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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旧作]身份和适应:读拉西丽的小说有感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鹿希

#1  [旧作]身份和适应:读拉西丽的小说有感

旧作 身份和适应:读拉西丽的小说有感

  我初到纽约时,适逢严寒,冰天雪地,寒风刺骨,脏乱无比,觉得和过去记忆中的纽约相去甚远。搬家的周折,安顿的麻烦,咄咄逼人的商业方式像纽约城里常见的街道,四处坑坑洼洼,一不小心就崴了脚,越发觉得自己来受洋罪,禁不住时时将纽约甚至美国的种种不是与所熟悉的地方的显而易见容易感受的好处相比。明知这种相比没有道理,如芹菜萝卜各有千秋,但情绪激动理智欠缺,直到读了江帕-拉西丽(Jhumpa Lahiri)的小说,才意识到自己当时心境的偏执,我开始慢慢认识到她笔下写的纽约的那些地方,甚至感到一丝意外的亲切和好奇。但她写的又远远不仅是纽约,而是每个异乡人乃至异乡人的后代在异乡生活的种种感受,关于身份的思索和对异乡的适应。

  我孤陋寡闻,发现拉西丽,纯属偶然。过去的同事露西来纽约出差,陪她去书店,因为她要买拉西丽的书。拉西丽?对,那个获普利策奖的拉西丽。我正处在抱怨纽约处处不如意的高峰期,那顾得上什么普利策奖。但为了赶趟,也捡了两本回来。没想到这个拉西丽的小说还真好看,颇有意思。拉西丽获普利策2000年小说奖的是曾在《纽约客》上发表的短篇小说集《病痛翻译》(Interpreter of maladies),我更感兴趣的是她写于2004年的长篇《同名》,(The Namesake)。  拉西丽的父母是来自印度南方孟加拉湾的移民,她自己则出生于伦敦,后随父母移居美国,在东部的罗德岛州长大,现居纽约布鲁克林。她描写的故事大多为印裔美国人的故事,《同名》也不例外。主人公的父亲阿少克年轻时生活在印度,其祖父曾为加尔各达大学的比较文学教授,将自己对俄国文学的热爱传给了阿少克,并谆谆教导年轻的阿少克:“读俄国文学吧,把它们都读遍,你永远不会失望的”。阿少克由此熟读陀思陀耶夫斯基,托尔斯泰等等,但他最喜欢的是祖父在他一次生日送他的果戈理的著作,尤其《外套》,百读不厌。在一次带着《外套》的火车旅行中,二十出头刚大学毕业的阿少克邂逅一个见识多广名为戈石的旅途伴侣,戈石听说阿少克只到过德里时劝告他,“年轻人,去过英国美国吗?应该去见识世界”。“我祖父说了,书本带你行千里”,阿少克回应道。“不一样啊,趁着年轻没负担,去吧,带只枕头,带条毯子就够了”。和阿少克告别前,他把自己的住址留给年轻人,并说什么时候你想出游了,告诉我一声,我给你介绍熟人。不想半夜列车出轨,人仰车翻。出事时阿少克正在读《外套》,身体虽被车厢埋了半截,但手中飘出的几页书却让救援的人发现了他。阿少克被人从车身下救出幸免生还而同伴戈石遇难。康复之后,他想起戈石的话,果真离开印度来到英国留学,继而又到美国,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工程系谋到职位,定居下来。其间阿少克奉父母之命回孟加拉湾与从未谋面的阿西玛成婚。阿西玛婚后随他飘洋过海来到风景秀丽寒冷潮湿的波士顿,三十而立之际,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出生。这时的阿少克虽天天在家吃印度饭,与兴趣相投的印度朋友时有来往,不时回印度看望家人,但心却已远离印度教的宿命,他觉得自己有过三次生命,前两次在印度,一次自己出生,一次火车车难后余生,这一次儿子在美国出生如同自己再生,他将这一切都归功于果戈理。便一反同胞们的习惯,没有用某个印度神或神话传说人物的名字给儿子命名,而是取名果戈理。

  于是,故事的主人公,美籍印度果戈理背负着父亲对大文豪果戈理的特殊感情开始了自己的人生旅程。然而此果戈理对彼果戈理并无太大兴趣,甚至将父亲在他生日之际送他的《果戈理小说集》束之高阁,其爱好也和自己的同龄人无异,且名字总是个烦恼。少年果戈理苦恼自己为什么不叫詹姆斯杰克约翰或哪怕有印度情调的苏西那加莫舍也好,为什么是这奇特的果戈理,虽是来往无白丁过往皆鸿儒中产云集的波士顿郊外,也并非人人都爱果戈理。时常有好奇之人对他的名字刨根问底,果戈理不知所云。他苦恼极了,但果戈理是个好孩子,没闹太大乱子,顺利高中毕业。逐自由精神逆父母之愿选择了耶鲁建筑系而非医学或工程,离家之前他郑重地对父亲又一次表达改名的愿望,阿少克这次只是淡淡答儿子道,这儿是美国,一切皆可能。于是果戈理成了尼克西里,昵称尼克,离开父母进耶鲁,开始了自己的独立人生。

  尼克毕业之后走得离父母越来越远,选择了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读研究生,之后又进一家地处纽约中城的建筑事务所工作。至此,如果不是偶尔回家时仍被父母叫做果戈理的话,尼克和果戈理简直就是八杆子也打不着的两个世界的人了。尼克喜欢纽约并爱上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纽约姑娘玛克西和她的父母,他们一家子的纽约生活使尼克更加热爱纽约。玛克西的父母有点像法国人称之为 “吃鱼子酱的左派” (la gauche caviar) 的那类人,经历过嘻皮时代后期,赶上了民权运动反战运动的末班车,周游世界,学富车斗,该做的事一件都没拉下,该享受的什么都没有错过,特有学问特有见识特有品位,富于正义感,对社会不公种族主义等不良现象深恶痛绝。七十年代时很有远见地在谁都不看好穷人醉汉吸毒者出没的切西区(Chelsea) 买下一幢带花园的三楼洋房。如今的切西区可是今非昔比,转眼成了文人雅士喜欢关顾的街区,属于地价暴涨的旺地,此地离艺术家知识分子云集的西村格林威治村几步之遥,除去同性恋喜欢聚会的第八大道比较热闹外, 画廊咖啡时尚小店均不显山不露水地分布在各条横街里,须留心才不会错过。第一次上他们家,尼克的建筑师眼光就看出这幢楼独具匠心的设计和别致,加上主人仪态优雅博学睿智,他完全被这家人所吸引。玛克西的父亲是位律师,母亲是大都会博物馆的印度纺织工艺专家,她对印度纺织品热爱无比,见过研究过摸过的珍品连尼克这个印度人听都没听说过。“对了,你完全可能会被当作一个意大利人“。她第一次见尼克时如此说道。尼克并没有对此多心,他真心爱玛克西并爱屋及乌喜欢她的家她的父母和父母的爱犬,他从她家人身上学到许多与自己家不同的生活方式领略到何为精致品位优雅,他乐此不彼地陪玛克西去专卖店买高级羊绒衫,去下城的顶露卡 (Dean &Deluca) 买喜爱的有机食品法国奶酪,去哈德逊河边跑步遛狗,听他们谈文学谈艺术谈爵士乐谈政治谈那遥远的印度。尼克偶尔想起少年时的果戈理恍如隔世判若两人,他至此似乎完全摆脱了家庭和自身的文化背景,虽时有烦恼觉得自己的家庭和玛克西的相去甚远难于交流,但总的来说他在纽约如鱼得水,轻松自如,加上爱情的滋润,身心愉快。做母亲的阿西玛看见儿子如此,自是放心:这名字改得有道理吧。

  日子本来可以就这么下去的,可是命运偏偏考验人。阿少克出了意外,突如其来的横祸一下子把尼克拉回自己的亲人身旁,他是长子,母亲是家庭妇女,妹妹还未自立,他不能失职,家里许多事等着他料理。他忽然对自己心灵上曾疏离家人感到有些内疚,意识到自己对玛克西及其她特定的纽约某一阶层人的生活方式的入迷源自少年时代对身份的困惑迷茫,也源自自己父母作为异乡人在异国生活的影响。母亲做的饭菜,家里的咖喱飘香,回印度探亲时见到的祖父祖母亲朋好友,色彩斑斓炎热无比,都使他感到亲切无比,而自己颠颠地围着玛克西一家转而冷落家人实是有些背离了自己深爱的父母妹妹以及父母给予自己的一切。兜了一大圈,尼克又变回了果戈理,他有些惭愧,于是对母亲妹妹及所有的亲朋好友无微不至,恨不得立马补回自己因忙于恋爱体会纽约而对他们的不周。他同时也体会到了父母作为移民的不易,尤其母亲的坚韧。是呀,适应新大陆意味着努力,妥协甚至放弃,适应还要求对人对己豁达宽厚,像父母对自己成长的期望和理解。他情不自禁回到亲人身边重新细细品味久违了的那种只有亲人间才有的毫无要求毫无回报的情感和放松,这自然使他与玛克西疏远并最终分手。虽然添了单身的孤独,但果戈理开始找回自己,心里不再对自己和家庭以及印度身份有任何不适应,在纽约过着踏实的异乡人生活。

  故事到此本可结束,可拉西丽意犹未尽,她笔锋一转,果戈理的日子又接着磕磕碰碰起来。他遵母亲之意与一儿时的朋友联系上,二人开始约会。姑娘梅殊米也是印度移民后代,专攻法国文学,曾留学巴黎,讲一口流利法语,巴黎长巴黎短,塞林那德里达常挂嘴边。她和果戈理一样,穷忙活了一通学业事业和爱情之后,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印度同胞济济的灯火阑珊处。两人相见恨晚,双方亲朋好友更是乐不可支,爱情之舟顺利驶向婚姻的殿堂。然而果戈理和梅殊米的婚姻却远不似他们父母辈那样的顺利,他们心里深处父辈们传下的异乡情结不时会泛起涟漪引起惆怅,但他们又未及父辈们那般坚韧有耐心,他们对生活对爱情少有妥协懒于磨合,更多注重自己的内心独特感受,似纽约这个万花筒,时时刻刻有所不同。但果戈理不愧是父亲的儿子,在又一次爱情受挫之后,天际阴霾心灰意懒的某日,他拾起父亲送他的《果戈理小说集》,从《外套》开始读起。

  《同名》使人想起聂华苓和於黎华的留学生生活小说,颇有相通之处,关心的都是异乡人几经磨合在认识适应新地方新生活新文化慢慢变他乡为故乡的故事。《同名》描述的是年轻一代的身份困惑和自己独自寻找身份的经验,他们是美国这个社会价值观的最佳产品和最好代言人,是鼓励自立,宣扬个性, 崇尚个人奋斗,在哪里摔倒哪里起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的最好写照,在爱情上如此,在生活上更是如此。读遍此书,父母也好,子女也罢,都没有太多缠绵抒情的表达,也没有主人公心底对人对事对物的苦思冥想,仰天长叹,愁眉不展。他们对生活的热爱更多体现在阿西玛对做每一顿饭的热情,当她遗憾波士顿买不到她所需要的某种特殊调料时,读者与她一道叹息;当阿少克对新英格兰寒冷的稍有怨言时,读者与他一起怀念印度的炎热。

  《同名》故事相对寻常,没有战争流血间谍谋杀腐败恐怖,而是令人回味的凡人凡事,恰似一柱袅袅幽香的印度香。故事铺垫叙述十分流畅,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却精巧细腻,语言简洁干净而又贴切,一点也不晦涩,也没什么意识流后现代颠过来覆过去建构结构然后是为了更复杂的解构复构再构什么的。拉西丽描写的爱情也不是死去活来轰轰烈烈速战速决式,而更多属于细节交流,对话默契和互相欣赏相容式,总之属于比较花时间琢磨,伤神费心的那种,与纽约的节奏似乎不大协调,更添了故事的魅力。更难得的是平铺直叙中流溢着文字和叙述的美感和旋律,似行云流水涓涓细流,很是耐看。这使读小说回到真正的阅读乐趣之中,让读者十分感激作者,因为她不矫揉造作,不顾弄玄虚折腾读者胃口辜负故事情节糟蹋语言污染读者眼睛。我不知作者是否在大学文学系科班里用过功,反正觉得大学文学系的功能之一就当培养这样爱惜语言爱惜故事的人。当然,其细腻的风格和笔下并非叛逆也不想驾驭或成心折腾男人的女性形象也许会让此书被轻易地归类为过时的女性写作, 而为后现代女性主义女权学者们不屑。我倒就此主观臆想推断这个拉西丽受过家庭的印度文化熏陶,得过印度教真传,显然深知男女互惠的真谛。合上书看到封底的作者介绍和玉照,简直一婀娜美女,又是得了普里策奖的作家,心想这恐怕就是人们所称道的美女作家了吧。

Jhumpa Lahiri, The Namesake, Mariner Books, New York, 2004,291p.

  后记。某日和印度同事拉玛聊天,和他谈起《同名》。他告知好莱坞已买下《同名》版权,正在拍摄之中,年底上映。翘首期盼之际,祝《同名》好运

2005


2007-1-25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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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2  

谢鹿希好文介绍。

现代文学,是全球化、多元化。纽约文人们,自然首当其冲。:)


2007-1-2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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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若

#3  

鹿希 是 lucy me?


2007-1-29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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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希

#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兰若 at 2007-1-29 05:58 PM:
鹿希 是 lucy me?

No, 鹿希是鹿希也.


2007-1-2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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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5  

鹿希,这篇小说,全部都是正叙,没有倒叙吗?


2007-1-29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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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若

#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鹿希 at 2007-1-29 08:10 PM:


No, 鹿希是鹿希也.

问鹿希好~


2007-1-29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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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希

#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7-1-30 02:17 AM:
鹿希,这篇小说,全部都是正叙,没有倒叙吗?

好像没有,有也被我忘了。


2007-1-30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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