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土干砸坛】(13) 写给巫一毛女士的信 [打印本页]
作者: tugan 时间: 2006-6-5 12:43 标题: 【土干砸坛】(13) 写给巫一毛女士的信
【土干砸坛】(十三)写给巫一毛女士的信
巫一毛女士前几天写了一篇文章,是“请以宽容同情的心善待每个人──读悲歌的《余杰印象记》”。她说悲歌的《余杰印象记》用讽刺、嘲笑的言语评论余杰的生理缺陷──口吃。
巫一毛女士还引用了悲歌原文中的话:
悲歌写道:“当时我坐在台下面,看着他在台上回答问题时,每一次都是张口结舌,满脸通红,几乎说不出话来的窘迫样子,心里真替他十分难过。”“我一向十分钦佩的年轻学者。”“像他这样口吃,如何能在海内外各大学和公共场所到处演讲,回答问题?”“文章可以少写一点,第一要务是请下点苦功夫,先把十分严
重的口吃毛病改掉!”
我读这几句,倒没有觉得悲歌同志有一点嘲笑的味道,反而是口气太直,真心为余杰同志着急。悲歌同志的态度是诚恳的,心情是焦急的,方式是不妥的,结果是徒劳的。
巫一毛女士最后说:“如果作者觉得余杰不配有‘那样好的文笔,那样敏锐的思想,还有那名满天下的‘北大才子’的桂冠!’,完全可以讲道理、评写作、谈思想,而不是嘲讽余杰的生理缺陷。”
我觉得巫一毛女士这样写就有点误解悲歌先生了,悲歌先生只不过想要人物事物尽力完美些。余杰同志思想深邃,文笔犀利,读者广大。他真不用到处去演讲,他以为我们大家伙不认字吗?我们会读书,这几天,我一直在读余杰同志的文章。
我也读了悲歌先生的“余杰印象记”全文,里面没有一个词,一句话是嘲讽的。也没有读出什么“余杰因为口吃而不配有什么好文笔或敏锐思想”的说法。
巫一毛女士被喻为善良宽容可敬的名人。她为维护口吃人的利益写了这篇,因为她弟弟曾经口吃。我们口吃的人有巫一毛女士这样的人维护,就是我们的希望了。我诚恳地请巫一毛女士读下面的文章和评论线,并写点感想。
楼兰:重复重点,重复重点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12343
重复重点,重复重点评论线
http://my.cnd.org/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2501&forum=2&52
楼兰是复旦大学中文系的高才生,写过如何写作的文章,教导过我们业余青年写手,我细读过她的教导,结果,她就写出这样的文章,不仅让我失望,也让我们口吃的人难过。文章是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发表的,我曾经抗议一次,没有人响应,今天是六月五日,这篇文章让我度过了一百六十多个痛苦的日子。
巫一毛女士要是不替我们口吃的人说公道,您就不是一个完全善良的人,不是一个真正宽容的人,不是一个十分可敬的人,但您还是一个名人。
我抗议以后,没有人支持我,楼兰说我多心,老姜说楼兰是为了帮助人提高演讲水平,这不正是悲歌先生所要做的吗?还有人说我不懂幽默,EQ低。我不仅什么都低,而且还小心眼儿,是弱者中之弱者,所以才请求巫一毛女士的帮助。
我不懂写作,但认为一篇文章的文笔和表现手法是次要的,而文章内容对人们行为和社会效果的影响是重要的。读了悲歌先生的文章,很多人谴责悲歌先生批评别人的生理缺陷,引起人们对口吃人的尊重,社会效果是好的。楼兰的文章十分幽默风趣,有人一连读上三遍,哈哈大笑,快乐地加入口吃调侃的评论线,社会效果
不好。
您要是认为楼兰的文章是一般的幽默,我就认为您只注重名人和北大才子的尊严,根本不尊重我们无名小卒的尊严。我们口吃青年可以调侃我们自己的口吃,你们伶牙俐齿的才子就不可以调侃我们,这是游戏规则。
巫一毛女士,我期待着您为我们口吃的人伸张正义,期待楼兰的道歉,期待那一线上的人的道歉。
巫一毛:请以宽容同情的心善待每个人——读悲歌的《余杰印象记》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13960
悲歌:余杰印象记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13922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6-6-5 13:06
支持土干!
我反感、反对任何针对身体和心理疾病人士的歧视。拙作“死亡浪漫”、
“华盛顿DC的小提琴”都是歌颂身体、心理疾病患者可贵精神的作品。
个人以为:悲歌对余杰的评论主观上没有恶意,即使客观上不一定十分
合适,属于言论自由保护的范畴。
作者: beige 时间: 2006-6-5 13:31
感动!!多谢土干兄的理解!也更高兴又多了一个敢挺身而出,大声说真话的人。其实本人小时候也有过口吃的经历,所以才替余杰同志着急--- 因为深深知道口吃年龄越大越不好治!
看起来要组织一个口吃者协会以集体维护大家的权益了。以后再遇到类似的口吃者,只要通过组织表达关切就行了。
作者: beige 时间: 2006-6-5 13:37
“快乐地加入口吃(挑侃)的评论线-----”
土兄,文中有两处别字,均应为“调侃”。请改之。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5 13:40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最真诚、最善良、最等等......
没办法的时候,大家只好出来辩论了。在网上,口吃的人可能更利害。因为上帝是公平的嘛!
希望这场辩论结束后,悲歌、一毛、土干等,大家继续做好朋友,我为力会盯着你们的,看谁真正小心眼。
作者: 冷热 时间: 2006-6-5 13:50
完全支持感动。悲歌同志“态度是诚恳的,心情是焦急的,方式是不妥的,结果是徒劳的”,影响是大大的!
作者: beige 时间: 2006-6-5 14:08
再加上一句,“心情可是忽冷忽热”的呀!
作者: yuyue 时间: 2006-6-5 14:12
土干写得很好,鼓掌。我本来想写的,未想为土干领先,想我之所想,说我之所想说,节省了我的时间,我感到幸运。为悲歌打抱不平,已经成为我的“职业习惯”,因为我眼里的悲歌,从来就不是人们所误解那样的不堪。
悲歌的感想文章一发,我就觉得悲歌又会有麻烦了。但不至于想到有人会如此上纲上线,曲解他的意思。我甚至这样认为,这种做法要比他指责悲歌的,更不厚道。
我对悲歌文章,也有想法。主要是想建议悲歌压制自己,尽量少给“人生忠告”。其实一毛的文章,何尝不是又一个“人生忠告”?而且,我的建议本身,也容易被理解成人生忠告。
说句离题的话。我对余杰越来越多的“布道者”言行,也有意见。在我眼里,事事拿宗教信仰说事的人,总是令人怀疑。我也知道这里有很多在教的朋友,我也理解其信仰。但是须有分离,在教会里说,在公众场合少说,我认为更可取,也更能与那些不信的人互相尊重。我们的目的,并不是只是劝人皈依。
作者: benfangd 时间: 2006-6-5 14:48
土干对楼兰的批评完全正当.因为楼兰完全把口吃当一种生理缺陷在嘲弄
悲歌对余杰修正口吃的建议是正当的,因为悲歌没有把口吃当成一种生理缺陷,而是当成可以治愈的疾病. 所以,他会建议余杰少写文章,先把口吃治好.
如果大家认为口吃是吃不好的生理缺陷,那对悲歌的批评就是对的.对于治不好的
东西,比如,肤色,籍贯.
我的理解是口吃绝大部分是一种可以治愈的心理疾病.中国人口吃的比例偏高,
我也有一个亲戚有点口吃.这个高比例跟中国人的刻薄是分不开的.美国口吃比例
看来比较少.我现在还没有认识哪个美国人口吃.
另外,公众演讲时候的紧张导致语无伦次不是口吃,是训练不足.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6-6-5 14:56
严重同意鱼跃。好为人师、喜欢给人忠告的人,不自觉地将自己放在一个阅历、知
识、精神上高人一等的地位。岂不知我们都不需要耳提面命,最有效的布道传教是
以身作则。
Originally posted by yuyue at 2006-6-5 15:12:
我对悲歌文章,也有想法。主要是想建议悲歌压制自己,尽量少给“人生忠告”。其实一毛的文章,何尝不是又一个“人生忠告”?而且,我的建议本身,也容易被理解成人生忠告。
说句离题的话。我对余杰越来越多的“布道者”言行,也有意见。在我眼里,事事拿宗教信仰说事的人,总是令人怀疑。我也知道这里有很多在教的朋友,我也理解其信仰。但是须有分离,在教会里说,在公众场合少说,我认为更可取,也更能与那些不信的人互相尊重。我们的目的,并不是只是劝人皈依。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6-6-5 15:04
拿人的生理缺陷说事、开涮,无情地加以嘲笑,这在中国是家常便饭,人们都习以
为常,春晚赵本山等明星就拿老弱病残登堂入室地说笑。而在西方文明社会,这种
行为不仅代表着愚昧、可鄙,而且是违法。
楼兰的文章居然在CND引起一片叫好声,我只有不客气地说:低级趣味,拿肉麻当
有趣,一帮丑陋的中国人!!
Originally posted by benfangd at 2006-6-5 15:48:
土干对楼兰的批评完全正当.因为楼兰完全把口吃当一种生理缺陷在嘲弄
悲歌对余杰修正口吃的建议是正当的,因为悲歌没有把口吃当成一种生理缺陷,而是当成可以治愈的疾病. 所以,他会建议余杰少写文章,先把口吃治好..
作者: 冷热 时间: 2006-6-5 15:57
怎么说了几遍都改不了,不是疾病是毛病,不是缺陷是习惯!不是需要尊重,你越尊重他越紧张,而是需要忽视,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这点外国人的确做得很好,对残疾人,除非你需要帮助,他们视而不见,一点不给人难堪。
作者: 况也 时间: 2006-6-5 16:42
很钦佩土干能这样开诚布公, 我支持一毛维护弱者的立场(在口头表达上余杰是处弱势的), 尽管悲歌丝毫没有恶意, 但那种居高临下令人难堪的语气是不妥的.
作者: tugan 时间: 2006-6-5 17:05
冷热:怎么说了几遍都改不了,不是疾病是毛病,不是缺陷是习惯!不是需要尊重…
…
土干:您跟谁犯急呢?
况也:我支持一毛维护弱者的立场。
土干:余杰不是弱者。我写文章的意思是,巫一毛对其他人的抵毁他人的恶毒话一
点都不抗议不劝导,反而听得很开心,却对悲歌这种平和的东东那么深恶痛绝。悲
歌是居高临下了点儿,巫一毛居得更高。
作者: 况也 时间: 2006-6-5 18:29
土干,我们不涉及其他方面,就口才来讲,余杰不强,悲歌显然挺强的(从他的气势来看),所以巫一毛是维护弱者顶撞强者(不知道她“对其他人的抵毁他人的恶毒话一点都不抗议不劝导”是何指 - 不用在这里讨论 ),好得很!这是我的傻瓜逻辑,嘿嘿。另外我也很同意冷热的观点。我想起一件事,有天在外面开会走去会场,我见一位五十多岁的女性同事,背着公文皮包手里还提着一大捆要散发的资料,我就上前说愿意替她拿资料,她说不用,我意为她是客气,又offer了一次,她居然不高兴了,认为我觉得她老了。
作者: 冷热 时间: 2006-6-5 19:19
巫一毛维护弱者顶撞强者,批评从劝导的目的出发、自以为是乱开处方,事后懊悔不已并向巫一毛和弱者已经作出道歉的“强者”,却对另一个拿弱者逗乐子起哄、笑得前仰后合至今未见悔意的“强者”不置一词,这叫什么“善良宽容可敬”?难道余杰是名人就值得巫一毛尊重,其他的小人物就不是人了吗?既然路见不平一声吼了,该出手时就出手嘛!
作者: 尚能饭 时间: 2006-6-5 19:37
我过去在另一个地方就曾说过:悲歌有时话丑,但他从未有过恶意。一毛更不会有恶意,都是误会吧?
土干是心地善良、明察秋毫的人,也是仗义执言的人--教我如何不ai ta?))
作者: searain 时间: 2006-6-5 19:53
Originally posted by 况也 at 2006-6-5 03:29 PM:
土干,我们不涉及其他方面,就口才来讲,余杰不强,悲歌显然挺强的(从他的气势来看),所以巫一毛是维护弱者顶撞强者(不知道她“对其他人的抵毁他人的恶毒话一点都不抗议不劝导”是何指 - 不用在这里讨论 ),好得很..
或许是“政治正确”的红线该画在哪里的ISSUE。在美国不同经历不同职业的人,自己内心的“政治正确”的标准以及平时执行的“政治正确”标准,各人都不一样。
悲歌“政治正确”的警觉性没有批评者高,招来这些批评。几位理解悲歌的网友也说了,猜到悲歌此文会有些麻烦。但是如果所有文章的"政治正确"警觉性太高,就会面面俱到,温吞水,还多出些废话。而且,什么高度才是“政治正确”?
读书时,到学校的INFORMATION CENTER看征室友的广告。毕业了,我要从学生宿舍搬出来,我在等2个JOB INTERVIEW的结果,想随便找个地方对付2-3个月。可是,因为必须“政治正确”不能有性别歧视,所以学校的INFORMATION CENTER找室友的LIST上不可以注明要男室友或女室友。这“政治正确”可是添了不少麻烦,得多打一倍的电话。
还有,在美国常常看到电视里要大家注意找个嫌疑人,常常说了身高,体重,衣着等等,常常不说最明显的特征-种族。而加拿大电视好像都会说可能是哪个族裔。这“政治正确”的标准就不一样。
后来当了图书馆馆员,做这工作都很注意,就怕踩了“政治正确”的红线。有次,我看到一个30来岁的黑人,估计是HOMELESS,一直在缠着个17,8岁的亚裔女孩读者说话。从情形看,我99%判断那黑人是在打扰那女孩,那女孩大概胆小,勉强应付着他,即使我暗示地问她,她也不敢直接求助,所以我还有1%的怀疑他们到底认不认识。照理说,此时,图书馆工作人员应该介入。可是我又担心万一他们认识,我岂不是犯了PROFILING的“政治不正确”了。一直到好几分钟以后,我100%确信了,才请那打扰那女孩的黑人离开图书馆。那女孩直到那黑人走开了,才敢问我们她可不可以在图书馆多待一会(图书馆已经到了关门的时间),怕那人在外边劫她的道,我们延迟关门时间,让她打电话请朋友来接她。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6-6-5 20:02
del
作者: 况也 时间: 2006-6-5 20:26
冷热和海雨这一说,我也想了想,其实这和强者弱者也没太大关系(算我强词夺理吧)。这事有点好笑,悲歌喜欢余杰,恨铁不成钢;巫一毛喜欢余杰,急于护短;我也喜欢余杰,不希望有人给他制造难堪所以就不喜欢悲歌的帖子。如此而已。
另外关于口吃,我向来有另外一个观点:有些人思维太活跃,速度太快,超过了语言跟得上的速度(我们知道思维是不以口头或书面语言为载体的)。余杰和土干可能就属于这一类。有些这样的人甚至选择沉默不语,对于他们,语言太简陋了。
pugongying,谢谢指出。
作者: 冷热 时间: 2006-6-5 20:49
pugongying,我没有怎么楼兰的意思,作者怎么写和读者怎么理解是复杂的互动,我批评一毛的批评。开始我劝她消气,说几句算了,后来读了那篇文章,我以为一毛很不公平。到那条线上看看,都在讥笑挖苦讽刺悲歌,悲歌祖宗八代都快被挖出来了!
作者: 枯荷 时间: 2006-6-5 21:56
很赞赏章凝的观点!
作者: youming 时间: 2006-6-5 22:33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6-6-5 06:40 PM: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最真诚、最善良、最等等......
没办法的时候,大家只好出来辩论了。在网上,口吃的人可能更利害。因为上帝是公平的嘛!
希望这场辩论结束后,悲歌、一毛、土干等,大家继续做好朋友,我为力会盯着你们的,看谁真正小心眼。
这一贴正合我意,一毛和悲歌都是我的好友,好友好说,以后悄悄地多说一些就行了!
一毛的生日快乐我去年就在文心社说过一回了,还搞错了时间,所以今年就免了。
一毛如果你到这里的潜水的话,请你冒冒泡好不好!洒一阵毛毛雨更好!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5 22:39
友明,
她知道我们网站,我还给一毛打电话了呢?
你们这些大哥哥大姐姐怎么回事?我们这些60年代的,以老海滨的几个人为首,整天打来打去的,谁轻易被说服呀?可我们越打越“热爱”呀。
作者: beige 时间: 2006-6-5 22:44 标题: 删去
删去。
作者: tugan 时间: 2006-6-6 03:37
蒲公英:土干说一毛的“对其他人的抵毁他人的恶毒话一点都不抗议不劝导”,是指
楼兰,土干,对吧?
土干:不是楼兰,是刀客。刀客支持巫一毛的文章时,说了无理贬低他人的话,巫
一毛没做声,还很高兴地谢谢大家的支持。你们支持土干可以,但是如果因为愤怒
而去谩骂别人,就是把土干往火里推。
为力:希望这场辩论结束后,悲歌、一毛、土干等,大家继续做好朋友,我为力会
盯著你们的,看谁真正小心眼。
土干:有为力园丁的辛勤浇灌,我们花朵儿们都健康水灵。您多注意那朵黄色的土花儿。
友明:一毛和悲歌都是我的好友,好友好说,以后悄悄地多说一些就行了!
土干:以后我要更忍耐,谢友明提醒。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6-6-6 07:43
昨天俺也骂了人,说那些模仿结巴的网友是“丑陋的中国人”。其实我们身上都或
多或少地留有中国人特有的恶习和观念,很多时候我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丑陋
的中国人。行了,你们也别生气啦,咱们扯平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beige at 2006-6-5 11:44 PM:
剛才到刀客論壇去看了一下。說啥的都有,那倒不算啥,俺一笑而已。
作者: 冷热 时间: 2006-6-6 08:02
爱阳说得好,不要攻击和骂人。支离先生说得更对,不要相互吹捧。悲歌最好删改挑战的话语,冷静克制,有理说理。
作者: tugan 时间: 2006-6-6 08:11
deleted
deleted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6 08:14
土干,土干,我爱你!
一定要和尚能决一死战,拼抢你!
作者: tugan 时间: 2006-6-6 08:18
做黄花鱼真好,能得到双倍的爱。
作者: 况也 时间: 2006-6-6 08:27
我都搞不清你们谁在说谁. 去CND匆匆看了一下, 恍然大悟, 原来大家都回娘家好好闹了一场才回这边剔牙花的, 不过人物关系对我还是太复杂, 想站队都不知那边和那边. 土干也太小家子气, 老要一个个人道歉干吗呢?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要道歉了, 向谁道歉, 道什么歉...
作者: 查维成 时间: 2006-6-6 08:27
不好意思,在下从小就爱看人吵架,也喜欢模仿口吃,最喜欢看口吃患者吵架。
伊甸园里太平静也不好玩。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6 08:34
Originally posted by 况也 at 2006-6-6 09:27 AM:
我都搞不清你们谁在说谁. 去CND匆匆看了一下, 恍然大悟, 原来大家都回娘家好好闹了一场才回这边剔牙花的, 不过人物关系对我还是太复杂, 想站队都不知那边和那边. 土干也太小家子气, 老要一个个人道歉干吗呢? 我都..
况也你太诗性了,不通世故。人家土干在培养大家的道歉情操呢。
作者: beige 时间: 2006-6-6 08:36
好,同意大家的意见, 把我在这里的帖子撤掉。
在CND 上的帖子, 等到刀客像个绅士一样地道歉之后,马上撤掉。
其实,过去在刀客论坛上我对他并无任何成见, 甚至还在见到他一再公开声称自己“就是独裁办坛”之后几次好言相劝。最后离开那里时也是秉持“君子绝交不出恶言”原则的。这里的不少朋友,如友明等,都知道当时的情景。
再一次谢谢土干,冷热,为力,太阳和其他各位朋友的理解。网络是虚拟的,友谊是真实的。
作者: seeyourlight 时间: 2006-6-6 08:47
Originally posted by 查维成 at 2006-6-6 09:27:
不好意思,在下从小到大就爱看人吵架,也喜欢模仿口吃,最喜欢看口吃患者吵架。
伊甸园里太平静也不好玩。
我同意老查.
以后讲大道理的事包给我了, 你们找点别的乐
作者: tugan 时间: 2006-6-6 08:53
悲歌,
别等了,现在就撤。我写信给巫一毛,批评楼兰,因为我觉得楼兰会道歉的。
有些人就永远不会道歉,就如同骆驼过针眼,不可能的事儿,连上帝都没办法。
赶紧撤贴吧。
为力:况也你太诗性了,不通世故。人家土干在培养大家的道歉情操呢。
土干:知我者,为力也。我根本不需要这些道歉。连被人理解的奢望都没有,对生
活的要求很低,名副其实的什么都低。
作者: 况也 时间: 2006-6-6 08:59
土干, 那我就不道歉了, 不管你是蓝是绿, 还是说声我爱你 ------------ 的作品吧.
作者: 冷热 时间: 2006-6-6 09:00
老刀有正义感,思想敏锐,这是我的感觉,只相识一两个月。我们都是凡人,谁能没有毛病?就事论事,一碗水端平,不要骂人,人家令胡和寒江月说话公道,有学习的地方。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6-6-6 09:03
谢谢悲歌!
网气可泄而不可鼓。所有无聊或有聊的争论,是非曲直明眼人心里自然有谱。
作者: seeyourlight 时间: 2006-6-6 09:06
Originally posted by 况也 at 2006-6-6 09:59:
土干, 那我就不道歉了, 不管你是蓝是绿, 还是说声我爱你 ------------ 的作品吧.
看, 一上这线也学口吃了吧?
作者: 况也 时间: 2006-6-6 09:23
Originally posted by seeyourlight at 2006-6-6 02:06 PM:
看, 一上这线也学口吃了吧?
唉,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可见光也没以前善良了. 你道歉吧.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6 09:29
谢谢悲歌顾全大局。
上次我和菊子,也争论了,也互相道歉了。现在不是照样写E,继续联系,她的建议,我也乐于听从。
大家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嘛,好解决。
作者: seeyourlight 时间: 2006-6-6 09:35
Originally posted by 况也 at 2006-6-6 10:23:
唉,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可见光也没以前善良了. 你道歉吧.
我, 我, 我道歉!
作者: 风信子 时间: 2006-6-6 16:47
土干,我不道歉,虽然我在楼兰文章的评论线上也发过一个很短的帖。
我觉得一毛对悲歌文章的反应,和你对楼兰文章的评论线的反应,其实都是一个原因: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敏感区,痛点,别人不可随意接近。我也有这样的敏感区,如果有人无意中触及,我也会反应强烈。但我可能和你有些不同的是,碰到这样的时候,我会先让自己冷静一下,仔细想想别人也许根本就是出于无意,而且别人也并不知道这样的话会间接伤害到我的感情。自己先冷静下来后,说话发帖都会更有条理,由此“误伤”别人,说过头话的可能性也就减少了。
网络毕竟只是网络,不能和在现实生活中一样“较真”。你说呢?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6 19:42
星光大哥,
请您去“重复重点评论线”读您的贴,您如果要在【土干砸坛】(13)上发
言,最好只写“我道歉”,您就是我的好大哥。您若加点什么“但是”“不过”,
您就不过是我的一个大哥,您要是不理我,您就是星光小弟。尚能先生为您写了首
诗,我急了,我也能歪一首,鼓励您在CND上立新功
土干,你就饶了你星光大哥吧。她做过的事情,估计给你胆子你也做不来。
罚你陪着尚能哥哥,先为星光大哥写诗吧!
作者: youming 时间: 2006-6-6 20:26
我其他坛子看了一下,最欣赏的是冷热的几个帖子,特别佩服土干的幽默,斋主、美中的几个帖子也言之有理。
作者: fancao 时间: 2006-6-6 21:49
对不起各位,咱有点儿忍不住想说两句。
看了这几天几个网站上有关这件事情的讨论,不知怎的,想起了“芙蓉镇”里的一个镜头,一个人拎着铜锣,边走边敲,还大声喊叫着:“运 动 了 !!”只觉得心里发紧。
为什么?因为涉及到此事的一些帖子,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当年大批判的劲头。那种批判,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断章取义,借题发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无限的上纲上线,其中还不不乏把私仇公愤联系在一起,几百年的陈年旧帐一起翻出来,最后是人人自危,天下大乱。
这几篇文章我都看了,我以为,无论楼兰还是悲歌,其本意都没有恶毒攻击什么人。楼兰的文章是忆旧和调侃,悲歌的文章是遗憾大于嘲弄。他们的文章我比较熟悉,楼兰如果是打定主意嘲笑别人,行文中一定看得出来,那个丫头从来就不是个省油的灯,大家大概也都明白。悲歌就更不用说了,他那种犀利的笔锋,如果真得要损余杰,可能不会是这么平和的一篇文章吧。他们都是网上的常客,这里的人不会不熟悉他们的文章,为什么就不能全面一点去看问题,反而要抓住只言片句,穷打猛追呢?
其实,一毛的文章也挺和风细雨,看来只是一时有感,想提醒大家不要犯类似的错误,把这个问题引深了一些,也是文人常用的笔法。土干也许是出于自身的情况,对于这个话题比较敏感一些。但是,希望你也能够从别人的角度去想一想。打个比方,我从小就戴眼镜,为了别人骂我“四眼”,曾经和男孩子打过架。倘如我也像你这样的去批评你,说你的文章提到“四眼”也是不尊重人格,拿别人的生理缺陷开心,你能够服气吗?
当然,我知道你绝对绝对没有这个意思,大概连想都没有往那个方向去想,可是,为什么你一定以为别人就有这么恶毒的心理呢?我只是用这个例子来说明每个人立足的角度不同,看问题都不一定非常全面,尤其是网上说话,很容易造成误会,还是“以宽容同情的心善待每个人”最好,千万不要再追究下去,连以前在其他线上说过话的网友们也都牵扯进来,搞人人过关,个个检查,实在有些太过分了。
当然了,如果你们认为网上不打架就不热闹,咱也无话可说,那样的话,你们就可着劲儿的打吧!
各位玩好.
作者: youming 时间: 2006-6-6 22:31
Originally posted by fancao at 2006-6-7 02:49 AM:
对不起各位,咱有点儿忍不住想说两句。
看了这几天几个网站上有关这件事情的讨论,不知怎的,想起了“芙蓉镇”里的一个镜头,一个人拎着铜锣,边走边敲,还大声喊叫着:“运 动 了 !!”只觉得心里发紧。 :fr..
哎呀!我从来没有看到凡草这样全面又正确地分析问题,好像是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士,看来我们要重新评价“凡草”的不凡啊!对不对?
玩笑玩笑!这些问题我都想过了,这就是我这次为什么没有卷进去的原因。伊甸文苑的主流是写作,交流写作不可忽悠,其他都可以忽悠。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6-6-6 23:53
fancao, 我也看了楼兰和悲歌的文章,看后和你的感觉一样。
我想我们都没有那样的缺欠,就是有缺欠的人,有的人敏感有的人不敏感,反映不同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我想举个例子,当你在行走时无意地碰了某人,你要道歉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我不明白,你说的话碰撞了某人的心灵,就不必道歉了吗?
8月,你和星光都是公认的大好人,都很善良。你们都不会伤害土干,但土干看到你们的行为感到不舒服,你们就不能再善良些,道歉一下,安慰他一下吗?这对你们就那么难么?
8月,你的上一贴是我见到的你的文字中最不喜欢的一贴(原谅我的直率)。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敏感区,痛点,别人不可随意接近。我也有这样的敏感区,如果有〉〉人无意中触及,我也会反应强烈。但我可能和你有些不同的是,碰到这样的时候,我会先〉〉让自己冷静一下,仔细想想别人也许根本就是出于无意,而且别人也并不知道这样的话会〉〉间接伤害到我的感情。自己先冷静下来后,说话发帖都会更有条理,由此“误伤”别人,〉〉说过头话的可能性也就减少了。
其实,这话你说的不错,说的在理。只是,我认为不应该由你当事人来教育土干。在退一步,如果,你要是第一句话写成 "土干,我道歉",再这样教育他(她?)还有心可缘。
我以前也是不太知道何时该道歉的人。还是来日本后不久,带儿子在保育院体验入院的那些日子里,孩子们的琐碎事,不经意地提醒了我。那时儿子刚刚3岁,孩子们在一起,每天磕磕碰碰,打打闹闹接连不断。
我看到,每次有孩子到老师那里告状,说谁谁碰了我,老师都不放过,会拉着告状的孩子,找到“肇事者”,然后,让他道歉,最后,再让两位小孩握手言和。平时老师见到有的孩子不小心碰着了那个小朋友,也会提请他说“对不起”。
小孩也是,承受能力很不一样,当时在我看来,有的孩子是过于娇气,有的小孩过于得理不让。
当然,也有很多孩子很皮实,磕磕碰碰从不告老师。但我没有一次,看到老师对告状的孩子说,不要紧,没关系,坚强点,别理他之类的话。
我想这种教育,就是能从小培养孩子学会站在弱者一边,不给别人招麻烦,懂礼貌的好作风。
从儿子的保育院那里,我知道了,今后不管在哪里,对谁,只要对方认为我给他造成了不愉快,我都能说声对不起。说对不起说多了,也能提请自己是否太粗心了。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6-6-7 00:24
八月,特别是星光,要是赶快给土干道歉的话,我就看你们俩位比土干还可爱!
放心,你俩位都没做过什么坏事,今后不会有太多这样的麻烦。
道了歉,该怎么玩还怎么玩好了。
星光,可别当土干的小弟;),那太赔了。;)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7 08:34
土干抛砖引玉,引来了凡草、蒲公英等网友的思考和反馈。这是很好的现象。意见不同是非常正常的。所以我们论坛的宗旨永远是各抒己见。大家有想法,都不应该憋着。(我们单位刚有位中国同事,癌症一发现就是第四期。他是个大好人,可什么都憋着。是不是身体最后抗议了?)。
人生永远是挑战,人们的关系也是冲突不断。(越文明的社会,人们就越会注重妥协和容忍)。
但大家的心地都希望善良。善良人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不伤害、欺负别人。当然最不应该的,是欺压弱者。
作者: benfangd 时间: 2006-6-7 09:00
东西方文化差异,其实可以在这个问题上看出来。
一个人骂另一个人的时候,
东方希望被骂者大度。
西方是要求骂人者闭嘴。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6-6-7 09:09
奔放说得很对。
将这件小事引伸上升到文化差异、文明观念的层次,蒲公英了不起!
观念西化了,就会觉得这事比较严重,怎么能嘲笑人的生理缺陷呢,这是很mean的
行为呀。
观念仍然老中,就会觉得习以为常,在中国我们不是天天这样过的。那赵本山当着
几亿国人嘲弄老弱病残,电视机前被逗得前仰后合的大多数也是非常善良的老百姓。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7 09:13
接着引伸,
那英国幽默大师MR.BEAN,就非常的MEAN。他的那些恶作剧,美国人就不买帐。因为太自私、恶心了。
作者: 风信子 时间: 2006-6-7 12:01
蒲公英,谢谢你的一番好意。你可能有点误解我给土干那一贴了,我没有一点想要“教育”人的意思。如果那贴的文字让你或是土干有这样的感觉,我很抱歉。我那贴只是从自己的切身体验说说如果别人的文字触动了我的敏感区,我是怎样对待的。如果有“劝说”人的地方,也就是最后一句,劝土干不要在网上太“较真”。
我对楼兰,悲歌,以及一毛文章的看法和凡草差不多,所以前些天一直没有加入各个网站的讨论。而且我觉得,有些地方的讨论之所以越来越激烈,实在是由于文字以外的原因引起的。
这次在这里发言,是因为看了土干在这条线上给星光的那一贴。说句直率点的话(土干,下面这话要是伤害了你的感情,我先道歉),土干那一贴酸度实在是有点太高了,说有点“娇情”也可以,有违土干一贯的写贴写文风格。你要人家道歉也就罢了,还对人家道歉的语言有“具体”要求,而且扯出了老尚的那首诗,说实话我看了挺不舒服的。所以有点忍不住想写一贴“劝劝”土干,也许我写的不好,没起到想要的效果。
如果要“较真”的话,我想说,老尚那首诗是在当时当地有感而发,又逢最近是六四的纪念日期间,星光有关六四的回忆文章正被大家再次传看,我对星光的所作所为非常钦佩,所以我在老尚的诗线上也跟了贴。现在看见土干这样提到这首诗,觉得实在不够严肃,有违老尚写这首诗的本意(起码是有违我对老尚写诗本意的理解),在某种程度上,也有些“歪解”了我和其他一些人对星光的敬佩之情。
土干,我想你在贴中提到这首诗时可能没想那么多,但实际上你那一贴给我(我想肯定还有别人)造成的感觉就是这样的,这是不是有点出乎你的预料呢?我还是相信你不是存心要给我这样的感觉的,你的本意也并非如此,只是因为你对楼兰那篇文章带来的“效果”始终不能释怀,一时举例不当而已。所以我前面给你的一贴里并没有说这些,只是想婉转地“劝”你不要再“较真”下去了。现在看到我的贴已经让蒲公英有所误解,也许也让你有所误解了,所以觉得还是把我的意思说明白的好,希望你能理解。
我的话只代表我个人的感觉,希望不要被人随意“引伸”。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7 12:12
风信子这帖上的很好!有感觉的,都应该发言,不憋着!
但是(是不是不许但是),发言是你的自由,“引伸”是我们的自由(只要是我们愿意阐述观点,而不是贬低你的发言)。
八月妹妹,你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作者: 风信子 时间: 2006-6-7 12:27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6-6-7 10:12 AM:
风信子这帖上的很好!有感觉的,都应该发言,不憋着!
但是(是不是不许但是),发言是你的自由,“引伸”是我们的自由(只要是我们愿意阐述观点,而不是贬低你的发言)。
八月妹妹,你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为力,认真的“引伸”是讨论问题,大家在网上都应该有这个自由。我那句只是为了避免被人“断章取义”地“引伸”。这几天大家之间的“误解”还不够多吗?;)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6-6-7 12:31
无独有偶,网上喜欢强迫人家道歉的,土干、为力正好成双凑对。
道歉还是凭各人的感觉和觉悟吧,也没有必要搞得阵垒鲜明、黑是黑白是白。
通过这次事件,如果大家都能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这比什么都重要。
还是和为贵!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7 12:38
Originally posted by
章凝 at 2006-6-7 01:31 PM:
无独有偶,网上喜欢强迫人家道歉的,土干、为力正好成双凑对。
道歉还是凭各人的感觉和觉悟吧,也没有必要搞得阵垒鲜明、黑是黑白是白。
通过这次事件,如果大家都能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早改了。
现在我就会自己道歉,不再要求别人道歉了。难道我做的不明显嘛?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6-7 12:42
Originally posted by
风信子 at 2006-6-7 01:27 PM:
为力,认真的“引伸”是讨论问题,大家在网上都应该有这个自由。我那句只是为了避免被人“断章取义”地“引伸”。这几天大家之间的“误解”还不够多吗?;)
八月,“误解”永远都会存在。人们以后越‘聪明’了,越不理解对方。而捂着、藏着,总会有人吃亏的。要大度,这个“度”,就是修炼。基督徒,佛教徒......在修炼。我们异教徒们,更要修炼。
哎,说到这里,咱们绿营要不要罚悲歌,让他写一篇有关“修炼”的文章?并先寄给一毛,让她改错。;)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6-6-7 21:14
Originally posted by 风信子 at 2006-6-7 05:01 PM:
蒲公英,谢谢你的一番好意。你可能有点误解我给土干那一贴了,我没有一点想要“教育”人的意思。如果那贴的文字让你或是土干有这样的感觉,我很抱歉。我那贴只是从自己的切身体验说说如果别人的文字触动了我的敏感..
八月,你说你没有教育土干的意思,那就是我误解你了,在此表示歉意。
看,你还是对土干那一贴,有看法,这么一憋着,我又不知道,只认为你出来的气不对紧。
还是为力说好“有感觉的,都应该发言,不憋着”。
我当时看土干那贴,只觉得他(她?)一方面在调侃,一方面又倒出了一个很酷的道歉的方法。
因为我也不欣赏道歉后,再附加上“但是”“不过”等字样。
你很敬佩星光,不愿看土干拿老尚的诗开玩笑,这种心情完全理解。我想这里的每个人对星光
6。4的举止心理上都很敬佩。但星光在这里也和大家一样是网友,我倒是觉得总把她当成英雄人物那样对待,她也吃不消的。所以我想土干也没有想到会“违老尚写这首诗的本意“。
至于,道歉不道歉,这是个人修养问题。我也同意爱阳说的不要搞得“阵垒鲜明“。
有人认为不道歉没啥,不道好了。(我只是认为能道歉的人更可爱点而已)
中国人爱面子,有人嘴上不会道歉但心里会也成。
最后,本是写给自己的,让我们共勉吧。
还是多多提醒自己要善解人意,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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