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过眼云烟(14):快乐的逍遥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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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7-9 08:33
标题:
过眼云烟(14):快乐的逍遥派
零四年美国总统大选的一个创记录的数字是公民投票比例超过了以往。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广泛发动群众的结果是投票率创新高。可以说,不论你是何党何派,都不能不承认美国公众此番政治热情的高涨,为历届选举所不及。
对于如此轰轰烈烈的竞选活动,切不可忽略了那创新高记录的另一面。这另一面就是仍然有将近十分之四的美国公民没有去投票。在选举规则中,若过半数则为赢家。但是这简单多数的计算基础是公民所投出的有效选票。不仅仅是处于简单少数的百分之四十九因为落败而等于白白投票,而且那属于简单多数的百分之五十一也并不等于并不代表真正的多数。做一道简单的乘法算式:以投票率为六成计算,胜出方实际占全体选民的百分之三十点六;败选方则占百分之二十九点四。不去分析那胜负差距实在是很小很小,要指出的一点就是所谓的胜出方实际上只占公民人口总数的比例还不到三分之一,即所谓的绝对少数——百分之三十三点三!
很多很多的美国公民不是用手投票,而是用脚投了票。他们投的是弃权票——对投票这一公民权利视若无物,根本连投票站也不去!裹足不前漠不关心,恐怕就不知道投票站在哪儿。他们她们都悠哉游哉,既不用起早排队,又不用选民登记。办公室的梅丽莎就从来不投票,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似乎是It’s not her business。爱咪稍微好一些,每次都会抱歉一下:I really have no time。她年纪轻轻就做了三个孩子的母亲,三个孩子还各有各的生父。忙也确实是够她忙活的,但是实在只是逃避投票的遁词。幸运的是从来没有一个老板会对爱咪梅丽莎她们做政治评语——不关心国家大事,缺乏政治热情,政治觉悟低等等。
过眼云烟开宗明义第一篇就把美国大选类比于中国文革那样的群众运动。烈烈轰轰的文化大革命触及了每一个人的灵魂,横扫了华夏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就是在如此一通天下的专制社会如此史无前例的群众运动中,也照样有逍遥派!不信的话,每人来回忆一下课堂上同事中里弄里,有多少既不造反又不保皇的人士。更值得回忆的是,这些逍遥派后来的境遇。
有一个后来教研室当头头的某老师,在文革中还只是一个小助教。据师兄师姐们背后说,他在文革里自始至终只贴过一张大字报。那张大字报的内容是揭发他的同寝室室友用火柴合子养臭虫。众所周知,臭虫是吸血鬼。他的责问就是,为什么你要养臭虫?那就是他仅有的一张大字报。可能有人会发议论:恐怕此位小助教出身有问题,胆小怕事。其实不然,标准的根正苗红。文革结束后,他是第一批被作为培养目标送往英国深造。当然他的公派出国英文考试成绩也是刮刮叫。后来就一帆风顺步步高升,大家也可想而知。
类似的记忆还有不少例子,比如说我们研究生班里的一位同学。典型的文革逍遥派,可人家早早就攻下了英文日文两门外语!上课时要求外语免修。一步领先步步领先,毕业分配留校——破格提升高职——第三梯队人选……曾经以“不灭的理想之火”为题登上报纸整版的曹南薇也是一个逍遥派。她以老三届高中的学历被破格录取为大名鼎鼎何诈麻教授的研究生。
“人各有志不能强勉”,逍遥派是社会现实。是现实,就有它存在的合理性。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去谴责抨击议论别人的政治倾向和政治热情。何况有高达百分之四十的人士逍遥潇洒乐在其中,你更没有理由去干涉去鼓噪。要达到百分之一百的投票率,只有在萨达姆那样的人物领导之下,才会有可能发生。回头再来看CND的记录,积极参与登记投票的人数又占到总注册数目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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