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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歌30】长篇小说 征文办法

【九歌30】长篇小说 征文办法

2007年02月18日,星期日

九歌文学网最新消息

一、宗旨:慶祝九歌出版社成立30週年,以海內外華文最高獎金200萬元,鼓勵文學創作,而題材、形式具有獨創性及可讀性長篇小說。

二、對象:海內外華人均可應徵,唯須以中文寫作。

三、作品:

1、作品字數在10萬字至15萬字之間,並且從未曾在國內外各類媒介(包括報刊雜誌以及各種電子出版形式)。
2、應徵作品故事需完整而獨立,系列作品中的一集或短篇、中篇串連而成者,以及已獲其他文化單位獎助而未出版者均不符合徵文規定。

四、收件、截稿日期:

1、自本辦法公布日起,開始收件。
2、民國九十七年(西元2008年)三月三十一日截稿(以郵戳為憑)。

五、獎金:經初審、複審再經作家學者選出決選入圍作品3~5名,並從中評選出首獎作品。給獎內容如下:

1、首獎一名,可獲獎金新台幣兩百萬元暨首獎獎座一座。(必要時得並列首獎,平分獎金兩百萬元)
2、其他決選入圍作者可獲入圍獎座一座。
3、所有決選入圍作品均由九歌出版社獨家永久出版,首獎作品不再支付版稅,其餘決選入圍作品支付百分之十版稅,並保證支付3000本。

六、版權:

1、所有決選入圍作品均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刊載事宜(含平面、網路、電子媒體),不另給付稿酬。
2、所有決選入圍作品均委由主辦單位全權獨家代理所有版權事宜,包括授權拍攝電影、電視及簡體字出版,相關權利金作者獲百分之七十及主辦單位獲百分之三十。
3、首獎作品得主在得獎後三年內所有作品,主辦單位得有優先出版權,依主辦單位慣例從優支付版稅,並負責後續相關宣傳事宜。

七、揭曉時間:入圍時間將擇期公告,並於同年九歌30週年社慶時揭曉,舉行贈獎典禮,並出版首獎作品。

八、注意事項:

1、參加徵文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文辦法、參加資格,或有作品有冒借、抄襲或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者,即逕予取消資格公佈抄襲者姓名及地址,該作品作者並應立即退還所得獎金及獎座。
2、凡經參加徵文,及視同接受本徵文辦法之各項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
3、參加徵文作品請使用電腦打字以A4規格之白紙,由左至右橫打,版面邊界設定:

檔案(F)→版面設定(U)→字元數/行數(H)
每行40字,每頁36行。
檔案(F)→版面設定(U)→邊界(M)
上:4cm;下:2.5cm;左:2cm;右:2cm
格式(O)→字型(F)
新細明體,大小12。
套用於:整份文件

並以中文word6.0以上版本編寫,不加排版指令,但須加上頁碼。為方便作業,裝訂時請以長尾夾或訂書針固定成冊,無須膠裝。或以稿紙清晰謄寫,並請自留底稿。
4、應徵者不得在稿件上留姓名,請另以稿紙或以A4規格之白紙電腦打字,寫明真實姓名、可隨時聯絡之地址、電話(含機關、住宅)、E-mail帳號,並附簡歷、照片、身分證影印本,浮貼於稿末,以便彌封及獲獎時聯絡(如有疑問,請電02-2577-6564轉9查詢)等。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九歌30徵文」。
5、來稿請寄至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2巷57弄40號。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告。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2007-2-2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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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九歌30】长篇小说 征文办法

2007年02月18日,星期日

九歌文学网最新消息

一、宗旨:庆祝九歌出版社成立30週年,以海內外华文最高奖金200万元,鼓励文学创作,而题材、形式具有独创性及可读性长篇小说。

二、对象:海內外华人均可应徵,唯须以中文写作。

三、作品:

1、作品字数在10万字至15万字之间,並且从未曾在国內外各类媒介(包括报刊杂誌以及各种电子出版形式)。
2、应徵作品故事需完整而独立,系列作品中的一集或短篇、中篇串连而成者,以及已获其他文化单位奖助而未出版者均不符合徵文规定。

四、收件、截稿日期:

1、自本办法公布日起,开始收件。
2、民国九十七年(西元2008年)三月三十一日截稿(以邮戳为凭)。

五、奖金:经初审、复审再经作家学者选出决选入围作品3~5名,並从中评选出首奖作品。给奖內容如下:

1、首奖一名,可获奖金新台幣两百万元暨首奖奖座一座。(必要时得並列首奖,平分奖金两百万元)
2、其他决选入围作者可获入围奖座一座。
3、所有决选入围作品均由九歌出版社独家永久出版,首奖作品不再支付版税,其余决选入围作品支付百分之十版税,並保证支付3000本。

六、版权:

1、所有决选入围作品均由主办单位全权处理刊载事宜(含平面、网路、电子媒体),不另给付稿酬。
2、所有决选入围作品均委由主办单位全权独家代理所有版权事宜,包括授权拍摄电影、电视及简体字出版,相关权利金作者获百分之七十及主办单位获百分之三十。
3、首奖作品得主在得奖后三年內所有作品,主办单位得有优先出版权,依主办单位惯例从优支付版税,並负责后续相关宣传事宜。

七、揭晓时间:入围时间將择期公告,並於同年九歌30週年社庆时揭晓,举行赠奖典礼,並出版首奖作品。

八、注意事项:

1、参加徵文作品如经发现违反徵文办法、参加资格,或有作品有冒借、抄袭或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权情事者,即逕予取消资格公佈抄袭者姓名及地址,该作品作者並应立即退还所得奖金及奖座。
2、凡经参加徵文,及视同接受本徵文办法之各项规定,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得提出异议。
3、参加徵文作品请使用电脑打字以A4规格之白纸,由左至右横打,版面边界设定:

档案(F)→版面设定(U)→字元数/行数(H)
每行40字,每页36行。
档案(F)→版面设定(U)→边界(M)
上:4cm;下:2.5cm;左:2cm;右:2cm
格式(O)→字型(F)
新细明体,大小12。
套用於:整份文件

並以中文word6.0以上版本编写,不加排版指令,但须加上页码。为方便作业,装订时请以长尾夹或订书针固定成册,无须胶装。或以稿纸清晰誊写,並请自留底稿。
4、应徵者不得在稿件上留姓名,请另以稿纸或以A4规格之白纸电脑打字,写明真实姓名、可隨时联络之地址、电话(含机关、住宅)、E-mail帐號,並附简歷、照片、身分证影印本,浮贴於稿末,以便弥封及获奖时联络(如有疑问,请电02-2577-6564转9查询)等。並於信封上註明「参加九歌30徵文」。
5、来稿请寄至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2巷57弄40號。
6、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隨时修订公告。


2007-2-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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