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银幕美男子的迟暮
简杨
我对美人迟暮这句话向来没有特别的感受,直到有一次看了一部法国电影。主人公是一位花甲妇人,她从年轻时起,每一年生日都会照一张面部特写,把那些相片一张张摆在一起的时候,她的成熟或衰老的过程渐进,无声,令人不能不感叹生命之手的神奇。然而,把她的第一张和最后一张照片放在一起时,人却会禁不住伤感:岁月是那样地无情,把一个美丽少女变成了毫无生命之美的老妇。当我们去看银幕上那些被称为传奇的美男子时,也会有这样的伤感。但更多的时候,他们那些精彩的表演生涯却令我们充满了回味,也因此忘记了那种感叹。
在西方众多的电影明星中,我很喜欢罗伯特·雷福德(Robert Redford),罗伯特·德·尼若(Robert De Niro),占姆斯·丁(James Dean),提摩西·达尔顿(Timothy Dalton),阿尔·帕契诺(Al Pacino)。除了早逝的丁之外,其他的几个演员都已经或就要六十岁了。
我是在一个星期之内把雷福德不同时期的三部电影一下看完的,仿佛在时间上跳跃着失控着,看了后难免有些复杂的感觉。演《走出非洲》的丹尼斯时,雷福德正值中年,浑身有一种无法抗拒的男性魅力,他把自由看得高于爱情,精神象他的座机一样受不了任何拘束。他承认自己爱上女主人公时的表白简单深情,说“你使我再也不能那样了”。当女主人公问道什么是“那样”时,他说:“你使我和孤独再见了”。那个年龄的男子,个性已内敛了很多。他目光坚定沉静,温情之中有一种不可动摇的坚毅。我看的他的第二部片子是《不轨之图》(Indecent Proposal),雷福德演一个用百万美金买一夜风流的富翁。雷福德那年已五十多岁了,德米·摩的年轻美艳更衬托出他的苍老。摄他的镜头都是远远的,但那样仍然掩不住他脸上的皱纹。他的魅力却正在那些印刻着岁月苍桑的皱纹里。也是在那个星期里,我看了他和Barbra Streisand主演的《曾经的日子》(The Way We Were)。影片制作于1973年,他演的主人公从大学时代开始,穿宽松的线衫,卡其裤,在晨光里长跑,和漂亮女子恋爱。他喜欢生活在一种无拘无束的边缘状态,不想活得太累,又不想轻松得丧失了一些原则,内心常常矛盾。他的一举一动都流露着青春那短暂得如同慧星般灿烂的光彩,也牵动着人们内心里一些已经遥远了的回忆。在2002年的奥斯卡上,雷福德获得了终身成就奖,当他在领奖台上致词时,还是一样优美挺拔的身姿,还是一样对人生和演艺的不悔的热情。近年来的他除了继续在演艺上不断进取外,也没有忘记公益事业和提携影坛后进。他对Sundance电影节的贡献更是被世人有目共睹。他是精彩地年轻过,精彩地变老着。
罗伯特·德·尼若是一个戏路宽广的演员。我最喜欢他在《教父》和《猎鹿人》中的表演。《教父》的第二集用很大的篇幅描写了教父年轻时如何为了家仇血恨,走上了不归之路。德·尼若演年轻时的教父,很少台词,常看着在贫困中挣扎的妻儿内疚地沉思。他演绎的青年教父是一个没有多少野心的男人,想通过合法的生意谋生,但当被地方恶霸逼得走投无路时,他挺而走险,精神上有一种林冲夜奔梁山般的苍凉悲壮。德·尼若在那部电影里的精彩表演为他赢得了头一个奥斯卡。《猎鹿人》则描写越战的突发怎样改变了一些普通人的命运。德·尼若演麦克。越战前的他,快乐,简单,无忧无虑,生活得宁静平和,越战的到来粉碎了他曾经有过的简单生活。每一次听见插曲《Cavatina》时,我都会想起电影开始时的那个婚礼。那个婚礼象无声电影一样,有些铅笔画的简单和质朴,人们低语的声音都过滤掉了,只留下了笑容,美酒,一切是那么和平遥远。年轻的麦克坐在朋友中间,微笑着,享受着即将永不存在的短暂的宁静。德·尼若是个影坛千面手,后来的他,风格已很难定性。他演过警察,拳击手,小人物,黑手党,古怪的岳父,很有些象孙悟空撕粹生死薄向极限挑战的劲头。对他来说,演电影是乐趣,哪怕是一个很小的角色,只要喜欢,他便痛快地出演。他后来的电影多得让人眼花缭乱,我喜欢的却很少。有一次,我在电视中看到一个影评家介绍德·尼若的一部片子。影评家说那个片子拍得很早,“在德·尼若没有那些肌肉之前,在他还没有演那些数不清的古怪的角色之前……”言语间颇有些揶揄。看来,象我一样,也有人是更偏爱年轻时的德·尼若的。
提摩西·达尔顿用评论家的话来说,是一个十分幸运的演员。他在年轻时演了《呼啸山庄》里的希刺克利夫,中年时演了《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呼啸山庄》那部电影如果没有他,会是一个非常失败的片子。演女主人公的演员没有传达出凯西的精神本质。但因为提摩西的出色表演,那部电影变得很吸引人。他把希刺克利夫对于凯西的爱恨表达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有时柔肠百结,有时却恨不欲生。对于希刺克利夫来说,爱与恨就是象提摩西演绎的那样,同时,同等,同重。八十年代的提摩西出演《简爱》时,体格较以前健壮,不苟言笑,基调很低落,但不乏幽默。看过《简爱》那部小说的人都知道,罗切斯特就是那样一个人。在提摩西之后和之前,关于《简爱》的电视和电影有五六个,但哪个男演员也没有达到过他的境界。他还出演过007,但他塑造的007却是一个嫉恶如仇,无多少浪子气息的英雄。因为如此,他被一些同行批评为不知如何表现Fun。但对我来说,提摩西的绽放在经典影片里的光辉,却给观众们带来了无限的乐趣。例如,在《简爱》中,他在花园,书房,阁楼以及祖宅那些场景中的表演,已经是后人很难超越的了。此人在年轻时曾是一个被流言缠身的人,到老时却成了顾家的好男人,推着儿子的小推车在大街上从容闲定地走,他过往的风流云烟仿佛只是人们的流言了。
阿尔·帕契诺是另一位让我敬佩的演员。他的多产和卓越是没有人能够否认的:使他成为永恒传奇的麦克(《教父》三集),一个与腐败拼死抗争最后远走它乡的普通警察(Serpico),从古巴难民潮中崛起又在美国黑社会中倒下的黑帮(Scarface),抢劫银行未遂却被晦气缠身的小人物(Dog Day Afternoon)……五十多部电影,非常成功的演员,导演,制片。但人们想到他,首先会想到他沙哑的嗓子,如苍鹰一样锋利无畏的目光,那些在银幕上无休无止的黑帮之间的械斗,也总是把他和表现黑帮的电影联系在一起。我觉得他虽然塑造了很多黑暗王子的形象,但那些角色只是他电影生涯中的一部分。象我在上面提到的那些电影,帕契诺让人难忘的时刻很多,即使是在《教父》中,他演的麦克起初也并不是一个黑帮。1996年,帕契诺导演和主演了《寻找理查王》(Looking for Richard),一部诠释莎翁戏剧的杰作,可见他并不是一个戏路狭窄的演员。有意思的是,这样一个在银幕上非常有爆发力的人,在童年时,却是一个倍受母亲保护的寂寞的男孩儿。由于和丈夫离异,他的母亲总是怕有什么意外发生在帕契诺身上,总是试图把他与世外隔绝,但常常做的一件事情却是带他去看电影。那些银幕上的爱恨情仇给了那个孩子很多的想象,也激发了他对表演的热爱。有那么一段时间,年幼的他非常热衷于在大街上装盲人,装得很象,以致有些好心人会主动牵着他穿过街道。国内影迷对帕契诺最欣赏的莫过于那部并没有描写多少女人却被叫作《闻香识女人》的电影了。有谁能够忘记那个失明的退伍军人坐在贵族中学的大厅里,用拐杖敲击着桌面痛斥那个势利校长时的激情,又有谁能够忘记他和那个年轻女子跳的那支美妙绝伦的探戈,又有谁能够忘记他绝意去死后跌跌撞撞横穿马路时的苍凉!那样精湛的演技,却要追回到他坐在黑暗的电影院里的寂寞的童年。我记得有一次ABC的Barbara Walters采访了帕契诺。在采访结束的时候,她说:你是怎么演那个盲人的?帕契诺没有说话,依然注视着她,但眼睛里已经一片暗淡。那个瞬间,电视屏幕上已经没有了什么帕契诺,却只有一个Col. Frank Slade 。Walters惊叹着,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我能和你跳一曲探戈吗?帕契诺站了起来,象在电影里邀请那个青年女子一样,头低着,非常绅士地手伸给了Walters……
这些银幕上的美男子,就是这样地赏心悦目着。他们与观众一起成长一起衰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但有一个人在电影史上却是例外地没有让观众看到他的老去。那就是占姆斯·丁。1955年9月的一天,丁开着他心爱的跑车,因为没有系安全带,在一个Stop Sign处没有停车而与另一辆车相撞,很快便车毁人亡,死时年仅二十四岁。在死之前,他在好莱坞生活的时间不到九个月,主演的电影也不过三部:《伊甸园东》(East of Eden),《叛逆》(Rebel without a Cause),《巨人》(Giant),但他死后却成了不朽的传说。他留在剧照上的形像有些羞涩单纯又有些懒散潇洒,是一种引人入胜的混合气质。尽管他去世得很早,他的表演却已经显示了惊世的才华。他的死一直是一种悬念,很多年来,影迷们一直在推测他如果活着的话,将会释放出多少不凡的艺术潜力。他在当时很前卫的思想和行为,影响了很多年轻人的思想,尤其是他在影片中表达的与父辈的隔膜和摩擦(以《伊甸园东》和《叛逆》最为出色),传达了当时年轻人们所经历的心灵痛苦。丁的早逝一直有一种特别的含义:年轻着,纯洁着,叛逆着,在性格没有定型之前挣扎着。那是我们每个人在成长中必须经由的心路历程。在每个时代,我们都会看到一个以不同形式出现的丁,象八十年代的麦当娜,象今日的饶舌歌手Eminem,尽管他们的叛逆在很多时刻已经没有了丁所体现出的深度和优雅。而从每个人成长的历程上来看,我们也曾经有过一些丁的影子一些丁的时刻,如对社会的疑问,对世俗的渺视,对父母的反抗。所以,对于丁这朵早谢之花,人们一直难以忘怀。
说到丁的早逝,我不由想起另外一个人来。1986年,Micky Rourke和Kim Basinger主演的著名的《九个半星期》(9 1/2weeks)轰动了影坛。Rourke是个魅力非凡的演员,英俊之中又带着亲和之气。在那个电影里,他演一个性感,时尚,又有些神秘气息的商人。当时他的星途十分顺利,是好莱坞炙手可热的一个演员。但那以后的他却很不顺利,酗酒,吸毒,因为虐妻而上了八卦小报,星路也就此一败涂地。九十年代,一些好事之徒为《九个半星期》拍了续集,Rourke重新露面,但已没有英俊小生的翩翩风度。他臃肿不堪,惨不忍睹,背影和正面都和屠夫无异。他在那个电影里的形像几乎让我的一个女朋友伤心哭泣。他最近一次比较知名的表演,是在歌星小胡里奥的MTV《英雄》里装一个黑社会老大似的角色,对年轻的观众来说,已经没有什么人知道Rourke曾经的辉煌了。但令他的影迷们欣慰的是,他仍然在努力,仍然没有放弃希望。Rourke后来在一些电影里常以配角出现。和他相比,早逝的丁却将会永远地年轻着永远地被爱着,无论是岁月还是丑闻都无法伤及他的一根毫毛。因为死亡已经使丁成全,让他不朽了。
但对所有的影迷来说,他们却是宁可那些影星们大起大落地活着,大富大穷地老去,也不需要那种丁的被死亡造就的不朽。因为那些影星在变老的过程中,体现着一种成长,一种人们可以看得到甚至可以共鸣的人生的感悟,一些每个人生命里的特别体验和宝贵经历。上面说到的那些影星,正是那样精彩地老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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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edited by 简杨 on 2006-4-24 at 1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