上更加讲究和注意防范自身因炒作而受到的“连带伤害”了。但是,任何事物都摆脱不了其多面性。操弄“贺梅案”的多维,是在商业和邪恶的夹缝之间磨练自己的“商业化”本领。

正因为看到了此案的“经济价值”,多维才如此热衷反复炒作,这是体现多维专业顽强的一面。但伴随着这种专业性商业化而产生的,是媒体人文价值的偏离,甚至是公共道德的缺失。因为多维带有明显偏袒和情绪化的“编辑手法”,不但能够混淆事实真相、掩盖贺绍强人品的低下,而且还将产生一个副产品,那就是从潜意识上为贺氏夫妻完成从“有过失的父母”到“争取人权斗士”的转变提供了心理暗示。在多维的笔下,贺氏正成为一个英雄,而他据说没有什么文化的妻子,成了颇具演讲才能的表演艺术家。假如有一天,当贺氏夫妇认识到,可以伙同媒体、相互利用并能够以此不劳而获取得极大经济利益的那一个“意外收获”开始,多维的道德邪恶就与其商业化成就并存了。但这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任何需要获得超强生命力的事物在某个生存阶段都可能带有邪恶的成分,媒体也不例外,多维就更不可能例外了。

多维炒“贺梅案”显然是有媒体经验作为依据和支撑的。当今世界,可供媒体炒作和个人出名的题目很多,例如环境污染和人类生态的出路、以石油为主轴的能源危机的化解、水资源的危机超过石油成为战略关系的要害、禽流感的蔓延和爱滋病的防御、核武器的扩散和太空争夺与战争,金融安全与经济兴衰,自然资源成本增高和国家的社会成本下降等等。本人不知道多维是否也有一个“传媒信息分析模型”,但就北美华人的特性而言,移民话题,因牵扯海外华人切身利益和草根性,无疑是最适合炒作的题材,也是最容易引发争论激情的,这类话题对于华人移民的敏感性与参与性,甚至有可能超过关于中美关系和台湾问题的讨论。这正是多维的精明和聪敏之处:抓住话题、大做文章。但这同样是商业敏感多于新闻敏感的操作,否则那么好的话题,不可能采取如此有失水准的处理方式。

因为不可否认,话题选择的准确,并不能掩盖多维编辑针对此话题在操作上的粗糙。如同领悟了网络炒作的诀窍,并不等于实施过程的高水准。多维选对了热点话题,却因为“编辑”的水平和情绪化表现,使得多维的读者对多维的“公正性”更加存疑。因为读者显然不是对多维报道此案件有想法,而是对多维不真正深入采访,只是用最投机取巧的“网络摘要”的形式偷工减料糊弄读者、操弄舆论而愤怒。尤其是,多维用重要版面以岳东晓这样十分缺乏基本写作训练和不善时事分析的人的文字,来给多维的“新闻敏感度与公正性”下肯定的结论,实在不是一个可以服众和明智的做法。起码岳的写作能力、思辩能力以及逻辑分析能力并不高明,岳的文字漏洞百出,反将多维应有的水准拖累了。不仅多维因此失分,而且令读者对岳曾经为贺案所做的辩护的水准和公正性产生更多疑问,如果说读者怀疑其“动机”和“好意”缺乏根据和容易引起其他方面争论的话。

岳东晓和他的文字,实在不值得花时间和笔墨去评说,不是说他是那个名牌大学毕业,从事多少年IT工作,就什么领域都自然成为专家的,说多了,恐怕连他为贺家打抱不平的很多细节和合理性都可能被推翻。一句话,文字不是他擅长的领域。当然,他愿意义务为贺这种人辩护和提供帮助,是值得肯定和令人尊重和尊敬的。特别是海外华人,多点愿意管他人“瓦上霜”的人是好事儿。
March 25th, 2007
作者: 纯属个人视角     时间: 2008-2-10 19:39
贺梅未来的幸福,交到贺绍强手里,就一个字:悬。

岳东晓撰文称:“贺家的支持者都是出于维护人类最基本权利的正义感。但是贝克方企图把贺梅案变成中美的文化、民族之争,这是我们极力反对的。正视对方把案件民族化、种族化的企图并反对这种企图和消除其恶劣影响,是所有支持贺家的人(包括很多美国人)一直在尽极大力量做的事。”

网友笑称的“岳律师”,我看应该改称“岳法官”了。你觉得你这种结论和判断,有说服力么?

如果说,贺绍强抛弃三个月大的女儿,陷贺梅“失去母爱,没有父责”的境地,象一把违背人性伦理的毒箭,射进了小贺梅初临人世的幼小身体的话,那么,法庭的判决犹如“美国式”的外科手术,只是将留在小贺梅体外和心灵之外箭簇的杆和羽毛截断去除。而“中国式”的智慧和正义感,恰恰是看到了事物的本质,进而从贺绍强当年泯灭人性的遗弃心理、动机和行为中,看穿了他的人品与不负责任。同情贺梅和鄙视贺绍强不是一回事,虽然同情贺梅看起来表面好像是支持贺绍强,但这决不能混淆。

很多人觉得:贺绍强已经为当年遗弃亲生女儿的劣迹付出了代价,就不要为难他了。但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因为法庭从“父母权”的角度,将贺梅判给了她的亲生父母,而贺梅的亲生父母,恰恰是一对并不具备尽“父母责任”的夫妻。但凡有母性,尽父责的人,是很难在孩子出生前和刚刚降临人世三个月,就“运筹帷幄”着要将亲身骨肉送人的。这违背起码的人性和亲情。鉴于此,很多人认为贺梅回到象贺绍强这样缺乏人性善良和家长责任的人身边,可能是一场可以预见的更大更绵长的人生悲剧。因为贺绍强缺乏爱贺梅的基础和爱心,他疯狂争夺贺梅的目的,只是想留在美国。同时利用媒体,为自己敛财和博取同情。

显而易见,贺绍强在已经身败名裂信誉扫地的情况下,只能铤而走险,做困兽斗。因为他不斗,就无法留在美国,就可能被驱逐出境,就可能真正为遗弃自己的亲生女儿贺梅而付出代价。在这种情况下,贺绍强发现:把贺梅案提高到人权种族之争,可以博得同情,可以利用媒体,取得舆论上的声援。于是,开始了长达几年的诉讼。他明白,只有打着“抗争和争取人权”的幌子,不间断地将自己卷进“司法、诉讼”程序中,他才能赖在美国。期间,他突然“痛改前非”起来,好像找回了父爱,一连生了两个“自己能够养活”、“不需要送人”的孩子。

而颇有正义感的岳先生,从义务帮助贺打官司,到现在自称精通打官司,被人称为“岳律师”,现在又感觉更进一步,成为颇为强势的“岳法官”。试问:你凭什么那么肯定“贺家的支持者都是出于维护人类最基本权利的正义感”?而“贝克方企图把贺梅案变成中美的文化、民族之争”?这是一个以道德“正义感”为说辞的语言逻辑陷阱:支持贺绍强=出于维护人权有正义感。事实上,正义感恰恰是给予那个出生三个月就被遗弃的小贺梅的,而不是给予贺绍强的。岳法官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一直在企图混淆这个问题的实质。

岳先生用了一个名词“贺家的支持者”,是将贺绍强,和大众出于人性善良给予贺梅的同情和关注“捆绑”在一起了。而且巧妙地利用了“人权”和“正义”这个概念。给人一个“凡是维护人类最基本权利和有正义感”的人,都应该支持贺家的诱导。也让指责贺绍强丑恶人性的人,背负不注重“人权”的恶名和压力。但是,岳先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滴,这一招逃避不了人们对贺绍强的谴责,把贺绍强和贺家和贺梅捆绑在一个概念里,也未必能摆脱将来贺绍强真面目的被揭露和可能因此而得到的惩罚。

贺家的支持者起码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同情贺梅的遭遇,希望她回到她的亲生父母身边。而他们恰恰忘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小贺梅是在三个月大的时候,被她的亲生父母自行剥夺“父母权”和抚养责任的。哪怕贺绍强可以解释是“临时性”的,但无法改变贺梅刚出世就被送到与贺绍强毫无瓜葛的人家,被送到和华人环境完全不同的美国家庭这一事实。而这个事实反映出的贺绍强丑陋自私的行为背后的肮脏品性,而这种肮脏品性是有可能使得贺梅并不因为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就等同于获得自己未来幸福的。

今天,对于贺梅的担心和同情,对于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正义感,并不能成为贺绍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支撑点。更不可能成为掩盖贺绍强人性中丑恶、狠毒、自私一面的障眼物。法庭判决小贺梅归贺绍强,只是剪除了扎在贺梅身上那枚“幼年惨遭遗弃”的毒箭的箭身,而箭头依然留在八岁贺梅的内心深处。

懂得“三岁看老”的中国智慧,是可以洞察贺绍强的“如意算盘”的,是有理由为贺梅今后的幸福担忧的,是有更充分的理由表达对贺绍强不信任的。因为:有父母权,和愿意“尽父母权”之间,看似一字之差,其实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而贺的本质恰恰在于,他本来有“父母权”,却想方设法希望摆脱尽“父母权”的职责和义务。因此,法庭判决贺绍强赢得父母权,本身并没有什么错(父母权本来就应该属于贺绍强,只是他耍小机灵推到贝克身上而已),但法庭判决导致的环境和结果,未必就对贺梅的成长有利。

March 29th, 2007
作者: 纯属个人视角     时间: 2008-2-10 19:40
贺梅案,会演变成贺绍强案么?

多维近日接连两次用头版头条的待遇报道“贺梅案”。作为一个华文媒体,对华人和华人社区发生的重要事件追踪报道和助人为乐,其实是值得肯定的,哪怕这种做法,可能会招致骂名。但关注和报道本身无懈可击,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新闻的职业性或商业的敏感性而言,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倒是这两条头条新闻所传出的某些信息,颇为耐人寻味。首先是,贺绍强一家“打算”要回中国了,路费有点紧张,需要赞助。其二是,回中国他们有自己的住房,但缺生活费安家费,大家能否再献点爱心。其三是,贺绍强打赢了官司,是中国人的骄傲,中国政府能否安排一个好点的工作给贺绍强。这关系到贺梅是否幸福。

尤其这第三点,在岳东晓的文字中丝毫不加掩饰:“对贺家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国内找份像样的工作,能让一家人生活稳定。”理由写了一大堆,分不清是在替贺绍强求情还是在替自己表功:“贺梅案是美国历史上华人争取司法正义化时代的、最光辉的、最光荣的案例。从少儿法庭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完全是靠中国人的智慧取得道义和法律上的胜利。这个案子的历史意义在未来50年内将会不断提升–因为它实际上就是中美两个文明冲突的缩影。贺梅案的胜利是中国人传统道义的胜利,是中国人的道义加上中国人的智慧的不可战胜性的证明”、“然而,回到现时代的现实之中,贺家回国后生活没有着落却是令人感到棘手、不安的事情。我个人觉得像贺绍强这样能发动英文媒体、在法庭上面对黑势力慷慨陈词、跟LARRY KING谈笑风生、上田纳西众议院舌战群雄讨论立法的、具有足够学历、经验和胆识的人物,应该是国内企业、机构、政府部门都非常需要的、不可多得的栋梁之才。”

很多人对岳的文字和贺的表现表示了不满。这是事实。这种不满似乎也情有可原。这是因为大多数留美的华人自己是靠自己辛辛苦苦劳动,才站稳了脚跟。对于贺动辄利用媒体反复化缘的行径心里有些想法,言语中表示鄙夷在所难免。而且这其实也触动了一些人生观价值观的更为深层的东西:我们的生活态度和生存方式。大多数人的生存,是靠流血流汗努力工作,而有些人则不然,他们有他们的法则和伎俩。这些伎俩因为屡试不爽而变本加厉肆无忌惮:“我的建议是大家给中国政府、中国大使馆写信,请求中国政府给贺家一个妥善安置,让贺梅能够感到中国的温暖,也让那些想看贺梅在中国受苦的人们感到失望”。”

这是岳东晓的原话。拿全中国人民的感情来忽悠了。他太有才了。如果说,中国政府出于领事责任和对于华人在海外权益的保护,一直在外交层面给予“贺梅案”人道关注与支持的话,中国政府和中国大使馆对贺绍强的就业并不负有责任和义务。难道就是出于岳东晓的理由:“我个人觉得像贺绍强这样能发动英文媒体、在法庭上面对黑势力慷慨陈词、跟LARRY KING谈笑风生、上田纳西众议院舌战群雄讨论立法的、具有足够学历、经验和胆识的人物,应该是国内企业、机构、政府部门都非常需要的、不可多得的栋梁之才”?

但是,领事保护和安置就业毕竟是两码事。中国政府有这么容易被利用么?中国政府就是用来干这种事儿的吗(也许有些大陆不明就里的媒体人,或者愿意将计就计,弄点海外新闻倒不无可能)?从这点上看,我们不得不佩服美国人的行事策略和深谋远虑。在贺梅案中,美方才是真正的精明者和赢家:判贺家重新得到贺梅的抚养权,但在居留权上断其后路。然后再调动舆论、发动群众搞点募捐,最后是“纸船明烛照天烧”,把贺这样一位“栋梁之才”送回中国了事。既显得自身的公平正义,又保护了环境卫生。

但是,还有一个但是紧随其后:美国人也未必就一定是最后的胜者。任何事情都可以有反复,特别是对于一个“栋梁之才”而言,因为贺绍强是否回国还是个未知数。这正是此案的关键:若贺梅案突然演变成贺绍强案的时候,伟大善良的中、美两国人民都不应该再为此表现出惊讶和胃肠不适了:)

December 18th, 2007
作者: 纯属个人视角     时间: 2008-2-10 19:43
小贺梅遭“绑架挟持”

在中国大陆,常常可以看见衣衫褴褛的幼童,沿街乞讨。有些是残疾的孩子。过路的人于心不忍,有些就会施舍一些。后来,这些乞讨的孩子,特别是残疾孩子多了起来,在每一个城市的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高密度人群的集散区域泛滥起来。这时候,人们反应过来:这些孩子其实是被成人用来乞讨的“活道具”。最初,善良的人还这么想:这些做父母的真缺德,怎么忍心让自己的孩子特别是残疾的孩子出来要饭呢?再后来,随着一些黑幕的曝光,人们几乎都明白了:那些孩子特别是残疾孩子,是被一些利欲熏心却企图不劳而获的成人,廉价买来租来或绑架来的。之所以要这么做,就是这些可怜的孩子尤其是残疾的孩子,更能博得路人的同情,而那些租买和绑架孩子的成人,获利更丰。

在美国,一场争夺“父母权”的法律官司,似乎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当事人贺绍强曾经为了夺回小贺梅的父母权,坚持抗争。这的确赢得过中美两国人民特别是不少海外华人的同情与声援,包括经济上道义上的支持。但贺家的支持者起码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同情贺梅的遭遇,希望她回到她的亲生父母身边,过上正常人家孩子一样的生活,得到亲生父母的爱。但是,事与愿违。恰恰是这一点,被贺绍强以“中国人的智慧”加以利用了。食髓知味的贺,发现了不劳而获的秘诀,那就是拿人们对小贺梅的同情与怜悯,作为他乞讨化缘的道具,不用劳动打工这么辛苦,说不定也能挣个“盆满钵满”。

如果说,小贺梅是在三个月大的时候,被她的亲生父母自行剥夺“父母权”和抚养责任的话,即使贺绍强可以解释是“临时性”的,也无法改变贺梅刚出世就被送到与贺绍强毫无瓜葛的人家,被送到和华人环境完全不同的美国家庭这一事实。而这个事实反映出的贺绍强丑陋自私的行为背后的肮脏品性,而这种肮脏品性是有可能使得贺梅并不因为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就等同于获得自己未来幸福的。事实恰恰就是如此,今天,重新夺回抚养权的贺绍强,却丝毫不顾及小贺梅真正的心灵治疗,而将她当成了乞讨募捐的“通灵宝玉”。

“我的建议是大家给中国政府、中国大使馆写信,请求中国政府给贺家一个妥善安置,让贺梅能够感到中国的温暖,也让那些想看贺梅在中国受苦的人们感到失望””。这是岳东晓发布给媒体的原话。比那些中国绑架租买残疾儿童用以乞讨的成人显然要高明。甚至高举着民族主义的旗帜,扛着中国这面祖国的大旗,向中国政府和华人移民叫板:你们应该给贺绍强钱和工作,以便“让贺梅能够感到中国的温暖,也让那些想看贺梅在中国受苦的人们感到失望”。

看来,对于贺梅的担心和同情,对于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正义感,并没有成为贺绍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转折点。贺绍强对于利用善良人们的同情以及媒体记者的关心已经完全不择手段了。法庭判决小贺梅归贺绍强,只是剪除了扎在贺梅身上那枚“幼年惨遭遗弃”的毒箭的箭身,而箭头依然留在八岁贺梅的内心深处。但,贺绍强对医治小贺梅的心灵创伤似乎兴趣不大,因为,今天的贺梅,正被她的亲生父亲贺绍强“绑架”着,反复出现在媒体喧嚣的风口浪尖,企图以此来得到金钱和体面的工作。

悲哉,贺梅。

December 20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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