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两篇关于莫言的评论(旧作) [打印本页]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1 15:10 标题: 两篇关于莫言的评论(旧作)
莫 言 的 千 言 万 语
•夏维东•
莫言这个名字与他的小说形成了一个奇特的反差。一个笔意狂放纵横、动辄千言万语的作家偏偏叫“莫言”,这不是挤兑人吗?读过莫言的小说,你可能没看懂他的故事或者不喜欢他的故事,但你会对他的语言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那奇诡瑰丽的语言飞沙走石、神鬼莫测,简直就象淋漓的斑斓油墨泼出一幅幅难尽其妙的画卷,似真似幻、似是而非、似有还无。
我记得读莫言的第一篇小说是《民间音乐》。时隔十余年,小说里花茉莉和小瞎子那在二胡和箫声中颤动的诡异而优美的爱情,仍然如同一朵乌云或者白云浮动在我的记忆里,那朵云仿佛是从梦境深处飘出来的。作为莫言的早期作品,《民间音乐》有较明显的斧凿痕迹。比如结尾“这民间音乐不断膨胀着,到后来,声音已仿佛不是出自铺路工之口,而是来自无比深厚凝重的莽莽大地”,让人想起“雪落黄河寂无声”似的“宏大叙事”。但他那充满视觉与想象的惊人语言天份已经毫不含糊地显露出来了。
莫言擅长的不是“宏叙事”,他不是那种所谓的“主流”作家。他早期作品中的意义指涉相当单纯,比如《民间音乐》里他写的就是一段民间奇情,套用以前的话就是“歌颂了劳动人民纯朴真挚的爱情”。《售棉大路》是对阿根廷作家科尔塔萨尔《南方高速公路》的临摹,写一大群棉农们在秋夜前往棉花加工厂的一路上情景。《南方高速公路》写的则是通往巴黎的高速公路大塞车的情景,节奏缓慢得如同王家卫的《花样年华》,好几千字“镜头”都不换——车子只移动了几码,写来写去不外是相邻车上的人们交换有关塞车原因的流言。读这样的小说读者和那些可怜的塞车人感同身受:急躁不安。这或许就是作者需要的效果,让语言的流水淹没意义,流动的惯性成为叙事唯一的激情。莫言将“南方高速公路”作了时空的位移,在中国乡村背景下,他仍然为“流动的语言”赋予了相当明确的“意义”。结尾比《民间音乐》更加淳朴:“她用深情的眼神向车把式发射着无线电波,同时,她的大脑里最敏感的部位也不断地接收到车把式心里发出的一连串脉冲信号……”很明显可以看出,早期的莫言并不象“先锋作家”和现在的“新生代”们那样锋芒毕露,他单纯得象刚刚从山村抵达县城的高加林。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莫言在几位外国大师的熏陶之下,文风的改变就象进城之后的高加林一样脱胎换骨。他在文章和谈话中多次表示威廉•福克纳是他的老师。福克纳虚构了一个位于密西西比州北部的约克纳帕法县,在这个虚构的“历史空间”里,福氏以十五个长篇和几十个短篇创造出一个在地图上不存在而在艺术上永恒的世界。莫言受此启发,为他的故乡山东高密乡树碑立传。高密尽管是个真实的地理和行政区域,但在莫言的系列小说里它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乌托邦色彩的“演义”乡村,就象托马斯•哈代指称他笔下的故土荒原“可能就是传说中威塞克斯国王李尔的荒原”。前辈沈从文是位抒写乡村情怀的顶尖高手,湘西在他笔下幽深、优美得如同桃花源。笔者犹记得年少时读沈翁的《湘西散记》和《边城》,幻想着有朝一日“小小竹排向东游,巍巍青山两岸走”,遇见渡口那个穿碎花袄、扎着两个小辫的小翠。
莫言尽管同样是位乡土作家,可他对乡村情怀的表述与沈从文和刘绍棠等前辈的恬淡与温情大相径庭。为莫言带来广泛声誉的《红高粱》系列中篇小说(共七篇)浓烈似酒、腥红如血,那具有质感的语言就象子弹一样崩射,呼啸着穿越读者的视野。表面上看来,莫言演绎的似乎是民间的抗日英雄故事,但与“正史”的“革命斗争故事”不同的是,后者是“按既定方针办”的盖棺定论,人物被抽象成样板脸谱,情节被抽象成政治事件,而事件最终在历史的镜框里定格。莫言的叙事则始于虚构终于虚构,那被评者誉为具有“酒神狂欢”气质的故事带有强烈个体生命体验的烙印。换而言之,这些故事不再具有政治意义的负担,甚至连正义与真实的指涉都被架空。那自如地在过去与未来之间变换的视角,暗示了个人与家族的历史是可以被虚构、建构并被解构的。在这个风云变幻的心灵空间,每一个个体都被抛在命运的漩涡之中,体验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或者说是宿命。
小说中大体上仍然有好人和坏人,只是界限比较模糊。比如说我爷爷(余司令)和我奶奶都是“浑身是胆雄赳赳”的热血儿女,爱得豪迈杀鬼子也豪迈,只是他们英勇杀敌的行为并不是受某种立场的驱使,而是来自生命本身的呼唤:豺狼就在门口龇牙咧嘴,屋里的人要想活下去除了操起武器,别无更多的选择,当然化身为狈也是一种卑贱的生存之道。比如说同样在抗日队伍里的余大牙(我爷爷是他抚养大的),因强奸民女被判处死刑,临刑前这个“坏人”“吐口高歌:‘高粱红了,高粱红了,东洋鬼子来了,东洋鬼子来了,国破了,家亡了……’”,面对行刑手的犹豫,他“怒目圆睁,大叫:‘开枪呀,兄弟!难道还要我自己崩了自己吗?’”,这个“坏人”的壮烈与从容实在令人动容。事实上,当我读完《红高粱》与《高粱酒》,“好”与“坏”的印象完全被“黑色的风掀起的绿色浪潮”吞噬,耳中只闻“云中的闪电带着铜音嗡嗡抖动”(引号内的句子均引自《红高粱》)。
尽管莫言一再声称福克纳是他的老师,但看了他的小说我却很难相信其文学师承(借用王小波语录)来于《喧哗与骚动》。二者在语言表达与叙事结构上实在没有多少相同之处。《喧哗与骚动》采用的是复调叙述,班吉、昆丁和杰生三兄弟分别以第一人称畅所欲言;然后作者代人立言,以无所不在的全息角度讲述迪尔西的故事。在不同的叙述中作者频繁使用意识流,叙述上的错位由此变得模糊,并在模糊中和谐。结构上《喧哗与骚动》使用了在西方文学中广为人知的“神话史诗模式”,章节与情节的安排与《圣经》里耶稣的经历平行吻合。这其实是个“反神话结构”,因为基督的“道成肉身”以及被钉十字架都是因为爱,而康普生家族的成员们则活在仇恨之中并且都将含恨死去。
在莫言的小说里看不到这些。我注意到莫言曾提到过他一直没有看完《喧哗与骚动》,这是个很有意思的细节,不难想象,福氏的影响大概是相当有限的。至于为一个半真半假的“故乡”虚构故事,似乎不好说是福氏的专利。前有托马斯•哈代,他的小说一直以故乡多塞特郡的周遭为背景,和福克纳一样他为自己的故乡“归纳总结”。一八九五年哈代在《还乡》的修订版序言里说:“小说中阴沉昏暗的背景取名为埃格敦荒原,在这个统称下,联合或代表了好些个各有真名的荒原,算起来至少有十来个”;爱弥尔•左拉则虚构了一个庞大的家族:卢贡-马卡尔,写下煌煌二十巨册的“家族史”。后有格拉斯为故乡但泽写下的伟大的“但泽三部曲”;还有马尔克斯塑造了举世闻名的马孔多镇。
从叙述风格上来说,莫言的作品似乎更多地受到拉美作家、特别是马尔克斯的影响。他的语言之所以色彩缤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频繁地使用简直就象“特异功能”的通感,如鬼似魅,一种无法言说的不可知,似在黑暗中刮起的大风。《透明的红萝饰》中的黑孩来去无踪,不知他从哪来也不知道他要到哪去,这个奇异的孩子让一切平常的景象都显得奇异起来。这个精灵一般的孩子始终没有说一句话,他只是用含泪无辜的双眼注视着丑陋的成人世界,他的沉默与突兀的消失暗示童真的窒息与无路可走。《红高粱》系列中的第三部已经变得很“魔幻”了,斑斓的野狗、井壁的黄蛇;《大风》里席卷一切的大风;《秋水》里的大水;《红蝗》里的煌灾;《怀抱鲜花的女人》里的怪女人……所有这些,很难不让人联想到《百年孤独》里的大洪水、飓风、蚁群、长尾巴的小孩和毫无目的地制作小金鱼的上校。奇怪的是,莫言很少谈到马尔克斯(也许是笔者孤陋寡闻),我只是在一篇短文《独特的声音》里见到莫言提到马尔克斯。他向读者推荐马尔克斯的短篇小说《巨翅老人》,说这篇小说象个童话,并说安徒生是马尔克斯的师傅。
莫言与马尔克斯的“文学师承”或许是他们各自的祖父祖母。马尔克斯童年时住在外祖父家,喜欢听外祖父讲内战的战斗故事,听外祖母讲妖魔鬼怪的“封神榜”,据说这就是小马尔克斯的最初文学启蒙。从《百年孤独》和《族长的没落》等作品中确实有民间传说的影子,那些离奇古怪的情节和散发着鬼气的人物都象是从古老的传奇里走出来。
莫言更是一位饱受民间文学滋养的作家。他仅读到小学五年级便辍学了,他在文章里曾提过当年如何眉飞色舞地听长辈讲古的情景,他似乎还在一篇文章里提到过一些自己与“超自然”接触的神秘经历。他的讲述和他的描述一样匪夷所思,令人心旌神摇神思恍惚(可惜我现在找不到那篇文字引经据典,只能聊备一格)。他写过不少具有“聊斋”韵味的短篇。和他的前辈老乡蒲松龄不同的,莫言的“聊斋”没有强烈的讽喻或劝世性质,他呈现给现实的只是似梦非梦的惊鸿一瞥。《麻风的儿子》里的女麻风病人因饮了白花蛇的水而长出了“如脂如玉的新鲜皮肉”;《鱼市》结尾猝然出现在驴背驮筐里的父子头颅;《夜渔》里那个似妖非妖似鬼非鬼的漂亮女人二十五年前出现在还是孩子的“我”的梦里,二十五年这个女人再次出现在“我”眼前,不是在梦里,而是在新加坡的一个商场;《翱翔》里逃婚的燕燕象鸟一样在夜晚的松林上空飞翔……莫言的这些故事很象贾平凹收录在《太白》一书里的短篇,但在语言上二者差别极大。贾平凹惯用笔记体,《太白》因此而古意盎然,读者隔着岁月的大雾阅读雾中的太虚幻境。
莫言从不用文绉绉的语言,他滔滔不绝地讲着大白话,小说中的场景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幕幕,但他借用想象的巨翅有力地翱翔在平庸的生活之上,寻常由此显得不同寻常。他的那些“聊斋”类的短篇,真实与虚幻互为表里、水乳交融,真假之辨在莫言的小说里注定是徒劳的。他最近发表在《收获》上的一个中篇《司令的女人》,当读者以为故事里的美丽与哀愁都到了谢幕的时候,他冷不防让一个死去的女人在深夜敲门,于是先前所有的推测都得推翻重来,悬念在结尾象幽灵一样再次浮起。
莫言有个叫《奇遇》的短篇很少人注意,文长不足两千字,故事非常简洁。“我”回村探亲,抵达故乡的时候是黎明时分,太阳将出未出。“我”在村口遇见了三大爷,“我”给三大爷敬了支过滤嘴香烟,三大爷则让“我”把玛瑙烟袋嘴捎给父亲,因为他欠了父亲五元钱。“我”回到家,若无其事地把烟嘴递给父亲,而父亲犹豫着不敢接,母亲说三大爷前天早晨就死了!我觉得那把“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就是一个很好的象征,它是虚构交给真实的信物,或者说真实的恩怨情仇最终在时光里凝结成一把玛瑙烟嘴,如此而已。
这把无言的玛瑙烟嘴既真实又荒诞,它将时空推入不可知,而不可知又刺激着读者知性的解读,“不幸”的是在解读的过程中,读者落入作者的叙事圈套而成为“笼中人”。《十三步》比卡夫卡的《变形记》还要怪诞,那个关在笼中的疯子喜食粉笔,观众喂他粉笔他就讲故事,他的故事比武侠小说的“乾坤大挪移”还要离奇,什么换头、还魂的活儿胜若闲庭信步,观众全被笼中人的狂想吸引住了。悖论由此产生:笼外的人进入笼中人的故事,笼中人的故事被笼外人传出笼外。那么谁是笼中人?谁又是笼外人?内与外的互动,是不是也意味着虚构与真实的妥协?是不是也意味着主体与客体的错位?萨特有名言曰:他人是地狱,在莫言这里,他者甚至自身都意味着不可知。疯子的疯言疯语,闻者津津有味,但说与听的双方均无交流。疯子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听众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作为观众的读者呢?我甚至连“十三步”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我只清楚一点:随着疯狂的叙事,读者将进入一个个(不是一个)语言的深渊,意义在深渊中沦陷,一切不可能都变得可能,因为不可能粉碎了可能,面对一地的语言碎片,岂是“满纸荒唐言”了得——当正常不成立的时候,何来荒唐?
那个疯子吞下最后一把粉笔面儿后,他为自己找到了新的娱乐:用一把从女生铅笔盒里找到的铅笔刀,“对着窗玻璃切削自己的脸皮”,然后他把血肉模糊的脸面对我们,让我们一起听粉笔的歌唱:“我们有皮/我们有瓢/我们美丽/我们芬芳……前程多辉煌。”哦,我们有皮有瓢还有脸,什么都不缺,除了心,因此我们辉煌的前程只能是“我们终于,到底与你共居一笼中,这时,美丽的西天彩霞使我们辉煌,我们吃着多姿多彩的粉笔,看着它对我们走来”(引自《十三步》第十三部最后一节)。我的天!大家全进了笼子,那么谁是我们的听众和观众?一种形而上的荒谬苍凉地自粉笔灰中升腾。
如果说《十三步》是一只皮瓤崩裂、摔得不可收拾的西瓜,《酩酊国》就是一锅杂七杂八的稀粥。《酩酊国》开头一本正经得象好莱坞版本的“铁血柔情”侦探片,写着写着就“不象话”了,怎么荒唐怎么来。他让一个有可能成为“反腐败”的小说变成创作谈,创作谈又变成酒的加工工艺;酒文化再到性文化和食文化,食什么?吃小孩。小说里卖孩子的叙述冷静得让人毛骨悚然,欲哭无泪。没被吃掉的小孩成了妖精,变本加厉地报复着成人……评价这样一步混沌的文本我力不从心,莫言那泥沙俱下的语言和肆无忌惮的言说让我目瞪口呆,我觉得他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可能每个毛孔都散发着酒气。他用语言颠覆语言,让结构解构结构,读完这部小说,我似乎也有点醉醺醺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唯一能联想到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关于“吃人的历史”和“救救孩子”的呐喊。小说里刑警的失败意味着拯救的失败,因为这个勇敢的、莽撞的、色迷迷的、有正义感的、身手不凡的侦探是在与历史作战、与现实挑战,他的失败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怪诞的,就象堂•吉珂德挥动长矛向风车进攻一样。
我以为莫言是个比王小波更出色和有力的反讽者。王小波象个写小说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莫言则是个“老奸巨滑”的小说家,他的反讽借助于描述而非解说,他总是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让你看见生活狰狞得可笑的面目。“救救孩子”这个形而上的命题在《白狗秋千架》以形而下的姿态呈现出来。大学教师“我”十年之后返乡遇见过去的青梅竹马,那个昔日的女孩已经被生活蚀得面目全非,嫁了个哑巴一胎生了三个小哑巴。她对曾经有负于自己的“我”只有一个请求:“我要个会说话的孩子……你答应了就是救了我,你不答应就是害死了我了。有一千条理由,有一万个借口,你都不要对我说。”作者没让“我”说出一句话来,小说至此嘎然而止,只留下一排省略号。这排省略号就象一排黑漆漆的瞳仁,不怀好意地嘲笑着伦理、道德以及知识分子自五四以来的呐喊。在这个可怜农妇的呐喊面前,那些慷慨激昂的呐喊是如此、如此的苍白,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这一幕依旧发生在高粱地,依旧发生在两具肉体之间,但发生的不再是爷爷奶奶辈轰轰烈烈的爱情。醇红的高粱酒醉人的高粱酒变成了一杯无法入口的苦酒。
《丰乳肥臀》则是一坛母爱的苦酒。小说的名字当年招来不少非议,莫言曾苦着脸写了一篇五千字的文章登在《光明日报》上解释他为什么起“丰乳肥臀”这个名字,因为这个词朴素地表达了繁殖、生命力,也即母性的象征。这部五十万言的大书,想象瑰奇,文辞粗犷,犹如黄河之水,滚滚东流,一泻千里,激情充沛地描绘出了一部中国近百年的历史沧桑。这样的题材照理说是最受官方媒体欢迎的,但事实却相反。这部小说一九九六年获得首届“红河”文学奖,评委之一李锐的评语在我看来最中肯:“在这个传奇中没有任何具体的‘事件的真实’,但却深刻地表达了生命对苦难的记忆,表达了人面对灾难和种种困境不屈的生命力。”关键就在于“没有任何具体的事件的真实”,因为莫言没有将个人或者家族的历史放进“伟大、光荣、正确”的参照系里。作为故事讲述者的上官金童是母亲与一位外国神甫的结晶,也是母亲唯一的儿子,也是母亲的希望,然而这个儿子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一个疯狂的恋乳癖和性无能者。这是个尴尬的“崭新的文学形象”,而且越是“推敲”越尴尬:那样一位集诸善于一身的母亲,怎么就养出了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和八个同样不争气的女儿?这样的儿女能够继承母亲的爱与力吗?这些懦弱、自私的儿女们与《喧哗与骚动》里康普生家族的后裔倒有得一比。
莫言在“红河”文学奖的授奖仪式上这样说:“我狂妄地想在这部书里艺术地勾勒出我的故乡高密东北乡的百年历史;我真诚地想在这部书里歌颂母亲,歌颂大地,歌颂人民……当然我也激烈地想在这部书里批判光荣的高密东北乡背后的落后与愚昧……”他这段一本正经的发言令人莞尔,国务院新闻发言人也不过如此了。还是他早些时候在《红高粱》里的几句话说得实在:“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莫言的小说出色地表达他自己的“最高指示”。高密东北乡必将和约克纳帕法县一样成为著名的“文学地理”,莫言亦将因为高密东北乡而留在现代文学史。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1 15:11 标题: 另一篇:《历史夹缝中的呻吟》
历 史 夹 缝 中 的 呻 吟
——兼论《檀香刑》的被误读
•夏维东•
《檀香刑》自出版以来,好评如潮,相比莫言的上一部长篇《红树林》,则不可同日而语。《红树林》写一个美丽滨海城市的美丽女市长的堕落故事,这显然比写一个男市长的堕落更具卖点,然而《红树林》没卖出去,既不叫好也不叫座。原因是他写得假了,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商业路子的作家,再加上他不擅长写城市题材,那个滨海城市看起来象个匆匆搭起来的乡镇布景,人物也象是还没背熟台词的演员,没进入角色,显得生硬。莫言是那种离不开故乡的作家,远离故乡的写作使他看起来就象一个没有足够盘缠和体力的旅行者一样捉襟见肘。
他回来了,回到了那个让他如鱼得水的山东高密乡,一九零零年的山东高密乡。一九零零年是个特殊的年份,它不仅是新旧世纪之交的时间过渡,更是一个生死存亡的历史夹缝:皇权衰而未死,外族长驱直入,国土沦陷,山河失色。《檀香刑》的惨烈故事就是发生在这个深渊一般的历史夹缝里,逼仄得令人透不过气来。
小说的主线三言两语就能讲得清:猫腔班主孙丙忍无可忍,打死了调戏妻子的德国铁路工程师,招来德军的血腥报复,不仅妻子和儿女被杀,更累及马桑镇几十口人死于非命。孙丙远走他乡投奔义和拳,练就一身不着四六的“神功”,以岳飞元帅附体的名义返乡闹革命,扒铁路,杀洋人。最后被袁世凯督军的清军和杀人不眨眼的德军捕获,而被处以檀香刑。副线写了县令钱丁、孙丙女儿孙眉娘、刽子手赵甲和他的智障儿子赵小甲之间的纠缠:钱丁和孙媚娘的“干爹干女儿”之恋,钱丁这个“地下女婿”又是抓获老丈人的“功臣”;孙媚娘是赵小甲的老婆,大清NO.1刽子手赵甲的儿媳妇,赵甲又是对亲家孙丙施酷刑的刽子手。如此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酿造了剧烈的情感冲突,配上浓酽如酒的猫腔韵文,确实“制造出了流畅、浅显、夸张、华丽的叙事效果”(《檀香刑》后记)。
这本小说里虽然有着真实的历史背景和历史人物,但它不是历史小说,它是一次民间语言的纵情放肆,是一种类似于“酒神意识”的精神舞蹈。在莫言的其他小说里,比如说《红高粱》和《丰乳肥臀》里,都有这种特质,但在这部新作中表现得犹为强烈。一切带有价值判断的“正面”、“反面”形象--这些在正统“历史小说”中不可或缺的塑造和树立手法--被颠覆和模糊了,人物还原到生命的层面上,真实而又夸张地完成人性里善与恶、高尚与卑微、冷酷与温柔的对立。
孙丙是英雄吗?如果一定要说他是英雄,那也是个堂•吉珂德式的英雄。冯骥才的《义和拳》里正面人物高大得象共产党员,不仅有强烈的爱国主义自觉性,还“拒腐蚀永不沾”。孙丙不但与高大全式的英雄对不上号,就是与民间话本里的英雄,比如说关羽、张飞和梁山好汉也相差十万八千里。他本质上就是一个戏子,很浪漫,不负责任,心高气傲又懦弱,更没有什么反抗帝国主义的神圣责任感。在一副美须被拔之后,他连唱戏的欲望都死了,只想经营一家小茶馆度日而已。但是那场突发事件激起了他生命中被压抑的豪情,就象他在戏文中所唱的:“窝窝囊囊活千年,不如轰轰烈烈活三天”。反抗于他是焕发生命力的一种方式,至于最终的输赢并不是他的目的,甚至连生死都不是他所关心的。行刑前他已经被丐帮和女儿救出了,可他仍然固执地断送了“革命成果”,情愿(至少是潜意识里)受酷刑而死。在升天台上,他对执刑的刽子手不是怒目相向,而是嘻皮笑脸,过节似地相互问好,气氛融洽得象一对唱戏的搭档。他确实是把受刑当作戏,当作表演,并且是他一生中最辉煌的表演。全高密乡的百姓都来为他送终,猫腔班子更是冒死为他在台下唱了一出大戏。台上和台下都在唱戏,而且都是最后一场。孙丙这个冒牌的“岳元帅”终于名正言顺地走进了民间的传说和记忆之中:“猫主啊~~你头戴金羽翅身披紫霞衣手持着赤金的棍子坐骑着长毛狮子打遍了天下无人敌~~你是千人敌你是万人敌你是岳武穆转世关云长再世你是天下第一~~”,连孙丙的枣木棍子和病马都“鸡犬升天”了!他临死时“眼睛里突然迸发出了灿烂的火花,把他的脸映得格外明亮”,宣布“戏演完了”。
在这里我们见证了民间话语的神话色彩,和长歌当哭的戏剧精神。这种狂欢性质并非东方民间文化特有,尼采正是在古希腊的传说中概括出了“酒神意识”。荷马史诗中血战场面比比皆是,但热热闹闹象杨柳青的年画,似是一场巨大的庆典。英格兰史诗《贝奥武甫》里的鹿厅血战同样呈现出欢宴的氛围。当然了,莫言苦心经营的“升天台”大场面具有强烈的东方色彩,但我从中实在悟不出“建构我们的传统”的宏言大意来。
李敬泽先生在“伟大压不垮《檀香刑》”一文这样说:“《檀香刑》标志着一个重大转向,同样是在全球背景下,我们要接续我们的根,建构我们的传统,确立我们不可泯灭的文化特性。”话讲得丈二和尚似地气宇轩昂,却让我摸不着头脑。小说里的传统是什么?是残酷得如同机器、精巧得如同艺术、深奥得如同哲学的酷刑?还是在洋枪洋炮面前整个“阳萎”的皇权?事实上,小说正好表现了传统文化的衰老和因为衰老而产生的变态。那个庞大而懦弱的帝国,在外族面前唯唯诺诺唯命是从,甚至为了苟延残喘而伙同外族来迫害自己的子民,它有什么东西值得后人“建构”?它只剩下比德意志“先进”的酷刑来维持最后的虚荣和颜面。具有理想士大夫人格的钱丁最后意懒心灰,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对传统的绝望。
莫言所作的恰恰是“解构”而非“建构”。他对酷刑近乎夸张的细腻描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反讽,而酷刑场面的戏剧化更将反讽推向另一个反讽:活不下去的人,只想证明自己曾经活过一次。证明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死亡,无论是“浪语”、“狂言”、“傻话”、“恨声”、“诉说”、“道白”、“说戏”还是“放歌”,这些多声部的合唱最终都汇聚成一声浑浊的呻吟、一曲惨烈的绝唱、一场华丽的葬礼。所有的主要人物最后都死在升天台上,死亡垄断了一切,这似乎也象征了那个苟延残喘的朝代。
赵甲之死象征着大清的末日,他是大清国家机器的象征。我以为赵甲这个人物的塑造是小说最成功之处,从来没有哪个中国作家如此浓墨重彩而又出神入化地刻划了一个刽子手。“杀人不眨眼”用在他身上虽然是合适的,但很难说他是个坏人。行刑是他的职业,无论杀对杀错都不是他的错,他代表国家执法。他敬仰那些真正的英雄,比如说他与“戊戍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之间的奇特友情和相互尊重,以及他对刺袁被俘的钱雄飞的敬重。他表达他感情的方式很独特,那就是把“活儿”做得漂亮些,他让“六君子”死得痛快,让钱雄飞死得悲壮。由于他“刻苦钻研业务”,行刑于他已经成为一种艺术,就象语言学家痴迷于语言、棋术大师沉溺于棋艺一样,他成为刽子手中的状元,刑部大堂的“姥姥”。刽子手赵甲让笔者想起卡夫卡《在流放地》里的担任处决犯人的年轻军官。该军官对司令官设计的杀人机器佩服得五体投地,为了向旅行家展示这台杀人工具的妙处,他竟然自己爬上“设计师”,自己给自己执行死刑!这个军官和《城堡》里的土地测量员K一样,符号意义大于形象意义。而莫言笔下的赵甲则是“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双丰收”:在符号和形象上都很丰满。赵甲注定将以一个畸形的典型进入中国文学的人物画廊。
县令钱丁也塑造得颇为成功。这是个典型的传统士大夫,满腹经纶,胸怀治国平天下的大志,有良知和正义感,可惜他生不逢时,不仅无法施展才华,在仕途青云直上,就是连堂堂正正做个人的选择都由不得他自己。他在朝廷、洋人和百姓的夹缝里两头不是人;在孙丙和孙媚娘之间,他更是没有进路也无退路。他的情感和理智都被撕裂了,他无法承受,只好选择死亡。这是他对大清的抗议,也是他对夫人和情人表示的最后歉意。
钱丁与孙媚娘之间浓似动画片的私情,给这部冷酷的小说多少带来一丝暖意。莫言以往小说里的女性形象一般都不太讨女性读者的好,据说他把女性都立在传宗接代和满足男人欲望的层次,比如说《丰乳肥臀》里的母亲、《白狗秋千架》里的独眼女人。如果说莫言早期《红高梁》里的“奶奶”是个例外,那么孙媚娘则是另一个例外。这个女人在《檀香刑》里是爱的化身,与周围那个充满仇恨的世界形成了醒目的反差,从而也构成了小说色彩上的对称。她对钱丁的爱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单纯因爱而爱。即使对她的傻丈夫赵小甲,她也显示了类似于母爱的爱。这是个被充分理想化了的女人,也许莫言想借此挽救一下他在女性读者中的形象?
不幸的是,过度的美化导致了某种程度上的失真。孙媚娘相貌出众,周围不乏爱慕者,她是不太可能嫁给一个弱智屠夫的。按孙丙的脾气,他也不可能把女儿往火坑里推。作者的意图是明显的:他要构成盘根错节的人物关系,以达到情感上的密集冲突。莫言做到了这一点,但也付出了代价。
莫言声称这是一部写声音的小说。没看《檀香刑》之前,我对小说充满了好奇,一部写声音的长篇小说,即使不能说绝后也是空前的。对于一个能把一记耳光写五百多字的作家,写出一部声音的长篇倒也顺理成章。然而这压根就不是写声音的小说,莫言是把写作的动机当成了写作的主题。
他在小说的后记里提到《檀香刑》主要是写声音,两种声音:一种是火车的声音;另一种则是小戏猫腔。看看小说,我们就知道,小说不是在写声音。火车的声音不提了,通篇大概也没几百字;猫腔呢?占的篇幅虽不少(远远少于对刑法的描写),但引用的大部分都是唱词,唱词和声音毕竟是两码事。莫言是将刺激自己写作的动机当成要表现的对象,或许可以说,作者是自己作品最初的误读者。有趣的是,不少评论者似乎也被误导了,言必称“在声音中复活的记忆”,对小说中不多的声音进行“莫须有”的抒情。更有甚者借题发挥,“信誓旦旦”地宣称小说表现了一种历史的声音,不知道是否由“车轮滚滚”联想得来的“奇思妙语”?
当然了,小说的历史背景是“声”势浩大的,然而小说内容却是浮出背景的人的呻吟。莫言在后记里“居心叵测”地声称这是一部很传统的小说:“在小说这种原本是民间的俗艺渐渐地成为庙堂里的雅言的今天,在对西方文学的借鉴压倒了对民间文学的继承的今天,《檀香刑》是我创作过程中的一次有意识的大踏步撤退,可惜我撤退得还不够到位”,我以为莫言这段貌似忠厚的话是在放烟雾弹,不知道是“蒙”读者还是捉弄那些唯作者马头是瞻的评论家们?
没错,小说的语言和人物都带有浓郁的乡土气息,但结构却非常“现代派”,是一部标准的“复调”小说。莫言曾说对他影响较大的作家是威廉•福克纳,但从他以前的作品来看,马尔克斯对他的影响更大(这一点,笔者曾在拙作《莫言的千言万语》中提及,此处不赘述)。在《檀香刑》这部杰作里,他终于让福克纳的影响绽放开来。
在“凤头”与“豹尾”,眉娘、赵甲、小甲、钱丁和孙丙自说自话,仿佛不同声部的提琴独奏,而中间“猪肚部”的全方位叙述,则似连绵不绝的钢琴主旋律,将不同声部的独奏混成整体,构成了一部集荒诞、悲怆、温柔、残酷、滑稽、严肃……于一炉的交响乐,如果为这部交响乐命名的话,它应该是“呻吟”。眉娘在亲情与爱情之间的呻吟、钱丁在抱负与良心之间的呻吟、孙丙在尊严与屈辱之间的呻吟,就连杀人机器赵甲也有他自己的痛苦--甚至是一种形而上的痛苦:当国家将亡的时候,他作为执法者的身份也就自动死亡了,可执刑于他不只是职业,而是他的尊严,他甚至只有在杀人时才能感觉到自己活着。他选择告老还乡作为一种无奈的选择,但老佛爷赏赐的佛珠和座椅时时提醒着他昔日的荣耀,使他随时准备走上刑场杀人,并奢望将自己的傻儿子小甲培养成新一代的“姥姥”。昏聩的大清与他内心顽强的欲望构成了尖锐的冲突,他最后死在“工作岗位”,也算是死得其所了。小甲是个傻子,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痛苦,然而却是别人痛苦的殉葬品。这些人最后都死在小小的升天台上,死亡是这部混沌交响的尾音。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檀香刑》与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在结构上的对应。
《喧哗与骚动》也是多声部的复调,班吉、昆丁和杰生分别讲他们自己的故事,然后作者以全息的方式讲述迪尔西的故事,用这条主线把所有的线头串起来。甚至在人物安排上二者都神似:孙丙在《檀香刑》里算不上男一号,但所有的人物最终都和他有关;《喧哗与骚动》中的凯蒂也不是主要人物,可她却是事件的中心,是串起珍珠的那条线。在一般的传统小说里,主要人物同时也是事件(情节)的中心,所有的配角都是卫星绕着转。然而在这两部小说中,角色出现分庭抗礼的情形,每个人的“独奏”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喧哗与骚动》里的班吉是弱智,《檀香刑》里的小甲是个傻子。小甲看起来智商比班吉略高,因为他的思维仍有些逻辑关联;班吉则整个是一台“傻瓜相机”,人和事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他只是混乱不堪地说出他看到的想到的,甚至连时间的顺序都颠倒了,那些凌乱的画面却机智地呈现了康普生家族分崩离析的命运。小甲在《檀香刑》中的作用略逊一筹,仅仅是一个喜剧化的过门,是个令人同情的丑角,笔者甚至觉得拿掉这个人物亦无不可。
《檀香刑》虽采用了《喧哗与骚动》的结构,但其语言、人物和故事却是地道的“MADE IN CHINA”,而且是只有莫言能够创造的“产品”。学习别人的结构无可厚非,鲁迅的《狂人日记》不是受果戈里《狂人日记》的影响吗?韩少功的《马桥词典》不是也受《哈扎尔词典》的启发吗?伟大的马尔克斯坦言自己是在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中找到光亮才开始《百年孤独》的写作。他是“魔幻现实主义”的集大成者,而非创始者,但这丝毫不影响马尔克斯在美洲乃至世界文坛的地位。同样,《檀香刑》对《喧哗与骚动》的借鉴也无损于它的价值,它将以其独特的创造性在中国的现代文学中占据醒目的一格:他不仅为中国文学贡献了崭新的人物形象,同时也贡献了一部近乎完美的复调小说。刘心武的《五•一九长镜头》和《檀香刑》比起来实在太单薄了。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1 15:35
夏维东的文学评论太好了!
现在伊甸文苑每天的点击率高达3万以上,大家希望看到的,是原创文学,当然包括客观、中肯的(不是吹吹捧捧,为出版而写出的)原创文学评论。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1 15:50
你不是说我不该贴这些旧作吧?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1 15:58
Originally posted by 夏天 at 2007-3-21 04:50 PM:
你不是说我不该贴这些旧作吧?
你的旧作,对我(还有乡亲们)可是原创新作,因为我们以前没有看过。
文人就是敏感,嘿嘿。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1 16:03
哦,主要是我概念模糊。我以为首次在这贴出来的是原创,其他的叫做旧作。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1 16:05
Originally posted by 夏天 at 2007-3-21 05:03 PM:
哦,主要是我概念模糊。我以为首次在这贴出来的是原创,其他的叫做旧作。
是乱,就是让这个伊甸文摘闹的。我们还得要土编辑出来再澄清。
不过,哎,这世界上有一清二楚的事吗?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1 16:08
“哎,这世界上有一清二楚的事吗?”
关于这件事,我是这么看的:“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看来你对这句话缺少心得嘛:)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7-3-21 19:20
评论 - 轰轰烈烈 + 一清二楚!!!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1 21:02
Originally posted by 夏天 at 2007-3-21 05:08 PM:
“哎,这世界上有一清二楚的事吗?”
关于这件事,我是这么看的:“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看来你对这句话缺少心得嘛:)
虚心接受批评。
关于旧作还是原创,我希望你和土私下交换意见。让土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这样作者们能够标记清楚。我理解伊甸文摘不希望和其他媒体重迭,但土好像认为和国内的、平面的媒体没有冲突。不管怎样,这一点,应该一清二楚。
但,这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这点我对吧?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1 21:08
Originally posted by xzhao2 at 2007-3-21 08:20 PM:
评论 - 轰轰烈烈 + 一清二楚!!!
主持大人,
三句之后,您能不能再给我们最后的半句,同时加上等号?;)
作者: 金凤 时间: 2007-3-22 01:11
夏天的评论非常到位。好。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3-22 07:29
评论 - 轰轰烈烈 + 一清二楚!!! = 逗你玩
为力:请夏维东多上贴,没新的,上旧的也行。
夏天:好,我上旧的。
为力:不是啊,我说上新的也行。
夏天:你嫌弃我的文章旧,新的我还没写好呢,就什么都不上贴了。
为力:别什么都不上贴啊,我不是说了吗?新旧都行啊。
夏天:你到底让我上新的还是旧的?
为力:累死我了,你怎么不懂我的话呢?
夏天:你说话不清楚,还说我不懂?!
为力:哪敢说你不懂啊,我们谁懂这世界啊?
夏天:说我的文章,你怎么说到世界了呢?
为力:我思路宽阔啊!
夏天:女士啊,思路别跳跃啊,我是上新作还是旧作?你说清楚啊。
为力:这世界有一清二楚的事情吗?
夏天:有啊,我原来清楚,和你交谈完,我就一不清,二不楚啦。
为力:我也累啦。不懂就算啦。
夏天:累了?休息吧。刚才逗你玩呢。我上个“新的旧作”。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7-3-22 08:09
文章还没来得及读,先进来瞧瞧热闹,结果大失所望。
离题千里了,始作俑者阿庆嫂,请带头回归主题吧,不谈莫言请莫言。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7-3-22 09:16
评论 - 轰轰烈烈 + 一清二楚!!! >>>>> = Hot + 清楚!!!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2 11:48
好,这回正经。
我读完以后,感觉是四个字而不是两个字:真的佩服!不过我从没读过夏所提到的任何莫言小说,所以不知道维东的观点是对是错?佩服的,是他的逻辑、论述、博学、语言等。
还佩服夏维东安静读书、随意写作、平稳为人。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2 21:20
为力果酱了。
网上可以看到不少莫言的作品,找找看。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3-23 06:41
章凝说我们跑题,我们现在就往题目跑。
王小波象个写小说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莫言则是个“老奸巨滑”的小说家,他的反讽借助于描述而非解说,他总是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让你看见生活狰狞得可笑的面目。
是啊,我说我怎么看不懂他们的东东呢,绕糊涂了。另外,我不爱看心计深刻的故事。我读书是为了放松,乐一乐。
莫言是那种离不开故乡的作家,远离故乡的写作使他看起来就象一个没有足够盘缠和体力的旅行者一样捉襟见肘。
还是写自己熟悉的生活才能写得真实。就是为力的《追逐》,不也是追到加拿大吗?
小甲在《檀香刑》中的作用略逊一筹,仅仅是一个喜剧化的过门,是个令人同情的丑角,笔者甚至觉得拿掉这个人物亦无不可。
这是写作中的一个技术问题。我开始码字时就不懂这些,没有人告诉我,我们土干创作组都是门外汉。我在一篇小说中会放入许多人物。后来,廖康建议我可以把人物减少,把事件集中在主角身上,这样精练。凡草也提出过,我小说中人物多,她跟不上情节。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7-3-23 08:43
夏天的这二篇对莫言的评论实在使我看得震惊,由文中所举莫言每一时期的作品信息而言,可见夏天对莫言的研究真是了得。其实莫言的小说难以被认可为主流文学,我认为是一种必然,细细看他的作品,他的每一部作品中都有这样的情绪:“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而主流文学作品是要高大全的。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3 10:26
Originally posted by 夏天 at 2007-3-22 10:20 PM:
为力果酱了。
网上可以看到不少莫言的作品,找找看。
上次维东指鹿,为力前进。看了这个莫言新的:师傅越来越幽默。感觉不错,一努力,我的追逐23都写利索了。
http://www.yidian.org/viewthread.php?tid=5184&page=1.html
就是时间有限,还需维东继续“指鹿”。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3-23 11:55
读过《师傅越来越幽默》,把下岗老师傅的惨状写得挺揪心的,但是猜到了结局。好象一部电影还借助了这个情人铁屋情节,那电影是赵本山演的。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3 12:55
回三川:
“是啊,我说我怎么看不懂他们的东东呢,绕糊涂了。另外,我不爱看心计深刻的故事。我读书是为了放松,乐一乐。”
王小波和莫言的东西应该不难懂啊,王小波的小说很有趣,应该可以满足你“乐一乐的愿望:)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3 12:58
回冬雪儿:
谈不上研究,只是因为喜欢他的作品,看得比较多。
回为力:
《师傅越来越幽默》在莫言的东西里肯定不是上品。他有个短篇叫《拇指扣》,真TMD好!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3 13:17
我看“榜样”
·夏维东·
四月二十日发生在科罗拉多丹佛市Columbine校园的血腥屠杀,震惊了全美,也让全世界为之动容,其震憾力不亚于北约对南联盟的狂轰烂炸。我无意叙述这个令人发指的惨案,并且想尽快忘掉那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然而就在这一将永远烙在美国人民记忆深处的黑色暴力中,我看到了人性那光辉的一面。
Columbine中学的四十八岁的田径教练戴夫·桑德尔斯为了掩护学生逃生,身中凶手两枪倒在血泊中,学生们眼看老师快不行了,从他口袋中取出钱包,把里面他女儿的照片拿出来给他看。戴夫先生看了照片上的女儿最后一眼,说他爱自己的女儿,就永远离开了他挚爱的亲人和学生。还有一个六十多岁的女老师,听到枪声后,这个腿脚已经不太利索的老太太不顾一切地冲出教室,把五六十个学生召集起来藏进室内,事后学生们心有余悸地回忆,他们刚躲起来,就听见凶手在门外疯狂地开着枪,不难想象,那位可敬的老人如果只顾自己逃命(在那种情形下,又有谁能指责她?),那些学生将不知道有多少将死于非命,死难者的数目恐怕就不是现在公布的二十五名了。但相关的新闻只是赞了句他们是“英雄教师”,“很感人”,接着扼要地介绍了事发经过,此外无一句废话。
这两个伟大而普通的老师若是搁中国,戴夫先生肯定被封为烈士,大报头条将出现这样的特写:“某月某日某时,某中学模范体育教师戴夫为了学生的安危,奋不顾身和持枪歹徒英勇搏斗,不幸壮烈牺牲。从当时情形看,身手矫健的戴夫完全可以逃生,可戴夫看着身边那些祖国的花朵和明日的栋梁,他想到黄继光以胸膛堵住敌人的枪眼、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邱少云烈火烧身不皱眉、王成喊‘向我开炮’……耳熟能详的革命先烈一个个在心头浮现,告诉他做人要做怎样的人!戴夫想为什么先烈能做到的我就做不到?!当即决定要用自己的身躯筑起一道血肉长城,掩护学生们安全撤退,他最后深情地望了一眼那一张张天真烂漫的容颜,然后挺起胸膛,虎目圆睁,厉声怒喝:‘你们这些民族败类,朝我开枪吧,我不怕你们!’恼羞成怒的歹徒们扣动了罪恶的扳机,戴夫看到学生们全部安然离去,含笑合上了眼睛!
“戴夫生前一贯爱党爱祖国爱人民……□□□(此处省略五百一十七个字),根据戴夫生前的多次请求,校党委追认戴夫同志为中共党员!
“记者在戴夫同志的追悼会上采访了部分获救的同学,他们表示戴夫老师之死重于泰山,他永远活在所有师生的心中,他们还说要化悲痛为力量,不能辜负戴夫老师的殷切希望,不能让烈士的血白流!
“戴夫同志不愧是党和人民的好儿子!戴夫同志永垂不朽!”接下来全国人民就在御用文人的指挥下整整齐齐有口无心地唱起“学习戴夫好榜样”来。那位腿脚不便的老太太可就惨了,她老人家将不得不披红挂绿和养尊处优的大人物们频频合影留念,并且要马不停蹄疲于奔命地到全国各地巡回演讲,讲她在那千钧一发的瞬间所思所虑,如何“大胆斗力,小心斗智”。在一次又一次的叙述和诠释中,那个仓猝间完成的义举便严丝合缝得俨然一次处心积虑的预谋!最可怕的还是追忆往昔。倘若是真正的回忆倒也无妨,问题是讲演者在催眠术似的暗示和操纵下,从穿开裆裤时代开始细说从头,演义出一段条理分明经得起逻辑推敲的“英雄之所以是英雄”的传奇。如此,本来一个磊落简单真实的英雄行为被矫饰成政治宣传的道具,而活生生的英雄“涅磐”成高大全式的样板人物。榜样是竖起来了,可我真替那些真正的英雄们叫屈,他们在声势浩大的宣传机器下,全都成了整齐划一的符号,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中国自文革以来,榜样无穷多,根本就数不过来。远的就不说了,去年在抗洪救灾中牺牲的广州军区战士李向群,被授予“新时期英雄战士”,江泽民、迟浩田和张万年先后题词,一如当年树立雷锋欧阳海王杰等榜样时的全套流水作业。四月二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头版介绍了李烈士的先进事迹,与雷锋等榜样的事迹毫无异处,如果把烈士的名字盖起来,我相信他的战友和亲人没人认得出李向群来。这篇特写越说越不成话,比我拟写的那一篇差远了,什么“不是党员做的是党员的事,不是干部操的是干部的心”,我搞不懂这究竟是优点还是缺点,如果我们身边有这么个动不动就“越位”的人可怎么跟他相处?读到后来,我终于明白了:“他是我军按照‘五句话’总要求培养出来的青年军人的杰出代表,是部队‘双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士兵楷模。”这才是该篇特写的文眼所在!最终的荣誉属于“伟大、光荣、正确”的组织!死者死矣,他再也不知道自己“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我至今仍对“生的伟大”万分好奇和困惑,一个人如何被生出来才可称之为伟大?),可以预期的是,有不少人将会因为对烈士的炒作而成为“优秀干部”从而青云直上。
我个人对李向群烈士在抗洪中舍弃自身全力保护大提抢救群众的英勇行为充满敬意,就象对戴夫先生一样,不管他以前是怎么样一个凡夫俗子,他生命的最后乐章足以证明他是一个真正的人!这就够了,除此以外任何煞有其事言不由衷信口开河狗屁不通的虚构和“模化”都是对烈士的亵渎和侮辱,对读者也不够尊重。
我不知道这种金玉其外的特写与宣传能收到多大的教育效果,读者从中只能囫囵吞枣地感觉不明方物的组织,真正动人的人性色彩被庞大的阴影笼罩了。红杏不可出墙来,一出墙就叫做“目无组织”,就叫做“个人英雄主义”,可是谁会对一堵墙和墙上的砖头产生感动呢?
九七年,北京建国门外发生一起车祸,母亲被弹出车外,手臂和腿均骨折,她的女儿则被困在着火的车内,可怜的母亲救女心切,不顾伤残朝车子冲去,刚一迈步就疼得摔倒在地。这时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有数百之众,但没有一个人施以援手。眼看火越烧越大,母亲跪在街心声泪俱下地哀求众人去救救她的女儿。那一张张麻木的脸让这位母亲彻底死了心,她站不起来,就朝车子滚去,周围的看客生怕她碰到自己,纷纷躲闪。这位母亲到底没能凑近车子,心灵和肉体的双重疼痛让她昏了过去。被火炙烤着的小女孩紧贴在车窗上,惊恐无助望着外面的叔叔阿姨大哥哥大姐姐们,当她绝望地离开世界的时候,她看清了这个世界。这则新闻像一柄双刃利剑刺痛了我,我想象不出来还有比这更残忍的场面。在那数百麻木不仁的看客里,有没有会把“五句话”倒背如流的军人?有没有明日的国家栋梁大学生们?有没有口口声声要做老黄牛的人民公仆?有没有为人师表的灵魂工程师?有没有善良朴素的劳动人民?那时,我们那无数“榜样的力量”在哪里?!是不是因为当时没有“组织”出面,这些无所事事的零件无法构成一台可以运作的机器?
莫言有个短篇叫《拇指扣》,写得像则寓言。故事很简单,讲一个男孩为病重的母亲取药回来,途中被无事生非的坏人抓住,坏人逼男孩双臂抱住一棵树,用拇指扣把男孩的拇指扣起来,然后扬长而去。疼痛、日晒、饥渴、疲倦、恐惧和对母亲的挂虑把这个男孩折磨得奄奄一息,路人只是对这个男孩投以疑虑的目光,任他在死亡线上挣扎。我含着眼泪读完这篇短短的小说,我读出了恶的另一种形式:歇斯底里丧心病狂的麻木!莫言丝毫没有夸张,发生在建国门外的那一幕远比小说更加触目惊心。我们常说“小说高于生活”,可在中国我们就是能“有幸”目睹“生活高于小说”之类令人目瞪口呆的事。
我们不断地被各种精神教导着,被各种思想灌输着,被塑造成各种型号的螺丝钉,人性中固有的“善”被遗忘了,退化了。
人异化为螺丝钉比法国荒诞派作家们笔下人的物化后果更可怕,后者仅仅是冷漠,而前者却多了伪善。我们不时可从报纸上看到“做好事不留名”的榜样们巨细无遗的事迹(其实绕来绕去是为了突出背后组织的领导有方),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已经污染了孩子们单纯的心灵。小学生们一个个人小志大老气横秋地宣称“在xx精神的鼓舞下”,在作文里做着千篇一律的好人好事,这种教育下的孩子他们今后可能真诚帮助别人吗?我前不久回国认识一个家伙,二十好几了,长得白皮净面像唐僧,漂漂亮亮的,话说得更漂亮,动不动就宣称他心多么好做过多少好事,我怀疑他是不是小时候写作文写伤了,得了后遗症。
政治口号风云变幻,当某种精神不再是“主旋律”的时候,以前某种“备受鼓舞”的精神或许就成了嘲弄的对象。作家刘舰平在一篇散文里记录了这样一件事:北京街头有个哑巴往“残废基金募捐”箱里放了一张面额不小的钞票,周围马上就有人讥笑他是“雷锋的二弟”,还说他等下看见垃圾箱也会往里扔钱!
我相信那些起哄的看客们谁都会唱“学习雷锋好榜样”,真有人做了好事立刻就被讥为傻“二弟”。这种现象在当前的社会上非常普遍,以至于《中国青年报》大声呼吁“寻回心灵深处的感动”。
戴夫先生和那位年迈的音乐教师之所以感人,就在于他们真诚地表现了他们内心深处的爱与善。善于挖新闻的记者们没有煞风景地问老人为什么会有如此壮举,老人更是只字不提,也许她想的仅仅是“我怎么能不那样做?”。
《中国青年报》的着眼点无疑是对的。“心灵深处的感动”是个人化人性化的东西,我们要设法从螺丝钉还原成有血有肉的人才能寻回我们已经失落了很久的东西。当我们发自真心地善待别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榜样。
□ 九九.四.二十七于 New Jersey
刊登在 1999 华夏文摘 cm9905a.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3 13:19
夏,我把这个都找出来了。但在网上找不到“拇指扣”。你能否找到,帮我贴到伊甸园的小说界--名作欣赏?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3 13:26
呵呵,怎么找到我的这篇旧作了?
《拇指扣》这个小说还真找不到,怪了。我当初是在《大家》杂志上看的。
作者: xw 时间: 2007-3-23 14:16
莫言我读得不多,关健是觉得雷同,从白棉花到丰乳肥臀都是那几个
故事转来转去,贾平凹也很类似,沈丛文也大同小异。鲁迅一直写下
去,估计也是这么回事。
夏维东的评论很专业级,不敢叫板,只是一点个人喜好而已。
相反,我倒是很喜欢土干的那篇获奖的爱情悲喜剧,幽默生趣。为力
的那篇亚马逊,也别有天地。爱阳的圣经与音乐,再有呢,
可读洪堡和达尔文的游记。
不好意思,没见过凌迟刑,也充不上好汉的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3 15:18
夏维东,听见象罔的话没有?
伊甸园至少有三篇小说你要必读,读时请心里想着老三篇。
土干:治疗
为力:巴西的彩虹
章凝:华盛顿DC的小提琴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3 15:54
回XW:
"莫言我读得不多,关健是觉得雷同,从白棉花到丰乳肥臀都是那几个
故事转来转去,贾平凹也很类似,沈丛文也大同小异。鲁迅一直写下
去,估计也是这么回事。"
莫言的作品好像还是很变化多姿的,比如《白棉花》、《红高粱》、《丰乳肥臀》故事上基本上没有什么相似之处,还有他的《十三步》、《酩酊国》以及《檀香刑》,包括那个不成功的《红树林》,都无雷同之处。
贾平凹小说变化也挺丰富的,商州系列、《浮躁》、《废都》、《怀念狼》、《高老庄》以及《秦腔》,喜不喜欢是另一码事,但这些小说并不相似。
沈从文的湘西背景小说风格上倒是相似,但他也有非湘西的小说;
鲁迅基本都是短篇,短篇要都大同小异还真不容易:)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3-25 11:05
夏天,
我看的书不多,上网前,只看名人名作。《黄金时代》太有名,你想不读都不可以。但是,里面反复描写性,反复交代“伟大的友谊”,我就被绕糊涂了。《师傅越来越幽默》题目很吸引人,你必须先看。看后,内容说的是国内下岗劳模的故事。下岗是国内改革的普遍现象,是社会悲剧,所以,我读《师傅》,无论如何笑不起来。我个人认为,幽默的取材个人化为好,接触社会悲剧,还是不幽默的好。我说难懂,是因为我自认我不懂作者的写作内涵,只读出表面意思。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3-25 11:15
象罔,
《治疗》并不太受欢迎。我只在伊甸和CND发过稿,无人转载它们。我的其它作品倒是在网页里四处流窜。作为写手,只想表达一种生活观,发表到网络上,看到意外的反响,特别懵。比如,自认很好的文章,读者却寥寥无几,平庸的一篇,却脍炙人口。可以说创作是一种经历,看读者反馈又是一种经历,都刺激人啊。我太受刺激啦!!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5 14:25
三川:
“伟大友谊”只是那种关系的戏称,王小波的小说里很多地方写到性,《白银时代》和《青铜时代》里都有,他写得很好玩。在我看来,“性”在他的小说“时代”里,是一个人把握生命最后的一点自由,所以他肆无忌惮,昏话连篇。他笔下的人物都很无助,但偏偏贼心不死,他们被警告这也不能动那也不能动,能动的只剩下身体了:)那怕不管“性”背后有什么意义,光看他充满想象、幽默、洒脱的文笔也是一种享受。《青铜时代》我从来没看完,因为他游戏得太厉害,写得太散,好像想到那写到那,我也就看到那算到那:)不过这本书一直在我手边,偶尔随便看几页,还是觉得很好玩。
《师傅越来越幽默》本质上就是悲剧,我觉得用喜剧笔法写悲剧挺好的,俄罗斯人把这称为“含泪的笑”。《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也是这样,很多细节写得很好笑,比如屋子中的树,化肥袋子做的裤子等等,可是想想却令人心酸。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7 10:22
人的思维的改变,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
一个中国作家再怎么模仿西方作家,如果没有心灵的共鸣,学的就只是毛皮了。
玩世不恭,再怎么写,也没有精神升华。也许中国人不需要升华,让我们大家一起耸耸肩吧。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7 22:13
既然你说到改变的过程,那就意味着学习。模仿便是学习,模仿是创造的开始。模仿的结果有两个,一个是脱胎换骨,另一个则是抓了一把皮毛。我觉得莫言对西方作家的学习是成功的,他成功地将密西西比甚至美洲移植到山东高密乡。
精神的升华要不要?当然要,但是强求不得。如果达不到一定的精神高度,还是从台阶的第一级开始一步一步走比较稳妥:)
王小波和莫言虽然没有达到陀斯妥耶夫斯基或者托尔斯泰的那样“升华”,至少他们批判了“不升华”的现实,能够漂亮地表现出这一点,不仅中国不多,外国也不多,应当珍惜这些作家们,特别是在你对他们的作品都没怎么看的情况下,做判断还是慎重些。
以上是我对您的“批判”:)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7 22:28
对你《追逐》的一些拙见:
你曾经说过你的小说有“升华”,我问你为什么,你很自信地说你把贪官当成好人来写,他们的堕落是因为体制的问题。
把贪官作为好人来写,有点矫枉过正了,他们无论如何也算不上好人,至多是普通人。把贪官不作为一个黑脸谱来写,这说明你摆脱了“高大泉”,很好;对体制的批判也很好,但离“精神升华”还是有距离的。至少王小波和莫言对体制和文化糟粕的批判还是走在您前面的嘛:)还有《如焉》对体制的批判几乎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它太直接了,所以被禁:)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3-28 03:53
夏天:青铜时代》我从来没看完,因为他游戏得太厉害,写得太散,好像想到哪写到哪,我也就看到哪算到哪
土干:我读《黄金时代》有这个感觉,你可以从任何自然段开始读,感受他的游戏语言,但一气读完,就有绕昏了的感觉。
夏天:《如焉》对体制的批判几乎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它太直接了,所以被禁。
土干:我给为力写过暗贴,谈《如焉》,认为它是《青春之歌》现代版。大家都说它好,我才看。给我的感觉,作者有才华,只是构思没有突破。政治应该是淡淡的背景,人性是主导。另外,主人公──摩太脆弱,就因为怕失去良心,才不走仕途之路,这是文学中反复歌颂的事情。有种的就去走仕途路,而仍然保持良心!就象教授职称滥了,有人就不肯做教授了,这种态度不高明。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8 11:00
土干:我读《黄金时代》有这个感觉,你可以从任何自然段开始读,感受他的游戏语言,但一气读完,就有绕昏了的感觉。
夏天:《黄金时代》结构算是很紧凑了,单篇只有四万字,能在这么短的篇幅还能挥洒自如,本事了得啊。《青铜时代》一书里,最长的《万寿寺》的长度数倍于黄金时代,空间大了,他似乎也挥霍无度了。他的语言是游戏的,骨子里却很严肃,这样很好啊,这才是王小波。如果写严肃的东西,就一本正经地“严肃”,那多没劲啦:)
土干:我给为力写过暗贴,谈《如焉》,认为它是《青春之歌》现代版。大家都说它好,我才看。给我的感觉,作者有才华,只是构思没有突破。政治应该是淡淡的背景,人性是主导。另外,主人公──摩太脆弱,就因为怕失去良心,才不走仕途之路,这是文学中反复歌颂的事情。有种的就去走仕途路,而仍然保持良心!就象教授职称滥了,有人就不肯做教授了,这种态度不高明。
夏天:《如焉》写得很有激情,只是疏导得不是特别好。作者可能非常喜欢达摩这个人物,但我觉得最不成功的恰恰是这个人物。他太完美了,完全是个概念化的人物。他不走仕途不是怕失去良心,而是他太超凡脱俗了,别人还在努力考大学的时候,年纪轻轻的他就看开了,他根本不想上大学,因为在他看来思想比知识重要。可惜作者又没有在这方面很充分地展示达摩当时的内心世界,否则达摩这个人物可能会好些。尽管如此,《如焉》仍值得一读,何况那个叫如焉的中年女子很可爱:)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8 11:08
面对夏天的批判,本人喜笑颜开啊。提醒夏同志,要正确、准确地进行批判,你需要认真读完所有“追逐”半成品。:))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3-28 11:14
我对追逐的看法完全是来自你自己的看法(与小说本身无关),除非你对自己的看法有误:)
追逐半成品我只看过两章,所以不会说什么的:)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8 11:15
“对你《追逐》的一些拙见:
你曾经说过你的小说有“升华”,我问你为什么,你很自信地说你把贪官当成好人来写,他们的堕落是因为体制的问题。把贪官作为好人来写,有点矫枉过正了,他们无论如何也算不上好人,至多是普通人。把贪官不作为一个黑脸谱来写,这说明你摆脱了“高大泉”,很好;对体制的批判也很好,但离“精神升华”还是有距离的。”
误解本人,交流障碍。:))
我天大本事,他也不可能是好人!我只是想从他的角度,让我们每个人设身处地地从他的人性着想,理解、明白他。苦儿偷窃都上瘾。做官是人家送东西,不收要什么样的精神?
这个贪官是主动的人(从追女人上就能看出),聪明的(他总能想在别人前面)......他和顾磊是很好的互补,也曾经是最好的朋友。
但是,哈哈,你得往下看。不能只读出了名的人的小说。许多人出名后,就写不出好小说喽......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8 11:26
透露一下我的一个“升华”,嘿嘿。
得到不是升华,给予是升华。但人要做到这点,要走很长的路,一生一世都不够的。:))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3-28 11:39
夏天,我为了提高自己的语感,最近恶补,连痞子蔡、安妮宝贝的小说都看。我承认,当代文人的语言,的确比54刚开始白话文时,更值得我们海外写手借鉴,因为语言本身的确在更新发展。
但是,刚看安妮宝贝的“莲花”,我非常喜欢,尤其是她对西藏的描述等。 可是,再读她其他的作品,全是雷同,通篇的极度冷漠、超然自私......我不知道那些她的粉丝们,心里都是什么样的心境?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4-5 04:16
夏天:如果写严肃的东西,就一本正经地“严肃”,那多没劲啦。
土干:同意啊。没有玩笑,我活不了。愚人节,我告诉同志们我在哪哪演出(小品),同志们真来看演出了,从始至终,没我的身影。嘿,但同志们不后悔啊,台上的演员比我演得棒多了。
夏天:作者可能非常喜欢达摩这个人物,但我觉得最不成功的恰恰是这个人物。他太完美了,完全是个概念化的人物。他不走仕途不是怕失去良心,而是他太超凡脱俗了,别人还在努力考大学的时候,年纪轻轻的他就看开了,他根本不想上大学,因为在他看来思想比知识重要。可惜作者又没有在这方面很充分地展示达摩当时的内心世界,否则达摩这个人物可能会好些。
土干:问过一些女读者,喜欢达摩的人不多(即便他是真实的)。这可以看成一种社会现象,也可以看成一种代沟。
夏天:《如焉》仍值得一读。
土干:我喜欢看网上风云那些情节,似曾相识啊。
夏天:何况那个叫如焉的中年女子很可爱。
土干:如焉在日常生活中圆滑,但在恋爱时和网上,她的行为就不被我理解。我没有觉得她很可爱,可能是我生活工作的环境中,比她可爱可敬的女士多。举个例子:达摩几句话,如焉就仰慕了。其实,达摩的所有话还真没什么令我深思的。
王晓波逝世十周年,大家又谈他。我读书少,没看多少。总的来讲,不太喜欢他对女士的描写,不美。当然,女作家挖苦男士,我也不喜欢。好像在什么地方看过有人(名人啊)写过,中国男作家对女人的描写都不到位。嘿,也许我记忆有误。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4-5 09:15
土干和夏天的思维可以中和一下,也就是互补了。
主持介绍土干读《如焉》;土干介绍为力;为力介绍夏天......如此循环,这就是同志般的互动!
作者: weili 时间: 2007-4-5 09:22
如焉这个女性的描写,是因为作者赶上新时代了:只有40岁以上的女人,才能具有智慧、宽容、豁达、雍正等高贵品质。
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当今男人们,需要这些啊。:))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4-5 10:22
夏天:如果写严肃的东西,就一本正经地“严肃”,那多没劲啦。
土干:同意啊。没有玩笑,我活不了。愚人节,我告诉同志们我在哪哪演出(小品),同志们真来看演出了,从始至终,没我的身影。嘿,但同志们不后悔啊,台上的演员比我演得棒多了。
#我指的是王小波的写作风格,跟你说的什么愚人节游戏无关。
土干:如焉在日常生活中圆滑,但在恋爱时和网上,她的行为就不被我理解。我没有觉得她很可爱,可能是我生活工作的环境中,比她可爱可敬的女士多。举个例子:达摩几句话,如焉就仰慕了。其实,达摩的所有话还真没什么令我深思的。
#如焉在日常生活中圆滑?呵呵,再认真看一下吧。她恋爱时和网上的行为怎么啦?挺单纯、善良的呀。
土干:王晓波逝世十周年,大家又谈他。我读书少,没看多少。总的来讲,不太喜欢他对女士的描写,不美。当然,女作家挖苦男士,我也不喜欢。好像在什么地方看过有人(名人啊)写过,中国男作家对女人的描写都不到位。嘿,也许我记忆有误。
#王小波的不少小说我是在当年的《花城》和《小说界》上看的,那时他还健在呢。书读得少没关系,我也读得少,读过的就说说,没读过的就不说呗。
“中国男作家对女人的描写都不到位”,这种笼统的“名人看法”没劲,分析个案才有意思。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4-5 12:12
夏天:我指的是王小波的写作风格,跟你说的什么愚人节游戏无关。
土干:是啊,我跑题了。
夏天:如焉在日常生活中圆滑?呵呵,再认真看一下吧。她恋爱时和网上的行为怎么啦?挺单纯、善良的呀。
土干:这问题还真不好回答,让我想想,再回答你。
夏天:书读得少没关系,我也读得少,读过的就说说,没读过的就不说呗。
“中国男作家对女人的描写都不到位”,这种笼统的“名人看法”没劲,分析个案才有意思。
土干:那好,以后就分析个案。
作者: 夏天 时间: 2007-4-5 12:35
土干,你怎么会觉得如焉这个人物圆滑,实在很奇怪:)她的那个同事江晓力(江晓燕?)才圆滑和世故呢,这两个女人正好是两个极端,很醒目。
“中国男作家对女人的描写都不到位”这个看法纯粹就是一竿子打倒一船人,情绪大于理性。莫言笔下的女性形象有简单化倾向,不太讨喜(我在评论里大概提到过),但也有中国男作家写女人很到位的,一个是江南的苏童。他的《妇女生活》和《另一种妇女生活》对女性细致、生动的描写令人惊叹,连一些女作家都很服气呢:)还有一个是陕北的贾平凹,特别是《商州》系列和《浮躁》里的乡村女子,不包括《废都》。
作者: 三川 时间: 2007-4-8 10:01
夏天,
《如焉》象你所说的太直白了,所以,我不好评论它。就谈其中的个例。如焉这种女子,我用“圆滑”形容不妥,就用“让人喜爱”这个词汇吧。在工作中,她与同事对答如流,很机智,在同事领导面前,她都不是刺头。说实在,她中年丧偶,应该是令人同情的。可是生活中比她悲哀的女子何其多啊,她毕竟有二十年稳定的婚姻,虽然说不上甜蜜,是个很有安全感的婚姻。
读者对江晓力这个人物可能都会象你感觉的那样,她“世故”“圆滑”,但我却对她充满同情。她十几岁就暗恋市长了,直到她结婚。她婚姻绝对不幸福,要不她怎么会离婚?问题是她没有把她离婚的事告诉别人,说明她很痛苦,痛苦得不愿去提起,这种痛苦一定会让她更加暗恋市长。更苦的是,她经常能见到市长,因为是邻居,这就更痛苦了,忘不了,爱更浓。她该有多痛苦啊。
她以为她永远得不到市长,就为市长选了个对象,就是在单位很有人缘的如焉。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到了这种地步,自己得不到,就为他选另一个好人。这种爱伟大不?
如焉上网后,开始是写儿子,然后她写她周围的阴暗面,揭露社会弊端。如果她是天真的女子,这也无妨。在江晓力提醒她后,在网上暗箭射击她,并指出她与某某重要人物的关系后,她还是不停地写,她的文章被转到很多国内外网站,她就激动了,高兴了。这点说明什么呢?我就不多说了。
读者可能觉得走仕途之路,不揭露阴暗,不写同情弱者的文章,就是堕落。我不想涉及这些,题目太大。
我只讲男女之间的爱。爱对方的地位金钱名誉显然是世俗。但是爱是理解。如焉在与市长交往这么长时间,都没有看出他几乎被工作压得要辞职了,她还在网上写文章,那就是玩火了。市长的身份是上压下挤,还有同级拆台,如焉又在网上发文,这是后院起火,背后一刀。网上发消息,IT技术是能查对到非常窄小的地理位置的──国家、省市、区县、楼区。
相反,江晓力并没有与市长有太多接触,市长对她不感兴趣,不过是住在一个大院内,她可以看到市长出入他的家门,她也关心新闻,能猜到市长的苦楚,这算真爱吧?
这里我要谈《如焉》中唯一的一场性描写。市长抽空来看如焉,就想在窗外看她一眼就走。他刚从医院探病人回来,身上都是消毒水味道,如焉想他,穿着睡衣就跑下楼,把市长拉进她家做爱,衣服扔了一地。我不信啊!市长不包二奶,三年没过性生活,工作压力大,如焉又不是他妻子,在这种情况突然做爱,十有八九,他完不成任务。
很多人一定不同意我的观点。我感到吴发云对《如焉》中的所有人物,都是赋予同情的,包括江晓力。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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