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莱辛:一个未婚男人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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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10-10-27 09:52
标题:
莱辛:一个未婚男人的传奇故事
一个未婚男人的传奇故事
[英]多丽丝·莱辛 / 孔保尔译
约翰尼·布莱克沃西风烛残年时,我遇见了他。那时我大约10岁或者12岁,正是生命中韶光时代的开始。时值30年代初叶,经济大萧条从美国波及到了非洲中部地区,大萧条的初始阶段,因没有固定工作而靠耍小聪明混饭吃的人和流浪者人数日益增多。
我们的房子在一座小山上,这是我们农庄的最高点。从农庄走到大路上,是一条肮脏的小径,离火车站有7英里的路程,离商店和邮政局则更远。离我们最近的邻居有三家,距我们有4英里到7英里远。在阳光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家的屋顶;月光下,树林、山岗和河谷也都能尽收眼底。
从小山上我们可以看到各条道路上笼罩在尘土飞扬中的小汽车和马车。我们总是说:“一定是某某人去取他的邮件了。”或者说:“西里尔说他的犁坏了,他必须给他的犁买个备用零件,那一定是他。”
如果尘雾从大路上拐个弯,穿过树林移动到我们这儿的话,我们还有时间用旺火把水烧开后把锅掀开。农忙时,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即使在淡季,大路上的小汽车一周也不会超过三四辆,马车也是寥寥无几。大多数情况下,这条路是归白人使用的,非洲人只能走在他们自己草草修成的小径上。白人们走路进出家门的很少,就是大萧条来临了,白人们走路回家的也不多。现在,我们经常看见有个男人肩上背着一卷毛毯,手上掂着把来复枪,穿过一片树林来到小山上,朝我们这儿走来。卷起的毛毯里放着煎锅,一罐水,有时候是两三听肥牛肉罐头,或者一本《圣经》、火柴、一条干肉。有时男人还带来一个非洲佣人,这些男人总是称自己为“探矿人”,因为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职业。很多人干探矿的行当,几乎都是为了寻找金子。
一天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有个身材高大、走路弓着腰的男人,身着破旧的卡其布衣服,拿着一把来复枪,肩上扛着一个包袱,从小径上山来到我们家。我们知道有客人要过夜了。我们接待人的规矩是,凡是从偏远地方到我们几家来的一律不能拒绝;为每个人提供食宿,并请他们想住多长时间就住多长时间。
约翰尼·布莱克沃西的皮肤被非洲的太阳烤成了深棕色,两眼无光,皱纹挂角,面色阴沉,白人一向对这种刺眼的阳光愤怒不已。他一直眯着眼睛,仿佛在阳光的照射下,只有思忖着充满希望的艰难尝试,他的肌肉才能放松开来,所以他的脸一直像拳头一样,一紧一松一紧一松。他长得很瘦,听说最近得过一次疟疾。他人老了,在他脸上刻下深深皱纹的也不光是太阳。他的铺盖卷里放的也是不可或缺的煎锅、一个一品脱长柄搪瓷平底锅、一磅茶叶、一些干奶酪和一套换洗的衣服。他下穿长长的厚卡其布裤子,那是用来抵御野草和草籽对他的抽打,上穿一件长卡其布丛林衬衣。他还有一件洗得发白了的灰色毛衣,那是用来抵御寒夜的侵袭。在这些物件中,满满一口袋玉米面吃得只剩下一个角了。而玉米面的存在是一个信息,大概是他胸无大志吧,因为非洲人把玉米面粥当主食吃。玉米面便宜,容易搞到,熬得快,也有营养,但白人不吃它,至少不把它当成基本的日常饮食,因为他们不希望被放到和非洲人同等的位置上。这个人带着玉米面,我的父亲后来和我的母亲谈论他时说:“他大概是被同化了。”
这不是一种批评,当然,与集体主义精神的一个部分联系起来的话,白人们也许会说:“他是接受了当地的生活习惯!”一旦生气的时候——他们的观点就大不相同了,或者在各种时期,都有妒火中烧的说法。但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约翰尼·布莱克沃西当然被邀请留下来吃晚饭并且过夜了。桌上点着蜡烛,放满了各种食物,他嘴里不停地唠叨着说,真是太好了,又见到这么多真正的食物了。但这有点没有教养,好像他不得不认为他有多么好的感受似的。他的盘子被盛得满满的,他吃着,一直心不在焉,弄得我妈妈不得不时时提醒他快吃,一会儿向他的盘子里夹点美味的里脊牛肉,浇上肉汁,一会儿给他夹点自家园子里产的红萝卜和菠菜。然而到头来他却吃得很少,而且也不怎么说话。因为我们认为这顿饭谈了好多话,很有趣儿,吃的也很丰盛,像是举办了一个宴会似的,所以我们陪客人吃饭的心情好极了。我们问了好多问题,尤其是两个孩子不停地问这问那。对于这样一个人的生活我们感到好奇,一个人独自默默地走过灌木丛林地带,有时候要走20英里的路程和一两天时间,披星戴月独自露宿,而且不管是什么天气什么季节他都得这样,想干的时候去找矿,不想干的时候停下来休息——这样的生活,不用说,萍踪无定,与我们梦想的生活诸如关心上学呀、受到父母疼爱呀等等大相径庭。
我们确实听说他在路上走得已经“有些日子了,是的,现在有些日子了,是的”。那个人已经是60岁年纪的人了,出生在英国,靠近坎特伯雷郡的南方。他一路探险最后来到南非,但是他不用“探险”这个词,这是我们这些孩子们挂在嘴上的词,直到有一次我们发现他听到这个词很不高兴,我们才不用这个词了。他常想,一定要有他自己的矿。他经营过农场,但收获无几,他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但“我想自己当老板”。他曾经有过一个商店,但“我得不到休息,所以我必须不断进取”。
这些话我们以前从未听人说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的确,每次像这样的流浪汉到我们家来,都与他的荒诞不经没什么不同寻常。但是,以后我们记住他的话,从他的谈话中我们得到了激励,好些日子我们都在进行讨论。他没有探矿者用的淘洗盘,也不要求我父亲允许他在我们的农场里勘探开采。我们忘不了一个失败的挖矿人对这个农场恨之入骨的情景,因为这个农场周围满是凿下来的岩石和礁石、沟壕和纪念碑,有个人说,这里的景象叫人想起了语音学家。你走不到100码就能看见古代人和现代人寻金找宝的迹象。这个地方被人称为赌博的“庄家”,因为穿过这一带,礁石的结构都是一样的,因此这些礁石被称为“在兰特上坐庄”,这个名字就像一个路标一样留传下来。
然而,约翰尼说,一到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就想开拔。
我看着他离开往小径走去,外面阳光刺目,小径上却绿树成荫,玫瑰花香。有个身材高大、骨瘦如柴、穿着洗得发白的卡其布裤子并且盖到了脚面上的驼背人蹒跚而行,一直走到看不见人影。
几个月以后,另一个失业的男人来探矿,问他是否碰到过约翰尼·布莱克沃西,他说是的,他确实碰到过!他义愤填膺地说他在大峡谷里“已经被同化了”。这种愤怒是假装的,我们确信这个男人可能也“被同化”了,或者他希望被同化,或者他愿意被同化。不过,约翰尼缺少一只采矿淘洗盘不说,他的玉米面,从他不合适宜地望着桌上的晚餐和对食物感到陌生的情况来看,可以这样对他进行解释。“被同化”意味着一个男人可能有过一个“灌木丛林地带的妻子”,但似乎约翰尼没有。
“他说他的女人够多了,他出门了,对她们鞭长莫及了。”这个来访者说。
约翰尼的来访给我们思想上造成的巨大冲击我无以言表,但是在这个时候像这样离奇的事情并没有吸引我们。很久以后,他给我们写了一封与其他人一脉相承的信,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约翰尼造访我们家三天后,他给我们来了封信。我记得我父亲巴望着他在信里提出允许他勘探采矿的要求,因为来信少的可怜。写信用具并不是流浪工人随身携带工具的部分物品。信是写在克劳克斯雷信纸上的,装在一个克劳克斯雷信封里,字迹工整得像小孩子的字一样。这是一封“感谢信”。他说受到我们热情的款待他非常高兴,家里的主妇做的一手好菜,能有机会与我们相识他感激至致。“献上我最好的祝愿,你们非常忠实的约翰尼·布莱克沃西。”
他很小的时候,就在英国一个郡的城镇受到过良好的教育。“约翰尼,你受到款待后,务必给人家写信,说声谢谢。”
这封信我们谈论了好长一段时间。他离开我们农庄往北走以后,一定光顾过离得最近的商店,有20英里远的路程。他肯定买了一张信纸和一个信封,这就是说这两样东西是从非洲的商店里搞到的,那家商店像这样不起眼儿的零售还在继续,当然,对店主来说,利润相当可观。他必须买一张邮票,然后走到邮局把信递到柜台。由于他受过教育,于是他又回到了他曾经生活过的非洲部落——写信,跑邮局,甚至邮局以外更远的地方,这种负担一直伴随着一个白人。
往后我对这个男人的认识就更搞不清了,我竟然不知道把他归到哪一个类型的人才合适。
那是许多年以后的事了。在一次早茶会上,我已经是一个少妇了。那个女人和所有其他蹩脚的女人一样,也是一个蹩脚的碎嘴婆,既然我们都是结过婚的少妇,当然,大多数在早茶会上都爱嚼舌头——谈的都是有关男人和夫妻生活的事儿。有个姑娘,结婚不到一年时间,就坠入到另一个情网,而且不想为了她的丈夫而放弃集体农场,谈论她的人反而是来自奥伦佛利省她的姑妈。“她和一个真正的坏男人过了好多年,然后他拍拍屁股离家出走了。她得到他所有的消息仅仅是一封糟糕的来信,你不敢相信,就像在聚会上认识后的一封信什么的。信上说,非常感谢美好的时光。你们能懂它的意思吗?后来她发现,她从来没有和他正式结过婚,因为他一直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过日子。”
“她心甘情愿吗?”我们中的一个女人问道。那女人说:“她完全是个疯子,她说这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那么她的抱怨是什么?”
“她能有什么抱怨,她很无奈地说她是一个老女人了,这些年就当结婚了一样。但是,那封信惹恼了她,‘我想我一定得写信谢谢他……’那种事儿之类的话。”
“他叫什么名字?”我问了一句,突然觉得后脑勺发痒。
“我不记得了,不是约翰尼就是别得什么。”
所有的事情都是从南非最典型的生活场景中听到的,早茶会是在绿树成荫的房屋侧面的走廊上进行的,盘子里放满了各种蛋糕和饼干,那些嚼舌头的少妇们凝望着她们的子女在树下玩耍,一早上全都过着同样的懒惰生活——回到各自家里之前饭菜已经做好,上了桌,丈夫等着她们回来吃饭。那个茶会是在30年以前,当时小城还没有发展得那么大,很多男人还不能开车回家与家人共进午餐。当然,我说的全是白人家庭。
第二个有点令人费解的事儿,是我从当地报纸上看到的一个刊登在当地一家名声很大的报纸的休闲娱乐版上的故事。这个版面被称为“大峡谷宣传栏”,它的发行量可能一直是一万份。故事的标题为:获奖小说,“芬芳的黑芦荟”。作者,我们的新发现,阿兰·麦克金利。
没好事做的时候,我喜欢在大街上溜达,看白天发生的新鲜事儿,捕捉只言片语,把我听到的事儿编成故事。大多数人都对巧合的事很感兴趣,我就给人们寻点这样的东西让他们谈论。但是,以往巧合太多了,给人们造成了一种无事生非的感觉,这一系列的巧合正说明一个头脑清醒的人很可能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今天早上就如这种感觉一样,一开始是在一家花店里,有个女人拿着一张购物单对男营业员说:“你们卖黑芦荟吗?”听起来好像是什么吃的东西似的。
“从来没有听说过黑芦荟这种东西,”他说道,“不过我们有各种上好的多汁植物,我可以用托盘卖给你一个小型假山园林。”
“不,不,不。我不想要普通的芦荟,这些我全都不缺,我想要‘芬芳的黑芦荟’。”
10分钟后,我去了哈利药店,在化妆品柜台前等着买牙膏,听到一个女人要买一瓶“黑芦荟”。
嘿,我想,黑芦荟突然闯入我的生活了!
“我们不进这类货。”女营业员说道,她推荐了玫瑰、忍冬、丁香、白紫罗兰和茉莉花,并明确说明黑芦荟发出的香气必定有一种苦味。
半小时后,我来到一家种子店,当时我听到一个很不耐烦的女性声音问:“你们进多汁植物吗?”然后我就知道什么东西可以买了。这种事情以前在我身上发生过,可是记不得在哪里和什么时间了。以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芬芳的黑芦荟”这种东西,可是在这里,一小时之内我一下子听说三次了。
那女人离开后我走向男营业员,“可不可以问一句,有‘芬芳的黑芦荟’这种东西吗?”
“你的猜测与我不谋而合,”他说道,“但是人们总是想要很难买到的东西。”
那一刻,我想起了之前我听到的争吵、难过、急促、渴望的声音。这种声音说明“芬芳的黑芦荟”面市了。那时候,所有人的心情都是渴望得到这种东西。
战争前,我住在开普,必须到内罗比去一趟。这条路以前我开车走过,现在我想走完这段路。这条路上,每走两三个小时左右你才能穿过几个小镇,而这些小镇的面貌都一样,酷热,多尘。很多人挤在茶馆里吃冰淇淋,谈论摩托车和电影明星。男人们站在酒吧里喝啤酒。餐馆嘛,如果说有一个的话,也称不上是餐馆,只能说是哗众取宠罢了。女招待一心想着有一天她能到大城市去,而她说的城市的名字似乎是巴黎或伦敦,可到那儿要走200甚至500英里的路程,这只是一个小镇,灰尘落满了树木,茶馆、酒吧也是满地灰尘,小镇里有5000人,而不是100人。
第三天傍晚,我到达了德兰斯瓦省的北部,想停下来过夜。血红的太阳穿透了尘雾,大街上满是牛和人,每年一度的农民汇演正在举行,所以旅馆客满了。老板说,有个女人正急着为人提供住宿呢。
房子坐落在大街尽头靠近路边的一棵蓝花楹大树下,宅子不大,巧克力色的葡萄架沿廊而设,屋顶塌陷在红九重葛属植物的掩盖下。来到门口的女人很胖,长着黑头发,腰上围着一条粉红色的围裙,正在做饭的手上满是面粉。
她说房子还没有准备好,我说那天早上我是从布勒姆方汀马不停蹄地到达这里的,而她说:“进来吧,我的第二个丈夫就是从那儿来的。”
屋外满是尘土,看着很不舒服,但里面还挺温暖舒适,摆着鲜花,扎着丝带,放着垫子,玻璃后面还摆放了瓷器。每一个可以想到的地方都贴着同一个男人的照片,你想不看都不行。他在洗澡间的墙上也是面带微笑,如果你打开一个橱柜的门,他也张贴在一堆碗碟之中。
她花了两个小时做好了饭,并一遍又一遍地说,女人花一整天做好一顿饭,却五分钟就被吃完了等等。吃完后她问我味道怎么样,又给我弄了第二份。吃饭期间,她谈了她丈夫的情况。似乎是在四年前的一个汇演周里,一个男人来到这里,要了一个床位。她从不喜欢接待单身男人,因为她是一个独居的寡妇,可她爱看他的脸,一周后他们就结婚了。他们一起过了11个月梦一般幸福的生活,然后他突然离家出走了,除了接到过他的一封信,对她的温柔体贴进行了一番感谢之外,从此再也没有听到过他的音信。那封信像打了她一记耳光一样让她难受,她说。你不能感谢妻子的温柔体贴像感谢一个女招待一样,是吗?你也不能送圣诞卡,但他却在走了以后的圣诞节给她寄了一张圣诞卡,喏,现在还在壁炉台上放着呢,上面写着:忠心祝福你,圣诞快乐!但是,他对我很好,她说。他把他挣的每一分钱都交给了我,我根本就不需要钱,因为我的第一个丈夫离开我时留下钱了。他在铁路上找了一份当工头的差事。第二个丈夫走后她再也没有看上其他男人。女人根本就不知道她们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当然,他也像每个人一样,有他的缺点。他整天心神不定而且喜怒无常,但他真心爱她,她可以看得出来,他骨子里是一个过日子的男人。
她一直说到公鸡开始打鸣,我打了个哈欠,脸上一阵灼痛。
第二天早上,我继续开车往北走,当天夜里到达了南罗得西亚。我把车开进一个遍地尘土的小镇子里,人们穿着盛装站在拉磨的牛之间。旅馆又客满了,因为现在正是汇演时间。
我一看到房子,就认为时间倒退了24小时,蔓生植物顺着屋顶垂落下来,葡萄架走廊里到处是成堆的红色尘土。从门口出来的是一个披着一头秀发的美丽女人。在她身后的门里面,我看见墙上贴着一张照片,和前面那个男人一样英俊,金发碧眼的小伙子,眼睛周围被太阳紫外线弄成了晒斑。一个小孩正在地上玩耍,显然这孩子是他的。
我说了我当天早上来的地方,她激动地说她的丈夫三年前也是从那儿来的。真是如出一辙。甚至房子里面也和另一个房子一样,温暖舒适,砌着花边墙裙,很是令人愉快。但它却缺少一个男人的关心,各种各样的事情都缺少关心。我们共进了晚餐,她谈了她的“丈夫”,一直说到婴儿出生和婴儿出生两三周以前——同样恼火,同样怀念,同样难过,声音急促得就像前天晚上她的姐妹的声音一样。我坐在那儿听着的时候,有种奇怪的感觉,她的话那么值得同情,我倒觉得他对往南400英里以外被遗弃的另一个“妻子”不够忠诚了。当然,他有他的缺点,她说。他有时候喝酒喝得太多,但是,男人就是男人。而且,有时候他一连数周陷入白日梦里,根本不听你说什么。尽管如此,可他还是一个好丈夫。他在农业机械商店的销售部找了一份工作,干得很卖力。小男孩出生后,他高兴极了……最后,他却走了。嗯,他倒是写过一次信,写过一封长信,说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她的“充满深情的温柔体贴”等等。这封信真的使她非常烦恼,说这种话太可笑了,不是吗?
半夜,我在一个男人的巨幅彩色照片下面睡觉,弄得我很不舒服,好像有个人一直在看着你睡觉似的。
第二天傍晚,我从南罗得西亚准备驶入北罗得西亚时,在半路找到了一个充满红色尘雾的小镇,到处是牛,房子不大,有个女人正翘首以待。看起来似乎没有理由不继续往内罗比去啊。
直到过了一天,我才在北罗得西亚的铜矿带地区走到一个满是小汽车和人的城市里。那天晚上碰巧有个舞会,各大旅店都满了。领我去住房的那位太太长得很丰满,红头发,很健谈。她说她喜欢安顿人过夜,虽然对她来说她没必要给人安顿过夜,要不是她的丈夫有短处她也不想干这个(她是带着愤恨说这句话的),他在一家汽车修理厂当修理工,收入不错。她结婚以前,靠给游客出租房屋糊口过日子,就这样她认识了她的丈夫。我们等待她丈夫回来吃晚饭的时间她说起了她的丈夫。“他夜夜都干那事,我生命中的每个晚上!他回来吃饭的时候你最好不要问得太多,以免让大家扫兴,不过他和其他男人去过一次酒吧后他就再也不出去了。”
和我从其他两个女人听来的话相比,她的话里没有什么暗示。后来我常常想,假如她也是那样的话,他不在场,应该使她的心变得更热才对。她长吁短叹,说单身的时候人就想结婚,结了婚,又想单身,但无论说什么,她以前都结过婚了,她必须更懂得这一点。从她最后一句话看来,没有这个男人,她就不会有很大的提高,但最后她还是和这个人离婚了。
10点以后,酒吧打烊了他才回到家里。他的长相看起来没有照片上英俊,那是因为他的工装上抹得满是机油,脸上也是油。她呵斥他回来晚了,倒不是斥责他抹了满身的油没有洗掉,但他只说了一句话:“别那么粗声粗气地对我说话。”饭吃到最后,她大声地斥问,想要知道为什么她一生都在做饭,给一个从不告诉她想要吃什么的男人当牛做马。他对我点点头,又出去了。午夜以后他回来了,一脸电影明星神情恍惚的表情,把夜晚的一阵冷风带进了灯光明亮的暖热房间里。
“你下定决心回来了?”她抱怨着说道。
“我出去到野地里走了走,月光亮得可以看书。雨,随风飘落。”他搂着她的腰,对她嘿嘿一笑。她也对他回眸一笑,怨气烟消云散了。寻花问柳的人终得回家。
我给阿兰·麦克金利写信,问他的故事是否有原型,告诉他为什么我想知道,给他讲了15年前那个老人穿过灌木丛林地带徒步走到我们家的情况。除了他写的几封信,像参加聚会或进行访问后的感谢信这一细节以外,没有理由认为这是同一个男人。
我得到的回信是:“敝人对您充满好奇和使人增长了见闻的来信不胜感激。您对我的小故事进行了正常的思维,这在现实生活当中是令人吃惊的。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它离事实是很远的,敝人不大注意故事发生的时间,往前推许多年,不到20年吧,然后把它插入一个更现代的故事背景当中较好。因为当约翰尼·布莱克沃西爱慕并离弃那么多少妇的时候——我恐怕他是一个特定种类的坏人!——除了我们当中的老年人以外,所有人现在对这种人都没有了记忆。现在人们对一切事情都是那么头脑简单而且容易受骗上当。所谓的‘文明’已经超越了我们,如果我把我的‘英雄好汉’放到现实的故事背景中的话,今天的读者会认为是天方夜谭,他们要是看在故事背景的分上来读我的小故事,我恐怕读者会对我的‘英雄好汉’更感兴趣。
“这仅仅是伯尔战争以后的事了。战争爆发时,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我自愿当兵,心情很是激动,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一场什么样的战争。战后,我决定不回英国了。我想我应该在矿上试试运气,所以我去了约翰内斯堡,在那儿,我认识了我的妻子丽娜。她在一个提供膳食的男寄宿宿舍当厨子兼管家,这是一个在艰难的日子里一份艰难的工作。她和一个叫约翰尼的人有了孩子,并且自认为嫁给了他,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当我做了一番调查之后,我发现她从来就没有嫁给他,他在婚姻登记所制造出来的文件全是假的。从实际意义上来看,这倒把事情弄得简单了,为我们提供了方便,从某些方面来说,反而把他俩的关系弄得更糟了。因为她为此而感到痛心疾首,我决不能因为这个错误的做法使她蒙冤受屈,所以我们结婚了,我成了孩子的父亲。她是我故事中第二个女人的原型。根据她的情况,我把她描写成一个家庭爱神和娇美俏丽的女子。她为那些矿工们做饭,但从不与他人来往,那小伙子的薪水很低,住的房子比一个狗窝大不了多少,但收拾得很干净而且很漂亮。这就是最初引起我对她的爱慕的原因。我敢说,无论后来发生了什么情况,约翰尼一开始也是对她很着迷的。
“后来,再后来,那孩子快长大成人了,所以,这也是大战以后的事了,我碰巧听人说起一个叫约翰尼·布莱克沃西的人。这个人,是一个已经‘嫁’给他的女人。这件事很难越过我们——丽娜和我的脑海,我们认为他背叛了不止一个女人。经过认真的考虑之后,我决定永远不告诉她。但是,我必须要把情况了解清楚。之后,我做了一些细致的现场调查工作。在开普省调查的足迹开始了,至少对我来说是开始,是和我听说的那个女人一起进行的,最后找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就是我故事中的第一个女人,一个丰满漂亮的女人。约翰尼娶她的那个时候,她是一个富裕的伯尔农夫的女儿。我不必告诉您这种婚姻是不受欢迎的了吧。这件事仅仅发生在伯尔战争爆发之前,凶险的时刻就要来临了,但她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嫁给了一个英国人。她的父母非常生气,但是后来他离开她之后,他们做了一件正常的事情,把她领回了家。他委实娶了她,是在教堂娶的,一切都正当、合法。我相信,她是他的初恋。后来,她和他离婚了。对普通百姓来说,离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不再认为那时候他们离婚多么有局限性和多么受教会的约束。那次离婚毁了她的一生。她再也没有结婚。这并不是因为她不想结婚!她和她的父母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说因为她想要再嫁,所以她必须离婚。但是,没有人娶她。在旧传统的乡村社会中,那些日子里她变成了一个娼妓。这是一个令人伤心不已的事情,因为她的确是一位好女人啊。使我想不通的是,她说的那个约翰尼竟然一点儿都不感到痛心。甚至20年以后,她还爱着他。
“从她身上我追查了其他线索。连我本人的妻子在内,我一共发现了四个女人。我把三个女人写进了我的小故事里:生活总是比作家敢于写出来的巧合和戏剧性的事情丰富得多。我描写的那个红头发的女人是一家饭店的酒吧招待。她恨约翰尼。但是,我心里有点怀疑,假如他通过那门走进去,会发生什么情况。
“我告诉妻子我在狩猎中打了一个大猎物。我不想翻起过去不愉快的事情。她死了之后我才从一个女人到另一个女人写起了旅途的故事,这些女人现在都人到中年了,她们中的所有人都曾经‘嫁’给过约翰尼。但是我必须更改故事的故事背景。一切都变化得多快啊!我早该写一下农场上的伯尔家庭了,早该写一下那么平常、守旧、善良、盲从的人了。还有他们的大女儿——那个‘坏’女人。现在像她那样的女孩子已经不复存在了,甚至在女修道院里也没有了。在这个尘世上现在你从哪儿还能找到50年前伯尔农场里严格又狭隘地教育培养出来的女孩子呢?况且,既然她有勇气嫁给英国人,这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那么,我早该写一下约翰内斯堡矿区的事了,还有,一个女人在灌木丛林地区嫁给一个店主的生活经历。她最近的邻居有50英里的距离,而且在那些年月里他们都没有小汽车。最后,还有布拉瓦约的早期岁月,与其说它是一个城市还不如说它像一个棚户区。不错,引起我写作兴趣的是约翰尼,所以我决定把故事编得现代一点,那样读者就不会对过去和过去发生的事失去兴趣了。”
这是我从一个了解那个村子情况的非洲朋友那里听说约翰尼去年死在那个村子里的事了。约翰尼走进村子,请求拜见了酋长,当时酋长就把长老们召集到一起,正式请求长老们允许约翰尼作为一个非洲人,而不是作为一个白人住进村子里。这是处于公正和礼貌才征求长老们意见的,但是长老们不同意。这个村子离白人的权力中心一直到赞比西有很远的距离。传统的生活相比较而言仍然没有改变,不像离白人居住的城市周围的部落,它们的结构永远被打碎了。这个部落的人很欢迎远道而来的白人,只是对他的影响力心存芥蒂。至少,其他白人影响过他们。既然那些长老们作为一个人与这个白人做比较——正相反,他看起来是有人性的,而且是最好的人——他们却不让他进入他们的生活。然而,他们又能怎么样?他们接待客人的习俗是积极的:必须给陌生人、来访者、游客提供吃住。他们也是崇尚平等的:要求一个人要言行一致;他们犯了一个提倡集体主义思想的错误,把一个人撵出去,这是与他们的信仰不相符合的。大概,他们自己也感到有点不可思议,这些人认为白人都是税收员、警察、土著人的长官,所有人都是冷酷无情的官员和滥用权力的人。而这个白人却像个乞求者一样,静悄悄地坐在村子边缘,在离房子很远的一棵树下等待长老会做出决定。最后,他们让他留了下来,他在村子里所享受的生活在各个方面都是有条件的。大概他们认为这个限制性条款很快就能让他自行离开。但是,他在那儿一住就是六年,一直到死。在这六年里,也许是他离开了奢华的生活,他老是提醒自己不要长途旅行走太远的距离。他曾经徒步跋涉走到我们家并且留下来过夜,他只进行过这么一次长途旅行。
非洲人都称他为“愤怒的脸”。这个名字意味着这仅仅是一张疼痛的脸。这是因为他有来回歪脸让脸部肌肉松弛的习惯。他们还称他为“无家可归的人”和“没有老婆的人”。
女人们找他私通,而不顾他已经是60岁年纪的老头儿。她们围集在他的小屋里,与他闲聊,送给他礼物。几个女人主动献身,向他求婚,甚至都是年轻的姑娘。
酋长和他的长老们在村子中央的一棵大树下又商量了一次,然后叫他来听他们的决定。
“你需要一个老婆。”他们不顾他的坚决反对,向他宣布,为了部落的和谐,专门给他创造了一个让他和她们住在一起的条件。
长老会替他选了一个丈夫死于黑尿热病的中年女人,这个女人没有生过孩子。他们说,他这把年纪的男人不能指望小孩子需要给予的耐心和关心。根据我的朋友所说,他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听说了许多这个白人的情况,他宁愿要自己的生活方式也不要他们的生活方式,约翰尼和他的新妻子“在一片温柔体贴中生活在了一起”。
我一边写这篇小说一边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
我在萨利斯堡上学时,有一个叫阿莉西娅·布莱克沃西的小姑娘,她15岁了,对我来说已经是“大姑娘”了。她和她的妈妈一起住在城外。她的继父抛弃了她们,离家出走了。
她的妈妈有一个小宅子,她妈妈经常在大花园里接客,这些客人中有一个人就是约翰尼。他当时的工作是狩猎执法官,一直管到赞比西河一带,他得了很严重的疟疾。她悉心地照料他。于是他娶了她,并换了一份当地杂货店收款员的工作。他对妈妈来说是一个坏丈夫,阿莉西娅说。真是太糟糕了。不错,他是把钱拿回家了,但这根本就不是那回事儿。他是一个冷酷的、铁石心肠的人。他根本就不陪我们。他要么坐着看书,要么听收音机,要么自己整夜出去溜达。他对我们为他所做的一切从不说句好话。
啊,我们这些学生多么憎恨这种丧失人性的东西啊!他是一个多么没心没肺的动物啊!
但是,他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活得挺潇洒。他在市内一间闷得透不过气来的房子里呆了四年时间,房子附近是一家动物园。他的工作从早上8点到下午4点,给那些懒惰的女人们卖杂货。他挣的工资是金币,一回到家就把这些钱花在他已经城市化了的养女身上,给她买巧克力、杂志、衣服、头发饰带等等。
他一天请三次客,坐在堆满烤牛肉、烤鸡、布丁、蛋糕和饼干的餐桌上。
他过去一向很努力地工作,并且和人一起分享他的生活哲学。
“我常常一个人一周吃10先令的饭!”
“但是人为什么要吃饭,吃饭是为了什么?什么是生活质量?”
“因为我花钱从不吝啬,这就是生活品质!假如你不会花钱,那你就不必挣钱了,你可以自由选择。为什么人必须在这堆废物上花钱?你可以花三个先令买一个胸肉卷,你也可以把一个洋葱煮一下,吃上四天来维持你的生命!人靠吃玉米粉也可以活得很好。在灌木丛林地区,我经常靠吃这个过日子。”
“玉米粉!我才不吃土著人的食物呢!”
“为什么不吃?玉米粉怎么啦?”
“如果你不明白为什么不吃,恐怕我不能帮助你。”
也许就是在这里,和阿莉西娅的母亲在一起,“被同化”的概念才首次进入到他的脑子里。
“大声叫,高声喊吧。为什么人总是要吃蛋糕,为什么所有人爱穿新衣服,为什么你必须有新窗帘,为什么我们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有窗帘,阳光怎么啦?月光又怎么啦?人为什么要把阳光挡住?把月光遮住?为什么?”
那个“婚姻”持续了四年,也一直争吵不休了四年。
后来,他一直在北边的路上漂流,这一带是没有白人的城市,一直进入到没有被“开发成白人社区”的地方,而且是非洲人至今仍然生活居住的地方,用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生活,显然时间不会太长了。然而,在那里,他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活,是和他一起生活在温柔体贴中的一个女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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