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载] 性的享乐与人的自由之间 [打印本页]
作者: 晨思 时间: 2009-2-9 23:26 标题: [转载] 性的享乐与人的自由之间
——与 李银河博士商量
文/林格
我尊敬李银河博士的学术精神。
但,我有一个感觉,目前的中国社会各领域似乎在流行一种泛人文主义的思潮。李银河博士应当是泛人文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所谓人文主义,又叫人本主义,就是把人本身作为追求目标的精神主张。
长期以来,我们的人性被抑压的,所以,到了这个开放的时代、民主的时代,一切非人文主义都可能会被清算掉。
但,凡事都容易矫枉过正。
比如——
我们的校园,学生批评不得、惩罚不得,一旦受了委屈,就跳楼,孰知高素质的人才都是严格教育的结果;
我们的公司,员工训导不得,教育不得,只能不断加薪,不断提要求,不然立即辞职,任何的不公平都受不了;
我们的政府,干部只能升,不能降,任何时候都要讲条件,一旦受到处罚,就会一蹶不振;
……
李银河博士近来一直在倡导与性有关的人本主义,道理是没有错的,人性的解放毕竟来之不易。但,过多地弘扬了人的自私与欲望之后,人是不是就幸福了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里,以性与人的自由之间的关系为例加以说明:
我曾经说过,性——心——灵,这是三个层面的问题,是呈阶梯状的。
第一个阶梯是“性”,性的核心是——享乐,人是需要一定程度上的享乐的,以便缓解忧虑与压力,必须尊重人的享乐的需要。但,人不能被享乐完全控制了,一旦被享乐控制,人的“心”就会空虚。
第二个阶梯是“心”,即心理的满足与健康,“心”的核心是“自信”,包括接纳自己、相信自己,自信是人格的核心,只有自信的人才能把握好享乐的度,并留白出来,向灵魂进发;
也就是说,人仅仅满足以上两个方面是还不够的,我们的生活中之所以会那么容易被人性中消极的东西溶解掉,正是因为人没有灵魂的追求,所以,就有了第三阶梯——“灵”,就是信仰,就是灵魂的依赖。
没有灵魂的依赖,内心缺乏梦想与诗意,没有内在的深刻追求,人怎么能够得到真正的自由?甚至没有三位一体的爱情和婚姻也通常会被认为是有遗憾的爱情和婚姻,不是吗?所以,从根本上说,人应该争取的是自由,而不仅仅是享乐!
我曾经在博客中这样写道:
我们怎样求得真正的安乐,求得精神上的富足,灵魂上的自由呢?
探究这个问题极为重要。因为,人应当选择有尊严、有希望、内心幸福的生活。
现代文明给了我们无穷多的好处,让我们认识了无限复杂的世界,但在一个方面,它远远不如我们的祖先,那就是对灵魂的认识。心理学家们对人的思想和情绪进行着极其繁琐的分析,这样分析的结果,是将人的形象描绘成了充满矛盾、无限复杂的黑洞。并非说这种种理论不对,而是这些理论的出现,正标志着现代文明一种令人担忧的倾向:我们正越来越远离单纯的、清澈的心灵。
“欲望”使我们存在,而“灵魂”决定了我们存在的品质。身处陋巷的颜回,只有粗粮清水但快乐无比;宗教的苦行者,可以在极其恶劣的生存条件下感受着常人难以想像的幸福。是的,幸福与自由本身不由你获得多少决定,而是决定于你感受到多少。
这,看似简单,其实却代表着一种生活态度的改变。从向外看转为向内看,从关注向外的索取追求到凝神触抚自己的内心生命。
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体验,有多少人都是生活在表面上的,我们回避向内在的生活,因为一般人总有种对自己内心的恐惧,更因为我们认为这不重要,我们留恋刺激热闹的生活,嘈杂忙碌的生活,在这个急功近利的世界,向内看被认为是一种怯懦和消极的行为。
是的,我们埋怨着过于繁忙的生活,但我们继续忙碌着为了能付得起钱去“休闲”,也就是跟随旅行团到某个同样人声鼎沸的地方走马观花。我们没有理解的是,真正的财富,真正的悠闲,真正的风景,真正的自由都只在人的内心里。
好了,回到基本命题上来,性享受究竟离人的自由有多远呢?我觉得此间必然是隔了一条河的,这边是人的基本欲望,是必然的,那边是人的自由王国。人必须从这边开始出发长征,经历欲望、诱惑、厌倦、享乐甚或失落,最后走向自由。任何走捷径的想法都是可笑的。
——我顺便用王小波生前的一句话来劝戒李银河博士等泛人文主义学者——仅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我们应该还有一个诗意的世界,一个梦想的世界。哈哈。
——泛人文主义确实应当停止了!因为,任何问题都是辨证的,相对的。
几年前读到的。
作者: 晨思 时间: 2009-2-9 23:39
“幸福与自由本身不由你获得多少决定,而是决定于你感受到多少。”
“真正的财富,真正的悠闲,真正的风景,真正的自由都只在人的内心里”。
作者: 小曼 时间: 2009-2-10 02:03
我喜欢颜回,也常用他比喻自己。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从小就被我妈说,傻乎乎。
作者: 青冈 时间: 2009-2-10 02:04
到底什么样的人能走到自由王国呢?
根据经验分析,反倒是所谓已经走到自由王国的人性生活最自由。:)
所以,林格这篇文字本身没有章法,写得差不说;观点也谬,性自由和精神自由之间没有高下之分,根本就是两码事儿。
作者: 程宝林 时间: 2009-2-10 03:49
我是完全赞同李银河的。作为一个社会学家,她关于性自由与性享乐的全部言论和理论,都是针对社会而言的。而我们所来自的那个社会,对性,曾经是既蔑视也压制的,处罚也是极其严厉的。作为社会,对性宽容,这是人获得自由的前提;这并非是说,她鼓励性滥行为。
我们生活在最自由的国度。我们对异性说一句稍带风情,略有点调情意味的话,后果可能吃官司,被索赔。我们有多少人,过着禁欲的生活,非不愿也,实不能也。何也?因为这个社会,自由而寡趣。
作者: 周宇 时间: 2009-2-10 06:16
Originally posted by 青冈 at 2009-2-10 07:04 AM:
到底什么样的人能走到自由王国呢?
根据经验分析,反倒是所谓已经走到自由王国的人性生活最自由。:)
所以,林格这篇文字本身没有章法,写得差不说;观点也谬,性自由和精神自由之间没有高下之分,根本就是两..
青冈君掉进自己的陈规里面了:文采好不好,跟文中要表达的意思,这是两个问题,你会苛求一根菠菜长得不符合美学吗?里面的营养是主要的,不能吃的菜根扔掉即可。
文中的精华是“心灵自由”四个字。这几个字摆出来,有些路过的人会受益。心灵的自由与身体的自由当然不是一回事,不然作者也不会写那么多奉劝的话了。
作者: 晨思 时间: 2009-2-10 17:46
谢小曼,青冈,宝林,周宇,讲得都有理,我另写一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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