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第一次稿费 [打印本页]
作者: 查维成 时间: 2006-8-18 20:39 标题: 第一次稿费
报社一直说要给我稿费,来过电子邮件,核实地址,自那以后我每天都怀着热情检查邮筒。一个多月后,稿费终于到了。虽然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但还是让我激动不已。它不仅仅是稿费,也是对我劳动的认可,同时也是鼓励,它标志着一个良好的开端。我还可以拿它在女儿面前炫耀一番,女儿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瞧不起我,我也就越来越没有威信,但愿这稿费能改变她对我的看法。但它只是一张支票,也就是一张小纸片,我要看到实实在在的现金,那才过瘾。看看手表,已经四点多钟,银行快关门了,赶紧开车出发。
兴冲冲地上路,我一面开车一面想:这笔稿费应该怎样花?全家人上馆子搓一顿?还是买几本参考书?或是带女儿去全球最大的佐治亚水族馆看看?远处是绿灯,加大油门赶紧冲过去,可冲过去后没多久,听到后面有救护车的声音,我得找机会挪个道,让人家先走,时间就是生命啊。我没踩刹车,让车子自然减速,同时前后左右四处张望,突然发现后面有辆警车在叫,难道这救护车还用警车开道?莫非这救护车里不是一般的病人?
警车在我后面不停地呼叫,警灯闪着耀眼的光,我突然意识到,这警车有可能是冲着我来的,可我没违反交通规则呀,难道警察示意我让道?不管怎样,还是把车停一边去吧。
我把车停稳后,警车也在我后面停下。过了一会儿警察来到我车窗前,要我出示驾照和保险,我问为什么,他说我超速行驶,时速达六十一英里。
我几乎每天都在家门口的这条道上开车,太熟悉这条道了,它的速度限制为每小时四十五英里,我最快可以开到五十九英里而不被罚,不过我一般都把时速控制在五十五英里,一是因为要给自己留点余地,二是因为那是最省油的速度。开了这么多年的车,我的水平可不是那种仍停留在只注意前面车辆上,而是到了除了注意前后左右车辆,还能觉察警察可能隐藏在某个地方,那是更高层次的水平,可以说是一种新的境界。这么多年我从未吃过罚单,今天这是怎么啦?
警察后来给了我一张黄色的单子,要我在上面签个字,原来这就是人们常说的ticket,终于亲眼见到了一次,可我觉得我没超速,不想签字,我要争取一下。
警察的签名已在上面,他姓Apple。我满脸堆笑,毕恭毕敬地对他说,“密斯特爱婆,苹果先生,很高兴有机会认识你,我最好的朋友,也姓苹果,跟你长得有点像,没准你们是亲戚。”
苹果没作声,我接着说:“我的医生建议我每天吃个苹果,说是对心脏有好处,能让我远离医生,我这正要去买,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你,苹果先生。”
苹果笑了,我继续说:“你工作认真负责,值得我学习,也值得每一个人学习,我刚才只是跟车流,却没有跟上,下回开车我一定更加小心。”
但苹果还是坚持要我签字,并说签字并不等于认错,以后可以上法院交涉。
二十多天后,我根据单子上的时间,来到法院。工作人员说我如果认罪,可以交完罚款就走。我不服,工作人员说那就另定一个时间来法院。
大约一个月后,我又去法院,还穿了一套笔挺的西装,像面试似的。好久没穿西装,发现西装还有提神的作用,人感觉特别精神。一路上我都在想,只要苹果百忙当中没抽出时间去法庭,我就自然赢了。可等我在法庭上坐稳之后,发现苹果也坐在那里。没多大希望了,警察和法官是一条战壕里的战友。
既然来了,就得对得起自己的时间和汽油,起码也要对得起我这笔挺的西装,我打起精神上台陈述一番,认定我没有超速,因为我向来都是以五十五英里的时速在家门口开车,都好几年如一日了,从未超速驾驶,不仅养成了习惯,甚至成了我驾车的特色和风格,我良好的驾驶记录就是最好的证明。苹果先生测得的速度,极有可能是我前方车辆的速度。
法官问我的速度显示器是否有故障,我说没有。法官询问我的车况后问我有什么证据可用来证明我的速度显示器没有故障,我说没有证据。法官立刻判我输了,罚六十五美元。
我对法官的判决打心眼里不服,气得张口结舌。可我不能太生气,保重身体要紧。回想当年曾在该stop的地方没停稳,在不该U turn的地方拐过弯,还闯过红灯,都没被警察逮住,今天就算是补交以前的罚款吧。
稿费是七十美元,交掉罚款,还剩五美元,全买了苹果,猛吃一顿。这第一次的稿费成了学费。下次得了稿费,一定慢慢开车去领。
作者: 冰花 时间: 2006-8-18 20:42
收: 稿费
支:罚金
还是高兴!
作者: 简杨 时间: 2006-8-18 20:44
为你高兴,老查。
作者: benfangd 时间: 2006-8-18 20:48
很有意思的经历.
作者: 查维成 时间: 2006-8-18 21:09
这篇文章是好久以前写的,现在贴出来征求意见。
作者: lucy 时间: 2006-8-18 21:18
哈哈!我比你倒楣多了。
我下个星期去上TRAFFIC SCHOOL。3 月份闯红灯被警察抓住了,(之前从没得过TICKET) ,给了2个CITATION,罚款$389 。去见了法官,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他说,知道的, 如果见着警察你会故意吗?罚款减到$178 还加$30 给TRAFFIC SCHOOL。唉!但我发现一个好处,自从得TICKET那天开始,开车份外小心,绝不超速,绝不闯黄灯......有利安全行车。
刚看了你的<<开锁记>>, 你的幽默感好象是与生俱来的。喜欢。
Originally posted by
查维成 at 2006-8-9 06:54 AM:
露西,露膝有啥不合适?
现在是露脐的时代了。。。您落伍了。
(上次是新来此地,第一次在这发贴子, 不好意思瞎说, 所以没回答你的问题)
作者: 查维成 时间: 2006-8-18 21:34
Lucy MM,黄灯还是可以闯的。
现在不仅是露脐了,您也落伍了。^8^
现在是露脐的时代了。。。您落伍了。
(上次是新来此地,第一次在这发贴子, 不好意思瞎说, 所以没回答你的问题)
作者: wxll 时间: 2006-8-18 22:40
第一次的稿费改为第一次稿费?
作者: afeather 时间: 2006-8-18 22:56
回响当年曾在该stop的地方没停稳,--回想。
好玩。 这个ticket很便宜啊。
作者: 余立蒙 时间: 2006-8-18 23:14
七十块去掉六十五, 还剩五块钱. 查兄, 这稿费就是那篇"五块钱"得来的吧? 老天爷, 你可真会跟查兄开玩笑啊.
加州的罚单重多了. 前几月我在LA得一张, 三百六十多刀. 花一整天折腾, 法官一文不减. 回来接一警察局要DONATION的电话, 我告她我刚刚DONATE出去一笔.
作者: 诗鸿 时间: 2006-8-19 00:02
"回响当年" -- 回想当年
查兄,你的幽默豁达让我钦佩!
作者: 金凤 时间: 2006-8-19 00:05
老查的有趣经历可以写一个系列。
破财免灾,你以后的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6-8-19 06:18
查兄啊,
为你叫屈!悲喜参半。
我挨过罚,从没得过稿费,纯悲剧。
作者: 查维成 时间: 2006-8-19 08:04
谢谢一毛、诗鸿纠正。改过来了。自己检查,看了几遍都是一眼扫过去,没法发现。
先磨,“第一次”后面如果跟动词,肯定不用“的”字,如第一次打架,第一次谈恋爱等,但后面跟名词,为何要省掉“的”字?
作者: 诗鸿 时间: 2006-8-19 08:08
Originally posted by 查维成 at 2006-8-19 01:04 PM:
谢谢一毛、诗鸿纠正。改过来了。自己检查,看了几遍都是一眼扫过去,没法发现。
先磨,“第一次”后面如果跟动词,肯定不用“的”字,如第一次打架,第一次谈恋爱等,但后面跟名词,为何要省掉“的”字?
"第一笔稿费“?
作者: 查维成 时间: 2006-8-19 08:14
诗鸿兄,可我没有紧随其后的第二笔、第三笔呀。
作者: wxll 时间: 2006-8-19 08:24
加“的”饶舌,请看:第一次会议,第一次例假,第一次。。。。。。
Originally posted by 查维成 at 2006-8-19 09:04 AM:
谢谢一毛、诗鸿纠正。改过来了。自己检查,看了几遍都是一眼扫过去,没法发现。
先磨,“第一次”后面如果跟动词,肯定不用“的”字,如第一次打架,第一次谈恋爱等,但后面跟名词,为何要省掉“的”字?
作者: 查维成 时间: 2006-8-19 08:27
对,这回我服了。谢谢。
Originally posted by wxll at 2006-8-19 01:24 PM:
加“的”饶舌,请看:第一次会议,第一次例假,第一次。。。。。。
作者: yanshengjiang 时间: 2006-8-19 15:18
查兄这篇以前没看过,但我一看到第三段的头二字“警车”,就猜到后面要发生的事情:稿费抵罚款。
咱俩太像啦!查兄。
我这次到布拉格,10分钟内,被罚了两次,2x20欧元!那个恶心啊!连带着对布拉格也没了好感。
作者: 查维成 时间: 2006-8-19 19:41
江兄好。谢谢你说“咱俩太像啦!”深感荣幸。
每次经过亚特兰大的街心广场,我都会想到你曾在此吃炸酱面。下次若经亚特兰大转机,我请你吃饭。
10分钟内罚两次,太令人生气了。特此慰问一下。
作者: 余立蒙 时间: 2006-8-19 19:56
查兄, 那苹果吃得好!
作者: cleosong 时间: 2006-8-19 20:10
查兄怪幽默的。才罚65?我们这边动辄150。
作者: 黄杨 时间: 2006-8-19 23:14
查兄真是幽默。剩那五块钱,全买苹果,给丫吃了。高!
作者: 查维成 时间: 2006-8-20 09:32
谢cleosong和黄杨。初次打交道,但二位的好文我悄悄看过不少,受益匪浅。
作者: 风潇 时间: 2006-8-20 09:58
好啊好啊,既穿了西装展示了一把,还吃上了苹果,蛮不错嘛!问好查兄
作者: hotel 时间: 2006-8-20 21:38
查兄,这篇<<第一次稿费>>能给你挣稿费。俺有个感觉,你的文笔渐入老辣境界,似乎向小说的方向滑了过去。 就拿<<第一次稿费>>来说,把它归入散文之类,好像有些牵强。你如果发挥自己的长处,向小说方面开拓,说不定能闯出一片天地。
作者: 查维成 时间: 2006-8-20 23:03
潇MM,幸亏他姓苹果,他要是姓Bush,那我就得啃木头了。谢谢问候。
Hotel兄,我知道了。谢谢。我也知道你是谁了,幸会。
作者: hotel 时间: 2006-8-21 09:34
Originally posted by 查维成 at 2006-8-21 04:03 AM:
潇MM,幸亏他姓苹果,他要是姓Bush,那我就得啃木头了。谢谢问候。
Hotel兄,我知道了。谢谢。我也知道你是谁了,幸会。
是吗? 俺来伊甸园,图的就是这里的气氛好,又时有佳作。大部分写手都曾经是CND里
的高段位。俺在这里只评不写,为的是保持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尽量说出自己的
真话,少发水贴,滥贴,人情贴,打情骂俏贴。当然,俺说的话不一定都对,出发
点只有一个,愿朋友们的文章越写越好。
作者: seeyourlight 时间: 2006-8-21 11:17
第一次稿费+五块钱
老查快乐永远!
作者: seeyourlight 时间: 2006-8-21 14:18
>>是吗? 俺来伊甸园,图的就是这里的气氛好,又时有佳作。大部分写手都曾经是CND里
的高段位。俺在这里只评不写,为的是保持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尽量说出自己的
真话,少发水贴,滥贴,人情贴,打情骂俏贴。当然,俺说的话不一定都对,出发
点只有一个,愿朋友们的文章越写越好。
旅馆先生, 谢谢你喜欢这里.
不过我想也不必那么严肃. 平常说话逗乐,联络感情其实不比写个大作啥的更次要.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很钦佩您严格要求自己的做法.
作者: hotel 时间: 2006-8-21 15:38
seeyourlight,你说的有道理,"平常说话逗乐, 联络感情其实不比写个大作啥的更
次要"。其实俺并不是一个十分严肃的人,开起玩笑来也不输人。只是有时看到别人
认真写下来的文字,想想还是认真一些,才是对作者的尊重。
作者: 可见光 时间: 2006-8-21 22:10
旅馆先生,你这样说也很有道理, 真是个为别人着想的人.
不过我想老查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 所以大家才喜欢到他的线上来打声招呼, 逗一逗. 大家是真喜欢他, 他不会觉得是不尊重的.
作者: fancao 时间: 2006-8-22 00:02
恭喜恭喜!这么一来,你下次就会再有稿费进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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