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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短篇小说] 《血字》 [打印本页]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9-8-15 10:58     标题: [短篇小说] 《血字》

[size=5][b][color=Red][center]血字[/center][/color][/b][/size][center]章凝[/center]
举向嘴巴的酒杯凝固于半空,Joni Mitchell 甜蜜而忧伤的 Both Sides Now 唱起了休止符,透过条条青蛇缭绕的烟雾,男人半是海水半是火焰的瞳孔放大了一倍......

那边,闪过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娇小身影,急匆匆走向柜台,连说带比划,向那小伙子酒保问讯......

刹时,男人的心脏濒临窒息:天,她....咋来了?!不是半小时前来电话,说有个重大急诊手术要做,今夜回不了家吗?啊,中计了,圈套,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我二百五,一头钻了进来!哦,今晚在劫难逃,在劫难逃呀......

旋即,女影飘离酒保,进来了,游走于人影憧憧的长条酒廊,扬起脸查看每一个男人。酒台上,三两个裸女在跳桌上舞。

男人大腿上盘坐着个妙龄女郎,棕发、碧眼,上身赤裸,雪白,下身T字裤,半寸左右宽细。男人左臂膀环绕着女郎的背脊,右手穿过她搭在他脖子上的玉臂,紧扣在那近乎完美的钟型乳房上,刚刚停止揉面动作。那里,一枚红通通的樱桃早己含苞待放,亭亭玉立。

火烧眉毛了,男人反倒镇定下来,决定以不变应万变,脑袋悄悄缩去膝上女郎的背后,心存一丝侥幸:或许她只是在这里大致看两眼,见不到人就会离开,再跑去其它地方查看。那样的话我就马上开溜,将有足够的时间赶回家。上帝啊,保守我吧,放我逃过此劫!

度秒如年,终于,一只眼睛打熬不住,自暗中窥探出来,顿时,迎面撞上一条闪电:两道相互熟悉得几如对方镜像的目光,对接,穿越......

“噢,麦克尔,甜心,你怎么不喝了?”妙龄女郎发出浪声:“我要你喝,我要你喝,快和我干了这杯吧,酩悦香槟,苏格兰威士忌,人家还要嘛。”这声音,本来能熔化男人的骨头,眼下却如魔鬼的颤音。

女人在男人——男人和女郎的身前立停,两只杏眼里喷出火焰。忽地,男人推开身上的女郎,两条腿微微抖着,努力支撑起身体。他的一只手还不知所措握着酒杯,里面盛着半盏残酒,红得发紫;两边面颊上七七八八,满是轮廓清晰的女人唇印,血样欲滴。

“美,你...等一下...让我解释...我是...我不是......”

他嗫嚅着,刚开个头,就说不下去了,不觉有泪水涌上眼眶。女人的眼皮微微抖动一下,里面的火焰渐渐暗淡下去,代之以一缕似有若无的怜悯......

“噢,我的上帝!”陪酒女郎终于明白了什么,轻盈向旁挪开两步,自对峙中的男女之间退出,娇憨傻笑着,轻声打圆场道:“麦克尔是一个好男人,真的,请不要......”

杏眼瞥向女郎,特别注意到那美轮美奂的乳房,和二分之一腰带宽窄的T裤,立马,目光中的怜悯飞散,烈火再度燃起。她浑身止不住哆嗦,上齿紧咬着下唇,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忽地她伸出手,劈头夺过男人手中的酒杯,扬手泼向他呆呆的面孔,紧接着狠狠仍下杯子,转身向门外奔去......

“美!——”男人大叫一声,双脚弹射出去,猛然又顿住,两只手伸去裤袋,胡乱翻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转身塞在女郎手里。


巴黎街,两岸灯红酒绿,池内车水马龙。“美人鱼”酒吧,大门砰地被推开,女人冲了出来,后面跟着诚惶诚恐的男人。

“别这样,美,回家吧,我们回家去。”男人的声音,已经跪了下去。

“家,你心里还有家!”回答他的是愤怒到了极点的哭音:“别碰我!!”

女人猛一甩手,挣脱男人的拦阻。她一边加快脚步,一边摘下眼镜擦拭眼角,转眼间奔过街区,踏上十字路口......

蓦地,街头爆起马达轰鸣,五彩缤纷街灯下,一部鲜红色跑车仿佛从地狱里冒出来,滚雷似冲向前来,飞闯红灯。正走到路当中的女人尚未来得及做出反应,耳畔炸起一声喊“美!——”,几乎与此同时,一股强力袭上脊背,整个人被震得飞起来,伴随着身后一记沉重闷窒的砰、一堆刺破夜空的金属撞击声,她跳远般跃向前去,落地后蹬蹬蹬几步,跌跌撞撞踉踉跄跄,最终扑倒在地......

短暂的不和谐音过后,街道陷入死样的寂静。

女人不堪柔弱爬起身,摇晃摇晃脑袋,站稳了。两只膝盖、一双手掌火辣辣地疼,定是有血浸出来,身体其它部位倒没什么异样感觉。她一瘸一拐上前几步,捡起地上的眼镜,戴好了,人虽然还惊魂未定,神智已基本复原。她扭头向那边望去——

十几步开外,路灯下,水泥地上,男人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

女人尖叫一声,疯了似扑过去,蹲坐下来,竭力抱起双眼紧闭男人的上半身,嘶喊声声:“明,你怎么了?你醒醒,醒醒!......”

少顷,男人醒了,睁开朦朦胧胧的眼睛,看到了女人的眼睛,目光亮起来,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努力撑起头来,挣扎着想说话,上下嘴唇刚一张开,大口鲜血喷涌出来,随即就抑制不住,一股股往外冒,犹如血泉......

女人吓得手忙脚乱,腾出一只手去搭他的脉搏。浑浊的路灯下,男人的面色白纸一样,眼睛里泪水盈眶;他还是想说话,只是满嘴是血,发不出一点声音,喉咙深处传出微弱含混的咦呀......

“别说了,明,不要说话!”女人强忍着眼泪:“救护车马上就到,你要挺住!...唉,都怪我,都怪我不好呀!......”

突然,男人用尽力气,半抬起双手,捉住了女人的那只手,两人的血液融合在一起。

女人的神思,陷入暂时的麻木,感觉随着意识流游走,那里,他的右手食指,正在她的手掌上画字,以血为颜料,笔法凝滞而坚定,先是从上到下一长竖,接着从左至右一短横,一个大写的——L。

末了,男人的食指,停止了动作。他的眼皮,越来越朦胧,目光,愈来愈遥远,终于,黯然熄灭。

女人失控了,声嘶力竭:“明,你不能这样,你不能撇下我们娘俩儿,囡囡你最爱的,早上要你送幼儿园,她只要你......”

男人的头颅,向一旁垂去,整个地贴住女人的手臂。

“天呀!”女人的泪水,终于决堤......
作者: 文章     时间: 2009-8-15 18:49
小说写得很吸引人。只是我不了解男人哈,既然爱自己的老婆怎么还会去那种地方,还费尽心机地欺骗~~
作者: weili     时间: 2009-8-15 19:55
这么短的篇幅,就写出了人性,贪婪者的人性。

赞一个。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9-8-15 19:58
感觉这是梦幻中的一段文字,这种感觉很真切顽固。推动故事发展的意识在文字中流动,从叙述语言到意境都是朦胧、跳跃、飘逸的,叙述方式很诡谲,包袱也扣得很紧,硬硬地将那个“血字”包裹着到最后一刻才抖落开来。由此,强烈地吸引读者一口气读下去。我是一口气读完的。

故事讲叙的是一位在舞场的男子正在尽欢时,却发现他的妻子突然出现,而他在这种地方厮混的行迹,是千万不能让她发现的,因为他爱她,因为他不想伤害她。然而她找来了,怎么找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妻子发现他的不轨行踪后的结局如何。而结局竟是这样动人心魄且凄怆!读到最后,我的双眼被泪水模糊,伴着心微微地颤痛。也似由最后的文字中读到了作者的泪眼。

有这样绝妙凄美的结局,《血字》于情于理于生活于艺术,都是催人泪下的一篇好小说,也使人慨叹警觉——人活着,定要珍爱珍视对你好的人,宽恕对你不好的、甚至伤害过你的人。这样生活中的悲剧才会少有发生。

另外,《血字》这个标题很揪人心,小说很对得起这个标题。尤其是结尾。

仅是个人读后感啊,如若误读了小说的原意,请章凝见谅!

捉几个虫子:
“连说带笔划,”——比划
“承着半盏残酒,”——盛着
“寞地”——蓦地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9-8-15 20:03
“杏眼瞥向女郎,特别注意到那美轮美奂的乳房,和二分之一腰带宽窄的T裤,立马,目光中的怜悯飞散,烈火再度燃起;她浑身止不住哆嗦,”

——这个地方写得很微妙且细致。短短一行文字,有着很深刻及较为复杂所指……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9-8-15 22:08
谢谢文章!

人是极其复杂的动物,去风月场所的男人不一定不热爱妻子家庭,顾家本分的男人
不见得就对妻子一往情深。

小说应该努力刻画人物心理、行为的矛盾性、复杂多变性,这些都是深层人性。
小说切忌将人物表层单极化。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文章 at 2009-8-15 19:49:
小说写得很吸引人。只是我不了解男人哈,既然爱自己的老婆怎么还会去那种地方,还费尽心机地欺骗~~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9-8-15 22:26
谢谢为力!

你从中看到了人性,正确。这人性,不是“贪婪”二字可以概括。“男人”去风月
场所,或可说是动物性、生物本能,“男人”爱妻子家庭,是他的社会性、人文主
义精神。

另外,还应该注意到他的骑士精神,关键时刻勇于为爱献身。耶稣说:“为朋友舍
命,爱没有比这个更大的。”对于夫妻配偶,这个定义也合适。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9-8-15 20:55:
这么短的篇幅,就写出了人性,贪婪者的人性。赞一个。


作者: 文章     时间: 2009-8-16 09:55
章凝,知道你是想表达人性,但是如果不给出一个比较特别的理由,很难让人理解这种赤裸裸的背叛。人当然都是有动物性的,但这不应该是放纵的借口吧?
作者: 如梦     时间: 2009-8-16 11:13
“杏眼瞥向女郎,特别注意到那美轮美奂的乳房,和二分之一腰带宽窄的T裤,立马,目光中的怜悯飞散,烈火再度燃起;她浑身止不住哆嗦,”

文中,那位女人是在和那对乳房生气,而且生那么大的气,显然不值,而且不智。男人对那个脱衣女郎的欣赏,显然只是感官上的。

当一个人真正伤心的时候,更可能会做的,是放弃,哀大莫过于心死,而不是象那位女人那样,去当众羞辱那个男的。要是她很爱他的话,就更不会那么做。

所以,我看这篇文,更多感到的,是对那位女人的遗憾。

另外,好象美国的脱衣舞厅里,你是不可以碰触对方身体的,哪怕她坐在你腿上跳舞。他那样的行为,保安会马上把他扔出去。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9-8-16 12:16
谢谢如梦!

我写女人,文章写男人,都会产生若干问题 照你看来,文中这个女人如何设计
更妥当或可信?首先,她是否应该来“捉贼见赃”?其次,捉到了应该如何处理?

你说得对,美国的大多脱衣舞厅,是绝不允许看客对舞女动手动脚的,“哪怕她坐
在你腿上跳舞”。但我这里写的不是舞厅,而是酒吧,而且不是一般的酒吧。

我不会喝酒,从来不曾光顾任何酒吧。我当年在巴尔的摩的一个朋友亲身经历过,
告我说在那里可以对陪酒女郎任意上下其手,除去做爱什么都可以做。

我对小说的技术细节很严谨,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一定要找到可信资料方可采用,
比如这里面的歌名、酒名等。当然,非常欢迎大家挑战。以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

-----------

雪儿,文章,对不起晚些时候回你们!
作者: 如梦     时间: 2009-8-16 19:52
谢谢章凝对我的瞎说八道没见怪。我对写小说是外行。只是看东西喜欢把自己放进去,看看自己处在那些人的处境里会怎么想怎么做。所以就有了上面那些感想。

我觉得,作为女人,也许会更在意男人的心的背叛,对他们感观的放纵反应不会那么激烈。我曾经工作的地方,有些部门,在有人生日退休之类的,都会去HOOTERS。公司上层搞销售的甚至可以把顾客带去看脱衣舞。美国男人结婚前,会有个单身汉PARTY,也常会招脱衣舞娘甚至妓女,这已经是一般人都知道的事情。

每个人碰到这种事情的反应肯定会不同。要是我写的话,我不会让她去“捉贼见赃”,而且,哪怕碰巧看到了,当时也不会声张,不会去羞辱他。我觉得对一个人的错误最大的惩罚,是他事后自己感到无地自容,感到悔之晚矣。那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痛。比方说,最后的悲剧,或者是因为男的对家的疏忽造成了妻儿的不幸事故,或因为去那样的地方造成自己的丧身,等等。

你说的那种酒吧,大概有也不会是很多的吧。在美国,脱衣舞厅好象更普遍。Married with children 里的Nudie bar 不知算不算?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章凝 at 2009-8-16 12:16 PM:
谢谢如梦! 我写女人,文章写男人,都会产生若干问题 照你看来,文中这个女人如何设计更妥当或可信?首先,她是否应该来“捉贼见赃”?其次,捉到了应该如何处理?你说得对,美国的大多脱衣舞..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9-8-17 00:25
谢谢雪儿的评论和错别字!这篇东东三个残缺不全的晚上完成,很少写得这么顺溜。

你读到了一种“梦幻”感,让我欣慰。我是很想学习意识流的写作技巧。“红字”
是名作,让“血字”这个标题不好写。谢谢你的认可。

两千字以下的所谓小小说,要求文字极其精炼,段落、字句甚至词汇应尽可能地包
容最大的信息量,以具有某种伸缩张力,伏笔、暗示、衬托等都是可以应用的技巧。
另外还一定要具有至少一个冲突或高潮。所以小小说其实并不好写。

谈到本文,男人为何要来偷腥,女人怎么发现的,都不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如果有
暗示则最好。“女人夜里做手术不回家”就是一个暗示,读者可以联想到女人或许
是个工作狂,男人周末寂寞了于是出来找刺激。男人如果常常这样做,女人就容易
发现蛛丝马迹,自然会跟踪而至。这些几乎都顺理成章不言而喻,虽然没有明言。
酒吧里见面是冲突,车祸是高潮。作者尽力将这些必要元素包含进文本。其它还有
若干,回头再谈吧。

文章、如梦,容我明天回复。谢谢!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9-8-17 00:25
一般認為小小說的篇幅應在兩千字以下。因為題材常是生活經驗的片段,因此可以是有頭無尾、有尾無頭、甚至無頭無尾。高潮放在結尾,高潮一出馬上完結,營造餘音繞樑的意境。由於比短篇更短,字句也需要更加精練,題材能見微知著者為佳。一個意外的結局雖然能吸引眼球,但文章短還是要有伏筆呼應,甚至比起給予讀者意外、應該更重視能否帶給讀者感動。

http://yidian.org/viewthread.php?tid=14004&page=1.html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9-8-17 20:39
文章,你想看到的特别理由,我明白是社会性的,其实我也给了,见我回雪儿的帖子。
我在小说里加上两句“女人常常夜里加班是个工作狂,男人因此寂寞于是出来找刺
激”很容易,但是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作者要相信读者的分析想象能力,而没有
必要事事为他们代劳。留给读者一定想象空间的作品才是好的。

你写过“追求浪漫”之类的作品,本应对男人了解更深。想想看,克林顿的老婆才
貌双全,他为何几十年来坚持不懈地偷腥,需要什么特别理由,不需要,男人的本
能就是他最充分的理由。相信克林顿是真心爱她老婆的,只是管不住自己的肉体。
圣经你读过吧,保罗在罗马书里怎么说的:我想做的我做不到,我不想做的总去做。

你说“人当然都是有动物性的,但这不应该是放纵的借口吧”,这话可以放在道德
文章里,小说则不需要如此说教。小说作者的工作是讲出可信的故事,塑造典型人
物,然后将它们交给读者,由读者根据各自的立场经历、思想情感,做出独立的价
值判断。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文章 at 2009-8-16 10:55:
章凝,知道你是想表达人性,但是如果不给出一个比较特别的理由,很难让人理解这种赤裸裸的背叛。人当然都是有动物性的,但这不应该是放纵的借口吧?


作者: 文章     时间: 2009-8-17 21:01
我觉得人有别于动物的高贵之处,就在于具有理性。一个心中有爱的男人不应该做出这种低级的出轨行为。老实说,如果他寂寞,他需要爱的时候太太不在身边,我更愿意看到他对另一位可爱的女子产生爱情。

我认为强调什么灵肉分离,其实都是借口。在我看来,纯粹的动物性其实并不存在,因为人就是人,他不可能把自己降为动物,当他对妻子说,我对那个女人只有肉,没有爱时,其实也是一种欺骗。
作者: 章凝     时间: 2009-8-17 21:03
如梦,小说里的男人女人都是很不完美的,或者说都是有很大缺陷的。如果他们都
完美,或者有一个比较完美,也就没有这个故事了。文学作品的主要功能是既要写
出人的普遍性,也要写出其特殊性。现实生活中不完美的人远远多于完美的,所以
我相信在这种典型事件中,这个不完美女人的言行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其存在范
围比你设计的那个明达理智的女人更加广泛。你为这个女人感到惋惜不值,是一种
正常感觉,其实这正是作者希望达到的的文学效果。小说的警示启迪功效应该是潜
移默化的,而不是粗暴直接的。作者不对笔下人物进行直露的道德评判,作者的任
务是写出可信的典型角色,然后交给读者去独立地臧否人物。

我一沾酒就脸红,很有自知之明,避免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所以从来没有去
过任何酒吧,中国的没去过,美国的也没去过。花钱买罪受,我可不干。

据我有限的知识:在美国,大多数脱衣舞厅不能卖酒,而有些酒吧可以跳脱衣舞。
各州的法律规定也不一样。
作者: weili     时间: 2009-8-19 19:52
同意如梦。
如果不知己知彼,还叫什么配偶?
当众羞辱对方,就是当众羞辱自己。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9-8-19 19:5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9-8-19 04:52 PM:
同意如梦。
如果不知己知彼,还叫什么配偶?
当众羞辱对方,就是当众羞辱自己。

那么“知己知彼”恐怕不多。人都有那么理智?即便你weili也未必。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9-8-19 22:1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章凝 at 2009-8-17 05:25 AM:
谢谢雪儿的评论和错别字!这篇东东三个残缺不全的晚上完成,很少写得这么顺溜。你读到了一种“梦幻”感,让我欣慰。我是很想学习意识流的写作技巧。“红字”是名作,让“血字”这个标题不好写。谢谢你的认可..

谢章凝认真的回复。你的小说我自认为是读懂了的。你非常清楚、也很冷静地知道自己在写什么,要表达什么。这是最重要的!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9-8-19 22:14
我不能贪了读者对这篇小说的赞颂啊,将一博友在我的博客中章凝小说《血字》后面的留言,我如实转来:“一篇震撼人心的好文章。”真的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我相信读者是发自内心的。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8-19 22:56
小说,最好不要当作侃山闲聊来谈论。为力你也是写小说的,对不起你的话我不
是很明白。我们应该着重区分两点:

(1)小说人物塑造得不真实,这女人的行为不可信,没有普遍性或典型性。
(2)小说人物的言行是可信的,但却不足取。

作者只关心第一点,因为这涉及到作品的成败问题。第二点由读者全权自由处理,
作者无意干涉。你的意思究竟是哪一点?让我们来把逻辑理理顺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9-8-19 19:52:
同意如梦。如果不知己知彼,还叫什么配偶?当众羞辱对方,就是当众羞辱自己。


作者: 齐物     时间: 2009-8-20 06:1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9-8-20 03:56 AM:
小说,最好不要当作侃山闲聊来谈论。为力你也是写小说的,对不起你的话我不是很明白。我们应该着重区分两点:(1)小说人物塑造得不真实,这女人的行为不可信,没有普遍性或典型性。(2)小说人物的言行..

my two cents:

小说文字很美,可是,主题是有很大问题。

文中探讨爱情、忠诚的关系。不小心落入了一个俗套:国内电视剧中,常有一个情节,家庭矛盾闹得不可开交,忽然一个人发了心脏病,结果,另一方良心发现,所有矛盾都解决了。此文也是用灾难解决矛盾。

灾难真得能解决矛盾吗?灾难只能短期掩盖矛盾。比如四川地震,当时也一下子民众与政府同心,如果把这极端状态的心态当成是常态,可能就不能理解为什么现在还有谭作人一案。

一个男人救了一个女人的命,这个女人愿意和男子生活一辈子,不代表两人之间就一定有爱情,这可能只是出于一种报恩。

所以,首贴女主人最后的感情,不一定是出于爱情,而可能是一种报恩。要区分是否真是爱情,需要探讨女主人在男主人没有舍命相救的情况下,是否能够原谅男主人。

文学作品中对婚姻中的欺骗行为进行过很多探讨。假定有一百个读者。

1.如果欺骗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一百个读者都会原谅。比如,Casablanca中,女主人公以为丈夫死了,又有外遇,所有人都认为是可以原谅的。

2.如果欺骗是主观的,是两人长期分居造成的。大概有50%人的可以接受。

3.如果欺骗是主观的,是两人短期分居造成的。大概有25%的人可以接受。

4.如果欺骗是主观的,两人没有分居,是由于第三者主动投怀送抱造成的,大概有12%的人可以接受。

5.如果欺骗是主观的,两人没有分居,是其中的一方主动去寻找第三者,大概这只有6%的人可以接受。

首贴中的男主人公属于最后一种情况。这里面有可以区分两种情况。

1。男子找第三方的时候,找的是比配偶强的。
2。男子找第三方的时候,找的是比配偶差的。

有些女人接受第一种,希望老公最后碰壁,最后意识到自己是老公能够找到最好的,以后就安心过日子。有些女人接受第二种,不接受第一种,觉得第二种对自己婚姻不构成威胁。这类以中国女人居多。她们在乎名义,或者说,更深层的原因是国内对离婚妇女权益保障不够,很多女人希望婚姻能维持就维持。

首贴中的女人,在没灾难的情况下,如果还继续保留婚姻,可能是把婚姻看成是比爱情重的。
作者: weili     时间: 2009-8-20 11:25
随感而发,语不惊人。
我上帖的动机,是给你提线,感觉文学评论的声音可能还有,请耐心继续与读者互动。你探讨的难道不是人性?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9-8-19 11:56 PM:
小说,最好不要当作侃山闲聊来谈论。为力你也是写小说的,对不起你的话我不是很明白。我们应该着重区分两点:(1)小说人物塑造得不真实,这女人的行为不可信,没有普遍性或典型性。(2)小说人物的言行..


作者: 文章     时间: 2009-8-20 15:05
赞同齐物的观点。而且我不认为文中的妻子有什么错。她去那里既不是羞辱丈夫,也没有羞辱自己,她只是弄清事情的真相,确定这个男人是否值得她信任,是否值得爱。

有人常常用男人大脑受小脑控制来为他们的不忠行为开脱,我以为这是不值得提倡的,我觉得任何一个成年男子都应该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实在做不到就不要结婚,那样起码不会伤及无辜,因为忠诚是婚姻最基本的内容。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8-20 20:02
齐物,谢谢你写了这许多!有你一个美字,我更有何求。

这篇东东主要是揭示这男人肉体与精神之间的巨大矛盾冲突,那女人不过是一个陪
衬人。不想你们多人却盯着女人不放,让我有些无可奈何。不怪你们读不懂,或许
这个深刻人性主题,不是一千多字能说得清。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8-20 20:04
文章,谢谢你义正词严!

蒙娜丽莎在微笑,有人说她初恋了,有人说她结婚了,有人说她怀孕了,还有人说
她婚外恋了

我只想探讨文学,而无意争论道学。
作者: 齐物     时间: 2009-8-21 21:1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9-8-21 01:02 AM:
齐物,谢谢你写了这许多!有你一个美字,我更有何求。

这篇东东主要是揭示这男人肉体与精神之间的巨大矛盾冲突,那女人不过是一个陪衬人。不想你们多人却盯着女人不放,让我有些无可奈何。不怪你们读不懂,或..

如果谈内心的矛盾,不光男的有,女的也有。

对于男的,内心的矛盾可能是欲望与道德的冲突。

当克林顿为陆文斯基事件道歉的时候,媒体上讨论,他到底是后悔做了那件事,还是遗憾自己被抓住了?几个媒体人的结论是,他遗憾被抓住了。

首贴主人公是后悔自己做了,还是遗憾被抓住,看来是后者。如果是前者,表现难度会更大。

女性的内心也会有冲突。

妻子会奇怪,自己的男人为什么会找一个社会地位低下的人。

如果妻子已经老了,吧女比较年轻,就如纽约前州长斯皮策一样,这可能可理解,不一定可原谅。

如果妻子也年轻漂亮,吧女还更丑,这就很值得探索了。以前,有一部电影,叫“Too beautiful for you",是法国片,讲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

如果能够更细致些,会更有说服力。
作者: 文章     时间: 2009-8-21 21:59
章凝,我也在谈文学,文学作品的内涵和合理性~~

知道为什么大家对那个女人更感兴趣吗?因为她是受害者。读者总是不知觉地关心弱者。如果你希望你的男主人公在动物性之外增加一些让人喜爱的东西,可能还是要为他想出一个更合理的出轨理由~~
作者: 老牛     时间: 2009-8-22 11:25
中国的作家群体被党和人民赋予卫道士的重任, 这从一开始就是个天大的错误和笑话. 作家就是搞文字艺术创作并以此为生的那么一帮子人, 如此而已.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8-22 19:07
文章,

男主人公最后为爱献身,如果这不“让人喜爱”,还有什么能让人喜爱。你可曾
见过汉语小说里,男人为女人舍命的?

出轨原因,我已经说过了:社会的,妻子常上夜班,是工作狂。人性的,也就是
“克林顿因素”。这么充足还不够吗,你还希望看到什么理由?

请回答一个问题:你“追求浪漫”里的男人,出轨又都是些什么原因?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文章 at 2009-8-21 21:59:
章凝,我也在谈文学,文学作品的内涵和合理性~~知道为什么大家对那个女人更感兴趣吗?因为她是受害者。读者总是不知觉地关心弱者。如果你希望你的男主人公在动物性之外增加一些让人喜爱的东西,可能还是要为他..


作者: 文章     时间: 2009-8-22 20:14
老牛和章凝,你们都误解我了,我真的不是什么卫道士,相反我其实蛮理解那些为情所困的性情中人的~~

不过我秉持一种观点,有情的性是美的,纯肉欲的性不美。章凝你问我《寻找浪漫》里男人出轨跟这里有什么不同吗?这就是不同。

还有就是你常常提到的克林顿的出轨行为,我记得陆文斯基可不是什么吧女,她是白宫的实习生,相信她不光长得性感,才华也还是有一些的,很难说最初克林顿不是被她的气质所吸引。

不错,小说结尾男人为女人舍命了,但如果没有这个突发事件呢,他们无疑会有一场争吵,有这样的阴影在那里,我很怀疑他们是否还能彼此信任,更别奢谈什么幸福了。再说,要不是来找这个在酒吧鬼混的男人,女人根本没必要来这里,当然也不会遭遇险情。。。。
作者: 虔谦     时间: 2009-8-22 20:57
文章,我个人的感觉,该小说是在写一个男人在感情世界乃至伦理方面的某些挣扎。相信这些个挣扎在男人和女人的生命里都会有,只是男人似乎更明显些,尤其是当代中国的男性。

我之所以特别点出当代中国的男性就是因为从网上我看到这方面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几年来我一直在美国人堆里工作。我很吃惊地发现美国男人这方面似乎平静许多,似乎没有那么多的挣扎。一个结婚戒指一戴,一生的情爱和职责似乎就那么定了。

作为文学作品它就是要揭示人性的真实的东西,不管它是好是坏是恶心是可爱。写出来了,也不表示作者就喜欢小说里的人物。即便作者谴责某些虚伪道德,支持某些伦理革命,那也是正常的。。。。

文章,我写得匆忙。不妥的你给我指出啊。

我一直写不好人性黑暗面,我这方面似乎有心理障碍。我也有意思这方面加加油,尽管很自我折磨,很痛苦。想当作家,好象只写可爱的也不够

问候文章!
作者: 齐物     时间: 2009-8-22 21:1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9-8-23 12:07 AM:
文章,

男主人公最后为爱献身,如果这不“让人喜爱”,还有什么能让人喜爱。你可曾见过汉语小说里,男人为女人舍命的?

出轨原因,我已经说过了:社会的,妻子常上夜班,是工作狂。人性的,也就是“克林..

首先,这篇文章本身是有道德判断的。

文学作品中,作者也两种方式表示自己的道德判断,一是用旁白的形式,比如,“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反映了作者的一个判断。属于显性的表达方法。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和语言。比如:

”女人失控了,声嘶力竭:“明,你不能这样,你不能撇下我们娘俩儿,囡囡你最爱的,早上要你送幼儿园,她只要你......”

这一段其实是反映了作者的道德判断,因为,这个故事即使发生过,没有人听到当事人当时是怎么说的,作者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去组织台词的。

这段台词,就反应了作者的一个道德倾向,一个做过坏事的人,可以用做一件好事去弥补。

其次,作者的这个道德倾向有错吗?

这其实是很典型的一种中国人的想法,很多文艺作品也表现过。

比如,一个土匪,喜欢抢劫,在抗日战争年代,碰巧抢了一次日本人,被日本人杀了,成了民族英雄,以前的种种不是再没人提起。

如果抱着这种价值观,再看一个例子:

一个死囚,忽然良心发现,要把自己器官全部捐献出来,拯救其他的生命。

如果做好事可以赦免以前的罪过,那么这个死囚就不该死,就应该被释放掉。

可是,如果他被释放掉,如何知道他想捐器官是真心的?


回到首贴,男主人公是否真预测到他救人救会死呢?如果他预测到了,还是挺身去救,那是真得感人,如果他没预测到,死亡只是意外,这女人还能原谅他吗?
作者: 文章     时间: 2009-8-22 21:21
QQ,谢谢你这么认真地回我贴。

其实我也知道章凝在写人性,而且写什么,怎么写,完全是作者的自由,我只是想探讨一下,在这个故事里,怎么样才能把男人出轨的动机编得更合理,让读者在看一个故事的同时有一个升华。毕竟这不是普通的婚外恋,而是单纯的身体的出轨。从一个写手的角度,我觉得不如处理成太太是工作狂,忽视了他的生理需要,他来酒吧本来只是报复一下他的太太,看到他太太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甚至有点高兴。看到太太特别生气的样子,他又有点心疼,赶快追上去,然后发生了那样一幕。。。。

这样处理,读者就会比较喜欢这个有点孩子气的男人,原谅他的过失,也会更珍惜身边的爱。
作者: 齐物     时间: 2009-8-22 21:3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文章 at 2009-8-23 02:21 AM:
QQ,谢谢你这么认真地回我贴。

其实我也知道章凝在写人性,而且写什么,怎么写,完全是作者的自由,我只是想探讨一下,在这个故事里,怎么样才能把男人出轨的动机编得更合理,让读者在看一个故事的同时有一个升..

很多中国人有个误解,两个人原因维持婚姻,就一定有爱。

其实,婚姻的维持可能有两种情况:
1 双方有爱情
2 没有爱情,可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使得这个婚姻成为稳定体。

自古嫦娥爱少年,如果一个二十八岁女人嫁给八十二岁老头,这是不是出于爱?也许有些中国人认为是爱,可是,大部分人并不认为是爱。但是,这个婚姻可能是稳定的,可以一直维持到一方生命的结束。

其实原因,就是老头可能在物质上对女孩进行补偿。

一个男人,碰上一个有”工作狂“的妻子,虽然男子想维持这个婚姻,可是,是出于爱吗?还是出于补偿效应?

我觉得,这是出于补偿效应。

如果把爱与补偿这两种感情分开来,原文的弱点就显现出来了。
作者: 文章     时间: 2009-8-22 21:39
齐物,你的意思是妻子的收入可能比较高,男人是“吃软饭”的?~~

这样的话,男人去救女人很可能完全出于不愿失去这个女人的本能,那小说的立意就有问题了。难怪我没被感动~~
作者: 一元     时间: 2009-8-22 21:45
我也觉得更近于补偿,不过补偿也是一种好的道德不是吗?或者如爱阳说的是一种骑士精神,放松点说,把它归于爱似也无不可,当然此爱非彼爱,如果爱阳能不这个区别写得更清楚,或许会更抵达人性深处。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8-22 22:30
文字出笼后,不同读者见仁见智,都是正常的。读者的观感或雅或俗,都是其人生
经历和价值观的反映。

千钧一发生死关头,男方居然还能从“补偿”方面考量:“家里少不了她,我亏欠
了她,我还是应该上去救人的。不然她死了,我还怎么活。”我真服了你们这些
“中式思维”了。文章你怎么不从另外一个方面考虑,女方没准有个百万人身保险
呢(如果男人吃软饭,这更顺理成章),那么男方还不巴望女人被撞死。

男方如果是为了什么“补偿”被撞成重伤,弥留之际,应该是后悔自己舍身忘死的
愚蠢举动,而不是拼尽最后一口气也要留下一个“L”。这样简单的逻辑你们归纳
不出来吗。是小说的表达有问题,还是你们的理解出现了差错?

你们根本就无法理解男人为了爱,可以牺牲自己性命的这种高贵精神。所以翻来复
去总在“利益”二字上打转转。对不起,这是你们的要命问题,而不是作者的。
作者: 一元     时间: 2009-8-23 02:38
我说的补偿主要是内疚的意思,是情感而不是物质补偿。一个男人看见一个女人遇险,即使不是他的妻儿,恐怕也会出手相救,我的意思是小说末尾仅仅救妻一举并不一定说明有大爱在里面,当然男人不是一般救,而是舍身,不过在那样千钧一发的时刻,恐怕他也不一定意识到危险。如果不把这点交待清楚,读来觉得只是一场悲剧。
作者: 齐物     时间: 2009-8-23 08:4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文章 at 2009-8-23 02:39 AM:
齐物,你的意思是妻子的收入可能比较高,男人是“吃软饭”的?~~

这样的话,男人去救女人很可能完全出于不愿失去这个女人的本能,那小说的立意就有问题了。难怪我没被感动~~

文章,我确实是认为这个婚姻不是基于爱情,而是基于补偿作用。
救人的动机,我也不认为是出于爱情,但也不是补偿,而是内疚,
这与一元后面表示的观点一致。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8-23 19:44
文章、齐物,对不起昨天我言语有些过激,还请多包涵!

见仁见智很正常。小说给读者充分解读空间,是好事情,这就是文学作品应具的功能。你们认为男人救人不是出于爱情,而是基于“补偿”、“内疚”心理,这也很不错。内疚补偿都有赎罪的意思,我们中国人最缺乏忏悔赎罪意识,敢于、能够舍身赎罪,比犯了罪还理直气壮将一切责任归咎于他人强百倍。所以,这个男人的塑造不为失败。
作者: 文章     时间: 2009-8-23 19:59
主要是章凝不是很懂得女性心理。对于一个认真去爱,认真经营婚姻的女人来说,知道丈夫背叛爱情,背叛婚姻的感觉是生不如死的。这种伤害摧毁她的自尊和自信,一个心中有爱,又有责任心的男人一定会尽量避免这种伤害。而小说中的男人恰好犯了这个忌讳,这让他后来用血写的L失去分量,也减轻了作品的感染力。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8-23 20:09
怎么翻来复去车轱辘话了,问题是他没有责任心,他不是道德标兵。这样的男人有
很多。至于你怀疑他的爱和忏悔,这是你的主观意识,可以尽管保留。
作者: 文章     时间: 2009-8-23 20:46
这样的男人当然很多,但他们没有用血写L~~,人家大大方方地包二奶,也不会为了老婆去死,如果你认为你小说里的男人跟他们没什么区别,我就不在这里罗嗦了~~

你明明用血写L了,可读者读出的不是L,而是补偿,难道你就不想改变一下细节,让读者读出你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吗?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8-23 20:52
补偿即忏悔,不是也很好吗,原因见上帖。怎么改呀你倒说说。

现在我下了,昨夜整整一夜没睡,加班到今天下午三点,然后小睡半小时,再去打
两小时网球。成超人了。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9-9-23 22:04
祝贺章凝《血字》小说刊发中国文学第八期!
附件 1 : 1.jpg (2009-9-23 22:04, 170.16 K )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9-9-23 22:05
祝贺章凝《血字》小说刊发中国文学第八期!
附件 1 : 2.jpg (2009-9-23 22:05, 121.2 K )


附件 2 : 3.jpg (2009-9-23 22:06, 250.89 K )


附件 3 : 4.jpg (2009-9-23 22:06, 85.74 K )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9-9-24 22:35
雪儿,再次十分感谢!

并谢《中国文学》杂志社编辑。他们怎么这么中意我的东东,投一篇用一篇,几乎
让人受宠若惊了
作者: 冰花     时间: 2009-9-28 20:19
这条好线差点漏了~~~章凝的小说的确都很好看~~~前几篇看了, 这篇有空也会好好看的~~~

哈, 文章不是保守派, 从她的小说<寻找浪漫>就能看出, 很善解人性的, 文章指出的问题, 可能是因为是女性的原因, 太阳那样写俺觉很合人性~~~

谁也别和俺辩论, 俺瞎说完就下啦~~~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9-10-1 23:4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9-9-25 03:35 AM:
雪儿,再次十分感谢! 并谢《中国文学》杂志社编辑。他们怎么这么中意我的东东,投一篇用一篇,几乎让人受宠若惊了

不用谢呀,章凝。主要是你的文字打动了主编。《中国文学》杂志主编非常欣赏你的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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