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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选】奥巴马, 人性的希望 ─ 写在美国总统大选之后 [打印本页]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1-5 13:54     标题: 【美选】奥巴马, 人性的希望 ─ 写在美国总统大选之后

奥巴马胜出的这一刻我流泪了

海兰兰 / creaders


刚刚从电视上看到奥巴马赢得了这次美国总统的那一刻,我突然鼻子一酸,眼眶发热,我流泪了。我自己也没想到我会为奥巴马的胜利而激动,虽然我先生投了他的票,但我弃权了,因为我不热衷于政治。但我希望奥巴马胜出,因为我基本赞同他的一些主张,也欣赏他的人格。选举前也预感奥巴马会赢,但当这一时刻来到时,我还是被震动了。我之所以流泪是被美国人的精神所感动。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是一个奇迹,是美国人民的胜利。这样的结果只有在美国这片民主自由的土地上才能发生,这正是美国的伟大之所在。

刚才,我在纽约的女儿打电话回来说: 她很兴奋,她附近的纽约大学一片欢腾。她说奥巴马的胜利给了年轻人特别是亚裔的年轻人很大的鼓舞,也许再过20年,美国的总统是中国人的后代。是的,会有这么一天,因为美国是一个真正的有自由、民主和公义的国家。奥巴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非裔美国人,一路过关斩将,先胜了树大根深的希拉里,现在又以绝对的优势大胜对手,这决非偶然,必有神的美意。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1-5 13:58
刚刚想起来,为力的两个儿子和小马身份差不多,也是一半白人血统,一半移民血统。
所以小马能当美国总统,你儿子将来也能当加拿大总理。提前祝贺!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1-5 22:28     标题: 奥巴马,人性的希望--写在美国总统大选之后

奥巴马,人性的希望--写在美国总统大选之后

云易


博拉克 奥巴马,47岁,白人和黑人的混血,不负众望,在2008年11月4日晚最终以绝对优势战胜了对手麦肯,成为美国44届总统。

黑人疯狂了!民主党的支持者们疯狂了!自由派人士疯狂了!昨晚,不知道多少人流了泪,不知道多少人通宵未眠!

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奥巴马,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总统,第一位有黑人血统的总统!

奥巴马的出身没有任何社会权威的背景。他是黑人和白人的混血。2岁时他的黑人父亲弃家离走,他从此靠自己的白人母亲和祖父母抚养。1983年他从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系毕业,之后不久进入哈佛大学法律研究院。毕业后他在政治疆场上活跃了短短的一段的时间后,便成为了以利诺斯州的参议员,然后出其不意地开始在三年前竞选总统,击败对手希拉里 克林顿,成为民主党竞选人,而后又以势不可当之势战胜了共和党竞选人麦肯,在昨天正式成为美国下一届总统。

在整个总统竞选的过程中,以比尔马尔(Bill Maher)的话来说,由于他是黑人,由于他的年轻,经验不足,他必须以智慧取胜。奥巴马正是这样做的:从始至终保持自己的冷峻的态度,保持以切中要害的论点以理服人的态度。好多人觉得奥巴马是打种族票,是靠的目前的经济危机,靠的是不得民心的布什政府而取胜。也许,这些都是因素,但是,事情的另一面是,如NPR电台的一个主持人说的:长期对有色人种有偏见的白人主流,在严峻的经济压力下,终于认识到是到了把竞选者的实际能力摆到种族肤色之上的时刻。所以,奥巴马的胜出可说是当之无愧。

有人说黑人不分青红皂白的一边倒。可我倒是以为,他们有100%的理由这样做。首先,如上所述,奥巴马是一个智慧超群的年轻有为的政治家。不管是黑人,任何一个有眼光的人都应该投他的票;其次,出于对种族歧视的反抗,黑人没有理由不这样做。在这个国家,黑人的历史是一个从被压迫倒反抗的历史。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还是黑白两分的时代,黑人遭遇的是次等人,劣等人的待遇。直到现在,在美国南方大部分的洲,很多白人仍然有无比的优越感。这次的选举给很多思想保守的白人带来巨大恐惧。据几个亲身例子:我住在北卡(美国南部),我的邻居是个八十二岁的白人老太。她在不知道我的态度前明白地表示说她不喜欢黑人,白人都不喜欢黑人,如果奥巴马当选,白人会有人暗杀他(注:她在说这个事情是得态度不是对这个事实的愤慨,而是一种期望)!在mall里,一个白人老太婆看到在画廊有画家画奥巴马的像,她惊恐地说:他是个如此邪恶的人!我害怕死了!(He is such a evil man! I am scare to death!) 另一次,在大选揭晓之前夕,一个白人男子路过画廊,看到奥巴马的画像,大声怒吼道:你们支持奥巴马?我从此再也不来这个店!(Are you guys for Obama? I will never come to this store again! )

当然,我举这些例子,绝不代表所有的白人,甚至不代表大多数,但却能说明一个事实,种族问题在美国,尤其南方,还存在,还很严重。我绝不想给人一个印象我仇视白人,想挑起种族抗争。恰恰相反,我认为在白人中有非常之多的思想开放的人。以白人为代表的西方文明在民主和人权平等意识上早就远远领先其他文明(注:这个先进意识决不是以基督教为代表)。所以,他们中间有很多开明的有识之士。正是这些思想开放的白人,同黑人中间的勇敢者一道,创造了美国的今天。

我个人十年前来到美国,不是冲着黑人文化来的,而是冲着以白人为代表的西方的文明来的。但是,在这里我了解了黑人和他们的文化。我看到黑人的落后,黑人的犯罪率,黑人的不愿意接受教育的天性,同时,我也了解了他们的天然自由的气质(尤其体现在音乐中),了解到在这个气质下透露的他们的热情,激情,和求生的勇气。在黑人身上,我看不到在我同胞身上看到的那种压抑,那种给千年文化封锁了的沉重。正是由于这样的气质,黑人虽然在这个国家是奴隶出身,虽然自身的文化远远不足与白人的文化抗衡,但却敢于反抗,敢于表现自己,在白人面前不卑不亢,终于争取到今天的几乎平等的地位。

所以,黑人真是有一千个理由,一万个理由投奥巴马的票!有一千个理由,有一万个理由为昨晚的历史性结果而流泪,而疯狂!

不错,奥巴马是混血,一半黑人一半白人。有人说他是黑人的皮肤,白人的血液。但不管怎样,奥巴马是有色人种。他的成功,是对主流白人势力的挑战,是人权进步的象征。他的出任,决不是像有些人狭隘地认识 --- 为黑人撑腰。他的出任,是要带领美国向一个更为公平自由的境界而努力。如果说,我们现在看到的美国,还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平等自由;如果说,现在的美国,在各政治经济各方面是近期历史的最低谷,那么奥巴马就是改变的希望。当然,正如奥巴马自己说的,改变这一切不会在短时间实现,也许不会再他的在仍期间实现,但他会倾听人民的声音,倾听每一个人的声音。还有一个网友说道(恕我不记得名字),“奥巴马也许不会改变世界,但世界会因为他而改变。”

是的,一个黑人,或者非白人,能够当选美国总统,这个事实本身,就是文明的又一个巨大进步,人性的又一个巨大进步。我非常荣幸的目睹了这个无比壮观的历史时刻。

奥巴马,美国的希望,人性的希望!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1-5 22:31
“奥巴马也许不会改变世界,但世界会因为他而改变。”
作者: 更其     时间: 2008-11-5 22:58
唉,和美国一比,才知道中国还处于近似美国南北战争之前的阶段。都在一个地球上,人和人怎么就那么不同呢?
作者: 上里巴人     时间: 2008-11-5 23:26
云易
博拉克 奥巴马,47岁,白人和黑人的混血,不负众望,在2008年11月4日晚最终以绝对优势战胜了对手麦肯,成为美国44届总统。


到底是44任还是44届呀,是56届44任?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1-6 13:42
哪比得上美国南北战争阶段,连两三千年前的古希腊罗马都望尘莫及。

别拿洋鬼子说事,还是自己和自己比吧:我早就反复说过,自唐朝到清朝,皇帝选
拔官吏还有个相对公平的科举制,“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象克林顿、奥巴
马这样出身贫寒的布衣还有希望靠才华在政坛上登堂入室。可21世纪的今天呢,
百分之百的绝对人治,太子党一统天下代代相传,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人民共和
国”还不如封建王朝。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更其 at 2008-11-5 22:58:
唉,和美国一比,才知道中国还处于近似美国南北战争之前的阶段。都在一个地球上,人和人怎么就那么不同呢?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1-6 22:07

美利坚,我为你骄傲

寄自美国 / creaders


虽然一个多月来的民调都显示奥巴马遥遥领先,但心中总是有些忐忑不安。民调准确吗?会有所谓的Bradley Effect吗?一个曾经蓄奴并在几十年前才赋予黑人和妇女民主权力的国家,一个白人仍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能够接受有黑人血统的奥巴马吗?直到选举结果出来,马肯和奥巴马分别发表讲话,这一切终于变成现实,我这双昏花老眼也禁不住湿润了。

美国,我真的为你骄傲。报道显示,奥巴马赢得了绝大部分黑人选票和白人中微弱多数的选票。有人对非裔一边倒地支持奥巴马表示不满,可如果能设身处地地想想他们经历的磨难,就会觉得他们的作法其实是无可非议的。而多数白人能抛开种族的偏见支持他,他们看中的应该不是他黝黑的皮肤,而是他的睿智的大脑和改革的治国方略。说明他们把利益,国家的和自己的利益,放在了狭隘的种族之上。我要为这些人鼓掌叫好。

至于我,感觉很幸运能够参与和见证这历史性的时刻。我和太太都是第一次投票。正是千千万万象我们一样的人的参与,这个几十年没有支持民主党总统的州第一次改了颜色。昨天我特地把大宝带到投票站去转了转,让他认门口写有 Obama/Biden 和 McCain/Palin 的牌子,让他亲身感受选举是什么。到晚上,他还一次又一次地问我:“爸爸,奥巴马赢了吗?”我想告诉他,不管谁赢了,最终都是美国赢了,这才是最重要的!对于象我们这样收入的家庭,马肯若上台可能还会少缴些税。可我宁愿多掏几个子儿,也不愿看见国家被债务的海洋淹没吞噬。

奥巴马赢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面对堆积如山的大难题,衷心希望他能尽心尽力当个好总统,有作为的总统。民主党扩大了在国会的优势,希望他们不要overreach,要走中间路线。历史证明,走极端的人终将被人民遗弃。我们面临的问题太多太难,不要期望他们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要指望情势会在一天之内好转。很多东西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比如说 social security,这个黑洞实在太大,至今还没人敢动它。可我觉得要解决其实也没那么难,要么增税,要么砍福利,甚至双管齐下。可惜很多人两者都不想要,只盼着天上掉馅饼。美国需要那么些有胆识的政治家能大胆地对这些人说:“不!”

马肯输了,输得大气,他号召全体美国人民都团结在新总统的周围。看看中文论坛,有些网友还在怒骂,或是冷嘲热讽等着看笑话。骂吧,谁让咱生活在这个自由社会。但大可不必等看笑话,美国已经成笑柄好几年了。要再出点什么漏子,你我恐怕都只有哭的份了。

衷心希望奥巴马能当个好总统。那样能大大消除白人社会对少数民族的偏见。奥巴马要向美国表明,咱少数民族也象白人一样热爱美国,热爱社会,能作一个杰出的带头人。

奥巴马,保重!美国,走好!
作者: 晴山     时间: 2008-11-6 22:49
对奥巴马的能力,特别是应对重大危机的能力(经济崩溃,恐怖主义,地区冲突,气候变化)我还是心存疑虑,拭目以待吧,让他先好好过过天之骄子的瘾,全世界领袖们都在向他鞠躬呢。不管他今后表现如何,他的当选本身已是美国民权进步的最重要里程碑,也是世界民权的里程碑,这也就够了。祝愿他!
作者: 晨思     时间: 2008-11-7 17:1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11-6 06:42 PM:
哪比得上美国南北战争阶段,连两三千年前的古希腊罗马都望尘莫及。
”,..

古希腊文明强调三条,人的礼貌修养,遵守秩序(order),个人奋斗(personal excellence).  几千年下来,西方人的礼貌待人,秩序(比如排队)的概念是融化在血液里的,国人恰恰不重视这些。一些中国古老的优良品德早在文革当垃圾一样丢掉了。文明的重建不是十年二十年的事情。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8-11-7 19:1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11-5 07:31 PM:
“奥巴马也许不会改变世界,但世界会因为他而改变。”

我说爱阳,你这热恋还没完?这种没有逻辑的东西也转?还特地挑出一句自相矛盾的话来?“他改变世界”和“世界因他改变”不是同一回事?只是主谓换了顺序而已。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1-8 08:42
杨兄缓过劲来了就好。俺们能挺过小布什的八年,你也能挺过小马的八年。而且就象
你说的,你这八年一定会比我们这八年要好得多

具体谈这句话,逻辑十分完整地,你自己再好好琢磨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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