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创]与大家共勉。。。。。。 [打印本页]
作者: 金凤 时间: 2008-5-8 00:53 标题: [原创]与大家共勉。。。。。。
真理愈辩愈明吗?
以前所受的教育,是鼓励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而且还斗得其乐无穷。其实斗争的结果许多是损人损己,两败俱伤的。
生活的经历也告诉我,真理也未必就愈辩愈明,因为生活中许多事情是没有绝对的真理和谬论之分的。
夫妻之间,婆媳之间,同事之间,邻里之间,网友之间,由於人生经历各异,所处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观点也就不同。所以我们应该尽量从事情的两个方面来理解这个世界。
如果你对一件事、一个理念激情澎湃,坚定不移,那么也应该期待对方也一定有同样充足的理由得出与你完全相反的结论。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很好,辩论也可以,但是不要希冀别人会全盘接受你的观点。为一件大事或小事辩来辩去,各执己见,争得面红耳赤,有时还伤了和气,实在不值得。
有几件事我是不愿和别人争论的:第一,如果碰到台湾同胞,坚决避免讨论简体字好,还是繁体字好的话题,因为辩论的结果一定是各执己见,不欢而散;第二,由於自己不信教,不和基督徒讨论死后升天堂或是下地狱的问题;第三,如果对方是大龄单身且明确表示过不愿进入围城,就坚决不宣扬世人皆知的婚姻带来的100条好处;第四,如果别人没有孩子,不论是出於选择、误了生育期,还是身体原因不能生育,也不要眉飞色舞地谈论做母亲有多么伟大,没有孩子的人生是多么遗憾。
有时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并不是见风使舵,逢迎献媚,而是避免战火,开创自己开心,别人高兴的双赢局面。
看到一些网站论坛,为宗教问题,政治问题,争得剑拔弩张,老羞成怒,甚至不惜恶语相向,粗口相击,就觉得实在没有必要。据我观察,网上辩论的结果极少有输赢,到头来,双方都是伤筋动骨,头破血流。
如果实在有话闷在肚子里,不说出来憋得难受,那就和你志同道合的人谈谈,发发牢骚,纾解一下情绪就行了。
我自己有时候也喜欢和别人争辩,也觉得自己什么都对。真得好好自我检讨,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想,要有一颗容人的心。
与大家共勉。
作者: 青冈 时间: 2008-5-8 01:01
恩,说得好。我愿意和金凤共勉。:)
作者: 青冈 时间: 2008-5-8 01:03
我们小区里有许多这种金凤花。:)
bbcodeurl('http://hiphotos.baidu.com/bluemary/pic/item/69c89b226b0a38e3d7cae2cb.jpg', '')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8-5-8 02:03
和你相反,我要是遇到不想结婚,不想生育的朋友,我会好心地对他说你现在还年轻,还体会不到老后的孤独是什么滋味。其实,这个道理人们都明白,有的只是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机会,索性地做出了不结婚,不生育的选择,如果遇到这样的人,你把你的感受告诉他,并能再给与帮助的话,打消他这种想法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的。所以,我认为只要你诚心诚意地把你的想法告诉对方,他接不接受是另一回事,但不会因此对你有反感。日久见人心,总比藏着自己的想法好吧。
问题是讨论问题时,都不要粗鲁很重要,即便当时说过了头,事后马上道歉,我想通情达理的人都会和解的。
像我和张凝还吵过呢,我认为该吵的时候吵,该支持的时候就支持,嘿嘿,我就希望能交到这样的朋友。
世上是说不出多少真理来,但是相对的合理性还是存在的。这个合理性就是靠把各种说法摆出来,才能选择的,有些人看到的只是一个方面,听听不同声音,对自己的分析判断一定是有好处的。
金风,和你唱反调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金凤 at 2008-5-8 05:53 AM:
真理愈辩愈明吗?
以前所受的教育,是鼓励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而且还斗得其乐无穷。其实斗争的结果许多是损人损己,两败俱伤的。
生活的经历也告诉我,真理也未必就愈辩愈明,因为生活中许多事情是没..
作者: 金凤 时间: 2008-5-8 02:39
热烈欢迎唱反调
Originally posted by pugongying at 2008-5-8 07:03 AM:
和你相反,我要是遇到不想结婚,不想生育的朋友,我会好心地对他说你现在还年轻,还体会不到老后的孤独是什么滋味。其实,这个道理人们都明白,有的只是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机会,索性地做出了不结婚,不生育的选..
作者: 笑雨 时间: 2008-5-8 07:12
Originally posted by 金凤 at 2008-5-8 05:53 AM:
真理愈辩愈明吗?
以前所受的教育,是鼓励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而且还斗得其乐无穷。其实斗争的结果许多是损人损己,两败俱伤的。
生活的经历也告诉我,真理也未必就愈辩愈明,因为生活中许多事情是没..
同意金凤的观点。“子非鱼,焉知鱼之乐”。自己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可是没必要让别人也听你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5-8 07:47
以东方的观点,为人要中庸;照西方的准则,要学会妥协。
我们许多人身上的致命伤,是小时候所受的势不两立的阶级斗争教育。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5-8 07:57
中国人(我也算半个)的问题是一争论,就想要分出谁对谁错,容不得不同观点。
就说网站管理吧,各个中文网站的斑竹最喜欢删帖,看不顺眼就删,不对自己口味
就砍,删来砍去成了独裁。伊甸园丁问题不少,但在删帖问题上,至今仍然做到坚
持言论自由原则,那就是尽最大努力不删帖。
其实,不论在网上还是在生活中,表明观点常常还是需要的,但没有必要争个一清
二白,该出手时就出手,该住手是就住手,应该学会的是各抒已见求同存异。和大
家共勉,包括我自己。
作者: 月满西楼 时间: 2008-5-8 08:41
做人应该像金凤一样宽厚嘛。
作者: lucy 时间: 2008-5-8 10:13
很同意金风的观点!
这是对他人的尊敬!
作者: 悟空 时间: 2008-5-8 16:42
凤姐高论,完全赞成 !
共勉共勉。。。。
Originally posted by 金凤 at 2008-5-8 05:53 AM:
真理愈辩愈明吗?
以前所受的教育,是鼓励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而且还斗得其乐无穷。其实斗争的结果许多是损人损己,两败俱伤的。
生活的经历也告诉我,真理也未必就愈辩愈明,因为生活中许多事情是没..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8-5-8 18:00
左一个,右一个高论的,国人爱捧臭脚的劣根性处处能反映过来。
接下来,再响应风姐的号召,表表决心,今后不谈政治了,不辩论政治了,再反省一通好了。
真不明白,金风这么讲不愿和人辩论,为何还去看圣火,那里到处不是辩论的地方吗?
谁愿意砸,尽管砸,咋也响应一把金风的号召,不跟你们辩论了。;)
作者: retro 时间: 2008-5-8 18:37
辩与不辩,其实很讲哲学,也很讲厚黑的。如果是思辩,那恐怕没人会说不好的。如果是驳辩,后果大都“很黄很暴力”。还有许多“辩”的说法,诸如,巧辩,诡辩......
辩之不明的东东,在现实人际里最好是不辩,但在学术上就一定要力求辩个清清楚楚。越辩越明的西西,是要经过时间,实践等证明之后,才可以成立的。如果辩的事物是芝麻小小的,而心理成本则是西瓜大大的,即使最后辩赢了,精神也就输掉了。
求得即时快感的辩论,那不叫“辛言辛”,那是吵架骂街。求的是个“爽”字,还有占上风,拿面子等。谁管你的屁辩,什么的明不明。所以,理性是“辩”的道德支撑点。如果你撑不住,就晃白旗。输了个面子,还不至于丢了个人。可是,当你“火”了起来的时候,即使是真理在手,大家也把你“扁”个够呛。
最伤心的是,百口莫辩。面对着一群“勇敢的中国人”,家乐福的老总可总算把这理给吃透了。他是这世界上最能明白什么是“事实”胜于雄辩的人了。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5-8 21:08
金风到底厚道不厚道?大家有目共睹。
她为何还去看圣火?我想是因为她的专业是语言、文化,对这样的事件比我们更感兴趣。
请就她的文章观点论事。记住,任何人没有权力质疑她个人行为的自由。
Originally posted by pugongying at 2008-5-8 07:00 PM:
左一个,右一个高论的,国人爱捧臭脚的劣根性处处能反映过来。
接下来,再响应风姐的号召,表表决心,今后不谈政治了,不辩论政治了,再反省一通好了。
真不明白,金风这么讲不愿和人辩论,为何还去看圣火,那里..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8-5-8 21:27
>任何人没有权力质疑她个人行为的自由。
应该是任何人没有权力限制她个人行为的自由吧?
要是不可质疑的话,那不就是人没有说话的权利了。;)
是呀,当年中国人歌颂毛主席是大救星时,那个不能说一通。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8-5-9 02:08 AM:
金风到底厚道不厚道?大家有目共睹。
她为何还去看圣火?我想是因为她的专业是语言、文化,对这样的事件比我们更感兴趣。
请就她的文章观点论事。记住,任何人没有权力质疑她个人行为的自由。
作者: 金凤 时间: 2008-5-8 21:30
哎呀,火气怎么这么大?老板给你气受了?来来来,我这里有上好的西湖龙井,喝一杯,你老人家消消气儿
原来你对我看圣火耿耿于怀,至於吗?
那天阳光好,海风爽,提供免费歌舞节目,我心情好,就去了。
对了,还有一条,看辩论,加入辩论,是为了练习口语不犯法吧?
你滴,满意的说;)
哈哈,那天的旧金山,是世界上最大的英语角
Originally posted by pugongying at 2008-5-8 11:00 PM:
左一个,右一个高论的,国人爱捧臭脚的劣根性处处能反映过来。
接下来,再响应风姐的号召,表表决心,今后不谈政治了,不辩论政治了,再反省一通好了。
真不明白,金风这么讲不愿和人辩论,为何还去看圣火,那里..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5-8 21:39
“要是不可质疑的话,那不就是人没有说话的权利了。;)”
看来蒲公英没有在日本学好法制。
金凤如果没有犯法,你一个旁人质疑又有什么用?她还可以发告你防碍她的自由,造成她精神损伤。
你在日本上班闲时间多,继续来吧!
作者: 笑雨 时间: 2008-5-8 21:42
刚好和人家的想法相近,怎么就成了捧臭脚呢?如果是你说的,我也赞成。要是同意你的观点,你是不是也说是捧你臭脚啊?为了不被你扣“捧臭脚”的帽子,以后就专和你作对,明明你说对了,也不敢说你对。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8-5-8 22:13
我认为你说话没什么分量,你随便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笑雨 at 2008-5-9 02:42 AM:
刚好和人家的想法相近,怎么就成了捧臭脚呢?如果是你说的,我也赞成。要是同意你的观点,你是不是也说是捧你臭脚啊?为了不被你扣“捧臭脚”的帽子,以后就专和你作对,明明你说对了,也不敢说你对。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8-5-8 22:18
在日本首相都天天被质问,我反哪条法了,你把那条给我搬出来。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8-5-9 02:39 AM:
“要是不可质疑的话,那不就是人没有说话的权利了。;)”
看来蒲公英没有在日本学好法制。
金凤如果没有犯法,你一个旁人质疑又有什么用?她还可以发告你防碍她的自由,造成她精神损伤。
说实在的,我发现你..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5-8 22:23
你是一定要把怡笑大方进行到底啊!
日本首相是公朴,全体日本人民付着他的工资。
你没给金凤一分钱。你更没有权力质问她。句号。懂吗!
自己好好上班吧。能管好自己就不错了。无故惹人会犯防碍别人自由的罪。
这里人宽容,没人去告你。自己内疚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pugongying at 2008-5-8 11:18 PM:
在日本首相都天天被质问,我反哪条法了,你把那条给我搬出来。
作者: 笑雨 时间: 2008-5-8 22:28
你说金凤不厚道,其实正是因为人家金凤厚道老实,你欺负人。看人家人缘好,你妒忌。
你还爱欺负青冈,都是看人家憨厚老实。
作者: 笑雨 时间: 2008-5-8 22:29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8-5-9 03:23 AM:
你是一定要把怡笑大方进行到底啊!
日本首相是公朴,全体日本人民付着他的工资。
你没给金凤一分钱。你更没有权力质问她。句号。懂吗!
自己好好上班吧。能管好自己就不错了。无故惹人会犯防碍别人自由的罪。
..
>>>>日本首相是公朴,全体日本人民付着他的工资。
我刚想说,被weili抢先了一步。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8-5-8 22:36
是吗?我倒是说过青冈被GCD洗脑了,我也认为自己以前也是被洗脑的呀。
负青,要是我欺负你了,我得给你道歉。
Originally posted by 笑雨 at 2008-5-9 03:28 AM:
你说金凤不厚道,其实正是因为人家金凤厚道老实,你欺负人。看人家人缘好,你妒忌。
你还爱欺负青冈,都是看人家憨厚老实。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8-5-8 22:47
我说你说话没分量,你又来了。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不知道,对首相犯法也是不行地。
Originally posted by
笑雨 at 2008-5-9 03:29 AM:
>>>>日本首相是公朴,全体日本人民付着他的工资。
我刚想说,被weili抢先了一步。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5-8 22:56
日本人民有权力质问首相。你没有权力质问金凤。
你滴,明白?
Originally posted by
pugongying at 2008-5-8 11:47 PM:
我说你说话没分量,你又来了。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不知道,对首相犯法也是不行地。
作者: 笑雨 时间: 2008-5-8 22:58
Originally posted by
pugongying at 2008-5-9 03:47 AM:
我说你说话没分量,你又来了。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不知道,对首相犯法也是不行地。
你答非所问。
我和为力说的是:首相是公仆,就该被质询。可是别的普通人,你问得着人家吗?
BTW:质询也是要符合一定程序的,也不是说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谁想上来问就问。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8-5-8 23:02
Originally posted by 笑雨 at 2008-5-9 03:58 AM:
你答非所问。
我和为力说的是:首相是公仆,就该被质询。可是别的普通人,你问得着人家吗?
BTW:质询也是要符合一定程序的,也不是说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谁想上来问就问。
这都是那条法律写着的。
〉你问得着人家吗?
她可以不回答,但我问的权利都没有吗?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5-8 23:08
“她可以不回答,但我问的权利都没有吗?”
看来你不懂什么叫说废话?
作者: 青冈 时间: 2008-5-8 23:11
在哪个网站都是,我最怕女人之间吵架,没完没了。:)
都别吵了,你们谁爱欺负我就欺负吧,咱是受虐狂。:)))
作者: 笑雨 时间: 2008-5-8 23:13
Originally posted by pugongying at 2008-5-9 04:02 AM:
这都是那条法律写着的。
〉你问得着人家吗?
她可以不回答,但我问的权利都没有吗?
>>>>她可以不回答,但我问的权利都没有吗?
爱窥探别人!包打听! 特讨厌!
什么打抱不平?这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本来没什么事,你活生生能生出事儿来。你到那里,那里鸡飞狗跳,不得安生。你是个“TROUBLE MAKER”,是个生事母。
你不光有中国人的劣根,还有日本人的恶习:侵略,捣乱。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5-8 23:14
你现在知道我上次为什么删蒲公英的帖子了吧。她是被伊甸园丁封过ID的人。在别人的网站,做不利于友谊、团结的事情,她现在还是不知道收敛。
欺负金凤、青冈......也许她行。
欺负伊甸文苑,她不行,句号。
Originally posted by 青冈 at 2008-5-9 12:11 AM:
在哪个网站都是,我最怕女人之间吵架,没完没了。:)
都别吵了,你们谁爱欺负我就欺负吧,咱是受虐狂。:)))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5-8 23:24
封线,我不容许把金凤文章的线,再给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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