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殊执政八年,早已将美国人的自尊弄得支离破碎;一场猝不及防的金融危机更把美国人仅有的信心和安全感一扫而空。可是,正当历史淮备要将二零零八年记载为美国盛极而衰的分水岭之际,「奥巴马奇蹟」使美国人以至全世界再次成为美国的「信徒」——相信美国有重生、革新和复兴的力量(capacity for regeneration);美国作为一个实验,仍然值得进行下去;美国作为一个概念,尚未耗尽它的用处(exhaust its usefulness)。
美国作家费兹杰罗(菲茨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说过,只有聪明绝顶的人,才可同时持两种迥然不同的想法,而无碍思考(The test of a first-rate intelligence is the ability to hold two opposed ideas in mind at the same time and still retain the ability to function)。
从这个角度看来,奥巴马无疑有第一流的脑袋。今日政坛,他是极少数能够以辩证,甚至弔诡方式思考(think in terms of paradox)的重量级政治人物。他从不显眼的联邦参议员,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美国政坛的「现象」(phenomenon),转捩点是二零零四年七月在民主党大会发表的压轴演说。
这篇被誉为自一九四八年汉弗莱(Hubert Humphrey)为公民权利慷慨陈词以来最激励人心的民主党大会演说,充斥无需统一的矛盾、可以协调的衝突和耐人寻味的悖论。奥巴马在演说中指出,在美国,闻名遐迩的个人主义(famous individualism)与所有美国人皆血肉相连(connected as one people)的信念结伴而行。
奥巴马不似其他政客那样将选民面对的问题像清单一样罗列出来,他提供的是一种令人联想到任内遇刺身亡的甘迺迪(肯尼迪)总统的「感召式领导」(inspirational leadership)。他将眼光放得老远,目标定得很高。他的主题是属于每一个美国人的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civic society and civic culture)。
他深信,美国并非由保守派与自由派两大阵营组成,也没有分裂成为多个国家,一个属于黑人,一个属于白人,另外一个属于亚洲人或拉丁裔人;而是不管肤色、阶级、文化价值和政治信仰,属于每一个美国人的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在这个意义上,奥巴马可以说是帮助美国人重新发现美国(rediscover America for Americans),并且让他们「回到起步点,第一次真正认识这个地方」(arrive where they started,and know the place for the first time)。
作者:林沛理 文章来源:亚洲周刊作者: 章凝 时间: 2008-11-18 13:30 An excellent pie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