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忍忍 at 2009-11-14 04:47 PM:
QQ,
看看诺贝尔奖的作者高行健是怎样说的:
“回顾我的写作经历,可以说,文学就其根本乃是人对自身价值的确认,书写其时便已得到肯定。文学首先诞生于作者自我满足的需要,有无社会效应则是作品完成之后的事,再说,这效应如何也不取决于作者的意愿。”
“然而,文学既非权力的点缀,也非社会时尚的某种风雅,自有其价值判断,也即审美。同人的情感息息相关的审美是文学作品唯一不可免除的判断。诚然,这种判断也因人而异,也因为人的情感总出自不同的个人。然而,这种主观的审美判断又确有普遍可以认同的标准,人们通过文学薰陶而形成的鉴赏力,从阅读中重新体会到作者注入的诗意与美,崇高与可笑,悲悯与怪诞,与幽默与嘲讽,凡此种种。”
你是为自己写,还是为读者写的?俺是前者,俺永远不会为任何人而写,除了俺自己 (但这与诗写得隐晦和易懂,不是同一概念)。
俺一般对认同很畏惧,最害怕表扬,是那些指出不同意见的读者,给俺留下印象最深。俺不一定同意,但至少可以思考。。。
当然,宣扬宗教的普世价值和文学创作不是一回事。强放在一块儿,就有局限性。
只是一些看法。没有打架的意思。俺一般不和女孩子打架。
忍忍,谢谢你的评论和意见。
我觉得这里面牵涉到许多问题,或有联系,只是也不能混为一谈。
第一,先说作品的价值。我曾经有过一篇随笔,简引如下:
好友艾丽思在她的 “诗与胡说之三”里写道: " 我的意思,不是说作品需要读者,或者多少读者,我的前提,就是---没有读者。
没有读者,或者说只有极少的读者,那些作品还有它们的价值吗?我个人认为是有的,也许比我们能想象得到的更多。"
我的看法是,一篇作品只有作者一个读者,当然有它的价值在;一篇作品有作者+作者之外的读者,它的价值和只有作者一个读者的价值是不一样的,不承认这一点,那么我会质疑作者本人的基本人文思想水平或者说内涵(承认、尊重每个人的价值,爱每个人)。
第二,为谁而写?基于我第一点的认识,那么我合乎逻辑的回答就是:我为自己写,也为我的读者写。假如两者有矛盾,我会酌情解决。比如我写《不能的讲的故事》,本来是想让女主人公死的,读者的呼求让我重新思考小说的结局,结果是,我真的认为它比我原来的结尾层次高出太多太多。当然也有我行我素的时候。这和平时处理事情没有什么特别的两样。
第三,既然也为读者写,当然就会倾听他们的意见,包括批评的意见;尽管BY 人性的DEFAULT 听表扬总是舒服些。我有一位读者对我第三部长篇发表了很尖锐的意见,我至今珍藏并将记载于我的书里。
第四,文学只为自己,价值也只在自己这种观念我一点都不崇尚,我也不相信有谁能把它前后一致地贯彻到底。你拿“诺贝尔奖的作者高行健”的话来作为一种至少你很推崇的意见,这本身已经内在地包含了作者之外的意见、奖赏等等意义了。
关键还在观念和信念。我是认为,“我”不仅仅是我,“我”还意味着“你”和“他/她“。
那就是为什么有如下的千古佳话:
伯牙善鼓琴, 钟子期善听. 伯牙鼓琴, 志在登高山. 钟子期曰: “善哉峨峨兮若泰山!” 志在流水, 钟子期曰: “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 钟子期必得之. (列子.汤问 第五)
后来司马迁在 “报任安书”里引用这个典故说: “谚曰: ‘谁为为之? 孰令听之?’” 盖钟子期死, 伯牙终身不复鼓琴. 何则? 士为知己者用, 女为说 (悦) 己者容.”
第五,也为读者,一点都不排斥相反它包含了文学也反映作者自己的人性、思想观念等等。
最后,我尊重每个人的价值观,当然也包括作者们的创作观。我坚持我自己的,但是我也不去论断或挑战他人的,因为,我相信每种价值观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就象每个个体有它的存在理由一样。
文学观,它的背后是哲学观和信仰在支撑着。
忍忍,谢谢你。就象友明说的,这种交流很有帮助。
也谢谢友明。
家人回来了,我得去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