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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一大学教师在纽约因违章停车遭美国警察群殴 [打印本页]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6-5 11:59     标题: 北京一大学教师在纽约因违章停车遭美国警察群殴

美国纽约华人最集中的法拉盛区17日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赴美探亲的北京某大学教师、72岁的杨德才与儿子杨林因违章停车与警察发生冲突。闻讯赶来的8辆警车和20多名警员将杨氏父子团团围住,当街痛打后又将他们逮捕。这一事件在当地华人界引起强烈反应。他们认为,这是美国警察滥用暴力的又一典型事例。

据当地华人报纸《世界日报》报道,17日下午4时左右,31岁的杨林和父亲杨德才及妻子邱峻在法拉盛区购物时,将车停在停车线外。这时,一名黑人警察和一名华裔女警察开车巡逻经过,女警察以非法停车为由,给杨林开了一张罚单。杨林上去和女警察争辩,希望她不要开罚单。然而,坐在车内的黑人警察以为杨林企图袭击女警察,下车后蹿上去一手勒住杨林的脖子,另一只手猛击杨林的背部。坐在车内的杨德才见儿子被五大三粗的黑人警察擒住,急忙下车想从警察手中救回儿子,但杨德才的举动同样被警员视为袭警。黑人警察立即通过步话机与当地警察局联系。5分钟内,8辆警车载着20多名警察呼啸而至,他们给杨林带上手铐,把他推进警车。两名白人警察则将杨德林一脚踹翻在地。杨德才多次试图从地上爬起来,但是都被白人警察脸朝下地压在马路中间。华裔女警察曾试图阻止同事动粗,但没有任何效果。

事发当时,近100名围观的华人看不过去,纷纷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后来,警方逮捕了杨氏父子,并以涉嫌妨碍公务、拒捕和袭警等罪名将他们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18日下午,杨德才父子得以获释回家。法庭将于9月开庭审理他们被控涉嫌袭警一案。

72岁的杨德才现在北京某大学任教,他与老伴是第二次到美国探望儿子,没想到竟发生这样的事情。更为不幸的是,65岁的老伴18日凌晨因为这事着急上火,导致心脏病发作,现在已经住院。

18日,杨德才和杨林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他的衣领被扯破,手上和腿部的伤口清晰可见。杨林则简单梳洗一下,和妻子一起做了些吃的,就赶着去长岛的医院探望母亲。此时的杨德才心情仍未平静下来。他痛心地说:“除了违章停车以外,我到底犯了什么错,竟受到这样的对待?”

这件事在当地华人社区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人对美国警察在大庭广众之下殴打7旬老翁表示强烈不满。一名律师说,警察用这种方法对待手无寸铁的老者,分明是滥用暴力,已经超过了他们所谓的“正当防卫”。当地警方对此事非常重视。正在休假的法拉盛区109分局局长18日提前结束假期,一大早就到出事地点向目击者询问事情经过,并希望了解华人对此事的看法,作一些解释和沟通工作。他表示,目前整个事件仍处在调查阶段,如果警察有做错的地方,警方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这位警察局长同时表示,在警察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有权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对对方采取行动,以阻止犯罪发生。一名资深的华裔警察也说,在美国,警察执法时有绝对的权威,但大部分华裔新移民都误认为可以和警察讨价还价讲交情,不知道他们在辩解时所做的任何举动都可能被视为挑衅。正是由于这种文化差异,致使类似事件在华人社区屡有发生。不过,由此引发大规模的警民对峙,这还是第一次。

目前,纽约市警察局内部调查部门已派专人前往法拉盛区调查此事。17日晚当班的109分局华裔副局长刘家和也表示,分局内部调查小组已对此事件展开了调查。如果有进一步的结果,会给华人社区一个交待。钱军(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供本报特稿)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6-5 12:09
就我分析,此次事件中美国警察没有滥用权力。两位华人,袭警(以美国标准)在先,
拒捕在后,问题极其严重,警察没有反应过度。警察没有用警棍、枪械、辣椒喷雾
器,两位当事人的“运气”实在还不错。

多伦多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一位华人老太拉扯警察(因为被解雇了还照常上班,
警察前去阻止),被逮捕送入监狱。

老中的集体“义愤”,反映了我们对美国法律的愚味无知。在美国生活以中国思维行事,
不吃亏才怪。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6-5 12:20

纽约警察殴打华人父子不是文化差异惹的祸


我愿意相信杨德才走向女警员的时候,头脑中压根就没有袭警的意图,因为违章停车本算不上什么大事,何况他未必不知道这是在美国,绝对犯不着为这点小事袭击警察。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杨的确是违章在前,意图辩解在后,并且在辩解过程中有拉扯动作,当然他的目的仅仅是希望对方不要填写那张罚单。

可是美方的警察并不这样认为,据当地的警察局长后来解释说,警察在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有权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对对方采取行动,以阻止犯罪发生。也就是说,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有绝对的权威,在杨林的违章停车行为已是既成事实后,他就必须接受惩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可是杨林本人却不这样认为,或者他已经知道自己错了但还想和对方“商量”,但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已经在“违法”了,因而“误会”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有人认为之所以发生这种误会,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中美两国之间迥然不同的文化差异造成的,然而我认为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

诚然,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在中国,我们每个人都会对杨林的行为表示深深的理解,因为当我们在碰到这种事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也是请警察同志高抬贵手,甚至法外开恩吗?哪怕确实知道自己做错了,按照法规必须受罚,我们还是会那样做,而且我们的做法的确能时不时收到某种意外的效果。警察会在我们声泪俱下、诚惶诚恐的苦苦哀求之下心软,或者从轻处罚,或者一句下不为例了事。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情味”的环境中走向美国社会的杨林,自然要吃苦头了!或许我们每个在国内的人都会说,这帮美国佬也实在太大惊小怪、小题大做了,不就是违反了交通规则吗,将一件芝麻绿豆大的事弄成这样,这不明摆着是种族歧视,故意跟中国人过不去吗?

确实,美国警察在大庭广众之下殴打七旬老翁分明是滥用暴力,已经超过了他们所谓的“正当防卫”的范围,不少纽约华裔都感到愤愤不平,我想杨氏一家还是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讨回公道的。至于杨林袭警一事,从法理的角度而言,我却不得不说,如果他能老老实实地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在警察开罚单时不心存侥幸,甚至如果在向警察辩解时保持冷静,也许事情的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件事体现的并不是什么中美两国文化差异,它反映的恰恰是两个国家的人在对待既定规章制度的不同态度,值得我们深思。张继荣
作者: fanghuzhai     时间: 2007-6-5 19:52
双方都应该检讨。美方更应该检讨,就算对方意图非礼,你也犯不着用几倍的暴利打击之。估计一下对方有几分力,你再使几分力。就不至于过度使用暴力。
可惜,美国警察的工作条例不是这样的。
作者: 笑雨     时间: 2007-6-5 20:19
>>>这件事体现的并不是什么中美两国文化差异,它反映的恰恰是两个国家的人在对待既定规章制度的不同态度,值得我们深思。<<<<

说得太好了。可惜很多人不懂,以至闹出血案。活着的有些现在也不懂。
作者: 令胡冲     时间: 2007-6-6 07:10
这种事件完全是美国警察的问题。美国警察文化不好,种不好,容易滋生些过度暴力的警察。怎么能这样对待一个中国老人?良心人性哪去了。

我就不相信警察条例里面写着,一般人对警察不敬,或有身体接触,警察就自动获权,放手使用武力。这只能说有些警察的种不好,人的常识都没有,还执法?

华人的问题,就是经常无来由地过度自责。不会打官司,把小事搞成大事。你对自己再自责,也不可能保护自己。也许能博得一些同情和怜悯。但尊重都是靠自己手段得来的吧。

华人媒体上面的一些“评论和见解”是很荒谬的。这么些nian,还是些提不起来的论调。

>>>这件事体现的并不是什么中美两国文化差异,它反映的恰恰是两个国家的人在对待既定规章制度的不同态度,值得我们深思。<<<<

这种politically   correct的论调,是极端政治自虐的一种表现。这种蠢话有个屁用,是不是想说,美国警察打了中国老人,都是文化差异的结果?以后放手打就是了。屁的文化差异,这最多是人的差异。好警察和坏警察的差异。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6-6 08:45
象各国警察一样,不少美国警察也确实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这一点无须否认。

个案分析:在此事件中,分清“适度”和“过度”不是很容易。老人好象并没有受伤,
老美从外貌也看不出老中的实际年龄,所以不好说欺凌老弱。警察的职权是,在
非常情况下需要全力制服违法者。老人几次想从地上爬起来,在警方看来就是还
没有屈服,需要继续使用武力使其服从。

基本原则:在美国,执法者在执法时,当事人必须尽力配合与服从,没有讨价还
价的余地。有任何问题,可以事后上法庭为自己辩护或起诉执法者滥用职权。
作者: 令胡冲     时间: 2007-6-6 10:29
>>老美从外貌也看不出老中的实际年龄,所以不好说欺凌老弱。

这是开玩笑,还是真这么想?70岁的人,美国警察看不出老?

真这样,那他是否合格当个警察,大家就得concern了。虽说街头警察都没文化,但还是象样的具有清晰本能,正常人性,良好常识的警察居多。至少希望如此。

美国大城市的警察harsh名声是举世皆知的。我当年第一个英国导师,一个英国绅士,在芝加哥停车寄了封信,路边压线停车,就一分半钟,刚准备开走,旁边也没有busy traffic, 就来一警车冲过来,跳下个警察,手按着枪冲他大吼。这位教授吓得发呆。警察一看,手压着枪把,命令他立刻从车里出来,背过身去,举起手来。当然,最后倒是没搜身,另一个下来,开张罚单,两人进车走了。老夥计这才敢转身。现在说起这个笑话,还得苦笑着摇头。至于嘛。

这在英国,警察来了,打个手势让你摇下来,说“你知道这里不能停车不知道,sir”,你说sorry, 我就寄封信,这就走,apologies,my fault。就走人了。也不至于吓得呆在车里不出来,好象要拒捕抗法似的。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6-6 10:46
令胡,这一定是个“新警察”,哈哈。。

原因俺一看就明白了:“刚准备开走”是问题的关键,这位绅士当时坐在车里,车
子发动着准备离开,大有违法以后逃跑的倾向,所以警察很紧张。

俺也曾经被美国警察“手压着枪把,命令他立刻从车里出来,背过身去,举起手来。”,
还搜了身。详情回头有时间再谈吧。
作者: fanghuzhai     时间: 2007-6-6 12:23
我们应该发起一个运动:坚决抗议警察滥压枪把。
作者: 金凤     时间: 2007-6-6 12:53
同意令胡说的。美国警察过分运用武力是不争的事实。上次硅谷有一个越南女子看警察来了,心里发慌,手里举了一把剪刀,警察就开枪把她打死了,太过分了。明显的滥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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