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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篇小说连载] 爱上穿草裙的男人(3) [打印本页]

作者: 叶舟轻z     时间: 2009-6-25 23:40     标题: [长篇小说连载] 爱上穿草裙的男人(3)

[size=4]1.穿着黑色无袖T恤,鱼鳞似珠片镶嵌在它上面,小爱露着白皙粉嫩的胳膊,坐在比萨屋里靠近落地玻璃窗的桌边,午后阳光洒在她的T恤上,铺上一层朦胧柔和的淡黄色光,此刻,她感觉自己像条美人鱼,面对眼前的鱼钩,无力挣脱,鱼钩上面挂着致命的诱饵。

    路坐在小爱的对面,用刀与叉象征性地在盘中切割比萨,然后随意放一块在嘴里,他不爱这些洋食物,花拳绣腿似的,填不饱肚子,远不如米饭与面条放在肚子里来得瓷实,他是个务实的男人,四平八稳的,做事,交友,娶妻,生子,一路走来,包括十多年前那次弃文从商,都在计划之中。

    在大多时间里,他只看不吃,注视着她可爱的吃相,她先把上面的海鲜吃掉,然后再吃剩余的,每吃完一口,就对他浅笑,这种独特的吃法,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也许他发现小爱身上看似清丽,文人气,身上却有一股不易察觉的野性,犹如罂粟,那是要他命的毒。

    小爱碰到喜爱的食物,是十分专注的,甚至有点固执,每次去肯德基,她只吃汉堡,其他什么都不点吃,她迷得是汉堡的味道,小爱对气味有着特殊的嗜好,比如会闻到秋天的味道,比如到一座城市,她会根据城市的味道而判断对它的喜好感情,比如爱闻刚刚坏掉的虾的腐烂气味,小时候她与家人路过冷冻厂,当家人与别人都要捏着鼻子迈步急急走时,而小爱是总是懒洋洋的,故意慢悠悠的挪脚,为了沉浸在这种气味中多些时间。她的姐姐说她有点变态。

    小爱抬头时,看到路的眼睛,戴着眼镜的路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以前,她觉得男人有着大大的眼睛很轻浮,可是,路的斯文与沉稳冲淡了这种感觉,在他的脸上反而平添了几分睿智。现在,这双眼睛正传递着成熟男人的危险信号,狂野与热情灼痛我的心肺。

    小爱啜完一口酥皮蛤蜊汤后,冒冒失失说了一句:我喜欢年纪大的男人。说完顿觉脸上有些热辣辣的,朋友与同学都说小爱,说她是常常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面对自已一见钟情的男人,她还是不好意思,也有些微的慌张,她赶紧拿桌上的果汁喝,来掩饰自已不自然的神态。

    路的脸上倒掠过一丝激动,,路问小爱能否说说理由.

    小爱轻叹道,是一种感觉吧,觉得他们有一定的人生经历,处事不惊,有成熟男人的味道,对了,就是味道。

    路含笑不语,不一会儿,路好像想起什么似的。

    他问她应该很熟悉俄狄浦斯王的故事,那是古希腊著名的悲剧,杀父娶母的故事。

    小爱知道,弗洛伊德归纳为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

    所以,我说小爱你有恋父情结,每个人都有这种情结,只是程度的轻重而已,如果得到父母健康正常的爱,那么这种情结就表现很轻微,否则,物极必反,所以,从小你的爸爸要么不关心你,要么是太溺爱你。

    小爱被路这么一剖析,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对父亲的感情还真的没正视过,觉得是复杂的,既爱又恨,爱恨交加,恨更多。

    他们聊着聊着,就扯到了弗洛伊德,他的无意识理论与三重人格论。从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卓夫兄弟,甚至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来做为例证。

    严格说,路没有真正爱过,毕业后经人介绍的妻子,像大多数家庭夫妻,是凑合着过,但人家贤惠,一切以路为中心,他没理由提出分手,他曾无奈,他没有胆量。

    他的青春时期是白白浪费掉了,那时他长得清瘦,孱弱的样子,因为他的左脚脚掌有点缺陷,是天生的,但不妨碍他正常走路,一般情况下,常人是看不出来,所以上不好体育课,在操场上总是跑最后一名,更是远离篮球之类的运动,而在运动上表现活跃的男生恰恰是女生所喜爱的,他曾暗恋过一个女生,一次,在校篮球赛上,看到女生为班上参赛的男生呐喊,脸蛋由于兴奋的尖叫显得红扑扑,他难受极了,想表白的心愿马上没了,再后来是忙于学业,现在,算是一个成功男人,当然是不会自卑了,他是自信的要命,他遇到了小爱,他有一种久违的恋爱感觉,他后来告诉她是她唤醒他浪漫文学的细胞,他对她有着遏制不住的美妙感觉。青春般冲动。

    路问小爱,明天有空么,如果有空,我带你到一个地方,保证你满载而归。

    路的声音是温软的,带着磁性,小爱想,她会在他的声音中沉迷下去。。。。。。

    2

    路带着小爱来到目的地时,小爱心里几乎要尖叫开了,她想不到在这座城市里有如此专业的电影学资料的书店,小爱想,这类书店就是为像她这种学电影学的人专门准备的,她盯着书架,每一本都不愿放过,这里收罗着齐全的罗门生电影,有希区柯克的影像理论资料,还有珍贵的电影发端时期的影像画册,更有一些连小爱平时都很难看到的书本,她兴奋的从这本浏览到那本,用手温柔爱抚着,像抚摸热恋中的恋人身躯。

    她轻声地对站在身旁的路说,它们就是我心里的情人。

    路微笑一下,也轻声地开玩笑说,我此刻多么希望我就是躺在书架中的它们。

    她假装瞪了他一眼。

    那个傍晚,他们拿了几本最爱看的书,就坐在书吧翻看着,书店老板还端了两杯茶来,路就与他聊了几句,大致说一些经商之道,向书店老板提了点建议,老板有点如雷贯耳,还回报路感谢的目光,小爱心中窃笑,以路久经生意大沙场的人来说,那点建议岂不是他的家常便饭,但对于小书店来说,可是个上上计策了。

    路还会与小爱谈一些电影方面的知识,他的某些看法甚至超过小爱的专业观点,而且还会让她佩服得要命。小爱可不是轻易崇拜别人的。

    小爱又想起《围城》里的借书发展男女关系的问题,他们现在是饭也吃了,书也读了,再进一步就不知如何了。

    坐在她身旁的路,柔和灯光下的路,谈电影谈到她心里的路,她一时恍惚中,认为这个男人如果跟她生活一辈子下去,那么定是非常惬意的事,老了,坐在屋子的窗户边下,两人戴着老花镜,共拿着本书,摊在膝盖上,回味书中的观点。

    路的一句“该走了”,把她从美好幻想中唤醒过来。

    他们离开时,路买了许多本小爱喜欢的书送她,真是应了他昨天下午时告诉她会满载而归的诺言。

    车开到校园附近停住,两人一时沉默,路很随意又很正式地拉了小爱的手,她感觉到他的手有点潮湿,她无力抽出来,他突然侧转身,把她按在自己的胸前,她听到了他的心跳,他男性成熟的气息,那么亲切,小爱想起了父亲,父亲小时侯就是这样把她搂在怀里,是的,他像她的父亲,她温顺地依偎在他的胸前,在她迷迷糊糊中,他的吻下来,先是轻柔地在她的嘴唇上咬着,然后加重了点力量,他的舌尖探到她的嘴里,她的嘴里因为有异物而变得痒痒的,她觉得是任他摆布,可能还很强烈的回应着,她的意志是变得模糊,而她的感官因为愉悦而异常灵敏,

    她感觉到她的下面潮湿了。

    她下车时,路告诉她会去广州几天,不过很快就会回来。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9-6-27 22:31
先顶,再看。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9-6-30 00:5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叶舟轻z at 2009-6-26 04:40 AM:
1.我们为什么会觉得是一类人?我们在注定的场合,注定的时间,遇到注定的人,我们身上释放出类似化学物质的信号,与某人产生反应,我们的感情产生了共鸣,我们遏制不住爱上了对方,所以我们会一见钟情,所..

读来比较流畅,时尚.节奏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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