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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1  谈谈自费出版

谈谈自费出版

文/陈文乔

2004年12月01日,星期三


前文提到商业和非商业出版的区别。此文打算就商业出版,进一步探讨。

希望能“以文养文”,靠稿费维持生活,并且希望作品畅销,既求得发展,也取得实惠。这是任何打算职业写作者的自然愿望。要实现这个愿望,承接作品的出版社必须有能力销售足够多的书,从售书营业额中收回编辑、排版、印刷、装订、广告、发行、配送的全部成本,而且还要剩有足够利润,供作者版税、分销商、零售商的分配;最后还要获取出版商自己的利润,以补偿出版发行全过程先期现金投入的风险。

据有经验的图书发行商告知,能够这样做所必需的前提,一是图书制作成本不能超过封面零售价的25%,二是至少需要成功销售上千本。几百本的发行量,以每本$16价格计,书店进货最多付到55%-60%,去掉25%成本,8%版税,还剩下17%-24%,即$2.72-$3.84/本,若销售500本,一共剩下$2000不到,能做几个广告?能引起几个发行商的胃口?连门都没有。另一方面,25%的成本,$4.00/本,500本就是$2,000,没有任何印刷厂肯做。这就是出版者面临的困境。

柯捷的问题在于出书(相对)容易卖书难,这是不争的事实。有鉴于发行是我们的弱点,所以我们暂时还无法满足作者朋友的“大量出书,大量卖书,获取一点稿费或至少一上来别倒贴钱”的完全合情合理的愿望。反过来说,如果作者手里的稿子被发行商青睐,认为对当前市场“适销对路”,他们就有可能提出适当价格买断版权,因为他们相信,除了支付给作者的版税之外,还有合理的利润回报,值得他们先期风险资金投入。今年年初,柯捷尝试性地出了这么一本书。我心里一直忐忑不安,担心严重亏损。现在天天盼望此书能被发行商相中,才能收回一部分资金。由于我们实力太小,这样的事只能偶一为之。

各位作者朋友欲出书,无非两种情况:一是以稿费形式提前支取版税,二是自费出书。目前,柯捷还只能尽量配合作者们的自费出版需求。即要求作者承担出版费和起码三十本书的购书款项。原因盖出于100本以下的印数,成本最低占封面价70%,实在无法再低了。

有些作者觉得,“自费出版”不光彩,似乎凡是自费出版的书,就说明水平不够格。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错误的观点。愿意借此机会,与朋友们讨论。

我写此文不仅是为了鼓励自费出版,因为,我觉得它牵涉到公民自由出版的深层观念,才觉得有必要作此一议。

出版从它被发明的那天起,就是一项作者的自主行为。出版是我们每个普通人生来具有的神圣不可被剥夺的权利。我们不能让权势、也不能让金钱来左右、影响我们发自独立人格的出版行为。我们出版,如同我们说话写文章,如果能够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和喜爱,固然令人欣慰;但是不必因为市面上多数人爱听什么话,就说什么,爱看什么,就写什么。利润,名誉,都不是我们从事写作、从事出版的终极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自费出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出版行为。这个事实,早已被古今中外的文学史、科学史、思想史、艺术史所证明。

能够写出《哈利波特》那样席卷全球的作品,固然令人高兴;然而,这只是商品文化现象,并不说明它比自费出版的书写得好。发行量只是评价一本书出版营运成功与否的指标,但毕竟不是衡量作品文化价值的尺度。二者之间并无重要的联系。

尽管商品市场发展到了今天,几乎形成了垄断全球的空前权势力量,我相信,这不是人类独立思想的末日,更不是人类丧失自由的先兆。人类既然发明了商品市场,终究有那么一天,能够学会成为商品市场的主人,而不是它的奴隶。在文学艺术、文化出版领域里,对这一点保持清醒,尤其重要。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2007-3-27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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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ao2

#2  

What a way!

人类既然发明了商品市场,终究有那么一天,能够学会成为商品市场的主人,而不是它的奴隶。在文学艺术、文化出版领域里,对这一点保持清醒,尤其重要。


2007-3-2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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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3  

“我们出版,如同我们说话写文章,如果能够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和喜爱,固然令人欣慰;但是不必因为市面上多数人爱听什么话,就说什么,爱看什么,就写什么。利润,名誉,都不是我们从事写作、从事出版的终极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自费出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出版行为。这个事实,早已被古今中外的文学史、科学史、思想史、艺术史所证明。”

他这些说的也很好。


2007-3-2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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