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同事,也是我从前的上司,她名叫艾莉卡,对我做了一件不好的事,我觉得那是一种种族歧视,因此报告了人事科。人事科有专门做同事关系的人员,那人随即立案调查,包括调查我们两人平时的工作态度。这种调查非常小心,不惊动任何局外人。人事科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她应该去学习。然后我的现在的上司及当事人(我和艾莉卡)双方坐下来谈。各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人事科也公布了他调查的结果。大家都明白了其中有些误会。有些需要解释。然后我和艾莉卡被安排另一次会谈。这次会谈除了人事科的专人及我们双方外没有别人在场。会谈前我们两人都发了一张注意事项。我记得其中要我们说话时只用I,而不用you.意思是不要只指对方。那天是个朗朗晴天,艾莉卡穿一件短袖花衣,我还说;"你这件衣的花像一本书的封面。“她发言时不断说对不起,脸上充满歉意。其实到了此时我觉得我们之间的误会已经消除了。不过是小事一桩。人道是:‘不打不相识“。自从我们两卷进了这一小案子中后,我们一见面总要聊聊。除了图书馆的话题外,最多的是我们共同喜欢的后院的园子。最近什么花开了,什么菜长了,什么瓜结了果,等等。我觉得我们都忘记了曾经在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不愉快的事。不久前我的e-mail里来了一条消息,那是一段录像,是艾莉卡发来的。她写道;"昨天的舞蹈活动里有你,特寄上,请欣赏。”(艾莉卡是负责青年活动的)。从此我的生活中又多了一个朋友。
几天前艾莉卡遇见我,她告诉我她要调走了,到一个小分馆去。“离家近些吗?'我问。”不。离家远些。“今天我又遇见了她。她正背着一些自己的用品走出办公室。我们两不约而同地拥抱了。我告诉她,我最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Person to person"我还说,最后一句是:“ I got one more FRIEND!"(我又多了一个朋友。) 艾莉卡和我异口同声地说出了最后一个字“朋友!(fri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