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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红楼梦》的时序与曹雪芹的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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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zha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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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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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红楼梦》的时序与曹雪芹的生年
《红楼梦》的时序与曹雪芹的生年
刘昭源
(作者自注:本文于2008年10月29日下午3时,刊载在《红楼艺苑》网站上,次日《新浪圈子“红楼”》等几个网站均有转载。现在作一些文字修改,收入到本人的博客之中,并称为博客版。)
八十回本《红楼梦》,写了贾家,又写甄家,真真假假,耐人寻味。现在我们知道,曹雪芹是“借甄家写曹家”,让曹家不至从此泯灭。否则这个“似有若无”的甄家,从文学的观点看来,全部都可以删除。所以不妨说,在《红楼梦》中,贾家是一个艺术大宝库,而甄家则是一座曹家小陵园。为了让后人发现这个陵园,曹雪芹设置了两个路标。
第一个路标设在第十六回,作者借赵嬷嬷之口说道:“还有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若不是我们亲眼看见,告诉谁也不信的。”
第二个路标设在第七十五回,作者借尤氏之口说道:“昨日听见你爷说,看邸报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
因为在江南“接驾四次”而又被“抄家”的,千古以来就只有曹家,所以它不可能不被发现。1921年,胡适终于把陵园的大门打开,“无材补天”的曹雪芹,也就从此让曹家名扬天下。
“借甄家写曹家”是曹雪芹当初创作的一个意图,它是“内证”与“外证”的桥梁,是一个已被证实的红学假设。正如任何科学假设都会成为探索新知识的出发点一样,完全有理由相信,从这个假设出发作进一步推论,将会对曹雪芹的身世有更多的了解。确切地说,我们至少还可以知道,《红楼梦》的时序和曹雪芹的生年,并且可以将“生年”、“接驾”和“抄家”,统一在一个完整的时序中。
(一)《红楼梦》的时序
前八十回本《红楼梦》,应当说是有明确时序的。第一回说“朝代年纪”“失落无考”,只不过是避讳之词,所以脂砚斋接着就说“大有考证”。现在的问题是要用科学的方法,把它考证出来。
大家知道,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第三回“黛玉进京”,第四回黛玉第二天看望李氏母子,所写的都在同一年冬天。这一年黛玉六岁,宝玉“七八岁”,贾蓉“今年才十六岁”,贾兰“今年方五岁”。按第三回所说,宝玉比黛玉“大一岁”,于是他这一年应该是七岁。另外,他当年在夏天的生日已过,不可能达到八岁,也只能按七岁计算。由此可知,黛玉、宝玉和贾蓉分别比贾兰大一岁、两岁和十一岁。第七十八回在本书最后一年,这一回题“姽婳诗”时,贾兰十三岁,因而黛玉十四岁,宝玉十五岁,贾蓉二十四岁。从第七十四回到第七十八回,时间均在本书最后一年八月中秋节前后,这时贾家已经知道“甄家抄家”后返回京城。所以只要把它与“曹家抄家”后于雍正六年返京对应起来,便可以断定,本书最后一年就是雍正六年。这样我们就定出了《红楼梦》的时序:宝玉从一岁到十五岁,就是从康熙五十三年到雍正六年。
首先核对一下,宝玉和相关人物在不同回目的年龄,是否具有一致性。先看康熙六十一年第六回“秋尽冬初”,“刘姥姥初进荣府”时,贾蓉“十七八岁”。对照上下文,应该是十八岁(表明他的生日应在“冬初”之后),于是这一年宝玉九岁。雍正二年第十三回冬天秦可卿死时,贾蓉在捐官履历上填写“二十岁”,所以宝玉是十一岁。再看康熙五十三年第一回,宝玉出世时英莲(香菱)“年方三岁”,香菱与宝钗、袭人、晴雯“同庚”,说明宝钗比宝玉大两岁。雍正四年第二十二回宝钗过“十五岁”生日,宝玉应是十三岁,在同年第二十五回确实写着:“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到雍正六年,宝钗和晴雯显然是十七岁,但第七十七回中秋过后,宝玉撰《芙蓉女儿诔》,却说晴雯死时“十有六载”。不过,如果认为晴雯的生日在死期之后,享年不到十七,只能按十六计算也是对的,因而宝钗在这一年仍然是十七岁,宝玉仍然是十五岁。
从总体看来,《红楼梦》的这个时序基本上是正确的,回目、年龄和年代都有着内在一致性。但在局部上,确实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错误。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造成,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作者故意把年代主线搞得模糊一些。
《红楼梦》一书,从第一回到第八十回,时间跨度共十四年。它是按照人物的年龄顺序去写的,可称为相对时序,从红楼元年到红楼十五年。通过“借甄家写曹家”,把朝代确定出来,相对时序就成为绝对时序,从康熙五十三年到雍正六年。现在要验证一下,这个绝对时序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作者当初的意图。好在曹雪芹当初考虑得很周到,他不但让我们利用“甄家抄家”,去确定绝对时序,还让我们利用“甄家接驾”,来验证这个绝对时序。
雍正二年(红楼十一年)第十六回,凤姐说道:“可恨我小几岁年纪,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不薄我没见世面了。说起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比一部书还热闹,我偏没造化赶上。”康熙六次南巡的年代分别为: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八年、三十八年、四十二年、四十四年、四十六年。按凤姐说话时的雍正二年向前推算,她所说的“早生三十年”,是康熙三十三年,刚好是二十八年和三十八年的平均值;“早生二十年”,是康熙四十三年,也刚好是四十二年和四十四年的平均值。所以凤姐所说的“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指的正好是“康熙南巡”,而赵嬷嬷所说的江南甄家“接驾四次”,指的也正好是曹家“接驾四次”。就是说,“甄家接驾和抄家”与“曹家接驾和抄家”,不但事实相同,而且时间也相同。这样一来,我们就把当年胡适的结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脂砚斋说“朝代年纪”“大有考证”,说明在他的心目中,《红楼梦》确实有一个绝对时序。雍正二年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后,写凤姐代理宁国府时发现五件事,紧接着脂砚斋就写下了一条甲戌眉批:“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痛血泪盈面。”甲戌年为乾隆十九年(1754),“三十年前”指的正是雍正二年(1724),可见在时序问题上,脂砚斋与曹雪芹是一致的。
时序和地点相结合,就构成时空舞台,两个时空舞台有着不同含义。贾家舞台在北京荣宁二府,用来演出作者创作的一幕幕人生戏剧,其中所用的耳闻目睹或亲身经历的生活素材,甚至可以包括康雍乾三朝。但它们一经转化为艺术,已是面目全非,所以对贾家这个艺术大宝库而言,绝对时序是不重要的,它属于一个更大的时代。甄家舞台在金陵“体仁院”(不妨把它读作“体会曹寅的衙院”),它是一座曹家小陵园,用来陈列作者几条最主要身世资料,其中包括“接驾”、“抄家”、“生年”等等。所以对于甄家而言,绝对时序就有着重要意义。因为只有在绝对时序中,作者赋予它的特殊历史使命,才会显露出来。在“生年”问题上,对绝对时序抱不信任态度,只信“外证”,不信“内证”,从方法论来看并不可取。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寻求曹雪芹生年的“外证”,现在几乎让人绝望,但只要我们用正确的科学方法,严密的逻辑思维进行推论,就可以通过“内证”把它确定下来。
(二)曹雪芹的生年
单从直觉去看就有理由猜测,贾宝玉的生年生日与作者有关。其一是第一回贾宝玉出世,书中特意安排一个“甄士隐”作为见证人,而按照脂批,他就是“真事隐”;其二是书中众多重要人物,都有明确生日,唯独主角没有,显然是作者有意避讳。但要让猜测成为证据,首先就要确定,甄贾宝玉的生年生日是否一致。
雍正五年(红楼十四年)夏天,书中用第六十二回和第六十三回篇幅,详细写贾宝玉十四岁生日。在此之前,同年孟春第五十六回,作者又以不寻常的安排,对甄宝玉作不寻常的描写。不但写出甄贾宝玉样貌完全相同,性情完全相同,还让他们在梦中相见,最后又由袭人点明,他们是一对镜像人。这一切都分明向读者暗示,这两人只能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就在同一回,却说甄宝玉“今年十三岁”。这大概又是作者故用“狡猾”之笔,画出“烟云模糊处”。对此周汝昌说:“按甄贾全同,足见宝玉此时尚只十三四,当年十四而仍云‘十三’者,盖因新年甫换,去年岁数一时口中难改也。”也就是说,只要当年生日一到,甄贾宝玉两人仍然都是十四岁。搞清作者的真意所在,就可以把“借甄家写曹家”,进一步推广到“借甄宝玉生年写曹雪芹生年”。而这种推广,正是所有科学都要采用的方法。
现在可以得出结论: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三年(甲午,1714)。这是作者自己隐秘写下来的生年,称为曹雪芹自己的生年“甲午”说。按照脂砚斋的“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可知曹雪芹死于乾隆二十七年除夕(1763年2月12日),于是推得亨年四十九岁零八个月左右(详见下文的生日推断),这与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而卒”,可以说是完全吻合。应当指出,“年未五旬”是一个严格表述,它只能是“年未五十”,所以亨年“四十九”,因为用约数来为死者“盖棺定论”,于理不合。
曹雪芹的“生年”、脂砚斋的“卒年”、张宜泉的“亨年”,三者本来是相互独立的,但一经组合起来,却构成了一个完美整体,“内证”和“外证”都统一起来,三者可以互证,所以不再是孤证。实际上,只要从卒年“壬午除夕”和亨年“年未五旬”出发,就可以推出生年“甲午”。因此,“借甄家写曹家”的假说,现在又一次得到证实。也就是说,它经受了“生年”、“接驾”和“抄家”三大事实检验,由此足以表明,它不仅仅只是一个科学假说,实际是曹雪芹当初创作的一个意图。
由于曹雪芹的生卒亨年,对《红楼梦》关系重大,所以有必要从本文的观点出发,对一些有代表性的理论作简要评述,以便对这一问题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1)生年“乙未”和卒年“壬午”说
此说认为,曹雪芹是曹顒的遗腹子曹天祐,按照曹頫于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呈送康熙的奏摺,他应当出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这可称为生年“乙未”说。再按卒年“壬午除夕”,就推出亨年“四十八”。此说不能成立有二,其一是亨年“四十八”与亨年“年未五旬”,实际并不一致;其二是曹天祐不可能是曹雪芹,这可以从第一回脂批看出:“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显然,曹天祐既是遗腹子,就不会有这个弟弟。
(2)卒年“癸未”和亨年“四十九”说
此说认为曹雪芹的生父,并不是曹顒,而是曹頫。以卒年和亨年立论,可推出生年 “乙未”,与上说相同。如果认为甄贾宝玉年龄相差一年,此说与本文的时序是相容的,但如上所述,这决不会是曹雪芹的原意。
之所以提出卒年“癸未除夕”说,主要是发现敦敏的《小诗代简寄雪芹》和敦诚的《挽曹雪芹》,与卒年“壬午除夕”存在着矛盾。又看到卒年脂批的批年是“甲午”,与“壬午”相距十二年,于是就断定,脂批把卒年“癸未”误记为“壬午”。但据靖藏本《夕葵书屋石头记卷一》残页,证实“甲午八日泪笔”应为“甲申八月泪笔”,所谓“误记”已无根据。况且,像脂砚斋这样的文字工作者,无疑是会把曹雪芹的卒年记录下来的。至于以敦氏兄弟有关几首诗,来怀疑卒年“壬午除夕”,这至少是以偏概全,因为有其它可能性当初并未考虑到。事实上,由以下从争论中概括出来的一组最可能发生的事件表明,它们是完全可以与敦氏兄弟的几首诗相容的。
曹雪芹的死因,是壬午除夕“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一病无医竟负君”一句,清楚表明,从病到死,敦氏兄弟都不知道。雪芹死后不久,那个“新妇”可能就把他草草埋葬,死在西山,葬在西山。直到敦敏写《小诗代简》,他们兄弟两人都不知道死讯,这个“简”当然也没有寄到。实际上,在“上巳前三日”的聚会中,敦敏记下了七个人名,并无曹雪芹,而此后亦确无他尚在人世的任何证据。大约在甲申年初,亲友们才将曹雪芹进行重葬,由西山改葬到通州曹家祖坟,并且举行了重葬仪式。就在重葬之后,敦诚一改再改,一连写了三首《挽曹雪芹》,而在这一年八月,脂砚斋也写下了他著名的卒年脂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甲午(申)八日(月)泪笔。”
改正个别错字和批年后,这个脂批有如一篇精简悼词,意思连贯,一气呵成,完全看不出标点有何不妥。前一个“成”字,无论怎样标点,都有只能作“写出”,后一个“成”字才作“写完”,并没有什么“语无伦次”。提出要把它重新标点,取消其卒年证据资格,那是暴殄天物。从脂砚斋认为“朝代年纪”“大有考证”看来,他对曹雪芹把生年写在书上,应当是心领神会的,所以才在此把卒年补上,为曹雪芹一生画上一个句号。
(3)卒年“癸未除夕”和享年“四十”说
此说亦认为曹雪芹的生父是曹頫,从享年和卒年立论出发,就推出生年为雍正二年(甲辰,1724),可称为生年“甲辰”说。由于此说认为,曹雪芹与甄贾宝玉生年相同,所以也就推出绝对时序从雍正二年到乾隆三年。
先看一下这个绝对时序,是否与曹雪芹的原意相符。从第七十四回到第七十八回,时序应在乾隆三年八月,写金陵甄家抄家后回京。但金陵曹家被抄家后回京,根本不可能在乾隆三年,所以“甄家抄家”与“曹家抄家”,是毫不相干的。第十六回,时序应在雍正十二年,凤姐说若“早生二三十年”,就可以看到“当年太祖仿舜巡”。早生二十年,是康熙五十三年,但这时康熙南巡早就结束,所以“甄家接驾”与“曹家接驾”,也是毫不相干的。可见这样的绝对时序,完全与事实不符。卒年和享年都有错了,生年和时序也只能跟着错。
敦诚的享年“四十”与张宜泉的享年“年未五旬”,都是十分明确的。胡适等人企图在二者之间寻求折中,必然不能让人信服,因为用约数来为死者定寿数,有违常理。不过查阅敦氏兄弟有关的诗句可以发现,他们在曹雪芹年龄的问题上,并无一个统一的认识,甚至可以说是比较混乱。这些诗句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
其一是“四十年华付杳冥”,说明抄家时,曹雪芹只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其二是“秦淮旧梦人犹在”、“扬州旧梦久已觉”和“秦淮风月忆繁华”等等,说明抄家时,曹雪芹已经步入少年时代,否则这些“秦淮旧梦”云云,就毫无意义;其三是附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可见曹雪芹的生年,至少应在康熙五十一年之前,说明抄家时,曹雪芹已经是个青年人了。
红学没有任何理由,从这些充满自相矛盾的说法中,就选出一个亨年“四十”来作为立论根据,因为这是违反科学原则的。如果以正常逻辑去推论,并不排除在右翼宗学结识时,曹雪芹已将自己的年龄,向敦氏兄弟小报了九岁,于是才出现“四十年华付杳冥”这样的误会。之所以会这样,一个可能是他们属于忘年之交,另一个可能是敦氏兄弟为皇室宗亲。至于“秦淮旧梦”之类的诗句,因为是平时闲谈中自然流露的反映,所以反而更具真实性。如果按照生年“甲午”说,曹雪芹在雍正六年返京时已十五岁,那么这一类诗句就变得合情合理,它们与享年“四十九”的矛盾自然也可以消除。
上文已指出,只要从卒年“壬午除夕”和亨年“年未五旬”出发,就可以推出生年“康熙五十三年”。如果说,由两个“卒年”和两个“亨年”,可以推出四个“生年”,则“康熙五十三年”这一生年,其可能性就占了四分之一。那为什么这一生年却一直处于红学的视野之外呢?其深层次的原因,显然是与对曹頫生年所作的估计,有着密关切关系。因为曹雪芹的父亲,既然不是曹顒,就应该是曹頫。如果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三年,那曹頫在康熙五十四年上任前一年就当父亲,他是否有资格就成为疑问。有人确实是按“黄口无知”的字面意义,把他说成是个“孩子”的。
首先要指出,曹頫的父亲曹荃(曹宣),在当曹顺父亲之时,只有十七岁。所以只要曹頫任职时有十八岁,亦即生于康熙三十七年,他就有资格当曹雪芹的父亲。
其次要指出,曹頫任职时至少有十八岁,因为无论康熙怎么对曹家格外施恩,也不至于把一个“孩子”,捧上江宁织造宝座。有两份谢恩奏摺,有助于我们对此作出正确判断。
曹顒《康熙五十二年江宁织造曹顒奏谢继承父职摺》:“窃奴才包衣下贱,年幼无知,荷蒙万岁旷典殊恩,特命管理江宁织造,继承父职。”
曹頫《康熙五十四年曹頫奏谢继任江宁织造摺》:“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袭父兄职衔,管理江宁织造。”
如果自称“年幼无知”的曹顒,当年是二十五岁,那么自称“黄口无知”的曹頫,说他当年有二十岁,看来并不为过。
(三)曹雪芹的生日
现在来进一步确定曹雪芹的生日。第一回写灵通宝玉投胎,只是说在“炎夏永昼”。雍正五年用了两回篇幅(六十二和六十三回),写宝玉十四岁生日,但具体日期,依然讳莫如深,避而不谈。不过,曹雪芹却留下了一条线索:就是要我们用倒推法去确定这一生日。也就是说,我们要从第六十六回“谁知八月内湘莲方进了京”这句话开始,倒推到第六十二回夏天某月某日宝玉生日为止,要求中间发生的事情,在时序上不应存在矛盾。需要指出的是,必须把第六十四回林黛玉“七月瓜果之节”这一情节排除在外,因为它明显与上下文存在矛盾。在下边的叙述中,我们用括号把结果填上去。
第六十二回宝玉十四岁生日(四月中旬某日)。第六十三回生日第二天,贾敬“殡天了”。贾珍等回京,“掐指算来,至早也得半月的工夫”(四月底上下)。第六十四回贾珍等回来后,“择于初四日卯时请灵柩进城”(五月初四)。治丧期间,贾琏与贾珍父子合谋他和尤二姐的婚事。“这里贾琏等见诸事已妥,遂择了初三(六月初三)黄道吉日,以便迎娶二姐过门。”第六十五回贾琏完婚后,“眼见已是两个月光景”(八月初三)。第六十六回贾琏听说要叫他去平安州,“不过三五日就起身(八月初六或初八),来回也得半月工夫(八月下旬)。”贾琏中途遇到柳湘莲,并约好返京日期。到去完平安州再回京后,“谁知八月内(八月底)湘莲方进了京”。
根据上述时序分析,甄贾宝玉和曹雪芹的生日,可以合理地认为,大约在四月十三、十四和十五之间进行选择。如果选择四月十四,考虑到四月共有29日、五月共有30日,那就可以推出:贾敬的“死亡日”是四月十五,贾珍等人的“回家日”是五月初一,贾敬的“治丧日”是五月初四,贾琏的“成亲日”是六月初三,“治丧日”和“成亲日”相隔29日。对于这29日,曹雪芹似乎又有另一种说法,第六十八回王熙凤说:“…亲大爷的孝才五七,侄儿娶亲,这个礼我竟不知道。”
有人由此得到一个简单的生日推断法:(1)贾琏的“成亲日”是六月初三;(2)“才五七”的开始日是贾敬的“死亡日”;(3)“才五七”就是“才到五七”,亦即“死亡日”后29日。于是从贾琏的“成亲日”往前推29日,便得到贾敬的“死亡日”是五月初四,曹雪芹的生日是五月初三。但这种脱离时序分析的推断,终究是站不住脚的,只要把结论放回到时序中一检验,矛盾就暴露出来。因为从贾敬的“死亡日”到贾珍等人的“回家日”,相距要半个月。如果“死亡日”是五月初四,那“回家日”就是五月十九,再往后推29日,“成亲日”就变成七月初八。如此重复推断,还要陷于无休止的循环。
曹雪芹大概是怕后人会被“七月瓜果之节”之类搞糊涂,所以又专门补充一个“才五七”说,以便让人在作出时序推断之后,可以进行验证。其实,只要把“才五七”的开始日定为贾敬的“治丧日”,这个验证便大功告成,时序与“才五七”说就统一了起来。要知道,作者写的不是一个普通治丧,而是一个特殊治丧,所以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普通的治丧,死亡日和治丧日相同,“才五七”的开始日也相同;但贾敬的治丧,死亡日和治丧日并不相同,两者至少要差半个月。
实际上,所有四月二十六日及其以后的“生日”说,都不可能是正确的。第二十七回写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其中宝玉与探春闲话时笑道:“你提起鞋来,我想起个故事:那一回我穿着,可巧遇见了老爷,老爷就不受用,问是谁作的。我那里敢提‘三妹妹’三个字,我就回说是前儿我生日,是舅母给的。”现在看来,这个“前儿”,大约是之前十二日左右。但真有人不管这段话,认定这一回所写的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就是贾宝玉和曹雪芹的十三岁生日。
最后确定曹雪芹的生日是:康熙五十三年四月十四日(1714年5月27日)左右。加上“左右”两个字,表示前后可能有一日的不确定性,这虽然有点遗憾,但也只好实话实说。
转自刘昭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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