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而那也是孕育变化和可能性的年月。在教育领域里牛津终于改变政策开始为女毕业生补授学位,塞耶斯幸运地成为头一批拿到学士和硕士学位的女性之一。在文学领域,一方面布鲁斯伯里圈文人雅士十分活跃,一些后来闻名遐尔的现代派大作正在酝酿出炉;另一方面侦探小说风靡一时,不仅中下层市民趋之若鹜,在所谓知识界里也很得人心。柯南道尔重新搬回福尔摩斯让他继续破案;G. K. 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名气蒸蒸日上;《特伦特的最后一案》之类的故事则使读者和跃跃欲试的潜在写手看到了另类侦探和别样情节的迷人之处。
不过,彼得本来就是戏仿的滑稽浪漫“英雄”。绅士侦探是“黄金时代”经典的主流,福尔摩斯们个个都在其列。彼得只是随其流而扬其波,出身高贵得更夸张一点,钱多得更扎眼一些,自掏腰包乘飞机跑法国查个线索什么的不在话下。他饶舌多话,腔调酷似当红幽默作家P. G. 沃德豪斯笔下那位事事仰赖仆人的轻佻少爷伯蒂,或王尔德剧中耍嘴皮子解闷的上层青年。他宣称自己的嗜好是管“别人的闲事”,见到死人便雀跃地说:“啊,完美的尸体”,还常常在严肃谈话中插入一连串歌曲、俚语和韵文。他在《谁的尸体》第二章里喋喋不休,拿“body”一词(“尸体”只是其义项之一)信口开河,且说且吟,还故意用些耸人听闻的话来捉弄他的一本正经的警官朋友。彼得的这类嘴上花活儿几乎没法翻译。现行中译本(群众出版社,2006)把借自彭斯名诗《走过麦田来》的“Gin a body meet a body”译成“尸体遇到尸体”又未做任何注释,读来粗鲁无趣且古怪荒唐,真叫人替作者抱屈。类似的翻译困难恐怕也是塞耶斯在中国难以像克里斯蒂一样广泛流传的原因之一。
因此,与《丧钟》相似,《校庆》也把大量篇幅留给了对群体的描写。不同的是,这里出现的是由牛津第一代职业女学者构成的“女性社群”。尽管她们性格各异境界不一,尽管校园里的风波难免造成人人自危彼此生疑,这个团队仍然同心协力地维护了教学和研究的秩序。在她们中间甚至连婚姻都不完全是个人的事。女教员德·怀恩的分析和建议对维盈的决定起了重要作用。塞耶斯结合自己学生时代的经历,借维盈的眼光将牛津幻化成关注知识和信仰、靠群体生活支撑并能和都市生活唱对台戏的学术殿堂,还通过万嘻的自嘲表达了对“古老价值”的某种追怀和护守。她倚重传统的思想与T. S. 艾略特的保守姿态不无异曲同工之处,甚至和利维斯们对前工业文明有机社会的称道也相去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