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何不就叫《齐如山》?!—— 评《梅兰芳》 [打印本页]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12-5 09:37 标题: 何不就叫《齐如山》?!—— 评《梅兰芳》
何不就叫《齐如山》?!——一评《梅兰芳》
《梅兰芳》首映。于是,我们看到了银幕下的孙红雷。
孙红雷不简单!不光是这一次他大大地转型——对比之前他演的种种角色而言,齐如山是一个全新演绎的角色。可是孙红雷的霸气依然——不信请看首映式的照片再加上那一番攻击一大批中国女星保护一小撮华人女星的言论。
齐如山影射的是谁会引起啥问题,这里留待下次讨论。就说舆论所言孙红雷的突破性演出大大超越了男主角。孙红雷和黎明由此又有双主角的提法。双主角在奥斯卡报奖时常有所闻。但是在这样一部传记片和故事片混杂的片子里本来不应该是主角的却到头来成为双主角并且又是实际上超越原本第一男主角的男主角,那么还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因而,梅兰芳是打头的头牌,实际一场戏唱下来虞姬演得唱得不如霸王。这恐怕必将成为共识。所以,何不就叫《齐如山》?!
当然,这是绝对不能改的。一改,那票房怎么办?齐如山何许人也?历史上其实并无此人——指姓齐名如山又和梅兰芳有着这样一种亲密关系的男士。所以断然不能把他拿出来做招牌。
齐如山和梅兰芳。禁不住让人想起葛优演的那个国民党官员和张国荣演的“虞姬”。葛优是眼睛发直,比之前初出道的李梅亭更眼馋更传神。齐如山则要超越葛优的话,就只能靠喉结的滑动。确实,孙红雷用了心思。而这也强烈地传递了信息——尽管演员编导都极力否认。绝对不能伤害了梅大师哦。
可回头一想,难保突出一个喉结来也是一种票房号召力——一切都在不言之中不是更好吗?
作者: zhuxiaodi 时间: 2008-12-5 09:52
“齐如山何许人也?历史上其实并无此人——指姓齐名如山又和梅兰芳有着这样一种亲密关系的男士。”
影片里搞成了何种亲密关系?同性恋?齐如山历史上确有此人啊,梅的老师和挚友。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12-5 12:22
对不起,错了,这儿应该是邱如白。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12-15 13:08 标题: 无论如何逃不脱的两个字——二评《梅兰芳》
因为外出旅游到波多黎各,没想到在那儿根本没有时间好好坐下来上网码字耽搁许久现在来忙一阵子还还文字债。
堂子原先在旧上海是妓院的别名,比如最高档的妓院就叫长三堂子。这在虹影的小说《上海王》(已改编为由袁立主演的电视连续剧)里就有提及。章女士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堂子最早出自伶人下处的异化。
不在此涉及四大名旦洁身自好如何出污泥而不染的实际情况,但是必须说明的是既然身陷污泥而要能不染谈何容易。所以凡能出污泥而不染者自是难能可贵之极。当然也就越发令人钦佩!
检点曾经有过出污泥而不染的名妓,印象中大概算得上头挑的比如李蔼如比如李香君。在小说家笔下的男旦则有有名的秋海棠。到了陈凯歌的导筒下,那个让他达到毕生艺术顶峰的程蝶衣就很难守得住——纵然张国荣扮演的程老板(严正声明决不是影射程砚秋!)是因为段小楼(严正声明决不是影射杨小楼!)和那个妓女成亲而投靠四爷以及为了救出心爱的师兄而去应酬那个懂戏的日本人都情有可“原”。
那么,在陈大导再次执导的导筒下是如何表现梅兰芳和邱如白(明显影射齐如山已经难以否定)之间的情感的呢?
我们可以相信正如孙红雷所说的实际生活里这两个人之间是纯正的感情,因为他们是那样的爱艺术爱京剧作为一个共同的出发点作为那种刻骨铭心的友情之基础。也正因为剧作者和大导演再加上大腕名演员的倾心力作,于是一个比之男主角还男主角的配角成为压倒第一男女主角的核心人物以至于出现两个并列男主角的说法。我们也看到了孙红雷的傲气和狂劲,特别是首映式上他的昂首挺胸。相对比之于梅兰芳的扮演者黎明之低着头毖缩缩的样儿更加显出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但是,尽管孙红雷反复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表白,银幕上他演出的种种形态却至少给观众一个别样的印象。那就是那个令孙红雷觉得超越葛优眼睛发直的喉结。
因而,你可以说他们没有断背没有短袖没有分桃没有啥啥啥都行,可是实在难以说齐如山对梅兰芳没有爱慕之意(可别一提到爱慕就往歪处去想!)。
由情生爱由爱生情,这本来是无可非议的事情。再退一万步来说,诚如周路伟的太太写的那本成名作《陪读夫人》里写的一样——喜欢是通向爱的钥匙。他喜欢他总是肯定的,也是电影要刻意展露的。这或许本来就是一个设计好的卖点!
作者写了,导演导了,演员更是演出来了。于是,在喜欢两个字下面不能够完全隐藏的“暧昧”这两个字就凸现在观众面前。不管怎么样,反正大家都看到了那个邱如白是如何如何地用对艺术之爱“掌控”着四大名旦之首的这位艺术大师。
同样类似的情节在电视连续剧《荀慧生》里可完全不是这样安排的。对于从梆子戏改行刻苦唱京剧而屈居四大名旦之末的荀慧生大师来说,他也有一批艺术知己——南国白社(白字是从他原先的艺名而来),尤其是那个陈墨香。那里面写的是兄弟之情手足之情艺术之情。毫无别的构思和着墨,陈墨香同样是倾心为荀慧生策划甚至于可以说达到了生死之交的程度。可通篇看下来,绝对不会引起任何意淫的念头所以说编剧导演演员本身要如何引导观众只要一对比就见分晓。此外,尚小云和荀慧生的兄弟情谊也写得非常之好。
由此而来对陈导打翻身仗的苦心经营便有了进一步的捉摸猜测。那就是不仅仅要写梅兰芳大师和孟小冬的婚内恋(绝不是婚外恋)男女之情也要写齐如山对梅兰芳的暧昧心理。
写到这里,请一点儿也不要奇怪。评比四大名旦一事本身就是跟现在选秀同样模式的群众运动。拿主持和评委的话来说,一切交给选票交给粉丝。谁的粉丝团阵营强大谁就稳居榜首。不信,你只要回顾一下玉米的力量。不是吗?玉米打败了笔笔的粉丝才有了李宇春的状元周笔畅的榜眼。再往下想一想,天王巨星的粉丝里面不是有爱得死去活来以至于献出生命的实例吗?
所以,不必责难齐如山对梅兰芳的那种暧昧情感。暧昧暧昧,本来不就是爱美么——谁叫他梅老板是天下第一号美人呢,不光在台下美在台上可不是更美!
相比之下,程砚秋无论从个头从长相从脾性,都不得不稍逊一筹于是便成就了程派创始人的榜眼地位。
作者: zhuxiaodi 时间: 2008-12-15 22:38
还真有这样的暗示?恕我孤陋寡闻,以前只知道齐如山是梅的挚友和老师,好像还曾是学德语的学生,但从未见人这么提过。有何依据如此捕风捉影?梅家后人也认可?上次你说一部戏里暗指袁雪芬年轻时受到黄金荣的爱慕和保护,我也问过你类似的问题。这些人本人或后代都认可这类的暗示吗?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12-16 07:48
小弟兄:
由于孙红雷的银幕表演让观众对邱梅两人的关系有所猜疑,此已是事实。否则孙红雷何必急吼吼地跑出来撇清?
当然,这部电影不是《霸王别姬》,所以绝对没有像张国荣和葛优那样明写。因此,梅家后人不可能据此起诉。至于,为何会同意或者甚至于是支持,道理很简单——既有利于陈凯歌的东山再起又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影响(这里还不涉及任何可能或者并不存在的经济考量)。
在戏中,梅兰芳是真名实姓,邱如白则不是。所以剧作者放心大胆地让邱如白的表演引导观众,说到有人没有看出来那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正如红楼梦一样。
因为你还年轻,不知道那个时代。在民间,早有传闻说某某某是屁精。正如超女李宇春的性取向被人传闻一样。从四大天王超级偶像们的迟迟不肯披露配偶爱侣以及故意引导对自身性取向的定位来争取或维持粉丝团的事实也能说明一些问题。
正如民间传说江青曾经坐在赵丹的大腿上以及前上海美专校长非常欣赏她的肉体之类。人言可畏本来就是无风不起浪有风浪三丈。现在就有人出来撇清前体委主任和她的关系。但是不管怎样,江青艳羡则天皇帝以及对于面首的赞赏是见之于与天津知青的谈话。这就不能不让人对她的生活作风有所联想。
关于以前那个《舞台姐妹》,批判电影早就和袁雪芬挂钩——袁雪芬就是竺春花在现实生活里的影射者。电影里那时候不会写到杜月笙,相信你能理解时代背景。而到了电视连续剧的年代,杜月笙的影子就出现了。剧中的他不时地表示仰慕追求,并且尽他的特殊地位和黑社会呼风唤雨的能力保护竺春花。在电视里,说实话好些情景如果没有那位黑社会老大,竺春花即使生命保全也能掉一个胳膊不能再唱戏。
同样的是因为没有真名实姓,并且其中有不可实地追究的地方,袁雪芬不会也不可能起诉或抗议。她本人是很聪明的,别忘了她是戏曲界政治地位最高的一个(官至全国人大常委)——影响力决不仅仅在是上海戏曲界越剧界。
所以,说回来,在历史和虚构相结合的题材里必须注意如何把握事实真实和根据可能发挥的戏剧性素材相互搭配并且又不至于遭致法律纠纷的问题。
故而,请注意我在此文中反复强调齐梅的正常关系。即使提及暧昧,也是邱如白对梅兰芳的暧昧(爱美)。——此乃事先设下防火墙的保护伎俩。
作者: zhuxiaodi 时间: 2008-12-16 09:16
Originally posted by xzhao2 at 2008-12-16 12:48 PM:
所以,说回来,在历史和虚构相结合的题材里必须注意如何把握事实真实和根据可能发挥的戏剧性素材相互搭配并且又不至于遭致法律纠纷的问题。
明白了。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12-17 11:16 标题: 为严歌苓辩护几句——三评《梅兰芳》
关于这部电影拍摄本身的艺术讨论暂时留在后面,先来替剧作者说上几句。
纸手铐 vs. 纸枷锁,这是一场估计不会打赢的官司。
创意侵权,其实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因为创意本身其实不是一个实在的东西。否则何必叫做“意”,直接叫做创造便了。显然从中文字义的理解来看,创造是实质性的东东,而创意尚停留在意向阶段。
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清楚一些,不妨来举两三个作类比的事情。尽管并非像剧本创意那样直接对得上,但肯定能够让访客们网友们有所启发。
比如订合同签协议,如果是意向书,那么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正式合同文本一旦签署,则必具法律效力。很多事例是到最后一刻把原先的意向书作废双方不欢而散,甚至于又有谈好谈妥的甲方乙方正式合同文本临到头来拒绝签字以至流产。比如旅美女作家艾米曾经伊妹儿授权(在伊妹儿被确认为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应当具备法律效力)然而最终反悔拒绝在确认的书面合同文本上签字。但是,流产流产毕竟是有了胎儿,而不是像意向书那样可以说只是甲方乙方双方努力做人的一种意愿,连得究竟是否能怀孕也说不上。国内就有过不少地方投资意向有不少实质上并不兑现也没有必要一定要兑现的情况。
假如这个例子有点儿太过雷的话,那么我们一起来看专利申报。这也是我的本行之一。专利申报制度的目的是促进科技发展,转化为生产力,同时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实质性存在的条件之一是公开化。否则何来科技进步?可是在公开化的前提下对于专利权益纠纷(这里不涉及转让过程中的法律纠纷,只指专利权益归属上的纠纷)。我原先的理想志愿是当一名专利律师,已经只差一步之遥后来可惜事与愿违由于外界条件的变更而因故作罢。处理专利权益归属的法律纠纷,一个关键点就是实质性问题——也就是双方各自立足的专利是否有实质性差别。
因为我实际上只做过专利代理人(持有执照)虽然有法律专业文凭但是没有去考过律师执照所以并未做过专利律师,只是谈谈看法。在外观设计上的创意判断方面,某一方面受到另一方面的创意启发可以很明显,但是因为双方有明显的实质性差别——换句话说,某一方的外观设计和另一方的外观设计有相像的地方(否则何来纠纷)但是却能够判断出有所实质性改进且符合专利的三性要求,之前并无任何人(包括法人)提出过同样申请,则其应有的专利权益就受到保护。
这种情况在非专利领域也常有所见,比如广告业界。很难判断这一个广告没有受到另一个广告的创意启发,但是受到他人创意启发正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一种方式和途径。正是如此,不光是广告业界,其他很多领域尤其是科技领域得益良多。
所以,创意实在很难垄断。因此,在专利申请的时候必须自己先要做出判断——是否要申请或者作为商业秘密保守起来。可口可乐就是采取的商业秘密。中国所谓的秘方也是如此。因为配方一旦公开,很难不让人模仿(不是抄袭而是变通)。当然也有照搬照抄的情况——因为没有专利保护无法深究。比如百事可乐就是一例,至今可口可乐有口难言——哑巴吃馄饨肚里有数(我可没说百事可乐偷了可口可乐的配方,特此声明)。
说的这些都不是文学方面的东东。可能那位原告方会认为我在扯淡不肖一顾。那么我们接着就来谈论文学。
把花比作美人的第一首诗是上乘佳作算是创新吧,但是后人照常作如是比喻。甚至于发展到不仅仅指女性,也有花样美男的说法。诗词上面的化用更是比比皆是。连得毛伟人都直接把人家的诗句照搬到自己的诗词里面来——比如“天若有情天亦老”就是一例。稍作变动的有更多的例子。这在文学范畴来说就是化用。只要化得合理化的合情,更有化用的胜过原创的例子。这和纸枷锁和纸手铐的情况就非常类似。不要说那部纸手铐的影视没有问世,就是已经问世那又怎样?你写过纸手铐,难道从此就不许别人写纸枷锁。
再来说一个文艺界的例子。黄梅戏《女驸马》是传统剧目,早已家传户晓。可是,后世的新编黄梅戏《秋千架》以及最近问世的音乐剧《长河》里都各有一个类似的女性男装进京应试中榜,受到公主的爱恋。再往远说,你有《汾河湾》我就不能有《武家坡》?!你有王宝钏守寒窑我就不能写另外一个出身高贵的女性也呆在寒窑里?!
文学界文艺界现实的例子多多。科技界的创意搬用更多。早前的许多创造发明都是照抄国外专利,变成教授们的科技奉献得奖无数。如果说受启发有改进那就越发该受到赞扬而不是被告上法庭。
所以说——一是要尽量保护好自己的创意,二是可以预计那场官司告不赢。谓予不信,请看法庭宣判。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12-17 11:16
所以说——一是要尽量保护好自己的创意......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12-18 08:52 标题: 天时地利人和——四评《梅兰芳》
顺应天时,你看梅兰芳的小儿子刚刚在北京签售。
接下来是别的京剧重镇——进一步发挥地利。
大家来捧场——自然是人和。
谁能说这里面没有经济利益呢?当然,首先是发扬梅派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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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网
随着电影《梅兰芳》的热映,“梅兰芳之子”梅葆玖的名字,也日益被大众所熟知。16日,梅葆玖在京为唱片《贵妃醉酒》、《太真外传》进行签售,有意思的是,排长队前来购买京剧唱片的人流中,不仅有年纪稍大的票友,还有不少“80后”参与其中。
当天的签售会上,梅葆玖的学生专程登台亮相,现场演绎了这两出梅派经典唱段。被问及发唱片的初衷,深受西洋文化熏陶的梅葆玖颇有感触:“在这套唱片中,我融入了西洋管弦乐、交响乐的元素,将西洋乐器与京剧相结合,这也是京剧艺术不断发展进步的体现,我也希望京剧能成为更为大众、时尚的形式之一。”
购买唱片的观众已经排起了数个回龙的长队,他们有的是刚看完电影《梅兰芳》,还未从电影情景中回味过来;有的则是专程前来捧梅先生的场。令人欣喜的是,这如流的人潮中,不仅仅有年纪稍大的戏迷票友,还有很多“80后”的年轻人,梅葆玖对此也十分欣慰:“看到他们,我觉得自己这张唱片中的大胆尝试是成功的。”据悉,当天的签售,使北京唯一的一场,随后,梅葆玖将前往天津、上海登地的万达影城进行签售。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9-1-4 09:34 标题: 虚构的邱如白 VS. 真实的孟小冬——五评《梅兰芳》
齐如山的后人已经表明了对《梅兰芳》的极大不满。据云还将对簿公堂——虽然我早就预言官司不会赢。但是预测原告告不成比如不受理或者最终败诉,不等于不对齐如山抱有极大的敬意。
为此,分两次来继续围绕着《梅兰芳》专门讨论虚构和真实。
据说,陈凯歌根本不会担心打官司。发言人也振振有词地说明电影里只有三个真实的人名——梅兰芳(当然这是艺名)福芝芳和孟小东。其余均为虚构。因为虚构所以绝对不怕齐如山后人起诉。
看来是有些些法律基础知识故而理直气壮。邱如白并非齐如山,制片方的理由像是站得住脚。于是,原告最好别做原告偃旗歇鼓为好免得劳民伤财——只是便宜了唯恐天下不乱的律师。
就这样??!!那还有啥说头呢——别着急。
邱如白是虚构的人物,可以楞说是和齐如山不搭界。当然那是强词夺理,可法庭上偏就没理也能辨出三分理来。何况人家的来头大,你一个逃到孤岛上去的“反动”文人的后代又能咋地。
邱如白不是真实人物,可孟小冬冬皇是啊。制片方对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别看孟小冬没有和梅兰芳生育子女——那我想一定是为了京剧艺术献身采取避孕措施,可是冬皇也该有亲属遗属再加上比如遗嘱制订人遗嘱执行人等等。难道她没有子女就没有人能代表她说话了吗?
孟小冬在那部影片里尽管被陈凯歌请出来作为第一女主角梅葆玖也算点头同意第一次在银幕上让梅孟一齐亮相,可是是否歪曲史实是否对孟小冬不公是否刻意为梅葆玖生母福芝芳掩盖了啥,很可以研究研究探讨探讨。
如果孟小冬的遗属愿意像齐如山的遗属一样出来讲话,即使不上公堂对质,梅家至少肯定输了舆论。
原因何在?就在于事实俱在。那历史是能轻易地被抹掉的吗?回答是——否!
不信,请看多少宫廷秘史都随着档案材料的解密真相大白于天下。何况梅孟情事!
青竹竿掏茅坑,越掏越臭。这是一句上海滩老俗话。
又记得有哲人说过双刃剑的故事——凡事都有两面性。
陈凯歌要借梅兰芳翻身,又需要这段多少年来似乎是禁地的爱恋来刺激票房。梅葆玖欣赏陈凯歌点了梅家后人尊贵的头颅。但他和他绝没有想到双刃剑的作用——反而让大家尤其是年轻的年中的观众读者进一步了解了梅兰芳始乱(应该是明媒正娶却又不敢坚持)终弃(借用一句现代的话就是采用冷暴力)的真实。事实的不断披露使得后人本来不了解的越发了解梅葆玖为了他的母亲不惜编造历史的真相。
记得吗?报刊披露他说的是“正确”两字,而不是“真实”——正确与否就有他说了算。
仔细推敲那句被人们赞誉的台词——梅兰芳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他是座儿的。那不是在偷换命题吗?人家要和你理论的是家庭生活中的梅兰芳,也就是这个丈夫的归属,而不是戏台上的梅兰芳。那才是属于座儿的!
设想,两头大应该如何来处置赴美演出由谁随行的问题。
任何一头倾斜或者最终结果是两败俱伤都有欠公平。最好的办法就是高阳先生在他的《朱楼梦》(曹雪芹系列小说)里写的曹震一妻一妾,为赴扬州准备乾隆奉太后南巡当差,半年一人一轮以及曹頫正妻已死两房妾室,因要外放也是准备两人轮值。实际上在福芝芳坚强的“努力”下梅兰芳退缩了——活生生地揭示出他长袍子底下的“小”来。
要我说,孟小冬随行才是正道,那不是更能彰显夫唱妇随舞台伉俪以及女老生的魅力吗?很可惜,孟小冬又被“弃”了一次。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9-1-4 10:16 标题: 咱们来拍一部电影文艺片《齐如山》——六评《梅兰芳》
新牛年新思路新点子(二)
特别声明,六评和新牛年新思路新点子之二为一鱼两吃。此全新创意为博主赵燮雨独家首创,凡转载者必须注明作者和出处。
第一, 我在一评里就提出《齐如山》;
第二, 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第三, 来而不往非礼也;
第四,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第五, 有点儿技痒,正好就来一显身手;
第六, 正像我在伊甸文苑跟贴所说——阿拉别的无啥啥,要点子有的是!
你不是说三个真实其余虚构吗?太好了!——请看电影《齐如山》创作思路(故事梗概和分镜头故事梗概以及文学剧本待发)。
齐如山真实名姓,彰显他对京剧的莫大贡献——所有事实都是正面。决无半点负面内容。一直写到他和竺菊芳分手远赴台湾以及后来听说故人谢世悲痛不已,他在台湾和董晓梦一起遥想祭拜。最后在舞台下发病突然死去。影片开头和结尾一本本一幕幕地展示齐老先生的著作以及舞台剧本的演出情景。剧中仅此一位是真实人物,其余均为虚构。
梨园行魁首竺菊芳,美艳动人唱做俱佳。在齐如山的提携帮助下大有长进终于坐稳第一把交椅。其间穿插竺菊芳和首席女老生董晓梦的爱恋故事包括最终如何分手的详细悲剧情景。竺菊芳在齐如山的帮助推动下曾远赴英伦三岛演出传扬中华国粹,受到英国女王亲切接见。最后,齐如山离开大陆,竺菊芳留在大陆继续光大他的艺术生涯。两人虽远隔海峡,但是齐如山始终关注着竺菊芳的舞台踪迹。
有谁说我痴人说梦?
请看陈凯歌的巅峰之作《霸王别姬》。段小楼不是杨小楼,和杨家后人无干;程蝶梦不是程砚秋,也同程家后人无涉。那本李碧华的小说写得好极!这才有了陈凯歌的辉煌(剧本剧本一剧之本)。因此,只要齐如山后人“点头”,不用担心梅葆玖陈凯歌跑出来。
如果广电局不批,怎么办?太容易了,台湾拍——国土未统一大陆广电局管不着;香港拍——不是一国两制吗?何况这又不是政治敏感题材!再不了,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拍也行。
绝对不要陈凯歌那样级别的大导,也不要黎明之流来演竺菊芳。国人人才多的是!谓予不信,但看余少群!!!!!!!!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9-1-5 16:55 标题: 着实为郭富城担心事——七评《梅兰芳》
《梅兰芳》和城城郭富城又有何相干?待我细细说来——
黎明版《梅兰芳》还在各大电影院抢票房,陈坤版《梅兰芳》就迫不及待杀将出来。华谊兄弟公司透露,已购得电视剧《梅兰芳》版权,明年拍摄,目前还在撰写剧本阶段。
真不明白这些当红炸子鸡般的偶像明星为何都一股风地看上了梅兰芳这个人物。更不明白为何梅葆玖陈凯歌都口口声声地说黎明如何如何。
我想无非是要掩饰他们选角的误判眼光的不灵。所以,才会如此坚持错误。记得肃反和文革中有一句名言——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也记得艾米女士曾津津乐道:读者的眼光是刷亮的。套用在演艺界,那么就是观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可以说,除了梅葆玖陈凯歌等少数人之外,绝大多数观众并不认可黎明的梅兰芳。客气一点地说他确实是演了一个男旦。那又如何?他本来就是来演男旦的!难道黎明是受邀来演女旦的吗?男旦男旦自那个时代以来有多少男旦问世,至今梨园行不乏男旦不乏好的男旦。可以说随便拿一个出来都不会比黎明差到哪里去。至于陈凯歌所说选择黎明因为他是北京人那更是扯淡。京昆演员的京腔会比黎明差到哪里去啊?!
香港的天王歌星因为香港影视业的特殊情况,早早地大量地涉足影视业。可是,真正能同样称为是影视巨星的实在不多——不能光看影片数量,质量更重要。刘德华算是敬业的,够劳动模范资格。张国荣身份特殊也极敬业,留下了不少顶峰级别作品包括那部无人替代的《霸王别姬》。可以说没有哥哥张国荣,也就没有《霸王别姬》。
黎明就不同了。虽然在镜头面前不怯场,也有多部多部作品,实在能够演绎的人物范围狭窄,并且真正能够体味人物内心的作品少见。另外一个例子是同为天王巨星的张学友,他的影片也不算少。但多半是配角龙套搞笑,至今未见有一部能够为人称道。
可以说,陈凯歌选择黎明本意是为了延续选用张国荣的轻车熟路。以为港星天王巨星拯救功力也能更加发挥作用。其实错尽错绝,黎明不是张国荣,亏得他学了几个月的京剧。要知道并不是靠学一阵京剧就能成为梅兰芳的。那充其量只是会在镜头面前演演男旦。连得初出茅庐的余少群也敢于向陈大导提出要求演全场,可想而知黎明的梅兰芳在片场人员眼光之中有多烂!只不过大家并没有像少不更事的初生牛犊余少群那样直楞楞地提出来罢了——你还想不想在剧组待啊!
联想到之前的谢芳三部曲。先要说明一下,我对谢芳以及选用她的谢导都很敬重,下面的讨论决无不敬之意。
谢芳从《青春之歌》的林道静一炮打响。林道静达到非她莫属的程度。接下来就是竺春花和陶岚。总的说来,陶岚最好,林道静次之,竺春花再次之。当然,这仅仅是自己和自己相比较。三个角色都演得相当不错——诚如评价竺春花:她的眼睛会说话!倘若要横向比较的话那末曹银娣更加出彩!
所以,有的是戏曲界的好演员京片子极能把握男旦心态以及舞台台风的人选,何必要让那些已经在屏幕银幕前出尽风头的所谓美男偶像来抛头露面一招不慎反而秀出自己的短来。陈坤和黎明一样都是阴柔型男演员,但是阴柔型男演员就能代表梅兰芳?真是笑话!阳光青年邻家男孩式的余少群根本不是越剧女小生,而是男小生,他就把握得比黎明不知道好上多少倍!——这一点也是有目共睹。
好啦,说回到城城身上。城城从偶像花瓶一路走来,连续两届金马奖最佳男演员真正不容易!如果把金马奖和奥斯卡等同(只是假如),那末郭富城就达到了汤姆汉克斯的水准。
可是,城城能够体会梨园行的苦楚梨园行的精神?这还不算,据说电视连续剧《周信芳》要拍到文革。那更难想象一个港岛青年如何来领会文革中麒麟童的苦难?
所以,即使分阶段童年少年青年老年寻找演员,最好不要复蹈黎明出演梅兰芳的错误。也希望郭富城知难而退主动辞演。要知道,演麒派老生比演梅派青衣难得多——后者有贴片子遮掩有男旦的身份作借口,前者则是戏里戏外都是男性地地道道的男子汉!演的又是钢筋铁骨的铮铮硬汉,郭富城你真的能拿得起来吗?
何况,京昆界梨园行有那么多好的老生须生演员(不计孟小冬王佩瑜那样的坤生)。不管哪一位大导,够你们挑选的啦!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9-1-7 11:32 标题: 为何不拍下去?——八评《梅兰芳》
陈凯歌执导的《梅兰芳》只是截取了梅兰芳与师父斗戏、与孟小冬相恋、美国演出、蓄须明志等二战胜利之前重要事件。电影时长两个半小时,对梅兰芳的一生显然无法详尽描述。其儿时学戏,乃至他在解放后的去向,电影中都没有交代。
相比之《霸王别姬》一路写到文革直到小豆子跟虞姬一样挥剑自尽,少了许多。这其实不能用电影时间有限来解释。同样是电影同样是陈凯歌,那一部巅峰之作为何能从那么远写到那么近时间跨度那么大呢?所以个中奥妙不在于时间的局限性而在于陈导编剧以及那位所谓有权“授予”有权“正确”的人士的取舍。
不说章女士对书寓传统的揭露,只说二战之后。网上已经有资料披露梅大师也是人不是神——这不仅仅表现在私人感情上而且表现在对时局的判断对“领袖”“当局”的逢迎——那时候不是说一个中国一个领袖吗?况且他又不是日本人是堂堂正正出身溪口的中国人。
说实在的,对这一点必须放在历史背景下来看待。不能够苛求梅大师。章女士说的就是“戏子人生”。“戏子”能蓄须明志,那是对日本人侵略者不是对自己同类更不可能对当局领袖那时候的总统先生。必须的表态必需的堂会——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况且这是“戏子”的工作,也是弘扬国粹,不是吗?
幸运的是梅大师像鲁迅先生那样死得其所死得其时。否则,也很可能被揪出来交待历史问题——是否给蒋光头唱过戏是否接见过等等等等。这完全不是臆想。就说上海滩,多少艺人被揭露拜过过房爷过房娘给啥人唱过堂会之类。于是游街于是挂牌于是批斗于是自尽,例子还少吗。
就是文革头头本身,难道不是一声借用的台词:“谢谢妈!”便成就了职位的荣升——这也是拜了过房娘啊。
梅大师本身的艺术没话说!传闻,毛泽东进北京,首列的期望就是在梅剧场看梅兰芳演出。未曾考证,但可以相信真实性。据说事后就说:我们也看了梅兰芳啦。这也具备可信性。阿桂如果进了北京不是也会想去看看第一名旦尤其是男旦梅兰芳吗——他在未庄没有提及那是因为阿桂可能只知道绍剧不熟悉京昆更不知道梅兰芳就是国粹的首席代表。
另外一个必须避免的是梅大师解放后的家庭。梅绍武并不继承父业,倒也很有出息。继承父业早就进入梨园行的是梅葆玖梅葆荫。前者是男旦后者是坤生。前者的艺术成就不如好多梅派弟子,别的不说先就远不如杜近芳——这还不算小梅兰芳李玉芙等等。后者则远远不如冬皇孟小冬,恐怕放在现在连得王佩瑜都不及。
舞台艺术和体育赛场同样,都是立见真章的地方。谁好谁次,观众的眼睛刷亮。过房爷过房娘只能推波助澜起个领头粉丝团团长的作用。真的烂泥扶不上墙,认一百个过房爷也没用!
因此,如果写到解放后,梅派艺术势必写到梅派传人的兴旺发展。那里面值得推崇的人可多啦。而梅葆玖姐弟俩据网络资料有说(记得那是一篇关于周总理关心艺人的文章,请有读过的网友一起回忆)他俩那时候呆在劳教农场。梅大师作为父亲,亲自向周总理求救,要求把他们从很远的农场给转移到天津附近的一家农场便于家属前去探视(京津来去方便路途近耗时短)。周总理发话满足了梅大师的要求。
作为父亲,舔犊情深,值得尊敬。可以深思的是为何那梅葆玖会收容在那农场里?又不是知青上山下乡,大概也不可能是政治原因比如反党叛国之类。当然,不必深究也没有兴趣去深究。只是作为说明为何拍不下去的因何不拍下去的一个可能原由而已。
好啦,我们已经知道梅大师不是神而是人,同样他的家人也是人不是神。有消息称,电视剧版将把梅兰芳一生分为四个阶段,计划拍摄40集。真不知道四十集的电视连续剧会如何把握抗战后解放后?或者也是半截子观音菩萨?!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9-1-9 11:30 标题: 他能代表梅兰芳?——九评《梅兰芳》
这个小标题有多重含义。
他能代表梅兰芳?如果是黎明,当然不能!看看那个演技?!
它能代表梅兰芳?说的是这部电影的话,那也不成!
本来就不是严格意义的传记片,恐怕连传记片都不是!
他能代表梅兰芳?如果说梅葆玖,也实在有疑问。
我没有像章女士那样义愤填膺。青年京剧演员大奖赛的问题缺点和这些演员无关。他们她们多辛苦啊——现在坚守在梨园行非常非常不容易。这也是我不断关注戏曲界新人的原因。新牛年新思路新点子将继续关注他们她们。新点子完全是为他们她们所出,没有一个是为了科技为了政经为了其他文艺只为梨园行一家。
章女士坦率地说出梅葆玖谈不上是大师。深表同感。
现在让我继续来阐发为何他个人不能代表梅兰芳。
首先是梅派艺术上,众所周知,梅葆玖无论唱做念打都不是梅派弟子(从第一代算起包括现在的新秀)中的佼佼者。比如别人不说就说杜近芳,各方面都强过梅葆玖许多,除了性别。可是梅派艺术一定得要男旦来继承?答案是否!
因为男旦是戏曲界的独特现象,京剧行四大名旦四小名旦发扬光大的男旦职业不是说不要提倡而是应该明确梅派女旦对于继承发扬的功绩。正如程派艺术尽管男旦比之梅派少得多,可正是女旦发扬光大了程派艺术。
从《大唐贵妃》来说,那最后出场的“杨贵妃”演得最差,包括唱做。这跟年龄扮相没关系——不信请看张君秋高龄演唱毛泽东诗词《忆秦娥》——娄山关。那唱腔那嗓子那台风,没得说!——唯一的不足是身段,那是绝对不能苛求老人的。
梅葆玖就不一样,要嗓子没嗓子——同为四大名旦之后的尚长荣现在还能唱到高音C;要台风没台风,那作派实在不能看;要扮相当然更没扮相——有点像刘晓庆继续装嫩。
通常的统计经验是名人特别是大名人的后代凡是子承父业的大都不可能超越父辈,勉强靠父辈的福荫过日子的倒大有人在。要有出息反倒是跳出父辈框框的才是!最典型的例子也是尚长荣老先生。他唱的是花脸,不是男旦!换句话说,程砚秋决断不要孩子们唱戏是对的——如果他的儿子唱程派未见得能像张火丁那样深得其韵。还有,看看梅葆荫的老生就知道梅葆玖的男旦是啥水准。
接下来说除了事业继承之外通常人心目中的家务继承。家务继承在这儿是指一切和家庭事务有关的事情。就算要由梅家人来出来说话,评判决定有关《梅兰芳》的一切,梅葆玖也无权全盘做主。
为何?梅兰芳并不是只有他一个后代。没有查对,假如——只是假如,梅绍武这个大儿子已经告别人世,那么他有后代有遗孀。还有梅葆荫及其家人后代。别的不知道也没有查对是否梅兰芳别的妻室比如最早的那位是否留下后人。
所以说,退一万步来说,就是梅家这两个字恐怕也不见得能让梅葆玖一手遮天。因为,没有公开消息说梅兰芳的遗嘱中写着身后一切由梅葆玖代表;也没有经公证的文书说梅绍武梅葆荫等人把自己应有的权利转让给小弟弟梅葆玖等等。那么,凭什么说梅葆玖就是梅家发言人呢?
稍微想一想就能想通——武侠门派传徒不传子的情况很多很多,不光是金庸小说中写的虚构,就是现实世界里也是这种情形。只因为这是要讲实力的行当,不是世袭的皇位对不对?
真正爱梅派艺术,真正爱梅兰芳,就得搞清楚梅葆玖决不是梅兰芳也不能在艺术上代表梅派发言人更不能在家事上代表梅兰芳全体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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