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的血腥礼拜天,在1900年2月18日的南非共和国橘子州帕德贝格(Paardeberg,Orange State,Republic of South Africa)发生,六千名凶残的英国加拿大混合兵团,对着五千名非洲野猪族(Boar)进行灭族式大屠杀,结果有一千名野猪族人被屠杀,四千人伤亡、俘虏,突现出英国帝国主义的残忍凶恶。
第三次的血腥礼拜天,于1905年1月22日在俄罗斯圣彼得斯堡(St.Pertersburg,Russia)发生。民间工运领袖、俄罗斯东正教牧师乔治.阿波洛诺维奇.加蓬(Russia Orthodox Priest George Apollonovich Gapon),带领三十万的罢工工人,到尼古拉斯二世沙皇的冬宫(Winter Palace,Tsar NicholasⅡ)前示威,递交抗议书,要求改善工作环境,增加福利,每日工作八小时。
阿拉巴马州政府命令朗兹郡警长吉姆.克拉克(Shriff Jim Clark)派出大量警察,将整个教堂包围起来,恍如大敌临头,吉姆.克拉克亲自赤膊上阵,站在圣殿浸信会教堂门口,逐一警告非洲裔美国人教友们最好不要进去,更不得讨论选民登记事宜,否则后果自负。数以百计的非洲裔美国人,当面藐视他的恐吓,毅然大步走进教堂,毅然公开讨论选民登记事宜。
在阿拉巴马州朗兹郡的警察按照上级的命令办事,一向号称司法独立的阿拉巴马州司法系统,亦是一丘之貉,并无二致。1964年7月9日,阿拉巴马州法官詹姆斯.黑尔(Judge James Hare)干脆签发禁制令(Injunction Order),在朗兹郡内,不允许有三个人以上的黑人集会讨论有关平等民权和选民登记的话题,否则定为藐视法庭罪。
1965年2月18日,阿拉巴马州巡警詹姆斯.博纳尔.福勒下士(Corporal James Bonnard Fowler),在阿拉巴马州马里恩(Marion,Alabama)的一次夜间大游行中,开枪射杀非洲裔美国人吉米.里.杰克森(Jimmie Lee Jackson),使原本就快爆炸的局面,愈发不可收拾。
那天晚上,在阿拉巴马州塞尔玛市发生了一件令人心痛的悲剧,使这件血腥礼拜天事件更是余波荡荡,冰上加霜。有三位外地远道而来参加游行示威的白人基督教传教士,在一家叫做银月饭店(Silver Moon Café)门口,被当地的三K党暴徒,用棍棒袭击,其中来自波士顿的詹姆斯.律布牧师(Reverend James Reeb)的伤势最为严重,他被三K党暴徒用棍棒打得头破血流,昏迷倒地,不省人事。
当詹姆斯.律布牧师被送到塞尔玛公立医院(Selma Public Hosipital)急救时,居然受到了闭门羹,塞尔玛公立医院的医生们异口同声的拒绝向他提供任何的紧急救护,因为他是一位〝不受欢迎的外来麻烦制造者〞。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是一位了不起的开路先锋。这位美国近代民权守护神有一句名言,成为日后许多美国法官的座右铭:〝我不是被请来出任道德法官,传教士或说福音的,我是被请来按照法律作出裁决的(I wasn’t hired to be a moral judge or a preacher or an evangelist,I’m hired to apply the law。)〞。
1946年,弗兰克.小约翰逊退伍后返回阿拉巴马州加斯珀(Jasper,Alabama)小城为开业律师,在这七年中,他开始参与美国共和党的政治活动。当他在欧洲战场的顶头上司戴维.德怀特.艾克.艾森豪(David Dwight Ike Eisenhower)要竞选美国总统时,他组织了阿拉巴马州的退伍军人,全力以赴支持之。
1966年开始,弗兰克.小约翰逊出任阿拉巴马州中区联邦法庭首席法官。1979年4月2日,弗兰克.小约翰逊被美国第三十九任总统詹姆斯.厄尔.吉米.小卡特(President James Earl Jimmy Carter,Jr.)提名为美国联邦第五巡回法庭法官。美国联邦参议院于1979年6月19日通过其提名,于两天后将委任书交予他。1991年10月30日,又再升格为美国第十一巡回法庭法官。
《时报杂志》的评论是公允的,是客观的。其实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56年的《奥里莉亚.布劳德对威廉.盖尔案》中裁决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在公共巴士上实行种族隔离为非法外,还在1961年的《戈米利恩对莱特富特案(Gomillion V Lightfoot)》中,裁决阿拉巴马州阴谋诡计地将特斯基吉(Tuskegee,Alabama)市为了减弱非洲裔美国人的投票力量而重划票区行为是非法。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61年《美国对阿拉巴马州(United State V Alabama)》裁决中说,如果非洲裔美国人在选民申请书上填写的资料与被接受的白人申请书一样的话,必须批准之。这个裁决将阿拉巴马州政府官员可以假借故意刁难非洲裔美国人成为选民的美梦无情击破之。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61年的《刘易斯对灰狗巴士案(Lewis V Greyhound)》中裁决,蒙哥马利市不得继续在灰狗巴士上再搞种族隔离政策。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61年的《美国对蒙哥马利市案(United State V City of Montgmomery)》中裁决,蒙哥马利市政府必须在限期内,将所有的选民登记证记录,交予美国司法部审查。这个裁决杜绝了阿拉巴马州再次暗中搞鬼的可能。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62年的《锡姆斯对弗林克案(Sims V Frink)》裁决,阿拉巴马州政府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票〞的基本原则。自此以后,阿拉巴马州政府当局,再也不能大搞死人也算个是选民的假票把戏。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63年的《里对梅肯县教育局案(Lee V Macon County Board of Education)》裁决,阿拉巴马州政府必须下令,在全州范围内所有的公立学校中,不得再有种族隔离政策存在。这个裁决彻底地将阿拉巴马州公立学校中的阴奉阳违种族隔离行为消灭掉。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65年的《威廉斯对华莱士案(Williams V Wallace)》裁决,阿拉巴马州州长乔治.小华莱士必须批准由南方基督徒领袖会议发动由塞尔玛市至蒙哥马利市的游行示威,不得横加阻扰。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66年的《怀特对库鲁克案(White V Crook)》裁决,阿拉巴马州司法部必须允许非洲裔美国人出任司法审判陪审员。黑人不得充任陪审员的种族歧视政策,自此在阿拉巴马州走进历史。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66年的《美国对阿拉巴马州案(United State V Alabama)》裁决,在阿拉巴马州已经实行了两百年的〝人头税(poll tax)〞违反了《美国联邦宪法》中公平保障原则,必须立即作废。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70年的《史密斯对蒙哥马利基督教青年协会案(Smith V YMCA of Montgomery)》裁决,蒙哥马利基督教青年协会之不接受非洲裔美国人为会员的做法为违宪,必须立即全面废除之。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86年的《加西亚对米斯案(Garcia V Meese)》裁决,美国现存法律必须优先于国际传统法。不得假借他国法律在美国执行种族歧视政策。
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在1986年的《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对度塔德案(NAACP V Dothard)》裁决,阿拉巴马州自此开始,每聘请一名白人州警,必须聘请一名非洲裔美国人州警,直到按照黑白人口比例达到公平为止。
1995年,美国第四十二任总统威廉.克林顿在白宫授予弗兰克.小约翰逊法官一枚〝总统自由勋章(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可谓实至名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