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北战争进行中的一八六三年,美国宪法中增加了第十三条修正案,废除奴隶制。然而,南北战争尽管解放了黑奴,但是在保守的南方原蓄奴州里,种族隔离在战争之後将近一个世纪中一直是非常残酷的现实。许多州的法律规定,黑人与白人不得在同一学校上课,不得使用同一洗手间,公共场所如饭店、公共汽车都有指定给黑人的座位,自然通常是不好的座位。实行种族隔离的州提出,这一政策的原则是所谓"平等但隔离"(equal but separate)。
在吉蒂安案件之後,更重要的是一九六六年的米兰达案件。熟悉美国警匪片的人大约都知道所谓"米兰达权利",也就是警察在逮捕嫌疑犯时必须说的那几句:"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来在法庭作为控告你的证据。你有权在受审时请律师在一旁咨询。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法庭会为你免费提供律师。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You have the right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 If you cannot afford one, one will be appointed for you. Do you understand each and every one of these rights as they have been presented to you?) 如果警察在抓人的时候忘了这几句关键 的话,那么人犯所作的一切供词在审理时都将被判无效,而人犯本身最终也可能会被法庭放走,因为他的权利在逮捕时受到了侵犯。
最高法院的权力基础是各级司法部门,包括检察部门与法院,以及遍布全国各个角落的律师。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或律师,都必须经过法学院的严格训练,并通过艰难的考试来获取律师资格。在得到律师资格的那一刻,律师们必须宣誓要充当"officer of the court",直译便是"法庭的执行官"(军官也被称作"officer",由此可见其含义)。作为法庭的执行官,律师们无论充当哪个角色,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辩护律师也好,都必须以维护法律为首要责任。行政与立法部门绝对不允许干预正常司法程序,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