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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酒盈樽 [打印本页]

作者: 程宝林     时间: 2008-12-17 20:30     标题: 有酒盈樽

有 酒 盈 樽

(载2008年12月15日世界日报副刊)

程宝林

1

不见那种扁平的、二两装的北京二锅头酒瓶,怕是有二十六、七年了。在我10多年前写的散文《酒我所欲》中,有对这种酒和酒瓶的一段描写:“上课的时候,我们总是坐在靠墙角的座位上,贴身的衣服口袋里,那扁扁的二锅头被青春的肉体烧得滚烫,连身边的女孩子们,也闻到了年轻男人的身体里飘出的酒香。这样的诱惑是多么强烈,又多么美丽!”

乍然再见这扁扁的酒瓶,独饮这瓶装的乡愁与孤寂时,青春的肉体已入中年。当年为年轻的女孩所倾慕的、扩散着酒香与诗情的肉体,已然无人问津。异国、远岛、一份微薄的薪水、一个海天两隔的家。置身于女性同事中,我必须谨言慎行,孤寂时刻,有的只是“一片冰心入玉壶”的独饮。只是这玉壶太小,二两醇液,酒精浓度56%,高梁所酿,从北京,由一位细心的朋友,跨洋度海带来,抵达我的餐桌,用了差不多三十年的时间。就算我能够将这样漫长岁月里的欢乐、悲哀与屈辱一饮而尽,它也不足以醉我,醉我在海天茫茫的斯时、斯地。“既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陶令不见,桃源已绝,我2008年岁末在异国所饮的二锅头,断然不是八十年代初在北京,在海淀区,在双榆树,在那家陋巷深处的“小牛湾”所零沽的二锅头了。

当年的室友兼酒友,用食堂菜票兑换现金,换酒买醉的哥们,如今已是仕途上顺风顺水的人物。当他在官家的酒宴上用茅台干杯时,是否偶尔想起,那个清理他酒后秽物的“老宝”(我当年的昵称或者外号),面对一瓶来自北京的、扁平的二两装二锅头,险些儿“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记得当年我们斗酒时,那个来自秦皇岛,颇有些神经质的准画家,划拳的拳语竟然是青蛙:“一只青蛙四条腿,噗通噗通跳下水。噗通噗通噗通噗通……”醉意朦胧中他必须清醒地记得数了多少声“噗通”,否则,罚酒又是一杯。我们也曾效<红楼梦>中的海棠结社那样,以包含“酒”字的诗句,代行酒令,句中无“酒”者罚之不赦。

这么这样快就星散四方了呢? 青春、爱情与诗歌的盛宴,不经意间,匆忙收场,而这颗如同奔马、如同猎豹的心,还没有来得及稍稍地放纵与轻狂,就背负起了人间世的诸种责任与义务,在道义与道德的双重压迫与驱策下,向中年,向暮年,向独饮黄昏,奋蹄而前了。

2004年5月4日,中国的青年节。与我相逢恨晚的文友兼酒友刘阳君,在北京的协和医院辞世,得年46岁,正是我今天的年龄。据他的妻子后来电话相告,他在离世的当天早晨,在病房里,独自哭泣了20分钟。这个坚强的湖湘汉子,在生命最后一天的早晨,不是因为对死亡的畏惧而哭,也不是因为对生命的留恋而哭。在我看来,他是在为生命中的懊悔而哭。如果时光不是疾如流矢,快如子弹;如果时光是回头的浪子,是“千金散尽还复来”的钞票,他应该在活着的、健康的时候,纵情欢乐,痛痛快快地享受人生。

在乡间,磨过黄豆、绿豆的石磨齿缝中,偶尔会有一两粒豆类幸存下来,艰难地伸出细嫩而脆弱的白芽。当然,这是一个隐喻,一种象征。而它,与我要说的酒,其实并没有关系。

2

但是,既然说到了乡间,不妨顺便说说乡间的酒。

在我的家乡,沃野千里的江汉平原上,“樽酒家贫只旧醅”,杜诗中的这个“旧醅”,怕不是指的白酒,亦即民间所说的烧酒,而是糯米所酿的米酒吧?米酒是新酿的好,既有糯米的甜味,又有酒的醇香。这种米酒,宜用碗喝,酒中漂着一层发酵后的米粒,白如珠玉,储久了,就渐渐失去了亮色,变为暗绿,仿佛绿蚁,所以,就有了“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的诗句,极力烘托出冬日畅饮的快意。但是,米酒久储,甜味就会变为辛辣,醇香也失之过半了。所以,古人所说的“醇酒妇人”,言下之意,指美妙的享受与欢乐,带着一点点情色的幽微与暧昧,应该指的是初酿之酒、新娶之妇,二者之间,互为比喻。

只要是粮食,都可酿酒,但酒与酒,却很不相同。地瓜酒,味涩而酒薄,总是带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土腥味和水腥味;高梁,也叫红粮,酿出的酒就烈性十足。这也难怪,被太阳晒得赤红如同细碎玛瑙的高梁花子,经发酵蒸馏后,太阳的热力在酒液中发散出来,一股股地,像压抑不住的情欲,喷薄欲出。划一根火柴,在满得欲溢未溢的酒杯边缘,“吱”地划燃,就有一团幽蓝的火苗,“噗”地腾起。这时,围着酒壶的三五颗乡间的脑袋,就会齐齐地“喔”一声,再夸一句:“好劲道!”,于是,低下头去,先轻轻地舔一口,将杯沿上的那点酒吸入口中,这才端起酒杯来,朝桌上的另几个庄稼汉子,举一举,表示一个“请”的意思,便凑到嘴边,一杯下肚,咂咂嘴,筷子向桌上油水最厚的那碗菜伸去。

庄稼人,喝酒是不兴碰杯的。有时候,在乡土电影中,看到庄稼人像城里人那样,互相碰杯,就不免好笑。不兴碰杯,并没有什么深奥的理由,不好意思而已。但庄稼人喝酒的礼数、礼兴,用文雅的话来说,就是礼仪,却是一点也马虎不得的。谁坐“上上位”,一把酒壶,先从谁“筛”(这个土语动词极其生动地描绘了斟酒的动作)起,都要讲究个辈份、年龄。乡村的酒桌上,有年少而辈高者,也有年高而辈低者,谁端坐上位,等着人来“筛”酒;谁端酒壶,一巡巡将酒斟来斟去,都有个讲究和说法,对主人的体面也是不小的考验。

吾乡的土酿,都是稻谷,而且,是自己亲自种,亲自收的,黄澄澄的稻谷,每一粒里,都有八瓣的汗珠。这样的粮食酿出的酒,要想不顺口,不醇厚,也真不容易。当然,乡村酒坊,或者按旧时的说法—“糟房”师傅的手艺,也轻慢不得。
爷爷在世的时候,虽然有肺病,偶尔也要喝上一杯。我就往一个口袋里,装上十斤左右的稻谷,借来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驮着这小小的粮袋,朝村西三、四里外一座水库中间的酒厂奔去。那时,最小的妹妹刚学会走路,纠缠着大哥哥不让走,只好将她抱上自行车的前杠。一个十六、七岁的乡下少年,骑着一辆旧自行车,驮着小妹,和一小袋换酒的稻谷,行驶在收割后干净而疏朗的秋田之间。大地丰绕,而人民一贫如洗,这一小袋粮食,换回的两斤烧酒,就是我这个长孙,给祖父全部的孝敬。

有时候,酒的秉性就是这样:从口里进去,从眼里出来。

3

檀香山小小格局的中国城,兼卖中国酒的酒铺只有一家,门面狭小,难以寻觅。酒的种类,也只有几种:北京红星二锅头、四川宜宾尖庄,售价都是17美元,另加税金。这里物价,尤其是食品价格,高居美国之冠,同样的这两种酒,在旧金山地区的大华九九超市,售价不过十美元左右。

我自今年六月底,独自到夏威夷工作以来,空酒瓶已经攒下了七、八个。有时候我想,用来计时的器物,并不限于钟表。比如,这半月一只的空酒瓶,不也是清点、计算似水流年的利器吗? 我年近百旬的忘年之交、台湾现代诗鼻祖纪弦老先生,曾在一首诗中,用孩童般的语气表示,要用手杖,将那些列队的空酒瓶一一消灭。与其说,这是诗人对于酒的愤怒,毋宁说是诗人对于时光空逝,岁月误我的自嘲。

曾有人问我:你这一生,究竟爱些什么?

书、茶、酒、女人,如此而已。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为本真与本质的欣喜与快乐,在这个熙熙攘攘、利来利往的世间。说一句白痴才说得话吧:我真得很爱黛玉,她的冰雪之心与冰肌玉骨,承载了人类,至少是中国人代代不绝的春秋大梦,以至于去年,当红遍中国的林黛玉扮演者陈晓旭君因病辞世时,我也有一种情缘已绝的悲哀漫上心头。那时候,我本该有一杯薄酒,倾在花园里的落花之上。

多年前,结识了另一位忘年之交,北京外国语大学俄语教授谭天先生。这位《安娜.卡列尼娜》的译者,曾下放到我的家乡沙洋劳动数年。他向我传授了用伏特加泡制中国烧酒的诀窍:将宁夏产的枸杞、陕西或是山西的红枣,泡入廉价、劲道、却毫无醇厚香浓口感的伏特加中,这种低档的洋酒,就会色泽红亮、口感醇甘,其原有的辛辣味无影无踪。

前两天,附近的商场,正好有大瓶的伏特加促销减价,我于是买了一瓶,如法泡制。枸杞红枣,在泡入酒瓶数小时后,酒就开始渐渐有了红色,而日复一日,酒瓶的颜色由淡红、浅红,变为深红和暗红,开瓶时,酒香中的甜味愈来愈浓了。我孤悬在异国与远海的这颗汉语的心,也渐渐沉静下来。

我就是那一粒枸杞或红枣,被洋酒泡得渐渐失去了原色。只有它的内核,坚硬如旧,还是枸杞,或是红枣,产自宁夏,山西或者陕西。那些苦寒的地方所出的物产,总是这样,苦而后甘,滋阴、壮阳、养肺、清心。

2008年11月29日,夏威夷无闻居
作者: 老瓦     时间: 2008-12-18 10:17
这样的文字,才所谓至情至性。
作者: 程宝林     时间: 2008-12-18 12:59
酒   我   所   欲

程宝林

我的类似于清教徒与苦行僧的拘谨生活,遮掩了我对于酒的渴望。这种饥渴与生俱来。我一生中勉强能做到的几件大事之一,恐怕就是不停地告诫自己:不要受到酒的诱惑。在我忘记了这种警诫时,我必然会举杯豪饮,口吐狂言,最后大醉而归。在酒桌上,也和在现实生活中一样,我是一个十足的弱者。其实,我多么渴望能将满满一瓮酒高高地举过头顶,“啪”地一声,让它立在桌上,让一切酒徒与酒鬼们面面相觑、哑口无言。
我嗜酒,源于灵魂深处的一种燃烧或者自焚的冲动。内心的孤独使这种冲动更为强烈。漫长的饮茶的历史,使我和我的民族变的冲和平庸,心境淡泊,热血男儿越来越少了,以至于几个瘦瘦小小的毛贼,几根窄窄的匕首,竟敢乱我中国,坏我神州。最近发生的震惊中外的大惨案“千岛湖”事件,杀害30多名受害者的只是3名小匪徒,凶器也只有两根猎枪和一把斧头。如果愤怒在胸中升腾,血在沸腾,血管里有酒在奔涌,我想,结局绝不会这样悲惨。我崇拜《鸿门宴》里的樊哙。他将猪腿扛在肩上,豪迈地大吼一声:“大丈夫死且不惧,卮酒安足辞!”那些古代的豪杰,头颅被割了下来,还嚷着要用喷血的脖子灌酒。也许,人类社会真的只需要高科技和高文化,不再需要原始的、粗糙的英雄。酒无可奈何地正在变成一种高雅场所的装潢与摆设,它原本具有的烈性,它的燃烧的天赋,正在被取代。对此我深感悲哀,酒正在成为饮料,而酒本应是诗,是血液,是革命与被革命,饮料算他妈的什么东西!
        我讨厌那些以茶代酒、滴酒不沾的人。我一生都不愿意和这样的人物为伍。但可悲的是,我也正在沦为这样一个谨小慎微、丝毫也不敢放纵自己的懦夫。沉缅于酒,为酒所伤,我担心自己活不到明天,而明天,总归会是美丽与灿烂的─我们从小就一直得到这样的许诺。当我感觉到所谓明天,并不比一瓶烧酒对我更为真实,也离我更近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瓶塞,让酒的气息弥漫我的肺叶。我知道,对酒的渴望并不纯然来自我的肉体,就像我对于那些美丽的女性的渴望一样。我,一个其貌不扬的、文弱而又贫穷的男人,其实是没有足够的体能与体质,来追逐世上的美酒与美色的,但是,来自这二者─这两种大美的诱惑,我却至死也不能抵御。一生中从来不曾沉醉过的人,在我看来,一定是那种“君子寡于欲”的唯唯诺诺的、卑微的人。对于自我的过份的抑制,过于理性的禁欲的生活,唯一的结果是使心灵和肉体都趋于迟钝和麻木。没有激情的闪电鞭击内心,灵魂深处也没有搏斗、颤栗与狂风暴雨,这样的生活,我厌倦透了。没有胆量饮下一杯烈酒(不用说毒鸩)的人,一生也无缘体验爱情,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反叛、与疯狂。
我也蔑视大部分的洋酒。洋酒不仅喝起来,而且看起来都更像某些花花绿绿的饮料。在那些液体里,我能真切地辨析出太多的装饰性的东西、华而不实的成份,酒的本质被淹没了。我也许不该这样说。我假如能更聪明一点,我会对这些酒的价格,表现出某种尊敬,显示出我是一个胸襟开阔,见过些世面的上等华人。可我做不到。我知道,酒还是咱们四川、湖北湖南乡下的稻谷酒、包谷酒最好,北京街头的二锅头也不赖。这些酒不在包装,在它的冲劲儿,这就跟真正的老爷儿们一样,穿上衣服是一条硬汉子;脱了衣服,还是一条硬汉子。这样的酒,见了就该喝它个十碗八碗,否则只能算是熊包和孬种。
有时候,面对美酒与佳肴,我的心境会突然变得黯淡。那些并不相识的人,在一瓶刚刚打开的酒前,显示出多么的客气与戒备。我会时常怀念大学校园外的小牛湾酒馆,那里的酒缸上,也同样盖着厚厚的红布垫,贴着简朴的“酒”字。我们用扁扁的、只能装二两的小酒瓶去那里沽酒。那里的二锅头论两出售,分为一毛三和一毛八两种。钱多的时候我们就买贵的,手头紧时就只好退而求其次,那种极度的贫困其实正是我们的富有。上课的时候,我们总是坐在靠墙角的座位上,贴身的衣服口袋里,那扁扁的二锅头被青春的躯体烧得滚烫,连身边的女孩子们,也闻到了年轻男人的身体里飘出的酒香。这样的诱惑是多么强烈,又多么美丽!
        现在,我坐在自己家里,在一日三餐面前,品酒,每顿饭一小杯、两小杯,最多三小杯,视天的阴晴与菜的好坏而定。这样的饮酒,使我越发像一个懦弱的富农,每天喝着同一瓶酒,同时不断地为被喝掉的部分感到可惜。而在酒桌上,我则装出一副老实厚道的样子,在一群虚张声势的酒鬼面前,默念大师的名句:“会须一饮三百杯”、“莫使金樽空对月”,在这种类似于祈祷的默诵中,看邻人们频频干杯,把官方的或公费的制度性美酒喝得干干净净。这时我越发感到自己的驯服与柔顺,像一只曾经的兽,仅有的狂放与野性早已荡然无存。而那些豪饮的家伙,其实也正和我一样,只不过他们的奴性,是在远离酒桌的地方。

(作于1993年或1994年)
作者: 文取心     时间: 2008-12-18 13:29
宝林这篇好。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12-20 21:02
“我就是那一粒枸杞或红枣,被洋酒泡得渐渐失去了原色。只有它的内核,坚硬如旧,还是枸杞,或是红枣,产自宁夏,山西或者陕西。那些苦寒的地方所出的物产,总是这样,苦而后甘,滋阴、壮阳、养肺、清心。”

是,宝林的文字了得!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2-21 13:37
我的回答:女人、音乐、大自然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程宝林 at 2008-12-17 20:30:
曾有人问我:你这一生,究竟爱些什么?
书、茶、酒、女人,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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