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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激情燃烧的城市新奥尔良 [打印本页]

作者: 岑岚     时间: 2006-7-27 22:36     标题: [原创]激情燃烧的城市新奥尔良

(作者注:今年五月底六月初,全家游览了久已向往的新奥尔良,留下了一段无比美妙、丰富多彩的记忆。八月初,草成此文。原想放一阵子再修改。谁知世事难料,新奥尔良竟然遭遇了如此一场天大灾祸。感叹万千,谨将此文献给我心目中最美丽最富有激情和魅力的城市——永远的New Orleans!9/1/2005)

久闻新奥尔良(New Orleans)的大名,早就想去看看。筹划了多少年,今年的五月下旬总算成行了。事先搜索了一些游玩信息,在网上预定了旅馆,还得了些门票和餐馆的Coupons,特意选在Memorial Day的那一天,别人都开始往家走的时机,我们就兴致勃勃地开车出门了。一路过阿拉巴马,经密西西比,向着西南斜斜地插过去……

新奥尔良是个一提起来就让人激动的地方,这种激动可不是一般的泛泛的激动,而是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年龄的人群都可以在那里找到自己的乐趣,都能燃烧一把的群情激动,这在美国的城市和旅游热点里也是惟一的。所以,新奥尔良最近(2005年3月)被雅虎旅游和国家地理旅游杂志联合评为美国家庭旅游的首选可以说是众望所归的。

位于美国中南部的路易斯安纳州东部的新奥尔良,面湖靠海傍河。美国第二大盐湖――庞恰特雷恩湖在北边护卫着它,一条世界上跨越水面最长的桥(24迈)就从湖的北岸飞架南岸;辽阔温暖的墨西哥湾在东边召唤着它,无数大船从这里出发驶向海洋;美国大地的母亲河密西西比河,温柔地从它的南边流过,一步三回头地蜿蜒,留下了几个形状如半月、月牙儿的美妙惊人的大弯,新奥尔良也得了一个“月牙城”(Crescent City)的美名。如此,新奥尔良河、湖、海三个便利均有,淡水、海水占全,周围水道纵横,沼泽成片,又是个地地道道的水城。

此地原是印第安人的聚居地,因舟楫之便,很早就有欧洲移民前来。法国人在十七世纪就来到此地,十八世纪中至十九世纪初西班牙人又统治过几十年,随后独立不久的美国从财力、军力不支的法国人手中买下了整个路易斯安纳州,大批非洲黑奴的进入又带来了独特的非洲文化。印第安人,法国人,西班牙人,非洲黑人,以及印第安、法、西、非、加勒比等混血后裔,还有后来的各种族裔,其中也有华人,最终形成了新奥尔良这一美国最典型的多元文化城市。而由非洲黑人后裔在非洲原始音乐的基础上发扬光大而创作的曾经风靡过世界许多年,至今仍影响深远的Jazz正是起源于此地,所以新奥尔良还被誉为――

“Jazz之乡”

Jazz虽然起源于当时美国社会最底层的黑奴群体,是真正的“下里巴人”。它的自由奔放的风格,明快而催人起舞的鼓点,自由节奏调式的管乐夸张抒情,有张有弛,有慷慨激昂,也有柔和舒缓,有诙谐幽默,也有恋旧伤感等等,更有乐手时时处处灵光四射的即兴发挥和创作,极大地释放、演绎了人的情绪感知,甚至跳出和打破人的内心樊篱,飞扬翱翔。时日不算太长,Jazz就从下至上,逐渐深入到了各阶层人民的心中,引起强烈的共鸣,得到了广泛的拥护和喜爱,最后终于“登堂入室”,进入正式的音乐殿堂。而且它并没有像“阳春白雪”那样和者甚寡,它始终都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是雅俗共赏的音乐。不过当Jazz传到中国的时候,已经是一副贵族派头了,成为上层且西化的人物宴会、晚会、舞会的点缀,所以被翻译成“爵士乐”,倒也合乎当时旧中国的情形。只是,后来以阶级观点划分任何文化艺术,那些掌有权利的人没有仔细从根源上查找分析,误把最革命的奴隶们创造的精神财富划拉到封、资、修的垃圾堆里去了,真正是错谬大矣!这也使我们这一代错过了在年轻时与Jazz结缘的机会。

Jazz被誉为二十世纪最有文化历史影响的英文单词(Word of the Century),不仅音乐,各种文学艺术如小说、诗歌、电影、舞蹈、戏剧、绘画等都有其深远的影响,而且生活中也可随时发现Jazz的踪影。走在Jazz之乡新奥尔良街头,更是随时沐浴着、呼吸着Jazz的阳光雨露空气:街头、公园的雕塑,店铺挂着的T恤、饰物,酒吧、餐馆的装潢,还有不时传来的Jazz乐队正在演奏的“Live music”……也算是给我们于不经意间潜移默化地来补一节课吧。

认真说起来,新奥尔良其实并不是Jazz诞生的唯一源头。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前二十年,每一个有比较多黑人聚居的南方城市如田纳西的孟菲斯,乔治亚的亚特兰大等都有活跃的黑人乐队和以非洲音乐为基础,融入当地地域色彩的音乐产生。但是,新奥尔良是这样的与众不同:开放和自由的社会氛围,不同种族和不同信仰的人们和睦相处,不同文化的相互交流和融合,音乐传统也比其它地方要丰富多彩,因此,历史选择了它,也只有它才能成为孕育Jazz的肥沃土壤和Jazz早期发展的摇篮。

早期的乐手们几乎都来自那些有一技之长的普通劳动者,如木匠、裁缝、砖瓦匠等,据说第一位著名的乐手Buddy Bolden(1877-1931),就是一位理发师。他擅吹小号,并在十九世纪的九十年代后期组成了一个乐队,他可以算是将民间音乐的根源,当时还很粗糙的布鲁斯(Blues,又称“蓝调”)与传统的乐队结合起来的第一人,也可把他视为Jazz的奠基人。

当时的新奥尔良,人们在商店开张、生日、婚礼、节日等庆典,还有社团、教会组办的各种舞会、野餐会等都会请一支乐队来演奏。这些乐队成员平时都干着自己的本行,一有乐事便聚集在一起。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为葬礼演奏。根据传统,乐队演奏着庄严的进行曲和悲伤的圣歌,引领着送葬的队伍从教堂出发徐徐向墓地行进。归途中,乐队演奏的则是轻快的进行曲和拉格泰姆(Ragtime),人们的脚步也不由地轻快起来了。隆重的葬礼总是能吸引许多人跟随观看,一为看热闹,二也为听乐队演奏。这使得小号手、单簧管手们兴奋起来,一展天分,即兴演奏出一些精彩的乐段,而鼓手们也不由打出了富有节奏性的节拍,随着拍子而动,就有了“摇摆”的意味。

早期著名的新奥尔良乐手还有Bunk Johnson(1889-1949),他是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新奥尔良的传奇故事大都与他有关,他也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短号手Joseph O1iver(1885-1938,绰号“国王”)则在乐器使用上别出新裁,他曾经用饮水杯、装沙子的桶、浴缸里用的塑料水塞等各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当作弱音器,来使他的短号吹出不同的音色变化。而与他同时的另一位杰出的短号手Freddie Keppard(1889-1933)却与之相反,根本不用弱音器材,他以自己是新奥尔良最嘹亮的短号手而自豪。Keppard也是第一个将Jazz带到美国其它地区的新奥尔良乐手。1915年,他与Original Creole管弦乐队合作在纽约表演轻歌舞剧。在新奥尔良,音乐融合的特征比较明显。既有白人乐队也有黑人乐队,更有一些肤色不太黑的非裔美国人“混”进了白人乐队。

1917年后,欧洲大战使美国的工业欣欣向荣,许多重要的新奥尔良乐手,其中有白人也有黑人,如Louis Armstrong、Jelly Roll Morton  等人都跟随几百万人流涌去了北方,因为那里可以有更好的机会。正是他们的北上,新奥尔良的音乐才有了一个流传四处,遍地开花的前景。

人们常常好奇Jazz为何叫“Jazz”?Jazz这个词可以明确肯定是出自新奥尔良乐手,但来源不明,其最初的含义也一直是众说纷纭。据说首先使用Jazz的是一个来自新奥尔良的白人长号手Tom Brown,他于1915年带着自己的乐队在芝加哥演出时使用了这个词。而后使这个词流传久远并得到广泛使用和认同的是“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他们不仅是来自新奥尔良,而且是一支白人乐队。由此可见,囿于当时的社会环境,白人乐手在Jazz的传播和发展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所以,Jazz虽然起源于黑人音乐,却是由无数的多种族的、著名或不著名的音乐家经过数代人的集体创造而成的最兼收并蓄,最丰富多彩,也最富有生命力的一种音乐形式。Jazz是真正的多元文化的美丽结晶,是音乐艺术史上的一朵绚丽奇葩。

新奥尔良人自豪于他们Jazz之乡的荣誉,也自豪于他们的历史传统和多元文化。新奥尔良历史的复杂、文化的多元也形成了当地的语言特色。在长达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法语曾是新奥尔良的主要语言,后来又加进了西班牙语、印第安语,及非洲、加勒比等地的语言,有许多日常生活用语都保留了原来语言的发音,或者稍有变化,各族裔都能接受并圆熟运用,这在美国的城市里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当然,这个特色首先反映在吃上,而“吃喝”是游客们最热衷的,也是不可缺少的。我们也早有打算,要到那里去尽情――

享受口福

清早起来,从我们下榻的位于法国区(French Quarter)的旅馆散步似地走到迪卡特街(Decatur Street),进入了这个半室半亭的熙熙攘攘的咖啡馆,好不容易才找到位置坐下。咖啡馆名为“Cafe Du Monde”(杜芒德咖啡馆),一看就知道是个法语词,它与一种美国超级市场都可以买到的罐装咖啡同名,但不知它所卖的咖啡与那罐装咖啡有无关系?据介绍店里出售的咖啡叫“Cafe au Lait”。这咖啡与一般咖啡略有不同,加有一种叫Chicory的东西。Chicory是一种开着小蓝花的植物,其根干后碾成粉末加入咖啡,人喝了据说可以清洁血液和肝脏。

1862年就开始营业的杜芒德咖啡馆是新奥尔良的地标,它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营业,好像就没有关门一说。供应的东西其实很简单,饮料有咖啡、牛奶、热巧克力、桔汁、矿泉水等,而点心只有一种,那就是Beignet,发音为“笨捏”(ben-yay),重音在后,特像生气或感叹时说“做孽呀”的“孽”发音。所谓“笨捏”,一般是将加了牛奶鸡蛋发好的面手工制作成四角形的面包块,炸过后再沾上白色的糖粉,其实就是法国式的甜面点(Doughnuts,各种形状的都有,因有些为圈形,翻译成“炸面包圈”,其实叫“炸面包”更确切)的一种,吃起来又香又甜。据考证“笨捏”的制作方法是由1727年就来到路易斯安纳州的法国娥苏兰修女们(Ursuline Nuns)带来的,到1800年以后,已经成为深受各阶层人民欢迎的一种食品。由于它最早在新奥尔良的法国市场(French Market)出售,所以又叫“法国市场炸面包”。如今的“笨捏”身份和意义可不一般了,它不仅是新奥尔良和法国区的标志,还被誉为“路易斯安纳州的炸面包”。所以,没吃过“笨捏”,就不算是真正到了新奥尔良。不过说实话,“笨捏”作为一种特色点心,当作早餐是很好的,如果要整天吃,就太甜太腻了。

午餐和晚餐好吃的东西就更多了。新奥尔良的水产是举世闻名的。能同时品尝到河鲜湖鲜海鲜的地方,可能世界上也没有几个,而在新奥尔良,游客就有这个口福,仅各种淡水、海水的虾就有许多种,还有小龙虾、贝类、蟹类及鱼类。当然,新奥尔良食品之所以与众不同,还在于其烹饪的方法和风格。法国区里餐馆众多,许多都标有醒目的“Cajun”或“Creole”字样。“Cajun”(音“克诶君”)和 “Creole” (音“克里奥耳”)是除去当地土著的印第安人外,居住在新奥尔良历史比较久远的两大族群, 同时这两个词也指“Cajun”人和 “Creole”人的烹饪法以及按这些方式烹饪的具有独特风味的食品系列。

“Cajun”十八世纪时来自阿卡迪亚。所谓阿卡迪亚即“Acadia”(法语“Acadie”),是从法国到北美大陆的最早一批移民在十七世纪初建立的殖民地,包括现今加拿大东部的诺瓦斯卡夏(Nova Scotia),纽布朗斯维克( New Brunswick ),爱德华王子岛( Prince Edward Island)等省,还有美国的新英格兰(New England)各州的大部分。阿卡迪亚比另一法国殖民地魁北克(Quebec)还要早四年建立,两地的人民虽然都是来自法国,由于移民前后所处地域环境均有所不同,尽管都带有法国文化历史的深深烙印,但最后发展成各具特色的两种文化。后来英法开战,英军取得了北美大陆的主要控制权,居住在诺瓦斯卡夏的阿卡迪亚人逃难到路易斯安纳,就在这里安了家。长期以来,他们以农为主,一直保持着自己的文化,并与当地的印第安人部落和睦相处。“Cajun”是说英语的移民根据法语“Acadie”译音而这样称呼他们。

“Creole” 的包容比较广,其含义根据时代也在不断变化,目前比较被大家接受的是指带有法国和西班牙背景的各族裔的路易斯安纳州居民,例如有法国背景的人群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来自法国和法国殖民地如加勒比等地的移民及其后裔,既有纯正血统的白人、黑人,也有混血。

如此看来,“Cajun”食品应该带有更浓厚的法国风味,而“Creole”就更多地含有西班牙、加勒比等的味道。但根据我们的品尝,好像这两种食品都融合了加勒比、非洲食品以及当地其他族裔食物的影响,而它们之间也互相影响,已经可以说是我中有你、有它,你中有我,也有它了。

鼎鼎大名的“Gumbo”是最典型的例子。“Gumbo”(音“冈波”)源自早期法国移民喜爱吃的一种叫“Bouillabaisse”的炖鱼,天长日久,在某些原料缺乏时因地制宜采用了本地区易寻的代用品,风味和内容都有所变化。后来又加进了各种族裔的创造和贡献,慢慢形成了路易斯安纳州的名菜“Gumbo”,这也是路易斯安纳人对美国烹饪的一个榜上有名的贡献和一道招牌菜式。在新奥尔良的许多餐馆,无论是“Cajun” 还是“Creole” ,都可以吃到“Gumbo” 。“Gumbo”是多汁的烧菜,添加些面粉和水也可做成浓汤,以海鲜为主料,常用的蔬菜有芹菜、青椒、西红柿、洋葱,还有蒜、贝叶等调味品和香料,其中必不可少的一样东西是“Okra”(秋葵)。“Okra”原产非洲,又名“Gumbo”,这道菜也因此得名。“Okra”是一种蔬果,外形有点像小辣椒,淡绿色的表皮有纹,故又得一趣名“女士纤指”。“Okra”清香无异味,切开后本身有一种稠粘汁,很适合做汤,但做炒菜的配料也不错。食用时,用白米饭垫在碗底,将烧好的“Gumbo”连菜带汁浇盖在上面,菜香味浓,引人食欲。

常言说“民以食为天”,不过天也有几重:吃得饱是起码的要求,吃得好又上了一个台阶,而吃得美则是更高的层次。“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圣人孔夫子是位道道地地的美食家,但他在齐国欣赏韶乐时,竟“三月不知肉味”,可见比起品尝美食来,欣赏音乐还在更高境界。然而,在我等凡夫俗女看来美食美乐并不对立呀,尤其在“Jazz之乡” 新奥尔良,游客们要达到食为天的最高境界并不难,只要挑选一个激情、浪漫而又实惠的――

音乐晚餐

将近晚餐时分,我们在法国区的热闹街道上来回走了几遭,有乐队演奏的餐馆还真不少,顾客尚未盈门,有的地方就已经乐声响彻屋宇了。最后,我们选中了与河滨的河边步道(Riverwalk)相隔不远的缪雷特餐厅(Mulate's Restaurant)。缪雷特餐厅是世界上最著名的“Cajun”餐馆之一,以其正宗的“Cajun”食物,传统的“Cajun”音乐和舞蹈而闻名。餐厅很大,可供数百人同时用餐,还有乐队的演出台和舞厅。

坐下来,先点饮料。路易斯安纳州属于比较保守的南方州,对酒控制较严,但新奥尔良却是个例外,在这里人们可以日日笙歌、夜夜美酒,纵情狂欢。我们不善饮,就选了鸡尾酒。新奥尔良离海不远,时常领略飓风的狂放,先生兴致勃勃地要了杯“飓风”(Hurricane),我笑着要了比“飓风”也不逊色的“龙卷风”(Tornado),给女儿则点了杯草莓汁。侍者端上来后一看,殷红晶莹的“飓风”显得美丽温情,而墨绿发黑的“龙卷风”却让人觉得很“cool”。先生要跟我换,我笑着同意了,心想就让我今晚“美丽温情”一次,而他则“酷”上一回吧。

在柔和晕黄的灯光下,轻轻啜着美丽但实际上并不“温情”的“飓风”,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舞台和舞厅那边。隔着许多张满座的餐桌,越过举杯、挥刀叉、轻声谈笑的人头、身影,二三十米远处是明亮聚光灯下的舞台。台上的乐队有四五人,正在演奏一曲陌生的乐曲。女儿说这乐曲有法国音乐的韵味,我想这是当然的,“Cajun”人是早年来自法国的移民,“Cajun”音乐自然也源自法兰西民间音乐,并保留了其音乐要素。

一曲新起,节奏鲜明,让人顿时萌生手舞足蹈的感觉。只见一对对男女离座,欢快地舞起来了。其中有一些舞伴还是年纪较大的银发族。“Cajun”音乐本身就是舞蹈音乐,所以,演奏音乐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情不自禁地舞之蹈之。音乐和舞蹈是“Cajun”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学习音乐和舞蹈是“Cajun”人对后代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他们传承自己的独特文化的一个重要方式。

“Cajun”的音乐也叫“Cajun”,而“Creole” 的音乐则叫“Zydeco”,在二十世纪中后期的几十年内,两者都对美国的流行音乐特别是乡村音乐有着重要的影响。早期的“Cajun”和“Zydeco”十分接近,在他们的乐队里,有一样特殊的乐器,那是一种叫“Melodeon”的小型手风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Zydeco”吸取了布鲁斯、滚石的因素,用小提琴替代了小手风琴,并加进了电声乐器、鼓和金属制作的“Frottir”等,又名“洗衣板”,更为跟进现代流行音乐的潮流,与“Cajun”音乐始终保持传统的风格就有所区别了。目前,大约只有一半左右的“Zydeco” 乐手还会使用“Melodeon”, 而“Melodeon” 仍然是“Cajun”乐队不可或缺的乐器。在轻便小巧的“Melodeon”上,左手很方便地 迅速上下移动从而演奏出“Cajun”舞蹈音乐的快节奏。“Cajun”乐手通常带有二到四个“Melodeon”,以适合不同调式的乐曲。

经常在缪雷特餐厅演奏的都是当地的乐队,其中最著名的是一支五人乐队 “Filé”(音“费累”)。除了定期在缪雷特餐厅演出,“Filé”乐队更多的时间是在各地巡回演出。包括Cajun人在内的人们普遍认为他们是最好地继承和发扬了“Cajun”音乐的一支真正的“Cajun”乐队,事实上“Filé”演奏的曲目包括Cajun,,Creole 和 沼泽流行歌曲(Swamp-pop ),还有滚石、布鲁斯和迪克西兰(Dixieland)等,不过他们的音乐风格仍然保持着Cajun音乐的强烈色彩和影响。 在餐馆的小卖部里还可以买到根据“Filé”乐队在缪雷特餐厅演出而录制的光盘。

晚餐上桌了,先生和女儿点的都是单样的海鲜,只有我因拿不定主意,听从了侍者的建议,要了个“超级盘”,说是里面有鱼、虾、贝、蟹各种海鲜。这“超级盘”可真是超级,哇!简直让人目瞪口呆:这么大一盘,还堆得高高的,油炸得黄灿灿的,其份量足够我吃三顿!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全家只点这一份也都够吃了。全家人笑了一通,就开吃了。我尽量每样都品尝了,里面确有多样我从未吃过的海味。我还热情大方地分给先生和女儿吃,直到他们也因过量拒绝为止。饶是如此,也还剩下一多半。以后要记住的是:坚决拒绝任何“超级”食品的诱惑!

旅游旅游,游玩与观光自然是第一位的。到达的当天傍晚,我们就在密西西比河河边、法国区街道上闲逛了一圈。有人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也是凝固的历史,所以,要想了解新奥尔良的音乐和历史,少不了要来一个――

城市之游

新奥尔良依蛇行蜿蜒的密西西比河河岸而延伸布局,许多道路的走向简直无法以东南西北来定向,倒是静卧在半个月亮般的大河湾里的法国区的街道大部分还比较规整。

红色的有轨电车(Street Car,又译为“街车”)就沿着河岸边行驶,这是世界上最老的至今仍在有效运行的城市有轨电车系统之一(多伦多也有)。登上鲜红耀眼装饰一新的街车,马上想起费雯丽主演的《欲望街车》,街旁景致仿佛也时空倒转,回复到好莱坞经典黑白片中的情景,不由心下一时茫然,不知街车将驶去哪里?

历史建筑物是新奥尔良的丰富的宝藏,大约有近四万幢建筑物被列入了美国国家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单上。这也是新奥尔良在全美拔得的又一个头筹,就连美国的首都华盛顿DC列于名单上的历史建筑也不如它多。

大部分历史建筑都坐落在横跨一百二十个街区(Block)的法国区里。法国区是旅游的中心区,保留着古老的街区,散发着浓浓的法国风情。但由于十八世纪发生的一次大火灾,如今保留下来的更多的是西班牙式的建筑,那些一楼是店铺,围着黑色铸铁雕花栏干阳台的二楼以上是公寓的房屋,还有天井似的庭院,都是典型的西班牙风格的建筑,向游人们证明着西班牙殖民的曾经存在。

“城市半日游”的导游带着我们游览了市容,主要的就是观看了那些宝贵的千姿百态的历史建筑。导游一边开车,一边如数家珍地一一介绍那些房屋的建筑年代,设计师、主人、房客的故事,还有转手变迁,从历史到现代,从名人到平民,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整个城市的历史好像就装在他的胸中。

最著名的是圣路易天主教堂(St. Louis Cathedral),这一典型的哥特式建筑建于十八世纪二十年代,是美国最古老的仍在继续举行宗教仪式的罗马天主教堂。教堂的左右各有一幢盖于同时的建筑,左边的建筑叫做“Cabildo”,是原来的市政府,现在的博物馆,当年美国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纳州的协议书就是在此签字成交的。右边的建筑叫“Presbytere”,起初是罗马天主教士和主教居住的地方,十九世纪成为法院,如今也是博物馆。教堂前是杰克逊广场(Jackson Square),其中心是安驹·杰克逊(Andrew Jackson)将军骑在腾空跃起的战马上的英姿。

以圣路易天主教堂和杰克逊广场为中心是一个开放的公园,公园四周是典型的观光游览区。路边时常停着许多等候游客的装饰漂亮的马车,街头画家、表演者,还有音乐演奏也随处可见,还有一项特色是塔罗牌算命(Tarot)与看手相(Palm Reading)。据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这里几乎全是画家的天地,以后阵地被算命和看手相的摊子和街头表演慢慢地蚕食了。但在法国区,艺术人士还是居多。导游笑着说,随便问街上行走的人,十个至少会有八个回答:“我弹Swing Jazz”,或者“我画画”。巫毒(Voodoo)的标志也时常见到,巫毒是一种关于大自然和先灵的崇拜、信仰及其仪式,十八世纪末由海地岛上的黑奴传过来。巫毒一度盛行于新奥尔良和路易斯安纳,至今仍有相当影响,在Dumaine Street上还有个有個Voodoo 博物馆。
附件 1 : jazz.jpg (2006-7-27 22:36, 679.82 K )



作者: 岑岚     时间: 2006-7-27 22:38
激情燃烧的城市新奥尔良(续)

后来导游居然带我们来到一个特殊的地方,这就是新奥尔良著名的――

“死者之城”

大客车停住了,我往窗外一看,顿时感觉自己的心在胸腔内被震翻了个跟斗:高大巍峨的墓碑,或者应该叫做墓屋,密密成排,简直与城市的房屋一样鳞次栉比,这种气派的公共墓园我在北美还是第一次见到,而类似的墓园在新奥尔良还有多处,我们观看的只是第三号,想必第一号、第二号墓园更大更气派吧?怪不得新奥尔良人把墓园称作“死者之城”(Cities of the Dead)!正因为如此,墓园也成为新奥尔良的一个特色旅游项目。世界各地都有吸引人的墓园旅游,但那基本是对名人墓地的拜谒和对历史的凭弔,而这里的墓园所展示的是一种独特的丧葬文化和习俗。

这一趟生者对死者之城的访问确实是令人难忘的。游客们有点犹豫地走进这恍如城市街道、街区的墓园,可以看出大家都感到很惊诧,但都保持着沉默――这也是进墓园的常规,对死者的尊重――只是睁大眼睛观看,不停地拍照片。建筑上方和墓前的天使、动物、人物的浮雕、雕塑,都是那么精美,丝毫也不逊于一般城市街道上的。我甚至还看到“Mother Terresa”就站在一个街角,满怀慈爱地看着那些墓屋(也许是那些逝者,或者是逝者的灵魂,谁知道呢?),当然,也看着我们这些提前来短暂访问的游客。

由于新奥尔良临河临湖近海,且大部分地区低于海平面,潮湿并地下水过多是可想而知的。为了让死者安宁,所以采用了与美国其它地方不同的丧葬方式,也就是地上埋葬,因此墓室自然而然也就高大和气派了。但是,这样的丧葬方式毕竟是要以金钱来做基础的。人们常感叹人世间贵贱贫富的不平等,总觉得死后就都一样了。事实上,不管是在宗教里,还是在俗界,人死后也还是不平等的。在墓园的边缘,有一排类似围墙似的墙,却显得比较破败,经导游介绍才知,这原来是给穷人――那些买不起墓地的死者准备的安息处。墙上分成一个个一英尺大小的小格子存放骨灰盒。这可比不上许多存放骨灰的专门地方,虽然同是占一个小格子,在那些地方毕竟是室内,可以得到真正的宁静,而这里的小格子却是在露天日晒雨淋的。据说这格子一次交费只能使用十年,十年后如不再交费就会被取出而放进一个新的骨灰盒。至于那些无人前来领取的骨灰盒,墓园方面则另外处理了。据说更为贫穷的人们死后却连这样的小格子也享受不到,他们只能葬在新奥尔良唯一的一个地下埋葬的墓地“Holt Cemetery”,令人吃惊的那里竟也是一些早期著名的Jazz音乐家如Buddy Bolden等人的最后安息地。

听到这里我不禁心下有些黯然。正沉思间,忽见几只小鸟飞来,给沉寂的墓园带来几分生气。两只麻雀追逐着一只类似小乌鸦的黑鸟,在那些高大墓室顶上停停靠靠,打打闹闹。每当黑鸟停在一个尖顶上,其中一只小麻雀就要冲上去抢夺它的位置,撕扯几下,黑鸟就飞去另一个尖顶,而另一只小麻雀又开始发起攻击了。如此循环不已,真是有趣,又让人感到不解。黑鸟的身子大于小麻雀七八倍,可它却一味退却,这好像与自然界的弱肉强食的规律不符吧?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这三只鸟是朋友,它们是在追逐打闹着玩呢!我猜想,这三只小鸟是不是墓地里的死者的灵魂变的?也许虽然这些死者身前的生活,身后的葬仪方式都不平等,可它们的灵魂却是平等的,所以它们尽管大小悬殊,也还能和睦相处,追闹嬉戏?如此一想,我的心中不由略感安慰。

密西西比河对美国来说是与中国的长江、黄河一样的母亲河。来了美国多年,却总也没机会去看看这条壮丽的大河。直到今年四月初在圣路易斯才算第一次亲眼见到了密西西比河。不过由于时间太紧,当时只是开车沿岸行了十几里,欣赏了一下河边风光。相隔不到两个月,再度来到密西西比河边,自然要想办法与这条大河来一番亲密接触了。密西西比河水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清澈,大约与我第一次在武汉见到的长江水差不多。听说如今的长江水已浑浊得多了,因此,我还是可以坐在密西西比河边吟一吟“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如同当年兴奋地去乘长江轮渡一样,在新奥尔良还有少不了的一项是在密西西比河上乘――

游船观光

密西西比河上的游船观光是每一新奥尔良游客决不可错过的节目。游船有许多种,大中小型,各种驱动力的船皆有,游历一次时间长短也不同。有向上游逆行的,也有顺水漂去的;有豪华的,提供音乐晚餐或中餐、酒水的,也有普通的,类似渡轮的简单省钱。不同的公司给游船起的名字也不同。经过比较,我们选中了一艘Paddle Wheeler式的游船,不仅因为它的名字“Creole Queen”―― Creole的特色,女王的级别;更因为那鲜红的巨大的桨轮是那样吸引人眼目,勾起人的好奇心;还能在船上品尝到Creole风味的午餐。

这艘可容纳一千名乘客的大游船的上甲板中间像一个搭了大凉棚的台子,棚里安放着一些漆成白色的雕花铁桌椅。我们算是较早上船的,在棚里寻了一个好视角的位置坐下。想看风景又怕晒的人都呆在棚里,那些不怕晒的年轻白人大多坐在比台子低一米的四周的双人椅上。另外还有一些既怕晒又怕热的人干脆躲在舒适而又有冷气的船舱里。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游客们除了我们这三张东方面孔之外,另有一家黑人,其余就清一色的是白人了,其中有不少人是来自欧洲。

船开动了,巨大的红轮子在船后轰鸣着,旋转着,浪花飞扬,水珠四溅,推动着船前行。游船向着下游驶去,我们这是一趟历史之旅。沿途看到两岸密布的大大小小的码头,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新奥尔良是一个港口城市,是一个重要的水运枢纽。至今,新奥尔良港还是美国第四大港。这些码头有的是钢筋水泥的现代化大码头,正繁忙地装卸货物,大小吊车正在作业;也偶尔可以看到人力在搬卸小件货物的小码头。几艘巨轮静静停靠在码头边,那都是几万吨的远洋货轮。更多的是木制的码头,说实话,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长一溜连绵数里的如此壮观的木制码头。有的还在使用,可大多数都破败了,木头的颜色也很陈旧,有的地方甚至倒塌了,显得很沧桑。尽管这样,那些木头仍然顽强地立着或躺着,尽量保持着原样,仿佛告诉人们它们在历史上是多么的繁忙,多么的辉煌。历史虽然过去,可它们还在,仍然给人以许多想象的空间。

历史之旅的终点在美国历史的一个重要的点上。离法国区约七英里的地方是一个――

战场遗址

这里曾经发生过美国独立过程中的最后一场重要战役。

众所周知,美国是以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的签署和公布作为独立纪念日的。美国人民反抗英国的苛捐杂税与残暴统治而打响第一枪是在1775年。直到1782年,美英双方签署了“巴黎协定”, 战争才算终止。当时,加入美国联邦的只有十三个州,其它地方还在大英帝国控制下,另外还有不少地方仍是法国或西班牙的殖民地。随着移民越来越多并逐渐向北美腹地推进,更多的地方被发现和开垦,法国、西班牙、英国之间为抢夺地盘时时发生战争,弱小但雄心勃勃的美国也在扩充自己的地盘,在几个强国之间游走,自然免不了被卷入或被影响。1803年,力绌难支的法国人把刚从西班牙人手里得回的路易斯安纳以相当于一千五百万美元的便宜价格卖给了美国,目的就是为了不让英国夺取。到1812年,美国与英国再度开战。两年多时间,各有输赢:美军从英军手里夺取了底特律,而英军则占领了美国的首都华盛顿,并把总统府在内的主要建筑都付之一炬。战场上,士兵们都在拼死奋战;谈判桌前,政治家也在讨价还价斡旋。1814年底,被与法国之间的战争拖累的大英帝国不得已与美国签署了和平协议。尽管和平协议签定了,英国军队却没有停止进攻。

1815年1月8日,在这个属于查尔莫特庄园(Chalmette Plantation)的开阔地,年仅三十六岁的英军少将Sir Edward M. Pakenham命令部队向美军的防线气势汹汹地扑来,他们的目的是夺取新奥尔良这个重要港口,以扼住密西西比河的的入海口,进而控制整个密西西比河流域。他的强有力的对手是美国的安驹·杰克逊少将,他命人紧贴着若德雷哥兹运河( Rodriguez Canal)用木头和泥土堆积修筑了一道齐肩高的简易战壕,决心背水一战。杰克逊将军率领着不到五千人的队伍,其中还有一些是吉恩·拉费特(Jean Lafitt)手下的海盗们。吉恩·拉费特出生在法国,也是活动在墨西哥湾赫赫有名的海盗头子。英国军队想拉拢他一起进攻新奥尔良。但早年曾在新奥尔良当过铁匠的吉恩·拉费特不但没有与英国人合作,还把英国人的计划及时地告诉了杰克逊将军,使之早有准备,并且还带着自己的手下直接参加了新奥尔良保卫战。在最后的决战之前,杰克逊将军曾多次派小分队去骚扰敌军,使之惊慌、疲惫。

整场战斗似乎是太不可思议的戏剧化,在不到两个小时之中,五千四百名英军士兵排着整齐的队伍齐刷刷地向前推进,杰克逊将军则指挥着他的联军隐藏在战壕后面射击和发射炮弹。战斗最激烈时其实只有三十分钟左右,敌人一排排倒下,又一排排地冲上来,终于,在付出超过两千伤亡的沉重代价后狼狈撤退了。而联军却只牺牲了十三人。新奥尔良之战是美国人获得的最辉煌的胜利,从此英国军队的红衣铁骑就永远地离开了美国大地,美英之间获得了永久的和平。四十七岁的安驹·杰克逊将军因此战一举成名,被美国人誉为最伟大的英雄。1828年,他成为了美国的第七任总统。

导游眉飞色舞地给大家讲着这一段历史,看得出她为自己是一个美国人而无比地骄傲。而我听了这段故事却觉得十分不解:为何也拥有枪炮并身经百战的英军在这样一个开阔地上,会像以后的中国的义和团一样,排着阵势,似乎觉得自己刀枪不入似地往前冲呢?哪怕匍匋前进,也会减少很多伤亡的呀!我对导游说出了我的疑惑,导游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旁边一个中年人插话了:“他们可能害怕弄脏了自己骄傲的红色军服吧?”哈哈!所有人都大声笑了起来。我想,这插话的也一定是美国人!

新奥尔良真不愧是美国家庭旅游的首选地,实在有太多的东西让人看、听、吃、玩和参与。但是,五月,是新奥尔良最普通的日子,新奥尔良真正激情燃烧的日子是它的狂欢节――

“Mardi Gras ”

“Mardi Gras”是法语,“ Mardi”即星期二,“ Gras ”即肥胖。Mardi Gras 是一個天主教的节日 (但通常越不是天主教教徒的人玩得越瘋狂 ^_^)。从复活节前的第七个星期三圣灰日(Ash Wednesday)起至复活节前的第四十天(那天一定是个周日)为封斋期(Lent),而圣灰日前一天即星期二就是“肥胖的星期二”或“Mardi Gras”。它永远是在复活节 (Easter Sunday) 前的四十七天。有可能是介于2月3日到3月9日之间的任何一天 (比方说 2035年是在2月8日)。人们在封斋期前当然要好好大吃一顿,大玩一番,“Mardi Gras”就这样开始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节日,确切地说是一个宗教性的节日,尤其在欧洲的天主教国家里早就普遍庆祝。

“Mardi Gras”在北美大地的庆祝与新奥尔良关联密切。1699年,来自加拿大的一支法国移民背景的探险队发现了密西西比河口,他们就在离现今的新奥尔良市上游不远处扎营,那天恰巧是3月3日,当年的Mardi Gras,于是他们把这里叫做狂欢角(Pointe Du Mardi Gras)。又过了几十年,新奥尔良逐渐成为一个城市,法国移民们就开始在新大陆庆祝这一节日。据说早在1718年法国移民就曾举办了非公共性质的的Mardi Gras化妆舞会,称作“balls ”或者“parties”。在西班牙人统治的时候,使用面具被认为非法,在街上举行庆祝会和跳舞也被禁止。以后,新奥尔良成为美国的一部分,Mardi Gras才又逐渐地兴盛起来。并且陆续加进了许多新的内容和花样,演变成一个具有更多世俗色彩的全美第一的大型狂欢节。

如今的新奥尔良Mardi Gras,被称为地球上最大的Party,每年参加的都有数百万人,来自全美及世界各地。这也是新奥尔良人赚钱的黄金时期,每年此时仅食物、住宿、交通等都至少有上亿美元的收入。Mardi Gras老少皆宜,但特别受年轻人追捧,有的把参加Mardi Gras当作朝圣一样,也有的人为了参加Mardi Gras,干脆选择在新奥尔良读大学。派对舞会、牛饮大醉、奇妆异服、花车游行、浪漫的一夜情,还有放肆的宣泄刺激,极致的疯行怪举等等,都是Mardi Gras吸引年轻人的魅力所在。人们常说的话“一辈子至少要去一次新奥尔良”,就是特指参加Mardi Gras狂欢节。

Mardi Gras的主要活动其实两个星期前就开始了。游行(Parade)是Mardi Gras的重头戏,在两个星期之内每天都有游行,离星期二那天越近,游行就越精彩,次数也越频繁。每个游行都有自己的主题:有的是希腊神话或古罗马的故事,有的是好莱坞电影的角色,有的是Cajun文化传统,有的是戴面具的印第安人,最hot的就要算是非裔文化色彩的“Zulu”,这是历史最悠久的和最大的花车游行之一,“Zulu”国王、巫医等都是人们最喜爱的几个著名的角色。大的游行甚至由几十辆花车(Float)、管乐队、舞蹈队、化妆队伍等组成,载歌载舞、挥手抛吻、浩浩荡荡地行进。游行的路线大多要经过花园区和运河街,因此,这两处是观看游行的最佳地点,也是适合带孩子的家庭观看的地方。街道两旁的有些商家和房主往往会开放自己的楼上阳台或平台让游客观看,当然,相当多的是要购买门票的。游行的花车要准备许多珠串项链(Bead)、塑料玩具、糖果、圣杯、银币(当然是假的)等,统统称为“Throws”,以便向围观的人群丢赠。大家也都奋不顾身地去争抢,抢的越多越高兴。最热门的物品是珠串,它不光好看,还因为这珠串就相当于Mardi Gras期间用的钱,可以拿到法国区的店里去买东西。而且留着带回家,也是不错的室内装饰品。珠串的价值也不同,越大越特殊的越值钱。

邦侬街(Bouron Street)有各种各样的脱衣舞厅、同性恋酒吧,及Jazz酒吧、餐厅,也是狂欢时最热闹的地方。街上挤满疯狂的人群,几乎人人手里端着酒杯。人们笑话说:邦侬街上十个男人有七个喝醉了,另外三个也准备去喝醉。所以,要是年轻姑娘初次走在邦侬街上遇见一些怪异的事情也别大惊失色,比如有人求吻或要求“Flashing”,因为“这是Mardi Gras”!

“Flashing”是狂欢节的另一项传统,虽然的确比较疯狂:有的男子会要求街上的女子“Flashing”,即撩起衣服露出两点,竟也有女子毫不顾忌地当街露乳。女子也不吃亏,可要求男子露臀。如果,被要求者这样做了,那要求者就要付给露乳或露臀者一些珠串。事实上有的女子根本就没有穿上衣,只是在身上涂了些颜料,挂着几串珠链而已。喝得醉熏熏的男男女女在街上晃荡直至深夜,会发生什么事情只有天知道。据说,狂欢节留下的问题之一就是随后总有些不知父亲的孩子出生,都是那些醉酒的男女酒后狂放的意外结果。


虽然没能赶上激情燃烧的Mardi Gras,在短短的三天游历之中,我们全家也充分感受到新奥尔良的无穷魅力与激情涌动。只是时间不够,精力不够,还有钱也有点不经花。 
 
那天早晨,在杜芒德咖啡馆再次享受了它独特的早餐:“笨捏”和咖啡“Cafe au Lait”。杜芒德咖啡馆就在著名的跳蚤市场――法国市场(French Market)的尖角上,对面是杰克森广场(Jackson Square)。出去几步上台阶就是密西西比河边的Riverwalk。

我们决定在离开之前再在Riverwalk上走一遭,再最后看一眼密西西比河。漫步在在漂亮、整齐、干净的河边步道,观河水缓流,船舶漂泊,两岸风景,路旁雕塑,习习晨风拂面,真是心旷神怡。忽然,一阵悠扬的萨克斯管乐声随着河面上的轻雾和晨风飘来,心不由一动,神与腿便随了它去。一位黑人乐手,背靠着河边的栏干,低头闭眼,似乎把世间俗事屛避在外,一心只在音乐中遨游。我静静地站在他面前,凝神听着。听不懂他吹奏的是何曲,但却是那么幽远绵长,把思绪引向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听着,感觉着,体会着,思索着。也许他表达的是对历史的追溯,对亲人的怀念,或者是对生活的迷惘与祁盼?也可能他什么也不打算表达,这只是一段即兴的乐曲,无标题,但又夹杂着说不清的感觉……

一曲终了,他睁开了眼,对我们笑着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我们鼓起掌来,发现不知不觉中又增加了几个听众。我放了几元钱在他面前的乐器盒里,挥手向他说谢谢和再见。我们走了没几步,身后响起了一首欢快的乐曲,我们回过身,再次向他挥手,他也一边吹奏一边晃动着身子。在嘹亮的萨克斯管乐声中,我们的车起程了……

再见了,激情飞扬的城市新奥尔良!三天时间只够了解你的皮毛,那狂欢节,水族馆的鳄鱼,动物园的白老虎,沼泽地的生态风光,Cajun人的聚居地,数不清的Jazz音乐会,还有许多的婚礼和婚宴(这里也是美国人举行婚礼和蜜月旅行的重要地点),还有很多没来得及品尝的,如红烧小龙虾、燃烧的咖啡Cafe Brulot、法式海鲜浓汤Bisque……等等都留待下次吧!
作者: weili     时间: 2006-7-28 10:00
谢谢岑岚好文。

我当年嫌热没去,现在又是后悔,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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