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vs. 接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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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zhao2
时间:
2007-4-11 10:45
标题: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vs. 接龙小说
婉言拒绝了叶大斑竹的要求,没有把接龙小说继续整理下去。正好乘此机会把原来的想法理出头绪来放一个帖子。
接龙小说肯定是网络文字游戏的一个热门。原先也有这类游戏之作,但一定没有网络这么方便。我是非常不喜欢“遵命文学”的,尽管也写过一些遵命文字。是次奉叶导之命参加接龙小说“紫水晶”的创作,安排在第五章——寻找黑手。很惊讶也很欣慰,多亏叶导盛情邀请,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居然能够写侦缉反黑警匪一类作品?!当然,写完之后,自己也知道讨了一个巧——并没有展示侦缉反黑具体任何的细节只是写了一个大款的一点点内容。
从第一章看起,直到现在的第十一章——天衣无缝,看着看着问题就来了。随之,解决问题的想法也油然而生。
问题在于写手的爱好兴趣不一致,文如其人的结果是一盘杂拚——已经不是双拼那种同类(譬如牛肚配猪舌)或搭配(譬如萝卜配海蜇)式的拼盘。另外,各位写手擅长的熟悉的各不相同,再加上文风不协调。凡此种种,给人造成看不下去(不是从内容的新奇上)的局面。
不是说不要搞接龙,而是要适当选择内容和写手。从这一点出发,引发了我的一个新主意——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群体性组合。
电视连续剧创作要求快,要求连贯(观众欣赏意义上的连贯)。由此,就有写作组合应运而生。一批人观点相近文风协调视角一致,又志同道合。这样凑在一起不会打架,精诚团结。(以后瓜分稿酬发生问题另作别论。)
因此,是否可以沿用这样一个方式搬到接龙小说里来。比如警匪类,几个有志于此的同道结合在一起,写好“水晶”系列。再比如言情类,又有几个同样感兴趣的众志成城,写好“新琼瑶”系列。等等等等。
这样的一帮一一组红的形式一定可取。正像唱词和作曲配对的重要性一样。前后工序的意志一致和密切配合,至关重要。这样必能大大地兴旺网站,并且产品的合格率和可赏性以及真正能进入市场换来价值的可能性将会大大提高。
顺便在此提一句——北美枫人才济济,尤其在诗歌创作特别是英文诗歌创作方面。根据这个前提,有谁有哪一位愿意合作进军迪斯尼动画片百老汇音乐剧可以发私信前来探讨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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