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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大陆宣布十项惠台新措施 [打印本页]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12-21 09:34     标题: [转载]大陆宣布十项惠台新措施

第四届海峡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周日下午在上海闭幕。王毅宣布10项政策措施。加强两岸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据中新网报道,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毅说,如何加强两岸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是贯穿本届论坛的主线之一。

王毅说,在此关键时刻,两岸双方应加强沟通,相互扶助,共克时艰。为此,大陆各有关主管部门专门制订了10项政策措施。其中大陆的台资企业成为需要扶助的重中之重。

台商在大约30年前开始向大陆投资,他们被大陆的同一文化、同一语言和廉价劳动力所吸引。

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下滑,一向依赖于欧盟消费者需求和他们的订单的台商业开始受到冲击。

王毅宣布,中国三家银行将向台商提供总额为一千三百亿元人民币的融资。

十项政策措施:

# 1.支持大陆的台资企业发展。 

# 2.在加强台资企业融资服务 

# 3.支持和帮助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 4.鼓励和扶持台资企业自主创新。

# 5.推动两岸双向投资。

# 6.加强两岸产业合作。

# 7.携手促进平板显示产业发展。

# 8.拓展两岸农业合作平台。

# 9.扩大台湾鲜活农产品在大陆销售。

# 10.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

加强金融合作

在加强台资企业融资服务方面,中国工商银行决定,在今后2-3年内为大陆台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安排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

另一家银行中国银行也决定,3年内为大陆台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提供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

国家开发银行在原有专项融资支持台资企业30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3年内再追加融资支持台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300亿元人民币。

在推动两岸双向投资方面,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台办近日出台《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大陆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台湾方面的需要,参与台湾经济建设项目。

此外,大陆还将扩大台湾鲜活农产品在大陆销售。

台湾律师大陆从业

还有一项引人注目的措施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

据报,大陆有关部门将于近日公布《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大陆按管理办法从事律师职业。

由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于2008年12月20日至21日在上海举行。

本届论坛以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为主题,与会人士围绕拓展两岸金融及服务业合作、促进两岸双向投资、构建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机制三项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研讨。

文章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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