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所讲的早期基督教是指大约公元300年以前的基督教,早期基督徒是指跟随耶稣基督及其亲传弟子修道的人,如彼得、雅各、保罗、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坡旅甲(polycarp)等人。之所以把时间限定在大约公元300年之前是基于如下的看法:任何宗教的传播都有一个初创、发展、兴盛、没落的过程,成为了罗马帝国国教之后,基督教已经开始了没落的过程。这时,虽然它在信教人数的增加、教义教规的完善,甚至驾驭世俗权力等方面都取得了胜利,但是它却失去了对灵性的追求、失去了善良、美好的行为。这样的话,任何宗教都会开始没落的过程。事实上,根据史料基督教没落的过程开始得很早,远在公元300年之前就开始了。因为“在2世纪的后半叶,变化开始在教会中抬头。宗教激情正在退却,教会主义(ecclesiasticism)正在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教会,但是教会不再是会众听见圣灵预言的地方。教会日益世俗化,它开始与异教思想和文化以及哲学调和。十字架的道路不再崎岖和陡峭。”“到了220年,很明显,基督教会及其主教和教士不再如以前那样恪守道德了。”公元313年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取得了合法地位,但是“这时的基督教已不再是逃脱世俗邪恶的避难所。皈依基督教,也不再具有解脱罪愆的感觉。”
需要指出的是,27卷本的《圣经•新约》大约是公元367年左右才最终确定的,而这时距离耶稣的时代、甚至早期教父的时代都已经很远了。按照30年一代人来计算,这时的基督教至少已经传承了10代人。在早期基督徒中间流行的福音书多达100多卷,而不仅仅是我们今天的人所看到的27卷,其中并没有正典与非正典的区分。换句话说,那100多卷的福音书都是早期基督徒修行祈祷之余的参考书籍。近代考古发现的许多圣经古卷,的确向人们展示了一个不同于现在一般人所认识的早期基督教。在未被列入《圣经•新约》的《安德烈行传》中就有这样的记载:“新信主的尼哥拉回家后,把财物全分给别人,六个月皆一直吃干面包、喝清水,然后便死去。”由尼哥拉皈依基督教后的行为可以看出,在当时一个人信奉基督教之后必须吃素。在圣克莱门(Clement of Alexandria,约AD150——215)所著的《导师》(The Tutor)一文中谈到十二门徒之一的马太的饮食时是这样讲的:“种子、坚果和蔬菜,没有肉食。”在有关使徒多马的传记《多马行传》(The Acts of Thomas)中谈到了这位圣徒的饮食:“只吃面包、盐和水。”另外,美国学者威尔•杜兰所著的《名人与时代——基督时代》一书中是这样描述了使徒雅各的:“他不吃肉、不喝酒、只穿一件衣服,很少刮胡修面,从不理发。”可见耶稣的门徒不仅教导别人要吃素,而且他们自己也身体力行,都是严格的素食者,行为上更像是印度教、佛教的修行者。
早期基督教著名教父亚历山太的克莱门(Clement of Alexandria,约AD150——215)被圣杰罗姆(St.Jerome)认为是古人中最有学识和修养的人,优西比乌斯(Eusebius)则说他是独一无二的基督教哲学家。在《给新受洗的人》一文中克莱门专门讲到了基督徒的饮食问题,他说:“不要让你的灵魂沉溺于饮食,要以身体的必需品为满足。不要在吃饭前抢先吃。面包、蔬菜和熟果可以吃。吃饭要安详,不要狼吞虎咽。不要做肉食者,也不要做醉酒者,除非是用酒治病。”从这里可以看出克莱门注重的是灵魂的清醒与超越,饮食是为了维持身体的健康,以身体的必需为限度,不为口腹之欲而选择饮食。而且还要求基督徒吃饭要有风度,举止要安详。哪些食物可以吃,哪些不可以吃也作了明确的要求,非常清楚、明确地要求基督徒“不要做肉食者”。作为克莱门的弟子,被称为最伟大的亚历山太教父的奥利金(Origen)自然也应是一位素食者。由此可见,早期的基督教教父们是素食者,那些跟随他们加入基督教的信徒们、听从他们教导修道的早期基督徒也自然应该是素食者。
二、早期基督教修士的饮食
除了早期教父之外,从早期基督教修道院的隐修士身上也可以看出早期的基督徒是吃素的。基督徒修炼的目的是要使自己得到净化、变得更加虔诚,从而达到与上帝合一。修道院的产生可以说是对教会世俗化的反叛与离弃。英语monk(修道士)一词源于希腊语monos一词,意为“单独的人”。他们以这种生活方式脱离使他们感到无法生存的社会,脱离束缚他们的基督教会规定的礼拜仪式,solus and solum(单独地通向天堂)。“公元2世纪以后,基督教会逐渐被富有者把持,他们以手中的财富在基督教社团中占据特殊的地位,垄断了本应由全体社团成员共同选举的社团首领——主教的职务,使这个民众的宗教社团开始向以主教为首的有等级的、官僚的组织机构发展,成为奴隶主阶级剥削压迫奴隶和下层民众的一个工具。教会组织性质的变化在基督徒中引起了不满和各种形式的反抗,教会内异端的产生是一种积极的反抗形式,而隐修士的出现则是一种消极性的反抗。它是以脱离现实社会的方式、忘我的精神、对宗教的虔诚来抗议教会中已很强的世俗性,以及财富给教会带来的腐败和虚浮。”美国著名学者丹佛神学院教会史和历史神学高级教授布鲁斯雪莱在《基督教会史》中讲:“隐修士通常逃避的与其说是尘世,不如说是教会之中的尘世。”
在《古犹太苦修教派的和平福音:第一集》(Gospels of Peace)中包含大量文献,明确表达了耶稣对素食的观点,同时还清楚地揭示了犹太教不杀生的戒律是如何被犹太人所误解以及《圣经》中为什么允许犹太人吃肉。有人问耶稣:“摩西是以色列最伟大的人,他允许我们的祖先可以吃清净动物的肉,而禁食不净牲畜的肉。既然如此,为什么你要禁止我们吃所有动物的肉?究竟何者才是上帝的律法?是摩西的,还是你的?”耶稣回答说:“上帝命令你的祖先‘不可杀生’,但是他们的心麻木不仁,依然不停止杀生。于是摩西只好退而求其次,要求大家至少不可杀人,但是容许宰杀动物。然而你们的祖先变本加厉,不仅杀动物,也杀人。现在我要明白地告诉你们,无论人或动物,乃至进入你口的食物,皆不准宰杀。假使你吃的是充满生气的食物,将会更有活力;但假使你杀了你的食物,已死的食物也会把你杀了。因为生命只源自于生命,而死亡总是源自于死亡。”耶稣接着详细说明他的徒弟可以吃的食物:“你所食即成为你的身体,而你所思即成为你的精神。因此,树上所有可以吃的果实,田里所有适合食用的植物,以及所有适合食用的动物乳,都是你们的粮食。因为这些都是经由生命之火化育成熟的,都是大地母亲之天使馈赠给我们的礼物。但绝不可食用由死亡之火烹调的食物,那来自撒旦。只有上帝餐桌上的东西,像是树上的果实、田野间的禾谷、动物的奶水和蜂蜜等,才是你们应该享用的,除此之外,皆属于撒旦,它们只会引领你迈向罪恶和疾病的死亡之途。另外,上帝餐桌上的盛筵,将为你的身体带来能量与朝气,使你永久远离疾病的纠缠。”
素食主义作为非暴力、不杀生(ahimsa)教理的一部分深深扎根于印度的文化和宗教之中,印度教的《摩奴法论》(The Laws of Manu)中说:“不杀生是无法获得肉食的,鉴于杀生违反了ahimsa的原则,所以人应该放弃肉食。”谈到非暴力、不杀生,中国人很容易联想到佛教。在国人眼中佛陀是慈悲的化身,佛教徒吃斋、念佛,恪守不杀生的戒律。佛教的教义贯穿着非暴力的思想,佛陀释迦牟尼从小所受的就是印度教的教育,《四吠陀》是佛陀从小就熟悉的经典。在长达49年的传法过程中,佛陀特别强调了非暴力的思想,反对杀生、反对动物祭祀,反对当时已经没落的婆罗门教的各种陈规陋习。《楞严经》云:“杀心不除,尘不可出。”《普贤行愿品》云:“众生至爱者身命,诸佛至爱者众生,能救众生身命,则能成就诸佛心愿。”《大智度论》曰:“诸余罪中,杀业最重。”《毗婆沙论》曰:“若一日一夜持不杀戒,于当来世中,决不遇刀兵灾。”在强调不杀生的同时,基于对因果报应规律的认识佛陀还特别指出了杀生的恶果、对无明的世人予以警告。《楞严经》云:“阿难,汝修三昧,本出尘牢,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即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同时在《楞严经》中佛陀还对吃肉的假冒佛教徒予以警告:“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在名为《人子耶稣:历史的奇迹》(《The Person of Christ:The Miracle of History》)一书中历史学家菲利普•莎夫(Philip Schaff)对耶稣有这样的评价:“耶稣不像上述这些或其他宗教运动的领袖(指主张暴力斗争的宗教领袖),他不是政治人物;他和希律王或者犹太教公会都没有关联;他没有采取政治行动;他的门徒受教育程度比较低。但他改变和影响了无数的人,远远超过亚历山大大帝、穆罕默德和拿破仑的总和。”`被菲利普•莎夫先生提到的拿破仑,曾经不可一世,妄想以武力来征服世界。在经历了滑铁卢惨败之后拿破仑说:“历史上有三个最伟大的君王:亚历山大、凯撒和我。但我们三人加起来也比不上拿撒勒人耶稣。我们的国度都如过眼云烟。而耶稣的国度将永久没有穷尽。”
登山宝训是基督教伦理的核心,在其中耶稣基督特别赞赏为世界带来和平、为坚持正义、传播正义而遭受侮辱的人,称他们是天国的子民、上帝的儿子。这对于一心追求永恒的天国的早期基督徒来讲是最高的奖赏,梦寐以求的最大愿望。耶稣基督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早期基督徒用他们坚定的非暴力的行动传播和平、正义的种子,忍受野蛮、愚昧的罗马帝国政府的残酷迫害,实践耶稣基督的教诲。
绝大多数的早期教会作家都是和平主义者。从他们的著作中可以看出他们对待战争的态度是明确的,Origen、Ireneaus、Tertullian、Hippolytus of Rome、Cyprianus、Arnobius和Lactantius都明确的表明反对任何形式的战争。非常令人遗憾的是,早期基督教非暴力、不杀生的思想被后世的基督教逐渐遗忘,在基督教成为了罗马帝国的国教之后,取得了世俗权力支持的教会迅速从受迫害者变成了迫害者。以至于圣雄甘地对基督徒有这样的评论:“世上只有基督徒不认为基督及其教理是非暴力的。”此话或许有些言语过激、有失公允,但是针对那些以血腥武力屠杀印度人民、阻止印度人民反抗的英国殖民统治者——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对这些人来讲此话的确是恰如其分的。
其实在后世基督教历史上并不乏慈悲、爱心对待动物的基督徒。圣巴索(Saint Basil,329——379)写过一首祈祷文,劝人仁慈对待动物;圣屈梭多模(Saint John Chrysostom,345——407)说过类似意思的话;还有叙利亚人圣以萨(Saint Isaac the Syrian)的一项教导也是此意。甚至还有过圣诺特(Saint Neot)这样的圣人,为着从猎人手下救走雄鹿和野兔,不惜扰乱狩猎。在这些倡导慈悲对待动物的基督徒中,阿西西的圣方济(Saint Francis of Assisi,1181——1226)最为突出,据说他曾经表示,倘若我有机会谒见皇帝,我会恳求他为了神的爱、为了我的爱,颁发命令禁止任何人捕捉、囚禁我的姊妹云雀,命令所有养牛和驴子的人在圣诞节时好好喂它们一餐。不过这些人物,并没有能改变基督教主流思想的纯粹物种歧视取向。这样的取向一直延续至今日,当代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动物神学教授、英国圣公会的安德鲁•林基牧师在《动物福音》为何教理延续了残酷一节中有这样的话:环顾世界,几乎所有的教会在动物议题上都有着不良的纪录。在西班牙,我们不知道天主教会曾出面反对过斗牛活动;在加拿大,圣公会和天主教主教支持人们杀害动物取其皮毛;在挪威,主教们和牧师维护人们的猎鲸活动;在爱尔兰,天主教牧师甚至自己追猎野兔;在英格兰,教会大会也不愿反对教会土地上的狩猎活动。
著名犹太教研究学者理查•史瓦兹(Richard Schwartz)和罗博塔•卡察夫斯基(Roberta Kalechofsky)在其著作(《犹太教与素食主义》(Judaism and Vegetarianism),《犹太教和动物权力》(Judaism and Animal Rights))中认为犹太教禁止虐待动物是基于圣经中的禁令“不可把痛苦加在任何生命之上。”,犹太教徒也一致拒绝从事任何血腥残酷的运动,尤其是狩猎。早期基督教也继承了犹太教慈悲对待动物的传统,早期基督徒拒绝观看血腥的斗兽表演,斗兽士及任何与斗兽表演有关的官员都被拒绝加入基督教。
直到1988年,一份罗马天主教会的正式文件,才显示环保运动开始对天主教教义发生了作用。教宗若望保罗二世(John Paul II,1920—)在题为《社会关怀》(Solicitudo Rei Socialis)的通论里,呼吁人类的发展应该包括“对于自然界万物的尊重”,他接着说:创造主赋予人类的主宰权,并不是绝对的权力,我们也不应该妄谈“使用和滥用”的自由,也就是随意处置事物的自由……就自然世界而论,我们不仅从属于生物法则,并且还从属于道德法则,违犯必遭惩罚。 一位教宗竟然如此明白地拒绝了人类的绝对主宰观,着实令人看好,不过这是否象征天主教有关动物和生态环境的教义有了历史性的、迫切需要的方向转变,则仍有待观察。当然,曾经有过许多具有人道心的天主教徒,尽力改善教会有关动物的立场,并且偶尔取得成果。一些天主教徒由于关切人会因为残忍而逐渐趋向下流,得以坦然谴责人类对其它动物的最严重虐待行为。不过,大多数天主教徒仍然受制于天主教的基本观点。
在题为《每个生灵的福音》(A Gospel for Every Creature)文章中林基教授讲述了自己的观点:“我在过去25年多的时间里一直在为动物呼吁。我起先认为,虐待动物本身,尽管是一种严重不良的行为,但对于基督徒(的信仰)来说,不算是个大问题。我曾相信此事堪称重要,但并非主要。可我现在观点不同了。说道疼痛,受苦与死亡,我们对千百万动物的所作所为,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伦理问题。进一步说,我现在认为这个问题涉及基督徒所信奉福音的核心。上帝无克无敌之爱的福音,不仅仅是对人类之爱,而且是对所有生灵之爱。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特别是耶酥的上帝,关爱着所有的生灵。基督徒必须开启全新,宽广的心胸,足以容纳两大福音真理。
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已经逐渐认识到关爱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身。许多人把动物当作自己的朋友,因为健康原因吃素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当人们面对餐桌上的动物尸体的时候,多数人还是大快朵颐,忘记了不论它们生长在哪里,饲养场还是大自然之中,它们也是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如此对待朋友,恐怕有失水准,无法展现人类的应有的道德和高尚的品质。英国剧作家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公元1856~1950)说:“动物是我的朋友,我不会去吃我的朋友。”世界和平要靠爱心的行动来实现、任何的杀戮行为都不能为世界带来永久的和平。这样的道理许多人都会理解,但是当把这个道理运用于动物世界时,许多人就有些疑惑了。忘记了我们人类只是地球这个多姿多彩世界上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与其他生灵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权力为了自身的口腹之欲去剥夺其他生灵的生命。越来越多的瘟疫和旷世绝症再三的向人类昭示:没有动物的和平就没有人类的和平。林基教授在《动物福音》中讲:“一个对动物残酷、没有道德节制的世界,必定也是一个危及人类的世界。” 要真正实现人类社会的长久和平,就要停止对动物的杀戮。因为不论我们科技如何进步,社会如何发展,杀戮从来就不是没有痛苦的,“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的规律是不会改变的。那千百万亿个为了满足我们人类的口腹之欲而被迫受苦、受难、受死的生灵是不会甘心情愿的,它们有权利讨一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