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篇小说连载]《越狱》(18) [打印本页]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7-8-22 09:13 标题: [中篇小说连载]《越狱》(18)
《越狱》(18)
当天边那末道血色沉入地平线之际,他站住脚,两腿过电般一阵哆嗦,屁股以自由落体向地上砸去,烈日下狂奔的一条狗样张大嘴巴,大口大口呼气、吸气,上下两片嘴唇只是关不上门,舌头缩得不见了踪影。最后望一眼前方高处,几百步开外,伫立于沙丘顶端那座金色雕像,他的脑袋带着上半身,于空中划过个四分之一圆,向后栽去。
在眼睛合拢与意识堕入黑洞的间隙,脑海闪过一组电影镜头:那金色雕像动起来了,变成一头黄毛巨兽。巨兽自山头一蹦一跳着下来,径直冲到这具气息游离的活尸前,抬起石臼般的蹄子,坚定地踏了下去,一记、两记、三记....,沙地上一片血肉模糊......
沙冈上,疯驼昂首挺立,两眼垂视下方,磅礴的身躯颤颤巍巍。但见追击者倒下了,旋即,如八级地震下的一间土坯房,轰然倒塌,化作一堆烂泥,溅起沙尘飞扬......
它不可能冲过眼前这片沙地,以其千钧重力将他踩在蹄下,踏个稀巴烂,象碾碎一只被晒得半乾的耗子。与其说它没那个力,不如说它根本就没那个心了。它的左前腿被他的利刃连根斫断,仅靠着些许皮肉连接着躯体,无助地耷拉在胸脯底下,跑起路来前后左右乱甩,象条长错了部位的狗尾巴,看上去滑稽可笑,又有几分触目惊心。它那沙漠风暴般的的情欲,随着滴滴答答的鲜血流进了大漠,这使它还原成一头驯良胆怯的野骆驼,再没有了强暴的意志、杀戮的勇气。
它是否变得驯良了他不清楚,他清楚的是它有血、有肉,沙漠里除了血肉,其它什么都是假的。它已经无意伤害他的事实对它帮助不大,这与他要杀它没有任何关系;它伤害他,他要杀它;它不伤害他,他也还要杀它,只因它是他的生命。不杀了它,沙漠就将杀死自己,所以,他要杀了它,这沙漠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天,他追踪它到了第三天。每天清晨,猎手自昏睡中苏醒,猎物已在前方睁大了眼睛等待,猎人一开拔,猎物随即动身启程,双方象是约好了似的,配合得十分默契。猎物在前一瘸一拐地逃,猎手随后一步一颠地追,这对难兄难弟之间隔着几百米的距离,谁也无法将其扩大或缩小,一两里路隔着生死两重天。黄昏,猎人躺倒下去,猎物跟着垮下去......
他不停地流汗,太阳站在它一边,与他为敌,但却不能于夜晚追击,几里外与沙漠浑为一体的目标黑暗中无法捕捉,夜行晓宿的法宝失灵了,而白天行走体力成倍损耗,出一身大汗象脱去一层皮。精打细算的蛇肉蛇血终于告罄,他开始啃皮带 ─嘴巴里总得嚼点什么,配合体内器官消化着剩余的脂肪。几天下来,人小了一圈。
它不注地流血,本能要它歇息,以减轻撕心的疼痛,让断腿伤口处的血液凝固,况且以三条腿跑实在力不从心,所以它能不行动就不动,敌人停下也就跟着抛锚,哪里懂得原本可以借着夜幕逃之夭夭。三天了,猎手以汗液拼着猎物的血液,一头是皮包骨头的饿狼,一头是身负重伤的大象,双方挑战着各自的生理极限,以希望拼着绝望,人与兽,做着先天本能与生存意志的较量,看谁先倒下去。
一道晨光,刺进他紧闭的眼皮,自梦境返回人寰。原地躺着不动,醒醒透,半分钟后人翻过来,左臂撑起上半身,抬头向前看,看悬挂着他百来斤生命的那根丝线,他左看右看、远看近看 ─ 什么?!
野骆驼不见了!!
一时,他的心往里缩,脑浆往外涌,意识一片白花花,溶化于东方射来的金光中.....
“操蛋操透了!”半晌,他回过神,咬牙切齿嘟囔一声,硬撑着爬起身,包袱上肩,跌跌撞撞向大沙丘奔去.....
“天,它跑了,狗日的的居然跑了,我完蛋了,这回是彻底玩完了!死...死,又来找我麻烦......”
“不!地上有血迹,它怎么跑得了,我咋会完蛋?你跑不出我的毒手,我定要杀了你!你是我的!......”
数十分钟后,沿着一条几百米长,长蛇弯曲着向上飘逸的的弧线,他手脚并用,匍匐前进,爬上那座巨型沙丘的顶端,逆着光,放眼望去,顿时,大脑皮层下又是一片灰白......
啊,老朋友还在,不光老朋友,他还看到了 ─ 绿色,绿色的植物,好大一片!
闭上眼睛,再睁开,使劲地眨巴,终于相信了:老马识途,野骆驼认路,它认识通往水源的路,引导着自己的追杀者,来到这生命的绿洲。
卸下包裹,系在右脚上,将梭标往怀里一抱,人随即往后一仰,躺倒了,眼睛一闭,向沙丘下滚去......
奔近了,他放慢脚步,双手握紧标枪,浑身肌肉紧绷,一步步逼近野骆驼,一百米、五十米......怎么着,对手毫无异常反应?那丑得滑稽的嘴巴片子不住咀嚼着,大眼珠子瞥瞥他,再转向身旁的灌木林:明白了,它仍将自己当作同类,眼下有吃有喝,大家干嘛还要搏命。
也好,先吃素,再开荤。他缓缓放下屠刀,脚下兜一个大圈,来到那绿色植物前:
梭梭!他失声叫起来:只见那树高不下三五米,颇具小乔木的气势;枝桠丛丛,又有灌木的特征。根根枝条闪烁着绿色光泽,枝叶浑为一体,星星点点,似空气中飘游着无数鱼鳞;干形扭曲,树皮呈灰褐色;根部粗壮,主干几近半米,可谓挺拔苍劲......
不错,是梭梭,“无叶树”梭梭,以沙漠荒原为家,性喜光,抗旱力强;生命力坚顽,悠悠生长于零上40度及零下40度之间;根系深广,四通八达;耐盐碱,所以又称盐木;寿命可达百岁以上,乃大漠上驰名遐迩的不老松、英雄树。
肉苁蓉,肉苁蓉呢?他猛地扑下身去,以刀代铲,在树根下挖掘起来......
肉苁蓉,俗名大芸,多年生肉质草本植物,寄生于梭梭根部。茎肉质,圆柱形,高几十公分至一米半,粗五至十公分,重达数公斤;体内存贮着大量水分,更含有丰富的生物碱、氨基酸、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全草皆可入药,自《神农本草经》起即有记载,至今已有2千多年医用史,具滋肾、壮阳、润肠、补血之功效,被中医列为“上品”之药,美名沙漠人参。
“还他娘的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乜,而我又是几级保护动物,我操!”
多年来为越狱做准备,他千方百计收集资料,口头的和书本的,将沙漠动植物研究了个遍,纸上谈兵的知识此刻派上了用场。顺着梭梭根部暴露在外的花蕾,没刨多深,期望中的果实现身:
咳,长圆锥形,上尖下粗,中部饱满肿大,还打个弧形弯曲,象极了俺那勃起的家伙,活灵活现!─ 他惊奇地瞪着眼睛,一时竟忘了有所动作:
说起来这沙漠人参还有着一段传奇呢:蒙古草原上传说,当年成吉思汗铁木真与结拜把兄弟札木合翻脸,自相残杀起来,双方鏖战于大漠;铁木真兵败,被围困于长满梭梭灌木的沙山,人困马乏精疲力竭,濒临穷途末路。这时天帝派出神马,飞跃至沙丘,仰天长嘶,喷射精血向梭梭树根,再以马蹄趵出如其生殖器般雄壮的植物根块,铁木真与众将士吃了,顿时勇猛焕发,如狼似虎冲下山去,大破强敌,一举统一了蒙古诸部落,进而东征西讨,铁蹄横扫大半个世界......
放屁!铁木真这杀人如麻禽兽不如的屠夫魔王,老天会帮他,除非瞎了眼,如今来助我还差不多。他两只手加紧行动,刨出几大根。翻身坐正了,树荫下,左手握着那棒槌,右手持刀,将表面刮去泥土,再剥其皮,食其肉......
嗯,水灵极了,微甜,并有点酸咸,味道还不错嘛,呵呵......几分钟狼吞虎咽,三四个大芸下了肚,已是腹胀如鼓,不得不住了手,让肚子喘口气。
背靠树干,舒服得象要马上死去;闭上眼睛,想打个盹儿,忽地腹腔有些难受,还没来得及有所反应,底下竟尿急起来,慌里慌张起身,手忙脚乱,裤带打得是死疙瘩,一时解不开;肢体动作又大了点,刺激到有关器官,裤裆里竟然开始稀里哗啦一片,没法子,只好任其喷薄了,反正一会儿就干,没啥了不起。哦,爽,爽......
嘿嘿,好大一泡,足足尿了一分钟,还滴滴答答的没完。说这玩意儿利尿通便,还真灵,不可思议,怪不得有那典故:一日苏东坡去......
“轰......”,那边倒了一堵墙,野骆驼一头栽在地上,它也撑着了,梭梭枝条原本是它的美味佳肴。只见这家伙瘫在沙地上,弯曲着脖子,长舌头伸出来,舔拭着断腿上的伤口,眼睛半睁半合。
睡意蒸发了,眯缝着眼睛,直直盯着这亦仇亦友,他心下打起了鼓:饿死的骆驼比马壮,除了一条断腿,看来这夥计恢复了大部分元气。怎么宰了它,自己毫发无伤,完美地宰了它,还真是一个问题?附件 1 : suosuo1.jpg (2007-8-22 16:23, 32.9 K )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7-8-22 09:47
由章凝的文字中读到的是血性和惨烈。这一节已经读了二次了。暂时没挑出毛病。
另:屁股以自由——屁股已自由……
象碾死一只被晒得半乾的耗子——好像这句话有点问题哟。晒得半干的耗子是不是应该早已死了?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8-22 10:13
“还他娘的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乜,而我又是几级保护动物,我操!”
这是章凝说的话。不是“他”说的。:))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8-22 12:36
当天边那末道血色沉入地平线之际,
作者: 水影 时间: 2007-8-22 18:41
好有感染力的文字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7-8-24 10:54
那天看完此章节后,就想着应该有一副图片配上才好。当时因是代理服务器上的伊甸,想要回到国内网站搜找图片,又要将服务器换回常规,嫌麻烦,就放弃了。当时心中暗想,明天找一张配上吧。
没想到,今天打开这条线时,章凝自己已配了一张。
我再加一张,如何。附件 1 : acf34464a5938a4a50b467b081295eb4.jpg (2007-8-24 10:54, 41.04 K )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7-8-24 10:58
我再加一张,又如何。
章凝,别烦啊。因我今天在网上搜找了好几张关于胡杨树,关于大漠的图片。不用上两张,心有不甘。
但是,我搜找到的图片都比不上你的文字苍凉、雄浑。附件 1 : 19ac163ac3285f5974748afd63551a97.jpg (2007-8-24 10:58, 87.9 K )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7-8-24 11:04
这棵胡杨树,长得过于苍翠了些,生的华美掩盖住了死亡的壮烈。附件 1 : suosuo1_iljMyVEaRtuO.jpg (2007-8-24 11:04, 37.43 K )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8-24 11:07
多谢雪儿,想加什么你随意,都是我的荣幸。
其它的评论下周再回答了。先谢谢各位!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8-28 15:48
添拭着断腿上的伤口,
作者: 况也 时间: 2007-8-28 18:55
那照片中的树就是“梭梭”?底下有肉苁蓉?为何骆驼要杀人?不解,又不能果腹。让人想起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中那对垂死挣扎的狼和人来,但狼和人是可互食的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8-29 13:29
多谢各位的阅读、点评和鼓励!
(1) “屁股以自由落体”,“以”字对的。
(2) “碾死”改为“碾碎”了。
(3) “这是章凝说的话。不是‘他’说的。”
为何会有这种感觉?我不大明白。
(4) “那末道”,好象没问题。
(5) “添拭”改为“舔拭”了。
(6) 照片上的就是梭梭,有无肉苁蓉,得去挖挖看。
发情的骆驼会杀人,上一章有介绍。
作者: xw 时间: 2007-8-29 14:22
>它不注地流血
住。
这一章很激烈,人物的语言力度比描写略疏。另外
肉苁蓉,俗名大芸,。。。
这段似过于学术。
章的小说诗意很强,再工再磨!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8-29 15:49
(3) “这是章凝说的话。不是‘他’说的。”
为何会有这种感觉?我不大明白。
本人认为在如此严峻的条件下,他不会这么“ego". :))
“咳,长圆锥形,上尖下粗,中部饱满肿大,还打个弧形弯曲,象极了俺那勃起的家
伙,活灵活现!─ 他惊奇地瞪着眼睛,一时竟忘了有所动作:”
同样原因,如果是我,会这样处理:
咳,长圆锥形,上尖下粗,中部饱满肿大,还打个弧形弯曲,象极了俺那......唉,别提这个倒霉的家
伙了!─ 他惊奇地瞪着眼睛,一时竟忘了有所动作: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8-29 15:50
“这段似过于学术。”
同意象罔这个。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7-9-6 15:57
恶劣残酷环境下,他才更应该自我为中心呀。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7-8-29 16:49:
本人认为在如此严峻的条件下,他不会这么“ego". :))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7-9-6 15:58
知识性时常也是小说的一个重要方面。这里是不是写得过了,且容我放一阵子,心境冷却后回过头来再看。
欢迎各位继续批评指正!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9-6 16:09
(18)终于出笼啦,不容易,我们的脖子都成钓鱼线了。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9-7 09:49
Originally posted by 章凝 at 2007-9-6 04:58 PM:
知识性时常也是小说的一个重要方面。这里是不是写得过了,且容我放一阵子,心境
冷却后回过头来再看。
欢迎各位继续批评指正!
我们对“他”这个人感兴趣;对他所处的“沙漠”无所谓。
这是友情提示。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7-9-7 10:04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7-9-7 02:49 PM:
我们对“他”这个人感兴趣;对他所处的“沙漠”无所谓。
这是友情提示。
对环境的描写,有时很能衬托人的心境及表现人的生存状况。
章忡锷老师,曾指出我的作品中就是少了对环境的描写。后来我总是在这方面下功夫。但是还是不到家。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9-12 13:25
抬起石臼般的蹄子
──瞧这词用的,不认识。
它的左前腿被他的利刃连根斫断,仅靠着些许皮肉连接着躯体,
──第一次知道,动物三条腿时还能跑。见过三条腿的猫,那是它的伤养好以后,能跳着走。想起小蚕的《三脚猫》了,我们都是三脚猫。
“操蛋操透了!”半晌,他回过神,咬牙切齿嘟囔一声,硬撑着爬起身,包袱上肩,跌跌撞撞向大沙丘奔去……
──为力,这个人还真不是章凝。就是那逃犯,他从第一集就这么骂骂咧咧了,骂一年多了。
啊,老朋友还在,不光老朋友,他还看到了 ─ 绿色,绿色的植物,好大一片!
闭上眼睛,再睁开,使劲地眨巴,终于相信了:老马识途,野骆驼认路,它认识通往水源的路,引导着自己的追杀者,来到这生命的绿洲。
──这段有意思。
──引出梭梭和一段蒙古草原上的传说,有趣。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9-14 21:50
三川眼明心细,这个问题我是留心到、考虑过的。
三条腿的动物是能够跑的,而且可以跑得比人还快。但是,四条腿变成三条腿的动物,受伤的是一般是一条后腿。而前腿残了还能不能跑,我不是十分肯定。这里先这样处理,多少有些主观,不够科学,是否正确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9-14 21:51
雪儿带我回答了,谢谢!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07-9-7 10:04:
对环境的描写,有时很能衬托人的心境及表现人的生存状况。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9-15 12:03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7-9-7 10:49 AM:
我们对“他”这个人感兴趣;对他所处的“沙漠”无所谓。这是友情提示。
我这里讲的是有主(他)有次(沙漠)。平衡,或者说是“度”,一定要掌握好。
千万不能写成‘沙漠脱险记’。
而且,适当的回忆是必要的。不然,我们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他的过去?为什么
沦落于此?久而久之,就会对他失去兴趣。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9-15 12:17
“──为力,这个人还真不是章凝。就是那逃犯,他从第一集就这么骂骂咧咧了,骂一年多了。”
‘他’可怜,只有几天的时间可骂。那骂了一年的人,是章凝。:))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9-15 12:25
章凝,你小说的文字好,能‘唬’住一大堆人!
但我也和你一样,愿意更严格地要求你。这就是:你要考虑读者情绪,增加小说通俗可读性。
当然,我只是尽力,不见得对,你不必听从我。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9-21 11:50
我以为中短篇小说不必面面俱到,无须画全景图。作者需要做的是集中笔墨,着重描绘主人公在某时间段落里的生存状态,以此塑造人物。
以通俗观念处理,这里作者应该交代越狱者的背景,最好说明他是被冤枉而无辜入狱的,所以是一个好人,以此博得读者对他的同情。
我认为这没有必要。读者应该从他“目前”而不是“以前”的所作所为,来对他进行价值判断。
这是有意义的讨论。谢谢!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7-9-15 12:03:
而且,适当的回忆是必要的。不然,我们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他的过去?为什么沦落于此?久而久之,就会对他失去兴趣。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9-21 11:55
怎么算“沙漠脱险记”?是不是脱离了“越狱”的主题?
不是很明白,愿闻其详!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7-9-15 12:03:
我这里讲的是有主(他)有次(沙漠)。平衡,或者说是“度”,一定要掌握好。千万不能写成‘沙漠脱险记’。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9-21 11:58
我感觉这篇东西从头到尾都很通俗,一点也不高雅,你怎么还觉得我不够“通俗”呀?;)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7-9-15 12:25:
章凝,你小说的文字好,能‘唬’住一大堆人!但我也和你一样,愿意更严格地要求你。这就是:你要考虑读者情绪,增加小说通俗可读性。当然,我只是尽力,不见得对,你不必听从我。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9-21 17:52
这篇可不通俗。所谓通俗就是没有文学阅读背景的读者也很容易读下去,这篇有诗歌的语言,另外表达细腻,情节进展慢。对文字美敏感的人喜欢读,对一般读者来讲,困难些。
作者: 叶蒙 时间: 2007-9-22 01:30
我去过新疆的戈壁,章凝的描写浑厚壮美,记忆跃然纸上.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9-22 16:08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是短篇,是想说明人的顽强,所以他没有交代这个男人的太多历史、背景。但我想如果拍成电影,导演会补足“他是什么人”,人之常情嘛。
你的主题是“越狱”,应该是罪与罚的问题吧,而不是一个人沦落沙漠,找植物,斗动物,欣赏自己的阳物......
当然,你执意不告诉我们他到底是谁?我们也没辄。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9-26 16:36
三川,
我说的“这篇”指这篇小说。个人觉得这十几章都比较通俗,而你们认为语言有诗意,算是一种夸奖鼓励吧。
叶蒙,
我没去过沙漠,只见过电影中的沙漠,写沙漠纯粹是纸上谈兵。你的肯定让我受宠若惊。多谢!
为力,
这篇小说的主题,和“罪与罚”完全没有关系。我在这里努力要表述的,是生存的残酷性与生命的意义问题,简而言之“人生即越狱”。所以,我不想在他的犯罪史上做文章。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9-26 19:19
“为力,
这篇小说的主题,和“罪与罚”完全没有关系。我在这里努力要表述的,是生存的
残酷性与生命的意义问题,简而言之“人生即越狱”。所以,我不想在他的犯罪史
上做文章。”
我在把你往通俗和大众化引,说白了,就是照顾、考虑读者情绪。写越狱,不顾及这个犯人的前科,这是不通人情。在这个世界,一个人要是有了犯罪记录,谁都对他的过去好奇,谁都不知不觉地躲他,怕惹麻烦。女人不敢嫁他,老板不敢雇他,因为犯罪(criminal record)不是缺点错误,是良心的败坏。
另外,你前面已经陆陆续续地讲了他是强奸犯,我们在等待小说的连续性。
雪儿,你被他的文笔蒙住了吧?也不象土干一样,出来帮我说句话?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9-26 19:52
简而言之“人生即越狱”。
---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同意你这个观点?我可是认为“人生是炼狱”。:))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7-9-27 10:45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7-9-27 12:19 AM:
“为力,这篇小说的主题,和“罪与罚”完全没有关系。我在这里努力要表述的,是生存的残酷性与生命的意义问题,简而言之“人生即越狱”。所以,我不想在他的犯罪史上做文章。”我在把你往通俗和大众化引..
“雪儿,你被他的文笔蒙住了吧?也不象土干一样,出来帮我说句话?”——为力真可爱,太可爱了。你要我帮你说什么呢?你要我说真话还是违心话。不用你回答,我知道,你一定要我讲真话。
我说真话,可不许你生气啊。坦白地说,我不是被章凝的文笔蒙住了,而是超爱他的文字。他的文字硬、阳刚、悲怆、血性,有力度。我读到的,就是他所说的“人生即越狱”,这是他小说的核心。他不是在越生活之狱而是在越生命之狱。
小说创作,说到底,是一个耐心的叙述过程。当作者还没有将故事讲到一定火候之时,很多情节,是不被读者所知的。我们耐心等待吧,等待章凝根据他的思路将故事讲完。
作为写作者,我以为有二类,一是,畅销书写作者,这种写作者,往往是揣摩读者的喜好,根据市场所需而写。市场需要什么,他们就写什么,这类写作者,很容易发迹,也容易赢得读者。而另一类写作者,则是为一种纯粹而写作。这类写作者,在写作过程中,考虑的不是如何赢得市场,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将自己对生活、生命、人生等等等所感知所思考到的东西合理、良性地表现出来。
以上,就是我要说的话,你看了会骂我了吧。;)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9-27 13:26
雪儿,你这样说,不但没有气着我,却把一个人给美死了,估计嘴巴一直合不拢,笑啊!:))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9-27 20:33
“作为写作者,我以为有二类,一是,畅销书写作者,这种写作者,往往是揣摩读者的喜好,根据市场所需而写。市场需要什么,他们就写什么,这类写作者,很容易发迹,也容易赢得读者。而另一类写作者,则是为一种纯粹而写作。这类写作者,在写作过程中,考虑的不是如何赢得市场,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将自己对生活、生命、人生等等等所感知所思考到的东西合理、良性地表现出来。”
我从自己的观点,也胡诌几句,欢迎批判。:))
我们说的写作者,都不是写日记的,写给自己,秘密观之的人;是写给别人看的,说白了,是试图影响别人的人,这个我们没有异议吧?
那些活着就享受到荣耀的人,是获得了同代人的共鸣;那些死后成名成家的,是获得了后代人的认同。一个人可以说自己是为自己写作,那是写作者的假清高。连曹雪芹也不是为他自己而写,他是想把他的才华和感受,告诉众人,最好一代又一代。
既然写作是给别人看的,人们从来就矛盾:是取悦对方,还是满足自己?两全太难了!写到这里,我想起了章凝同志海滨漫步时的感想:做爱的实质,是既要取悦对方,还要满足自己。
写作好像还是以取悦对方,更为重要。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10-2 13:21
“我们说的写作者,都不是写日记的,写给自己,秘密观之的人;是写给别人看的,说白了,是试图影响别人的人,这个我们没有异议吧?”
现代作者通过写作,试图获得他人的认可、共鸣和欣赏,这与“影响”有很大不同。“影响”也就是“教化”,这是传统的写作观,过时了。
“做爱的实质,是既要取悦对方,还要满足自己。”
俺都忘了说过这样的话,亏得你还记得。不错,写作如同做爱,理想境界是既满足了作者自己,又取悦了读者他人。关键在掌握一个平衡。另外不可忘记了,众口难调,作者必须考虑自己应当满足什么样的读者,所以才有了阳春白雪之说。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10-2 16:04
认可、共鸣和欣赏等,都包括在“影响”之内,难道不是吗?:))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7-10-3 10:43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7-9-28 01:33 AM:
“作为写作者,我以为有二类,一是,畅销书写作者,这种写作者,往往是揣摩读者的喜好,根据市场所需而写。市场需要什么,他们就写什么,这类写作者,很容易发迹,也容易赢得读者。而另一类写作者,则是为一种纯粹..
为力,非常喜欢这种交流。对我的思想是一种冲击。
我也如实地说:作为写作者,要相信自己是世界唯一的。没有谁能替代你。那么我们就将自己感知,体悟,洞察得最为娴熟的东西表现出来,就形成了独特。我们写出独特的作品就行。这是我写作所要坚持的。其实伊甸中,各自都在坚守着自己的风格,我们谁也不要试图改变谁.只有这样,才使得伊甸姹紫嫣红。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10-3 11:04
雪儿,你有时间,看看章凝写的长篇小说“劫持”,他一个人闷头写了近30万字,现在根本鼓捣不完。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7-10-3 11:26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7-10-3 04:04 PM:
雪儿,你有时间,看看章凝写的长篇小说“劫持”,他一个人闷头写了近30万字,现在根本鼓捣不完。
章凝的小说,没时间也要看啊.可是,好象他的文集中没有"劫持"呀?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10-5 13:03
“其实伊甸中,各自都在坚守着自己的风格,我们谁也不要试图改变谁.只有这样,才使得伊甸姹紫嫣红。”
雪儿,我想伊甸的文友们是最好的了,我们好像没有出现“谁试图改变谁”的现象,真的。
我想我们互相提意见,因为写的人太知道自己是专一的,所以都会欢迎旁观者清的“第二观点”。就象象罔和我的所谓君子协定,首先就是改错字。大家都是认真的人,区区错字怎么能看不出?就是因为是自己写的,最后看得眼都花了。:))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8-18 10:00
在我的博客连载到了此章,期待下篇.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11-22 08:37
讨论得多热烈啊!真好!
踮起脚尖,望下篇!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8-12-9 23:48
近期开始续写“越狱”,争取尽早完成,不然太不像话了。多谢各位的督促!
“劫持”有时间慢慢贴上来。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12-20 21:52
Originally posted by 章凝 at 2008-12-10 04:48 AM:
近期开始续写“越狱”,争取尽早完成,不然太不像话了。多谢各位的督促!“劫持”有时间慢慢贴上来。
你的<越狱>还在写作过程中?<劫持>呢?到现在也不见你贴一字出来.;)你是要让我们的脖颈望成鹿颈哟.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7-30 21:28 标题: 沙漠防風固沙肉蓯蓉幫大忙
沙漠防風固沙肉蓯蓉幫大忙
大陸新聞組北京30日電 July 30, 2009
作為世界上荒漠化面積較大的國家之一,中國為治理北方地區的沙漠大患開出了「中藥方」,正在透過種植肉蓯蓉等中藥材防風固沙。
據新華社報導,目前,巴丹吉林沙漠、塔克拉瑪干沙漠、烏蘭布和沙漠等著名的沙漠裡都在人工種植肉蓯蓉等沙漠藥用經濟植物,這些中藥材在治理沙漠、改善生態的同時,還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肉蓯蓉被稱作「沙漠人參」,具有補腎潤腸、延緩衰老的功效,主要寄生在沙漠植物梭梭根部;而梭梭適合生長在北方沙漠、荒漠乾旱環境中,有很強的治沙和固沙作用。
由於價值昂貴,野生肉蓯蓉長期被掠奪採挖,加上全球氣候變暖和肆意砍伐,寄生肉蓯蓉的梭梭林大量死亡,致使產量逐年下降,資源瀕於枯竭。目前,中國野生肉蓯蓉已不足過去的1%,每年產量不足500噸;為保護這一瀕危野生植物物種,研究人員開始嘗試人工種植肉蓯蓉。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8-1-10 22:33
新的一年又开始了!
倏忽十年过去,往事不堪回首。今年一定要将这个中篇完成!!!
作者: youming 时间: 2018-1-11 08:22
写吧!这篇写得很好,继续下去。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8-1-22 20:06
谢友明!
一个中篇本已写了百分之七八十,最后竟迟迟不能完成,一拖12年,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我不能原谅自己。今年一定要将其完成,并且要防止虎头蛇尾,草草收场。
Originally posted by youming at 2018-1-11 08:22:
写吧!这篇写得很好,继续下去。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8-2-6 19:47
校对版本如下。肯定还会有各种问题,杀青前将再校一次。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8-2-6 19:48
十八、
当天边那末道血色沉入地平线之际,他站住脚,两腿过电般一阵哆嗦,屁股以自由落体向地上砸去,烈日下狂奔的一条狗样张大嘴巴,大口大口呼气、吸气,上下两片嘴唇只是关不上门,舌头龟缩得不见了踪影。最后望一眼前方高处,几百步开外,伫立于沙丘顶端那座金色雕像,他的脑袋带着上半身,于空中划过个四分之一圆,向后栽去。
在上下眼皮合拢与意识流堕入无边黑洞的间隙,脑海上空闪过一组蒙太奇﹕那金色雕像动起来了,化作一头黄毛巨兽。巨兽自山头一蹦一跳着下来,径直冲到这具气息游离的活尸前,抬起石臼般的蹄子,坚定地踏了下去,一记、两记、三记....,沙地上一片血肉模糊......
沙冈上,疯驼昂首挺立,两眼垂视下方,磅礴的身躯颤颤巍巍。但见追击者倒下了,旋即,如八级地震下的一间土坯房,轰然倒塌,变成一滩烂泥,溅起沙尘飞扬......
它不可能冲过眼前这片沙地,以其千钧重力将他踩在蹄下,踏个稀巴烂,像碾碎一只被烈日晒得半干的耗子。与其说它没那个力,不如说它根本就没那个心了。它的左前腿被他的利刃连根斫断,仅靠着些许皮肉连接着躯体,无助地耷拉在胸脯底下,跑起路来前后左右乱甩,像条长错了地方的狗尾巴,看上去滑稽可笑,又有几分触目惊心。它沙漠风暴般的情欲,随着滴滴答答的鲜血流进了大漠,这使它还原成一头驯良胆怯的野骆驼,再没有了强暴的意志、杀戮的勇气。
它是否变得驯良了他不清楚,他清楚的是它有血、有肉、有皮,沙漠里除了血肉皮,其它什么都是假的。它已经无意伤害他的事实对它没有任何帮助,这与他要杀它没有丝毫关系﹔它伤害他,他要杀它﹔它不伤害他,他也还要杀它,只因它是他的生命。不杀了它,沙漠就将杀死自己,所以,他要杀了它,这沙漠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天,他追踪它到了第三天。每天清晨,猎手自昏睡中苏醒,猎物已在前方睁大了眼睛等待,猎人一开拔,猎物随即动身启程,双方像是约好了似的,配合得十分默契。猎物在前一瘸一拐地逃,猎手随后一步一颠地追,这对难兄难弟之间隔着几百米的距离,谁也无法将其扩大或缩小,一两里路隔着生死两重天。黄昏,猎人躺倒下去,猎物跟着垮下去......
他不停地流汗,太阳站在它一边,与他为敌,但却不能于夜晚追击,几里外与沙漠浑为一体的目标黑暗中无法捕捉,夜行晓宿的法宝失灵了,而白天行走体力成倍损耗,出一身大汗像脱去一层皮。精打细算按时分配的蛇肉蛇血终于告罄,他开始啃皮带 — 嘴巴里总得嚼点什么,配合体内器官消化着剩余的脂肪。几天下来,人小了一圈。
它不注地流血,本能要它歇息,以减轻撕心的疼痛,让断腿伤口处的血液凝固,况且以三条腿跑路实在力不从心,所以它能不行动就不动,敌人停下也就跟着抛锚,哪里懂得原本可以借着夜幕逃之夭夭。三天了,猎手以汗液拼着猎物的血液,一头是皮包骨头的饿狼,一头是身负重伤的大象,双方挑战着各自的生理极限,以希望拼着绝望,人与兽,做着先天本能与生存意志的较量,看谁先倒下去。
一道晨光,刺进他紧闭的眼皮,自梦境返回人寰。原地躺着不动,醒醒透,半分钟后人翻过来,左臂撑起上半身,抬头向前看,看悬挂着他百来斤生命的那根丝线,他左看右看、远看近看 — 什么?!
野骆驼不见了!!
一时,他的心往里缩,脑浆往外涌,意识一片白花花,溶化于东方射来的金光中.....
“操蛋操透了!”半晌,他回过神,咬牙切齿嘟囔一声,硬撑着爬起身,包袱上肩,跌跌撞撞向大沙丘奔去.....
“天,它跑了,狗日的居然跑了,我完蛋了,这回是彻底玩完了!死...死,又来找我麻烦......”
“不!地上有血迹,它怎么跑得了,我咋会完蛋?你跑不出我的毒手,我定要杀了你!你是我的!......”
数十分钟后,沿着一条几百米长,长蛇弯曲着向上飘逸的弧线,他手脚并用,匍匐前进,爬上那座巨型沙丘的顶端,逆着光,放眼望去,顿时,大脑皮层下又是一片灰白......
啊,老朋友还在,不光老朋友,他还看到了 — 绿色,绿色的植物,好大一片!
闭上眼睛,再睁开,使劲地眨巴,终于相信了﹕老马识途,野骆驼认路,它认识通往水源的路,引导着自己的追杀者,来到这生命的绿洲。
卸下包裹,系在右脚上,将梭标往怀里一抱,人随即往后一仰,躺倒了,眼睛一闭,向沙丘下滚去......
奔近了,他放慢脚步,双手握紧标枪,浑身肌肉紧绷,一步步逼近野骆驼,一百米、五十米......怎么着,对手毫无异常反应?那丑得滑稽的嘴巴片子不住咀嚼着,大眼珠子瞥瞥他,再转向身旁的灌木林﹕明白了,它仍将自己当作同类,眼下有吃有喝,大家干嘛还要搏命。
也好,先吃素,再开荤。他缓缓放下屠刀,脚下兜一个大圈,来到那绿色植物前﹕
梭梭!他失声叫起来﹕只见那树高不下三五米,颇具小乔木的气势﹔枝桠丛丛,又有灌木的特征。根根枝条闪烁着绿色光泽,枝叶浑为一体,星星点点,似空气中飘游着无数鱼鳞﹔干形扭曲,树皮呈灰褐色﹔根部粗壮,主干地径几近半米,可谓挺拔苍劲......
不错,是梭梭,“无叶树”梭梭,以沙漠荒原为家,性喜光,抗旱力强﹔生命力坚顽,悠悠生长于零上40度及零下40度之间﹔根系深广,四通八达﹔耐盐碱,所以又称盐木﹔寿命可达百岁以上,乃大漠上驰名遐迩的不老松、英雄树。
肉苁蓉,肉苁蓉呢?他猛地扑下身去,以刀代铲,在树根下挖掘起来......
肉苁蓉,俗名大芸,多年生肉质草本植物,寄生于梭梭根部。茎肉质,圆柱形,高几十公分至一米半,粗五至十公分,重达数公斤﹔体内存贮着大量水分,更含有丰富的生物碱、氨基酸、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全草皆可入药,自《神农本草经》起即有记载,至今已有2千多年医用史,具滋肾、壮阳、润肠、补血之功效,被中医列为“上品”之药,美名沙漠人参。
“还他娘的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乜,而我又是几级保护动物,我操!”
多年来为越狱做准备,他千方百计收集资料,口头的和书本的,将沙漠动植物研究了个遍,纸上谈兵的知识此刻派上了用场。顺着梭梭根部暴露在外的花蕾,没刨多深,期望中的果实现身﹕
咳,长圆锥形,上尖下粗,中部饱满肿大,还打个弧形弯曲,像极了俺那勃起的家伙,活灵活现!— 他惊奇地瞪着眼睛,一时竟忘了有所动作﹕
说起来这沙漠人参还有着一段千古传奇呢﹕蒙古草原上传说,当年成吉思汗铁木真与结拜把兄弟札木合闹翻,自相残杀起来,双方鏖战于大漠。铁木真兵败,被围困于长满梭梭灌木的沙山,人困马乏精疲力竭,濒临穷途末路。这时天帝派出神马,飞跃至沙丘,仰天长嘶,喷射精血向梭梭树根,再以马蹄趵出如其生殖器般雄壮的植物根块。铁木真与众将士吃了,顿时勇猛焕发,如狼似虎冲下山去,大破强敌,一举统一了蒙古诸部落,进而东征西讨,铁蹄横扫大半个世界......
放屁!我呸!铁木真这杀人如麻禽兽不如的屠夫魔王,老天爷会帮他,除非瞎了眼,如今来助我还差不多。他两只手加紧行动,刨出几大根。翻身坐正了,树荫下,左手握着那棒槌,右手持刀,将表面刮去泥土,再剥其皮,食其肉......
嗯,水灵极了,微甜,并有点酸咸,味道还不错嘛,呵呵......几分钟狼吞虎咽,三四个大芸下了肚,已是腹胀如鼓,不得不住了手,让肚子喘口气。
背靠树干,舒服得像要马上死去。闭上眼睛,想打个盹儿,忽地腹腔有些难受,还没来得及有所反应,底下竟尿急起来,慌里慌张起身,手忙脚乱,裤带打得是死疙瘩,一时解不开,肢体动作又大了点,刺激到有关器官,裤裆里竟然开始稀里哗啦一片。没法子,只好任其喷薄了,反正一会儿就干,没啥了不起。哦,爽,爽......
嘿嘿,好大一泡,足足尿了一分钟,还滴滴答答的没完。说这玩意儿利尿通便,还真灵,不可思议,怪不得有那典故﹕一日苏东坡去......
“轰......”,那边倒了一堵墙,野骆驼一头栽在地上,它也撑着了,梭梭枝条原本是它的美味佳肴。只见这家伙瘫在沙地上,弯曲着脖子,长舌头伸出来,舔拭着断腿上的伤口,眼睛半睁半合。
睡意蒸发了,眯缝着眼睛,直直盯着这亦仇亦友,他心下打起了鼓﹕饿死的骆驼比马壮,除了一条断腿,看来这伙计恢复了大部分元气。怎么宰了它,而自己毫发无伤,怎么完美地宰了它,还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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