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總統離職後如何稱呼? [打印本页]
作者: xyy 时间: 2012-8-1 16:15 标题: 總統離職後如何稱呼?
【總統離職後如何稱呼?】
美國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將於八月底在佛羅里達州召開。屆時,羅姆尼(Mitt Romney)將正式成為總統候選人,代表共和黨,挑戰現任民主黨總統奧巴馬,爭奪下屆白宮寶座。按慣例,代表大會遍邀各方政要參加。前共和黨總統小布什(George W. Bush)已經收到邀請,但是他不準備出席大會。他說,他支持羅姆尼,並希望他順利成功。至於小布什他自己,表示已經經歷過太多的政治,“我從沼澤中爬出來,不想再爬回去”了。
小布什2009年屆滿離任之後,一直卜居家鄉德克薩斯州。對外界的應酬,能推則推,惟願深居簡出,低調自適,過平常人的生活。他除了忙於筆耕之外,也愛收看球賽,惟在黃昏時分,時常出去遛狗,活動活動彼此的筋骨。你如果碰巧也住在他那個社區,而且也愛遛狗的話,就能在小區的甬道上,與之不期而遇。
如果你是他的熟人,見面招呼一聲他的名字“George(喬治)”,正合適,就像我們稱呼“錦濤”、“家寶”一般。不然的話,你就喚他一聲“Mr. Bush(布什先生)”,也足夠溫馨大方。然而,如果你想更正規一點的話,就最好把他以前的職務“總統”加入到稱呼之中去。那麼,該稱呼他“總統”還是“前總統”呢?這就該先瞭解一下美國的習俗——離職之後怎麼稱呼。這些雖是約定俗成的,卻也頗有點講究。
一般說來,一個政府機構的首腦,也即“第一把手”,離職之後,仍然按照原來的職務稱呼。而副職之下的離職人員,均不再稱呼原來的職務了,必須帶上職務時,就得加上一個“前(Former)”字,要不然,逕稱某先生或某女士即可。
準此,小布什雖然離職了,可他這輩子的稱呼將永遠是“President Bush(布什總統)”。年前,幾位總統在白宮聚會時,無論是現任總統奧巴馬,還是前任總統小布什、克林頓、老布什、卡特,均以“President(總統)”互稱。而副總統們就不再稱呼原職務了。當然,在第三方的敘述中,現總統(President)和前總統(Former President)還是有區別的,尤其是在書面語中。
這個習俗也大致適用於其他機構。如在國務院中,祇有國務卿離職後仍可稱國務卿(Secretary),副國務卿以下就不再稱職務了。國家部門也一樣,部長離職後仍稱部長(Minister),副部長以下不稱。駐外使領館中,大使離職後仍稱大使(Ambassador),公使以下不稱。大學校長,離職後仍稱校長(President),副校長以下不稱。餘類推。
比較特別的是,在國會中,參議員離職後仍稱參議員(Senator),而眾議員(Congressman or Congresswoman)離職後則不稱。地方官員中,祇有州長離職後仍稱州長(Governor),副州長以下不稱。郡長、市長、區長,離職後均不直稱其原職務。
此外,軍階、學階、學術職務、榮譽職稱,均不受離職的影響。譬如,將軍離職或退役後仍稱將軍(General),這包括從准將到五星上將,一概稱為將軍。校官之下皆不稱。教授離職或退休後仍稱教授(Professor),這包括從助理教授到終身教授,一概稱為教授。講師之下皆不稱。
這類習俗,應該是基於跟職務相應的社會榮譽,以及這種榮譽的可持續性和可類比性。再說明一下,這些稱呼,在正式或非正式場合中皆可適用,而在敘述性書面文字中,則另當別論。
職稱既然和社會榮譽相關聯,那麼,當某人犯了事,或者官司纏身,乃至名譽掃地時,職稱便離他而去。伊利諾州前州長布拉格耶維奇(Rod Blagojevich),因為腐敗,賣官鬻爵,被判14年,鋃鐺入獄。現在沒有人稱他Governor了。當然,在敘述性文字中,他還是個冷冰冰的“前州長”。
2012-08-01
作者: xyy 时间: 2012-10-4 14:15
一個實例:昨晚總統大選電視辯論中,那位共和黨候選人,被聲聲地稱呼為Governor Romney(羅姆尼州長),儘管他離開麻州州長職位已經五年了。
順便說,辯論會前,CNN民調顯示,奧巴馬的支持率以49%領先於羅姆尼的48%,大致旗鼓相當。而民眾對這場辯論會的認可度:羅姆尼67%,奧巴馬25%,差距較大。
昨晚辯論會的主題是“國內政策和經濟”。本月晚些時候,還會就其他議題作兩次辯論。此外,還有一場副總統候選人辯論會,由拜登對決萊恩。
總統換屆大選,是美國的“政治電視連續劇”。雖無太多實際意義,卻值得觀賞口才、急智,還有人情。納稅人花錢埋了單,可不要錯過了。要做個美國總統,絕對不容易。辯論會上,他們比較真實。
bbcodeurl('http://s1.djyimg.com/i6/1210040010142546.jpg', '')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首場辯論會,10月3日晚,科羅拉多州丹佛市丹佛大學,持續9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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