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注册 | 登录 | 首页
作者:
标题: [短篇小说] 错嫁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余立蒙

#1  [短篇小说] 错嫁



2006-7-3 02:32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tugan

#2  

大家为什么都要说这么一句话:
“郑重声明: 纯属虚构, 请勿对号入座。”

红颜薄命,就是这么回事。

年轻的未嫁的女同志们,别嫁给那些死气掰列追求你的人,他那么追你,也会那么
去追别的女人。找男人要找心地善良的,少发誓,少说大话的人。


2006-7-3 05:35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冷热

#3  

女的公共汽车,男的也是不买票的蹭主,这类故事周围很多,余兄还未写好,叙述多细节少,“Q说着说着突然站起来”这样的传神描写少了。

年轻的和尚,未结婚的同志们,将来睡在身边的是不是个男女赫鲁晓夫,你们可要警惕!


2006-7-3 09:21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wxll

#4  

冷兄说得对,叙述多,描绘少,有失小说宝贵的虚构性质。读者象听一个故事或事件,
除了稍微了解“我”以外,对其他人物几乎没什么感受。要加强人物自身的动作、
言语以及地点场景的搭配,让读者觉得小说里面有多种声音在说话。


2006-7-4 10:47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余立蒙

#5  

谢三位爱我评我.
土干哈哈, 纯出友情, 怕我遭冷落.
冷兄先磨兄则直指要害, 逼我思考改进.
估计也差不多了. 谈几句, 让它沉下去, 死掉.
我不善描绘, 觉得窒碍. 想自由流畅地写. 不成功, 成了废品. 但在我也吐露一番心曲, 有快感.

我喜欢刘震云的"塔铺"和"新兵连", 但喜欢归喜欢, 自己提笔则差之万里.

也好, 试了失败, 有机会再试. 实在不行就回到古董. ;-)


2006-7-4 11:49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searain

#6  

很像一篇纪实。其实每段文字,我们在自己身边的圈子都能找到类似的故事。或许是不在其中,不能真切体会个中人的所思所想。常有些疑惑。

负心郎负心女的故事大家听过很多, 负心人以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结局也不是瞎编的。“L和那女到曾有人在全美药学年会上见过. 说是两人气色红润, 神彩飞扬. 现在芝加哥, 倆人同在一大制药公司, 买了大房子, 生了个胖大儿子, 日子美着呢. ”L是黑了心的100%的自私自利之人,却能和“那女人”把日子过得美得很。2人白手起家过日子得互相体贴容让对方才能“日子美着呢”,对吧?这L到后来怎么就不自私自利了。大家也见过2个都是好人却过不到一起,打离婚的。这里的道道谁说的清?

和一个美丽温柔的女人住小房子过平淡安稳有保障生活的日子好,还是和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住大房子过富日子好?单在这2个选择中,选择前者的多吧。可是大家常见抛弃前者选择后者的负心汉,骂的也是他们。少见抛弃后者选择前者的负心汉,见了,骂声也少。这又是个什么道理?

L和“那女人”是适合第一代移民生活环境的一对,不是说第一代移民就得这样,只是这样的人适合第一代移民的生活。L和“那女人”找人嫁娶时,看中对方就可以。看错了就换,换对了就“日子美着呢”。故事中的L和“那女人”是够黑心的,但是故事中他们和“公共汽车”+蹭票的不一样。

L娶L太太,是以貌娶人。L和“那女人”是内在的吸引力吧,倒不是那女人“内在美”,只是他们是内在的相配的一对。L不是那种能一肩抗起一切的男人,他得有帮手,或者他得有女人当他的主心骨。L太太不是那样的女人,“那女人”是那样的角色。“那女人”也不是只是为了眼前的功课,那女人看中L的学术和谋生的本事,又看出L是她一辈子拿得住的男人,才出手的。那以后的美日子都是在那女人经营之中的。

L太太是适合嫁一富贵安稳好人家的女人,嫁人时不但得看对方人好,还得看对方的“家境”,那男人得是不用为过日子操心的主,才能确保不“女怕嫁错郎”。

观棋多语,瞎评。


2006-7-4 13:22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beige

#7  

“我不善描绘, 觉得窒碍. 想自由流畅地写. 不成功, 成了废品. 但在我也吐露一番心曲, 有快感.”

余兄终于上阵了,可喜可贺!尽管不算成功,(这里又有谁敢说成功二字呢?)继续努力!唯一的一个建议:今后努力少用第一人称写东西。 与老兄共勉。


2006-7-4 16:35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余立蒙

#8  

刚刚看完球. 意大利2:0 胜德国, 无可争议. 我也痛快!

看到海雨悲歌二兄继续批评, 感动ing…

海雨兄: 这篇虽不是空穴来风, 但不是纪实. 你有那样感觉, 是我才气贫乏. 你说的对, 那女的不是公共车,只是为达到自己目的, 不择手段. 我气的是这对男女欺人太甚, 把人逼走了事, 没有妥善安置L前太太和孩子. 我要是L太太, 绝不让其得逞, 打不赢也要撕一块肉! 还要让儿子学武, 长大后揪住那狠心的父亲, 给他一通瓦尔特饱拳!

L太太实在太弱了, 只会哭. 人都到了美国, 还回国, 还把孩子带回去. 依她的性格,回去也不会太好, 除非我设想的(一)出现. 其实她完全可以留下, 咬紧牙, 奇迹完全可能出现, 白马王子也许就在不远处.

L和那女的内在是否相配, 我吃不准,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那男的是在女的手心里.


悲歌兄: 谢谢鼓励. 这里都写小说, 惹得我手痒. 情绪来了还要继续学习努力. 至于第一人称问题, 是我不善此道. 在高手不是问题.


2006-7-4 17:24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searain

#9  

余兄,不是你的功底不够,是这样的真实故事太多,难免有似曾相识之感。我猜余兄这次也不是主要想写小说,见到这样的事情,余兄大概是心中块垒不吐不快10多年了吧?真要用纪实手法写出,有太多他人隐私部分。有所本,写成小说,一吐为快。

L太太是“旧时代”的好女人。典型的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她那样的人,嫁对人,一辈子好。嫁错了,一辈子糟。L太太如果是能够留下来打拼的人,这个故事就整个不是这样了。回去,中国传统血缘重于一切,很难有富贵人家接纳这样的带了个别人的儿子儿媳妇。(我倒是见到美国男人娶了带小孩子的女人后,觉得拣到大便宜的。)如今中国对年轻人来说,也是个战场,L太太不是个“战士”,家里又没有背景,日子难啊!L这事做的绝啊,还有孩子啊!

L没有主心骨,不是能一肩抗的男人,又是太想出人头地,在美国混,抗不起一家子,他需要的不是个好女人,他要个他可以依靠的主心骨。

“那女人”是典型的太子党是个有本事的人。那帮子人并不是就会裙带关系的纨绔子弟。那些人,社会经验足,在中国在美国都敢闯敢干下得了手,到那,日子也能混得比常人好。“那女人”和L的“好”日子是“那女人”掌舵经营出来的。

不惑之年,我常常琢磨自己怎么就成了今天这个样子,也琢磨过去遇到的人或事,怎么他们就是那样子的。余兄故事里的L,和“那女人”那样的人都见过,所以就在这里多琢磨琢磨。只是我见到的那些故事里的类似L太太经历的太太或者先生们都咬着牙留下来拼出来了。他们的那种顽强我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具备,他们经历的苦难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承受的。所以,我也相信余兄小说中L太太的真实可信。


2006-7-4 18:02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冷热

#10  

余兄,试试反向行走,即先设好一个结果,然后反着向前面推过去。这不是正路,偶然用还可以。以我猜想,你还是保持局外人的清醒,评论习惯了,不能与人物共命运。曹禺写<<日出>>,是深入宝和下处,和那些妓女们在一起,将手放在口袋里记录下来人物说的话,因此他一再提及“在感情的泥坑里打着昏迷的滚”。你这篇东西,至始至终站在边上,说L太太“美丽”也是字面上的,“横看成岭侧成峰”,那是要进去了的,进不去远远地眺望,就是一条模模糊糊的线。


2006-7-5 08:12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seeyourlight


#11  

这个故事大概是老余听来的, 所以写出来的时候也是远远地, 讲一个"别人的故事."
远远地讲别人的故事, 也是一种写法.(但不容易写得吸引人)
文无定法, 所有的尝试都是值得的.


2006-7-5 09:42
博客   编辑  引用

余立蒙

#12  

海雨兄, 你的一番议论读来好痛快.

冷兄, 再谢你的铮友直言. 我好幸福.

见光, 谢谢. 你的支持理解给我很大勇气. 我沉醉于好的描写, 比如"水浒", "聊斋", 但我不善此道. 想走心理飞动一路, 画虎成猫. 但我的确喜欢茨威格的"陌生女人来信", 罗曼罗兰"约翰克利斯多夫"那种写法, 更痛快! 大学的习作, 请一些作家看, 说有废名的影子, 我是喜欢他.


2006-7-5 10:11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weili

#13  

余兄,不怕得罪你了。

立意不好。典型老中心理,这么爱管别人闲事。个人感情,是外人理解的了的吗?

不要忘了,社会就是不完美,所以才有法律惩治坏人。


2006-7-5 15:47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余立蒙

#1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6-7-5 08:47 PM:
余兄,不怕得罪你了。

立意不好。典型老中心理,这么爱管别人闲事。个人感情,是外人理解的了的吗?

不要忘了,社会就是不完美,所以才有法律惩治坏人。

为力, 谢谢注意拙作.

阿达不在, 否则我要问问我写的那对男女的行为是否属消极个体自由. 我认为不是. 因为它残酷地损害了别人--那对微弱的母子. 试问: 他们可以做, 我(只是群众中的一员)难道就不可以说吗? 我没有自己去打那狗男人, 只是希望他儿子会那样干. 一个社会没了舆论, 那不乱了套么! 许多人恶意的利用国外的道德真空损害他人利益.


2006-7-5 16:24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tugan

#1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余立蒙 at 2006-7-5 21:24:
许多人恶意的利用国外的道德真空损害他人利益.

立蒙君,
  为力的观点是挺新的,我老土也接受不了,不过,为力提到我文中的保守观念
时,我还是改一改,让它们中庸一下,新老各让点儿步。
  您这篇小说,我说白了,难写,因为写的人多,怎样入角才能不同于其它同类
故事是关键。从一个压抑的体制,突然到了一个所谓自由的体制,人的私欲会膨胀,
完全暴露。
  文革的题材也是这样。很多知青文学写文革的悲剧,仅仅是悲剧。但是,很少
有人写文革不仅是荒唐年代,也是让丑陋人性大暴露的年代。
  写点儿别人没有挖出的意思,就是新颖。


2006-7-5 16:40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weili

#1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余立蒙 at 2006-7-5 05:24 PM:


为力, 谢谢注意拙作.

阿达不在, 否则我要问问我写的那对男女的行为是否属消极个体自由. 我认为不是. 因为它残酷地损害了别人--那对微弱的母子. 试问: 他们可以做, 我(只是群众中的一员)难道就不可以说吗? ..

余兄,这个帖子是我下班前匆匆写的。开车的路上就知道写重了。最主要的因为这是你的第一篇小说,以后你不写了,我可罪孽深重,承受不起。

小说绝不是法官的判决书,作者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但应该让读者自己做出结论。

这篇的主题太老,从陈世美就开始了。

可以从男方或女方的角度去写,也可以从旁观者目睹他们的苦难上写。但你绝对不可以加入判断,那是小说的大忌。

中国人喜欢鸳鸯。在台湾,我听讲解员介绍,鸳是最虚伪的,得到以前最忠诚,形影不离,一旦得手,马上离开去寻找下一只鸯。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向我证明这个讲解员是错的。看样子我们所有以鸳鸯为榜样的人们都被欺骗了。

所以说,物竟天择,是自然规律。而人最初的婚姻,是为保护男人的产权所建立的。凡事有利自然也有弊。

作者需要把人性的矛盾性写出来,不要做简单判断,那是中世纪的事情。

又说重了,对不起。对付讨厌为力最好的方式,是余兄再写一篇新的小说。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2006-7-5 18:50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weili

#1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ugan at 2006-7-5 05:40 PM:

立蒙君,
  为力的观点是挺新的,我老土也接受不了,不过,为力提到我文中的保守观念
时,我还是改一改,让它们中庸一下,新老各让点儿步。
  您这篇小说,我说白了,难写,因为写的人多,怎样入..

土干冒着暴露颜色的危险,又挺身出来理解为力。

心领了。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2006-7-5 19:21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余立蒙

#18  

土干是绿的, 为力的功劳!

为力你到处逗人, 逗完八爷又来逗老余. 你的砖砸的不重, 我也不会不写. 哈~~~


2006-7-5 21:42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weili

#1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余立蒙 at 2006-7-5 10:42 PM:
土干是绿的, 为力的功劳!

为力你到处逗人, 逗完八爷又来逗老余. 你的砖砸的不重, 我也不会不写. 哈~~~

谢余兄不和我一般见识。有人认为我说话咄咄逼人,可我真绕着弯说了(好象也会),心里就感觉不太舒服。

反正我是自己图痛快说了,你不必听我的。凡事见人见智,大家没有坏心眼就是了,瞎玩贝。

该认真就认真。该不在乎也不必在乎。

谢谢你。

土干不是绿的。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2006-7-5 22:13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 上一主题 小说界 下一主题 »