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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篇小说] 《姐姐的丛林》 迪安 《收获》杂志原载 [打印本页]

作者: 萧雨生     时间: 2011-2-13 15:03     标题: [中篇小说] 《姐姐的丛林》 迪安 《收获》杂志原载

经人推荐,找来这个小说,先放在这里,也供大家方便阅读。



一 、绢姨

三年前的这个季节,姐姐离开了家。那是在秋天,我们从小长大的这条学院路落满了梧桐叶。绢姨抬起头,说:“今年的叶子落得真早。”十月的阳光铺满了绢姨的脸,她还是那么漂亮。姐姐像以前那样拥抱了我,姐姐说:“安琪,再见。”她露在藏蓝色毛衣领口的锁骨,硌了一下我的胸口。

那天晚上我一如既往地失眠。火车在我们这个城市的边缘寂静地呼啸着,比睡着的或睡不着的人们都更执着地潜入黑夜没有氧气、也没有方向的深处。我知道姐姐现在也没有睡着,她一定穿着那件藏蓝色的毛衣,半躺在列车的黑夜里。长发垂在她性感而苍白的锁骨,那是一个应该有故事发生的画面。如果交给绢姨来拍,她会把姐姐变成一个不知道渥基伦斯的安娜。注意角度就好,避开姐姐那张平淡,甚至有点难看的脸。

绢姨一直用她的职业习惯,裁剪着她的生活。那份她自己都没觉察到的冷酷隐藏在她美丽的眼睛里,我和姐姐不同,我有点怕她。所以我讨厌用她自己的方式讲故事,我不想给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找借口。

我的手机响了,是绢姨。对不起我忘了告诉你们,我叫林安琪,十九岁,在一个离家很遥远的城市读大学,艺术系,大二。绢姨前年春天去了巴黎,她梦想了很久的地方。“安琪,我们上个星期到布列塔尼去拍大海,太棒了。”“安琪,你的法语现在怎么样了?”“安琪,画画一定要到法国来…”每一次电话她都是这个程序: “我们”怎么样了,法国多么好,等等。这个“我们”,指的是一个叫雅克的法国舅舅,比她小十岁,她的助手—工作室里的,和床上的。她是一个阅尽风景的女人,像有些女人收集香水那样收集生活中的奇遇。一直如此。

十年前的某一天,妈妈把她从北京带回来。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和姐姐离家时一样大。她也是瘦的。和姐姐一样,领口露着苍白而性感的锁骨。可是姐姐的瘦是贫瘠,她的瘦是错落有致。冬天正午的阳光下,她明媚地对我们一笑,那种和我们生活无关的妩媚让九岁的我和十五岁的姐姐不知所措。妈妈安顿她睡下,然后像往常一样走进厨房。水龙头和油锅的声音一点没变,可是我知道从此有一样障碍横亘在我的生活中,尽管这障碍是一座千姿百态的园林。其实我对这个绢姨一无所知,只知道她是妈妈最小,也最疼爱的妹妹。姐姐却浑然不觉,她说:“天哪安琪,她像费雯丽。”...

那天晚上姐姐照了很久的镜子。然后轻轻叹了口气,拧亮台灯,摊开她厚厚的练习题。我蜷在棉被里,看着灯光映亮姐姐的侧影。长发垂在没有起伏的胸前,还有苍白的手背。姐姐很辛苦,她的灯每天都会亮到凌晨,但她永远只是第二名,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赢不了那个把大部分时间交给篮球的男孩。看着姐姐,我想起绢姨。绢姨是个大学生,在中国最棒的外语学院学法语,不过她因为自杀未遂让学校劝退—自杀的原因是那个不肯和自己的妻子离婚的老师。妈妈从不把我们当成小孩子,所以我知道了这个故事。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就可以活得这么奢侈,同时拥有让人目眩的美丽,一种那么好听的语言,过瘾的恋情凄凉的结局之后还有大把的青春。连痛苦都扎着蝴蝶结。太妙了。可是我的姐姐,那本《代数题解》已经被她啃了一个月,依然那么厚。

“安琪,你还没睡着?”姐姐回过头,冲着我笑了。灯光昏暗地映亮了她的一半脸,她的笑容因此奇怪而脆弱。那个时候的姐姐几乎是美丽的。可是除了我,没有谁见过她这种难见的温柔。她的脾气坏得吓人,我们倆这间小屋里的每样东西都曾因为她毫无道理的愤怒遭过殃。但是,往往是深夜,她会从台灯下抬起头,看看被子里的我,笑笑。要是那些在背后嘲笑她的男孩子们见过她此时的表情,说不定他们中的某一个会突然爱她。

姐姐迷恋绢姨。绢姨的美丽,绢姨温柔宁静的语调和有点放荡的大笑都让她惊讶和费解。她喜欢跟绢姨聊天,喜欢看绢姨在暗房冲照片—那个时候绢姨成了一家艺术杂志的摄影记者—喜欢听绢姨讲那些为了拍照而天南地北的游荡。绢姨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理想,在我们这个乏味的北方城市里绽放着,我也喜欢绢姨,很喜欢。只不过我讨厌她说:“安琪长大了一定是个漂亮姑娘。”因为她心里清楚我永远不可能像她一样漂亮。我们三个人成天缩在绢姨的小屋,那里有满墙的照片,和厚厚的摄影集,我一张张地抚摸那些铜版纸,还有纸上的风景,和凝固在墙上的人们的表情。绢姨打开一页,说:“这张照片叫《纽约》。我最喜欢这个克莱因的东西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种震撼,尽管我才九岁。那个叫克莱因的外国人,他把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拍成了一个寂静而辽阔的坟场。绢姨美丽地叹着气,“你们看,多么性感。”姐姐惶恐地抬起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绢姨的用词。这时候我们都听见厨房里妈妈的声音:“三个小朋友,吃饭了——”

那天晚上睡觉时,姐姐问:“安琪,你想变成绢姨那样的女人吗?”我不情愿意地点头。姐姐说:“我也想。”我不知道姐姐脸上算是什么表情。后来她就开始像做代数题一样认真地画画了——从三年前开始我们俩每周都去一个老师的画室里学画,这是爸爸的意思,但姐姐从来都没有这么投入过 ——那些石膏就像情人一样点亮了她的眼睛。她开始努力,就像她努力地要考第一名那样努力地变成绢姨那样的女人,姐姐从小就是一个相信“愚公移山”这类故事的孩子。当老师接过我们的作业时总会说:“安琪,你应该像北琪一样努力。”可是我看得出来,老师看姐姐的画时,是在看一张作业;看我的画时,眼睛会突然清澈一下。不过我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姐姐。妈妈告诉过我们人不可以欺骗人,但妈妈也说过有时候隐瞒,不算欺骗。

妈妈是个医生,也是个冰雪聪明的女人。虽然她永远也记不住黄瓜多少钱一斤,记不住我和姐姐的生日到底谁的是八月十号,谁的是十月八号;但她永远微笑着出现在全家人面前,用她看上去敏感而苍白的手指不动声色地抚摸着空气中的裂痕,说话的语气永远温柔安静,让人以为一切都理所当然。我相信能做妈妈的病人,也是种幸运。我常常在饭桌上看着妈妈和绢姨,觉得她俩很像,可是妈妈不像绢姨那样令人眩惑。

绢姨是妈妈的另一个孩子,背着沉重相机回家时连手也不洗耳恭听就贪婪地冲到妈妈正在摆事实的红红绿绿的餐桌旁。爸爸于是就笑,“你还不如安琪。”她也笑, “我累了嘛。都跑了一天了。”她头发散乱着,笑容好看得要命。她永远需要新奇的风景,也许这就是她的照片永远不能像那幅《纽约》一样打动人的原因。可她给人留下的那种“追寻”的印象,就像一群突然飞过蓝天的鸽子,生动而美好地撞击人的视觉。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她的大学老师才会像拥抱一个假期那样拥抱她吧,可惜那个男人并没有陶醉到忘乎所以,他还清楚“假期”在生活中应有的比例。

我似乎说过,绢姨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理想,在我们这个贫乏的北方城市绽放着。又一个冬天来临的时候绢姨的个人摄影展也要开幕了。在我们全家的记忆中,那种幸福的忙碌再也没重演过。全家人帮她选照片,给照片起名字,妈妈的同事甚至病人和爸爸带动的研究生也被发动了起来。最兴奋的人,当然是姐姐。深夜里我看着她在台灯下,常常对着绢姨的新作发呆。黑白的,彩色的,在午夜的灯光下凝固着。其实最动人的,不是它们,是十六岁的姐姐的眼睛。姐姐考上了一个最棒的高中,她依然辛苦地让台灯亮到午夜或者凌晨,可是这台灯证明的早已不再是当初为了拿到第一名而拼博的荣耀,姐姐已经变成一个为了勉强维持中等水平而努力的学生。他们说高中很难念,也许是的。经常是在凌晨两点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台灯依旧疲惫而衰老地支撑着这个小屋的夜晚,我几乎听得见台灯咳嗽的声音。姐姐瘦了。饭桌上更加沉默甚至僵硬,好多个夜晚会看见她咬着嘴唇把一张张试卷和教师不再给她高分的素描撕得粉碎,我害怕地缩在被子里,听着纸张碎裂的声音,下意识地分辨着姐姐正在撕的是试卷还是素描纸,还有姐姐也许夹杂着哽咽的喘息。那个时候我就想,要是有一个男孩来爱姐姐,她会不会好一些?

绢姨的摄影展代替了我假想中的男孩。除了我,没有谁见过姐姐不美丽的脸和凝视绢姨的照片的眼睛搭配起来是一个怎样的瞬间,还有周围艰难的灯光。那时候我真心实意地祈祷绢姨的影展能够成功,为了姐姐。

我做不到像姐姐一样,我无法百分之百地仰慕绢姨的作品。当我用十九岁的眼睛来打量它们时,看见了一个又是一个“优美的沧桑”,“精致的颓废”,“美好的悲哀”,“尊严的贫穷”——这类的偏正短语我相信还有很多——你说世界上没有尊严的贫穷?那你一定没去过西藏。要拍废墟时,绢姨的眼睛就会变成月光,看似温柔地笼罩其实远隔万里;要拍伤疤时,绢姨的眼睛就变成手术刀锋上的那一抹寒光,看似凌厉其实小心翼翼地切去一切不堪入目的部分。它们很美,我承认,可它们没有《纽约》里的那种勇气。但是十六岁的姐姐,她崇拜一切完美。

现在我回想起绢姨开影展的那年冬天,觉得自己的童年,就是在那个季节结束的。

傍晚,妈妈接我从学校回家的时候,我们发现家门居然开着,走进客厅,绢姨房间的门也半开着,从我站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墙上那幅《纽约》。还有爸爸和绢姨。绢姨的脸埋在爸爸的肩头,爸爸的胳膊紧得有些粗暴地扼着她的腰。妈妈从后面捂住我的嘴,她的手上还带着户外的寒气,妈妈在我的耳朵边说:“宝贝,爸爸和绢姨都是出过国的,这在西方只是一种礼节。”妈妈的声音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清澈。她已经很久没有叫过我宝贝了。

后来我常常想,还好那时候,姐姐还没有放学。我不知道后来发生过什么,只知道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生活不动声色地继续着,绢姨的影展意料之中地成功了。影展开幕的那一天我第一次看到绢姨浓妆的样子,展厅的灯光恰如其分地铺垫着她周围的阴影,我不知道是她还是她的照片征服了我们这个寒冷和荒凉的城市,她穿着深蓝色的唐装上衣裳和铁锈红的大裙子,她真的很美。我从来都不能否认这个。影展后不久的一天早上,绢姨在早餐桌上对我们说:“安琪,北琪,绢姨要搬出去了。”

“为什么?”姐姐重重地把碗砸在桌上,一声钝响。

“北琪,绢姨有工作。”妈妈把果酱放在桌上,安静地说。

“在家里就不能工作了吗?我不想让你走!”姐姐盯着绢姨,“安琪也不想让你走!对不对,安琪?”姐姐热切地转过了脸。

我低下头的一瞬间,知道妈妈看了我一眼。然后我抬起头,说:“可是绢姨一直都嫌咱们家离暗房太远了呀……”我笑着,如果妈妈没有看我那一眼,我也许不会在一秒钟之内想到这个绝妙的理由。

爸爸笑了,“北琪,你看,安琪比你小六岁呢。”

姐姐扔下筷子,拎起书包,委屈地冲了出去,重重的摔门声让我打了个冷战。妈妈笑笑,“别理她,吃饭。安琪,把牛奶喝完,不可以剩下。”

我喝着牛奶,努力地吞咽着。早上特有的那种像是兑过水的阳光映在玻璃杯的边缘,我听见爸爸喝粥的声音。一切如常,只有我,我成了妈妈的同谋。在一个飘满牛奶、果酱、煎蛋和稀粥香气的早上,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同谋——科学家管这叫做“纳什均衡”。只有姐姐,落入一个不动声色的圈套。她的委屈和愤怒都尴尬地赤裸着,就像一只不断撞击着下班窗的飞蛾,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飞不进去.姐姐是无辜的,只有姐姐一个人是无辜的.我不怪妈妈把我拉了进来,我知道她爱爸爸,她叠我们的衣服时永远不会像叠爸爸的衬衣一样认真.可是没有人能代替我忍受那种蜕变的滋味.

晚上姐姐哭了.她做作业的时候突然扔下了笔,然后我就听见她像是来自体内很深的地方的呜咽.我冲下床紧紧地抱住她的后背,她背上的两块骨头一下一下地刺痛着我.“姐姐.”我叫她。“安琪,为什么,为什么你不帮我把她留下?你讨厌她吗安琪?”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只好紧紧地抱她,紧得我自己都觉得累。姐姐的眼泪温润地打在我的手背上,我不怪妈妈,如果姐姐没有伸出指尖,轻轻把泪珠从我的手上抹掉。可是她这样做了,她的手指真凉。

绢姨搬走了。妈妈帮她料理一切可以想到的事情,好像她要走得很远,其实不过是几条街的距离。绢姨走的那天,我跑到她住过的小屋里,墙上还挂着几张照片,真好,《纽约》还在。原来我留恋那张《纽约》胜过留恋绢姨。我还是不怪妈妈,我想明白了,因为我也想让她走。
作者: 萧雨生     时间: 2011-2-13 15:04
二 谭斐

爸爸和绢姨的情节只是花边,我的故事里的爱情从这一节登场。

九月的星期天很暖和。我每周的这天都会带着一身的油彩味去上法语课。从画室出来的时候我会厌恶地闭一下眼睛,心里想的是:太阳真好。我的同学们有的在睡觉,有的去谈恋爱,用功的出去写生——但是比起写生,我更喜欢坐在空空的画室的地板上,翻阅一本又一本的画册。指尖和铜版纸接触时有一种华丽得近似于奢侈的触觉。我喜欢夏加尔,喜欢凡·高,喜欢德拉克洛瓦,喜欢拉图尔,不喜欢莫奈,不喜欢拉斐尔,讨厌毕加索,痛恨康定斯基。姐姐的电话有时会在这个时候打来,问我的画,我的法语,我的男朋友。我没有男朋友,在这个城市里我只有一个可以聊天的朋友。不是美术系里那些自以为自己是有权利用下半身说话的艺术家的男孩,是我法语班里的同学,他叫罗辛,喜欢说:“他妈的”,最大的梦想是当赛车手,然后有一天死在赛场上,把自己变成烧掉自己赛车的火焰的一部分。

“要是有一天我能去突尼斯开拉力赛,一定有成堆的美女追我,到时候我没工夫跟你聊天的话你也一定要理解。”这家伙最大的本事就是用庄重的表情把死人说活。

“要去突尼斯的话为什么学法语?”

“小姐,因为突尼斯是说法语的,谢谢。我听说过你们学画画的都是些文盲,百闻,”他停顿了一下,“果然不如一见。”

我在电话里给姐姐重复我们诸如此类的对话,姐姐总是笑到断气。姐姐说:你要是能喜欢上他就好了,他真可爱。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姐姐变了,以前姐姐喜欢完美的东西,现在二十五岁的她喜欢干净的。

所以,我决定不告诉姐姐,罗辛笑起来的时候有点像谭斐。

认识谭斐的那一年,我是十四岁,正是自以为什么都懂的时候。当然自以为懂得爱情——朱丽叶遭遇罗蜜欧的时候不也是十四岁吗?所以我总是在晚上悄悄拿出那些男孩子写给我的纸条,自豪地阅读,不经意间回头看看熟睡的姐姐。昏暗之中她依然瘦弱,睡觉时甚至养成了皱眉的习惯。我笑笑,叹口气,同情地想着她已经大二了却还没有人追。我忘了姐姐也曾经这样在灯下回过头来看我,却是一脸温柔,没有一点点居高临下。

二十岁的姐姐现在是爸爸的大学里英语系的学生,跟十六岁的时候相比,好象没有太多的变化,混杂在英语系那些鲜艳明亮声势夺人的女孩子里,我怀疑是否有男孩会看到她。偶尔我会幻想有一个特帅特温柔的男孩就是不喜欢众美女而来追善良的姐姐。事先声明我讨厌这样的故事,极其讨厌。只不过姐姐另当别论。可是奇迹意料之中地没有发生,姐姐不去约会,不买化妆品,不用为了如何拒绝自己不喜欢的男孩而伤脑筋,唯一的乐趣就是绢姨的暗房。虽然绢姨已经搬走了很久,我们还是常常去她那里玩。看她新拍的照片,听她讲旅途中或离奇或缱绻的艳遇。二十七岁的绢姨似乎更加美丽,迷恋她的男人从十六岁到六十岁不等,她很开心,很忙,周末回我们家的时候还是记不得帮妈妈洗碗。

谭斐是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跟爸爸一起从学校来到家的。爸爸其实早就告诉我们星期六晚上会有客人来——是爸爸在中文系发现的最有前途的学生。我的老爸热衷这套旧式文人的把戏。只是这一次有一点意外,我没有想到这个“最有前途的学生”居然这么英俊。他站在几年前绢姨站过的位置,在相同的灯光下明亮地微笑,没有系格子衬衣领口的扣子。那一瞬间我听见空气里回荡着一种倒带般“沙沙”的声音,我想那就是历史重演的声音吧。又是一个站在客厅里对我微笑的人。

饭桌上我出奇的乖。倾听着他们的对话,捕捉着这个客人的声音。偶尔借着夹菜的机会抬一下头,正好撞得到他漆黑而烫人的眼睛。于是我开始频频去夹那盘离我最远的菜,这样我的头可以名正言顺地抬得久一点。他突然微笑了,他的眼睛就像是很深很深的湖,而那个微笑就是丢进湖里的石块,荡起揉着灯光的斑驳,我几乎听得见水花油起来。他把那盘离我最远的菜放到我的面前,“你很喜欢吃这个,对不对?”那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妈妈说:“安琪,你不谢谢哥哥?”然后他说,“谭斐你知道,我这道菜是看着张爱玲的小说学做的。”爸爸笑道:“她喜欢在家里折腾这些东西。”谭斐说:“林教授说,师母还喜欢写小说。”妈妈笑了,“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倒是还成天想着当作家,现在,老了。”妈妈叹口气,她有本事在跟人聊天的时候把一口气叹得又自然又舒服。

我忘了说一件事,自从绢姨搬走之后,妈妈业余的时间开始试着写小说,爸爸很高兴地对我们说那是妈妈年轻时候的梦想。我想是绢姨的事情让妈妈发现爸爸偶尔也需要一个奔跑中的女人吧。于是妈妈就以自己的方式开始奔跑,速度掌握得恰到好处。

“我吃饱了。”然后有点匆忙地站起来,还碰掉了一双筷子。“鱼还没上来呢。”爸爸说。“我饱了。”姐姐脸一红。妈妈笑,“我们家北琪还跟小时候一样,认生。谭斐你一定要尝一尝我的糖醋鱼。你是南方人对吧?”“对,”他点头,“湖南,凤凰城。谭斐是沈从文先生的老乡。”爸爸端起杯子。“那好,”妈妈又笑, “人杰地灵哦。”

湖南,凤凰城。我在心里重复着,多美的名字。

门铃就在这时候叮咚一响,门开了,绢姨就在这样一个突兀而又常常是女主角登场的时刻出现在我们面前。“有客人呀?”绢姨有一点惊讶。谭斐站起来,他说: “你好。”绢姨笑了,“你是姐夫的学生吧。”他点头,他说:“对,你好。”他说了两次你好,这并不奇怪,百分之九十的男人第一次见到她都会有一点不知所措。可我还是紧紧地咬住了筷子头。妈妈端着糖醋鱼走了进来,她特意用了一个淡绿色的美丽的盘子。“绢,别站着,过来吃饭。”妈妈看着谭斐,“她很会挑时候,每次我做鱼她就会回来。”绢姨拨一下耳朵边一绺鬈发,瞟了一眼谭斐,微笑,“第六感。”他没有回答,我想他在注视绢姨修长而精致的手指。

绢姨深呼吸,很投入地说:“好香呀。”然后她抬起头,看着爸爸妈妈认真地说:“姐,姐夫,其实我今天回来是想跟你们说,我可能,当然只是可能,要结婚。”

我像每个人那样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仰着脸,谭斐棱角分明的面孔此时毫无阻碍地闯进了我的视线,但是他并没有看我,他望着这个脸色平淡道出一个大新闻的美丽女人。我闻到了一种不安的气味,一种即将发生什么的感觉笼罩了我。就在它越来越浓烈的时候,却意外地听到了里面的门响。“绢姨,你要结婚?”姐姐站在卧室的门口,正好是灯光的阴影中。“奇怪吗?”绢姨妩媚地转过头。“那……和谁?”这个很白痴的问题是我问的。妈妈笑了,“安琪问得没错,和谁,这才是最重要的。”“当然是和我的男朋友了。”绢姨大笑,和以前一样,很脆,有点放荡,“好了,你们不用这么紧张,其实我也并没有决定好。详细的我们以后再说,今天有客人呢。”她转过了脸,“你不介意的吧,客人?我这个人就是这副德性,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他当然不会介意,她当然也知道他不会介意,所以她才这么问的。一个男人怎么会介意一个美丽女人的大胆的疏忽呢?果然,他说:“我叫谭斐。”“挺漂亮的名字呢,客人。不,谭斐!”她笑了。

坐在她的对面,我看着绢姨笑着的侧脸。我知道她又赢了,现在谭斐的大脑里除了我的绢姨,不会再有别的,更别提一个只知道伸长了胳膊夹菜的傻孩子。绢姨要结婚。没错,不过那又怎样呢?我嚼着妈妈一级棒的糖醋鱼,嚼啐了每一根鱼刺,嚼到糖醋鱼的酸味和甜味全都不再存在,使劲地吞咽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它们从我的咽喉艰难地坠落,我对自己说:我喜欢上谭斐了。

那个时候我不懂得,其实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真的不懂爱情,懂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

我真高兴谭斐现在成了我们家的常客,我也真高兴我现在可以和谭斐自然地聊天,不会再脸红,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语无伦次,他是个很会聊天的人,常常用他智慧的幽默逗得我很疯很疯的大笑。我盼望着周末的到来,在星期五一放学就急匆匆地赶回家换衣服,星期五是我和姐姐那个小小的衣柜的受难日。所有的狼籍都会在七点钟门铃“叮咚”的一声响里被掩盖,我很从容地去开门,除了衣柜,没人知道我的慌乱,尤其是谭斐。绢姨现在周末回家的次数明显多了,不过她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她的婚礼在三个月之后举行。她有时连饭也不吃就跟大家再见——那个男人在楼下的那辆“奔驰”里等着。我们谁都没见过他,所以我们戏称他“奔驰”,绢姨总是说:“下星期,下星期就带他回家。”但是这个“下星期”来得还真是漫长,漫长到在我的印象中,“奔驰”已经变成了一样道具,给这个故事添加一个诡秘的省略号。虽然有的时候顾不上吃饭,但跟谭斐妩媚地聊上几句还是来得及。她的耳环随着说话的节奏摇晃着,眼睛总专注地盯着谭斐的脸,偶尔目光会移开一个蜻蜓点水地掠过别的什么地方。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古人用“风情万种”这个词形容这样的女人,因为她们不是一种静止,她们在流动,永远是一个过程。

越来越有意思了。我对自己说。绢姨和谭斐——德瑞那夫人和于连?这个比喻似乎不太经得起推敲,但是很合衬。我知道我赢不了绢姨,确切地说,我不具备跟绢姨竞争的资格。我知道自己是谁。可我毕竟才十四岁,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认认真真地喜欢谭斐十年或者更久,十年以后我二十四岁,依然拥有青春,我闭上眼睛都猜得到当谭斐面对二十四岁的我,恍然大悟是这个不知何时已如此美丽的女孩爱了他十年——想起来都会心跳的浪漫。但绢姨你呢?但愿你十年之后依然风韵犹存,如果你从现在开始戒烟,戒酒,戒情人,那时候的你应该看上去不太憔悴。也但愿你的“奔驰”还能一如现在般忠诚。你们大人还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仔细想想也许每个女孩都经历过一个只有当初的自己才认为“可歌可泣”的年代。乳房猝不及防的刺痛,刚开始不久的每个月小腹的酸痛,还有心里想起某个人时暖暖的钝痛。碰巧这三种痛同时发生,便以为自己成了世界头号伤心人。有点决绝,有点勇敢地准备好了在爱情这个战场捐躯——以纯洁、纯情和纯真的名义。殊不知所谓“纯洁”是一样很可疑的东西,要么很廉价,要么很容易因为无人问津变得廉价。可我义无反顾地掉进去了。世界运转如常,没有什么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的恋情而改变。除了她自己。她开始莫名其妙地担心自己的头发是不是被刚才那阵风吹乱了。万一吹乱了,而她在这个时候突然在街上撞见谭斐怎么办?尽管她自己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可是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件概率在千分之一以内的事情,所以恋爱中的人都莫名其妙地相信“偶然”。我不知道照这样推理下去,是不是可以得出恋爱中的人都有变成“守株待兔”里的主人公的结论。

可是我还是不敢嘲笑爱情。因为种种症状都淡忘了之后,我画的画却依然留着。那个时候我和姐姐的房间分开了,我自己有了一间大约十平方米左右的小屋。我开始失眠,在凌晨两点钟的黑夜的水底静静地呼吸,闭上眼睛,就看见微笑着的谭斐,或者不笑的。身体在每一寸新鲜的想念中渐渐往下沉,沉成了黑夜这条温暖的母亲河底的松散而干净的沙,散乱在枕上的头发成了没有声音、却有生命的水草。突然间我坐起来,打开了灯。我开始画画。不画那些让人发疯的石膏像,我画我的爱情。当我想起星期五就要到了,谭斐就要来了的时候,我就大块地涂抹绿色,比柳树的绿深一点,但又比湖泊的绿浅一点,那是我精心调出来的最爱的绿色;当我想起绢姨望着谭斐微笑的眼睛,我就往画布上摔打比可口可乐易拉罐暗一点,但又比流出来的血亮一点的红。我画我做过的梦,也画别人给我讲过的梦;我画我想象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开满鲜花的阳台,月光流畅得像被下弦月这只刀片挑开的动脉里流出的血;我也画我自己的身体,赤裸着游泳的自己,游泳池蓝得让人伤心,像一池子的化学试验室里的硫酸铜,也像一只受伤的鸟清澈而无辜的眼神。清晨的时候我困倦地清洗着花花绿绿的胳膊,心里有一种刚刚玩完“激流勇进”或者“过山车”的快乐。

后来有一天,老师看过了我的画之后,抬起头来看着我。

“全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我点头。

他笑了,他说:“有一张真像契里科。”

我问:“老师,契里科是谁?”

他又笑了,对我说:“安琪,请你爸爸或者妈妈方便的时候来一趟,记住了。”

我想我是在喜欢上谭斐之后才知道自己原来是这么地爱着画画。就在那些失眠的深夜里,一开始是为了抗拒以我十四岁的生命承担起来太重了的想念,到后来不是了,我的灵魂好像找到了一个喷涌的出口,以及理由。我一直都不太爱说话,氢弹我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想要倾诉,我在调色板面前甚至变得絮絮叨叨,急切地想要抓住每一分哪怕是转瞬即逝的颤抖。我变得任性,变得固执,也变得快乐,我心甘情愿地趴在课桌上酣睡,我高兴地从几何老师手里接过打满红叉的试卷。谁也休想阻止我在黑夜里飞翔,更何况是这落满灰尘的生活,休想。

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就是我的同桌——刘宇翔。他望着政治课上伏在桌上半睡半醒的我,作痛惜状地摇头,“唉,恋爱中的女人哪——疯了。”那个时候刘宇翔成了我的画的第一读者。我想那是因为我还是需要倾诉的,他正好又离我最近。他总是夸张地问我:“你白痴吧你,你不知道什么叫红配绿,是狗屁?你大小姐还他妈专门弄出来一天的红再加一地的绿。不过,”他正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这么一画,操,还真是蛮好看的。”其实他是一个跟别人有点不一样的人,因为他总是说我的画“蛮好看的”,不像我的那些一起学画的同学,他们总是有点惊讶地说:“林安琪你真酷。”虽然刘宇翔说话满口的脏字,虽然他是个今年已经十七岁的“万年留级生”,可我还是愿意把他当成一个可以讲些秘密的朋友。那个年龄的女孩子是最需要朋友的,但是没有多少女孩子愿意理睬我。当然我也懒得理她们,刘宇翔最好,他愿意听我讲谭斐,听我讲那些谭斐和绢姨之间似有若无的微妙,然后评论一句:“操!”

其实直到今天,我也依然无法忘记那些日子里干净而激烈的颜色。生活中的我和一种名叫“堕落”的东西巧妙地打着擦边球,我偶尔逃课跟刘宇翔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出去玩,偶尔考不及格——可是我总是无法对那种不良少年的生活着迷,因为我只为我的画陶醉——在深夜一个人的漫游中,我把跟刘宇翔他们在一起时的那种气息用颜色表达出来。那是一种海港般的气息,连堕落都是生机勃勃的。然后我有点惶恐地问自己:难道我,经历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画画吗?那么“生活”这样东西,对于我,到底有几分真实?但我不会让这个棘手的问题纠缠太久,因为我闭上眼睛都看得到老师惊喜的眼神。老师的那种眼光我已经看到过很多次了,不过我永远不会对那种目光“司空见惯”。

昨天我梦见了我的中学教学楼里长长的走廊——就是曾经放学后只剩下我和刘宇翔的空空的走廊,夕阳就这样无遮无拦地洒了进来。刘宇翔靠在栏杆上,歪着头,像周润发那样点烟。他说为了这个正点的姿势他足足苦练了三个星期。烟雾弥漫在因为寂静所以有些伤怀的走道里,刘宇翔说:“丫头,还不回家?今天可是周末。” 我懒洋洋地回答:“老爸今天中午说了,下午学校开研讨会,谭斐也参加,晚上都不会回来,我那么急着回去干吗?”

“操。”刘宇翔对着我喷出一口烟,“女大不中留。”

“去死。”我说。

“我真想揍那个他妈的谭斐,长得帅一点就他妈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闭嘴!”我打断他,“你说话带一百个脏字都无所谓,可是你叫谭斐的名字的时候一个脏字都不许带,否则我跟你绝交。”

“绝交?”他坏笑,“绝什么交?”

“你不想活了!”我瞪大眼睛。夕阳就像一种液体一样浸泡着我们,坐在地板上的我,还有抽烟的刘宇翔——仔细看看这家伙长得挺帅。我们在那种无孔不入的橙色中就像两株年轻的标本。对呀,夕阳浸泡着的人就像标本,我要把它画下来,用淡一点的水彩,今天晚上就画。

“安琪——”我突然听见姐姐的声音,被走廊拉长了。

她的影子投在我和刘宇翔之间,也许是我多心了:姐姐今天看上去有一点阴郁。

“姐?”我有点惊讶。

“妈妈让我来叫你回去吃饭。”姐姐说。

“哦。”我拉住姐姐的手,“刘宇翔,这是我姐;姐姐,这是我同桌,刘宇翔。”

“你好。”姐姐淡淡地笑了。夕阳把她的笑容笼上了一层倦意,她苍白的锁骨变成了温暖的金红色。

刘宇翔有点做秀地把烟扔在地上,歪了一下头,笑笑,“你好。”

然后我就跟姐姐走了出去,踩着刘宇翔长长的影子。走下楼梯的时候正好遇到刘宇翔的那群死党从对面那道楼梯喧嚣地跑上来,他们对我喊:“林安琪你要回家?你不去啦?”我也对着他们轻松地喊:“不去啦,我姐来叫我回家了!”

他们乱哄哄地嚷着:

——是你姐呀!我还以为是高二的那个王什么婷。

——SB!没看见戴着S大的校徽呢。

——我KAO!老子就是没看清楚又怎样?

——姐,你好!

——林安琪再见!还有姐,再见……

好像他们不喊着叫着就不会说话一样,可是被他们席卷过的楼梯突然安静下来,还真有点让人不习惯。姐姐突然说:“安琪,告诉你件事,你不可以对任何人说。”

“你有男朋友啦?”我惊讶地笑着。

她不理我,自顾自地说:“绢姨怀孕了。”

我一时有点懵,“那,那,也无所谓吧。反正她马上就要结婚了。”

“这个孩子不是奔驰的。”

我不记得自己当时在想什么,确切地说,我的思维在一片空白的停顿中不停地问自己:我该想什么,该想什么。

姐姐还是不看我,还在说:“我今天到绢姨那儿去了,门没锁,可她不在家,我看见了化验单,就在桌子上,——前天,前天她才跟我说,她和奔驰从来没有,从来没有,做过。”

“做过”,这对我来说,是个有点突兀的词,尽管我知道这代表什么,我是说,我认为我知道。我们俩都没有说话,一直到家门口,我突然问姐姐:“妈知道吗?”

“安琪,”姐姐有些愤怒地凝视着我:“你敢告诉妈!”

“为什么不呢?”我抬高了嗓音,“妈什么都能解决,不管多大的事,交给妈妈都可以摆平不是吗?”激动中我用了刘宇翔的常用词。

“安琪,”姐姐突然软了,看着我,她说:“你答应我了,不跟任何人说,对不对?”

……

“我知道,我没想说,我不会告诉妈,你放心,”我看着姐姐惶恐的眼神,笑了,“没有问题的,绢姨也是个大人了,对吧。她会安排好。”我的口气好像变成了姐姐的姐姐。

我深呼吸一下,按响了门铃。

餐桌上只有我们四个人:妈妈,绢姨,姐姐和我。四个人里有三个人各怀鬼胎——绢姨怀的是人胎。妈妈端上她的看家节目:糖醋鱼。她扬着声音说:“难得的,今天家里只有女人。”“我不是女人。”姐姐硬硬地说。“这么说你是男人?”绢姨戏谑地笑着。

“我是女孩。”姐姐直视着她的眼睛。

“对,我也是女孩,我是小女孩。”我笑着说。这个时候我必须笑。

“好,”妈妈也笑,“难得今天家里只有女人和女孩,可以了吗?”

“大家听我宣布一件事。”妈妈的心情似乎很好,“今天我到安琪的美术老师那儿去过了。安琪,”妈妈微笑地看着我,“老师说他打算给你加课,因为他说明年你可以去考中央美院附中,他说,你是他二十年来教过的最有天分的孩子。”

“天哪——”绢姨清脆地欢呼,“我们今天是不是该喝一杯,为了咱们家的小天才!”然后她就真的取来了红葡萄酒,对妈妈说:“姐,今天无论如何你要让安琪也喝一点。”

妈妈点头,“好,只是今天。还有安琪,今天你们班主任给家里打电话了,他说你最近总和一个叫刘什么的孩子在一起,反正是个不良少年。妈妈不是干涉你交朋友,不过跟这些人来来往,会影响你的气质。”

绢姨突然大笑了起来。

“你吃你的。”妈妈皱了皱眉。

“姐,你还记不记得,我上中学的时候你跟我说过一样的话。一个字都不差!”

“你,”妈妈也笑,“十四岁就成天地招蜂引蝶,那个时候爸就跟我说,巴不得你马上嫁出去。”

“你还说!”绢姨开心地嚷,“爸最偏心的就是你,从小就是……”

对我而言,所有的声音都渐渐远了,我的身体里荡漾着一种海浪的声音,遥远而庄严地喧闹着,“中央美院附中”,我没有听错,我不惊讶,这一天早就应该来临,可是我准备好了吗?我准备好一辈子一画画了吗?一辈子把我的生活变成油彩,再让油彩的气息深深地沉在我的血液中,一辈子,不离不弃?天哪我就像一个面对着神甫的新娘——“新娘”,我想我脸红了。

“嘿——小天才!”我听到那个似乎危机重重的“准新娘”愉快的声音,“是不是已经高兴得头都晕了?绢姨星期一要出去拍照,大概两个星期才会回来,最近我突然想到郊外去逛逛,所以决定用这个周末的时间,带上你和北琪,把谭斐也叫来,明天我们四个一起去玩,怎么样?”

“叫他干吗?”姐姐皱了皱眉。

“你说呢——”绢姨有点诡异地笑着,眨了眨眼睛。

“你们说,”妈妈突然开口了,“谭斐跟我们北琪,合不合适?”

“妈!”姐姐有点惊讶,有点生气地叫着。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吗?”妈妈笑了,“你以为我跟你爸为什么每个礼拜都叫他来?要是你和谭斐——那是多好的一件事情。有你爸爸在,谭斐一定会留在这所大学里,你们当然可以一起住在家。把你交给谭斐,爸爸妈妈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你——”

姐姐重重地放了下碗,她盯着妈妈的脸,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们是什么意思?你们知道我配不上谭斐!”

“胡说些什么!”妈妈瞪大了眼睛。

“什么叫胡说?”姐姐打断了她,“你看得见,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见,要不是因为讨好爸,他谭斐凭什么成天往咱们家钻?我就算是再没人要,也不稀罕这种像狗一样只会摇尾巴的男人!”

“闭嘴!”妈妈苍白着一张脸,真的生气了。

“北琪。”绢姨息事宁人地叫她。

“你们胡说。”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声音吓了一大跳,刚才的那场大人们的争吵中,她们都忘记了我。“安琪这跟你没关系。”绢姨有点急地冲我眨了一下眼睛。

“你们胡说。”我有点恶狠狠地重复着。我绝对,绝对不能允许她们这样侮辱谭斐,没有人有资格这样做。我感觉到了太阳穴在一下一下地敲打着我的神经,我的声音有一点发抖。

“谭斐才不是你们说的那样,谭斐才不是那种人,你们这样在背后说,你们太卑鄙了。”我勇敢地用了“卑鄙”这个词。

“你懂什么?”妈妈转过了脸。有点惊讶地望着我的眼睛,我没有退缩,跟她对视着,尽管我知道,也许妈妈会看出来我的秘密,可我还是要竭尽全力,保护我的谭斐。我在保护他的什么呢?我不知道。眼泪突然间开始在身体里回响,就要蔓延的时候我们都听到了电话铃的声音,感谢电话铃,我有了跑出去了理由。

听见妈妈在身后跟绢姨叹气,“她们的爸爸把她们宠坏了——”

我拿起电话,居然是刘宇翔。

“林安琪,”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奇怪的沙哑,“你姐姐叫什么名字?”

“你问这个干什么……”

“麻烦你告诉你姐姐,我要追她。”说完这句话他就挂了,酷得一塌糊涂。
作者: 萧雨生     时间: 2011-2-13 15:05
三 、刘宇翔

就这样,又一个角色在姐姐的舞台上登场,以一个有点荒唐的方式。

我没有追问刘宇翔为什么喜欢上了姐姐,姐姐也该有个人来追了,虽然这个人有点离谱,也是好的。我没有了关心其他人的心情。原来我搞错了真正的情敌,原来这不关绢姨什么事,他们想把姐姐塞给谭斐。好吧,这下我更不会输了。等一下,如果不是为了绢姨,谭斐为什么总是来我们家?他知道爸爸妈妈心里想的吗?也许。谭斐难道真的是为了姐姐?不可能的。难道说——我的心就在此时狂跳了——不对,林安琪,我对自己说,人家谭斐是大人,你还是个小孩子呢。可是那又怎样呢?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天哪,我长长地叹着气:让我快一点长大吧,我就快要长大了不是吗?

我依然在午夜和凌晨的时分画着。大块的颜色在画纸上喧嚣地倾泻,带着灵魂深处颤抖的絮语,我震荡着它们,也被它们震荡着,我听得见身体里血液的声音,就像坐在黑暗里的沙滩上听海潮的声音一样,自己的身体跟这个世界之外某种玄妙而魅惑的力量融为一体。我想如果是绢姨的话,她会用三个字来概括这种感觉:“真性感。”性感,是这样的意思呀。

绢姨出去拍照的这一个礼拜中,姐姐天天晚上都会到我的小屋来聊天,带着那种我从没见过的红晕。我们天南地北地聊,姐姐总是几乎一字不落地“背诵”她和刘宇翔今天电话的内容。刘宇翔采用的是他惯用的方式,“初级阶段”用比较绅士的“电话攻势”,尤其是对比较羞涩的女孩子,刘宇翔告诉过我:“对那些好学生,乖乖女,欲速,则不达也。”

“他问我周末什么时候可以出来,”姐姐扬着脸,对着窗外的夜空,抑制不住地微笑,“我说我下星期要考试了,很忙,你猜他怎么回答我?”姐姐转过脸,眼睛是被那个微笑点亮的,“他说,对不起请你听清楚,我是问你什么时候有时间,不是问你有没有时间。”姐姐笑了,“他还挺霸道。”

鬼知道那个家伙用上了哪部片子的台词。“姐,”我有点不安地问她,“你不是就只见过他一次吗?”“对呀,是只有一次,但是我记得他很帅的对吧?”“他比你小三岁。”“那又怎样?”姐姐问。“而且他是个万年留级生,就知道抽烟泡迪厅打群架。爸爸妈妈准会气疯。”“有什么关系吗?”姐姐几乎是嘲讽地笑了。“我没有问题了。”我像个律师那样沮丧地宣布着,有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笑得几乎是妩媚的姐姐。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记得姐姐夜空下泛红的、可以入绢姨镜头的笑脸。我进了大学,看够了那些才十八岁却拥有三十八岁女人的精明的女孩,看够了她们用自己的头脑玩弄别人的青春,于是我才知道,那一年,我二十岁的姐姐,为一个十七岁的小混混在夜空下闪亮着眼睛微笑的姐姐,原来这么可爱。

周末姐姐自然答应了刘宇翔的约会,那天早上我们家的信箱里居然有一枝带着露珠的红色玫瑰,姐姐把它凑到鼻子边上,小心地闻着,抬起头笑了,“安琪,我还是更喜欢水仙花的香味。”她的声音微微发着颤,脸红了。“拜托,”我说,“哪有这种季节送水仙花的?”“也对。”她迟疑了一秒钟,然后拿起了电话,第一次拨出那个其实早已经烂熟于心的号码。“喂,刘……宇翔吗?是我。我今天有空。”

星期六的下午我一个人坐在小屋里画画,听见姐姐哼着歌出门,“喜欢看你紧紧皱眉,叫我胆小鬼,我的感觉就像和情人在斗嘴——”姐姐的声音里有种很脆弱的甜蜜。我知道姐姐没看见过刘宇翔紧紧皱眉的样子,只不过在她的想象中,刘宇翔已经成了她的情人。爱情,到底是因为一个人的出现才绽放;还是早就已经在那里寂寞而无主地绽放着,只等着一个人的出现呢?想象姐姐和刘宇翔约会的场景,我都替姐姐捏一把汗。她连平时的小考试都会紧张得要死,真不知道她有没有办法来应付刘宇翔那个有的是花招的家伙——比如,他们会接吻吗?我问自己,如果刘宇翔坏笑着猛然俯下头去,姐姐懂得自然而然地迎上自己的嘴唇吗?很难讲,不过要是我的话,如果谭斐在某一天突然吻住我,我是知道自己该怎么办的。会有那一天的,我对自己说。

“早就想看看你的画了。”我被这个声音吓了一跳,怎么会——是谭斐呢。

谭斐对我微笑着——他的脸真是完美——可那并不是我想要的微笑。“安琪,其实我早就想看看你的画,可以吗?”

“可以。”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该死,我应该更大胆一点不是吗?

他走了过来,很有兴趣地看着我的画纸,“这么多的蓝色,”他说,“这幅画叫什么名字?”他笑着问我,就像在问幼儿园的小孩儿。

我冷冷地看他一眼,什么都没说。

“我想你画的是大海。对吧?一定是大海。”他依旧是那种语气,好像认为他是在帮助一个叨奶瓶的小朋友发挥想象力。

“将进酒。”我说。

“什么?”他显然没有听清楚。

“就是李白的那首《将进酒》,这些蓝都是底色,一会儿我要画月亮的。我要画的是喝醉了酒的李白眼睛里的月亮。”除了我的老爸和谭斐之外,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李白。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如果我是个唐朝的女孩,”我对谭斐说,“我一定拼了命地把李白追到手。”

“你要画李白吗?”他问我,明显认真了许多。

“不画,只画月亮。因为没有人可以画李白。”我说。

“我可以问,你想把月亮画成什么样子吗?”他专注地看着我,用他很深的眼睛。我低下头,每一次,当他有些认真地看着什么的时候,那双眼睛就会猝不及防地烫我一下。

“裸体。”我的脸红了,“膝盖蜷在胸口的女人的裸体。李白没有爱过任何女人,除了月亮,月亮才是他的情人。”我说得斩钉截铁。我没有告诉谭斐,我的这个感觉来源于一个叫《情人》的电影。是我和刘宇翔他们在一个肮脏的录像厅里看的。他们激动地追随着那些做爱的场面——术语叫“床戏”,可我,忘不了的是那个女孩子的身体,那种稚嫩,疼痛的美丽。苍白中似乎伤痕累累。“可是今天的月亮已经变成《琵琶行》里的那个女人了。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屈原李白杜甫们都死了,天文望远镜照出来她一脸的皱纹,再也没有人来欣赏她。她是傻瓜,以为她自己还等得来一个李白那样的男人呢。”

谭斐有点惊讶地望着我。然后他慢慢地说:“安琪,你很了不起。”

“画好了以后我把它送给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勇敢地抬起头,注视着他的脸。

“谢谢。”他笑了。尽管那依然不是我想要的那种微笑,但我已经很高兴了。我低下头,装作调色的样子。我绝对不可以让他看出来我的手指在发颤,他会猜出来我喜欢他的。

客厅里一声门响。然后是姐姐的脚步声。

“姐你回来啦——”我叫着。跑了出去。

姐姐脸上没有那种我想象中的红晕,她现在反倒是淡淡的,就好像她是和平常一样刚从学校里回来。“姐,怎么样?”我急切地问。

“挺好。”她笑笑,像是有一点累的样子。

“再讲讲嘛——”

“没什么可说的,就是挺好。”她看着我,眼睛里全是奇怪的温柔。

“北琪你今天很漂亮。”谭斐对姐姐说。

“谢谢。”姐姐点点头,没有表情。

姐姐再也没有对我提过那天她和刘宇翔的约会,我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接吻。只知道从那天以后的又一个星期之内,刘宇翔只打过两个电话,接完第二个电话的那天,姐姐没有吃午饭,妈妈摸着姐姐的额头,“是不是病了?”姐姐把头一偏,“没有。”我看见姐姐的眼里泪光一闪。

我拨通了刘宇翔家的电话,“刘宇翔,你给我滚到学校来,我在操 场等你。”

那是记忆里最漫长的一个下午。春天的风很大。学校的操场上扬着沙。我等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还差一刻钟就满三个小时的时候,刘宇翔来了。他的头发被风吹乱了。慢慢地,走到我的面前——我就站在国旗的旗杆下面,他一眼就看到了我。我们都没有说话,我想如果有人在操场边上的楼里看着我们的话,会奇怪地发现两个在风中沉默的小黑点。

“林安琪……”

“刘宇翔。”我们同时开了口。

他说:“你先说。”

“刘宇翔,”我问,“如果你不喜欢我姐姐,为什么要追她?”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他慢慢地说,“可能因为是傍晚了吧,光线的关系,觉得她真像吴倩莲。可是真到约会那天,在阳光下看她,发现错了。对不起,我……”他困难地解释着,“我知道我说得不清楚,可是我承认,我承认追决定她是有点仓促了——”

“刘宇翔,”我打断了他,几乎是有点悲愤地打断了他,“我从一开始就有点担心,因为我知道我姐姐不够漂亮,不,不是不够漂亮,是很不漂亮,可是她善良,好像你们男生不太在乎这个。我还以为这一次,姐姐真的找得到一个人来爱她——”我重重地喘着气。

“林安琪。”他说,“只有你这种小孩儿才动不动就爱不爱的。我,”他笑了,“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我追女孩儿是为了泡,不是为了爱。”

“你混蛋。”我说。

他看着我,“你再骂一句试试看。”

“混蛋。”我重复。

他走近了两步,低下头,吻了我。一阵短暂的眩晕,远方的天在呼啸。

他放开我。开始点烟。可是风太大了,他按了好多次打火机才点着——他正点的点烟姿势因此变得狼狈。终于点着的时候,他瞟了我一眼。居然有点羞涩。

“刘宇翔你这个王八蛋!”我尖叫着扑了上去,打掉了他的烟和打火机。我不大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骂尽了我知道的脏话,他扭住了我的胳膊,我挣脱不出来,于是我用膝盖狠狠地撞他的肚子,他真的被我激怒了,他开始打我,他的拳头落在我的背上,肩上,我撕扯他的衣服,用尽全身力气咬他的手臂。

有一双陌生的手从后面护住了我的背,把我们拉开,我依旧尖叫着,挣扎着,挥着拳头,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吼:“你这样打一个女孩子你不觉得丢脸!”然后是刘宇翔的吼声:“你自己问她是谁先动的手?!”那个陌生人紧紧地抱着我,箍着我的身体,他的大手抓住了我的小拳头,他说:“好了,安琪。听话——”我终于安静下来,他不是陌生人,他是谭斐。

眼泪是在这个时候涌出来的。我梦想过很多次,在我无助的时候,谭斐会像从天而降一样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还以为这种事永远只能发生在电影里。现在这变成了真的:他就在这儿,紧紧地搂着我,他的外套,他的味道,他的体温。可是我把我的初吻弄丢了,那是我留给谭斐的,刘宇翔那个混蛋夺走了它。我哭着,我从来没有一个时候这么委屈,这么难过。“安琪,乖,好孩子,没事儿了安琪。”谭斐的声音真好听。他理着我乱七八糟的头发,看着我,伸出手抹了抹我的泪脸,然后笑了。我也笑了,是哭着笑的。笑的时候发现嘴角里腥腥的,我想是刚才让刘宇翔的手表划破的。

他捧着我的脸,“听我说,安琪,是你爸爸让我来学校找你的。我们必须马上到学校去。你绢姨出车祸了,很严重。”

“她会死吗?”我问。

“还不知道。”他说,“正在抢救,所以你爸爸才会让我来找你。”

我点点头,谭斐拉起我的手,我们走了出去。他的手真大,也很暖和。其实那家医院离我们学校特别近,可是记忆中,我们那天走了好久,是绢姨的灾难把那天的我还有谭斐连在一起的,这样近,要不是绢姨还生死未卜的话,我就要感谢上天了。绢姨的劫难就在这种温暖的瞬间里变得遥远,变得不真实。直到我看见手术室上方的灯光。

妈妈有点异样地望着我的脸。我这才发现原来谭斐一直拉着我的手。

我的手从谭斐的手里坠落的一瞬间,手术室的门开了,惨白的绢姨被推了出来。这么说她没死,我看见姐姐紧握着的拳头松开了。她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点算得上是 “神色”的东西。爸爸妈妈迎上那个主刀的医生:白衣,白帽,白口罩,露着那双说不上是棕黑色,还是深褐色的眼睛。像是个鬼。后来一个身段玲珑的女护士走了出来,袅娜地扭着腰,怀里抱着的白床单上溅满了血。很多血。我奇怪我为什么依然认为我见到的是一条白床单。她心满意足地哼着歌,是王菲的《红豆》。

我走到了洗手间。打开水龙头,把水撩在脸上。从对面脏脏的镜子里看见了窗外的夕阳。火红的,我在自己那么多的画里向它致敬:为了它的化腐巧为神奇——经它的笼罩,再丑陋的风景也变得废墟一般庄严;再俗气的女人也有了一种伤怀的美丽。可是就是它,我爱的夕阳,跟我的姐姐开了这样大的一个玩笑。我模糊地想着,走出那间不洁净的洗耳恭听手间。谭斐站在绢姨病房的门口,逆着夕阳,变成一个风景。可对我来说,这已经没什么神圣的了。

“安琪。”他有点不安地叫我,“安琪你怎么了?”

我想我快要睡着了。闭上眼睛的一刹那,我的眼前是一片让人目眩的金色。金色的最深处有个小黑点——我一定是做梦了,我梦见我自己变成了一块琥珀。
作者: 萧雨生     时间: 2011-2-13 15:05
四、我

我生病了。妈妈说我倒在靠近绢姨病房的走廊上,发着高烧。病好了回到学校以后,再也没见过刘宇翔,有人说他不上学了,还有人说他进了警校,我倒觉得他更适合进警察局。

绢姨正在痊愈当中。我和姐姐每天都去给她送妈妈做的好吃的。绢姨恢复得不错,只是精神依旧不大好。她瘦了很多。无力地靠在枕上,长长的鬈发披下来,搭在苍白的锁骨。原来没有什么能夺走绢姨的美丽。我们终于见到了一直都很神秘的“奔驰”——个子很矮,长相也很平庸的男人。他站在绢姨的床前,有点忧郁地望着她的睡脸。可是他只来过一次,后来就没有人再提绢姨的婚礼了。这场车祸让她失去了腹中的孩子,倒是省了做人工流产的麻烦,但是“奔驰”知道了她的背叛。还有一个秘密,妈妈说这要等绢姨完全好了以后再由她亲自告诉绢姨:绢姨永远不会再怀孕了。我倒觉得对于绢姨来讲,这未必是件坏事。——不,其实我不是这么觉得,我这样想是因为我很后悔,要是我当时跟妈妈说了这件事,也许妈妈不会让绢姨出这趟远门的,至少会……也许这样,绢姨的婚礼就不会取消。想到这里我告诉自己:不,这不关我的事,绢姨本来就是这样的,不对吗?

绢姨出院以后又搬了回来。所以我和姐姐又一起住在我们的小屋里。不过姐姐现在只有周末才会回家。家,好像又变回以前的模样,就连那幅《纽约》都还依然挂在墙上。只不过,星期六的晚餐桌上,多了一个谭斐。妈妈的糖醋鱼还是一级棒,可是绢姨不再像从前那样,糖醋鱼一端上桌就像孩子一样欢呼。只是淡淡地扬了一下嘴角,算是笑过了。所有的人都没注意到绢姨的改变,应该说所有的人都装作没注意到。倒是谭斐比以前更主动地和绢姨说话,可是我已经不再嫉妒了。那次手术中,他们为绢姨输了很多陌生人的血。也许是因为这个,绢姨才变得有点陌生了吧。日子就这样流逝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觉察不出来的方式。起码到又一个星期六的晚上。

“我跟大家宣布一件事情。”我环顾着饭桌,每个人都有一点惊讶,“我不想去考中央美院附中了。”

寂静。“为什么?”爸爸问我。

“因为,我其实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那么喜欢画画。”我说,故作镇静。

“你功课又不好,又不喜欢数学,以你的成绩考不上什么好高中……”

“好高中又怎么样呢?”我打断了爸爸,“姐姐考上的倒是最好的高中,可要不是因为爸爸,不也进不了大学吗?”

“少强词夺理。”爸爸皱了皱眉,“姐姐尽力做了她该做的事情,你呢?”爸爸有点不安地看着姐姐,她没有表情地吃着饭,像是没听见我们在说什么。

“那你们大人就真的知道什么是自己该做的事情,什么是不该做的吗?”

“你……”爸爸瞪着我,突然笑了,“安琪,你要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啊?”于是我也笑了。

“先吃饭。”这是妈妈,“以后再说。”

“安琪,”谭斐说,“你这么有天赋,放弃了多可惜。”

“我们家的事情你少插嘴,”姐姐突然说,“你以为自己是谁?”

满座寂静的愕然中,姐姐站了起来,“对不起,谭斐,我道歉。爸,妈,我吃饱了。”

绢姨也突然站了起来,“我也饱了,想出去走走,北琪你去不去?”

“还有我,我也去。”我急急地说。

至今我依然想得起来那个星期六的夜晚。刚下过一场雨,地面湿湿的。整个城市的灯光都变成路面上缤纷的倒影。街道是安静地——这并不常见,汽车划过路面,在交错的霓虹里隐约一闪——在那一瞬间拥有了生命。

绢姨掏出了烟和打火机。“你才刚刚好一点。”姐姐责备地望着她。绢姨笑了,“你以为我出来是真的想散步?”打火机映亮了她的半边脸,那里面有什么牵得我心里一疼。

“北琪,”她长长地吐着烟,“知道你有个性,不过最起码的礼貌总还是要的吧?”她妩媚地眯着眼睛。绢姨终于回来了。

姐姐脸红了,“我也不是针对谭斐。”

“那你就不该对谭斐那么凶!”我说。

“你看,”绢姨瞟着我,“小姑娘心疼了。”

“才没有!”我喊着。

“宝贝,”绢姨戏谑着,“你那点小秘密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绢姨,”姐姐脸上突然一凛,“你说什么是爱情?”

“哈!”她笑着,“这么深奥的问题?问安琪吧——”

“我是认真的。”姐姐坚持着。

“我觉得——”我拖长了声音,“爱情就是为了他什么都不怕,连死都不怕。”

“那是因为你自己心里清楚没人会逼你去为了他死。”绢姨说。我有一点恼火,可是绢姨的表情吓住了我。

“我爱过两个男人,”她继续,“一个是我大学时候的老师,另一个就是……”她笑着摇摇头,“都过去了。”

“另一个是谁?绢姨?”我急急地问。是那个让她怀了孩子的人吗?现在看来不大可能是谭斐。总不会是我爸爸吧!一个尘封已久的镜头突然间一闪。我的心跳也跟着加快了。

“安琪,问那么多干吗?”姐姐冲我使着眼色。

虚伪。我不服气地想。你敢说你自己不想知道?

一辆汽车划过了我们身边的马路,带起几点和着霓虹颜色的水珠。绢姨突然问:“我住院的那些天,他真的只来过一次吗?我是说——后来,在我睡着的时候,他有没有来过?”

“他是谁?”我问。

“没有。”姐姐和我几乎同时开的口,“不,我是说,我没有见到。”

“那个孩子是一个大学生的,”绢姨静静地说,“我们就是一群人去泡吧,我喝多了……本来觉得没什么的,本来以为做掉它就好了……”她眼眶一红。

“绢姨。”姐姐拍拍她的肩膀。

“我太了解他了,”灯光在绢姨的眼睛里粉碎着,“他不会原谅这些。不过这样也好。我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要是我们真的结了婚,说不定哪天,他会听说我过去的事情。那我可就真的惨了。”绢姨笑笑。

谁都想到了,就是没有想到他。我还以为绢姨不过是看上了那辆奔驰,我还以为他不过是有了香车还想要美女。那个个子很矮,长相平庸的男人,我的绢姨爱他,我美丽的绢姨。

那天晚上姐姐回学校去了,当然是谭斐陪姐姐回去的。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我睡不着。我也不想画画。这是第一次,在很激动的时候,我没有想到用颜色去宣泄。我知道了一件我从来都不知道的事,它超出了我的边界——就是这种感觉。闭上眼睛,我的眼前就会浮现错落的霓虹中,绢姨闪着泪光的眼。可是姐姐就知道这一切。我想起那天,姐姐告诉我绢姨怀孕里那一脸的忧伤。原来姐姐之所以难过是因为绢姨背叛了她自己的爱情。是从什么时候起,姐姐了解了这么多呢?

妈妈在外面敲着门,“安琪,天气热了,妈妈给你换一床薄一点的被子。”

妈妈进来,换过被子以后,她坐在床沿,摸着我的头发,“安琪,爸爸和妈妈都觉得,你会更优秀。”

“噢。”我心不在焉地应着。

“安琪,”妈妈继续着,“你发烧的时候,一直在叫谭斐。”

我抬起头,愕然地看着妈妈的脸。

“妈妈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想去考美院附中,但我觉得这和谭斐或多或少有些关系。宝贝,妈妈也有过十四岁——”妈妈笑了,“可是妈妈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如果我真的跟我十四岁那年喜欢的男人结婚姻,我会后悔一辈子。安琪,爸爸和妈妈觉得你是个有天赋的孩子,你的一生不可能被圈在一个城市里,你应该而且必须走出去;至于谭斐呢,是个不错的年轻人,所以我们很希望他跟你姐姐……但是你,妈妈知道将来安琪的丈夫是个优秀的男人,而不仅仅是不错而已,你懂了吗?”

“不懂。”我说。

“我十四岁那年喜欢的是宣传队里一个跳舞的男孩。”妈妈说,“那个时候我只能坐在台下,仰着头看他。妈妈今年四十四岁了,如果我跟他生活在一起,大概今天我不会再抬着头看他,因为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她知道世界上还有你爸爸这样的男人。安琪,爸爸妈妈爱你们,所以我们要为你的前途尽一切力量,我们也要为了你姐姐一辈子的幸福尽一切力量。安琪是好孩子,不要给姐姐添乱,明白了?”

妈妈亲亲我的额头,走了出去,轻轻地关上门。

我最终还是去考了中央美院附中,不过我没考上。

放榜那天我挤在黑压压的人群里,意料之中地没有找到我的名字。周围有人开始欢呼,有人开始大哭,有人踩了我的脚。一切都变得像个站台:印象中,站台上总是难过的人多些。北京真是个大城市,我想,容得下这么多的人。

回来后老师拍着我的肩膀,“安琪,这没什么,很多大画家年轻的时候,都不被人赏识。”

这话对我没用,因为就算那些人年轻的时候不曾被人赏识,他们毕竟成了大画家。只有成功的人才有回忆“不堪回忆”的回忆的资格。回到家以后我最不想见的人就是绢姨,因为最终让我决定去考这个倒霉的学校的人,是她。

那是一个碰巧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家的下午,那段时间我正和爸爸妈妈僵持着,我不肯去美术老师家上课,妈妈只好给老师打电话说我不舒服。就是那个下午,绢姨走到我面前,像所有的人一样问我到底为什么不愿意去考中央美院附中。我已经受够了这个问题,所以我跟她说不考又死不了人。

绢姨看着我,问:“你是害怕考试,还是害怕考上?我想是后者,对不对?”

“你为什么这么问?”我盯着绢姨,“你也跟我妈妈一样,以为我是害怕去北京念书就会离开谭斐对不对?”我的声音不知不觉间抬高了,“为什么你们大人都这么喜欢自作聪明呢?你们以为我这些天过得很高兴是不是?告诉你,我不想去考是因为我害怕画画了,再这样画下去,我不知道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眼泪闯进了我的眼眶,可我依然倔强地仰着脸,“我画出来的东西都不是真的,可是我自己画完以后就会觉得它是真的,可是它总归还是假的!我不想变成一个一辈子都分不出真假的人!你们每一个人都要问我为什么,我真的说出来你们会懂吗?”

“这么说,你怕的还是考上?”绢姨的语气依然安静。

“就算是吧。”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

“你还没有去考,你怎么知道你一定考得上?”她慢慢地说。

这句话打中了我。

“你知不知道对于很多人来讲,你想的东西都太奢侈了?——因为你从小什么都不缺,你不知道有很多人想要考上这个学校是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我在北京拍过那些孩子们,从很偏的地方来,父母把家里的东西全部卖掉,带着他们到北京租一间十几平方的小屋子,为了考音乐学院附中和美院附中。跟这种孩子竞争,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轻松地担心自己考上之后会怎么样?你从来就没见过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你凭什么以为一切都在你自己的掌握之中?”

我看着绢姨,从来没有一个时候,她像今天一样让我惊讶。她原来如此犀利,甚至是凌厉的。她的话像子弹一样击穿我心里一个很深的地方,然后宁静地微笑着,似乎是欣赏她的照片一样欣赏我赧然的表情。我被激怒了,仔细想想那段时间我真像一只很容易就被激怒的小母狮子,我跳起来,对她大声地说:“好,我去考!我倒要看看中央美院附中是不是救济院,谁苦谁可怜才会收谁!”然后我就怒气冲冲地一边收拾起我的画具,一边告诉绢姨:“麻烦你跟我妈妈说,我去老师家上课。” 摔门的时候听见绢姨似乎是在给妈妈打电话,“姐,没问题了。”

结果是:我知道了中央美院附中不是救济院,虽然它没有收不苦不难也不可怜的我。我不想见绢姨,但她还总是在家里晃来晃去的,有时还跟妈妈开开玩笑:“姐,安琪好像没有原来那么嚣张了。”全家人都不在我面前提中央美院附中的事,这也是最让我恼火的一点。那是记忆里最漫长的一个夏天,我意料之中地考取了我们这个城市最烂的高中。可是我却收到了姐姐那所高中的录取通知:我是作为美术特长生被录取的。大家都很高兴地在饭桌上议论着要把这件事放在我十五岁生日那天庆祝,就连谭斐也跟着起哄。这群无聊的人,这样对我表示一下同情似乎是为了感动他们自己。只有姐姐,有天晚上她走到我的房间里来,跟我乱无头绪地聊了一会,突然涨红了脸,“安琪,其实我一直都觉得,你的画很棒。”然后她就手足无措地走出去了,这是我那些天里听到的最舒服的一句话。

我在那个漫长的夏天里冬眠。每天把空调的温度调到很低再裹上大棉被睡长长的午觉。拒绝出门,看着窗外繁盛到让人觉得下贱的绿意,觉得这和自己无关。那个暑假里只完成了一幅画,我把我家的空调画了进来。只不过我把它画成了长满铁锈的样子——巨大的空调,掺着淡金色的灰黑,开着大朵的红色铁锈,庞大的蒸汽发动机连在后面——我画的是十九世纪工业革命时候的空调,如果那个时候有空调的话。我一直都很欣赏工业革命时候的老机器,它们都有很笨拙、很羞涩的表情。就像一只被使用了很久的萨克斯风。这个不太灵光的老空调忠于职守得过了分,把整间屋子变成了北极。窗外,还是夏天,我摔打成片的绿色时毫不犹豫,一只熊栖息在夏天的树阴里,望着窗里的空调,还有窗玻璃上美丽绝伦的冰花,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湿漉漉的小鼻头有点忧伤。

这幅画我画得很慢,很艰难,经常是画着画着就必须停下来。因为大脑空了。也许不是大脑,是从前沉睡着好多颜色的身体最深的地方出了问题。我找不到那种喷涌的感觉——所有的颜色像焰火一样在身体的黑夜里开放。现在我得等,我想是我的身体停电了。可是当我画完最后一笔的时候,我才看出来,这幅画里有一种不一样的地方。这次,我是完全靠自己画完的,我是说没有那个浪潮般的力量的推动,我从来没有像画这只熊一样这么具体地画出一种表情。以前我以为自己不屑于画这种东西,现在明白,我过去不是不想画,是画不出。

血液的温度冷了下来,我冷冷地拒绝刘宇翔曾经的那些死党打来约我出去疯的电话,我冷冷地看着谭斐开始一次又一次地约姐姐出去看电影。姐姐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答应他的邀请,不过脸上永远是在嘲讽什么的表情。只有画着那只熊,心里才会漾起一些温情。于是我知道,我还是爱画画的。我终于辨别出,曾经我对画画的爱里,原来掺了那么多的虚荣:我想被赞扬,想被嫉妒,想被羡慕,想听掌声。当这一切远离,我才发现不是我选择了画画,是画画选择了我。

某一个午后,谭斐和姐姐一起从外面回来,姐姐在浴室冲澡的时候,谭斐看着客厅墙上的《熊和老空调》。他突然对我说:“安琪,你想不想去看看熊?——你不能总这样窝在家里。”于是我们顶着烈日坐上开往动物园的公车。我们选择了一天中最愚蠢的时候,人的脑袋热成了浆糊。买票的时候我突然问谭斐:“你说,开这路公车的司机会不会很高兴?终点站是动物园,每天都可以拉很多高高兴兴的小孩儿。”谭斐笑着揉揉我的头发,“你是日剧看多了吧?”我大声说:“对,要让柏原崇来演司机——本来是个大学生,因为失手杀了人才来换一种生活逃避现实!”谭斐笑着接口:“要让藤原纪香来演每天坐这班车的饲养员——原本是富家小姐,只是不喜欢那种被束缚的生活!”“不会吧——你喜欢她?”我叫着,我们一起开怀大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远远地动物们的气息飘了过来,它们近在咫尺。

“安琪,”谭斐说,“你笑的声音很好听。”

我看着他,脸突然一热,我知道他来这完全是为了让我高兴,我说:“谢谢。”

那只大熊还在睡午觉。棕色的毛均匀地起伏着。动物园里人很少。知了悠长地叫着,那声音听多了会觉得悲怆。熊的味道扑面而来,很难闻,可是有一种泥土的气息。我们站在笼子外面的树阴里,静静地看着它。“它会翻身吗?”我小声问谭斐。“会吧。”他的语气一点都不肯定。熊的耳朵灵敏地耸了耸。“被我们吵醒了?”我惊讶地压低地声音,还好它睡得依旧酣畅,让人羡慕。

“谭斐,你有没有看过《恋爱的犀牛》,就是那出话剧。”我问。

“小姐,你忘了我是话剧社的社长?”

“你喜欢那出戏吗?我蛮喜欢那个故事,可是我讨厌那个结局。他居然把犀牛杀了。凭什么呀。可是我爸爸就说我不懂,他说男主角杀犀牛只是一个象征——那只犀牛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希望,那象征他已经绝望了。可是我就是讨厌他们这样象征。他们有这个权利吗?谁知道犀牛自己想不想死?谭斐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懂。”谭斐看了我一眼,笑了,“我想那个写剧本的人,一定是从小就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如果她像我一样,有过跟大自然很亲近的经历的话,她就不会这样安排结局。”

“那我也是从小在城市里长大。”我不同意地说。

“所以说你很了不起。”谭斐肯定地说。

“你开玩笑吧。”我低下了头,“以前我也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去考试的时候见到了很多人的画,他们才是真的了不起。我一点都不意外我自己落选。”这是我第一次主动跟人谈起那场考试。“谭斐,可是我喜欢画画,就算永远有很多人比我画得好,我也还是想画画。”我抬起眼睛,他还是用我最习惯的眼神,认真地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说说就好了。”

“谁都得低头。”谭斐说,“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狂得要命。那是因为我觉得没有人比我更热爱文学这个东西。我妈妈是苗族人,她没念过什么书,汉语都讲得不大好,可她特别喜欢听我给她念我写的东西。她喜欢听我写的我们那个小镇,尽管那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她听到我写她的时候脸都会红。当然她也喜欢听我想象着写出来的城市,尽管我俩都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我在中学里办文学社,自己走遍了山路去搜集湘西各个民族的民歌。你猜我给校刊起了什么名字 ——《山鬼》。”他的眼睛亮了,我想我的也是。

“有一天我走在山路上,走累了,坐下来。你知道,我一直都怀疑这件事是不是我自己搞错了。因为那科像梦一样。”他眨眨眼睛。

“你快点说嘛!”我急了。

“我听见头顶上有一阵奇怪的风声,然后我就顺着那棵大树往上看:是一只狼。雪白的母狼。后来没人相信我的话,其实我自己也不太相信。她就在比我高出四五米的石头上卧着,很安静地看着我。我连害怕都忘了。因为她看我的眼神科可以说是妩媚,不知道她怎么会是雪白的,然后她就立起来,摆摆尾巴,似乎是笑着看了我一眼,轻轻一跳,就不见了。山鬼,只有这两个字可以形容她。所以我们的校刊才有这个名字。我妈妈说,我看见的是狼神。然后我就写她,写她的时候我真高兴,好像诺贝尔奖就等着我去拿。”他笑了。

“人都会经历这样的阶段。”他正色,“从一开始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到明白自己的天赋其实只够自己做一个不错的普通人。然后人就长大了。”

“可是谭斐你一点都不普通。”我摇头。

“谢谢。”他微笑,“做普通人没什么不好。为了变成一个不普通的人,学习做普通人是第一课。你知道吗安琪,大学四年里我很用功,很努力,可我还是费尽心机才考上你爸爸的研究生。你知道我的硕士论文会写沈从文。因为你爸爸最喜欢他。可是我,我喜欢的是郭沫若。应该说,我能理解他。可是我大三那年暑假跟老师一起去过一个研讨会,吃饭的时候跟你爸爸同桌,他们聊天说起郭沫若,你爸爸说他丢尽了中国文人的脸……”谭斐摇摇头,“我那个时候已经在准备毕业论文了,还好上天可怜我,让我早一点知道不该写郭沫若。”他笑着,“安琪,我尊敬你爸爸,不过有时候他太自信。”

“谭斐。”我突然问,“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他说:“因为我们是朋友。还因为,”他停顿了一下。

“还因为你想告诉我,我终有一天也会发现自己是一个不错的普通人吗?”

“不是。”他很认真,甚至是严肃地打断我,“安琪,你不普通。我看你的画的时候就这么想。要说我这个人唯一的过人之处,恐怕是我能在一秒钟之内看出来谁有才华,而谁没有。你总有一天会让所有的人大吃一惊。会远远超过你的绢姨。只不过你还需要时间。”

“你怎么能说这是你唯一的过人之处呢!”我热切地望着他的脸。

“因为我见过天才呀。”他又像揉小猫一样揉着我的头发。那只大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来了。呆呆地坐在那里,身上粘着稻草,对我们视而不见。也许还在回想刚才做的梦吧。

“春天的时候,你爸爸收到一封信和一篇论文。”谭斐安静地继续着,“那是个太天才的家伙。本科读的是计算机,考了哲学系的硕士,明年又想做你爸爸的学生,读中国现代文学的博士。这在别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笑笑,“我看过那家伙的论文。我必须承认人和人之间有差别。明年我硕士就要毕业了,可是你知道吗,明年你爸爸只会在本校的硕士生里招一个博士生。安琪,我看得出你爸爸有多欣赏他,我也看得出来他已经开始为难了。”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所以,你希望在明年之前追上我姐姐,对吗?”我仰起脸。第一次这么无遮无拦地看他的眼睛。他有点不自然地笑笑,转过了视线,“我早就说你了不起,你还不承认。”他避重就轻地调侃着。

“你喜欢我姐姐吗?”我固执地坚持。

“安琪,”他看着我的脸,“我答应你,我不会……我是说,我尽最大努力,不去伤害北琪。不过我倒觉得她不大可能喜欢上我。这样也好。还有,我已经考了托福,申请了几所美国大学的东亚系,我也知道希望不大,尤其是我没有经济来源,只有申请到全额奖学金才有出去的可能。可是……”

“可是一定要试一试!”我激动地打断他,“我相信你……”

“那你也不用这么激动吧。”他戏谑地笑着。

“我——相信你现在会去给我买冰淇淋。”我快乐地叫。

“还吃?!”他瞪大眼睛。

“刚才吃的是巧克力的和柳橙的,还没吃草莓的呢!”

“你赢了。”他开心地叹着气。

我站在七月的阳光里,和孤独的熊一起凝视着你的背影,谭斐。我心里涨满了一点一滴的疼痛。刚才,或者说现在,似乎发生过了一些事情。比方说,我知道了你并不完美——谢谢你这么相信我;比方说,现在的你无心去顾及一个孩子对你的迷恋——但你知道吗?我现在已经不害怕看着你的眼睛了。不过谭斐,看着你挺拔的样子,我还是,好喜欢你。
作者: 萧雨生     时间: 2011-2-13 15:09
这是一个看上去也是写作的人写的感想:


昨晚,看2003年第6期《收获》杂志上笛安写的《姐姐的丛林》。看后我有些感想,觉得这个中篇小说非常不错,无论是故事立意,还是语言描写,以及人物塑造、情节设置等,都绝对是最近我看到的不可多得的佳作。但在这里,我并不打算对该小说的思想性再进行论述,我只想简单地记录一下我看这篇小说之后所得到的一些关于写作方法方面的感受。

  1.用故事里的人物名字来当每一小节的标题。

  这样的写法比较少见,颇让我觉得新颖。是的,用故事当中的人物来当小节标题,可以让读者把阅读的兴趣集中在该故事人物上,让读者能够很轻易地抓住故事的节奏,的确对于塑造该故事人物非常有效,而且这并不是该人物的“小传”,故事情节依旧按部就班的发展着,只不过在某一章节某一人物会显得特别突出而已。

  2.描写故事人物的举止形态要抓住细节,但不要铺张笔墨。

  在这篇小说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几个主人公在说话时、吃饭时和从事各自活动时的那些别具个性特色的举止形态。作者往往是用一句两句话,二三十个字就把人物的举止形态写出来,而且都是那些人物在该场景下必然会有的动作形态,总之是写的非常恰到好处,与那些人物的身份、性格都能吻合,所有人物都显得是那么立体丰满,栩栩如生,好象就站在读者面前,可见作者的观察力之锐利和语言表达能力之精妙。

  3.用简单的句子,用排比的形式来记录同一时间内不同人物的活动情况。

  这样的写法好象是在记流水帐。在故事发展阶段很少见,但在接近故事尾声的时候,为了交代故事人物最后各自的命运,或者当故事情节发展到平缓阶段的时候,在记录群体人物在某个特定时间和特定场景的活动情况时,这样写故事就是一种比较经济实惠、且能迅速扩展故事发展节奏的好方法。

  4.以叙事为主,根据故事需要夹议论夹抒情,议论或抒情在叙事时分段描写。

  写小说,议论和抒情是必不可少的,但写小说又最忌讳连篇累牍的写议论和搞抒情。往往在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里,最有优势的地方是比较适合人物心理刻画,但如果写的不够技巧的话,那些野草一样到处都是的议论和抒情也会反过来害了小说的性命。在写作过程中,议论或者抒情一定要精练而准确,而且最好是同叙述分开段落来写,我觉得这样或许会让读者读的轻松,而作者也会写的更洒脱吧。

  5.大段大段的人物独白,用于倾诉、反驳或者反思。

  除上面的之外,往往人物对话都应堆砌在叙事当中来写,除了大段大段的独白,在一般对话描写时,应该用最简洁的语言,最有个性的语言,最能表达人物感受的语言来写。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词句,干脆就不写人物对话。而且,在写搞笑小说时,也可以根据需要,广泛引用古诗词、古人写的古文和他们的逸事,还可以大量引用名人名言,并可以根据文章需要进行篡改、引申和恶搞。

  但必须切记:鲜明的人物个性主要是靠故事情节,而不是单靠语言来刻画的。在写作时,要首先从故事整体情节需要来选择人物语言,而不要为了人物对话而硬写对话,这样做会显得南辕北辙、画蛇添足。

  6.把事情拆解成零碎的发展着的一点又一点的片段,不直接一次写完。

  往往不要把故事一口气写完写绝,要学会拆解故事,使之成为无数的片段。作者所需要做的,就是要把这些片段按照时间先后或者事情发展的需要,有机地安插在一起,使得整个故事就好象溪水一样欢快地流淌着,不经意地被山石分成很多道水流,却又会在某个地方偶然而必然的流到一起。用更粗俗的话来说,写中篇和长篇小说,就要象小朋友对积木,无论怎么写,最后都要挺立起来,要让那些一个一个故事片段都能分散、又能完整的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才行。

  7.平缓的故事发展,忽然平地起波澜。

  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往往有很多平缓、甚至看似多余的情节描写,但除了为更立体、更全面地塑造人物之外,往往是为了由量变到质变,当故事发展到一定阶段,水到渠成的就会有一些尖锐的矛盾出现,甚至是很快就写到故事的结局。任何经典小说都有自己的特点,但在安排矛盾冲突上都无一例外的是用悠长的故事铺垫来完成的,直接写矛盾冲突会显得突兀,而且让读者莫名其妙。

  8.幻想。想象中的风景描写和特定冲突画面。

  写小说最可贵的是要有丰富的想象力。在我读的这篇小说中,有很多是女主人公安琪想象出来的风景描写,还有很多是她想象的某些特定画面。这些描写随着人物的心情而在不断变化出现,尤其表现在她对某些事件的认识,可以清晰的看出那些跳跃性思维的,大胆和绝望的,压抑和不断抗争下的心理情绪。或许那些美妙绝伦的场景未必一定发生,但在荒诞不经的外表下,又都显得是那么的合情合理。这样写小说,不但会增加文章的张力,能够拓展故事情节的发展空间,也有利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并能使读者得到一种无比奇妙的震撼享受。

  9.温柔而尖酸的人性,复杂而微妙的人际关系,喜悦和悲伤交替左右着的命运,以及那些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的红尘过客。

  写中篇和长篇小说,最能刻画复杂的人物性格和人际关系,但这并不是写作的主要目的。小说毕竟是讲故事,是为了告诉读者在某时某地有某人做某事,一切写作技巧无不为之服务。经典小说往往是依靠情节来打动读者,而这种所谓的“打动”是依靠作者写的小说所讲述的人物命运来实现的。或者简单的说,就是作者在讲述一个又一个人物的人生悲喜,让读者产生了共鸣,使得读者在唏嘘不已之际,最后对自己本身的命运遭遇有所感受罢了。

  其实,在这些篇幅漫长的小说里,不单单要努力刻画主要人物,一些次要人物或者一些非常不起眼、只出现一两次、甚至只出现过一两次名字、却未见其人的小人物也是非常重要的。我比较喜欢《姐姐的丛林》中一些小角色,或许他们不会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但他们对故事情节的推动是有很大作用的。偶尔想到他们的某句话、某个动作,又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有趣啊!!

  10.勇敢地用一句话来当作一个段落来写。这点我要特别注意,我习惯长篇大论,往往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其实最简单的或许也是最精彩的!

  11.不直接写复杂的大场面,用写旁观者的感受或者干脆跳过大场面不写,直接就写事情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这样的做法比较偷懒,但对于写自己不擅长描述的事件和自己不熟悉的事情是比较有用,而且往往这样更能揭示该事件的意义和影响。

  12.善于利用故事当中的各种小道具。切记:写小说要物尽其用,千万不要浪费笔墨,要善于把一些重要的小道具,比如男女之间的信物,某些特别的生活用具,某些贵重的金银首饰,等等,用它们来当作故事发展的线索,这样做本来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我本人却要注意了,我好象写作的时候经常丢三落四,把文章中曾经出现的一些重要道具最后都写丢了,呵呵!!~~

  暂时写到这里,写的很零散,但确实是我本人一些小小的心得,希望大家读完之后也能有所收获,那在下就非常荣幸了!!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11-2-14 22:55
这是我昨天晚上躺在床上读完的一篇小说。有如下感概:

这篇小说给我们传达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叙述语言的机俏(这种感觉很深刻),将作者思绪的、或者说故事的碎片缀连得几乎天衣无缝地顺畅。就这样,一个破碎、零乱又完整的故事诞生了,呈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个人感觉《三个女人的丛林》,更为贴切此文。

谢谢萧雨生的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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