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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篇小说连载]追逐 (17) [打印本页]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24 13:54     标题: [长篇小说连载]追逐 (17)

17

在这没完没了的盘山公路上,丽丽双手紧握着方向盘,转呀,绕啊,她感觉自己好象被埋在这重重山岭之间,越陷越深。

远处的所谓家园,根本不是她的,随着距离的不断接近,那地方对她越象监狱。

不甘心,她希望在车后镜中,继续看到平川,望见大海。她多么留恋在那平川和大海之间的纽约,她被迫离开的欲望之都。

“下一步,该如何对待姓李的呢?”丽丽皱着眉头(其实,她这眉头一路上就没有舒展过):“对,以后就这么叫他了。熊包蛋一个,敢改容改名但还是不敢改姓,本性难移嘛!”

连续开了两个小时的车,她此时是腰酸腿疼,多么想停下来,去趟厕所,伸展一下四肢。可她看到火红夕阳,正在匆忙地变色隐退,泰德的话语又回响在她的耳边,声色俱厉:“天黑前,你一定要赶回来,我可不想让你半路出事!”

平时,姓李的总是温文尔雅,轻易不发火。可他真被惹急了,他便会失控,做出凶狠毒辣的事情。丽丽想起来便毛骨悚然。她是不敢轻易做对不起他的事的,弄不好,挨他一个巴掌;弄坏了,她不敢往下想象……

亚当呢,他那只十指长长的白净手掌,会打女人吗?

丽丽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两个男人。他们的共同之处,是都想利用她。

而她呢?到底有多大的本事,能利用谁?他们中的一个,还是能同时对付两个?

凭直觉,她知道与泰德分道扬镳的机会已经来到。而在美国重新起步,能真正做到出人头地,这个时装摄影师亚当,是她目前最需要的人选。

事情应该就是这么简单。

但是,姓李的不会轻易放过她的;而亚当,要想真正获得这个纽约男人的宠幸,就是使出浑身的解数,丽丽还是怀疑自己。因为她明白,象她一样来到纽约,凭着自己的姿色,试图淘金的外国女人,实在是太多了。

绞尽脑汁,在这开车的一路上,丽丽已经把头发都想疼了。

还是琢磨不出上乘的良策。哎,听天由命吧!在她的过去,每当举棋难下的时候,丽丽的策略都是闭上眼睛往前冲。本来嘛,她就是个什么都没有的姑娘,能有今天,就是胆子比谁都大。凡好事撞上了就是大运,否则,遇到什么接受什么吧。

加快了奔驰车的速度,还好,泰德山庄就在眼前了。

不对呀?平时泰德低调,家里的灯光从来都是暗暗的,让丽丽感觉自己时刻在陪伴着一个地狱中的冥王。对了,就是这个原因,她绝对厌烦这种压抑暗淡的生活,不想一辈子沦为泰德隐居的俘虏。是的,她不想成为冥王的妻子,躲在见不得人的地下阴间。她不仅要一年四季领取风骚,还要象真正的女神一样,让世上众人昂首羡慕。

但是……这时她的嘴角,突然浮出了一丝如意的微笑。也许,三天不见,泰德真的是想念她了,用灯火辉煌的热情来欢迎她。或许,他还会象以前那样,为她做了一顿盛餐,再加美酒、蜡烛、鲜花,当然,还有他的怀抱,他应该很饥渴了,对吧?

兴高采烈地冲进客厅,丽丽惊呆了!

一位金发碧眼的漂亮女人,正在泰德的脸上,又吻又抓的。同时,这两个男女在又喊又叫!

镇静,冷静。丽丽停下脚步,开始看戏,她在大学的舞台上演过话剧,知道人生的舞台,更是变化多端。

渐渐地,她看出了名堂。泰德的头疼病犯了,而这个外国女人根本不懂得他,想帮忙却帮倒忙,她在折磨他呢!

早已料到泰德贼心不死,却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在美国勾搭上了新女人,而且果然是个洋妞。告诫自己不要起步凑过去,丽丽仔细观察着新对手:得,不是什么妓女和应召女郎,因为她的服饰虽然随便,可得体,一看就是高档面料;还有,由她的嘴中发出的、有着浓重英国口音的话语,都是对泰德的命令和教训。

泰德在大喊汉语!这引起了丽丽的狞笑和幸灾乐祸。且慢,他这时对一个外国人不讲英语,能证明他的头疼病不是装出来的吗?

亲眼见他第一次犯病时,丽丽永远记得一清二楚。是泰德的前妻周信漪离开中国去加拿大的当天。那天他是那么的烦躁不安、暴跳如雷,因为儿子李锐一定要去机场送妈妈,这个孩子犯了牛脾气,在家里天翻地覆、声嘶力竭地吵闹!而泰德就是不松口答应他。

于是,那十三岁的孩子愣从他的眼皮底下偷跑了。

泰德倒在沙发上,像孙悟空听了唐僧念的金箍咒一样,头疼得大喊大叫!他倒不是满地打滚,而是把自己的脑袋,紧紧地顶在沙发的一角,双手抱头,通身哆嗦和颤抖。

当时丽丽马上想起了掐人中这个人们常用的做法。可她那时刚认识姓李的,哪里敢在他的脸上下手?再说头疼不是昏迷,所以她怀疑自己是否应该行动。

就这么眼看着他,饱受折磨,被头疼折磨得要死,她急得团团乱转。最后,实在是忍受不了,她便什么也不管不顾了,用自己的大拇指,狠狠地按在他的鼻子和嘴巴之间,掐他的人中,直到掐出了鲜血。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望着自己的手指血淋淋的,她发现他终于可以说出话了:“我得吃药,你把药给我拿来!”

“什么药啊?”

“什么药都行!治头疼的,你这个笨蛋,不早点过来帮我。”

其实什么头疼药也不太管事。只有丽丽这个掐人中的方法才能稍稍解除他的痛苦。后来儿子李锐在机场错过了妈妈飞机的起飞,无奈何又一个小人儿叫出租回到了家里,这姓李的头疼才渐渐地减轻了。

现在,丽丽知道能帮助泰德的人,是她,而不是这个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臭女人。

攥着双拳,她知道自己有两种选择:一是过去先把泰德救过来,然后和他理论,让他把这个女人给赶走……

慢着,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丽丽想起了第二个可能:她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利用这个女人,让他们这对奸夫淫妇把她丽丽给赶走,赶回纽约。离开了泰德,摆脱了他的控制,她丽丽就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新女人,就可以在美国这个自由的国度,任意做她金袖长舞的事情。

丽丽一声响亮的咳嗽,把那个正在手忙脚乱的英国女人吓了一跳,她象小兔一样立刻回过头来,然后好象找到了救星,跑过来就拉丽丽的手。

“你就是丽丽吧?我是夏娃,咱俩认识一下。请你快点过来帮助泰德,不然,这个可怜人肯定会被疼死的!”

甩开了她的手,丽丽气不打一处来:“放开,别碰我!”

径直走到泰德身边,她开始讨价还价,虽然她压抑着自己,但她掩饰不了心中的愤怒:“你让我赶快回来,是急着要给我介绍你的新朋友吧?好哇,她够姿色,说得过去。我自认不如她新鲜,惭愧呀。现在当着你新贵人的面,我们能不能讲个条件?我把你给救过来,然后你放我回纽约。我让贤,把自己的好位置留给你的洋娃娃。怎么样,你称心如意不?”

只听泰德用很微弱的声音,从牙缝里回答她:“丽丽,你回来就太好了…….赶快来掐我的人中,我不会说这个英文字,一指这里,她就上来吻我,讨厌透了!……快来救我,丽丽,你才是我的好宝贝儿……”

咬紧牙关,丽丽强忍着冷笑:“我可以救你,但你一定要记住,这次是你先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背叛了我。你也不必向我狡辩,她知道我的名字,就可见你和她的关系非同小可。另外,我根本不想知道在这三天之中,你和她上了多少次床?现在我只要求一点,就是你给我完全的自由!你听着,从今以后,我们两个谁也不限制谁,在美国,各走各的阳关大道。”

“那不行……”泰德一边用手指徒劳地掐着自己的人中,虽然嗫嚅,但他在竭力:“你别敢动这个想法,你是我的人,早早晚晚都得在我的身边,我不许你轻举妄动。”

“我说姓李的,我张丽丽够对得起你了吧?想想看,没有我,你可能连美国也来不成?” 丽丽不想扯太多,她决定打蛇要七寸:“那你别怨我无情无义。我不管你了,我现在就走!你什么时候病好了,我们再谈条件。”

话没说完,她转身就撤。那夏娃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俩说她不懂的中文,聪明的她好象猜出了什么,马上拦住丽丽:“你可不能走啊。你不能太狠心了,要恨你恨我吧,都是我的错,是我先引诱了他,你要骂就骂我吧!”

撇了一眼缩在沙发上,抱着脑袋抖抖嗦嗦的泰德,丽丽生硬地指使着夏娃:“你跟我过来,我会把救他的方法告诉你。但是,条件是我要先走,你再行动,能答应我吗?”

拉着夏娃,打开了通往车库的门,丽丽边走边说:“告诉你,现在你来的正好,我早已对他不感兴趣了,把他让给你没问题。关键是他太贪婪,不舍得放我走,他是想同时占有我们两个,你懂吗?所以我现在需要你的理解和配合。”

打开了车门,她继续说:“那我现在就利用这个机会离家出走了,把他交给你,OK?你负责让他彻底放弃我。还有,希望你有这点本领,你有吧?能稳住他。他是个太有趣的男人,真的很好玩,你不会后悔的。”

夏娃用手挡着语无伦次的丽丽,急促低沉地对她说:“你不能这么就走。快先告诉我如何解救泰德?看他快死了,你自己逃走,做这种缺德事,难道你真的这么禽兽不如?”

“嘿嘿,你放心吧,他不会死,他的命比你和我的硬多了。请你现在快回去照看他吧,同时等着我的电话。只要我一开出庄园,就会马上打电话给你。”

望着夏娃的迷茫表情,这时丽丽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这个新情敌的绝色美丽。夏娃那双绿色的眼睛,不仅热泪盈眶,还交织着爱与恨的共存。丽丽知道自己与她不同,她没有夏娃的良心,因为她没有后路可走,目前必须要义无反顾。而且,丽丽现在的心里,最不在乎的就是爱情了。爱情是世上唯一瞎掰的东西,她小小年龄时早就看透了,难道现在还有翻案的可能?

为了达到她想要的目的,必须要不择手段。狠狠地关上车门,丽丽的车子,擦过了夏娃摇晃着的消瘦身影,轰叫着,后轮赶着前轮,从泰德山庄隆隆开出。

眼泪突然不争气地从丽丽的面颊上唰唰地流下。不过,她从不为别人哭泣,她是在怜惜自己。这三天里,发生了太多太重大的事情,她惊恐得不知等待她的,到底是幸运,还是绝对的危险?

山路崎岖,眼前的树木,在黑暗中婆娑摇曳,仿佛是鬼怪在群魔乱舞。丽丽不敢停下车子?可她没忘要打电话的责任。如果她不赶紧用行动来证明她的所谓努力,那么带给她的,将是泰德又一个斩草除根的计划。

而她,之所以没有先营救他再逃离,就是惧怕他缓过劲来,会失去控制立刻收拾了她。永远不是他的对手,她还是不够狠心,她没有胆量在他犯病时干掉他,她下不了这个手,她……

继续哭泣。因为无论如何,她总是低下的,受尽折磨的,不管她做了多少努力。悲哀啊,怎么抗争,她却总是沦落为最可怜孤独的人儿,只能在黑暗之中,独自抽泣。

终于看到了路旁的吊灯,丽丽停下车,颤微微地,从手袋中掏出了手机,她不得不点击着泰德山庄中,那个令她此时深恶痛绝的电话号码。

听到夏娃迅速的答话,丽丽耐着性子,一字一句地解释给她听。

然后她扔下手机,在月光之下,擦着自己脸上的泪水,张开嘴,她神经质地笑了。

作者: lantian     时间: 2006-10-24 20:53
声俱厉色:

声色俱厉

看了为力几篇小说,在为力的笔下,男人女人生生不息的故事,真切到人物脉络可见,光怪陆离的爱情,可谓千姿百态, 感觉有神秘的命运力量,作弄在情感之间。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24 22:15
谢谢lantian 。

我还以为这章要挨‘骂’呢。

这是个大角度,能这么写完,我自己都转了一圈。:))
作者: lantian     时间: 2006-10-24 22:41
加快了奔驰车的速度,还好,泰德山庄就在眼前了。

(眼前的泰德山庄是怎样的?应该有一段描写。看到灯火辉煌的描写,然后才感觉到
下面的“不对啊”)

不对呀?平时泰德低调,家里的灯光从来都是暗暗的,让丽丽感觉自己时刻在陪伴
著一个地狱中的冥王。对了,就是这个原因,她绝对厌烦这种压抑暗淡的生活,不
想一辈子被沦为泰德隐居的俘虏。是的,她不想成为冥王的妻子,躲在见不得人的
地下阴间。她不仅要一年四季领取风骚,还要象真正的女神一样,让世上众人□慕。


但是……这时她的嘴角,突然浮出了一丝如意的微笑:也许,三天不见,泰德真的
是想念她了,用灯火辉煌的温情来欢迎她。或许,他还会象以前那样,为她做了一
顿盛餐,再加美酒、□烛、鲜花,当然,还有他的怀抱,他应该很饥渴了,对吧?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24 22:54
我刚又顺了一遍词语。

lantian ,关于泰德山庄,我在前面的章节(3和5),全面介绍了啊。
作者: lantian     时间: 2006-10-24 23:1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6-10-25 03:54 AM:
我刚又顺了一遍词语。

lantian ,关于泰德山庄,我在前面的章节(3和5),全面介绍了啊。

介绍了还要在再强调当时看到的感觉,小说才会有气氛,上下文才能连接。这
时行文的需要。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6-10-25 01:02
为力,过细地看完你写的此章节,感觉你是一气呵成。因为这是初稿,不免总是会有了让读者挑出毛病的机会,这不,我给你挑了些毛病,如下:
还是琢磨不出上承的良策——上乘
还有,她是英国口音,都是对泰德的命令和教训。——还有,由她的嘴中发出的、有着浓重英国口音的话语,都是对……

象孙悟空听了金箍咒一样,——像孙悟空听了唐僧念的金箍咒一样
差点儿被头疼死,——被头疼折磨得要死?

一字一句地解释给她。——一字一句地解释给她听


仿佛是魔鬼在群妖乱舞,——仿佛是鬼怪在群魔乱舞
直到掐出了献血。——鲜血
狠狠地按在他的鼻子和嘴巴之间,掐他的人中,直到掐出了献血。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望着沙发上越来越多的血印子,他开始说出话了:“我得吃药,你把药给我拿来!”——这个地方的句子好像要重新组织一下?有点乱。
迳直走到泰德身边,——径直

注,这是我上午就写好的贴子,当我上传时,却断了线(这几天老是这样,每次上伊甸时很费劲),好在是我复制了一下,才没使我这一贴化为乌有.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6-10-25 07:48
故事情节编织得不错,虽然很戏剧化,但符合此类小说的需要。我也就无意吹毛求疵了。

文字上小问题很多,大家指出来了一些,我就不说了吧。还有几个自己造的怪词,作者
的老毛病。为力需要以写散文的态度写小说,感觉你的散文文字没有很大问题。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25 09:0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antian at 2006-10-25 12:11 AM:


介绍了还要在再强调当时看到的感觉,小说才会有气氛,上下文才能连接。这
时行文的需要。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听取你的坚持,我会加些渲染。谢谢!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25 09:0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06-10-25 02:02 AM:
为力,过细地看完你写的此章节,感觉你是一气呵成。因为这是初稿,不免总是会有了让读者挑出毛病的机会,这不,我给你挑了些毛病,如下:
还是琢磨不出上承的良策——上乘
还有,她是英国口音,都是对泰德的命令..

大谢雪儿!

我一般会构思好,写时,脑袋经常不听手指头,我就随着去了。

但我不细心、耐心......

知道这毛病,改也改不好。另外,中文底子是不扎实。

你容我继续努力。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25 09:0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6-10-25 08:48 AM:
故事情节编织得不错,虽然很戏剧化,但符合此类小说的需要。我也就无意吹毛求疵了。

文字上小问题很多,大家指出来了一些,我就不说了吧。还有几个自己造的怪词,作者
的老毛病。为力需要以写散文的态度写小说..

就是呀。卡壳的时候,也得使劲想。就写出来了。

谢谢通过。
作者: adam     时间: 2006-10-27 13:30
还行,就是惊险和刺激还不够,看的心理直发痒....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27 21:2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dam at 2006-10-27 02:30 PM:
还行,就是惊险和刺激还不够,看的心理直发痒....

亚当,你好!

谢谢阅读。

请你注意一下,你还是我这小说中一个男次角呢(见第9章)。

这17章,我试图写一个“二奶”的心理,不够丰满,也不想太丰满,篇幅不容许。

至于惊险和刺激,我要“尽力而为”地往下写。

能多提意见更好。
作者: tugan     时间: 2006-10-28 14:42
我对这集没什么意见,情节挺紧凑的。

甩开了她的手,丽丽气不打一处来:“请不要和我套近乎,快给我躲一边去”
土干评:丽丽对夏娃说话时,最好用英文语序,感觉她在说英语。“套近乎”是北
京话。比如:Keep away! Don't touch me! (走开,别碰我。)

悲哀啊,,怎么抗争,她却总是沦落为最可怜孤独的人儿,
悲哀啊,怎么抗争,她却总是沦落为最可怜孤独的人儿,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28 20:32
谢谢土干!

按你的改了。

我就是这么不耐心、不仔细的一个人。很想找奔放,凑一对查“语言”的,互相把关。

作者: youming     时间: 2006-10-28 20:52
平时,姓李的总是温文尔雅,可他发起火来,丽丽想起那不多的几次,立
刻浑身不由自主地发毛变冷,她是不敢轻易惹起争端的。弄不好,再挨他一个巴掌;
弄坏了,她不敢往下想象……

这一段顺一下:

平时,姓李的总是温文尔雅,轻易不发火,可他发起火来,脾气非常暴躁,丽丽想
起来便毛骨悚然。她是不敢轻易惹起争端的,弄不好,挨他一
个巴掌;弄坏了,她不敢往下想象……JGCK!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29 13:18
谢谢友明抓住含糊的地方。

我改成这样了,能通过吗?

“平时,姓李的总是温文尔雅,轻易不发火。可他真被惹急了,他便会失控,做出凶狠毒辣的事情。想起那不多的几次经历,丽丽毛骨悚然。她是不敢轻易做对不起他的事的,弄不好,挨他一个巴掌;弄坏了,她不敢往下想象……”

什么是JGCK呀?

作者: youming     时间: 2006-10-29 13:45
你含糊的地方可多呢,既然是“轻易不发火”,就是不多,就不要再来“那不多的几次经历”这“弄不好”“弄坏了”又有些含糊。

长篇以后要出版,一字一句都含糊不得!

我是鸡蛋挑骨头,认“针”,
JGCK就是仅供参考!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29 14:4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ouming at 2006-10-29 02:45 PM:
你含糊的地方可多呢,既然是“轻易不发火”,就是不多,就不要再来“那不多的几次经历”这“弄不好”“弄坏了”又有些含糊。

长篇以后要出版,一字一句都含糊不得!

我是鸡蛋挑骨头,认“针”,
J..

谢谢友明教诲,明白了。

也改正了。
作者: youming     时间: 2006-10-29 17:1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6-10-29 07:45 PM:


谢谢友明教诲,明白了。

也改正了。

谁敢给你“教诲”啊?你写长篇“天堂”的时候,我都还没有电脑呢?我写
作是三年前买电脑后才开始的,开始写纪实,现在学写小说,刚刚懂得什么叫小说,
还请各位多多指教!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6-10-29 18:54
我感觉友明的文字很干净。为力需要改进,消灭常常出现的小毛病。

我们都需要学习改进结构。
作者: tugan     时间: 2006-10-31 17:29
要是象友明这么严格,我以后也给为力提提句子问题。我看别人文章时,一般觉得句
子长,我以为那是风格呢,就没说什么。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0-31 22:33
“凭直觉,她知道与泰德分道扬镳的机会,已经来到。”

土干,你说这个句子,应该改成:

凭直觉,她知道与泰德分道扬镳的机会已经来到。

哪个更好?
作者: tugan     时间: 2006-11-1 12:28
凭直觉,她知道与泰的分道扬镳的机会已经来到。
比较好,“已经”前面好像不该有逗号。

不过,我会写成:直觉告诉她,该与泰德分道扬镳了。

你如果要强调“机会”或“时机”,还是你的句子精确。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1-1 12:31
谢谢土干。那就采用不断句的。

我和见光一样,喜欢断句,所以逗号会用多了。;)

冬雪儿的长句太多。

章凝臭美,认为他的句子是长短最合适的。

你的,不是断句,是真的短。
作者: lantian     时间: 2006-11-2 00:00
立刻浑身不由自主地发毛变冷,

我看这一句是病句-语病,不是模糊,考考大家,病在哪里?谁来解答?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6-11-2 14:56
要我写:“浑身立刻不由自主地打起了摆子。”
作者: lantian     时间: 2006-11-2 21:13
好吧!我来试试说我的意见:

立刻浑身不由自主地发毛变冷,

“不由自主”在这里是副词,修饰后面的动词,比如“不由自主发抖”,发抖是动
词。

但这句,“不由自主”后面的“毛发”是名词,所以说是病句。

有必要讨论一下语法,请大家指正!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1-2 22:08
发毛---动词

“毛发”-----名词

我写的是那个呀?  ;)
作者: lantian     时间: 2006-11-2 22:14
de
作者: lantian     时间: 2006-11-2 22:14
de
作者: lantian     时间: 2006-11-2 22:1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antian at 2006-11-3 03:14 AM:

你写发毛,是名词,也是动词,所以有争议!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11-2 22:22
好了,不争了。

拿来主义,用章凝的,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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