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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暴风雪中一雪花 — 读奥尔罕·帕慕克《雪》(李雾)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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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暴风雪中一雪花 — 读奥尔罕·帕慕克《雪》(李雾)

暴风雪中一雪花——读奥尔罕·帕慕克《雪》

李雾 (南方周末)


  帕慕克以一个艺术家的直觉告诉我们:修建一座跨越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悬索桥,以今日的技术能力并不难;构筑一座沟通东西方心灵的大桥,以今日的相互理解能力,位于两边的用以悬挂连索的两座思想高架还没有竖起来呢。
  
  初识帕慕克作品

  笔者初识奥尔罕·帕慕克(Orhan Pamuk)的作品,当在去年(2005)年初。是时也,《纽约时报》公布了2004年度10大好书,入选的5部长篇小说里,就有帕慕克的《雪》。这年头,对文学奖没感觉。如今西方文化界,受后现代思潮影响,标准、真理和原则都成了相对主义的文字游戏,任何比较都有冒犯“政治正确”的危险。失去比较标准的文学奖,往往沦为各类“边缘”身份(民族的、地域的、性别的、性取向的、婚姻状态的,等等)的随机组合。倒是《纽约时报》,虽然也讲“政治正确”,毕竟还要面对学院左派之外的广大读者,多少遵循一点文学常规。他们仍然有胆量推荐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这样的白种的、西方的、男性的、异性恋的、结了正常婚的,而且已经得奖无数的老作家(他的长篇小说《反美密谋》也在该年十大好书中)。《纽约时报》筛选出来的作品,作为了解英文文本的一个窗口,本人还是有兴趣阅读的。

  《雪》的主人公尕(音gǎ),是一位旅居德国法兰克福的土耳其诗人。因为母亲去世,他回到故城伊斯坦布尔参加葬礼。他听朋友说,大学里最漂亮的女同学伊佩克离婚了。于是尕来到伊佩克所住的边境小城卡尔斯,名义上是为伊斯坦布尔一家报纸采访当地市府选举和女学生接连自杀的新闻,借机要做的则是追求自己的个人幸福———注意,尕所理解的“幸福”,是这部小说一个关键词,本文后面重点谈到。

  作者自己,奥尔罕,作为故事讲述者,也穿插出现在小说中。这也是当代小说常见的手法。下文将用“奥尔罕”表示小说情节里的作者,真实生活中的作者则用“帕慕克”。

  当尕为追求幸福而匆忙赶车时,他没有注意到长途汽车正驶入一场暴风雪。雪的初降,只是给他带来“如雪静默”的诗意。小说的起始,很优美也很文学。

  尕到达卡尔斯后,暴风雪封闭了道路。抓住这个与外界隔绝的机会,当地的军队,在一位信奉布莱希特表演体系的演员苏奈的统领下,发动了一场地方性政变,搜捕宗教分子,因为在市府选举中,宗教分子很可能胜出。布莱希特是1950年代东德剧作家,强调宣传、鼓动和艺术相结合。现在宣传、鼓动直接变为现实,这自然是帕慕克玩的黑色幽默,讽刺搞政治的只是在演戏。但宗教分子、库尔德民族主义者、共产党人和凯末尔主义者都积极投入了随政变而来的明争暗斗,尕也陷足其中。

  这中间的章节,越读越失望,觉得《雪》比《纽约时报》推荐的另外4本小说都要差。特别是爱荷华大学写作班教师玛里琳·鲁滨逊(Marilynne Robinson)女士的《基列》,同样是涉及宗教的题材,一位老教士临终前写给儿子的信,读来真是回肠荡气。后来《基列》获得2005年普利策奖,可谓实至名归。鲁滨逊写得很沉静;而帕慕克写得太热闹,他似乎把小说读者当成了电影观众,一再讲尕幸福到了顶点,其实读者早就知道,幸福之后必有转折。感觉上就像好莱坞动作片里警察拆炸弹,时针嘀嘀嗒嗒响半天,引信拆除那一刻,指针一定刚好指到预定爆炸时间。《雪》中某些过于直露的挑逗读者的叙述,颇让人觉得俗不可耐。  

  《雪》的英译本有420多页。读过300页后,感觉却又好了起来。这时,各路线索奔向结局,原来不曾留意的暗示摊成了明牌,前面的伏笔结出正果,各种象征的意义开始浮现。这时才发现,在表面的热闹之下,帕慕克铺设了很精致的结构。

  就说题目的“雪”吧,尕在雪花的晶体结构中发现了自己诗歌的深层对称。作者奥尔罕检点尕的遗物时,发现尕把自己在卡尔斯所写的18首诗,对称地布置在六角形雪花的顶端。单片的雪花确实很美丽;但是,这些雪花聚成的暴风雪,却埋没了卡尔斯,最终也埋葬了尕的幸福。这也是小说里人物的宿命。单个的人,不管是宗教分子,还是世俗的共产党人或凯末尔主义者,还是闹独立的库尔德人,都不乏可爱之处;但是,当他们因政治而结为团体时,做出来的都是丑陋和暴力。尕对雪的欣赏,也从刚到卡尔斯的为一片白茫茫的纯洁所感动,转为注视那单片的飘落的雪花。

  帕慕克确实有高超文学功力,《纽约时报》不我欺也。
  
  《雪》的背景

  帕慕克称《雪》为他的第一部政治小说。要理解这本书,这里需要补充一点土耳其的历史和政治现状。土耳其曾是奥斯曼帝国的中心,奥斯曼帝国曾经管辖着从北非到中亚的广大穆斯林世界,其属土甚至包括欧洲的巴尔干地区。帝国的首都,就在帕慕克和尕的故城伊斯坦布尔。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愤恨于俄国在高加索的蚕食——卡尔斯地区就在1878年被俄国割去——奥斯曼帝国站在德国一边向俄国宣战。站错队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奥斯曼帝国瓦解了。1919年,在英国和法国默许下,希腊企图武力夺取希腊人所散居的土耳其沿海地区。小国都敢蹬鼻子上脸的?土耳其人的民族主义情绪被激发了!一位时年38岁的军官,穆斯塔法·凯末尔,率领残存的帝国军队,打败了希腊人,赶走了英法占领军。凯末尔是从亚洲内陆向西部沿海进攻,为了解除后顾之忧,他与新生的俄国苏维埃政权签订了和平协议,承认俄国对盛产石油的巴库地区的占领,苏联则把卡尔斯地区还给凯末尔。1923年,土耳其共和国正式成立。

  被尊为国父的凯末尔,随即厉行“全盘西化”的改革,一切向欧洲看齐。宗教被清除出国家政治生活。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政权的世俗性质将由军队予以保证。官员一律穿西装。凯末尔甚至要求他们学会交谊舞,他的理由是“在欧洲他们就是这样跳的”。土耳其文的拼写从阿拉伯字母改为拉丁字母,使得新生一代除古典专家外,根本无法阅读古籍。有一段时间,凯末尔主义在东方国家相当流行。当鲁迅先生在1925年建议青年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时,听上去就很有凯末尔主义的味道。

  其实,在内陆地区,凯末尔的西化影响有限,宗教仍然是农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工业化的进展导致农民大量进城,甚至连伊斯坦布尔这样的大城市,现在也有了信教农民聚居区。1995年,宗教政党赢得全国选举,开始推行宗教化措施。1997年1月,首都安卡拉附近一个市镇,宗教政党所属的市长组织反以色列的宗教性集会。军队出动坦克,逮捕了这位市长。这一事件的影子,大概就在《雪》所描写的地方政变中。军队随后逼迫宗教政党的总理辞职。“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美国总统布什要推动穆斯林国家民主化,向土耳其军方施加压力,让他们重开选举。也是在《雪》出版那一年,2002年11月,新的宗教政党正义与发展党在大选中获胜。现任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即是该党创建人。

  埃尔多安是虔诚的穆斯林。他的夫人在公众场合披着穆斯林的头巾。这一榜样让很多世俗化的土耳其人感到很不舒服。尕去卡尔斯调查的问题之一,就是披头巾女生自杀事件,据说是因为学校不准她们进入校园。土耳其至今坚持这一规定,所以埃尔多安把两个女儿送到美国读大学,在那里,她们披着头巾完成了学位。埃尔多安尚未改变这一规定,他行事比较稳健。但是很多人怀疑,他在宗教问题上的低调只是加入欧盟的策略。土耳其加入欧盟的谈判,目前处于僵持状态。包括教皇和提出“文明冲突论”的哈佛大学教授塞缪尔·亨廷顿在内,很多人认为,一个穆斯林国家不宜加入传统上是基督教文明的欧洲国家集团。

  这一宗教与世俗的矛盾,也体现在小说里的两座城市的对立中。这是帕慕克用得很聪明的又一象征。伊斯坦布尔原名君士坦丁堡,历史上本是欧洲基督教城市,保留着欧洲文化的深刻影响。该城如今横跨博斯普鲁斯海峡,东岸的新城区属于亚洲,西岸的旧城区却在欧洲。帕慕克住在西边,从地理上讲,他也可以算是欧洲人。卡尔斯则在高加索地区,虽然有过40年的俄国占领,但《雪》中一再说,那些曾经很漂亮的俄国建筑现在都破败了———俄国转口的欧洲影响已经消亡。贫穷和落后使得卡尔斯成了宗教热忱的温床。当尕所追求的女同学伊佩克整理行装,准备跟他去德国时,她把前夫在伊斯坦布尔买的一件礼服也放了进去。跟情人远走时还带着前夫的馈赠,可见伊佩克非常喜欢这件礼服。但她在卡尔斯不敢穿,因为后背露得比较多;而在伊斯坦布尔就可以当街卖。

  所以尕在卡尔斯当地人眼里,代表了双重的生疏。尕的伊斯坦布尔身份已经让当地人怀疑尕看不起他们,尕的德国经历更让他们羡慕和自卑。德国有大量土耳其移民工人,也多次发生过新纳粹分子袭击土耳其移民的案子。在帕慕克笔下,卡尔斯人对欧洲感情复杂。《南方周末》(10月19日)登过该书第31章《亚细亚旅店的秘密会议》,里面有一段话,将这一复杂感情推向极端。反对政变的各种政治势力,联合签署了一份谴责声明,让尕带去德国发表。但是,不得不求助德国人,却又严重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签名之前,他们纷纷与欧洲人划清界限。一位年轻人说:“我为自己不欧洲的部分而骄傲,我为我身上那些欧洲人觉得天真、残暴和原始的特性而自豪。如果他们美,我就丑;如果他们聪明,我就蠢;如果他们现代,让我保持纯洁。”

  欧洲人爱美,我就扮丑,固然很可笑。另一方面,欧洲的一切,是不是真的值得一个古老文明的后裔无条件仿效?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雅克·巴赞(Jacques Barzun)在新世纪元年出了一本西方文化史《从清晓到烂熟:1500至当代》(有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中译本《从黎明到衰落》,林华译)。这样一个已经烂熟的(decadent)“现代”文化,是否可以在相对落后的地区,回收一点前现代的“纯洁”?
  
  找寻“幸福”的悲剧

  《雪》中一再说,尕去卡尔斯的目的是追求幸福。这让人想起美国独立宣言里的名言,“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尕对幸福的理解,似乎要狭隘得多。幸福对他而言,似乎主要是性爱。尕住在伊佩克父亲图尔古特经营的小旅馆里。伊佩克接受尕的追求,但不答应与他做爱,因为父亲也在旅馆里,这让伊佩克心里紧张。而且伊佩克和妹妹卡迪菲尽量不让父亲出门,因为他曾是知名共产党人,在宗教气氛日益浓厚的小城里,作为无神论者的图尔古特,上街有受到攻击的危险。尕要想与伊佩克做爱,就必须把图尔古特调出旅馆。

  伊佩克的妹妹卡迪菲的情人神蓝,是当地宗教分子的偶像,很有号召力。政变发生后,神蓝想让尕带一份他的声明回德国发表。尕编了一套谎话,让神蓝以为尕真的与德国报纸有联系。然后尕建议神蓝多找一些签名人,比如共产党人,比如库尔德分离主义者。尕解释道,如果仅是帮助宗教分子,欧洲知识分子会有所犹豫。尕并且具体提议,让图尔古特代表共产党人签名。回到旅馆之后,尕又极力劝说图尔古特签署这份声明。于是我们就有了上文提到的亚细亚旅店秘密会议,图尔古特由卡迪菲陪着参加了会议。

  尕则与伊佩克在旅馆做爱。尕达到了幸福的顶点。

  虽然图尔古特仍然保持着昔日的理想,虽然这种理想主义仍然可以被人激发,但是,借着详细描写他对女儿的关爱,帕慕克告诉读者,其实图尔古特的政治热情已经淡去,现在他最关心的是家人安全。尕为了性爱的满足,居然将已经淡出政治的未来岳父拖回政治漩涡之中———出席秘密会议的人随时可能被警察逮捕。或许你可以宽宏地解释说,尕缺乏政治头脑,其实他对神蓝的建议,表明他懂一点欧洲的政治,不懂的大概是母国的政治。但难以否认的是,尕更缺乏的,还是道德原则。

  尕开导卡迪菲说:“对的事情就是那些使我们幸福的事情。”只要生理上舒服,管他什么道德顾虑,这历来是男人勾引女人的基本思想武器。但这种说法在公众舆论里获得一定的正当性,对相当一部分人而言,生理愉悦可以“政治正确”地居于道德原则之上,或者干脆将感官享受直接当作道德上的善,却是西方1960年代“性解放”之后的当代现象。那天打开电视机,正好在放《绝望主妇》(Desprate Housewives),站着看了一会儿。女的说她是〔保守〕共和党人,婚后才能有性行为;男的不理,边做边问:噢,doyou feel good,你觉得舒服吗?然后镜头切换到医院,女的问医生,自己是否患病了,她当时有那种奇怪的感觉;医生说:这就是高潮嘛。看来,尕在德国的12年里,看够了这类对道德感的廉价讽刺,他吸收了西方流行文化中最垃圾的一截。

  小说里的其他人物,没有一个是像尕这样只知道追求幸福的。卡迪菲反驳尕:“做对的事情不一定导致幸福。”神蓝更是第一次见面就看出———至少,按神蓝所理解的原则———尕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神蓝特地讲了一个故事:古代一位将军,为了自己对国家的责任,与率领外国军队的儿子搏斗,本事更高强的儿子不忍杀死父亲,父亲却杀死了儿子。神蓝说他的同情在父亲一边。神蓝还告诉尕,这是一本著名古籍里的故事,遗憾的是现在的人都不读古籍了(不过,这正是凯末尔所要的效果)。当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神蓝对尕的警告是:“只知道寻找幸福的人永远找不到幸福!”

  为了自己的幸福,尕为神蓝的声明出谋献策。走出这一步,尕就不再能说自己仅是个有闻照录的记者,他直接卷入了当地的政治。一步错,步步错,在各方政治势力逼迫下,尕只能一步步陷下去。政变领导人苏奈因此认为神蓝对尕比较信任,在神蓝被捕后,苏奈要尕与神蓝谈判。苏奈可以释放神蓝,条件是神蓝同意让自己的情人卡迪菲在舞台上当众揭去头巾。对于宗教分子的斗志,这将是一个极大的打击,还可以解决女学生自杀的头痛问题。誓作困兽一斗,神蓝保卫了教义原则却背离了他一贯要别人遵守的道义原则。但神蓝没有料到的是,他认定没有原则的尕,会没有原则到这种地步,一个要求民主和人权的知识分子,居然倒过来与军方合作,这曾经驱逐尕出国的专制军方。最后的结局是每一个人的悲剧。

  我们中国人或许会觉得帕慕克的选择有点奇怪,为什么让尕从性爱的角度代表欧洲文化?像《我的名字叫红》那样,让东西方冲突化身为不同的绘画技巧,岂不更有文化?但是,近年来,当欧洲穆斯林讨论在当地出生的第二代为什么仍然不能融入主流时,对无处不在的性诱惑的厌恶,确实是常常提到的一个原因。帕慕克准确地测出了现实的脉搏。

  2003年6月,北约于伊斯坦布尔召开欢迎新成员的会议,布什总统发言时,引用了帕慕克的话:观赏伊斯坦布尔景色的最佳之处,不在欧洲一边,也不在亚洲一边,而在连接两边的大桥上。这种联通东西方的良好愿望,自然是非常的“政治正确”。但是,体现在小说《雪》中的帕慕克作为一个艺术家的直觉,却告诉我们:修建一座跨越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悬索桥,以今日的技术能力并不难;构筑一座沟通东西方心灵的大桥,以今日的相互理解能力,位于两边的用以悬挂连索的两座思想高架还没有竖起来呢。

  这部小说似乎令人压抑,或者说,内中有着诺贝尔颁奖词所说的“忧郁的灵魂”。但是,回过头来看,帕慕克的技巧仍然令人在压抑中会心微笑。比如,他的文笔非常绵密,似乎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其实书中前后都牵着长长的因果链条。苏奈要卡迪菲与他一起排演新戏,在戏剧高潮时把头巾掀掉,粗看这是突如其来的奇想,其实前面神蓝与卡迪菲争吵时,神蓝已经说过:如果你不是很乐意戴头巾(神蓝不愿意设想卡迪菲戴头巾或许不是出于虔诚而是出于爱情),明天你把头巾掀去好了,人们会觉得政变当局大赢了。说不定苏奈就是从监听的安全部门得到的启发。回过头来看,这一将《雪》的剧情推向高潮的奇想,其实书中早有预兆。

  但是笔者仍然对《雪》的中间部分有意见。《纽约时报》2004年5部年度小说中,有一部是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伊宾(Colm Toibin)的《大师》,描写美国作家亨利·詹姆士(1843-1916)对小说艺术的探索。当代也有大师,比如菲利普·罗斯,他每出一部小说,小说家都会买来观摩学习。罗斯靠着那些本身是作者的读者,就足够衣食不愁,他不必像别的作者那样,为销量而屈就一般读者的接受能力。帕慕克得了诺贝尔奖,也算评上大师职称了,可以不再讨好电影观众了。但愿他接着能写一部真正的大师级著作,少一点“呕哑嘲哳难为听”的俗家热闹,多一些大师们的宝相庄严。

  (P118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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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在咖啡贴了,再贴到这里作一份档案。诺奖大作,对土尔其也是很真切的叙述,如入其境。这是小说家的功力!


2006-11-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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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2  

Just found this one. Thanks, xw!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7-6-19 15:55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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