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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杨佳强似武松 [打印本页]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1-3 01:15     标题: 杨佳强似武松

杨佳强似武松

廖康




杨佳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物,武松是文学艺术杜撰的人物,两人有可比性吗?有。虽然杨佳是真人,他袭击警察的事件,由于没有公开、公正的审判,其前因后果我们并不清楚。官方公布的经过与民间流传的故事大相径庭,真相看来必将随着杨佳的定案和处死永远湮灭。与此同时,人们眼见着一个传奇正在产生。不仅由于人们对官方的说词一向怀疑,还因为传奇更迷人,可以断定,后人多半会以传说为准。拿两个类似的传奇人物相比,不仅自然而且必然。事实上,这种比较早已开始。与其等到以后杨佳的故事传得越来越走样,还不如现在就拿他与武松比较一番,看看谁更符合人们心目中好汉的形象,而非字典里英雄的定义。这可不是讽刺赏石兄,而是做个小小的民俗研究。比较时,在下尽量采用官方公布的案情。只有这样,我得出本文标题所表明的结果才更具有说服力。

杨佳的体格和武艺,毫无疑问,远远不如武松。杨佳身高一米七左右,在当今的中国人里,也就是中等身材。而武松“身躯凛凛,相貌堂堂”,酒后与人相争,“只一拳打得那厮昏沉”,以为打死了,便投奔柴大官人“躲灾避难”。当然,他赤手空拳打死一只吊睛白额虎是过分的文学夸张。凡是见过老虎的人都知道,人不用武器是不可能与老虎匹敌的。但无论如何,《水浒传》描写的武松和戏剧舞台上塑造的武二郎都具有超人的体魄,远非现在我们所知道的杨佳可比。至于武艺,就更不用说了。从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夜走蜈蚣岭等章回中,我们知道武松的武艺超群,是梁山步将中数一数二的首领。杨佳可没有这等本事。

正因为杨佳的体格和武艺都不如武松,他单刀独闯警察局的战果才更显得胜过武松单刀独闯都监府的战果。据官方报道,杨佳使用的武器是燃烧瓶和匕首。前者用来调虎离山,并没有直接伤人。他刺死六名,刺伤四名警察的武器就是一柄短小的剔骨刀。而武松用的武器是朴刀和腰刀,他先逼迫后槽马夫说出都监府情况后,砍了他的头,又杀了可能叫喊的两个使女。然后,在鸳鸯楼内剁了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的头。随后,又杀了两个上楼侍奉的亲随。杨佳和武松都是突袭;前者是在白天,靠的是速度;后者是在夜晚,更具偷袭的性质。杨佳和武松都是在对方没有来得及拿武器的情况下杀了六个男人,杨佳还伤了四个男人。不论道德,单谈战果,杨佳胜过武松。

若论道德,杨佳更胜过武松。他只袭击了男警察,没有袭击女警察。而武松在鸳鸯楼上杀死仇人之后,还“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他又下楼杀了张都监的夫人,刀砍缺了,又去“拿取朴刀……复翻身再入楼下来”,把唱曲儿的养娘玉兰,两个小孩和另外几个妇女“都搠死在房里”……“共计杀死男女一十五名。”如果说武松在杀张都监之前杀死那两名使女是因为害怕打草惊蛇,他在报仇之后还特意去杀张都监的夫人和孩子及丫环,那可就堪称兽性大发了。我之所以不佩服武松,或不如说,不欣赏《水浒传》的写法,这是原因之一。而人们之所以称赞杨佳,我想,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不仅没有去伤害警察家属,而且还放过了女警察。

有人说,武松走到那一步,是因为他被官方诬陷。他的暴力行动具有正当的理由,而杨佳似乎没有那么正当的理由。由于没有公正、公开的审判,具体案情我们不知道。依照普遍为人接受的现行说法,警察因怀疑杨佳偷自行车而拘留他,讯问他,殴打他。杨佳控告警察局,警察局上门试图与杨佳庭外和解,未能达成协议。具体内情,众说不一。总之,杨佳上告,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和赔偿。于是,他声称:“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遂单刀独闯警察局,致使六死四伤。比较到此,别忘了,武松的公案已经成为故事了。如果宋朝曾有武松的原型,如果确有血溅鸳鸯楼的事件,当初官方是怎么宣布的,我们已无从得知,但肯定不会像《水浒传》写的那样有利于武松。官官相护,自古如斯。官方肯定会坚持张都监的原告状词,何况还有武松屈打成招的供词:“本月十五日,一时见本官衙内许多银酒器皿,因而起意,至夜趁势窃取入己。”起因也是“偷盗”,而且武松已认罪。那时的文人,大概有不少人相信官方的说词,认为武松因偷盗被抓,恼羞成怒,才滥杀无辜,血腥报复。即便是那些相信武松受到冤枉的人,有些也可能会认为武松应该依法办事,刺配恩州后还可以申诉嘛,还可以层层上告嘛。怎么能够把法律和正义拿到自己手中玩弄?今天指责杨佳的文人,更有理由指责武松犯法。

然而,武松的故事我们都熟悉,知道他受到陷害,而且蒋门神还派人去刺配的路上谋杀武松。结果武松先下手,把他们杀了,才回到孟州报仇。将来,杨佳的传说,很可能也会给予主人公许多正当的理由。岂止将来,现在就已经有人“编造”出了理由。我用引号,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警察是否打伤了杨佳的生殖器官。所谓的造谣者已经被捕封口,但是很多人认为那并非谣言。他们说,杨佳自己在法庭上对此否认,也许是由于母亲的缘故,不得已而做出让步。由于没有公正、公开的审判,人们必然会听信民间的传言。在中国这样一个管理严密的国家里,如此重要的大犯的母亲竟然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民间说什么,只要合乎情理,都会有众人相信。将来,杨佳的故事很可能比武松的更感人,更有说服力。

有些人指出,杨佳杀的警察多数都是无辜的。由于没有公正、公开的审判,具体案情我们不知道,那些警察是否无辜我们不清楚。但我们知道,与武松杀死的马夫、使女和丫环相比,他们不会更无辜。而且,杨佳报仇的对象,据报是吴钰骅,其他伤亡的警察都是挡道的。当然,我不能以这些非官方的传言为准。但即便按照官方的报道,我们知道,杨佳冲入警察局后,的确在找督查办公室,即二十一楼吴钰骅办公的地方。而且吴钰骅恰恰是他刺伤的最后两人之一,仿佛他报过大仇后,泄了气。如果有人不肯说杨佳在道德上比武松强,则可以说杨佳在体力和武艺方面不如武松,最终被警察们用椅子顶住,降伏了,方才没有伤害更多无辜的人。

无论如何,杨佳和武松颇有相比之处。如今,人们当然不会单以体力和武艺来评判谁是英雄,更重要的,要看道德,要看正义在谁人之手。你可以说两人都算不上英雄,你甚至可以说两人都是罪犯,但你没有道理说一个是英雄,一个不是。如果你认为武松是英雄,你就没有理由说杨佳不是好汉,而只能说他是更有道德的好汉。武松打虎是编造的故事,而且按作者的原意,武松也只是自卫,拼死搏斗,才打死了老虎,并不是有意上山为民除害。在将来杨佳的传说中,可能也会有人编出一些铺垫他如何英雄了得的故事,可能还会有人编出那些伤亡的警察平日如何欺压百姓的故事。在杨佳事件中,若真有无辜的警察死亡,他们的家属和后代,一定会最最痛恨如此草率地审判并处死杨佳。那场秘密的一审和简短的二审,会因为没有彰显令人信服的事实真相而让人为杨佳鸣不平,甚至会让人因此而忘记杨佳所有的缺点和错误。自《水浒传》问世以来,舞台艺术和评书评话逐渐把武松塑造成盖世无双的英雄。如果当局果真按照判决处死杨佳,那可就真会成全了杨佳;他的死,将给文学艺术创作者们更多灵感和自由,让后人看到一位比武松更武松的英雄。

2008年11月2日
作者: 上里巴人     时间: 2008-11-4 07:41
这种可比性是假设人类对于生命以及生命尊重的观念没有丝毫的改变为前提的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11-4 12:58
百姓本不应该做杀人行道的事情,所以他们两个都是悲剧人物。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8-11-4 17:0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上里巴人 at 2008-11-4 04:41 AM:
这种可比性是假设人类对于生命以及生命尊重的观念没有丝毫的改变为前提的

在中国,似乎如此,甚至更糟。让孩子用豆腐渣建筑,让孩子喝带毒的东西,武松时代也做不出这种事情。让几千万人饿死,几千万家庭破碎的人(哪怕以人口比例,也是史无前例的)还在当神供着,在武松时代也不至如此。
作者: 晴山     时间: 2008-11-4 17:26
武松如在现实里恐怕永远成不了英雄,这种英雄形象只能存在在文学里,杨佳我想也是如此,他以后如果成为文学中的英雄我没意见,现实中的英雄是胡佳而非杨佳。不过现在这样的黑箱审判不是太愚蠢就是确有不可告人的东西,因此坊间任何关于杨佳的传说我也就没有理由拒绝相信,中国文学里的很多英雄人物就是这么样造就出来的。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1-4 17:37
正是如此。
作者: 上里巴人     时间: 2008-11-4 22:52
正当“主流华人”们纷纷在美国总统选举这件事情上表现出异乎寻常的肾上腺素亢奋的时候,美国民众正按部就班地积极参与现实的投票。美国普通民众的这种习以为常的冷静参与就是一种民主观念百年传承形成的观念与自觉意识。他们可能既怀着对自己手中一票的尊重与珍视,也带着对于自己所选定的候选人的期待,然而与选举的结果相比,一种有序接受民主程序的普遍社会观念,才是真正令美国强大和富于进步活力的隐形能量。

在选举结果尘埃落定之后,这种观念会引导着美利坚继续向前,这种观念包括自内心到现实自观念到法律的对于种族所存的偏见的放弃。美国精神的强大和进步并不只在于产生了一个黑人总统,更在于美国民众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从观念上冲破了种族的偏见,接受了平等的理念和现实。

假如,中国人的观念,中国人对于生命尊重依然停留在“有压迫就有反抗”的愚昧时代,或者在我们的内心,依然是冤冤相报、抱打不平、惩恶扬善的简单逻辑对应。中国社会接受文明的进度在“观念”上,仍然难有根本性的改变。

现代文明社会的公民似乎没有理由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公和不完善,就逆人类文明进步走向的趋势而行,将此谓之为正义。殊不知在这种简单的“英雄”观的关照和宣扬之下,中国社会只会与民主法制渐行渐远。文明的过程可能是无比残酷的,包括牺牲一些个人,比如杨佳,牺牲一些正义的情感,比如老廖的义愤填膺。但将杀人凶犯颂扬成为社会英雄的做法似乎更不可取。因为在貌似伸张正义的同时,我们在观念上是无视法制和对其加以完善的尊重与贡献的。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1-5 11:57
昨晚与刚从国内回来的朋友交谈,比较了民众对此案的不同反应。看来国外的华人真正离国内太远,太久了,感受不到人们的痛苦和愤怒了。
作者: 胡拉     时间: 2008-11-5 14:50
国籍上生活上拼命依附美国,
思考上兴趣上仍然向往中国。

这不是爱国行为,两边的好处都想沾是不可能的 ,
中国的事情只能由中国人自己去解决。
海外华人的说三道四根本就是无力的,要不你回到中国去,
那就是两回事了。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11-5 20:4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廖康 at 2008-11-5 04:57 PM:
昨晚与刚从国内回来的朋友交谈,比较了民众对此案的不同反应。看来国外的华人真正离国内太远,太久了,感受不到人们的痛苦和愤怒了。

“感受不到人们的痛苦和愤怒了。”——而且更可怕的是,有了愤怒和痛苦不能说,说了就要受到谴责攻击!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11-5 21:02
胡拉最近有些过于激动。:))
其实不管是谁,说什么都可以,言论自由嘛,你还想堵别人的嘴巴?
但说到点子上不容易。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胡拉 at 2008-11-5 03:50 PM:
国籍上生活上拼命依附美国,
思考上兴趣上仍然向往中国。

这不是爱国行为,两边的好处都想沾是不可能的 ,
中国的事情只能由中国人自己去解决。
海外华人的说三道四根本就是无力的,要不你回到中国去,
那就..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1-7 13:12
路过上了个帖子,让我非常敬佩。不仅是赞同她的观点,更主要的是因为她丰富的知识和严谨的思维而敬佩她。

路过在CND说:

时兴查字典,就时兴翻书,是不是?

昨晚读到Carl Jung下面这段话,感叹不已,给大家推荐。

我想,大家看杨佳事件,还是看其它的关于中国的各种问题,在“制度是根子”这一点上,并没有分歧。但是,怎样评价受制于“制度”下的个人行为,看法却是天差地别。这段话说的是,道德是个人的决定和行为,是在人有自由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的。没有自由,人就无所谓道德,也就没有道德所赋予的责任。 这放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没有思想自由的社会,尤其真实。所以,生活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下的我们,根本没有权利从道德的角度去批评,去说三道四。12弟的误区在这里。

反过来呢,在不自由社会下的任何离经叛道的个人行为 (the exceptions),往往是自我意识对群体的抗争,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能耐,一般人既意识不到,更做不到。 这种勇气,大概来自一种“budding morality" 。这个词是我自己编的:很原始,靠近人的本性的意思。完全不同于凌霄那种高高在上, 无可挑剔的“noble qualities"。 但对我来说,对很多人来说,却更震撼,恰恰因为其原始性和悲剧性 (it's out of desperation!)。it says even with ALL the evils of an evil system, individuals do not always get lamely crashed. it's sadly inspiring. 大概这就是触动廖教授诗情的原因。 聿人问,那“7家被害的家属”呢? 如少林所说: 责任在制度,都是制度的牺牲品。


from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Ego and the Unconscious:

It is a notorious fact that the morality of society as a whole is in inverse ratio to its size; for the greater the aggregation of individuals, the more the individual factors are blotted out, and with them morality, which rests entirely on the moral sense of the individual and the freedom necessary for this. Hence, every man is, in a certain sense, unconsciously a worse man when he is in society than when acting alone; for he is carried by society and to that extent relieved of his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 Any large company composed of wholly admirable persons has the morality and intelligence of an unwieldy, stupid, and violent animal. The bigger the organization, the more unavoidable is its immorality and blind stupidity. Society, by automatically stressing all the collective qualities in its individual representatives, puts a premium on mediocrity, on everything that settles down to vegetate in an easy, irresponsible way. Individuality will inevitable be driven to the wall. This process begins in school, continues at the university, and rules all departments in which the State has a hand. In a small social body, the individuality of its members is better safeguarded; and the greater is their relative freedom and the possibility of conscious responsibility.Without freedom there can be no morality.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1-8 15:55
杨佳的“英雄称号”是老百姓自发给的,而不是当局封的。所以,这是名符其实的
英雄。

深切同情杨佳,将悲剧的起因完全归结于专制当局,但不鼓励以暴易暴。是我个人
的立场。
作者: fanghuzhai     时间: 2008-11-9 19:25
可能是因为读了廖康的杨佳的文章,今晨醒来之前做了一个杀警察的梦, 不过在梦里,有人说杀人的是法轮功.是警察跟法轮功的一场街头冲突.情景似乎是在调查一起杀警案件,回放现场录像.梦里看的就是录像的内容.现场很乱,警民冲突,然后看到一个男的手里有把短刀,一个360度转身,那刀正好从一个警察脖子上划过,警察就倒下了.. 看录像的分析他不是故意杀人,正好那个警察撞上了.然后又看见一个警察倒在地上,一个便衣男子也倒在他身上,把头往警察怀里拱.警察躲不开,顺手抓起一个东西,像手榴弹,砸那个人的脑袋.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1-9 22:24
我昨晚做梦被人(不知道是哪一位)拿刀狠刺,但最后我智勇结合,成功逃离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1-10 01:39
转抄自CND:

杨佳案----母亲王静梅在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北京的艾未未(奧云鳥巢設計師)說:
再大的水也有落下去的时候,石头终于显落了出来,真是海枯石烂。

杨佳的母亲王静梅终于有消息了。从今天知道的事实是,王静梅没有走失,没有自己隐藏起来,她是被中国的公安系统绑架,被国家秘密拘禁。2008年7月2日,王静梅被带进了隶属于北京公安局的安康医院。

你任意改变所有的事实,让所有的媒体封口,你可以让整个政党昧着良心,你可以让全部的公检法不说真话,你可以收买所有的律师法官,可是你仍然无法消除那些最基本的事实。这个最基本的事实是,杨佳有一个母亲,她被“失踪”了。

王静梅是怎么样失踪的呢?2007年10月1日杨佳母亲第一时间接到杨佳从上海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作为第一证人知晓杨佳案情,从杨佳被警察殴打到后来上访与警方交涉的整个经过。

2008年7月1日杨佳案发生后,被上海方带去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自此以后人间蒸发。

在此之后的一百三十二天中,上海对杨佳案件进行了非法的侦讯,一审二审,并判处死刑。期间中国顺利的举行了“有史以来最成功最辉煌”的奥运会的光荣历史性时刻,杨佳的母亲在北京公安局的安康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在杨佳被非法的判处死刑的过程中,唯有上海司法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过杨佳母亲的“委托书”,就是此委托书成为北京的熊烈锁律师被拒绝代理杨佳辩护的全部理由。在全国公民关注司法程序正义,大声疾呼寻找杨佳母亲的一百三十二天里,无论是上海公检法还是北京公安都不置可否,拒绝回答,北京公安大屯派出所于七月十七日,接受杨佳的姨妈的人口遗失的立案。由于王静梅被非法绑架拘禁在安康医院,使得杨佳案自始至终没有可能获得最起码的信息和公正。

王静梅的出现,至少在几个方面证实了中国广大的公民对杨佳案的关注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司法机关可以秘密的将重要证人关进医院“进行治疗”,可以拒绝回答公众媒体询问,在不通知亲属的情况下对人进行“精神病治疗”,这种事情只听说发生在前苏联。如果王静梅在精神病院,那么谢有明怎么能接受一个“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委托?关于杨佳案已经说得太多了,还要说的会更多。是杨佳“有病”这家人“有病’,还是这个国家体制有病呢?。

对杨佳及其母亲的残害,对事实真相的掩盖,对司法程序公正的扭曲,不是对中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的伤害么?,这无疑是2008年中国发生的所有事件中最大的一件事,远远大于那个傻逼奥运会,因为它确实和我们每一个人有关。

让我们继续关注中国司法的违法进程,关注一个体制是如何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这一切是鹰达牌料理刀和杨佳无法预见的。由此而看,杨佳案件不仅仅是牵扯到北京和上海公安,更是涉及到公民政治司法程序社会公正的问题。

现在我要说的是,中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你们看着办吧”。你们没有想到的是,曾经冤杀无数易如反掌,今天要杀一个疯子傻子,居然会这样的难。

见过下流的没有见过这样下流的。几十年来,百姓都沉的住气,你们还沉的住气吗?
作者: 廖康     时间: 2012-12-14 16:19
还记得杨佳吗?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13-1-2 15:28
当然,前阵子回京前还想起他,我们不谋而合了。

怎么打听到他家住址,下次回京去探望一下他的母亲。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廖康 at 2012-12-14 16:19:
还记得杨佳吗?


作者: xyy     时间: 2013-1-2 16:36
  此謀而非彼謀也。
作者: 廖康     时间: 2013-1-2 17:09
冷血者只为己谋。
作者: xyy     时间: 2013-1-2 19:34
  新年好。宿怨不度新年,我且退避三舍。
作者: 廖康     时间: 2013-7-8 17:18
小衙役我说胡吹,要我拿出来看看,那我就提它上来吧。
作者: xyy     时间: 2013-7-8 17:25
  來啦?我知道你不得不理會,開展覽會是你的拿手好戲。果然上當,有點小可愛。可別人寫了40篇你怎麼說?
作者: 廖康     时间: 2013-7-8 17:28
我说他比你强多了。
作者: xyy     时间: 2013-7-8 17:3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廖康 at 2013-7-8 05:28 PM:
我说他比你强多了。

語無倫次了,找不到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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