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面包 [打印本页]
作者: 文取心 时间: 2008-2-14 18:41 标题: 面包
面包
小时有个同学绰号叫‘面包’,意为松软可欺。也一直以为如此,直到出国游历之后,才识得面包不止松软一种,也有崩掉牙的,也有使劲撕不下的,也有嚼得腮帮子发酸的,也有专门用来煮汤的,也有像卷饼一样的,也有吃在嘴里像吃满口沙子似的。中国人不是个面包民族,现在满大街开出来的面包店出品除了松,软,甜三项之外,几乎无善可陈。讲究的说法,面包是应该有个性的,个性的意思是有接纳有排除,某种面包必得配某种菜肴,酒类,或饮料,才能显出这面包的好处来。
我在法国吃过几个月的棍子面包BAGUETTES,经年累月不知米饭为何物,在街角的面包店买一条面包,挟在腋下,或插于背囊,信步漫游街头巷尾,乏了就拣喷泉沿石或树荫草坪一角,席地而坐,撕开所携棍子面包,配以背囊中所备的乾酪或干腊肠,很适口的一餐,再去水龙头底下牛饮一通,下午又有充足精力到处乱逛。晚餐在小店里叫碗汤,主食也是切成一段段的棍子面包。
我给棍子面包打七十分,好处是外脆内软,与乾酪和腊肠可配,或仅抹上牛油口味也不错。缺点是外皮脆而不韧,吃完一大堆碎屑。另外虽可与多种食品搭配,但无一能配出绝色。好比中产阶级的恋爱,按部就班而无生死相许。
巴黎的面包店里琳琅满目,早餐卖羊角面包,法国饮食的绝活之一,一层牛油一层面卷起来烤,出炉之际香味简直致人死命。外皮脆得如北国佳丽,内囊糯得如苏杭秀女,配以不加糖的黑咖啡,尝之使人感叹天堂胜景就在你的两指间。
在美国卖的羊角面包只能用‘东施效颦’一词,油腻有余而香糯不足。COSTCO 买来的整板羊角面包更是得用‘烂瓜一筐’来形容,吃多了就不知鲜桃是怎个滋味。
巴黎面包店里还有一种圆形的面包FOCCACIA,烤得非常瓷实,掰不开,必须用刀一块块切下。内里质地是极其紧密,法国人用来做三明治,挟上咸肉和番茄,口感精劲耐嚼,沉甸甸的,咀嚼时腮帮子鼓得满满的,有曾文正公那种大户人家过踏实日子之想。
法国人无疑是节省的,所以有洋葱汤之出世,隔日面包在所剩汤汁中泡软,加入洋葱和大量奶酪置入烤箱,届时奶酪结皮起酥,奶皮之下洋葱软熟,面包吸满汤汁,却保持形状。尝来浑然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我们中国人的菜泡饭有同功异曲之处。
我对英国的饮食印象不佳,除了炸鱼薯条,对他们的面包无多记忆,只记得有一种圆形面包,如碗般大,当中挖空,盛上蛤蛎浓汤,喝完浓汤之后鲜有人把这面包碗再吃下去的。
希腊当然也有面包,却无特殊之处,唯他们用来卷牛羊肉的无酵面饼,也叫面包,真正名副其实的‘面包’。预先做好呈一叠堆放,客人点菜后放入一个笼中快速地蒸一下,再用油纸垫着,削下牛羊肉,放胡萝卜丝和香菜,卷好递给客人。这种‘面包’嚼劲十足,极有阿拉伯风味。
我在俄国朋友家里吃过据说是真正的罗宋面包,跟以前在上海吃过的大相庭径,是用燕麦黑麦和小麦混合而烤制的,质感紧密,野性十足,如肖洛霍夫笔下的阿克西尼娅,偏焦一些更好,吃在嘴里有一种非常粗糙的甜味,用来配俄国人用奶油,甜菜,大葱,洋芋煮出来偏咸的汤正好,再灌几杯伏特加,哥萨克骑兵的剽悍就是这样吃出来的。
接下来要讲最精彩的面包,意大利的CIABATTA面包,听说是达芬奇的发明之一,此种面包表皮也脆,但撕开时不落碎屑,里面也软,但松软之外另有一股韧性。此面包有如优秀女人,嫁给任何男人都能点化他,扬长避短,生出造化来。其可配红酒或白酒,无论是餐前沾了橄榄油和黑醋,还是夹意大利生火腿和干酪做三明治,或是切成薄片放片番茄,撒上黑鱼子来佐下午茶,还是抹上牛油蒜末放进烤箱,用来配西班牙海鲜饭或烤羊腿都是一流。或者,什么都不放,空口吃也是绝色,我曾在一个下午一面打电脑一面干掉一整条。
我给CIABATTA面包打九十五分,一个礼拜不去柏克莱农夫市场买上两条不过瘾,装面包的纸袋上印有一条警告标志;注意,CIABATTE面包会上瘾,你如有这方面的问题,请跟面包制造商联系。
以上都是量产面包,由面包厂按照配料比例整批烘烤出来上架的,可说是文明社会调教出来的淑女节妇,一颦一笑都带着学识教养,举手投足无不合乎规矩,一排排地蹲在货架上等人领回家去。你尝一口就了解一批,前赴后继,保质保量。接下来要讲讲吉普赛野姑娘。
在柏克莱的夏塔克街上,有家‘奶酪总汇’,架上柜子里陈列着上千种奶酪,天天顾客盈门,同一个老板在隔壁开了家披萨店,也许是世界上最牛的一家。每天只烤一种披萨,全素,凭大师傅随心所欲地用不同的奶酪烤制,或是番茄配蓝霉奶酪,或是香草配荷兰奶酪,或是小紫茄配意大利烟熏奶酪,或是四种不同的奶酪混合。开炉之时香气飘满整条街,排队的人延伸到街角,有人专门开车三十英里来吃。在披萨店的一角,有个四人爵士乐队演奏。这店每天只烤三百张披萨,卖完就关门,下次请早。
在奶酪总汇里有卖新鲜出炉之面包,热面包从炉膛出货之后直接用推车送到店堂,那个香味简直使人头皮发麻,脚脖子打颤。有蜂蜜混合核桃仁的甜面包,有茴香末加酸奶酪的咸面包,我最喜欢的是一种里面加了洋葱,橄榄,和大量山羊奶酪的地中海面包,金黄色,外皮烤得发脆,掰开一股浓香扑鼻而来,一口咬下,内里半溶的山羊奶酪如上品的高邮咸蛋之鲜咸,酥糯,洋葱清香微甜,橄榄如鸭胗肝之味,最妙的是内里渗出的奶酪烤得微焦,嚼在嘴里真的忘记自己姓什么了。我在周末游完泳,去奶酪总汇买上一大条地中海面包,一杯咖啡,翘起脚坐在遮阳伞下,听着隔壁披萨店的爵士乐,此刻的人生如同谈恋爱般地满足。
有时想想人生也如面包,第一要新鲜,八十后,九十后,热腾腾地端上来什么也挡不住。第二要搭配,SOURDOUGH面包酸劲十足,配了火腿生菜却正好。所谓的文人才子大都是块酸面包,非得夹了佳人这片火腿,再配个生菜丫鬟,戏才好唱下去。第三,野姑娘只能偶尔尝之,否则日常生活有六宫粉黛无颜色之虞。我们生长在量产社会,心态行事早已被潜移默化,功利为上,中庸为上,充饥为上,便利为上,美感其次,另类再其次,在超级市场买菜时顺手买条面包,省时兼省力。犯不着为一口面包天天跑去奶酪总汇。第四,千万不要忘记自己是块搁了许多时日的陈面包,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也许,最好的出路是去煮洋葱汤了。
2008-1-28 柏克莱
作者: zhuxiaodi 时间: 2008-2-14 20:00
Wonderful! May I use it for future Yidian Digest?
A couple of suggestions for minor changes.
"其可配红酒或白酒,无论是餐前沾了橄榄油和黑醋,还是夹意大利生火腿和干酪做三明治,或是切成薄片放片番茄,撒上黑鱼子来佐下午茶,还是抹上牛油蒜末放进烤箱,用来配西班牙海鲜饭或烤羊腿都是一流。或者,什么都不放,空口吃也是绝色,我曾在一个下午一面打电脑一面干掉一整条。"
"其" can be dropped.
Second "还是" can be replaced by "要不就" so as not to repeat.
作者: 晴山 时间: 2008-2-14 21:44
想起面包还有一吃 - 面包屑裹炸猪排(语序好象不对),请教文兄又有何说道?
还有,八十后九十后恐怕不能算在面包之列,属蛋糕类
作者: pugongying 时间: 2008-2-14 23:26
在英国吃的黑面包做的3明治,很好吃,
吃法国的棒棒硬的面包,只记得用劲嚼,哪还记得好吃不好吃了。;)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2-15 13:31
谈吃论喝,文兄和我天壤之别,不服不行。这样的文章,刀架在脖子上俺也憋不出来。
读了这篇,第一感觉就是从此再也不想吃大米饭白馒头了。瞧人家,几块精美面包,一
碗浓汤,真不比咱老中八大盘七大碗差。
请各位介绍介绍,北美一般的超级市场里,有哪些面包比较可口呀?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2-15 14:20
“以上都是量产面包,由面包厂按照配料比例整批烘烤出来上架的,可说是文明社会调教出来的淑女节妇,一颦一笑都带着学识教养,举手投足无不合乎规矩,一排排地蹲在货架上等人领回家去。你尝一口就了解一批,前赴后继,保质保量。”
看来文兄小时候被女人们欺负惨了,长大了不报复说不过去。:))
作者: 文取心 时间: 2008-2-16 01:20
Originally posted by zhuxiaodi at 2008-2-15 01:00 AM:
Wonderful! May I use it for future Yidian Digest?
A couple of suggestions for minor changes.
"其可配红酒或白酒,无论是餐前沾了橄榄油和黑醋,还是夹意大利生火腿和干酪做三明治,或是切成薄片..
朱教授尽管用,尽管改。
作者: 文取心 时间: 2008-2-16 01:22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8-2-15 07:20 PM:
也许吧,为力,但是北京大妞排不上号的。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2-16 01:41
文取心是美食家,又岂止是美食家。一块“面包”,信手一拈来,就是一篇好文。真是让人羡慕得要死又嫉妒得要死。可恨又学不来呀!冰冻三尺,哪能一日之寒练就。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2-16 08:44
面包美文家!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2-16 11:27
文兄应该给虎妞一个机会,说不定就不闹单身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文取心 at 2008-2-16 02:22 A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8-2-15 07:20 PM:
也许吧,为力,但是北京大妞排不上号的。
作者: 文取心 时间: 2008-2-16 16:32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2-15 06:31 PM:
谈吃论喝,文兄和我天壤之别,不服不行。这样的文章,刀架在脖子上俺也憋不出来。
读了这篇,第一感觉就是从此再也不想吃大米饭白馒头了。瞧人家,几块精美面包,一碗浓汤,真不比咱老中八大盘七大碗差。...
你老兄大口地在股票市场上啃来啃去,哪会在意小小的一个面包?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2-16 19:26
面包里充满了酵母的情谊和自我牺牲精神。我这个化学人加一点化学作用吧,希望文兄不介意。:))
酵母菌(yeast)是一群单细胞的真核微生物。这个术语是无分类学意义的普通名称。通常用于以芽殖或裂殖来进行无性繁殖的单细胞真菌,以与霉菌区分开。极少数种可产生子囊孢子进行有性繁殖。
酵母菌细胞内含有大量的酶,它们可以把淀粉分解为葡萄糖,还可以把葡萄糖转化为酒精并产生二氧化碳。在酿酒的过程中,酵母菌使果汁或粮食发酵,产生酒精。制作面包时,酵母菌产生的二氧化碳会在面团中造成许多小孔,使面包膨大和松软,而面团中所含的酒精,则在蒸烤过程中挥发掉了。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2-16 21:25
文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唉,进进出出抄来抄去,目的却只有一个:“面包会有地!”
Originally posted by 文取心 at 2008-2-16 16:32:
你老兄大口地在股票市场上啃来啃去,哪会在意小小的一个面包?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3-24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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