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金:在那里的学习对我很重要。我的老师有莱斯利•爱泼斯坦(Leslie Esptein),同班同学有后来因《病残的译者》(Interpreter of Maladies)得普利策奖的琼帕•拉亨利(Jhumpa Lahiri)。第一次是旁听,那时我的短篇集《辞海》已经写了。第二次是正式学生,第二本短篇集《光天化日》(Under the Red Flag)大部分已经完成。在那里一半是学理论,一半是学写作,全部是讨论我们自己的作品。
哈金:他是我喜爱的大作家之一。他早期的作品《比斯瓦斯先生的屋子》(A House for Mr.Biswas)就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坛的地位。他对周遭的事物有特殊看法,文字非常清晰明朗,语言风格独树一帜,有狄更斯的影响。他一直避免用大词藻,他说他不希望别人看出他有风格,这就是他的风格。他得奖我还是非常吃惊,他一直很有争议,在40多岁时就说自己没有得诺贝尔奖是因为不代表任何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