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再谢伊甸网友们! [打印本页]
作者: weili 时间: 2009-3-22 19:12 标题: 再谢伊甸网友们!
回归伊甸园正常。再谢。
作者: 虔谦 时间: 2009-3-22 20:26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9-3-23 12:12 AM:
请各位文友以原创文学上帖。回归伊甸园正常。再谢。
为力, 私下觉得,转载好象也需要?因为我们需要信息和我们所没有的知识。
我还不是很了解伊甸的许多事,包括历史。所以只是一般性的说说个人看法。
为力,想起了郑秀文的歌 “盲目的开始,灿烂的结果”......
作者: weili 时间: 2009-3-23 08:12
先回归正常,以后再提转载的事情。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9-3-23 12:29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9-3-23 05:12 AM:
先回归正常,以后再提转载的事情。
这种管理随意性太大,教人无所适从。应该明确规定,每天(或每周)只能转帖(应该区分自己的文章与他人文章)多少,原创(自己以前在其它地方写的是否算“原创”)每天多少等等,超出的一律删除。违反多少次以上的给予什么“处置”等……。
网管自己的转贴权可以不受此限制。
作者: 银桦 时间: 2009-3-23 15:32
章凝,为力两位朋友,我在这里很少说话,但是我一直关注你们,希望你们这里越来越好。我有一阵没来了,前几天看见废名的文章帮他顶一顶。然后又看见小忍发了一篇“三个女人”还是什么的,原先并不知道谁是小忍,但她在天涯小站用读者86的名字发了同一篇文章。基于过去她的表现,我就想给你们提个醒,读者86是善于较乱视线的。在这里和CND,我就用过银桦,R2两个名字,我的言论都是可以查的。
就这样,祝你们能挺过这阵台风,最重要的是要有锐利的观察力。
作者: weili 时间: 2009-3-23 15:43
谢谢银桦。
伊甸文苑是一个文学网站,而不是一个口水网站。而任何一个网站都很容易下滑为口水网站的。
谁过了我的底线,我都不会客气。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9-3-23 16:01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9-3-23 12:43 PM:
……
谁过了我的底线,我都不会客气。
问题是,你的底线是什么?
作者: weili 时间: 2009-3-23 16:03
文学、文学、文学。
Originally posted by 杨林 at 2009-3-23 05:01 PM:
问题是,你的底线是什么?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9-3-23 16:06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9-3-23 01:03 PM:
文学、文学、文学。
这太笼统。而且,“不客气”的后果是什么?
在另一条线我也说了,你对待小忍和红霞完全是不同的标准。就因为小忍发过一些“文学”帖子?
作者: 一元 时间: 2009-3-23 16:23
忍俊不禁,刚知道小忍是位MM,敢情都是才女们的窝里斗,没有什么三毛五毛的,大老爷们插在里面实在不像话,撤了。领教领教。给为力提个醒,你在里面是大姐,一碗水可得端平,这网站是你的,乱了我们至多换个地方歇歇脚,你喜欢不喜欢什么言论什么人品我们也左右不了你,不过照我看来最繁荣的网站是最多彩的网站,你得私下和章凝定好一些标准(写下来,贴在电脑旁),不是给我们,是给你自己,不要把网管间什么矛盾都摊到桌面上,不管什么言论不管你个人感受如何,违反这个标准予以制裁,符合标准予以接纳。
作者: weili 时间: 2009-3-23 17:03
伊甸文苑最重要的财富是文学原创。
1,我们的16期伊甸文摘没有一篇不是原创。埋头辛勤工作的是小棣、红鹭、周宇等众多网友。
2,伊甸文苑出版三个合集: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集(正在进行)。土干、雪儿、主持、白荒地、周宇等众多网友,贡献了大量时间精力。
说到这里,杨林和一元同志,恳切希望你们以后多参加些伊甸文苑的具体实际工作,先谢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杨林 at 2009-3-23 05:06 PM:
这太笼统。而且,“不客气”的后果是什么?
在另一条线我也说了,你对待小忍和红霞完全是不同的标准。就因为小忍发过一些“文学”帖子?
作者: weili 时间: 2009-3-24 08:28
转载当然可以了,但要适量。
就像晨思说的:论坛三十人,每人有三十分之一的话语权。
尊重公德、人之常理,硬规定反而没有了人情味。
再谢网友们宽宏大量。:))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9-3-24 10:34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9-3-24 05:28 AM:
转载当然可以了,但要适量。
就像晨思说的:论坛三十人,每人有三十分之一的话语权。
尊重公德、人之常理,硬规定反而没有了人情味。
再谢网友们宽宏大量。:))
原来weili坚持凭个人感觉管理论坛,网管之间吵架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其实,也可以把“人情味”加入规定中。比如“xxx德高望重,为伊甸作出不少贡献,我们决定给他blah blah特权”。当然“德高望重”的人不会恶搞。但像前两天那样恶搞,还觉得比没有恶搞的人好,就因为TA贴过一点“文学”的东西,这种“人情味”就超出了一般(论坛)管理的“底线”。
作者: weili 时间: 2009-3-24 11:05
杨林兄过于“认真”了。人活在世上,又不是机械。
你放心,没人挑拨,我们不吵。吵也正常,统一思想。当然我们以后会吸取教训。
再谢。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3-24 17:56
伊甸的底线,原来是“严禁对网友进行人身攻击、诽谤、揭隐私”,现在再加一条
“严禁对网友进行人身骚扰”。
如果某人出于个人恩怨,在论坛上对他人穷追不舍、纠缠骚扰、百般刁难,目的是要
将后者逼迫、排挤出伊甸,即使其言论表面上没有明显违反“人身攻击、诽谤、揭隐
私”,但也是不可接受的。我对于这样现象不会听之任之,一定会采取必要手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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