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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是真名士难风流——林冠夫 [打印本页]

作者: xzhao2     时间: 2008-10-12 09:43     标题: [转载] 是真名士难风流——林冠夫

林冠夫,一九三六年生,笔名观夫、秦谙。一九六二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一九六五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研究生班,师从刘大杰教授,专攻中国文学史。一九八六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唐宋律诗选讲》(合作)、《红楼梦纵横谈》、《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红楼梦版本论》、《管子》,主编《中国古代文言小说》等。有论文《唐传奇丛考》、《古典诗词与蒙太奇》、《红楼梦与清代佛学》、《论〈儒林外史〉》、《论〈水浒〉》、《谢灵运与中国山水诗》...

林冠夫个子不高,短头,戴眼镜,额骨坚毅,一抹短须,酷似鲁迅先生。红学家外,林冠夫也是书法家、诗人。其书文静有墨韵,颇具文人字的儒雅。他说,"书法是我的业余爱好,偶尔浅盏酒中,乘兴泼墨乐从中来。"温州市区康宏大厦,墙面上镶嵌的就是林冠夫题写的楼名。

林冠夫行为魅力

1、淡薄文章。

林冠夫诗明白如话,不事雕饰,有返朴归真之美。如晚年怀念故乡楠溪之作:

阔别家乡四十年,长依北斗望南天。
异乡纵有佳风日,心系楠溪一水边。

林冠夫小品文字平淡素雅,有朝花夕拾之意境。——曾有著作《溪山话本——林冠夫小品文集》。收作者文25篇,主要叙述作者幼时在家乡永嘉经历的人与事,从最初命意到成篇,前后十多年,是作者在古代文学研究的空隙中陆续完成的。作者写人的善良、厚道和同情心,更写人间的真善美。按他自己说:"不像散文,更不是小说,与时人的鸿文巨制不同,各篇都相当于中国画中的小品"。

2、声腔的无所谓。

林冠夫浙江永嘉昆阳乡林山村人,受家乡方言影响,说话习惯用儿化韵。如:"我要索面汤"曰"我要索面汤儿";"那时候我有些稿费"曰"那时候我有些稿费儿 ";"不把出版社欠钱当会事"曰"不把出版社欠钱当会事儿"——因为有这样的发音特点,本来的语义被淡化,显得轻描淡写、漫不经心。

3、爱"疯丫头"。

周汝昌倾心史湘云(见周汝昌部分),林冠夫亦爱慕这丫头。他说:"对于《红楼梦》人物,不少读者最为喜爱的不是女主角林黛玉,更不是博得荣国府上下一片赞扬的薛宝钗,而是颇有一点名士派头的史湘云"。他曾经为某大学做有关《红楼梦》讲座,台下有同学问他:如果你从"金陵十二钗"中选一个人做妻子,你会选择谁。林冠夫毫不犹豫地说:"史湘云!"

4、名士风度。

林冠夫晚年级别很高,官拜"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所长"、"中国红学会会长"。但他生性恬淡,全然体味不到哼哈的意趣。事无大小全交他人料理,自家则沈浸醲郁,含英咀华。他说:"我从来没有接受上任过,我仅是研究《红楼梦》的,那是管饭的"。有人直言他像鲁迅。他说"不像,不像,鲁迅先生是大思想家、文学家,我怎么敢像他呀!只是有人说我像闻一多先生,一脸的胡子拉碴。"意思是说自己像闻一多不拘小节,视富贵如浮云。

林冠夫的学生陈晓萍说,初闻林冠夫先生"是在未识林先生时。听前一届进修班的朋友说最喜欢上林先生的课,林先生上的课特别有意思,进门即拱手道:'兄弟我......'因而我想像中的林先生应是一袭长袍,活脱脱古代一个儒生形象。开学第一堂课林先生即如朋友所言'兄弟我......',只是未着长衫,戴副眼镜,着衬衫长裤,未开口已有笑意,俨然是名士风范"。

林冠夫的同窗陈继达说:"他是一个地道的老夫子,对生活不讲究,不修边幅,他一心钻在红学和古诗词的研究上"。

5、学问了得。

林冠夫有一朋友叫张绍文,字画多次出国展览,有收藏价值。于是经常被索宇者包围。一次他与林冠夫出席学术会议上。通常,这些书法家都有个小本子——抄录一些古代诗词或格言警句,以便及时取用。张绍文也有一个,不巧那天忘了随身携带,在包围圈中,感到有点难以招架。这时林冠夫出来为他解围,张绍文写,林冠夫念,其容易竟像吃完饭用手抹抹嘴一样。

中国戏曲学院院长周育德是说,"林冠夫的学术功底了得。"

林冠夫忘其肝胆,遗其耳目,远离红尘中的是非。有其诗为证:

远巷鸡声逐晓风,萧斋寂寂一灯红。
残编漫理初长夜,身在葛天古国中。

6、真名士难风流。

林冠夫曾自撰一联是:" 一椽斗室,临窗亦能赏人间南来北往;半簏残书,闭户聊可供灯下西抹东涂。"

但因点评金庸作品事,林冠夫也一时成为是非中人(见附录)。

林冠夫红学因缘

冠夫以红学显耀,潘毓环曾着眼其名讳与故乡在林山村的事实,拟一藏名联以美他。道是:

林中古月照贤人盛世受冠冕,
山里农家出大师红楼迎夫子。

但林冠夫自己却以"误入红楼"标榜。他的学生兼挚友明瓒,江苏篆刻家谷芒,温州篆刻家张索都曾为他刻闲章一枚:"误入红楼"。

林冠夫出生在楠溪的昆阳林山,那是个山清水秀的小山村,家父懂文识字,藏有不少的书籍,有《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他五岁上学,十来岁时开始读。那时家人是不允许读《红楼梦》的,他偷偷地读,可年少学浅怎么也啃不下,不知书中所云。1966年,林冠夫从复旦毕业后,正值"文革",被分配到全国文联,接着就到河北"五·七"干校劳动了。几年之后回来,到文化部艺术局。他觉得自己是个搞业务的人,不能没有专业,恰好这时文化部成立了《红楼梦》校注组,于是就参加了进来。于此历时7年,最后与冯其庸成了校勘稿的定稿人。

林冠夫是刘大杰的研究生,上世纪六十年代,在否定古代文化的社会思潮下,钟爱《红楼梦》的刘大杰写信给主管文化的周扬。说,"对李白、杜甫等古典文学的否定,我也没有办法,但对《红楼梦》请手下留情,否则我个人是很痛苦的。" 刘大杰的话对他震动很大,使他更懂得《红楼梦》的价值,从此开始重视《红楼梦》。

林冠夫与王朝闻有段特殊的文字缘。在团泊洼"五·七"干校期间,后期一小段时日急风暴雨的斗争稍见和缓,管理者每天破口大骂的例行训话,稍有收敛。当时王朝闻与他同在劳动组,天天在独流减河大堤上劳动。每当中间休息时候,找个背风处坐下来,两手拢在老棉袄的袖管里,各自怀抱铁锨,悄悄谈《红楼梦》。这时王朝闻正开始写《论凤姐》。后来,他们都回到中国艺术研究院。王朝闻成了他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也许是还记得在大堤边谈"红"的日子,在盛暑时节,王朝闻为他《红楼梦纵横谈》写序,且鼓励有加,并提到一个他自己在研究和写作中没有意识到的问题。

林冠夫红学成就

林冠夫与著名寓言作家叶永烈是中学同学,受叶永烈的影响,中学时林冠夫就曾发表寓言作品。为满足少年朋友读《红楼梦》的需要,从简约二字着眼,林冠夫以忠实原著的精神,甚至近似曹雪芹的文笔改写此书。全书有注释,故事经删节后编成六十五回,插图为著名画家戴敦邦绘。

此外,林冠夫有三部重要著作-《〈红楼梦〉版本论》、《红楼梦纵横谈》、《红楼诗话》。

《〈红楼梦〉版本论》涉及大量版本资料,相关配图一百余幅,任何对《红楼梦》感兴趣的读者,都能在这本书中增长知识,了解红学研究背后被掩盖的诸多真相。是学习文献、版本知识,鉴别《红楼梦》扑朔迷离版本的重要而权威的著作。

《红楼梦纵横谈》曾经引起过"争鸣"。其对红学的研究和欣赏是多侧面的,涉及作者的生平和家世,版本差异,思想、艺术特色,各种人物个性,续书或原著的影响等。王朝闻说,"我虽只读到其中一小部分,这一小部分给我的印象,是著者不只熟悉这部小说,也比较熟悉传统的诗词。这种主观条件的特殊性,给他的论断提供了独特的论据。"

《红楼诗话》分为上、中、下三编,上编论与曹雪芹交结者唱和酬答之诗,如张宜泉、敦诚、敦敏等;中编论曹雪芹以小说作者身份,为《红楼梦》人物量身制作的诗词;下编论后人对《红楼梦》的吟咏,并特辟专章讲述了后世女性的咏红诗。

附录:沈文愉,"五位金庸小说评点人状告金庸",《北京晚报》2000年8月4日

近日,5位评点金庸武侠小说的评点人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金庸侵犯名誉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7月27日受理此案。

1996年12月23日明河版权代理(香港)有限公司经金庸许可,与文化艺术出版社签订了《评点本金庸武侠小说全集》出版合同,并经金庸本人同意,确定了冯其庸、严家炎、王春瑜、周传家、陈墨、林冠夫等13位评点人。几位评点人大多为国内知名学者、专家,在文学领域卓有成就。据合同,该书评点总字数约是金庸原著的10%,分为总评、回末评及眉批或旁批。评点人对金庸小说一丝不苟地进行了评点,有的学者为此搁置了自己的研究,投注了大量心血,在许多地方还修补了原著的讹误或缺失。不少评点精彩纷呈,体现了文学评论的独立价值与水平。

然而,金庸在去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他们所谓的评点,根本是一种聪明的盗版,把我的原著拿去,随便加几句,说这一句写得很好,就成评点了。说这一段写得很紧张,又算评点了。本来如果他认真地评点,我是可以接受的,但他就是随便找几个人,说这段好,那段不好,像这样的评点,就是小学生也会写的。"金庸说这番话时电视画面背景就是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评点本金庸武侠小说全集》。金庸对另一家报社的记者又说:"在看到校样时大吃一惊,怎么根本就是小说全文,每页仅加上几句眉批,头两页还认真一些,后面就简直是潦草无聊。"又说:"以前我对盗版确实比较姑息,想着他们可能是因为穷,又没有什么知识,盗版也是谋生手段。社会上有那些小偷、强盗,不是也始终禁而不绝吗?但这一次我是深深地失望且痛心的——因为这是一些学者,是知识分子啊!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做?"

近日,王春瑜(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白维国(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研究员)、林冠夫(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周传家(北京联合大学教授)、刘国辉(人民文学出版社副编审)等五位评点人以侵犯名誉权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金庸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费人民币50万元。

笔者注:对金庸的批评,林冠夫表示,"对我们的'小学生'之喻,无所谓,水平高低,不妨让人评说。但把我们与'贼'并列,实乃太过,是令人愤怒的,是人身侮辱;我今年快七十了,'老而无作是为贼',我这一生还不能算是无所作为吧。评他的作品,我是认真的,也如数完成任务,但他的话,尤其是公众场合的话太伤人心了。"



by 张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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