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创]《起诉莫言 —— 圈儿之死》(散文) [打印本页]
作者: 章凝 时间: 2013-1-27 17:10 标题: [原创]《起诉莫言 —— 圈儿之死》(散文)
《起诉莫言 —— 圈儿之死》
章凝
莫言热正甚嚣尘上,作为文学票友的我自未能免俗,不然也对不住这中华文坛之百年盛举,举国欢庆的嘉年华会。根据早先的不成功经验,估计《丰乳肥臀》等鸿篇巨帙还是无福消受,但品尝品尝若干短篇应无伤大雅,也算是漏万挂一管中窥豹。正巧网友转来他的《狗三篇》,自命动物发烧友的我自然见猎心喜。揣着三分期待三分怀疑三分挑剔的复杂心态,郑重其事打印下来,留待夜晚就寝前,沐浴更衣后,认真仔细拜读。
大作读毕,第一印象是文字还行,比早先的记忆要好些。作为散文,虽拖沓累赘、偷换概念、观念陈旧等硬伤俯遗皆是,远谈不上文情并茂、逻辑严谨、知识性强,但最起码还朴实无华、通顺流畅,也不无趣味,总之比作者赖以成名的那些长篇更耐看些。第二感觉是拍案而起的一个冲动:我要将这文章作者告上刑事法庭,罪名为“虐待动物”,罪证就是《狗三篇》之一──《狗的悼文》。《狗的悼文》与其说是一篇叙事文,莫如说是一纸自供状,不打自招详细列举了作者虐待小动物的种种非法行为,白纸黑字,证据凿凿;所作所为,骇人听闻。
起诉书就从莫言老师家豢养的小动物,一条狗的童年说起吧:
古今中外,凡人养狗,欢天喜地将狗婴抱回家去,象抱回个领养的小孩,头等大事做什么?给狗宝宝起个名字贝,一个或动听响亮或吉祥喜庆或有纪念意义的独特姓名。从此这狗儿就是咱家的成员之一了,不仅有人格化的名字,更有应得的地位和权利,当然也有义务和责任。读《狗的悼文》,稍具宠物经验或知识的读者会惊讶地发现:莫老师养的这只狗,居然连个正经名字也没有,整个一无名氏,黑户口。说它无名无姓也不尽然,在它主人的嘴里,它的生物物种学名就是它的大名──狗。小主人夜晚睡觉害怕,女主人安慰她道“不怕,我们有狗”。听上去怎么都觉得怪怪的。这餐风宿露雪雨无阻,忠心耿耿守护在房门外,让你们深更半夜能够睡得踏实安稳的生物,就不配有个既人性化,招呼起来也亲切顺口的名字吗。文学大师之家,也太吝啬你们丰富的想象力了。在此,为纪念这可怜的狗儿,也为了行文方便,容许我给它追认个名字吧。叫“莫家犬”如何?“莫犬儿”似乎更好。犬圈谐音,小名就叫“圈儿”吧,谁叫它的一生,和“圈”结下了不结之缘。
一条狗,一条杂种狗,一条连个名字都不配享有的狗,就莫指望什么地位和权利了。莫犬儿进了莫家门,开始了它被圈养、被虐待直至被屠戮,悲惨而短暂的一生。
刚进家门那阵子还好:“一身茸茸毛”,眼睛才将将睁开,路走得跌跌撞撞,自我意识十分有限。故而以一副楚楚娇弱的婴孩模样儿,博取了主人的欢喜呵护,小主人“省出奶粉来喂它”。圈儿在它的婴幼儿期,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少则几周,多则数月,也不知道是咋整的,莫明其妙就失了宠,或许是因为自己淘气,或许是因为主人的新鲜劲过去了,“小狗渐渐长大,越来越不可爱了”。宠物不可爱了,意味着好运的终结,与厄运的开始。
众所周知,狗是一种高智商动物,聪明得似有灵性。养狗如育婴,不是喂饱了就一了百了了,而是要随着被养育者身心的不断成长,循序渐进地对其进行阶段性教育,或曰训练。野狗需要驯化,家狗需要训练,杂牌、名种无一例外。狗和人一样,小时候不接受良好的教训,长大了就逐渐变野,再教育也就晚了。养儿不教父之过,养狗不训主之错。
圈儿没有家庭教师,不晓得是非对错,更不懂得怎么做才能讨主人的欢心。小狗身体疯长,体能精力旺盛,难免会调皮捣蛋,终于闯下了大祸,“把我妻子饲养的小油鸡吃掉不少”。油鸡只有主子吃得,狗奴如何吃得,偷吃主人的禁脔,后果十分严重。为此,圈儿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惩罚是终身制的:从此再也吃不到一顿饱饭了。这还不算完,更为可怕的是,它就此失去了狗身自由,至死方休。
一条冰冷的铁链,套上了它的脖子,由始至终形影不离,成为它肢体的组成部分。这里,莫老师以他的生花妙笔,绘声绘色为我们勾画出了圈儿那时的生存状况:
“它不幸到了我家,刚开始还吃了几顿饱饭,后来就再也没吃饱过。它瘦得肋条根根突出,个头没长够就蹲住了。我们也没顾上给它盖个窝,一年四季,风霜雨雪,就让它露着天在墙根上蹲着。有几次整日暴雨,它在雨中疯狂地转着圈,追着自己的尾巴咬,眼珠子通红。我疑心这家伙疯了。后来转不动了,叫不动了,就缩成一团,浑身水淋淋的,像个老叫花子一样哼哼着,见到了我们,就发出哭一样的叫声,眼泪汪汪的,真是可怜极了。但肯定是不能把它放进屋子的:它满身泥水,腥气熏人,还有一身的跳蚤。我和妻子冒着雨给它搭了一个小棚子,但它竟然不懂得躲进去避雨。那个夜晚,在它的呻吟声里,我睡得很不安宁。它的生命力实在是顽强,太阳一出,抖搂掉身上的水,立刻又活蹦乱跳了。它的责任心强得有点可怕,在雨中,那般苦熬,但只要街上有点动静,它马上就忘记了自己的痛苦,拖着铁链子跳起来,狂叫不止,向主人示警。”
有压迫就有反弹,有束缚就有挣脱。一方面,圈儿是一只狗,生来带有深深的奴性,俯首帖耳逆来顺受,无条件服从那赐给自己一口残羹剩饭的主人。但另一方面,圈儿更是一个生灵,任何生灵都有热爱自由、追求幸福的天性。这天性,与生俱来,愈挫愈勇,不以压迫剥夺者的专制意志所转移。圈儿不甘心被关押在这咫尺方寸之间,终日与铁链、泥土和自己的排泄物为伴,它渴望去亲近枷锁以外那广阔的空间。只要一有机会,它就要向它的牢笼发起挑战:“如果有人敲响了我家的门环,它一蹦能有三尺高;如果有人打开我家的门走进院子,它就忘了脖子上拴着铁链,发疯似的冲向前去,在半空中被铁链顿得连翻几个跟头跌下来;爬起来它继续往前冲,屡跌屡起,直到客人进了屋子它才停下来,吭吭地咳嗽,吐白沫,让铁链子勒的。”
这是悲壮的一幕,孱弱、卑微,孤独无助的小狗圈儿,以自己烛光般的血肉之躯,谱写了一曲现代版的荷马史诗。这史诗,没有色彩,只有黑白;没有牧歌,只有嚎叫;没有鲜花,只有鲜血。诗中,它扮演的是那勇于反抗暴君天神宙斯,一度捆绑了死神,拯救众生于死亡,最终被邪恶诸神处以严酷惩罚的悲剧英雄──西西弗。
让我们来对比一下古今中外这两个悲剧角色的异同:西西弗,古希腊神话中的一位国王;圈儿,21世纪中国山东省的一条土狗;前者生得高大威猛,后者注定矮小萎琐;一次次,无数次,西西弗将巨大的石头推向高山之巅,圈儿拖着沉重的铁索跃上半空;巨石压迫西西弗从山顶滚落,铁索将圈儿狠狠地砸回地面;西西弗推向山峰的是石头,用的是他的两只手;圈儿带向空中的是钢铁,钢铁深深嵌入它的头颈。最终,西西弗在这种孤独、枯燥,艰难得令人绝望的日常进程中,发现了自我存在的价值意义。这意义就是在荒诞的生命中,通过机械繁琐的日常劳作,去努力发现自然的美,寻求人性的爱,进而反过来在享受这美和爱的同时,战胜人生的苦难,化解生命的荒诞。西西弗的精神升华了,从而超越了自己的悲剧命运。那圈儿呢?它也取得了即使称不上伟大,却也很了不起的成就,它战胜了强度、硬度超过己身千百倍的钢铁──“先后挣断过三条铁链子”!一只小瘦狗,三条铁链子,圈儿以铁的事实,揭示了一个千古之谜:生命是什么?生命就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身心的支柱,生存的灵魂。
西西弗翻然悟道后,就完成了他通过几经磨砺、体验苦难,最终发现、阐释苦难之存在意义的神圣使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诸神为他坚韧的意志和崇高的精神所感动,终于良心发现,随即主动释放了他。绿水青山,天高地远,西西弗重新获得了自由,功德圆满,安享天年。那么圈儿呢?圈儿是不是也苦尽甘来了呢?──很不幸,它没有。圈儿的后期命运与西西弗的截然相反。它几次三番挣脱了枷锁,但却没有获得它应有的自由;它奋力冲破了个体的生理局限,但冲不破人类奴役的金箍棒圈。更不可承受的枷锁,更不天经地义的压迫,等待着它前来领受。
狗日的想跑,每天有一口不劳而获的饭吃竟然还不知足,故意毁坏私人财产,给俺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该当何罪。更何况这是犯上作乱的苗头,大逆不道,必须扼杀于摇篮之中,主人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容挑战。于是主人行动起来,“在集上转了好多圈”,只“为了找一根不被它挣断的铁链”,“终于在卖废铁的地方发现了一条,是起重机滑轮上使用的,就像《红灯记》里的李玉和赴刑场时戴的脚镣那样粗,有三米多长,十几斤重。我如获至宝,出价要买。”听客官说买这铁索回去是为了拴狗,那见多识广的卖主大惊失色:“天老爷爷,你们家养了条什么狗?”
莫老师不好意思回答人家他养了条什么狗,装聋作哑糊弄了过去,因为实在是说不出口:他的狗,不是杰克•伦敦的巴克,不是林海雪原里的赛虎,更不是“吃人肉吃得全身流油个头巨大像小牛犊似的”日本狼狗。他的狗,是一条从小就发育不良,“个头没长够就蹲住了”的“饿得瘦骨伶仃的狗”。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这并不影响莫老师杀鸡用牛刀的定式思维。他将这件“至宝”淘到手后,回家立马就转送给圈儿当项链了,粗大的新索链套上了圈儿的脖子。
莫老师呀莫老师,您老可真给力,大手笔,让人不服不行。“饿得瘦骨伶仃”,与丰乳肥臀毫不沾边的圈儿体重多少?30,40,撑死了50市斤吧。3米多长的粗铁索,恐怕不象您说的十几斤那么轻巧吧──那是麻绳的份量,怎么着也得20多斤。20多斤重的铁索对于圈儿来说是什么概念,是它体重的百分之50甚至更多。一个成年壮汉,你给他戴上8、90斤重的枷锁试试,保管他整天除了在地上趴着,啥事也干不了。当然,您送圈儿这条踏破铁蹄无觅处的项链的目的很可能也正是这样:你个看家狗,除了需要的时候起来叫唤几声,尽到你作为一条狗看家护院的责任,其它时候,你就给俺老老实实趴在那儿吧,省得给俺到处惹麻烦。
圈儿啊,咱胳膊掰不过大腿,好死不如歹活着,既来之则安之,直面现实,都到这份上了,你就认命吧。摇头摆尾做不到,俯首帖耳总不难吧。乖乖窝在你那巴掌大的犄角旮旯,停止奢望铁索外的空间;安分守己趴在主人给你指定的工作岗位上,尽情享受你吃喝拉撒睡的权利,和仰望星空低头沉思的自由,保管能够多活几年,搞不好最后还能老死善终呢。换作一般家犬,对于这友情建议,定会翻然悔悟欣然接受,并努力去付诸实现。可问题是圈儿不是一般的狗,圈儿是一条不甘心作狗的狗,圈儿是一条生着狼心狼肺的狗。它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它戴上了李玉和的脚镣,不幸也染上了李玉和宁死不屈的脾气:俺一没杀人放火,二没偷鸡摸狗,三没参加民运法轮功,凭什么给俺套上这既不人道也不狗道的刑具,没来由判了个无期徒刑,苟延残喘,生不如死。俺生来不是给人圈的,就是不要为趴着而活。不站立,毋宁死。只要还有一口气,俺就要挣脱,俺就要越狱。
此时的圈儿年纪不过4、5岁,约合人类的30左右,还正值青壮年,却已是百病缠身,嬴弱不堪:从小到大饱饭没吃过几口,营养严重不足,“瘦得肋条根根突出”,和非洲饥民有得一拼;疫苗是奢侈品,洗澡不符合家情,身体早己成为跳蚤虱子蚊虫的常驻乐园;长年累月餐风宿露,风湿病关节炎不请自来;正常的性能量无处释放,被人为禁欲压抑成疾,反过来损害身心健康。而最致命的,是无时不刻被铁链子圈着,维持肌体功能必要的活动是“追着自己的尾巴咬”,骨胳、关节、肌肉等逐渐扭曲、变形乃至萎缩。头颈被粗大的铁链条没日没夜零距离伺候着,毛被磨得脱光,皮被勒得穿破,层层血肉翻了出来,冬天冻成冰凌,夏天招来一群群苍蝇,你来我往,繁衍后代......
无巧不书,我还正好碰到过圈儿的同类:清晰地记得那是上世纪90年前后,我家住在京郊蓝旗营小区,楼前数米开外有一堵石墙,高不成低不就,墙外是土坯平房民居。不知打何年何日起,左近常常传来阵阵狗叫声,忽高忽低,悠长凄厉,没日没夜。一日休闲在家,忽见对面围墙上坐着两三个小子,同时犬声大作。哈哈,有热闹看!一向自命爱狗族的我兴奋地奔出前院,随众人攀上围墙。顿时,骇人的一幕突入眼帘:沿墙一户人家的后院里栓着两条黑狗。说是后院,不过只3、4尺宽,1、20尺长。墙根一左一右那两条狗,个头偏上,长嘴尖耳,象是杂种狼狗之类。从头到尾瘦骨嶙峋,一边声嘶力竭咆哮着,象是要把自己的声带活生生嚎叫到破裂,一边身体剧烈运动着,跳起、前扑、甩头、打转,狂暴之极,竭力要挣脱头颈上的索链,好扑上前来,将眼前的一切生物撕咬成碎片。但其所有的努力只是徒劳,那钢筋铁索牢牢卡着它们的脖子,脖子上的毛皮已经被磨得光秃,皮开肉绽,露出里面红白相间的丝丝白骨......
终于,圈儿疯了,作为一只狗疯了。它不是不幸感染上了狂犬病毒,于神经病之生理学的意义上疯了,而是因为生存状态不符合人类为犬类制定的规范标准,于精神病之心理学的意义上疯了。长期慢性谋杀式的监禁,突破了圈儿身心的忍受极限──莫以为忍受极限是人类的专利。将一个人从幼儿到成年长年累月锁在方寸之间,他或她能不抓狂,遑论狗乎。圈儿发疯后的内在体现,它摇尾乞怜的狗性逐渐消泯,代之以争自由求独立的野性。当一条狗身上的野性压过了狗性,它的所作所为必然会违背人类对它的评判要求,它的价值观不可避免地与人类的价值观产生碰撞冲突。故而,这条返朴归真,焕发出了原始野性即动物天性的狗,就蜕变为一个反人类的异端另类了。
随着对自由愈来愈强烈的向往渴望,圈儿开始抵触进而仇视人类,先是对陌生人,逐渐发展到对自己的主人。它摈弃饮水思源教义,反思出了冤有头债有主的逻辑关系。愈发狂躁的行为方式揭示着它从混沌到觉醒的心路历程:是你们养育了俺不假,但这么多年来让俺残羹剩饭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给俺套上比俺的腿还粗得多,脖子都要被它压断了的铁链,把俺丢在冰天雪地里自生自灭,骂俺打俺踢俺的,也还是你们。俺在你们的眼里,就是一只畜生,一只连狗都不如肮脏低贱的畜生。俺这畜生的唯一用途,就是在偶尔需要的时候叫唤两声。俺给你们带来平安,你们却不给俺基本的狗权。放俺走,或者一刀杀了俺吧。不然,不然俺和你们拼了!意识形态的变迁转化为巨大的灵肉力量,最终,圈儿做出了两件对于整个犬类而言都可谓惊天动地的大事:首先,它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挣脱了那条李玉和式的巨大索链,从而获得了哪怕暂时的自由。紧接着,它利用这短暂的自由片刻,把它的主人狠狠地咬了。
圈儿的结局,简单而符合程序,从人类处理类似问题的角度而论,几乎无懈可击──它被主人招来的外人给结果了。不好就此说主人冷酷甚至残忍,一开始主人也是怜悯之心尚存,没想把事情做得太绝,只是计划着把它送给什么人,逐出家门了事。结果未能马上如愿,于是就动了杀机。主人的一念之差决定了圈儿的命运。人类有权并且有能力决定任何动物的生生死死,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圈儿走得还平静,没有想象中的悲壮,除去一点小插曲:刽子手到来后,它被主人拖出了大门,立刻意识到了凶多吉少大祸临头,于是拒绝跟陌生人走,再不想离开这它蹲了一辈子,名义上的家,实际上的牢狱了。大限来临,它猛然顿悟到了好死不如歹活着这句千古格言的深刻。可惜为时已晚,事到如今已经由不得它了,它必须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原则问题没有商量的余地。“那两个人拖它走,它死活不走”,“双膝跪着,望着她(主人),那眼神真让人不好受”。即便如此,也于事无补,主人的神经足够坚强,意志十分坚定,拒绝开出临刑赦免令。圈儿眼巴巴最后一丝生的希望,就此黯然熄灭。它还是倔着不走,不走就不走吧,也省得多费手脚,哪儿还不能宰条狗呀,于是当街就执行了。工具好象用得是木棍──那东西好使,可以做到杀狗不见血。平常凶猛异常的圈儿,此时居然没有进行任何反抗。或许是因为看到连主人都执意要它死了,它万念俱灰,也就心甘情愿认命了吧。“这是它第一次出门,出去了,就永远回不来了。”
圈儿的一生,是一个动物的悲剧。悲剧的一手制造者,非莫老师一家莫属。起诉莫言,为圈儿讨回公道,也为千万和圈儿有着相同命运的阿猫阿狗请命,以儆效尤。一举两得何乐不为,不幸却沦为一时激愤的气话,现实世界中完全没有可操作性。告状要上法庭,起诉依据法律,可时下在中国,哪家法庭会受理这等“荒唐”的案子,又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依。《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04年制定推行,已经是天大的进步,到底和现代文明社会接轨了。大熊猫、东北虎、藏羚羊等等奔走相告、弹冠相庆:啊,今天太阳从西边升起来,人类破天荒开恩了。千万年来我们被他们围剿屠戮,几乎就要被赶尽杀绝。这时奇迹出现了,我们被他们的主流接纳了,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获得了有限的合法生存权。阿弥陀佛!
至于那不在《保护法》开恩之列,多如牛毛的非野生动物,诸如被当街屠宰的毛驴、每天被开膛破肚抽取胆汁的黑熊,及无数猫狗宠物等等,对不起了,你们的生存状态和命运,只有仰仗于你们主人心肠的颜色了,请自求多福听天由命吧。动物福利和权利是近代人文主义发展后产生的奢侈品。在一个丈夫把妻子修理个半死,父母将子女管教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都懒得有人过问的半封建社会;在一个将个瞎子层层圈禁,把P民、僧侣因绝望而自焚当作烟花欣赏的半法西斯国度,奢谈动物权利,有点前卫得近乎迂腐了。没奈何,我们无法将莫老师送上法律的审判台,那么就将他送上所谓的道德法庭,接受现代文明的拷问和洗涤吧。纵然这做法不无阿Q,也总算是一种自我安慰,聊胜于无。
诗文精华多发自言外之音,《狗的悼文》也莫能例外。本文仅仅是莫老师虐杀小动物后的有限忏悔和自供状么,反复阅读中我忽地于无声处听惊雷,赫然发现──确切说是发掘出了它蕴藏不露,连文本作者自己都浑然不觉的微言大义,不觉颇感几分震惊和诧异,“如同上了一堂深刻的阶级教育课似的触及灵魂”:原来中国的草民怎么圈养他们的狗,中国的统治者就怎样圈养他们的子民。莫家狗圈儿,这土得掉渣儿,普通得枯燥,不幸得乏味的小狗,不正是数千年来历朝历代,古老中华大地上亿万草民的生动象征和写照吗。他们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是被圈禁,人生的不解之缘是被榨取。厮守着两亩三分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牛作马拼死拼活,换来统治阶级皇恩浩荡的一勺残羹冷炙。填饱肚子是莫大幸福,好歹活下去是至高理想,常常可望而不可及。宁为太平犬,不作乱世人,所谓太平犬就是圈儿这种生存状态。他们被赐予感恩戴德的无限权力,偶尔也被恩准保持沉默,但绝对无权诉苦报怨,表达愤怒呼吁改变更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当他们被圈禁得超过了忍受极限,终于想要松动松动麻木不仁的腿脚时,换来的是更粗、更重的锁镣伺候。当他们连残羹冷炙也领受不到,油水被压榨到了骨髓,再怎么歹也活不下去了,被迫奋起抗争时,统治阶级的反应果断而坚定──“不要了”,立即格杀勿论,斩草除根。
狗啊,你有时是人;人啊,你常常是狗。圈儿啊,你以你唯一的生命,卑微而不凡的一生,再次印证了这千古醒世恒言。为此你死而无憾,可以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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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文中引号内文字皆引自莫言《狗的悼文》。
作者: 文取心 时间: 2013-1-27 22:50
这是我看过章凝写得最好的一篇文字。悲悯但穿透力极强。
作者: 格丘山 时间: 2013-1-28 12:50
Originally posted by
章凝 at 2013-1-27 17:10:
《起诉莫言 —— 圈儿之死》
章凝
狗啊,你有时是人;人啊,你常常是狗。
章兄好文
作为一个动物爱好者你对莫言的起诉,虐待小动物的罪名他是无法自辩的, 如果有
法庭,他一定判有罪, 实际上莫言透露出来的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这在他整个写
作中是一脉相承的。
章兄写得愈好,对我的压力愈大, 我用以对自己的鞭策。
作者: xyy 时间: 2013-1-28 14:33
要做中國狗,必須講“素質”,素質不夠,莫怪主人莫老師。沒有殺來吃你肉侑酒,還算客氣的了。文章寫得很好,尤其中間一段,發揮得很有深度和層次感,末段更啟迪深思。突發奇想,如果用“圈兒”作第一人稱,寫成起訴狀,是否更淋漓盡致血淚控訴?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3-1-28 23:23
多谢各位美言!其实开始就想写几段调侃式随笔,却不想越写越严肃,最后竟拖拉出了6千多字。希望看到雪儿、廖兄等拥莫派的评论。
并多谢格兄提供的素材!
作者: xyy 时间: 2013-1-29 15:41
(..................) 雪兒不過因為是莫言的老朋友,見不得新網友罵老朋友,可以理解。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3-1-29 18:50
我很希望听到批评--真心实意。没人批评,说明文章近乎完美,不至于吧
作者: xyy 时间: 2013-2-1 15:18
完美不一定說,好文足可稱道。主要是站在道德高地,所以沒人敢來批駮。必要時個別字句可以略作調整,極少錯別字修補一下,記得好像有個“嬴弱”應作“羸弱”。另,開始時我還以為你是故意署名章寧的。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3-2-1 16:08
听音乐去吧!
作者: xyy 时间: 2013-2-1 16:16
音樂沒有停過。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3-2-3 13:11
多谢纠错!
天下没有不能批的文章,没有什么高地是无懈可击。雪儿、廖兄不肯下杀手的原因至今不明
和其它几乎千篇一律的批莫文章相比,本文特别在避开自由人权等大概念,不着眼于莫言这方面的问题,而是从他的狗谈起,并借题发挥引伸开去。
Originally posted by xyy at 2013-2-1 15:18:
完美不一定說,好文足可稱道。主要是站在道德高地,所以沒人敢來批駮。必要時個別字句可以略作調整,極少錯別字修補一下,記得好像有個“嬴弱”應作“羸弱”。另,開始時我還以為你是故意署名章寧的。
作者: 廖康 时间: 2013-2-4 10:49
我早就批过。最近没有看过莫言,也不喜欢跟风。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13-2-6 10:40
“狗啊,你有时是人;人啊,你常常是狗。”——点睛之语!
章凝和莫言的文字我都不会批:)。
作者: 格丘山 时间: 2013-2-6 13:38
给冬雪儿 难死了(:)
作者: xyy 时间: 2013-2-6 15:22
左右為難,以左為右,左右逢源。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3-2-6 21:29
雪儿不愿意批莫,既是她的自由选择,我看也是正确的的行为。既然莫远非罪大恶极,那就不能要求他的亲友对他大义灭亲。捧杀莫和批杀莫都没有必要。凡事一定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黑是黑白是白,这是中国人的劣根性,我们需要谨慎。
作者: 廖康 时间: 2013-2-7 10:00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13-2-7 02:29 AM:
雪儿不愿意批莫,既是她的自由选择,我看也是正确的的行为。既然莫远非罪大恶极,那就不能要求他的亲友对他大义灭亲。捧杀莫和批杀莫都没有必要。凡事一定要旗帜鲜明,黑是黑白是白,这是中国人的劣根性,我们需要..
说得好!非常好。
作者: xyy 时间: 2013-2-7 15:04
批與不批,確是各人自由。然而面對不黑不白者,不可自縛手腳。沒有人捧則捧殺,批則批殺。雪兒不必旗幟鮮明立場堅定,難道必須是一批就黑,不批就白?
作者: 诗人之赋 时间: 2013-2-7 15:14
自从养了猫以来,我的生命中就多了一层挂牵,自从猫死了后,我就无法忍受失去了一个亲切的生命的悲痛。......
作者: xyy 时间: 2013-2-7 15:18
所以能不養貓的話最好別養了。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13-2-9 22:30
“雪儿不愿意批莫,既是她的自由选择,我看也是正确的的行为。既然莫远非罪大恶极,那就不能要求他的亲友对他大义灭亲。捧杀莫和批杀莫都没有必要。凡事一定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黑是黑白是白,这是中国人的劣根性,我们需要谨慎。”——谢谢章凝理解!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13-2-9 22:34
“说得好!非常好。”——谢谢廖康理解!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13-2-9 22:42
“雪兒不必旗幟鮮明立場堅定,難道必須是一批就黑,不批就白?”——对不起啊,XYY老师。在我的语言体系中,我没有要批莫言的意识。那怕不批莫言是一种罪,我也认了。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13-2-9 22:48
“雪儿不愿意批莫,既是她的自由选择,我看也是正确的的行为。既然莫远非罪大恶极,那就不能要求他的亲友对他大义灭亲。捧杀莫和批杀莫都没有必要。凡事一定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黑是黑白是白,这是中国人的劣根性,我们需要谨慎。”——章凝的话说得真好。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民主、自由精神!
作者: xyy 时间: 2013-2-11 15:39
覺得伊甸園的民主自由不錯是吧?我說過,非常理解。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3-5-23 12:36
莫言的狗早就已经被他谋杀掉了,怎么作为一个文人的基本良心还是被狗给吃了??
作者: xyy 时间: 2013-5-23 15:07
莫言和狗互吃不貸。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6-12-3 22:29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大陸作家莫言日前在文藝界大會上表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是「我們思想的指引者」,引發網友議論。有人認為「馬屁拍得溜」,「讓人渾身起雞皮疙瘩」。 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10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作家協會第9次全國代表大會11月30日在北京召開。習近平在開幕式上發表「努力築就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的文藝高峰」的演講。人民網報導,與會代表之一莫言表示,習近平「的確是一個了不起的人,一個博覽群書的人,一個具有很高的藝術鑒賞力的人,是一個內行」。然後他說,習近平是這些藝文工作者的讀者和朋友,「當然也是我們思想的指引者」。這則新聞被網友在網路上轉發,評論大多是,「自從獲獎後,馬屁拍得溜」、「戴了烏紗帽,得了軟骨病」;或是諷刺地說「不愧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啊」。即使有網友認為在那種大會場合說這些話「得體」,也表示「確實讓人渾身起雞皮疙瘩」。作家廖偉棠的微博也轉發了此新聞,並加上一句評論:「中國從來不缺郭沫若」。郭沫若是一位詩人、作家,1978年過世,生前曾在中共政權下擔任多個官職,一直與官方各項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包括打擊文壇敵人,他也曾為毛澤東寫詩。
http://www.worldjournal.com/4599523/article-%E8%8E%AB%E8%A8%80%E7%A8%B1%E7%BF%92%E8%BF%91%E5%B9%B3%E6%80%9D%E6%83%B3%E6%8C%87%E5%BC%95%E8%80%85-%E7%B6%B2%E5%8F%8B%E9%9B%9E%E7%9A%AE%E7%96%99%E7%98%A9/?ref=%E6%8E%A8%E8%96%A6%E9%96%B1%E8%AE%80&ismobile=false
作者: 廖康 时间: 2016-12-4 12:51
如果莫言写的狗三篇只是文学创作,那就是杰作,是对人性恶,对残暴的社会制度的批判。如果是纪实,那他可就真的犯了虐待动物罪,尽管他通过文学作品忏悔了。
作者: 章凝 时间: 2016-12-4 23:15
《狗三篇》自然是纪实文章。
作者: 非马 时间: 2016-12-24 15:10
引人深思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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