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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人在加国:没地方说理去,这就是我们的文化! [打印本页]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11-29 12:50     标题: [转载] 人在加国:没地方说理去,这就是我们的文化!

人在加国:没地方说理去,这就是我们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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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理要彬彬,无理也要彬彬

    也许你要说,有理要彬彬,这好理解啊,不是有个成语叫彬彬有礼嘛。无理也要彬彬,这话有点无理。

    先别忙着下结论。其实“彬彬有礼”这个词,也不一定好理解。不信我问一下,什么叫彬彬啊?恐怕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回答出来。

    孔子在《论语/雍也》中说过这样一段话:“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质,就是先天的质朴;文,后天的文雅;一个人,如果质朴胜过文雅,就有点野;如果文雅胜过质朴,就有点书呆子气。彬彬,通俗点说就是掺杂着,一半一半;既质朴又文雅,才称得上君子。我有个大学同学,叫金文胜,老实的八竿子打不出个屁来。知儿莫如父母啊,给他取这么个名,希望他“文”多一点,要不长大了对象都难找。

     现在我们知道彬彬有礼的意思了:既不要太野,也不要太文,要有理有节。

    那我为什么要强调无理也要彬彬呢?这个中国文化教我们就教的比较少了,需要从西方文化中去借鉴。在这里我有两层意思。

    一,别人无理,自己有理,你要彬彬;

    二、自己无理,别人有理,你更要彬彬。

    举个例子,我的对门邻居是个白人老者,有一天我们两个都在倒车,我没注意,一下子撞上人家了,老人家下车,第一句话就把我逗乐了,他说,我得去买个哨子,下次一边倒车一边吹。他是送一个朋友去车站,那人也下来,彬彬有礼对我问好,根本没有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我说,您去修吧,是我的责任。如果真修的话,整个后Bumper得重换,得八九百块钱。好在我们的另一个邻居,年轻时做过Mechanic,会修车,他拿出一块木板,从后备箱顶在撞处,一锤子就敲还原了。这回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是刚撞的,你马上顶,就能不留痕迹,如果时间长了,就不好还原了。这下好了,老人家对我说,刷点漆就好了,油漆钱你出,大概15元左右。我先去买了一些花和蛋糕之类,给两家送去,然后又封了二百块钱,给两老送过去,结果人家怎么也不收。我回家怎么琢磨怎么过意不去,就修书一封,大意是,我们中国有句老话,你不能把所有的好事都做尽,而让另一个人站在那里内疚难过,你们得让我也有点机会,要不以后我怎么能心安理得面对你们呢?这回他们才收下了。后来老人家连我的车颜色油漆也买了,帮我把车也收拾了。现在我们两家和过去一样,没有任何芥蒂。

    这里顺带把芥蒂也解释一下,芥蒂就是一些小梗,如果心存小梗梗,当然就会不舒服。

    还有一个细节,当我去买礼物回来,女主人一看到我,连忙朝我招手,生怕我尴尬,让我颇为感动。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因为最近华人社区有位赵先生,后视镜被公交车蹭了一道微痕,竟然不顾90多岁老母在车上,一路鸣笛追赶,赶上后又强行登上公交车,和女司机发生肢体冲突,结果把一桩小小的交通案,搞成了刑事案。

    这件事本来赵先生有理,如果他能有理也彬彬一下,很简单嘛,一切让保险公司去办嘛。遗憾的是,他没有彬彬,结果有理变成了无理,还惹上了官司。

    无独有偶,前几天,一家华人超市的陈老板带着员工,开车勇追窃贼,抓到后捆手绑脚,塞到送货车里,凯旋而归。路人看到光天化日之下有人“绑架”,赶紧报警,警察截停了“运俘车”。这下糟了,警察没看到人家偷东西,却看到了你捆人,老板身上还带着刀,属于非法携带武器啊!其实我们很好理解,为什么带刀?这家伙来偷过,老板这次是“守猪待兔”,当然要带点防身武器;为什么捆他?怕他跑了嘛,怕他反抗嘛。但警察不这么想,你这不是越俎代庖吗?都象你们这么抓,我们警察干吗去?

    冤不冤?还真有点冤!

    那位赵先生为什么敢在路上鸣笛狂追?因为他觉得自己有理。那位陈老板为什么敢捆人?因为他觉得自己有理。中国人有个误区,以为只要自己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得理我就可以不饶人。我饶你,那是我大度。

    正因为中国人认为,有理我就站在了道德的至高点,所以凡事都得争出个理来。在中国的大街小巷,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争得唾沫横飞,进而老拳相向的例子,比比皆是。到了西方我们才发现,其实很多事根本用不着争论。出车祸了,如果责任明确,没什么可争的;责任不明确,叫警察,也没什么可争的。电影上不是总说那么一句话吗,你有权保持沉默,你现在说的任何话,都将作为证据。言下之意,很可能是对你不利的证据。

    在这一点上,唐先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本来嘛,事情发生了,等法庭调查不就得了,可唐先生不,他不愿意坐以待毙,于是把他的大作一篇一篇抛出来,要让我们相信,他的出发点是好的,是要带领海外华人共同致富,他不是骗子,他有能力,Blablabla。问题在于,他费尽心血写出来的这些“宏篇巨著”,恰恰成了最有力的定罪证据。如果他保持沉默,要把他定为“庞氏”,还真得费不少劲,现在简单了,你自己白纸黑字写的,有800多万用于支付了前面投资者的利润,不是“庞氏”那是什么氏?

    有人说,唐先生已经有过那么一次了,对加国法律了如指掌,所以能临危不乱,谈笑自若,泰山崩于前,我自闲庭散步。这只是一个方面,从他偏要给我们讲出个理来这一点来看,唐先生对西方的法律又很不了解,他写出的每一个字,其实都是在给自己挖坑。

    对于赵先生和陈老板这两件事,华社反响不同。对赵先生,很少人为他喊冤,都觉得他解决问题的方法欠妥;而对陈老板,为他喊冤的人很多。为什么?因为他抓的是小偷,是坏人。

    最近网上流传一张照片,一个小偷被五花大绑在一棵秃树上,身上挂满了他从工地偷来的东西,在烈日下暴晒示众,周围都是无动于衷习以为常的围观人群,一个小女孩,正踮着脚在给小偷喂水。这张照片被冠名为:最善良的小姑娘。

    小姑娘的善良举动值得称道,但把小偷捆起来示众的人和那些麻木的围观者,却更值得谴责。按我们中国人的逻辑,一个人做了坏事,他就是过街老鼠,是人人可以喊打的,我们不认为做了坏事的人还有尊严,还有权利。更有甚者,连做了坏事的人也不认为他们还有尊严和权利,所以一旦败露,就任人宰割。

    我们这位超市老板的举动,其实和把小偷捆在树上的性质有点雷同,都有动私刑之嫌。私刑这个词,英文叫 Lynching,源于美国内战时期弗吉尼亚的一个治安官 Charles Lynch,这个人私设公堂,把那些他在国家法庭上不能治罪的支持大英帝国的保皇党人(Royalist)抓来审讯定罪。从国家独立的角度来看,Charles Lynch 似乎有理,但他不合法。其实每一个动用私刑的人,都认为自己有理,对方应该受到惩罚。我们中国人最津津乐道的“武松杀嫂”,就是典型的动用私刑。武松身为都头刑警队长,在国家法庭不受理哥哥武大被奸夫淫妇毒杀案时,铤而走险,自己为哥哥报仇。后来武松被张都监陷害,他“血溅鸳鸯楼”,屠杀张都监满门及张团练蒋门神共15人,其中包括9名无辜的妇女。千百年来,中国人都是把武松视为好汉的,认为那这么做是在“替天行道”,一提到这些事,都大呼痛快,很少有人谴责武松滥杀无辜。为什么?因为这些人要害武松,是坏人。可是这些女人并没有要害他啊!他们并不是坏人啊!

    没地方说理去,这就是我们的文化。

    但是,这种文化在加拿大不适用。

    当然,我们的陈老板并没有滥杀无辜,他只是在抓人的时候实施了捆绑,如果他马上就报警,应该是没有过错的。遗憾的是,是路人报的警,你的车是被截停的,警察并不知道你要把“人质”弄到哪里去,如何处置。而且在警察眼里,偷盆花根本不算事儿,而现在警方指控陈老板非法拘禁、袭击他人、绑架、暗藏武器等多项罪名,哪一个不比偷花严重一百倍?

    听说华人社区要搞签名请愿,向警方施压。笔者也赞一个,毕竟人家老板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嘛,如果最后老板进去了,小偷反倒没事了,恐怕整个华人社区都憋不过这口气来。如果华社的声势够大,或许陈老板还真能侥幸免“罪”,因为这些都是“擦边罪”嘛,事情可大可小。但是,请愿不是去喊冤,而是要强调,出现这样的事情,是因为文化的差异。警方应该借这件事来给华社上一课,而不是以惩罚人为目的。

    不管结果如何,整个华人社区都要引以为戒,下不能为例了。
作者: 笑雨     时间: 2009-11-29 14:12
某些中国人那种“一点亏都不吃”的思维方式是聪明的表现吗?其实有时很蠢。
作者: searain     时间: 2009-11-29 14:23
当年在芝加哥,有个朋友说了:“这地界,坏人杀个好人,比杀个老鼠还容易。好人要杀个坏人,比杀个老虎还难。” 10多年前,国内的机会条件还是比外边差很多,这朋友倒是从来的第一天,就打定主意学成归国的。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笑雨 at 2009-11-29 11:12 AM:
某些中国人那种“一点亏都不吃”的思维方式是聪明的表现吗?其实有时很蠢。

赵先生的CASE大概如此。陈老板也只是谋他的生计。这位陈老板大概是个“新警察”,老华埠的老板知道对贼对吃白食的都只能逆来顺受。贼在杂货店偷东西,你抓住他,他不认账,说他呆会儿要交钱的,反告你歧视。贼或者吃白食的出门你再抓,他一跑东西一扔,你倒还落个攻击绑架了。洋人的大商场大机构也是这个规矩,贼要是跑出了门,就别追了。我有个洋人同事,年轻时在商场打工卖牛仔裤,追贼追回了一大叠牛仔裤,以为立了大功,要拿奖金了,结果差点给fire掉。公司说了,追出去,打起来,要是伤了谁,公司都脱不了大干系。

那时,我在图书馆工作,碰到偷书的,就跟他说,我叫警察了。那贼要是聪明的话,撒腿就跑,再也不来了,大家都省心。否则,警察抓走交给法官又能咋样?要罚款没有钱,要命一条。关牢里,你不能让他干活还得伺候他一日三餐。啥事没有隔天就放了,明天他还到你这儿来。

老实说,这位帖主说的都在理,给华社提个醒也没错。只是真正能给陈老板提建议上上课的也就是华埠的那些老侨老老板。那些个开餐馆送外卖,三次让抢匪就在抢匪自己家里用枪顶着抢了好吃的还抢了身上的钱最后屁股上踢一脚让你滚蛋,你报警警察还根本管不了的主儿。我们其他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不,先生您告诉他们上那儿说理去,这地界也没地方说这个理去。要不您就把您那杂货铺子小餐馆卖了,换个活法,要不您就受着忍着。美国加拿大的警察就别提给华社上课了,他们自己的事做好就阿弥陀佛了。

再说了,这加拿大的人民警察也够扯蛋的。美国枪匪开车往加拿大跑,美国警察呼叫加拿大兄弟警察增援堵截,加拿大海关边防警察放下电话,撒腿就跑比兔子还快,一秒钟全跑没影子了。加拿大边防警没枪的,警察局领导事后表扬这些警察跑得好,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能更好地打击敌人。说是以后要给这些个边防警察发枪,边防警说了,我们不要枪,那玩艺太危险。当年应聘的时候没说要我们玩真格的。大概他们只管收取那些想到美国淘便宜货的加拿大刁民的税的。

还有更扯蛋的,有个贼偷车,被车主摁住在车里报了警,加拿大的人民警察来了,说了:“老乡,您放手,这事让我们professionals handle.”车主放了手,警察上去拉贼,结果一把没摁住,贼一踩油门,把车开跑了。

当然了,这些个吃甜面圈吃的肚大腰圆的警察,比满脸横肉警匪一家要好得多了。老百姓就自求多福吧。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9-11-30 02:00
“老人家下车,第一句话就把我逗乐了,他说,我得去买个哨子,下次一边倒车一边吹。”——实在是幽默极了。故国无论私家车公家车,倒车时有一种电脑语音提示:“倒车倒车请注意。”海外汽车内没有这种语音设置吗?别笑我少见多怪啊。我实在被那位老人家的幽默给逗乐了。
作者: 笑言     时间: 2009-11-30 08:3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09-11-30 02:00 AM:
“老人家下车,第一句话就把我逗乐了,他说,我得去买个哨子,下次一边倒车一边吹。”——实在是幽默极了。故国无论私家车公家车,倒车时有一种电脑语音提示:“倒车倒车请注意。”海外汽车内没有这种语音设置吗?..

加拿大的小车基本没有这种影响他人甚或张扬的装置,货柜大卡车和高尔夫场内用车会有“嘀”的倒车声。现在有的车装有倒车摄像头,有的车前后保险杠上装有一些泊车测距传感器,都是给驾驶人参考用的。

记得在国内,女儿小的时候,院里有辆车,总是“请注意!倒车!”后来临时来了一辆车,用的是“倒车!请注意!”女儿说:“你们听,这车喇叭装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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