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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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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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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25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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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
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
简介及自序 李昌钰
以精湛独到的刑事侦查与鉴识技术享誉国际的李昌钰博士(Dr. Henry Lee),因屡破奇案而被新闻媒体冠上“当代福尔摩斯”“物证鉴识大师”“科学神探”与“犯罪克星”等等封号码在美国家喻户晓。也是各国争相聘请前往讲学的专家。迄今已获八百多个荣誉奖项。是一位从台湾走向全球的传奇人物。
李博士曾于美国各州与全球其它十七个国家参与调查六千多起重大刑案,并经常到世界各地讲学与培训刑事侦察人员。此外,李博士还担任十种刑事专业期刊的编辑,已撰写出版约两百篇学术论文与二十本学术著作。他侦办过的许多刑案都成为国际法庭科学界与警界的教学范例。一九九八年七月,李博士出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厅厅长,是美国警界职位最高的亚裔人士。
本书主要以数件难以定罪的神秘凶杀案贯穿,这些凶杀案都缺乏直接人证或令嫌犯认罪的证据,李博士却凭其精湛的刑事鉴识功力侦破案件,将嫌犯绳之以法或让嫌犯无罪开释十足彰显科学办案的重要,并展现他侦破刑案的杰出成就。更难能可贵的是李博士在本书中叙述了许多实际侦办刑案的技巧与方法,绝非一般的侦探推理书刊所能及。
李昌钰简历:
1938年 出身于江苏省如皋县
1959年 台湾中央警官学校毕业
1972年 纽约市立大学刑事科学系学士
1974年 纽约大学生物化学硕士
1975年 纽约大学生物化学博士
1975年 纽海文大学刑事科学助理教授
1978年 纽海文大学终身教授,并出任刑事科学系主任
1979年 出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兼首席鉴识专家
1998年 出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厅厅长
自序
过去数十年来,我曾撰述出版二十多本有关刑事科学的专业书籍。侦查的许多案件都在美国拍成电影和电视节目。美国出版商不断邀请我出书,有一家大型出版社甚至提出一项出书方案,他们要请一位颇有名气的作家来替我撰写,只要我挂名,就可以获得壹佰万美言的酬劳,但是我拒绝了。许多参与辛普森一案的律师及专家证人都成了百万富翁,但我依然如故。朋友都替我惋惜,但是我坚持的原则是,刑事科学是不能被金钱收买的。
我自少喜爱写作,当年在金门服役时就喜欢投稿给报社。后来到了马来西亚,还在当地的华文报纸担任过记者,编辑等职。从事刑事鉴识多年后,我自六千多宗重大刑案的侦查过程积累了甚多事务经验,原本计划从康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一职退休后,专心从事教育及研究工作,并将处理过的案件整理成书,作为自己在刑事科学界的一些心得,供世人参考。
不过这个退休计划却因为我出任新职而延宕了,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康乃狄克州州长罗兰正式任命我出任康州警政厅厅长。康州警政厅长一职下辖全州十三支警团队,二十多个特别治安缉毒侦调机构,国民兵部队,消防,侦查,防灾单位等。每年预算上亿美元,职责很重要。州长一直找我出任这一个职位,我都婉拒了。但是刚好今年(一九九八年)是州长改选年,罗兰为强调他的治安理念,强力‘请求’我出任此职,我与州长的合作关系向来都很融洽,抗命不如从命,我就接受了他的任命。同时罗兰州长也请求我继续兼任刑事化验室主任一职。
我是康州也是美国首位担任州级公安机构主管的亚裔(包括华裔)人士。上任后,除了要应付三年前已排定的活动外,我还得处理许多行政方面的事务。 比以前更加忙碌。我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我们华日的形像,许多年轻一代的亚裔都以我为榜样,我不能让他们失望,更不能让中国人丢脸。 尽管警政厅长一职很忙碌,但是我依然用心去做,全力以赴。
近年台湾经济及科技发展迅速,社会结构不断转变,民主意识逐渐增强,法治观念深植民心,刑事科学也愈显重要。 基于维护人权的理念,刑事案件相关事实原委,需有强而有力的物证,才能达到摘奸发伏,毋枉毋纵之境,也才能让警察取得社会的信赖和支持,让国家的法律制度得到民众的认同和维护。
在台湾民主法治的过渡时期,证据的调查,收集,采样,分析以及鉴识,都要依赖刑事科学。 俗语说,“饮水思源”,我从中央警官学校毕业,并曾在台湾警界服务过,对台湾有一份特别的感情。 许多台湾的朋友都劝我将处理过的案件撰写成书。 虽然我现在身兼数职,仍不时思冀有图报之机会,便欣然答应台北时报出版公司之邀约,介绍我在美国处理刑事案件的一些经验心得,期能抛砖引玉,共同推动台湾的刑事科学,以与台湾的民主进程工步前进。旦倘本书对台湾刑事科学及社会的民主法治观念有所助益,则辛甚矣!
这本书的出版得到很多人的鼓励及协助,首先要感谢邓洪律师,他是位年轻有为的律师,也是我多年的好友。 他的一生与我的际遇有些相似,都是在艰困中奋斗崛起。同时要感谢我的好朋友,吴东明与谭镜荷夫妇,颜世锡,卢毓钧的鼓励,以及警察学校的师长与同学。 我个人的一点成就,完全得归功于警官学校的教育及师长与同学,尤其二十四期的五十二位同学,在校朝夕相处,同甘共苦,一同学习成长。 此外,许多在台湾警界任职的好朋友如梅可望,李兴唐,丁原进,谢瑞智,陈弘毅,余玉堂,黄丁璨,王郡,王一飞,杨子敬,孟宜荪,王安邦,王长修等等,以及其他许多同学,都在我的一生中占着主要的一页。
目前在美国及世界各国警界的一些朋友,我也籍此机会谢谢他们的协助,尤其是曾与我共同在刑案现场或化验室工作的朋友,没有他们,我也不可能与读者分享这些故事。
这本书中的一些照片是我的好友陆受安医师拍摄的。他不仅医术高超,对朋友的情谊也特别浓厚。 我也要感谢张珍珠与柯约瑟夫妇,庄顺甲,程宗熙,刘静与杨思胜夫妇,陈君仪夫妇,钟嘉谋夫妇,苏文澈夫妇,赵哲明夫妇,赖君侧夫妇,方中民,萧开平,刘平衡夫妇等号朋友。
当然,我也要感谢母亲李王岸佛和我的兄弟姊妹,李昌铨,李政宣,李昌钢,李昌云,李昌龙,李小枫,李昌婉,李昌霞,李昌萍,李昌鑫,李昌如和李昌芷。 我们同胞手足艰苦与共,共同成长,他们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而我的太太宋妙娟三十七年来的全力支持,让我毫无后顾之忧;孩子李孝美和李孝约,他们也都能体谅我不能常
常陪伴他们的遗憾。
最后,要谢谢时报出版社公司以及我的学生翁景惠和程晓桂,因为他们的协助与努力,这本书才能问世。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0-8-25 20:43
第一章 失踪的小女孩
“中国出生,台湾长大的亨利•李博士,曾在台湾担任警官。后来赴美深造,随即于纽海文大学担任刑事科学。数月前赴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李博士今天将担任检方证人向大陪审团提供该案的重要证据…这将是本州首宗科学破案的重大凶杀案。”
第1节 不眠之夜
一九七九年仲夏,美国康乃狄克州一个名叫伯灵敦的宁静小城彻夜未眠,全镇大批居民摸黑出动,拿着手电筒分道四处寻找一个名叫乔安娜的十二岁女孩,一名天真活泼的中学生。乔安娜参加夏令营的游泳活动,和其他参加活动的学生一样,在下午两点散营后就各自回家。在开营的头几天,乔安娜天天骑着脚踏车准时回家,但是当天下午,她的母亲在三点钟后仍没有看到乔安娜的踪影。
乔安娜的母亲猜想乔安娜是在散营后到同学家逗留了一会儿,就没有将她的晚归放在心上,觉得她会在四点钟前回家或打电话回家,但是过了下午四点钟,乔安娜仍毫无踪影,也没有打电话回家。她妈妈急急忙忙打电话给乔安娜的同学,这些同学都说乔安娜散营后没有去他们家,以往和乔安娜一起回家的同学也说乔安娜下午两点散营后就离开夏令营,独自骑车回家。
乔安娜的父母在傍晚找到了夏令营的主办人员。他们也证实散营后乔安娜单独一人骑着脚踏车回家了。
乔安娜与家人的关系恨融洽,平日与父母亲很亲密,也很听父母的话,在亲友的眼中,是个乖女孩。她的老师也说她平时与同学和睦相处,人缘很好,不是叛逆型的孩子。
自从参加夏令营后,同学都说她十分开心,根本不可能私自离家出走。
伯灵顿的居民大多是中等收入的白人家庭,从来没有发生过孩童失踪的案件,听到乔安娜没有回家的消息后,警察马上组成一支二百多人的搜索队,开始延着乔安娜到夏令营必经的山林小道及附近地区搜索。
“乔安娜!乔安娜!”的叫声此起彼落,只听到山谷传回“乔安娜!乔安娜!”的回音,天亮了,搜索仍没有任何结果,没有人见到乔安娜的踪影,警方也没有接到任何线索。
警察局发现事态严重,第二天便组织规模更大的搜索行动,乔安娜的父母赶紧经乔安娜的照片印成传单,在镇上四处散发,看到人就拿着传单问“你有没有看到这个女孩?”平时乔安娜会和附近小孩拿着糖果挨家挨户地推销,替学校筹集经费,许多居民对乔安娜有很好的印象,因而更多人主动加入了搜索队伍。
乔安娜失踪的第二天,分头寻找的三支搜索队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就在太阳快要下山时,在山区地带搜索的一名队员在离夏令营不远的树丛深处,发现一个土坑里裸露出一点白色的东西。大家赶紧跑过查看,原来是一双白色的球鞋,再扫开满地的树叶,发现了一具女孩尸体,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根本无法看清其面容。
搜索队连忙将乔安娜的父母找来辨识,虽然尸体已被烧得五官全毁,但是从尸体的体形及衣着上,他们认出这具尸体很可能就是他们那原本天真可爱的娇娇女。乔安娜的母亲看到自己女儿惨不忍睹的被害情景,突然间晕倒在地。
伯灵顿的警察局和其他小镇的警察局一样,主要是处理一些小型案件或交通事故,当地发生命案时,往往是由州警政厅来负责协助处理。州警政厅的刑警一得知伯灵顿发生命案,马上通知我们刑事鉴识化验室人员到现场协助侦查。第2节 现场勘查
当时我刚接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一职不久,为方便上班,便在附近一个叫橙市的地方买了一户有游泳池的房子,好让两个小孩有活动的地方。
我从来没用住过有游泳池的房子,便向朋友们请教如何清理。趁着周末便着手清理游泳池,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清理乾净。放入清水后,整个游泳池碧蓝透底。
我欣赏着自己忙了大半天的成果,顺便将椅子搬到游泳池边,准备全军一边游泳一边庆祝,大女儿端来了一壶中国香片,太太准备了一大盘精美的点心。
看着孩子们开心的笑容,我说:“你们真辛福,我和你妈妈从来都没有住过这样舒适的房子,更不用说有游泳池了。”
女儿正嚷着要爸爸妈妈讲小事候的故事给她们听时,电话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一听,原来是州警政厅打来的求援电话,说伯灵顿警方发现一具焦尸,请我马上前往现场侦查。
打电话来的刑警告诉我详细的路线方向,叫我沿着八号高速公路向北走,从三十八号出口处下交流道,往左会看到一家加油站,继续往西越过一些山坡就会看到一片树林,尸体就在树丛内,他们会在树林外等我。
我连忙将茶杯放下,抓起义块点心往嘴里一塞,就急急忙忙地赶着出门,好在天黑前赶到现场。
开了四十多分钟的车,终于看到一大片树林。但是树林旁并没有警车活刑警等候。我判断警察可能忙于维护现场而没有派人来接应。便下车到树林里寻找他们。
天色渐渐暗下来,走进茂密的树林时,光线变得更暗,四周沉静死寂,不见人影。我向密密麻麻的树丛喊到“哈罗,有没有人在这里?”,树林里死气沉沉地没有任何声响,我连叫几声,都没有任何回音。
我赶紧回到车内,车上的警用无线电政在呼叫着,“007,收到没有?007,你在哪里?”
我没有理会这些呼叫,直接向联络员查问:“我是李博士,你们要我到伯灵顿的树林调查一宗焚尸案,说好会在树林旁等候我,我现在就在树林处,但没有见到你们的踪影,现场究竟在哪里?”
对方高兴地说:“007,我们终于联络上你了,我们还担心你出事了呢”什么?我就是007?我想起来了,在出任化验室主任时,警政厅曾给我一个大号“2056”,我并没用记在心里,再加上警察局联络员说话很快,在他们呼叫2056时,我常常以为他们在呼叫其他执勤警员而未加理会,后来我协助侦破了几宗大案后,他们怕呼叫不到我,便开玩笑地说要叫我007,以便记忆。
对方回答说:“我们现在正在树林中,也派了人在林边道上等你,怎么可能找不到我们呢”我回答:“我也在树林里。”
“你是在哪个树林?”
“就是你们所说的三十八号出口左转不远处的树林。”
“糟糕,我们说错了,不是三十八号出口,而是三十九号出口,你现在不要离开,我们马上派人过去带领你到现场。”
五分钟后,果然有益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前来引导,我跟随着警车穿过密密的从林,终于到达了现场。
当我到达现场时,天已黑了,但是仍有一群记者和好奇的民众在旁观看,两位刑警及多位当地警察局的警察正在四处走动。我心里想,糟糕,现场可能又被破坏了。
一般来说,命案的侦破工作主要是由刑警来负责,一般警员从事巡逻工作。必须执勤多年,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经验后才能升任刑警。刑警受理案件后,要负责案件的侦查,证人及证据的收集,以及最后的出庭作证。而鉴识人员则负责现场物证的收集,化验及鉴识,提供新线索,导正侦查方向,确认嫌犯身份及证明其犯罪,因此要成功地侦破一宗案件,需要两者的密切配合。
当我上前向承办本案件的两位白人刑警打招呼以了解案情时,其中一位名叫怀特的刑警拿杯咖啡,大摇大摆地上前跟我说:“可能是连环摧花杀手干的,我们已经知道是谁干的,上级只是请你来看看而已。”
我笑一笑表示:“不用担心,再说吧”我小心翼翼地走到尸体的旁边,地上已有很多不同的脚印,尸体的头部及衣服都被动过。我十分气恼,责问当地的警员及警长为何没有先封锁现场。从来没有处理过刑事案件现场的两名年轻巡警支支吾吾地无以对答。
封锁现场,是侦破案件最重要的一环。在保留完整的现场上,刑事鉴识人员才能收集到犯案者的指纹,脚印,毛发等。这些印痕及物证可能无法用肉眼看到,但是可以用一些化学药品,激光或仪器将潜藏的痕迹显现并摘取下来。在户外的现场中,还可以从鞋印的深度及方向判断犯案者的体重及来去路线。
刑事现场处理最重要的步骤就是要保全现场。第一位到现场的警员必须完全封锁现场,不让任何人进入,以免现场的证据被污染活遭破坏。刑警或刑事鉴识人员,在进入现场前也必须对现场有大致通盘的了解,才能有系统地收集物证。
一般来说,天然的日光是勘查现场的最佳光线。鉴识人员往往必须与时间赛跑,至于夜间是否要在户外的现场进行勘查就视情况而定。尤其是天气的变化可能使许多有用的证据消失,例如,露水,植物成长,动物活动等都会埋没物证或迹证(痕迹证据)。
例如,草面上的沾血污迹很快就会改变颜色而难以发现。一阵小雨可能将一些血迹污斑完全冲走其它一些生物迹证如头发,精液斑,尿液斑,粪便,鼻屎,皮肤组织和脑浆等等,也可能因为乾燥或被水冲走而消失。在昆虫活动的季节,这些证据亦有可能被吃掉。
由于现场维护不良,再加上微物证据保存不易,我决定争取时间,彻夜勘查。我蹲下来仔细在杂草从生的地面上勘查尸体时,发现虽然尸体焦黑,手脚却可以看出绑住的痕迹,身上的游泳衣被脱下罩住脸部,胸部裸露,泳衣及脸部均被烧毁,下体和双手也被烧焦。
人体是不可能自己燃烧的。传统的犯罪侦查学认为,燃烧必需具备助燃物,氧气,和热能。八十年代的“四要素”学说则认为燃烧不能或缺助燃物,氧气,热能和分子连锁反应。但是我一直主张侦查焚尸案必须采用“五要素”学说,除“四要素”学说的四个因素外,燃烧的条件还包括了引燃物。
一般现场中,氧气,热能和分子连锁反应是无形的,因而侦查这样的现场只能集中搜查两件东西,一是助燃物,二是引燃物。
我们在尸体下面收集了一些土壤及残余物,鉴识结果证明助燃物是无铅汽油。一般室内纵火原因有电线走火,电炉过热等二十多种,但在树林等户外地区纵火引燃物90%都是打火机或火柴,鲜有例外。
警察和义警分头到山林里搜索,我和两个刑警继续在尸体旁收集证据。其他刑警站在一旁看着我们弯者腰,手里持着高亮度的电筒,蹲在地上一步一步地搜索。我蹲在烧焦的草丛旁搜索时,发现草丛中有一支仍未烧完的火柴棒,我便用镊子小心翼翼地拾起,放入微物迹证的盒子里,带回化验室化验。
我想,既然火是用火柴点燃的,必然会有火柴盒,于是我叫刑警们在四周搜索,寻找火柴盒之类的可疑物证。果然,我们在距离尸体十五公尺处找到了一个用纸板折叠起来的火柴盒。但是火柴盒已被烧过用肉眼很难看出上面的字样。
我压低身子闻了闻烧焦草丛的气味,再用现场检测剂测试了一下焦灰结果很像无铅的汽油。
站在一旁看着我一声不响地在草丛里翻弄的还特,走到我面前问道:“是用什么助燃物来烧的?”
我回答说:“可能是汽油,一种无铅汽油。”
怀特听到我的回答,走过来接着问道:“你真能确定是无铅汽油吗?能不能告诉我是哪一个牌子的汽油?”
我回答说:“现在仍很难判定是哪个牌子的汽油,但是我可以肯定助燃物是汽油。”
虽然死者已被烧得面目全非,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乔安娜的牙齿,指纹记录,很快就确定死者的确是她。一般来说,刑事鉴识学有十六种辨认身份的方法,如指纹,牙齿,容颜颅骨等。如果这些证据被摧毁,确定死者的身份会相当困难。嫌犯将下体烧掉,很可能是一宗奸杀案,凶手试图将精液证据烧毁。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使人身辨别更加容易了。即使人体的重要部位被烧毁,但是我们仍然有办法取得指纹,例如手掌外表皮被烧毁,但是仍可从第二层表皮看到指纹,可以用头颅骨透过电脑重建原貌。
从乔安娜脸上留下的烧焦物来看,凶手在强暴她时是将泳衣拉起,罩住她的眼睛,不让乔安娜看到他的脸。是我就跟怀特说:“这名杀人犯很可能认识乔安娜,可能是她的同学,朋友或邻居。”
怀特不以为然地反问:“博士,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就根据罪犯心理剖绘的经验解释说:“如果你去强暴你认识的人,你愿意面对这位你熟悉的人吗?”
他自讨没趣地摇了摇头。
我接着说:“犯在时不愿意面对被害者,为了灭口,他便下了毒手。”
我发现死者的双手和双脚都是被鞋带绑住,便将烧焦的鞋带带回化验室作进一步的检验。
死者被刺了十二刀,从伤势及伤口的长宽来研判,凶器是小型,可放入口袋内的单刃小刀。
经过大半夜的现场勘查,收集到不少物证,刑警便叫人来准备将尸体移走,但是我表示仍未结束,仍要从死者的下体收集精液证据。
他们都不相信,因为下体已被烧焦,一般都会以为所有精液证据都已被烧毁。不过,我跟他们说刑事鉴识人员不能满足于“想当然而”,而因实际检验。果然我用棉棒从死者烧焦的下体收集到一些液体。
我用放大镜在靠近下体的地面上寻找,发现了几根毛发,很可能是阴毛,我也将这几根毛发放入证据袋内。第3节 科学化验提供线索
回到化验室,虽然设备有限,但是我利用显微镜及一些化学方法,开始进行检验分析。
在烧焦的火柴盒上有一些英文字母,经过一番辨认,原来是一家总部设在哈特福市的机械公司,我马上打电话叫刑警沿线查访。
毛发分析时,我发现这些毛发是男性白人的阴毛,很可能是嫌犯在被害者时摩擦脱落的。
至于绑住死者的鞋带方面,我发现那是靴子的鞋带。靴子的鞋带通常有不同的标准长度,如二十六寸或三十二寸等,但是本案的鞋带却有四十七寸半长,相当奇怪。我推想嫌犯家里也许有一捆鞋带,然后自己剪下来使用。另外,在鞋带上我们还发现了红色油漆,这种油漆是家庭住宅所使用的单层油漆,经过漆片化验,油漆很新,因此我们推判凶犯在案发前不久曾做过油漆工作。
我曾告诉两位刑警烧毁乔安娜尸体的助燃物是无铅汽油,他们希望能找出汽油的品牌,再向出售该牌子的加油站探查线索,于是派遣大批人力,到市内各加油站收集汽油,送到化验室叫我对比,但是现在加油站的汽油来源不一,炼油厂众多,不可能对比出汽油的品牌。
他们并不理会我的解释,并背对着我说:“我们相信一定能找到一位比你厉害的科学家,一定能将汽油来源对比出来。”科学并非万能,但是他们并不信服我着位东方脸孔的化验室主任。在他们请联邦调查局的化验室出马几个星期后,化验结果为该助燃烧物是类似汽油的物质,无法研判汽油的品牌。这两位老美刑警仍不服气,再到联邦枪支烟草管理署的化验室化验,四个星期后,结论仍是助燃物可能是汽油。他们还不死心,最后求助于美国海防队的化验室,因为海防队经常处理海上漏油及海上事故,为当时全美规模最大的油类化验室,该化验室的七位科学院化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只得到“助燃物可能是汽油”的结论。而我的化验结果比这些化验室还精细,我说这是一种无铅的汽油。自从这些测验结果与我最初的判断殊途同归后,这些老美刑警对我这位黄皮肤的中国人开始口服心服。
从死者阴部取到的液体中,我们找到了精子。化验分析后发现疑犯血型为B型。当时血液酵母分析已经引进到刑事鉴识界,这种方法是更进一步分析血液中的遗传因子,俾能更准确地锁定嫌犯。当时血液酵素分析的仪器并不普遍,即使在刑事鉴识界酵素分析仪还是由英国苏格兰场(伦敦经常厅的俗称)发明的。而稍早时苏格兰出的生物化学化验室主任卡拉费是我的朋友,曾经带了一套仪器送给,我所以我们很早就可以对残留精液进行酵素分析,结果发现其型PGM为2-1型。
几个月前,距离伯灵顿八十多英里远的一个小镇曾连续发生小女孩遭强暴杀害的案件,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因此有人怀疑本案与该名凶手有关,“连环摧花杀手”的疑云笼罩着整个伯灵顿镇,人心惶惶,许多家长因而不再让小孩参加夏令营。
精液对比之后,我马上通知怀特,告诉他乔安娜为独立案件,因为现场采集的精液与连环催花案受害女孩身上的不同,不可能是同一位疑犯所为。
原来就认定此案为“连环催花杀手”所为的怀特当然有骑虎难下之势,但是,我逐条向他说明各种血液分析的科学证据后,再加上其他联邦化验室相继认同我在助燃物上的判断,怀特开始相信我,暂时排除了原先的假定,改以科学证据获取到的线索来进行侦查。第4节 峰回路转
在美国早期的刑事侦查中,证据的取得主要靠目击者的访谈和嫌犯自白。美国早期的社会并不太复杂,尤其在乡下地区,大家彼此都认识,很多老人都坐在门前的摇椅上看着过往的人群,通常在案件发生时都有很多人证。市但是随着工商业社会越来越复杂,大部分家庭夫妻都忙于工作,目击证人比较少了。另外由于美国的司法体制日益复杂,有人在法庭上等了三天都没被排到出庭作证,许多民众都不愿意承担经济上的损失而回避作证,逐渐出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现象。
在七十年代初期,联邦最高法院对“检方对米兰达(Peoplev.Miranda)”一案的判决,使刑事案件的传统侦查方法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居住在亚利桑那州的米兰达因涉嫌绑架及而被警方逮捕,警员并没有告知他有任何宪法上的权利就开始侦讯,在两个多小时的侦讯中,米兰达终于认罪,法院及陪审团即判他有罪。但是最高法院裁定检方不能在法庭上使用其自白,因为警方没有事先告知米兰达他具有的基本人权,例如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要求讯问时有律师在场,如无力聘请律师时,政府将为他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此案例后,许多疑犯都知道宪法的保障而不愿向刑警提供任何线索,在疑犯获得律师代表后,刑警从疑犯口中获取到有用线索的机会变得更少。
在人证减少,自白及侦讯受限的情况下,传统的侦查方法更不上时代的需要。在这种青黄不接的情况下,许多大案都无法侦破,而这些大案不破往往会影响民心,进而动摇到整个城市的治安形象。
我就行凶的手法及证据向专案小组提供一些侦查方向:从凶手将泳衣拉起罩住脸部,可以判定嫌犯很可能与乔安娜认识;从用汽油焚尸的手法来看,嫌犯知道如何烧毁证据,因而智力不低;从阴毛的分析中可判定嫌犯是一位男性白人;从鞋带的微物分析来看,嫌犯家里可能仍有大捆鞋带,并且很可能最近从事过油漆工作;再从火柴盒追查,我们估计可以从火柴盒上的公司查出火柴盒的主人。
更重要的是到现在为止,仍没有找到杀人的凶器。我建议刑警继续地毯式搜索以寻获凶器。皇天不负有心人,果然经过两个星期的搜索,刑警在树丛中找到一把日本生产的单刃小刀,刀刃上仍有一些血痕。
小刀上的血迹吻合乔安娜的血型,刀刃的切痕也与乔安娜身上的到痕一样,因而可以判定此刀即为杀害乔安娜的凶器。我再将刀柄用药品显相,果然出现几只指纹。这些指纹成为破案的关键。以指纹鉴别身份最早始于我国的唐代,当时所有重要的文件如契约等都以指纹作为签字或签名画押的证据。后来经法医界证实每人的指纹都不一样,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人有相同的指纹,掌纹,或脚纹,在十九世纪末指纹开始应用在刑事鉴识上。
当嫌犯作案时,除非带上手套,很难不在现场留下指纹。嫌犯用手拿住东西,或抓住物品,都会留下指纹。指纹的产生是因为手掌接触物品留下油脂或汗液所致。当手指接触过尘埃,血液或墨水,再模到一些物品时,都会留下转移性指纹。
指纹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稳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乾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类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类潜伏的指纹。
鉴识人员最常接触到达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瓷砖等非吸水性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碘熏法---使用碘晶体加热产生蒸汽,它与指纹残留物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必须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氯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荧光试剂法---荧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荧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采集证据还可以使用其它的方法,如三秒胶法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气体与水和氨基酸分子反应而产生指纹。
如果采取人体皮肤上的指纹,可以使用碘熏---银板转印法:经过碘处理过的指纹,在接触到银板时会显现出黑色的指纹;或可以先用三秒胶法进行处理,再用雷射或多波段光源侦检。
此外,近年来也有一些新进的指纹采取技术,这些新方法逐渐得到法庭的认可。如氩离子雷射法,利用适当的光学设计,将一些指纹残留物的成份呈现荧光而拍摄下来,又如使用荧光粉末或染料,可以加强雷射效果;X光法。在指纹上撒上铅粉以X光照射后,会产生明显的指纹,此法可用于皮肤上;真空镀膜法,在真空槽内利用高压电生成细微金属蒸气,附着于指纹纹路上,在纸张,纺织品及塑胶上均可使用此技术;多波段光源法,使用不同的滤色镜来改变照在潜伏指纹上的光线波长,可以加强指纹反差,或使背景变暗以凸现指纹。
采取到指纹只是第一步,接着要对指纹进行分析及对比。指纹的基本纹型可分成三大类,其中第一类是箕形类,其指纹纹路形成像簸箕状纹路,又分为反箕形纹及正箕形纹;第二类是弧形类,其纹线从一端流向另一端,且中央拱起,又分成弧形及帐形纹两种;第三类是斗形类,至少有两个三角形外端,中间为回形纹线,又分为斗形纹,囊形纹,双箕形纹及杂形纹等四种,斗形纹约占全部指纹的29%。
在一九七二年,联邦调查局的指纹中心开始以电脑进行指纹鉴识,到了一九八○年,指纹中心开始将联邦及州政府执法部门的指纹卡全部输入了电脑,而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指纹资料库。执法部门除了收集曾被警察逮捕的嫌犯或在监服役的犯人的指纹外,民众凡事申请政府或军警工作,或是申请美观公民都要打印指纹。一九八九年六月五日联邦调查局开始向各层级的执法部门提供全美电脑连线指纹比对服务,所需的时间从过去的一周缩短到一天,目前美国许多执法单位都设有自动指纹辩识系统。第5节 抽丝剥茧
刑警先从火柴盒下手,到哈特福市的一家电器公司查问火柴的来源。火柴盒仅是宣传赠送之用,赠送对象主要是与公司有生意来往的营建商或建材商,而在伯灵顿地区只送了两家客户。
刑警回到伯灵顿查访这两家公司时,发现其中一家姓纽浩斯的商家住在离乔安娜家不远的地方,其长子罗纳与乔安娜上同一学校,很可能两人认识。
不久,刑警按照我的指示挨家挨户寻找新油漆过的门窗时,发现一家住宅的车库门好像是不久前才用红色油漆刷过一样,便上前向屋主打听。屋主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先生,深居浅出几个月前他雇了一名叫罗纳的中学生将车库门上了一层红色油漆,这个十六岁左右的小伙子就住在斜对面,而斜对面就是纽浩斯家。
所有线索都指罗纳,但不论要逮捕罗纳或搜查罗纳的家仍需要更多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并非紧急情况,警察要搜查民宅或入屋逮捕嫌犯,必须先向法官申请搜索令或拘票。申请时警察必须附申请书,具有充分理由认为民宅内有涉案证据或被逮捕对象可能涉案。
不过,警察仍未掌握充分的证据,为此,警察决定以新发现的单刃小刀来试探罗纳,他们便主动到纽浩斯家去。布朗和怀特发现住宅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轿车,知道有人可能在家,就上前敲门。许久,仍没有人应门。又过了几分钟,才看到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妇女掀开窗帘的一角打开一条细细的门缝,瞧瞧外面敲门的人。
“我们是警察,想打听一些事情。”布朗说道。
“有什么事?”那女子紧张地问道。
刑警不想打草惊蛇,便说:“例行性访谈。”
她打开了门,警察问道:“你是罗纳的母亲吧,罗纳在家吗?”
这名妇女变得更紧张,急忙反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罗纳究竟闯下什么祸?”
“没什么事,只不过我们想问他有关一把刀子的事。”布朗答道。
“他不在家。”她回答说。
布朗顺手将小刀的照片拿到她面前,问道:“你有没有看到这把小刀?”
她拿着照片端详了一番,想了一下,摇着头支支吾吾地连声说道“没用,没有。”
刑警抱着试探的心理再问道:“你能让我进屋内看一看吗?”
她马上警觉起来,问道:“你们想找什么?我已经更你们说过我没有看过这把小刀,除非你们有搜索票,否则你们别想踏入我的家门。”
罗纳母亲守口如瓶,又难以进屋搜查,但是她异常的举动反而坐实了刑警的怀疑。
就在转身离开之际,没想到在门外遇上了兴冲冲跑回家的罗纳的弟弟约尼。他们便拿着照片问他:“小伙子,你看过这把刀吗?”
他掠过一眼,马上回答说:“这不是我大哥的小刀吗?这是我老爸送给他的圣诞礼物,他将这把小刀当成宝贝,从不让别人碰的。”
怀特马上接着问道:“你知道这把小刀现在在哪哩吗?”
约尼答道:“他说他前几天不小心丢了这把刀这怎么可能呢嘛,自从我爸爸在圣诞节将这把刀送给他他就随身带着总是小心翼翼地保管这把刀我才不相信他会搞丢这把刀…”
“约尼,不要乱讲话,赶紧进来!”罗纳的母亲站在门前大声喝住约尼,约尼只好挥手跑开。
警察决定等罗纳回来问个清楚。不久罗纳就回到家,当他看到屋外有警察时,马上紧张起来,但是故作镇定,不慌不忙地回答刑警的询查,当刑警问及他小刀的去处时,他支支吾吾地回答说,他放在楼上。
刑警叫他上楼去找时,罗纳化了半个多小时才下楼,告诉刑警他找不到小刀,可能不小心搞丢了。
纵使凶刀是属于罗纳的,并不能就此肯定罗纳就是杀人凶手,因为也有可能是别人拾到后拿去行凶,因而刑警想证实罗纳不小心搞丢了小刀的说法是否属实。
当布朗问他是否愿意到警察局去一趟把事情解释清楚,他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去就去嘛!”
到了警察局,他承认曾在案发当天参加夏令营的活动,但坚决否认和乔安娜曾有过单独的接触。他坚称解散后自己一个人到山上散步,由于迷路,到很晚才回到家,但是罗纳的家就在山脚下,他经常在山上活动,迷路的说法很牵强,侦探的疑心更大问他是否愿意接收策谎。
测谎的结果虽然不能在法院审理时作为呈堂证据,但是,警方依旧使用测谎来对嫌犯心战。
罗纳同意接受测谎。测谎人员将仪器准备好,正要开始问话时,罗纳的父母和一名律师急忙赶到。当他们看到罗纳手上和头上都被黏上测谎仪器的电线时,律师要警察出示拘票,否则就停止任何讯问。
当时刑警是“请”罗纳到警察局来,并没有向法官申请拘票,因而无法强迫罗纳接受任何讯问,警察只好放罗纳回家,眼睁睁地看着他大摇大摆地离开警察局。
美国的宪法提供诸多人身保护,虽然给警察办案带来很多的困扰和不便,但是并不意味着警察就束手无策。我们判定只要我们能拿到罗纳的血液和指纹样本,就可以确定在乔安娜身上发现的精液,毛发及小刀刀柄的指纹是否吻合,只要物证相符,罗纳就一定是作案的凶手。
我们马上向法院申请传票,指出罗纳涉案重大,请法官同意我们提取罗纳的血液样本和指纹样本。
法官同意了我们的要求。但是没想到纽浩斯家突然搬到了纽约,不过,警方只化了几天就找到了罗纳,并取得所需的检体。
鉴识结果显示,罗纳的血型为B型,PMG酵素分布为2--1型,和死者身上发现的血型分析相符。同时,罗纳的指纹与小刀刀柄上的指纹相符,毛发特征也相同。
根据这些证据,刑警逮捕了罗纳。同时,警方还在他家里找到了一捆鞋带,和一个仍留有少许汽油的油罐,经过化验,也和案发现场的证物相符。
找出嫌犯,在美国刑事制度下只算是破案破了一半,另一半是要在法庭上提出足够的证据及证词,让陪审员无从怀疑被告的罪证。要让陪审员相信检方的证词,还必须在法庭上用证据来证实被告的杀人动机,杀人手法及杀人机会。
检察官综合了各项证据,提出以下假设:当天乔安娜在夏令营解散后独自骑脚踏车回家,途中遇到相识的罗纳,当时罗纳正驾车跟在后面,他靠近乔安娜时问她是否愿意坐他的车去兜风,乔安娜答应了,便坐上罗纳的车,殊不知半途中罗纳产生歹念,将乔安娜带到树林,中把她绑起来,并了她,怕她回家报案,便一不做二不休用刀杀死乔安娜,随后有用汽油焚烧尸体。
但是这个假设需要乔安娜的脚踏车佐证。乔安娜不可能将脚踏车丢在路旁,因此脚踏车很可能放在汽车的后车厢内,我们打开车厢一看,并没有发现任何脚踏车的踪影,但是车厢内的一块锋利金属板上留着急片油漆片,有红,黄,黑这三种颜色。很可能是罗纳般脚踏车时不小心撞到了金属板而留下脚踏车上的油漆。但是我们找不到乔安娜的脚踏车进行比对。破案有时需要靠运气。我们正为未寻获脚踏车证物而焦急时有一天,当地一个居民在六十多里外的野外跑步时,发现树丛中有一辆脚踏车弃置在路旁,警察拿回来后,乔安娜的双亲任出这正是乔安娜出事当天所骑的脚踏车。经过比对,发现罗纳后车厢内的油漆片与乔安娜的脚踏车的油漆相同。
在这些证据下,检察官决定以成人的杀人罪来起诉罗纳。但是,由于本案并无任何目击证人,全靠物证,检方能否起诉仍无把握,便决定先由大陪审团审理。
美国联邦的刑事案件,大多是经过大陪审团的预审,经过大陪审团不公开情况下审理认定证据充足后检察才正式起诉。大陪审团由一般民众组成,他们可以审阅任何证据,并可强制传唤证人作证,而被告在大陪审团的审理程序中并无宪法保护。目前许多州已取消大陪审团预审的做法,而率由检察官决定是否起诉或证据是否充足,但是在处理许多重要性案件时仍会先交由大陪审团预审。第6节 检方的专家证人
在出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前,我曾多次到法庭替公设辩护律师作证,不过乔安娜是我走马上任以来首宗重大凶杀案。我们根据物证化验结果逮捕了罗纳,罗纳却坚称自己无辜,罗纳的父母也向报纸记者说,警方并没有令人信服的人证或物证来逮捕罗纳。康州法庭以前也没有单凭化验结果起诉嫌犯的前例,因而大陪审团开始传唤证人时,马上引起报纸和社会的关注。
在缺乏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大陪审团是否接受检方的起诉将完全依靠现场勘查检查结果而定。出庭作证的前一天晚上,我再次将所有的证据钜细靡遗地审阅一遍,觉得所有化验方法及结果都符合科学根据,并且完全可靠。
作证当天我穿上笔挺的西装,打上内人特地为我准备的领带,提着装满案情资料的公事包,一大早就赶到了法庭。
庭警将我带入一个安静的房间等候传唤房间很安静,我顺手桌上的一份地方报纸一看,头版上赫然有益则新闻,标题为《李博士将在乔安娜焚尸案为检方作证》,文章并不长,上面说,“中国出生,台湾长大的亨利•李博士,曾在台湾担任警官。后来赴美深造,随即于纽海文大学担任刑事科学。数月前赴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李博士今天将担任检方证人向大陪审团提供该案的重要证据…这将是本州首宗科学破案的重大凶杀案。”
文章十分简短,但却将我带到从大陆到台湾的成长岁月。我手握着这张报纸,脑海浮现出童年成长的漫长岁月……
我的祖籍在江苏省如皋县,世代在当地经商,生意做得很成功,家里相当富裕,颇受到当地乡亲的尊敬。父亲李浩民继承家业后,不再甘心自己的生意局限于如皋地区,听人说大上海滩是一个商机遍地的好地方,他便到上海南通一带经营石油及日常用品的贸易,生意非常兴隆。
父亲很疼爱小孩,除了整天在外面忙碌生意家计外,一有空就回家和小孩玩,父亲和母亲李王岸佛原已生了时个子女,一九三八年我呱呱落地时已是第十一个。很多人都担心孩子过多家计负担过重,不过双亲都觉得他们已经习惯带大了这么多个孩子,再多一个也不会太累。
等到我一岁多时,我们便举家从如皋小镇迁到当时被称为“花花世界”的上海。虽然上海的大都会环境对我们来自小城镇的外来人很陌生,但是我们家人口多住在一所很大的房子里,大家聚在一起,有说有笑,日子过得很愉快。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我们的生活一直十分舒适,不愁吃穿,母亲忙不过来,还请了佣人帮忙。许多同乡亲友到上海投靠我父亲,我父亲待人很友善,热心助人,让他们和我们住在一起,因而进进出出的亲朋好友为数众多。
父亲在我们迁往上海后工作更加繁忙,不过他总会抽空教我们识字,他的管教非常严格,有时我念错了字,他就用筷子打我的手掌,因此我在学习时都不敢有半点马虎,在他回家考我时,我都设法背得滚瓜烂熟。
在上海的日子过得很快眨眼就过了三年到了一九四七年父亲担心战乱会危及家人的安全及小孩的成长便安排母亲带着我们兄弟姊妹前往台湾,二哥李政宣早几年已先到台湾经营农场,三哥李昌钢也随后在台湾找到一份工程师的工作,他们把我们兄弟姊妹安顿得很好,许多亲友也到台湾投靠我们。父亲定期从上海带钱到台湾,家中十分富裕,母亲和兄长们也十分慷慨地招待这些亲友或同乡,让他们住在我们家中真可谓“食客数百”。
记得在我九岁的时候,全家人正喜气洋洋地备办着除夕大年夜饭,准备在父亲回家后大家一起开心地吃一顿团圆饭。就在这个时候,消息传来父亲搭乘的太平轮出事沉没,船上及百名乘客全部罹难。刚开始我们都不相信,但是,报纸,电台都陆续报导这一消息,称这艏运载几百名乘客及大批黄金的轮船的确在海上出事无人生还。
这一恶耗来得太突然了,我们都不愿相信,我从来没有看过母亲如此悲伤,她觉得纵使轮船沉没,父亲仍有可能在轮船沉没时死里逃生,便华了大笔钱雇了一架飞机飞到出事的地区四处搜索,但是没有任何结果。
父亲就此与我们永别了,他为我们编织好的在台湾发展的美梦也破灭了,原来投靠我们家的亲友同乡纷纷离开,剩下的是一位从未外出工作过,年过半百的母亲,带着失去丈夫之创痛,在家用所剩不多的情况下,于异乡陌地里担负起把十多个未成年子女抚育长大的重担。
母亲是一位性格坚强能吃苦耐劳的女子,在父亲罹难后,她擦干眼泪,承担起我们这个有十几张口的大家庭重担。家里只有两个哥哥及两个姐姐工作,储蓄又少得可怜。
为了养活这么多小孩,母亲起早摸黑,四处奔波,忙里忙外填饱我们的肚子,替我们安排学校,有时看到别人都有父亲而自己却没有,我们心里都很难过。母亲却将自己的痛苦掩饰起来,开导我们要好好读书,不要辜负她对我们的期待,也才能安慰父亲在天之灵。我们兄弟姐妹也理解到家中的困境,都会设法帮助家务,或到外面打工以补贴家用。
与上海的日子相比,台北的生活简直是天壤之别,家里常常缺钱闹穷,饭都吃不饱,衣服都是大的穿完小的穿,缝逢补补继续穿。用电也十分节省,为了省电,我们小孩都围在一张圆桌上一起看书做功课,睡觉时间一到,得马上关灯。虽然母亲没有接受过教育,但是她知道父亲对子女教育的重视,尽管忙里忙外不可开交。但是她一有机会就查问我们的学业。家里没有钱,但是如果我们需要文具和学费,母亲总是想尽办法去筹来。当时我们住在桃圆郊区,但上学却在桃园国小,要走很远的一段路。记得我入学那一年,学校不允许学生光着脚上学,母亲便用省下的钱特意替我买了双鞋,自从父亲过世后我都没有穿过新鞋,大部份时间都是光着脚,虽然当时家里很缺钱,但是母亲还是挪出家人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钱替我买了双新鞋,我知道这双鞋得之不易,不愿意将它穿坏,因此我总是在上学事时光着脚丫提着鞋子走到学校,到了校门口才将鞋子穿上,下午一走出校门又马上脱下来,提着鞋子光脚走回家。就这样,别的同学每年都换一双,而我这双鞋却伴随我很长的日子。
虽然家里经济环境很不好,但母亲严格要求我们一定要读书,大姊李昌云,三姊李小枫,四姊李昌婉,六姊李昌萍相继到大学读书或持家相夫教子。我母亲后来随同三姊搬到美国,我就留在台北跟四姊李昌婉和姊夫林伯安住。因为我在家中年纪最小,学校成绩平平,母亲在出国前一再叮嘱我要好好读书,希望我能拿到博士学位,为了不让她担心,我就答应她一定会念到博士学位。在我求学的生涯中,我的兄姊均花了很多心血照顾我。四哥李昌鑫,五姊李昌霞,六姊李昌萍及两个妹妹李昌如与李昌芷,还有两个侄儿因为年龄相近,所以最谈得来。我们都是一同在贫困中长大的兄弟姊妹。
初中刚开始是住在大姐家里就读彰化中学,初二转到强恕中学;毕业后考上大同高中。
在这段时间里我结识了许多知心朋友,记得当时同班同学吴东明担任班长,他目前是国家安全会议副秘书长。刘平衡在班上担任文艺股长,后来成为著名的画家。我在班上担任风纪股长,后来就走上警政这条道路。初中时我很想当一名篮球运动员,一有空就打篮球,虽然当时营养不良,发育缓慢,身材瘦小,但仍想争取加入篮球队。教练不想直接拒绝我,便叫我长到一米八以上再来。我知道自己的身材无法突飞猛进,篮球梦难以实现,便渐渐打消了这个念头,但是,在篮球场上花费的时间也不能挽回了。
等我觉醒到篮球这条路走不通时,我的学业成绩以受到影响,学科成绩一律平平。只有加倍努力,一九五七年参加升学考试时,表现还不错,海洋学院(即国立海洋大学的前身),与淡江英专(淡江大学的前身)两所学院都录取了我。我权衡了一下,决定去海洋学院报到。
刚进入海洋学院就读一个星期,就得知中央警官学校招生,这所培养警官人才的学院首度公开对外招考。这个消息十分吸引我,因为学员除不需要缴交学费外,还可以获得生活津贴。尽管海洋学院环境不错,但是我觉得自己的学费及生活开销给家人带来太大的压力,又不能一辈子靠兄姐的帮忙,因此跃跃欲试。
我将自己的想法与家人商量时,他们都全力反对。我十分理解他们的顾虑,一来他们关心我的个人安全,二来以前旧社会的警察形像很差,贪污,欺压百姓的事情司空见惯。
我向家人解释道,政府已向外招生,就显示政府锐意改革警政之决心,而自己也可以透过报考去参与警政厅改革。
尽管家人依然反对,但是我偷偷去申请并参加了招生考试。放榜后,我幸运上榜,成为该学院首批对外招生的二十四期学员之一,该期共招收五十名学员,警校也成为我投身警政的开始。
警官学校生涯
入学第一天,教育长及教官就对新学员训话,询问新学员为何选择警校而成为警察队伍的一员。有的学员说,是因为以往被人欺侮,当了警察就没有人敢欺负;有的学员说,是因为警察很威风,能保护社会大众;有的学员说可以替将来做官打下基础。当问到我时,我就照实说,我放弃了海洋学院而选择了警校,主要是因为警校免学费,又有津贴,加上毕业后工作有保障。语音刚落马上引来哄堂大笑,但教育长及教官都对外报以微笑,肯定了我的成绩。
进入了警校,我觉得自己的人生进入了新的阶段。我完全舍弃了不切实际的梦想,立志充份利用警校的学习环境,为自己成为一位好警察打好基础。校方的伙食对外这个在家里只能免强填饱肚子的年轻人来说的确很丰富,随着营养的增加,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强壮。
官校的纪律和训练都非常严格,每天清晨六点钟就吹起床号,五分钟内就要漱洗完毕并整理好内务,然后马上出操,这种训练让我养成了早起晚睡的生活习惯。
除了没有放弃篮球活动外,我还参加学校的各类活动,如柔道,摔跤比赛等,从这些课程中,我也学会了中国武术。我意识到做警察必须与社会各界打交道,口才要好才能做一位称职的警察,于是我参加了学校的各类演讲比赛,并得到许多大奖。
我了解到这个学习环境得之不易,除学习校方安排的课程外,我对外语也十分有兴趣,在校期间从不放过学习英语的机会,一有空就背书温习。一年后,官校订体格及纪律训练有素,加上营养变好,使我比以往强壮,此外在应变能力上的训练,使年纪刚到二十岁的我显得相当成熟。而且成绩名列前茅,家人不再为我担心。
学校每到暑假都安排学员到派出所或警察局和警员一起执勤巡逻。第一年的暑假我被派到台北的松山机场派出所实习,这个派出所负责机场的治安,责任非常重大。
有一天,我和另一名警员正沿着机场旁的街道巡逻,一架飞机从我们的头顶高速飞过,飞机离地面很近,离附近房屋的屋顶只有十几米,看上去差一点就要接触到附近的高压电线杆,我便向这位经常巡逻这一带的同伴说道,这架飞机怎么飞得这么低,好像要碰到电线杆一样,他答道,这是常见的事,这里的飞机都是飞得这么低的。
话音刚落,我们就听到上空“轰”地一声,接着就是连续性的几声碰撞撕扯声,前面十几根几十米高的高压电线杆摩擦者耀眼的火花应声倒下,我来不及躲避,在我前面的一根电线杆就朝我的方向压过来,“轰”地一声倒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电线杆仍不断闪出火花,接着我又听到前面不远的地方又传来一声巨响,听起来好像是地球被撞上一样,地上都有震动的感觉。我往前一看,一架飞机头部朝下,尾部朝上地撞在几间房子上,机身正毛出浓烟,房子全都给压扁了。
同行警员和我一样都为刚才十几秒钟发生的事情大吃一惊,他马上用电话联络,“松山出事,松山出事,军用机翼坠落,军用机坠落”,我们边跑边向派出所报告情况,当我们接近机身时,机身上的字显得清晰些,同伴大声叫嚷道,“糟糕,好像是总统专机!”
我们也顾不得倒下的电线杆及火花,拼命往机身跑去,指挥中心正发出指示,“快!快!赶紧将里面的人救出来,快!快救人!”
机身仍冒着浓烟,房子的大部份都被石头压着,我们用双手拼命往里面挖,拼命地将大块大块的石头搬开,汽油味塑胶烧焦的臭味刺鼻,我知道一定要争取时间,如果汽油遇上火花,不仅救不了机内与屋内的人,连我自己的性命都会送上。我用尽全力拼命搬,其他救援人员,消防人员均先后赶到,大家同心协力抢救受伤的居民及机员。
四处都是血迹,我一把抓住一个全身都是血的人,他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用力咬着牙,我估计他正强忍着伤痛,二话不说就想把他抱起来,没想到他一把将我的手抢过去往嘴里一咬,锋利的牙齿紧紧地咬着我的手碗,我尖叫一声,赶来支援的警员赶紧跑过来帮忙,才将我的手从他的口中拔出来,鲜血淋漓,我来不及包扎。赶快和同伴们将这位痛不欲生的伤者抬离机身。
我用布将手上的伤口包扎一下后,马上赶回去帮忙维持事故现场。当时尽管没有记者知道,但是附近的民众都赶过来,有的好意想帮忙,有的好奇来看热闹,尤其是当大家知道坠落的飞机可能是总统专机时,围观的民众越来越多。警校的教官就一直强调第一位赶到现场的警员要保持现场,我连忙加入维护现场的行列,隔离围观的人群,真没有想到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员除了要救人之外,还要维护秩序。
在情况稳定后,我才了解到,虽然这是总统军用专机,但当天总统并不在机上。咬我一口的伤者是一位少将的儿子,由于我们及时抢救,居民与机员全部生还。
这次实习的经历让我受益良多,我对警察工作更加崇敬,他们在随时可能爆炸的现场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抢救他人的性命,同时还要保持现场,维持秩序,置个人生死于度外,此外还要替世人除暴安良,替社会大众打抱不平。经过这次实习,我发现自己渐渐爱上这个工作。一向教育与人为善的母亲观察我在警校的表现后,也逐渐改变当初反对我进入警界的立场。
在随后两年的警校生活中,我都十分盼望暑假的来临。我非常喜欢和正式警员一起执勤巡逻,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官校三年中,我也结识了许多终身好友。我们一同生活,一起学习,从而我和师长与同学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教育长梅可望,师长李兴唐,程盘铭,徐远龄等等,他们除传授警政专业知识外,还以身作则,教育人生哲理,影响到我的一生。
许多学员都有家人,周末和假期都回家与家人团聚,我的兄弟姐妹都各自忙于自己的学业或事业,母亲又在国外;周末或假日时,我就和许多没有成家的同学在一起,一起读书,一起出外郊游,现任台北市警察局副局长王长修,前台中市警察局长孟宜荪,警政署署长丁原进,副署长黄丁璨,于玉堂等都是经常聚会的同期同学,在二十四期毕业的四十九人中,目前还有十五人在警界服务,其中多位现在已成为警界的栋梁支柱,分别担任了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等市警局局长的职位。此外一些离开警界的同学在其他领域也成就卓着,例如警大校长暨国大代表谢瑞智,澳洲侨务委员程宗熙,民进党的活跃人士魏瑞明等都是我们同期的同窗好友。三年警校训练,为我的人生奠定根基,尤其是校训------诚,更成为我的座右铭。
一九六O年我以全班第二名的成绩毕业,分发到台北警察局服务。记得我负责的第一宗凶案是杀人碎尸案,被害者的尸体被剁成无数碎块,分别装在六个大瓦缸内,当我走近时已闻到一阵臭味,看到缸内发黑的尸块,目睹凶手留下来的现场,真可谓惨不忍堵,我开始感到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压得紧紧的,一股恶心的冲动升起,我强忍着呕吐,快步走出房外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再回到现场继续侦查。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眼前总是会浮现出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尸块,好几个月都不敢吃肉,不过,后来想一想,被害者家属的看到亲人被害,且死无全尸,他们一定比任何人都悲恸。一想到受害者家属的处境,我意识到自己身为探员,有替天行道,替受害者讨回公道的责任,那种呕吐的感觉就逐渐消失了。
在以后的三十多年刑事侦查及鉴识生涯中,我处理了六千多宗案件,目睹了上万具尸体,正是这种社会正义感和对受害者及其亲人的责任感,给了为了巨大的勇气,我要用科学的方法让被害者的尸体说话,来替自己伸冤,协助刑警找出凶手。一九九五年底我应联合国之邀,前往波士尼亚调查当地灭族屠杀的真相,埋葬无辜死者的现场到处都有地雷,不远处游击队出没无踪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但是,我想到了当年日本军队在南京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我感到责任重大,我不要让这种已经残害过千千万万中国人的屠杀继续下去,就是凭着这个想法,我一头钻入了这些臭味刺鼻,触目惊心的死人堆里,寻找替这些无辜者伸冤的证据。
台北警察局的工作虽然十分繁重,却也十分有意义。当时警政系统雷厉风行地进行改革,许多方法都要靠自己摸索,从外国元首访台的护卫工作到刑事侦查都需要边做边学再编纳出自己的一套方法。
当时越战刚刚开始,台湾成为美军过境及后勤补给的基地,警察局要处理的涉外案件越来越多。一些过境的美军经常在台湾闹事,曾因多位美军涉嫌强暴并杀害中国女子而爆发“刘自然案件”,民众包围美国领事馆,一时反美情绪高昂。
有一天,一个美国大兵酒醉后在街上调戏我国妇女,路人群起追打后来他被追进了警察局,我当时正好值班,见门外成群怒气冲冲的民众,我知道如果不让这位大兵留在警察局内很可能会闹出人命。
我马上通知美国宪兵来领人谁知道这个见到我们警察仍破口大骂向警察的制服吐口水侮辱在场的警察,我上前劝阻他不但不领情,反过来骂我我不理会他的叫骂没想到他得寸进尺,当着我的脸骂道:“你们中国人都是蠢猪……”
他骂警察,骂我本人,我都可以忍受,但是听到他骂起我们中国人及我的国家,我再也忍耐不住,双手握成拳头,气愤地指着他说:“住口否则我就让你尝尝我拳头”他瞟了我一眼,用挑衅的语调说:“我就是要骂你们这些中国人,怎么样?想打我?你敢!”
他上前向我挑战,我在官校学的功夫马上就派上用场,几招就将这个高出我办截的美国大兵制伏。我告诉他:“你可以侮辱我个人,但是如果你侮辱我的民族和国格,我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现在,我虽然入了美国国籍,但是始终没有忘记自己身上流着的血,总是以身为中国人为荣,在许多国际性会议及于其他族裔人士共事时,我都处处谨慎,替我们中国人的形像着想,每遇到有人歧视中国人或贬低中国人时,我都义不容辞地反驳,为中国人据理力争。
金门服役
没多久,我就被派往金门服官役。我被派往金门的田埔第一线,在二十九师的一个连内担任政工官。金门的气氛与台北的不一样,刚到金门,我便马上感受到前线备战斗紧张气氛。那时九三炮战刚过不久,隔日发炮,气氛相当紧张。每天天还未亮就和几百名军中弟兄一起挑石块建工事,晚上站岗放哨。夜间巡逻时,独自一个人孤单单地在沙滩上行走,夜风习习,天高月明,注视着对岸隐约可见的灰黑色山形轮廓,波涛拍打着脚下的岩石,有时还传来阵阵低沉的炮声,我感慨万千,在这个宁静却又紧张的环境中,我悟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在警官学校读书时,我就喜欢写文章,投稿刊出后,还收到一大笔稿费。当时的生活很拮据,我一直想吃上一大串香蕉。第一次收到稿费时,我就到街上买了一大串香蕉,吃得痛快极了。随后,我投稿上瘾了,从散文到评论文章,我都有兴趣,渐渐地,写作从业余爱好变成了副业,我用稿费买了双皮鞋,几套衣服,在金门前线时,我将自己体悟的人生哲理写成散文,继续投稿。
虽然我是连队的政工官,但是我都和战友们打成一片。不过,也常碰到一些头痛琐碎的事情,例如,连队过节时杀猪加菜,一头猪只有四条腿,但是连队里有五个排,怎么分才公平?每个人都想要猪肝和猪腰,连长吩咐要将猪肝和猪腰留给干部,我转将这些猪肝猪腰分给没有分到猪腿的那一排吃,才平息分猪肉的风波。从这些细微的事情,我就意识到要做一个公正的人往往吃力不讨好,但是一定要有公正心,久而久之,士兵和下属才会信服你。
取得了信任,做起事情来就很容易,一旦连队里出现一些状况时,处理起来就比较顺利,有一次,一个老班长想不开,手里挥舞着一颗手榴弹,口里嚷着自己有家归不得,年纪又大,后半辈子的生活没有指望等等,要炸死所有人,与连队同归于尽。连队的长官就叫我去劝说。这位老哥平时对我的印象很好,对我很信服。我冷静地应付,耐心地分析当时的局势,鼓励他重振生活下去的勇气。听了我的劝说,他终于放下手榴弹,大家也松了一口气。
又有一次,连队的一个战友发现房间里的钱包被偷了,战友相互猜疑。有一名战友向长官说,李昌钰是警官,为何不让他来查案,弄个水落石出。长官认为不妨试一试,我马上将被害人的房间封锁起来,然后仔细地将存放钱包的地方周围的指纹取下。然后我请长官要求所有可能到过房间的士兵都按指纹留下纪录。经过仔细地比对,果然发现有一名士兵的指纹相符。嫌疑起初抵赖死不承认,但是当我拿出指纹来对照,他不得不供认是他偷的,而且还供出他将偷来的钱包藏在地雷区中。为了证实其说法,我们来到了地雷区,小心翼翼地越过地雷才找到了这个钱包。自此之后,弟兄们都知道指纹鉴定的神奇。
一年多的前线从军生涯就这样在紧张的节奏中过去了。一年以来,我目睹了不少战友受伤或阵亡,我常常在想,人的生死是否是命中注定,匆匆来到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有些人为了利,整天做钱的奴隶,有些人为了名,整天奔个不停,有些人为了权势,绞尽脑汁,有些人有了钱,有了名,有了势,但是仍不肯松手,为什么人要这样自私?正是许多人自私自利,而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知足,都能适可而止的话,也许人生会变得更好些。
缘结此生
当完兵后,我回到原来的台北市警察局外侨组工作,负责处理外籍人士的居留手续等事务,在这工作岗位上,我结实识了我未来的妻子宋妙娟。
一九六一年的一天,我正在值班,一位身材苗条,容颜清丽的女学生前来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我一看她的申请表,发现她是在马来西亚出身长大的华侨子女,中文名字叫宋妙娟,正在台湾师范大学攻读教育学位。与她交谈后,发现她竟说得一口流利的国语,而且只身前来台湾求学,我对她的聪明才智及胆量十分佩服,敬慕之意也油然而生。略谈一会,竟然发现她也十分喜爱打篮球,还是师大女蓝队的主力队员。
我曾一度渴望成为篮球队员,得知妙娟是一名篮球健将时,我和她的话题自然多起来,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以前我都没有交过异性朋友,刚好高中同学吴东明也从陆军军官学校毕业,有空常和我见面,我便常找他当电灯泡,请他出主意,帮我追求妙娟。
渐渐地我和宋小姐的接触机会就多起来,我从未曾对一位异性朋友有那么深厚的好感,也从未发现自己与一位异性朋友有那么多的共同兴趣。我们一起看球赛,看电影,一起吃饭,度过了许多甜蜜的日子。
有一天深夜,我和几位警员临时漏夜出勤,一起去逮捕嫌犯。当我们撞门时,嫌犯正准备逃走,幸好我们及时将他团团围住,他在黑暗中挥着一把利刃,当他的背朝向我时,我猛地冲上去,将他的双手和身体紧紧抱住,其他几位警员趁机将他制伏。一位警员用手电筒在现场查看时,发现地上有许多血迹,他高声问道:“有谁受伤了?”
我看了看其他警员,发现他们全都安然无事,再看看自己时,我惊叫一声:“糟糕!我受伤了”我发现手掌的刀伤仍在流血,赶紧将伤口包扎起来。
我尽量不让妙娟知道,但是她仍然发现了我的伤口。她对我说:“我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不愿意与一具尸体在一起,你答应我以后不要再被人刺伤或受伤了,好吗?”她深知我对警察工作的喜爱,但从她的关怀,让我心里很温暖。如果要我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妙娟。
从金门回台北后,我并没有放弃写作投稿的副业。在工作之余,我常常阅读海外的报纸杂志,接触到不少新知。当时的薪资仍很低,家里的收入十分有限,我抽空就将这些英文文章摘录翻译出来,然后向警光杂志投稿,没想到稿件经常获选,每千字典稿费有十五元,在当时来说是相当丰厚的。结果我越写越上瘾,除科技新知识外,我还写评论性文章。不过,由于经常接触到外国的各种新知,我发现自己的知识仍远远不足,从而产生了到美国留学深造的念头。母亲立刻举双手赞成,并马上写信给在美国留学的三姐,请她帮我办理申请手续。要到美国留学,就意味着要放弃自己逐渐爱上的警察工作。
在我决定出国留学的同时,我与妙绢也论及婚嫁。当妙娟将我们的结婚计划跟父母商量时,她父亲极力反对,因为他对警察根本没有好感,觉得当时警察都是一些不学无术,仗势欺人之辈,万万嫁不得。我妈妈也反对我们结婚,她责怪我当初曾答应过她,要拿到博士学位后才结婚,怎么现在这么年轻就谈恋爱结婚?
她爸爸发现女儿意志坚决,便亲自赶到台北。当我与她父亲见面时,我坦诚地表达了我对妙娟的感情以及计划,我们一问一答地慢慢谈起来,了他对我的表现似乎满意。
在停留台北的两个星期内,他对中国现代警察有了认识,便同意让我们结婚,唯一条件是必须回到马来西亚再举行一次婚礼。
我妈妈当时在美国,但是为了不让她担心,我写信给她,解释说我们结婚并不等于放弃我的承诺,我一定会完成博士学位。不久,我妈妈也答应了这门婚事。一九六二年春天,我和宋妙娟在台北办理了结婚手续,虽然双方家长都不在台北,但是我们的同事和同学协助我们筹办了一场简单但温馨的婚礼。
婚后,我们租了一个小房子,由于要办案,我经常起早模黑,有时台风来时,都要加班出勤。此外,当时有许多外国元首到台湾访问,特勤任务也特别繁多,妙娟当时仍在大学念书,功课很紧,两个人都很忙碌,但是我们这个小家庭却过得很愉快,许多单身的朋友常常到我们家聚会吃饭,虽然是粗茶淡饭,但是这个家天天都充满着笑声。
当时警界高层警官都有军方转调,警校背景的学员虽然工作很出色,但是由于背景不同,升迁困难,前途十分有限。虽然政府有意改革整顿,但是我觉得有必要对自己的人生进行再次规划。刚好妙娟大学毕业,我觉得应趁机攻读博士学位,展开人生新页。
就这样,在妙娟毕业后,我辞去了警官工作,告别了生活近二十年的台湾,前往马来西亚砂唠越。妙娟的父亲宋光荣是当地侨领,颇受侨社尊敬,我们首先在砂唠越举办一场婚礼,这次婚礼办得热闹非凡。因为我在台湾也办理过结婚手续,现在又在马来西亚的婚礼上再度宣誓,有人笑我是重婚,但毕竟我两次都是和同一位自己心爱的人结婚。
我们本来计划在马来西亚举行婚礼后就动身前往美国留学。不过,有关留学的手续仍未办妥,我们便决定先留在砂唠越等候,闲在家里不是办法,我便出外工作。马来西亚的大部份华人都说广东话或客家话不过,大家所看的报纸都是华文报。
我便向当地一家叫华联日报的报社申请工作,结果被聘任为记者,在恶补广东话后就到社区采访,报导侨社相关的新闻,同时我还写一些短评等,不到三个月,升为助理编辑,五个月后,我被任命为总编辑。真没想到过去我只是业余的撰稿人,而在台北培养出的写作技能,竟让我成为专业的编辑……
“李博士,李博士,轮到你出庭作证了。”法警推门而入,将我从回忆中带回现实来。
我放下手上的报纸,端正一下领带,拿着大堆的资料走进了法庭。法庭内有十二位大陪审团团员坐在椅子上看着我。首席陪审员叫我具起右手,宣誓要如实作证。
完成这些手续后,他开门见山地向我说:“李博士,我们听取了前面几位刑警的调查,但是听起来很可能是巧合,难以断定罗纳是杀害乔安娜的凶手,我们想看一看你究竟有什么证据能确定罗纳的杀人罪嫌。”
我拿出放大的凶刀照片,刀刃上隐约可以看到一些血迹。坐在一旁的检察官查理士开始问道:“你能否告诉我们凶器上血痕的化验结果?”
“凶器上的血型是B型,PGM酵素是2---1型。”
“随后你从被告身上取得的血型是什么?”
“与现场所收集证据一致,血型是B型,PGM酵素是2---1型。”
“血型相同的可能性如何?”
“白种人中一百人中大概有八到九人为B型血型。”
“PGM酵素为2---1型的比例如何?”
“比例是五八。九%。”
查理士展示出我事先准备好的图表,指着图表上的数据,继续问道:“这么说来,同时拥有B型血,PGM酵素2---1型的比例是在七%以下。”
我回答说:“是的。”
接着查理士凶器刀柄取得的指纹照片,与罗纳的指纹照片并列。他问道:“李博士,你能否向陪审员解释一下这两个指纹的对比结果?”
我好像是在课堂上向学生讲解指纹对比一样,用简明易懂的方法深入浅出地解释两者间的相同之处,并清楚地表示:“这两个指纹是出自同一人的手指。”
查理士问道:“指纹相同的比例是多少?”
我答道:“几乎是零,目前仍未发现指纹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原来无精打采的大陪审员开始仔细端详这些照片,好像小学生看着老师做实验一样全神贯注地听着我的解说和示范。
查理士发现陪审员对检方的证词越来越感兴趣,赶紧趁热打铁地展示一张放大的照片,问道:“李博士,这是何物?”
我答道:“这是在乔安娜尸体旁发现的火柴棒。”
他接着展示另一张放大照片:“这又是什么?”
“这是在案发现场找到的火柴盒。”
他将这两张照片放在一起,问道:“李博士,你能否解释一下这两者的关系?”
我将现场收集到的火柴照片叠在火柴盒照片上解释说:“从这根火柴棒末端的纸张纤维,纹路及撕痕可以看出,它与火柴盒片上的第三根火柴棒断头原来是连在一起的,进一步的化验还显示出它们的纸质及酸度都是一样,也就是说现场的火柴棒是从这个纸板火柴盒上撕下来的。”
查理士看到陪审员关注的神情,更加兴奋,又接着向陪审员展示装在透明塑胶袋里的鞋带,问道:“李博士,袋里装着的是何物?”
“这是绑着乔安娜手脚的鞋带。”
“鞋带上红色的东西是什么?”查理士问道。
“红色的东西是一种红色的油漆。”
接着他又拿出另一个透明的塑胶袋,问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这是警察在罗纳家找到的另一条鞋带。”
“上面红色的东西又是什么?”
我答道:“也是红色的油漆。”
“它们的的化学成份都是一样的吗?”
“是的。”
查理士停顿片刻,接着问道:“从这些证据对比来看,罗纳一定是杀害乔安娜的凶手,是不是?”
我以肯定的语气答道:“科学化验的结果,所有物证都与罗纳有关。”
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结束了检方的直接盘问,在座的陪审员也友善地向我点头示意告别。
我心里想,他们一定理解了我所解释的这些科学证据。
刚刚走出法庭外,成群记者就围了上来,争先恐后地询问我的证词。我向这群在门外苦苦等候多时记者微笑地回答说:“很抱歉,我不想为难你们,但是我在法庭上宣誓过,不向外界透露在大陪审团的作证内容,所以不便提供任何消息。”
这群记者发现我不肯透露任何消息,也渐渐散开,我正准备离开法院大楼时,一位女记者仍跟着我,她走上前来,自我介绍是康州《名人杂志》的记者,她已在法庭外等了半天,我脸带歉容地表示:“我真的不方便透露案件的内容。”
她倒爽快地说:“我不是问有关乔安娜这一案件的,我想写一篇有关你个人的故事。”
我答道:“我并不是什么名人,没什么好写的。”
“不,”她快语地打断我的说话,“您从台湾到美国,从学生变成教授,再从教授变成现在州政府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的主管,你本人的奋斗经历足以写成一本书。”
她搬出一大堆理由,最后我发现难以拒绝她的采访,便和她走到法院外的椅子旁,向她介绍我在美国的经历。第七节 赴美奋斗
一九六五年,我收到住在纽约的三姐李小枫的来信,获知已办妥所有到美国留学的手续。我们马上将所有的钱汇集起来,打理好行囊就踏上留美之途。
我们刚到美国时居住在纽约,付完机票及房租后身上只剩下五十美元,三姐和姐夫也都是学生,很难在经济上支助我们。我们一安定下来就马上出去找工作,终于在纽约大学医疗中心找到一份化验员的工作。妙娟也和我一样起早摸黑,兼差替别人带小孩,有时到餐馆做服务生。
在台湾的我虽然化了很大工夫学英文,并且在阅读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毕竟没有受过正式的训练,刚到美国听到别人叽哩咕噜地说话,我听得都呆住了,虽然听懂一两个字,但是仍难以理解别人说些什么。自己要跟别人说英文时,也总是在脑中想了老半天,将想说的话想好才敢开口,有时开口,说了别人也听不懂,只好比手画脚地慢慢向人解释老半天。我发现自己英语的听说能力仍须加强,便在大学选修一些英文课,在课余及上班时一有空就训练自己的听说能力。刚开始会说错一些句子,但经过多次训练,慢慢地发现自己不再需要在脑子里先翻译好才开口说英语。
我们住的地方很狭窄,公寓内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架,这些简陋的家俱都是从救世军的廉价商店购买来的。有一次,在砂唠越就认识并成为好朋友的马来西亚众议院院长到纽约顺道来探访我们时,摇着头说:“亨利,为什么你们要选择离开砂唠越,您已经是一家颇有影响力的报纸的总编辑,您太太也升任妇女部的部长,你们在马来西亚的前途十分看好,你们在砂唠越的住宅这么宽阔,依山傍水,而现在这里如此简陋,你们何必自讨苦吃?”
我回答说:“您可能永远不能理解我们的决定,我们的前途就在于充实自己,多念点书。”说实在的,我很怀念在马来西亚的日子,生活很清闲,前景也很美好,但是在东南亚,虽然华人有经济实力,但是并没有任何政治及社会地位,一直是其他族群排挤,歧视和打击的对象,而美国生活虽然艰辛一些,但是毕竟有海阔天高任鸟飞的空间。
院长见我们毫无返回马来西亚的意愿,就顺水推舟地说:“我想你们宁愿做大海里的小鱼,也不愿意做小池塘里的大鱼。”
留学生的生活清苦忙碌,昂贵的学费更让我们捉襟见肘。有时,为了节省五分钱的地铁车票,下班和下课后我都走路回家。夜深人静,独自一人走在路灯暗淡的马路上,四周是黑漆漆的大楼,路显得格外的长,走累时停下来喘口气,心情十分低沉,总是自问道:“何时才能走完这段路?”但是我总是鼓励着自己,路虽然很漫长,很孤单,但是只要你走出一步,你离目标地就走近一步,千万不能留在原地叹息,否则永远都无法到达目的地。
但是生活并没有给我们喘息的机会。未久太太怀孕了,为了赚钱养家及缴学费,我不断加班,别人不愿意去做的苦工我都接下来做。幸好我在警校与服役时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每天只需要睡三到四个小时就起床读书,然后整天出外工作,晚上再上课,回家后又埋头读书。
就在这种环境下,长女孝美呱呱落地。有了小孩后经济压力更大,生活也更加忙碌,但是在外面忙碌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小孩脸上如天使般的笑容,所有的劳累就烟消云散了。
尽管生活艰苦,但是我始终没有放弃攻读博士学位的年头,但攻读那一门科目,让我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决定到纽约市立大学化学系从大一念起。但是我不能象普通大学生一样慢慢念,因为毕竟时不我与,与其他学生相比,我的起步明显晚了许多,同时没有人帮我付学费,我没有足够的钱来让我慢慢念。大部份学生每个学期都选十二到十四个学分,我决定赶紧将课程念完便注册登记二十到二十六个学分。注册组的职员说:“没有人能在一个学期念完二十个学分的,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回答说:“让我试一试,如果你不让我试,你怎么知道我办不到呢?”经过我的一番苦求,这位职员勉强让我注册二十个学分。
我知道我在和时间与金钱赛跑,我在第一个学期念得很好,成绩全都是A□第二学期注册时学校就不再找我麻烦。从此之后,我体会到千万不能因为别人说“不可能”就放弃自己的目标,一定要自己想办法找到出路,使不可能的事情变得可能。
在六十年代后期,美国学术界开始流行一门名叫法庭科学的学科,后来被惯称为“刑事鉴识科”,它将物理学,化学,医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的原理及方法应用到刑事及法庭工作上。这门应用科学颇受刑事界及法律界的重视,因为它是通过先进的科学方法来进行刑事鉴识,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此外,美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任何嫌犯在未经陪审团的审判前都被视为清白,检方必须在十二名陪审员之前提出不会让人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来说服所有陪审员使之相信嫌犯是有罪。的如果其中一位陪审员不为说服,整个案件就会流审,检方就得重审或决定不起诉。这种制度与中国历史上的“宁枉勿纵”截然不同,美国十分尊重宪法给予被告的权利,有人称这个制度就是“宁可误放四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因而,检方要起诉被告,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
以往主要证据就是目击证人。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的单薄,证人频遭报复,越来越多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另一方面,许多案件根本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只能依靠在现场留下的间接证据来追索犯罪事实。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刑事鉴识能籍助先进的科学技术让证据说话,提出被告有罪的间接证据,也可以证明被告不在现场或被告无辜。因而,法律界及刑事界对这门新兴学科的需求越来越大其实,早在十四世纪,中国就有一本名为《洗冤录》的著作,为世界上的第一部法医专书。到了十七世纪,欧洲开始盛行以法医手法来作刑事鉴识;十八世纪时,尸体解剖已成为侦破刑事案件的主要手段之一。
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科学研究的突破性成果开始沿用到刑事案件的侦察上。
血型及指纹辨别的侦查方法逐渐在刑事界使用。而随着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刑事鉴识的技术也越来越准确,越来越能见微知着。
这门学科的难度很深,除要有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基础外,还要全盘了解美国的刑事系统,法律系统,以及警方的作业方式,但是这门真正成为显学是在一九六五年以后才开始的。在三十年代,全美只有三个刑事鉴识化验室,到了一九六五年时全美的化验室增加到一百多家,用科学方法在法庭上鉴识物证越来越盛行,但是当时只有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设有刑事科学系,后来纽约市立大学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随后跟进,设立了全新的法庭科学系。
由于我在台湾曾受过警官的训练,也参与过初步刑事鉴识,觉得这一专业既能让我发挥专长,又能满足自己的兴趣,便决定去提出申请。过了不久,我顺利地申请到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新设立的法庭科学奖学金,正式攻读学士学位。另一方面我并没有辞去化验员的工作,仍是白天上班,晚上上课。
从化学系转到法庭科学系后,功课更加繁重。系里有一位名叫彼德。迪佛斯特(PeterDeForest)的教授。学生都称他是全校最凶,最严格的教授,每次考试都是几百题,班上的平均成绩是四十分,但是我每次考试都得到八、九十分,每次考完试后,其他美国学生都很佩服我这个中国学生,偏偏我的高分拉高了平均分数,害得他们的成绩受到影响。后来我与迪佛斯特合着多本刑事科学方面的教科书。
由于学士学位除要求选修本科系的课程外,还必须选修一些通识课。我对每一门专业科目都十分认真,但对必修的音乐课一点也不感兴趣,学期末学生要写一份音乐欣赏报告,我听完音乐后发觉一窍不通,便写了一份乐曲声纹报告,用科学方法来分析音乐节目内的音波音调,结果教授发现我的被告与众不同,这门我也得了个A。
另一门必修的通识课是体育,我选了武术课。在第一次上课时,教练让我按照他的示范动作完成一组动作,我只好亮一手,表演的动作比教练还好,同学都看得拍手叫好,最后这位教练告诉我可以免修体育课了,直接做他的助理教练了。
教授基础生物的甘斯兰教授在上完几堂课后也跟我,说我所掌握的生物知识已超越了该门课的内容,可以免修这门课。但是我觉得甘斯兰教授的学识渊博,十分愿意替学生解疑排惑,我仍坚持选修这门课。除完成他指定的作业外,我还化很多时间在化验室里做更进一步的实验,有时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实验没有完成,我就连周末也抽空赶来完成。
有一次,看到我整天往化验室里钻,得不到结果就不罢休的劲头,他跟我说:“亨利,从你的行动中,我看得出你是科学家的料子。”我听了这话受到很大的鼓舞,因为当时许多美国同学都觉得警察不可能成为科学家。甘斯兰教授对我的这番鼓励,让我更坚定信念。渐渐地,我和他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也合着了多本著作。
我在两年内就完成了四年大学的所有课程,而在一九七二年顺利地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后,我仍留在纽约大学的化验室工作,主持实验室的诺贝尔奖得主奥卓亚教授,专门研究遗传因子从DNA,转变为RNA,再转变为蛋白质的过程,我在实验室中主要负责导应反应实验,研究人体如何产生及控制酵素等,并且一边工作一边深造。一年半后,一九七四年,我在纽约大学获得了生物化学及分子化学的硕士学位;同时,我还选择生化方面的高深难题作为研究的科目。
这时候,我们有了第二个孩子孝约,妙娟也找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有了一些积蓄后,我们在中国城附近买了一间小公寓,这样一晃就是十年,这十年的美国相当艰苦,但是有了间属于自己的公寓,有了个甜蜜的家庭,以及几个学位,自己觉得这十年没有白白浪费掉。
获得硕士学位后,我继续留校攻读生化博士学位,在一九七五年,我经过一年的努力获得了博士学位,一般的美国学生需要三、四年,这种速度让许多美国同学对我这位黄皮肤的同学刮目相看。
人在一生当中会不断地为前途作出决择,就如走路一样,每走一段路就会遇到交叉路,就要选择往那个方向前进。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我想自己向来就对警政及侦查有兴趣,假如不在这个时候回到这个专业,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所以我就作了决定选择深入刑事鉴识,走进了冷门的行业。很多美国教授和同学都觉得我很愚笨,他们认为我是在世界知名的教授指导下领取的学位,做了十多年研究,竟然就这样将一切都抛弃,而选择当时无人问津的行业。
当时康州纽海文大学正在招聘一名刑事科学助理教授,我觉得这是一个重返警政的难得机会,便提出正式申请。当时校方觉得我的学历最好,但是他们怀疑我的语言能力。
中国人在美国学术界往往受到歧视,美国学术界多半认可中国人的学历,经验以及出版的著作,但是怀疑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校方为此事投票表决,他们因为怀疑我的语言能力而将我排在第二顺位另一位白人候选人虽然学历及研究经验不如我,但是在第一顺位。校方安排入围者试教,让学生参与评审,所有学生都投我的票,校方不得不听从学生的意见而聘请我担任该校刑事司法科学的助理教授。
教职确定后,我们举家从纽约迁往康州。
康州位于美国东北部,是新英格兰六州中最南的一州。东邻罗德岛,北接麻萨诸塞州,西傍纽约州,南临大西洋。“康乃狄克”源于印第安语,是“在长河边”之意。康州的面积不大,总面积是五千零一十八平方公里,在美国五十个州中面积排在倒数第三名。北部是丘陵,山丘连绵起伏,六条主要河流的主干由北向南流入大西洋。南部靠近海岸线的地带是土壤肥沃的平原,四处遍布农场,牧场和果园,最南端的海岸线,更是风景宜人。再加上工商业发达,四季分明,居住环境良好,交通方便,离纽约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因而虽然面积不大,但是居住的人口却很多,全州总计有三百三十万人口,按人口计排在其他二十三个州之上。在美国东北的六州中,人口总数仅此于麻萨诸塞州。
康州人口中,每一百人中就有七十八位是白人,他们的祖先来自英国,意大利,爱尔兰,波兰,法国或加拿大。其他族裔还包括黑人,拉丁美洲裔以及印第安原住民。直到七十年代初,才出现亚裔居民,亚裔居民目前有五万人左右,人数的增加十分迅速。
我任教的纽海文大学就设在康州的第三大城市纽海文。这个城市就位于康州的南端,就在大西洋的西岸旁,市内有著名的耶鲁大学。我的学校与耶鲁大学相比当然显得年轻,不过,这所大学却给我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我在大学教授的科目是犯罪侦查及刑事鉴识。许多学生对这些科目都不熟悉,往往是因为系里规定必选而不得不上。再加上当时刑事科学仍在起步,许多传统的自然科学教授都抱着不屑一顾的态度。此外,学校的大部份学生和教授都是白人,向我这样的黄皮肤的亚裔教授屈指可数,一些白人老教授也抱着怀疑的眼光看待我,私下认为我可能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但未必是一位好教授。
面对这些挑战,我并不气馁。我只有加强课前准备工作,并以许多实例来阐述与介绍这门新兴的学科。
我向学生介绍说,美国的司法体制是建立在证据的根基上,要证明被告有罪或清白,除人证外最重要的就是物证。
物证能证明嫌犯是否有犯罪行为,或者证实罪名是否成立。例如,要证实强暴罪,必须证实性行为是否在被害者反对的情况下进行,因而被害者被撕破的衣服,身上的擦伤痕迹之类的证据就足以证实性行为是在未获得被害者同意下进行的。审理纵火罪时,检方必须证实被告是蓄意纵火的,不至要在现场收集的证据中检验发现汽油的成份,还要证实被告有购买与运送汽油,罪名中毒蓄意成份才能成立。
物证经刑事鉴识后可以将嫌犯与被害人或犯罪现场连接起来。例如,一名强暴犯在离开被害者的家后的不久就被警察逮捕,警察在嫌犯的裤子下端发现一些猫毛,而嫌犯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再进一步检验,发现这些猫毛与被害者也家中的猫的毛一样,因而被定罪。
物证经过刑事鉴识还可以辨认出犯案者的身分,例如,偷窃保险箱的罪犯都知道不能在现场留下指纹,因而作案时都会戴上塑胶手套。但是一些罪犯往往在得手后顺手将塑胶手套丢在附近,虽然作案者觉得是天医无缝而沾沾自喜,不过,刑事鉴识专家能将手套内的潜伏指纹用化学方法及红外线显示出来,也可以找到嫌犯的DNA,将案犯绳之以法。
刑事鉴识还可以还被告清白。例如,有个案子中两名分别为八岁,九岁的儿童指控一位六十岁的邻居在饮料里下药,服药后他们神智不清,这位老人就调戏他们,触摸他们的性器官。但是经过检验他们的尿液样本,根本着不到服药的证据,再次向两名儿童查问时,他们才承认这是他们编造出来的故事,因为他们讨厌这个老头。
物证可以证实被害者的证词。例如,有一名女子在搭便车时遭驾驶用刀挟持,企图强暴,女子极力反抗,手腕被割伤。后来驾车男子被捕,警察发现他的外套上有几点血滴,他辩称是括胡子不小心割伤滴下的。刑事鉴识化验室发现这件外套上的血滴与被害者的血型相符,且并非嫌犯的血型,检方据以起诉这名男子,陪审团判定这个男子有罪。
物证经过刑事鉴识得出来的结果,时常会使嫌犯觉得铁证如山,因而低头认罪。例如,美国曾有一段时间牛肉价格高涨,偷牛案件频传,有一名嫌犯被控盗屠,但他否认,警察发现他的衬衫染有血迹,他说这是他干活时不小心受伤流到血;刑事鉴识的结果却显示这不是人血,而是牛血,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偷宰牛只的行为。
物证会比目击证人的证词更加可靠。有时,目击者无法给清楚案发时的详细情形,往往会自己编造一些细节去填补空白,这种填补的行为是潜意识的,他们的证词通常是表达自觉以为看到的东西,再加上视觉,听觉等方面的问题,目击证人在法庭上常常被问的哑口无言。相比之下,不论是检方或辩方的专家,按照正常的科学方法来鉴识物证,结果都会是一样,因而,可信度也颇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多宗案例的裁决,使物证在法庭上的地位更高。例如,在美国刑事案件的审理中,陪审员都希望见到物证。美国电影电视的警匪节目,压轴的审判中都会有各类的物证出现,对于深受影视文化影响的社会大众来说,验见为真实,他们都在看到物证后才相信检方或辩方的说法。
看到学生们全神贯注地听着,而且不停地作笔记,我知道他们已不再觉得这是门枯燥乏味的学科。我进一步解释说:刑事鉴识能重建犯罪现场,透过科学的方法能确定案发时的事件顺序,辨别案犯的犯罪手段,从而判别其犯罪的动机。
刑事鉴识学其实包罗了许多专业,其中包括负责收集现场证据的犯罪现场调查员,解剖尸体以了解死因及死者身分的法医,此外,还包括法学牙医,法学考古学家,法学心理学家,法学工程师,法学药理学家,法学声纹学家,枪支弹道专家等。因为深厚的专业素养,这些犯罪学家比福尔摩斯还神通广大,因为他们不单纯依赖逻辑推理,同时还能让现场的证据说话。要成为一位出色的刑事鉴识员,首先必须在自然科学的基础课打下牢固的基础。
我对这门学科的介绍吸引了许多学生,毕竟,在美国平均每一百五十三人中就有一人可能成为谋杀案件的被害者,每二十三分钟就有一起命案,每九分钟就有一宗强暴案,每五十二秒钟就发生一起抢劫案,对于在这种犯罪活动司空见惯的环境下长大队学生来说,利用科学方法来破案的课题相当有吸引力,他们也对其他的自然科学更感兴趣,其他教授私下也感激我对学生的启发。
在任教的第一年,我就被评为年度最杰出教授,结果,一年前怀疑我语言能力的几位遴选委员会的教授都向我道贺。第二年,学生又将我评为年度最杰出教授,第三年,学生会又要提名我角逐年度最杰出教授时,我婉言拒绝,建议他们将这荣誉赋予其他教授。
同时,我也不断地向刑事鉴识科学的期刊投稿,介绍刑事鉴识的新技术。我不分昼夜地工作,助理教授每个学期只需要十二个学分就可以,但是我自愿教二十多个学分的课程。就这样,三年内,我从助理教授升至副教授,进而为终身教授。在三年内擢升为终生教授的例子在这所大学并不多见,尤其是对于我这位黑头发,黄皮肤,英语略带中国口音的外来人来说,是一大肯定。后来学校设立了刑事鉴识系,设立时只有我一位教授。不久,随着学生的增多,以及社会对刑事鉴识人才需要的增多,教授人数也开始增多,我也升任为该系的系主任。一般来说,终身教授和系主任每学期只需要教授六个学分,可是,我依然每个学期教二十多个学分的课程。
刑事鉴识系虽然成立不久,但是我们十分重视实验研究,刚开始时没有化验室,我们就自己设计,我和同学们一起利用周末时间来粉刷,装修。后来争取到许多研究经费,化验室的规模也变大了。
除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知识外,我在课外尽量和学生打成一片。许多学生失恋或情绪低落时,深夜来敲门,妙娟都会起来煮些咖啡,和他们谈话,开道他们,就这样慢慢地和学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有一名来自德州的学生,后来做了律师,每次从德州返回康州探亲时必先到我家来探望我。我建议他先回家探望家人,他总是说:“李博士,您是我的恩师,是您改变了我的一生,您是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物。”
我十分着重实务与理论的配合,因为光是在课堂上纸上谈兵并不能培养出杰出的刑事鉴识人员,学生必须亲自实验才能得到经验。创立化验室不久,我们便主动当地的地检署提供免费的证据鉴识及咨询服务。但是警察局和地检署都不愿意将案件的证据交给我们化验。虽然我一再向他们解说并保证化验室的作业程序将与他们自己的化验室一样,但是他们始终不信任而不愿意与我们合作。我们就将服务的对象转向公设辩护律师处。
公设辩护律师处是政府为清贫人士提供的刑事辩护服务机构,辩护处的出庭律师和检察官一样都必须是律师,他们往往因为经办的案件过多,而经费有限,许多案件都缺乏经费聘请收费昂贵的专家来作证,当我向他们介绍我们化验室的免费服务时他们都十分高兴,但是面谈时,他们对这位黄面孔的化验室主任仍抱着半信半疑点态度。刚开始时,他们只听取我对某一案件的一些专门意见,从不让我在在证人席上作证,担心法官会质疑我的资格而无法通过专家资格审核这一关,纵使我符合专家证人的资格,他们也担心清一色的白人陪审团不会相信我这位黄脸孔的专家的证词。在美国法庭,专家证人的资格十分重要。在学位及专业研究方面我无懈可击,而一般来说许多专家都会加入专业协会来提高自己的可信度。在刑事鉴识这门学科里,全美刑事鉴识学会是知名度最高的专业协会。有一次我参加了该会主办的活动,看到会员清一色都是男性白人,当我这个东方人出现在这次活动中时,不少白人都以奇怪的眼光来看我。但毕竟这是一个能增强自己资格的协会,我仔细阅读了会员资格后,认为自己有博士学位,又是教授,入会资格应该不会成为问题。但是当我向该协会的职员递交申请表时,一位白人理事看了我一眼,根本没有看我的申请表,就毫不客气地将申请表退给我说道:“你不够资格!”我心里明白,我所不具备的资格是肤色资格,而不是专业资格。此时我明白到,要打入这个由男性白人主宰的行业,要跨过这道门槛并非易事,但是我要用自己的本领向他们证明自己,我不想低声下气地求他们让我入会。我没有说什么,就大步走出了会场。没想到十多年后这个起先不让我入会的学会竟聘请我为他们的理事,并请我担任其专业期刊的编辑。
我知道不能因为自己的肤色而被人排拒在美国的主流刑事鉴识界外,我暗地下决心,一定要更努力,花更多的精力以做出些成绩来,让别人对我这位黄皮肤的中国人另眼向看。我抱着友善的态度与公设辩护律师合作,每一宗案件都不计较路程远近和时间长短而前往现场勘查,每一项证据都仔细化验。经过多次合作,公设辩护律师处的多位律师也逐渐改变他们的态度。
一九七六年一月,离纽海文不远的利奇菲尔德发生了一起强暴案件,被告是一位没有受过如何教育的工人,被害者在嫌犯列队指认时一口咬定是他,被告后来也向警方自白。检方的专家证人化验过被害者体内留下的精液,也确定强暴者的血型与被告相同。检察官认为证据确凿,陪审员一定会判被告有罪。公设辩护律师查理。吉尔负责替被告辩护,经过仔细查问,被告改口称自己是无辜的,他认罪的证词是被警察诱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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