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東西不但語言運用水平差﹐而且精練性也不夠。古人的寫作態度是“惜墨如金”﹐而現代人經常寫得嚕嚕囌囌。記得有次向一位老先生請教英文時﹐他考我一考﹐說“我們對他看法相同”這句話﹐英文該怎麼說﹐要越簡潔越好。一般情況下﹐學英文的人都會說WE HAVE THE SAME OPINION OF HIM。他說他考過那個翻譯“傲慢與偏見”的王科一﹐王也是這麼回答。他說“傲慢與偏見”裡有這麼句話﹕WE THINK ALIKE OF HIM。多麼簡潔明瞭。這就反映出寫作水平問題。我們的英文水平當然不能與JANE AUSTIN相比。近代英國名作家MAUGHAM在他的代表作OF HUMAN BONDAGE裡﹐第一句話就是THE DAY BROKE﹐DULL AND GRAY。寫得多麼簡潔漂亮。只有在學生做作文時﹐才不考慮簡潔問題。老師規定寫五百字﹐一面寫一面數字﹐儘量加進“的﹑了”等字以增加字數。到了501個字時﹐馬上停止上繳。再舉個中文例子﹕“我們很吃力地爬到山頂。已經天黑了﹐只能在山上農家借住一夜。”(別跟我討論內容﹐有沒有這種情況。)“已經”和“了”在意義上重複﹐因為兩者都表示動作完成的概念﹐用一個就夠了。其次﹐寫好後看看﹐能否改得簡潔些。看下面改動是否好些﹕“我們奮力抵達山頂。天已黑﹐只得投宿山上農家。”如果有人看到一個句子﹐不管是中文的還是英文的﹐看不出是好句﹑一般句﹑還是病句﹐那他的語言水平基本上還停留在學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