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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梧桐: 直观《红楼梦杀人事件》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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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梧桐: 直观《红楼梦杀人事件》

最近一直在说《红楼梦》,本想止笔,不料又欲罢不能。
  一觉醒来,忽然发现自己不仅与书隔绝,甚至是与世隔绝了。
  有人将《红楼梦》搞成畅销书《红楼梦杀人事件》,这人居然还是个日本人,叫什么芦边拓。
  “日本”两个字历来敏感,再经典的东西也能被他们大肆“杀”伐。
  当时就想,把这日本的红楼杀者提将起来,讨之杀之。

  现实一些,找来相关资料看看,乱杀一气总不可取。

  想不到,很是认可这个《红楼梦杀人事件》的结构;
  想不到,居然感觉这个杀人事件的结语与曹公原作并不矛盾;
  想不到,对芦边拓的颠覆要领和技法在很大程度上不得不佩服;
  更大的想不到,是我们的红学专家竟宽容到将此书定位为“学术书籍”。

  社会进步到今天,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什么事也都可以自圆其说。
  唯有一点,判断是非的标准和尺度必须尽可能的统一,尤其是所谓的专家。
  比如相关《红楼梦》,红学专家曾猛批《刘心武揭秘红楼梦》,而面对这起更出格的“杀人事件”,中国红学会秘书长孙玉明在表示没有看过此书的同时,却认为应该宽容对待:“学术书籍应该用学术观点对待,改编名著小说的评判标准不一样,应该用时间去检验它是否为读者接受,不能简单给予否定,创作有新意也是对原著的发扬。”(据《重庆晚报》)

  观点很对,问题是,《红楼梦杀人事件》是学术书籍吗?
  本人尚未读此书,直觉上,《红楼梦杀人事件》至多是一本创作规整的畅销书,还无从提升到学术范畴。

  《红楼梦杀人事件》采用的是仿章回体架构,共13回28万字,从构思到出版花费10年时间,2004年5月出版,翌年在日本权威的三大推理小说排行榜里,该书都入围了前十名。
  芦边拓在为中国读者所写序中称:“这是一部除了要从遥远的日本表达对中国古典文学的敬意之外,也包含着对推理小说新的探索。”

  《红楼梦杀人事件》的人物提炼非常专业,贾宝玉依旧是男一号,身份移植为“侦探”,在原作中一笔带过的总管家赖大之子赖尚荣被提升为与宝玉并行的探案高手,而秦可卿、贾迎春、王熙凤、史湘云、香菱、晴雯、鸳鸯、林黛玉这些原作中的死者依旧赴死,只是统统成为“杀人事件”的冤魂,最终由被疑为是凶手的宝玉揭开真凶面目。


  《红楼梦杀人事件》的终结有些玄妙,因没见到原书,故无从评判优劣。
  宝玉大婚,赖尚荣捅破谜底:凶手就是贾宝玉!宝玉大笑,黛玉突然死在宝玉怀中。最后由宝玉道出真相:桩桩谜案的杀人凶手均为达官显贵,消遥法外。宝玉故意使出种种妙法,将事件神秘化,让凶犯陷入迷宫不明就里,以为是冤魂显灵,惟恐遭受天罚而惶惶不可终日。
  将事件如此收尾,当属严肃而缜密的思考之后的选择,从主题层面看,与原作并无过多过大的歧异。


  以下是《红楼梦杀人事件》的完整目录——
  第一回 元宵夜贾贵妃荣归 荣国府大观园雄伟
  第二回 总管之子受托侦查 才子佳人移居乐园
  第三回 无忧男女缔结诗社 宁国府内密传谣言
  第四回 大观园爆发杀人案 宝玉协同尚荣共侦探
  第五回 送棺之日又出事故 不明物飞返荣国府
  第六回 赖尚荣目击两宝玉 花园新增美少女
  第七回 孔目明断好戏上演 芍药花下少女长眠
  第八回 佞臣魔手致陷冤狱 囹圄之身出没密室
  第九回 薄命女流转凄凉死 刘姥姥逗趣荣国府
  第十回 女亡灵池畔惊现形 傲姑娘撕扇千金笑
  第十一回 公子成婚设奇谋 花烛日机关尽暴露
  第十二回 婚宴讲述犯人诡计 短剑血染新娘红衣
  第十三回 白日下显罪行族灭 黄昏里解谜失乐园

  如果以上章回完全摘自原作,直觉上,对此书的文学性有过高的期待是不现实的,至少以上文字的上下句就存有不少问题。

  从以上资料分析,《红楼梦杀人事件》的创作应该算是规整的。
  至少比我们的小剧场搞笑版和体育场版严谨得多,也敬业得多。

  但充其量只是文学市场化的产品,也许很地道,很迎合读者,但无论如何,现在就把该书定位在学术范畴,为时过早。



是非是我非我
2008-4-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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