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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死与凝固的辉煌 — 维也纳音乐家之墓随想 (汪成用)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hesunlover

#1  死与凝固的辉煌 — 维也纳音乐家之墓随想 (汪成用)

死与凝固的辉煌 — 维也纳音乐家之墓随想

汪成用


  想问一句:有谁到过这样的地方?——那儿没有绝美的景致,却能把你迷得神魂颠倒,恨不得就地死在那儿。

  我到过。

  可大多数人一定认为我是痴人说梦。否则,当逢时与我在维也纳的一家旅行社询问去那儿的旅游专线时,就不会被告之因为去的人太少,专线已经取消。那个小姐见我们失望,随手画了张自己乘车去的路线图。好在维也纳不大,说是在郊区,只需换一次车,距离也大大短于从北京市中心去八宝山。

  可见没人信我的话。话说回来,要是那儿仍是旅游热点,像市中心的圣斯蒂文大教堂那样熙熙攘攘,我大概也就不想死在那儿了。

  初春。维也纳。

  如果你怀疑,这里曾是音乐天才们教劲儿抬扛的乐土,全城都是“追星族”们半醉半醒的酒馆;如果你怀疑,这里曾记载了世界音乐之都的繁荣,不到此地就算不得音乐泰斗,那我真心劝你去维也纳中央公墓走一圈。

  我不得不用“死”来证明辉煌。

  说来也怪,我们居然在拥有三十三万个墓穴的公墓中如此轻易地找到了“音乐家之墓”。究竟是中央公墓给了乐神们最好的位置,还是乐神们给了我们某种心灵感应?在离中心大教堂不远的一条小路旁,树林把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墓地围成圆形,四个巨人在这里长眠:贝多芬,舒伯特,斯特劳斯与勃拉姆斯。每个名字都如一声惊雷。

  时间还早,周围杳无人影。古木参天之中,我机械地在四个墓碑间来回踱步,一种沉重的历史感渐渐地像稠湿的晨雾样弥散。四川峨嵋山上的“跳佛光”之说虽早有耳闻,却想不到突然在地球的另一端对嘲笑了那么多年的“迷信”有了几分理解。那一刻,我似乎领悟到了“死”的诱惑。也许是“死到临头”,思绪也异常活跃。

                (一)

  在我懂得什么是“音乐”之前,就听说了贝多芬。但那会儿我甚至不知道贝多芬是一个“人”,却把他作为一个“种类”。他的名字是与一厚叠黑紫色的唱片联在一起的。大人告诉我,这叫“贝多芬”。唱片上的字迹已难辨认,隐隐记得,是贝多芬的“第三交响曲”。这是一叠噪音大于乐音的七十八转的唱片,一叠比“旧社会”还旧的唱片。要把全曲听完,不知得多少次打断贝多芬的乐思,一张张地翻面。大概没人有耐心结结巴巴地听完全曲,因此整套唱片还算完好,但第一张却严重磨损。乐曲开宗明义的两个雷鸣般的和弦被“卡喳”一声跳了过去,唱针正好落在了大提琴如叙如诵的第一主题。于是,这便成了我童年时代所独有的贝多芬第三交响曲的特殊版本。直到成年后再听贝多芬第三,我仍对谁为此曲加了两个和弦而百思不解,惊愕不已。

  现在想来,童年的误解往往带有极为真诚的直觉,甚至比多少带几分虚伪的深思熟虑的严谨论述更接近真理。贝多芬也许真的是与音乐平行而可自成种类。我突然想起曾为麦基罗(Michelob)啤酒商赚了大钱的一桢广告 — “是啤酒,还是麦基罗?”广告的制作人显然颇具天份,他操着莎翁的口气,故意制造逻辑混乱,把水搅混,似乎麦基罗不是啤酒的一种,而是足以使哈姆雷特犹豫不决的与啤酒并驾齐驱的另一什么饮料。此刻,凝视着贝多芬的墓碑,我甚至听见了哈姆雷特又一次惶恐地发问:

  — 是音乐,还是贝多芬?

  犯有我童年的错误的非我一人。上海音乐学院的老院长丁善德先生在文化大革命中曾被怒发冲冠的工友指着鼻子质问:“丁善德!交代!你为啥写巴赫小步舞曲来毒害我们工人阶级?!”一向思路敏捷智慧过人的丁善德,此时却是瞠目结舌,无言以对。再三逼问之下,他只好真诚地加以解释:“巴赫小步舞曲是巴赫写的,不是我写的。”这是秀才对兵的无奈。但细想起来,“兵”也不无几分道理。巴赫以超人的才智不仅创造了小步舞曲,而且创造了他自己,以至“巴赫”与“小步舞曲”已铸成一体,不可分割。从这个意义上说,巴赫不仅是创造者,而且是创造的终极结果之一。贝多芬从巴赫出发,却比巴赫走得更远。他走出了时代,甚至走出了音乐。

  人们往往滔滔不绝地赞颂着音乐史上的每一个奇才,从巴赫到莫扎特,从柴可夫斯基到萧斯塔科维奇。可说起贝多芬,却变得口讷思竭,不知所云。他的宏大令人吃惊,他的成就令人望而生畏。从初期的古典,到中期的浪漫,直至触角伸向了二十世纪的后期弦乐四重奏。他就是音乐,是音乐的方方面面。他不是音乐,他是贝多芬。

  任何一个作曲家,大概都有能力把海顿的冷门奏鸣曲中的某一段,神不知鬼不觉地移花接木,镶进莫扎特的一个冷门作品中去。可没人敢和贝多芬开这种玩笑。他的每一个音都姓“贝”,从头到脚有着自身的统一与不容置疑的与众不同。每一个权威的理论家都能总结个三五条来说明贝多芬的独特,可我怎么看都觉得似是而非。也许,真正的理由只有一条,贝多芬,确实与音乐平行。他是另一类。

  这实在是一座很普通的墓碑。古朴,敦厚,方正。它不仅是四座中唯一没有雕像的一座,而且除了一桢古竖琴图案,没有任何其他音乐或作曲家的标志。还用得着以符号来提醒后人贝多芬为何留芳百世吗?猜不透设计师真正的用意,我宁可相信他也犯了我童年的错误,将贝多芬分离出了音乐。等他明白过来为时已晚,于是便沿着这个美丽的错误一直走下去。

  端详着贝多芬的墓碑,耳际似响起阵阵滚动的雷鸣,直搅得我心神不宁。终于明白了,耳边响起的,分明是第三交响曲那开宗明义的两个和弦,可随后的大提琴主题却久等不来。那两个和弦不断反复,像是要补足那叠黑紫色唱片的疏漏。又像是提醒着我,童年时所听的“特殊版本”实在是委屈了贝多芬。被忽略的不仅是贝多芬与众不同的极端化力度对比,被忽略的是英雄的宣言。唱针跳过的不是两个和弦,而是一个时代。一个给了我残缺的贝多芬的时代,一个丁善德写巴赫小步舞曲的时代。也许,直到今天,童年留下的缺憾才得以补偿。我就是这样被那两个轰鸣的和弦推到了贝多芬面前,诚惶诚恐,把一个时代的误解讲讲清楚。

  我想,贝多芬是会原谅我的。至少来说,这个墓碑的设计师与童年的我有着某种程度的“英雄所见略同”。

                (二)

  可曾有人发现,被称之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三大巨星,竟没有一个人生于维也纳。就像今日的纽约。要想在艺术上功成名就,就非得削尖脑袋去纽约折腾一番。成功与否另当别论,起码对得起命运与机会。十九世纪的维也纳人有足够的理由得意非凡。这里是世界的乐都,他们是艺术的宠儿。可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毕竟更多地属于世界。虽然他们的“籍贯”比起世界性的辉煌显得不那么重要,可“外地人”在维也纳的驰骋风云又多少引起维也纳人美中不足的隐酸。

  真正全身心属于维也纳的,当推舒伯特。他完全的土生土长,就是外出旅行也是屁股没坐热就转身回来。三十一岁便英年早逝,使他最终以死来实现了对维也纳绝对忠诚的最高形式。他,才是真正的维也纳人心中的民族英雄。

  如果再多给他二十年,很难说他是否能享有贝多芬今天的声誉。像个必定会光芒四射的巨星刚刚从学校毕业,他实在是还没来得及才华一番。他明明写下了世界一流的交响曲,却仅被称为“声乐作曲家”而离开人世。原因很简单,他所有的九部交响曲几乎全部锁在抽屉里沉睡。最著名的“未完成”交响曲竟然在他死后的三十七年才重见天日。艺术,本来就是个痛苦的行当。而创造听觉艺术的艺术家的痛苦则又多了几分。他们无法左右创造的第二阶段,——从符号到声音的阶段。他们所能完成的,不过是记录他们的内心听觉和组织内心听觉的思维活动。也许,梵高要比舒伯特幸运得多。他尽管穷困潦倒,神经兮兮,但毕竟“看”见了自己的全部作品。而舒伯特不可能“听”得见他的交响曲。他没有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舒伯特的全部交响曲都未完成。他死时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价值。

  可他却深知贝多芬的价值。贝多芬的与世长辞使他痛苦万分。一八二七年,年仅三十岁的舒伯特手持火把为贝多芬送行。葬礼之后,舒伯特与朋友们聚会。他举起酒杯不无伤感地说:“这一杯,是为那个刚刚被埋葬的人。”然后,他又一次斟上酒,神情更显凄惨:“这一杯,是为随他而去的下一个人。”他的话不幸言中。仅仅二十个月后,这“下一个人”果然出现。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在去世的前两天,他在幻觉中苦苦哀求他的哥哥不要离他而去,把他扔在这没人知道的角落。他反复说着:“贝多芬不在这里。”根据他在弥留之际的愿望,他被安葬在紧靠着贝多芬的墓穴,而且葬礼上举行了同样的火把送行。也许,这是舒伯特一生中唯一的幸福时刻。

  这就是眼前贝多芬与舒伯特的墓碑仅几步之遥的原因。尽管现在的中央公墓并不是他们始初的安葬之地,但维也纳人却严格地遵照了舒伯特的遗愿。他们按照原始的格局,让历史在此重现。

  据说,舒伯特著名的小夜曲是喝酒之后无钱付帐而即兴写在餐巾纸上抵酒钱的。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无从考证,但他的囊中羞涩却是事实,以至引起了我好一阵心痛。可心痛之余,我又对维也纳酒馆的老板如此“识货”而略感欣慰。北京也有一个才华横溢的作曲家英年早逝,名叫施光南。他的成就不用多说,那个年代的人谁都能哼上几句他写的歌就是明证。可他毕竟没能达到舒伯特的高度。我不敢妄断这是否因为他的才能仍无法与舒伯特攀比。但我可以肯定地说,原因之一是北京没有像维也纳这么“文化”的酒馆老板。据说施光南极爱吃鱼,而且也如舒伯特样囊中羞涩。他的去世曾引起报刊上好一阵对“中年知识分子”待遇的讨论。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物价飞涨使他吃鱼也成了问题。我想,倘若施光南能在某饭馆里叫一条清蒸蛙鱼,然后在餐巾纸上写一首“希望的田野”用以付帐,也许还不至于英年早逝。

                (三)

  我们之所以在仅有的三天中一定要去维也纳森林,说实话,大半是为了“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圆舞曲。去了之后才知道,这首乐曲的名气实在是比它所描绘的对象大得多。关于维也纳森林,我几乎说不出什么,尽管“森林的故事”曾给了我无数幻想世界中的神秘。可惜的是,这一去,森林便从想象跳向了真实,反而压挤了原有的想象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维也纳森林之行的确是一败笔。可见,美,常以距离为条件。拉近距离是审美的冒险。你不觉得柴可夫斯基与梅克夫人坚持不见实在是一高明之举吗?如果你承受不了对现实的失望,那就最好永远拉开距离。梦,是寻不得的。寻不见,算你走运。

  从书上读到的西方音乐史,一定无法使崇敬斯特劳斯的维也纳人服气。尽管六百多首圆舞曲给了斯特劳斯以“圆舞曲之王”的盛誉,洋洋万言的史书能提他几句就算挺抬举的了。不错,史书上的斯特劳斯无法与其他古典大师同日而语。可不到维也纳,你很难想象为什么他能在这儿与另外三位大师并驾齐驱,甚至会对他是否走了“后门”而生疑。是的,音乐学院的教授大概永远不会看得起摇滚乐,学院派的深宅似乎永远不会把“流行”放在眼里。可斯特劳斯却“通”而不“俗”,流行得有几分雅气,皇气,再加上点儿学院气。你能解释为什么把圆舞曲用进交响乐是大师的飞来之笔,而创造圆舞曲原汁的圣手反而矮人三分吗?言必称“文化”的大学生们听勃拉姆斯能听得两眼发红,回过头来却对只爱听“蓝色多瑙河”的人嗤之以鼻。可你总不能说维也纳人“没文化”吧?直至今日,全世界收视率最高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仍少不了斯特劳斯的圆舞曲,世界级的作曲家中有几个可享此殊荣?

  对于相当多的人来说,斯特劳斯是打开古典的钥匙,是登上严肃的阶梯。他使古典音乐不那么孤独高傲,他使自称喜欢古典音乐的人显得不那么虚伪。就说“蓝色多瑙河”吧,它是不少人听“懂”的第一首古典音乐。它雅听便雅,俗听便俗。出身于皇室却流行于市井,受宠于达官显贵却扎根于平民百姓。说它是风花雪月不为过,说它是儿女情长也相宜。如今,维也纳人已给了它“市歌”的地位。写下世界音乐之都的“市歌”,还有什么比此更荣耀的吗?

  斯特劳斯自幼偷偷学琴。严厉的父亲禁止他学习音乐。二十四岁时丧父,从此“玩”音乐才得以明目张胆。紧接着被银行炒了鱿鱼。正不想干呢!他获得了向往已久的解脱,从此更加如虎添翼。人生路上的常规悲剧反给了他塞翁失马的契机。他不仅成立了自己的乐团,而且以他的特殊方式,——演奏小提琴,随心所欲地指挥自己的作品。维也纳中心公园里斯特劳斯拉琴的塑像远比维也纳森林令我留连忘返。在那儿,一个热情的本地中年妇女主动要给逢时与我留个影。我们谢她,她却反谢我们,大概是谢我们同样热爱他们心中的乐神。

  维也纳人对斯特劳斯的热爱实在无法从教科书上得到解释。据说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里,全城都在关心着他的健康与安危。一八九九年六月三日的晚上,一场露天音乐会在初夏的维也纳举行。我猜想,那一定类似于芝加哥的拉维尼亚音乐会。据说,这种形式也是斯特劳斯的创新。乐曲演奏到一半,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跑上舞台,顾不得打断演奏的鲁莽,与指挥耳语了几句。指挥一挥手中断了音乐,全场笼罩着不祥的寂静。几分钟后,指挥重新拿起了指挥棒,乐团缓缓地奏起了“蓝色多瑙河”。非同往昔,那让人禁不住翩然起舞的绚丽的“蓝色多瑙河”,此时流淌的却是悲痛。听众立刻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人们纷纷起立,妇女们开始哭泣……。这一感人的场面足以解释为什么斯特劳斯被送进了中央公墓,与另三位大师结伴而行。维也纳人永远也不在乎音乐史上斯特劳斯所仅有的立锥之地。他们只在乎他的音乐能像多瑙河水一样长流不息。为此,他们给了他不朽的荣誉。

  从维也纳回来后,逢时翻出了比那叠黑紫色的唱片新不了多少的电影“翠堤春晓”来看。当看到斯特劳斯为筹建自己的乐团而招兵买马,奔走呼号时,她像找到了知己样的兴奋。“看!我们的东西方乐团不也是这么组建的吗!”音乐,真是神奇。不仅古今中外的音乐家们都讲相同的语言,而且但凡是欲罢不能者,都有着相同的执着,相同的痴心。

                (四)

  我无法掩饰对勃拉姆斯的情有独钟。当终于在他的墓碑前停步,我不得不伸出左臂,掌心紧贴在雕有他的塑像的青石上。为的是寻求灵犀,也是为了支撑。

  他本来可以更有成就。只因降生在一个不属于他的时代,他腹背受敌。也许正因如此,他的不肯就范的性格被激发起独有的气质,反而使他更有神韵。祸兮?福兮?人们尽可想象,历史却不接纳假如。

  勃拉姆斯确实生不逢时。他的才华,他的气质,他的为人,以至他的日常起居,衣食住行,琐琐碎碎,方方面面,都足以使人相信他属于古典。可却生不逢时地来到了被李斯特、华格纳们层层包围的浪漫主义时代。勃拉姆斯本来是可以从他的导师加挚友舒曼那里承传起健康的抒情,有节制的流露,将古典的形式溶入血液,再作有限的突破。这是他本来要做的事情。可病态肉感的歇斯底里,加之对他的保守性格的人身攻击,使他终于发了火,索性用贝多芬式的古典严密地包裹了自己。他语不古典死不休,是十九世纪最后的古典顽垒。他的存在,推迟了浪漫主义的泛滥,减轻了浪漫主义的灾害。也许李斯特、华格纳可以更成气候,萧邦可以更加病入膏肓,柴可夫斯基可以更加疯疯颠颠。都是你!勃拉姆斯!他的宿敌们完全有理由把他恨之入骨。他的才华使任何人也无法忽略他的存在。勃拉姆斯正是以无以伦比的才华结结实实地把自我铸成了一块为千秋万代所敬仰的绊脚石。

  他的第一交响曲被后人称为“贝多芬第十”,其中有一半是赞扬,另一半则混合了妒忌、嘲讽与无奈。其实,在抒情方面,贝多芬甚至比勃拉姆斯走得更远。可勃拉姆斯却甘愿从贝多芬的保守出发来素描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第一交响曲更是檄文,是宣言。从贯穿于第一乐章的不屈的节奏中人们可以轻易听出,他发誓要“将错就错”:我就是这样保守!你奈我如何?

  一八八五年,他的天敌华格纳已在两年前去世,李斯特也已风烛残年。曾骂他是个“笨蛋”的柴可夫斯基更是自顾不暇,孤掌难鸣。勃拉姆斯终于拥有了安宁。这一年,伟大的勃拉姆斯第四交响曲诞生。然而,他的保守却并未因没人攻击而有所松动,反而变本加厉。他以更加平和的心态,不思悔改的古典,继续建造绊脚石的营垒。而古典主义正是在他至死保守的固执下变的更加厚实与质感。

  自从第一次聆听勃拉姆斯的第四,它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份。他以两个音组成的不能再简单的动机,用近乎刻板的节奏,不动声色地开拓他的疆域。像一个四平八稳的绅士,中庸地在和风丽日下散步思索。如果你有所动心,那就请随着我去感觉:你一定能感觉到,那分明是勃拉姆斯用两根差不多是缺乏湿润,没有血色的手指,——是中指与食指——反复地骚动你的胸膛。当你的耐心渐渐消失,一股痒痒的感觉即将升腾的时候,他才胸有成竹地伸出手掌按住你的心口。然后一甩手,牵出一串波浪似的音流,开始了他独有的抒情。此刻,我的手掌撑在离他的头像不足半公尺之处,感觉着从掌心流向全身的第四交响曲。我相信,相信你能获得同我一样的冲动。

  勃拉姆斯终身未婚。可这并不是他不浪漫的理由。送走了在疯人院里度过残年的舒曼,他默默地承担起照看舒曼的遗孀克拉拉的责任。克拉拉则以从未再嫁表达了对勃拉姆斯的感激之情。这个留给后人以无限想象空间的故事结束得却很惨。克拉拉于一八九六年去世。可最应为她送行的勃拉姆斯却因错过了火车而缺席了她的葬礼。另一说法是,他在葬礼上受了风,从此一病不起。不管怎么说,他的死一定与克拉拉有关。勃拉姆斯老了。他死于次年。

  如今,勃拉姆斯与他最大的宿敌华格纳已齐名于世界乐坛。然而,知道他们音乐的人却远比知道他们之间仇恨的人多得多。仇恨,随光阴流逝;音乐,却经时间沉淀。当人们从不同的音乐中体验了同样的震憾时,他们间的势不两立已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他们针锋相对地创造了等同价值的艺术。

  艺术,本非产生于观念,却产生于才能。

  ……

  别以为我忽略了位于墓地中心的这座空墓。也许,我的承受度已到极限,第五个惊雷便欲说还休了。除了史学家们会永远兴致勃勃地讨论下去,对于维也纳人来说,这是一个难堪的话题,——莫扎特,没人知道他真正的墓穴在哪里。说不清是谁的过错,使这个并不遥远的音乐史上的英杰,生前被命运百般刁难,死后尸骨下落不明。人们只说得出他大概的埋葬之地,便把无穷的考证与争论留给了一代代一筹莫展的学者。为了弥补后人对他的亏欠,一个不是墓碑的墓碑矗立在墓地的中心。他的塑像并非这个纪念碑的主题,镶嵌在底座的侧面头像如一枚二维的钱币。主体却是一个低头掩目,羞于见人的少女。莫扎特的在天之灵会在乎自己的骨头不知去向吗?我想他一定更在乎后人把他的作品编号弄得乱七八糟。鉴定他的颅骨是真是假,说穿了,是人类的虚荣与好奇。我想,他的伟大丝毫不会因遗骨丢失而减色。而那个少女的羞愧却会世代遗传,莫扎特反而因人们的内疚而更加生辉了。

  在我们就要离开墓地的时候,从远处缓缓走来了一个年迈的妇人。由于阳光在她的背后,侧逆光把她满头的白发镶上了一圈柔和的金边。她和我们一样在四座墓碑间踱步。像木刻样的微笑,像雕塑样的沉思,像水墨样的平静。逢时与我不约而同地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像是要努力追寻一条连接历史与现实的纽带。我曾试图与她交谈,却最终打消了念头。我想,没有什么能比这样一个无声的瞬间宽厚。她像一尊从碑上走下来的塑像,在莫扎特的纪念碑前静默了一会儿,然后从提包里取出了一捧鲜花,一一分献给每一座墓碑……。直到她离开墓地,我仍呆站在原处。那一刻,我真的领悟到了“死”的诱惑。

  我相信,她一定是个极普通的维也纳市民。这个永远使维也纳人骄傲的城市,永远也不会忘记给它的子孙们带来辉煌的乐神。

  乐神,在此长眠。辉煌,在此凝固。

□ 寄自美国

刊登在2002华夏文摘cm0208c.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7-7-3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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